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5.6
由 若任何条款被法律禁止,又或因法院裁定为无效或无法强制执行,该条款视为经修改后广泛应用,以符合有效性及可强制性的最大范围,其无效性或无法强制性,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只要经修改后完整表达各方对于意图,相对的期望或义务并不遭受实质损害或减少,实际获得的利益和权利不受侵害。双方将本著善意协商精神,努力以有效约束替代被禁止,无效或无法强制执行之条款,恢复其原来的效力。此协议书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双方均不得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或法规的限制,支付或收取的款项( 包括应按照适用法律被视为“利息”项目之款项) 不得超过任何适用法律所允许的金额。 因此, 如果根据法律最终被判定去支付的任何义务,由任何买方支付的金额,或者由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如适用)支付或应支付的款项或买方根据本协议书收取的款项,被最终的司法裁判认定违反任何这些适用法律,该义务支付、支付或收取被视作买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间的相互失误。被视为已调整其最高金额或利率,作为不受该适用法律禁止之最大金额或利率,并具有追溯效力。该调整将通过减少或退还买方可选择的利息或根据交易文件支付的任何其他金额来实现。以下是更大的明确性,若依据任何交易文件或相关条款支付给买方的利息、费用、开支或其他任何金额,在适用法律内被视为“利息”或其他适用性词语,可能而被认为违反适用法律,则该金额必须按照所属时段进行比例分配。
致: perrigo company plc Perrigo Finance Unlimited Company 舍普大楼,Hogan Place 爱尔兰都柏林 2 号,D02 TY74
(即 收件人) |
Wouter Ghijsels° t +32 2 533 54 73 F +32 2 533 52 91 wouter.ghijsels@stibbe.com
Stibbe Central Plaza Loxum街25号 / Loksum街25号 1000布鲁塞尔 比利时 www.stibbe.com
2024年9月17日 | |
Perrigo – 就发行到期日为2032年、面额715,000,000美元、6.125%的高级票据之发行,就比利时法律能力提供法律意见 €Perrigo Finance Unlimited Company就发行到期日为2032年、面额350,000,000的5.375%高级票据 (该 附注) |
尊敬的夫人,尊敬的先生,
1. 在以下规定的情况下,我们作为公司的法律顾问,在与比利时法律相关的某些事务中已经行动起来,所提到的文件列于附件1(称为 意见文件, 而且术语 无限公司,日期为本文所示(以下简称为「 应指向本意见书附件1所列出的文件之任何文件。我们奉指示根据与第6段所提及事务有关的增补说明书向收件人交付本意见书。
意见文件」 2. 「公司」一词 应指的是本意见书附件3所列公司和该术语 权益代理 应指的是本意见书附件3所列的任何公司
审核文件
3. 就本意见书的目的,经贵方同意,我们已审阅并依赖本意见书附件2所列文件(以下简称全部文件) 审查文件 及其中任一文件(也)称为 审查文件).
为了使我们能够表达下面所表达的意见,我们未对其他文件进行任何查询或审查,仅对已审查的文件进行了审查。
假设
4. 就此意见之目的,我们假定:
(a) | 提交给我们的所有已检查文件自执行后未经更改或添加; |
(b) | 所有提交给我们的已检查文件,包括作为非认证副本提交给我们的文件的符合原件和完整性,以及原件的真实性; |
(c) | 所有已检查文件,包括所有日期早于本日的摘要和证书,在本日时的所有细节均为真实、准确且完整; |
(d) | 每个意见文件的各方(除了公司)都有能力、权力和权限 进入并行使其权利并完成意见文件下的义务; |
(e) | 签署任何被审查文件的个人的法律能力(bekwaamheid / capacité); |
(f) | 所有签名均为检查文件上真实的。 |
(g) | 确保意见文件已得到适当授权、完成、签署,并且已交付当事各方(不包括公司); |
(h) | 确保意见文件对其中每一方构成合法有效的义务,在其规定条款下依据所表述拟定控制或实际控制的法律,或任何相关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且没有违反其条款; |
(i) | 确保没有事实错误、欺诈、胁迫、不当影响或任何当事(各方)于意见文件上的滥用; |
(j) | 确保意见文件是为了一个原因而缔结的(oorzaak / cause因果关系并非非法; |
(k) | 确保已获得或将获取涉及意见文件的执行或履行所需得到的有关任何非比利时司法管辖区的公共机构或其他相关机构的所有授权和同意,或已办理或将办理所有必要的其他申报或通知手续; |
(l) | 根据成立任何公司的基础,任何法院都不会宣布任何公司无效; |
(m) | 各方当事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已就观点文件达成协议(i)按照公平商业条款和全部价值,(ii)没有任何欺诈或损害意图(包括其债权人的利益),(iii)为 真正的 当通过附件1(条款f)所述决议时,各公司的董事已遵守比利时公司法中涉及利益冲突的所有适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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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 当通过附件1(e)所指的决议时,每家公司的董事已遵守比利时公司法律有关利益冲突的所有适用条款; |
(o) | 附件2(e)中所提到的决议记录了每家公司适当召开的董事会正式通过的决议; |
(p) | 每家公司的董事会或董事已确信进入其所属的意见文件符合公司利益和公司目的。 |
(q) | 各公司的董事(包括恒久代表,如适用)不受该法的禁制( bestuursverbod / de gérer的禁令不适用;根据2023年5月4日制定的中央禁制名册法律或其他相关法律,任命日或其后任何时间内,各公司的董事(包括恒久代表)未受禁制; |
(r) | 未有任何协议、安排、行动、事实或其他事项使检视文件的内容被无效、撤销、解除、取消、终止、修改、取代、重述、改变、补充、替代或以其他方式影响;检视文件在这份文件的日期是有效的; |
(s) | that the Companies have not amended their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nd that th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have not been annulled or rescinded and are in full force and effect as at the date hereof; |
(t) | that the Companies’ principal establishments are, and at all relevant times have been and will be located in Belgium and that they do not and will not have their “centre of main interests” (as that term is used in article 3(1) of the EC Regulation n° 2015/848 on insolvency proceedings (recast)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Insolvency Regulation)) in any jurisdiction other than Belgium; |
(u) | 该意见文件的各方(除了公司之外)中没有任何人被宣布破产。宣告破产宣告破产获得支付暂缓获得支付暂缓获得支付暂缓解散解散因合并导致不存在合并/融合)或分拆(分割/分离),并且不受任何类似的诉讼或事件的限制; |
(v) | 确保没有任何公司受到列于(*原文省略*)的任何破产程序的约束。 附录 A 根据欧盟成员国法院依据(*原文省略*)进行的破产规定,确保没有任何公司受到破产法规的约束(除丹麦外);欧盟确保没有任何公司(i)被视为处于支付中止状态的情况(以下简称“支付中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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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 | 确保没有任何公司(i)被视为处于支付中止状态的情况(以下简称“支付中止”)的情况 经济法典已决议解散vereffening / liquidation已提出公开或非公开的司法重整申请公开或私下 司法重整或公开私下的司法重整司法监督下的转让在司法机关的监管下转让/在司法权威下转让),和/或者(iv)已宣告破产(failliet / en faillite)或作为法人实体被废止,或被暂时监督(ontneming van het beheer / dessaisissement |
(x) | 没有合同上的任何限制(除了咨询文件以外),法律、监管或其他限制(除了比利时法律或具有对比利时直接效力的欧盟法律)对任何咨询文件或其他人士造成约束力的事实或情况,这些事实或情况未在被检查文件的正面显示,也不会对本意见书的结论产生影响。 |
限制
5. 就现时意见,受以下限制:
(a) | 本意见仅以比利时法律为依据并受限于比利时法律,不涉及任何条约或条约组织所制定的规则,除非是具有直接效力的欧盟法规定;同样,也不对比利时以外的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表达意见; |
(b) | 我们对本意见之六段所说的意见以外之其他意见不进行表达或隐含,也不得按照推断方式扩展到未具体提及的任何事项; |
(c) | 我们不对事实、会计、财务援助、税收、由任何审查文件所创建的担保权益的优先顺位、审查文件的可执行性或有效性,以及与审查文件的任何当事方或审查文件所涉及的交易相关的任何制裁或其他类似措施的影响表达意见; |
(d) | 在不损害上述5(b)条款的一般性之前提下,我们对与Opinion文件有关的任何当事人根据或与其发出的任何陈述和/或保证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其他方面未表达任何意见,我们假定这些陈述和保证为了我们的意见是准确和完整的,除了在这份意见的第6条表达的意见中有关的陈述和保证的范围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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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在上述第5(b)段之一般性概述下,我们对破产或类似诉讼不表达或暗示任何意见; |
(f) | 本意见自其日期起生效。我们无意修订或更新本意见,亦不对任何比利时或欧盟法律或法规对本意见或其适用性在本意见日期后的变更通知任何收件人; |
(g) | 此法律意见为Stibbe作为一个法人实体(Stibbe SRL/BV)发出。Stibbe对其律师和人员所提供的服务独自负责。除Stibbe外,任何其他人对他们代表Stibbe提供的服务概不负责,包括本法律意见的框架内的服务;并且 |
(h) | 只有在明确条件下才能依赖本意见,即根据比利时法律进行解释或产生的任何问题将受比利时法律管辖并提交比利时法院审理。 |
意见
基于上述假设和限制,并进一步受下文所述的条件限制和/或未向我们披露的任何事项的限制,我们对以下事项持有以下意见:
(a) | 每家公司均为公开有限公司 (naamloze vennootschap股份控制项) 或私人有限公司 (私人股份控制项 / 有限责任公司在比利时法律下无限期有效存在; |
(b) | 每间公司具有进入其所属的意见文件并行使其权利和履行其中义务的必要公司能力和权力; |
(c) | 就参与者所述的每家公司而言,意见文件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公司授权和/或认可,并已由每家公司的授权代表妥善执行; |
(d) | 公司参与该意见文件不会违反其章程或比利时公司和协会法。 |
(e) | 除了上述第(c)段所述之外,比利时的法律并不需要任何法定或其他规范性的授权、同意、批准或订单,以便让相关公司合法执行该意见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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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 在比利时进行的诉讼中,公司或其在比利时的任何资产将不享有豁免诉讼、扣押或执行的权利;且 |
(g) | 根据审查文件和RegSol搜索,截至今日,没有任何公开记录可证明公司中的任何一家已提出破产申请或公开司法重整申请(openbare gerechtelijke reorganisatie / réorganisation judiciaire publique);或受司法监督转移公开司法重整 / 公开司法重整在司法监督下进行转移在司法机关的监管下转让/在司法权威下转让). |
资格
7. 现今意见受以下条件限制:
(a) | 在此所表达的意见受制于破产、清算和其他一般适用于债权人权益的法律; |
(b) | 上述意见均受到每家公司在其公司利益中作为当事人之意见文件的评估所制约。无论一个企业的单独公司利益是否成立,都是一个事实问题,由法院根据案情决定;不能保证被认为符合该公司所属集团利益的交易,在任何情况下也被认为符合该公司的个别公司利益; |
在比利时法律下,关于一家公司的公司利益的规定没有明确的指引,而任何这类规则的正确应用取决于影响该公司的业务问题,这只有(董事会)主管能够(必须)进行正确评估;
(c) | 根据比利时法律,签署的授权书或委托书将不再有效,如果(i) 委托人被宣告破产,(ii) 委托人被清算,(iii) 委托人被全部或部分剥夺财产管理权,(iv) 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在未经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以及/或者(v) 授权书或委托书已由代理人或委托人撤销,废止或终止;在没有判例的情况下,仍然不清楚授权书或委托书在司法重整的情况下是否仍然有效。failliet verklaard / déclaré en faillite,在委托人进行清算时vereffening / liquidation),(iii)当委托人全部或部分被剥夺财产管理权时ontneming van beheer / dessaisissement),(iv)当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存在利益冲突时(除非委托人已放弃此冲突),以及/或(v)授权书或委托书已由代理人或委托人撤销,废止或终止;在缺乏判例的情况下,授权书或委托书是否根据法律在司法重整的情况下仍然有效,目前尚不清楚。法院重组 / 法院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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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在这份法律意见书中所述的观点仅就公司根据或与意见文件相关的义务和/或责任不涉及比利时公司与协会法典5:152或7:227的范围而提供; |
(e) | 我们对任何公司对其资产的所有权不表达任何意见,也不表达对任何此类资产的市场性的任何意见。 |
(f) |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某些比利时法律概念用英文表示,而不是用其原始的荷兰语或法语术语表示。英文术语仅应按照比利时法律解释为指涉比利时法律概念,并不指涉它们在其他司法管辖区法律下可能存在的概念。 |
(g) | 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于2014年7月23日发布的有关电子辨识和电子交易中可靠服务的条例(EU) n°910/2014》第25(1)条,仅因为电子签名是以电子形式存在,或者不符合合格电子签名的要求,简单电子签名应不会单纯因此而被否定具有法律效力和作为证据而可采纳在诉讼中,只有合格电子签名才具有等同证明价值。胶印 签名。因此,法院可能根据签名生成和应用文件的事实和过程的不同,对不同类型的电子签名赋予不同的证据重量。尽管如前所述,我们认为不同证据重量的影响在实际中并不重要;而 |
(h) | 作为比利时律师,我们无法全面评估意见文件的真正含义和目的以及各方根据文件承担的义务;因此,我们的审查仅限于我们在其表面上看到的这些文件的条款。 |
无客户律师关系
8. 我们已经接受了公司的指示。将此意见寄给任何其他可得到此意见副本的人,并不表示我们对该人存在任何顾问责任。
意见的好处
9. 这份意见是为了您与招股说明书补充说明书有关的利益,并且可以被您及依照《美国1933年证券法》适用的规定有权依赖该意见的人依赖。 证券法).
7
10. 我们特此同意将本意见作为招股补充说明书的附件提交,并进一步同意在招股补充说明书的“证券有效性”一节下引用我们的名称。在给予此等同意时,我们并未因此承认我们属于根据《证券法》第7条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和法规要求同意的人员类别。
8
11. 对于本意见书除收件人以外的任何人,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或法律责任。
顺祝商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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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Wouter Ghijsels |
/s/ Pieter Nobels | |||||||
Wouter Ghijsels 常驻代表 Wouter Ghijsels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
Pieter Nobels 常驻代表 的 Pieter Nobels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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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意见文件
(a) | 一份于2024年9月9日提出的表格的挂牌注册声明 S-3 日期为2024年9月9日的(File 此次发行所得净收益约为1,076百万美元(美元相等),扣除了由发行人支付的承销折扣和发行费用。 正如先前披露的,公司打算撤销到2026年到期的4.375%票面收益债券(以下简称“2026债券”)并预交部分到期的Term b 贷款,以及支付与上述事项有关的费用和支出。 已提交至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包括日期为2024年9月9日的基本说明书; |
(b) | 日期为2024年9月9日的初步说明书补充资料 (登记此次发行所得净收益约为1,076百万美元(美元相等),扣除了由发行人支付的承销折扣和发行费用。 正如先前披露的,公司打算撤销到2026年到期的4.375%票面收益债券(以下简称“2026债券”)并预交部分到期的Term b 贷款,以及支付与上述事项有关的费用和支出。 与备忘录等事项有关; |
(c) | 2024年9月9日与备忘录等事项有关的说明书补充( 招股文件 附录); |
(d) | 2024年9月11日之与Notes有关的承销协议,参与其中的有百利高财务无限公司、perrigo company plc、该公司、BofA Securities Inc.、BofA Securities Europe SA、其他保证人参与当事各方以及根据该协议所定义的承销商; |
(e) | 2024年9月17日与欧元指数计价的Notes相关的补充债券契约第7号,参与其中的有百利高财务无限公司、保证人(根据当中所定义,其中包括公司)、Computershare 信托公司、National Association、Elavon Financial Services DAC、U.S. 银行trust company, National Association以及 2024年9月17日与美元计价的Notes相关的补充债券契约第6号,参与其中的有百利高财务无限公司、保证人(根据当中所定义,其中包括公司)和Computershare 信托 公司、National Association,均为补充并修订2014年12月2日百利高财务无限公司、母公司保证人和Computershare 信托公司、National Association(作为取代Wells Fargo 银行,National Association)的基本债券契约;和 |
(f) | 2024年9月17日日期之Notes代表证明书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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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审核文件
(a) | 未经认证的签署的意见文件副本; |
(b) | 每间公司的(摘录的)成立文件副本; 公司成立文件 / 公司组织文件 )的副本 |
(i) | 就于1970年6月21日之Medgenix Benelux NV而言; |
(ii) | 就 OCE-BIO BV BV而言,日期为1991年2月15日; |
(iii) | 就于2006年10月4日之Omega Pharma Innovation & Development NV而言; |
(iv) | 就欧米茄制药国际有限公司于2008年10月29日的事项; |
(v) | 就欧米茄制药贸易有限公司于1977年4月7日的事项; |
(vi) | 就百利高资本有限公司于1987年3月25日的事项; |
(vii) | 就百利高欧洲投资有限公司于1989年12月20日的事项; |
(viii) | 关于百利高比利时股份在1977年5月5日所订立的合同; |
(ix) | 关于百利高持有比利时股份在1987年7月27日所订立的合同; |
(c) | 每家公司的协调章程副本(statuten / statuts): |
(i) | 就Medgenix Benelux NV,日期为2023年7月3日; |
(ii) | 就 OCE-BIO BV BV,日期为2019年10月22日; |
(iii) | 就Omega Pharma Innovation&Development NV,日期为2021年7月23日; |
(iv) | 有关Omega Pharma International NV,日期为2024年3月22日; |
(v) | 有关Omega Pharma Trading NV,日期为2023年7月3日; |
(vi) | 有关百利高资本NV,日期为2023年10月20日; |
(vii) | 有关百利高欧洲投资NV,日期为2022年6月14日; |
(viii) | 就Perrigo Belgium NV而言,截至2024年3月29日; |
(ix) | 就Perrigo Holding NV而言,截至2022年6月20日; |
从以下网址获取: https://statuten.notaris.be/stapor_v1/search 到期日期 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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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与公司有关的出版物附于比利时侨报的附件中(比利时/比利牛斯国家报) 直至2024年9月17日; |
(e) | 每家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9月9日作出的未经认证的决议的副本,核准了相应交易的条款并进入了意见文件( 决议); |
(f) | 摘录自2024年9月9日关于每家公司的企业十字路口银行(Kruispuntbank van Ondernemingen / Banque-Carrefour des Entreprises)于2024年9月17日公布的与每家公司相关的意见文件; |
(g) | 我们在本意见书日期查询中央破产登记处(Centraal register solvabiliteit / Registre Central de la Solvabilité)的搜索结果显示,没有任何公司参与任何未了的公开司法重整(openbare gerechtelijke reorganisatie / reorganisation judiciaire publique) 在司法监督下进行的转让在司法机关的监管下转让/在司法权威下转让) 在破产或破产程序中破产 / 破产程序) 按照《经济法典》第二十书的程序经济法典 / 经济法典) (该 RegSol 搜索). |
(本附件 2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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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3
公司
公司名称 | 登记号码 | |
Medgenix Benelux NV |
0407.171.356 | |
OCE-BIO BV BV |
0442.861.022 | |
欧米茄制药创新发展比利时公司 |
0884.084.724 | |
Omega Pharma International NV |
0807.596.363 | |
Omega Pharma Trading NV |
0417.092.080 | |
百利高资本比利时公司 |
0430.784.027 | |
百利高欧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0439.658.834 | |
百利高比利时公司 |
0417.132.860 | |
百利高控股荷兰公司 |
0431.676.229 |
(本附件3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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