展览31.1
首席执行长认证书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案第13A-14(A)和第15D-15(A)条规定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302条款所采用的方式
我,Joshua N. Silverman,确认:
1. 我已审阅了PharmaCyte Biotech, Inc.(以下简称“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024年7月31日的第10-Q表季度报告;
2. 根据我的知识,这份报告中没有包含任何不真实的重要事实陈述,也没有遗漏任何必要的重要事实陈述,以便使这些陈述在考虑到其发表时的情况下,对本报告所涵盖的时期不会产生误导。
3. 根据我的知识,本报告中包含的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充分准确地展示了申报人截至本报告期间内的财务状况、业绩和现金流量。
4. 另一名认证主管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揭露控制和程序(根据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e)和15d-15(e)的定义),以及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根据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f)和15d-15(f)的定义),供认证主体使用:
(a) 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们监督下造成了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在准备本报告期间,尤其是资讯披露有关我们及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被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知晓;
(b) 设计了这样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机制,或在我们监控下导致这样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机制的设计,以便根据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提供关于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财务报表的准备提供合理的保证;
(c) 评估了登记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根据该评估提出了关于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该评估基于本报告所涵盖期间结束时的情况。
(d)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在报告期内发生的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重大影响或有可能有重大影响的更改;年度报告的情况下,指报告人的最近的财政季度(第四个季度)。
5.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之其他认证主管及我已根据我们对内部财务控制的最新评估向注册人的审计师和注册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相同职能的人)披露:
(a) 所有重大缺陷和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或操作有重大影响的弱点,可能会对公司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资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和
(b) 任何涉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拥有重大职责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的欺诈行为,无论是否具有重大影响。
日期:2024年9月16日 | 作者: | Joshua N. Silverman |
姓名:Joshua N. Silverman | ||
职称:临时首席执行官 (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