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 Form 4
表格4 美國證券交易所(SEC)
華盛頓特區20549

有關受益所有權的變動聲明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6(a)條或1940年投資公司法第30(h)條申報
或1940年投資公司法第30(h)條款
OMB批准號
OMB號碼:3235-0287 3235-0287
如果不再受第16條的限制,請勾選此框。表格4或表格5的義務可能仍然存在。
0.5小時 0.5
  
請參見指令1(b)。請參閱 1. 報告人的姓名和地址
X
勾選該框表示交易是根據購買或銷售發行方權益證券的合同,指示或書面計劃進行的,旨在滿足10b5-1(c)規則的肯定防禦條件。參見指令10。
1. 報告人姓名和地址*
尚未提供可翻譯的內容。

(姓) (第一步) (中間)
收件人:SWEETGREEN公司
36街3102號

(街道)
洛杉磯 加利福尼亞州 90018

(城市) (州) (郵政編碼)
2. 發行人名稱 逐筆明細或交易標的
Sweetgreen,Inc。 [ SG ]
5. 報告人與發行人之間的關係
(勾選所有適用項)
X 董事 10%所有人
X 官員(在下面給出頭銜) 其他(下面請說明)
首席概念部門負責人
3. 最早交易日期 (月/日/年)
09/13/2024
4. 如有修正,最初提交日期 (月/日/年)
6. 個人或聯合/團體申報(選擇適用的行)
X 由一個報告人提交的表格
由多個報告人提交的表格
表格I-已獲取、已處置或有利益佔有的非衍生證券
1. 證券名稱(說明書第3條) 2. 交易日期(月/日/年) 2A. 如有,則被視爲執行日期(月/日/年) 3. 交易代碼(說明書第8條) 4. 已獲取的證券(A)或已處置的證券(D)(說明書第3、4和5條) 5. 報告交易後擁有的證券數量(說明書第3和4條) 6. 擁有形式:直接(D)或間接(I)(說明書第4條) 7. 間接利益所有權的性質(說明書第4條)
代碼 V 數量 (A)或(D) 價格
A類普通股 09/13/2024 C 17,020 A $0(1) 17,020 I 見腳註(2)
A類普通股 09/13/2024 S 17,020(3) D $35.1(4) 0 I 見腳註(2)
A類普通股 09/13/2024 M 21,275 A $0.96 1,951,508(5) D
A類普通股 09/13/2024 S 21,275 D $35.1(4) 1,930,233(5) D
表格II - 獲得的衍生證券,出售或受益所有權
(例如,認沽權、認購權、權證、期權、可轉換證券)
1. 衍生證券的名稱(Instr. 3) 2. 衍生證券的轉換或行權價格 3. 交易日期(月/日/年) (Instr. 8) 3A. 假定執行日期(如果適用) (月/日/年) 4. 交易代碼(Instr. 8) 5. 獲取(A)或處置(D)的衍生證券數量(Instr. 3、4和5) 6. 行權日期和到期日期(月/日/年) 7. 衍生證券所基於的證券名稱和數量(Instr. 3和4) 8. 衍生證券價格(Instr. 5) 9. 報告交易後所擁有的衍生證券數量(Instr. 4) 10. 持有形式:直接(D)或間接(I)(Instr. 4) 11. 間接受益所有權的性質(Instr. 4)
代碼 V (A) (D) 可行使日期 到期日 標題 股份數量或股數
B類普通股 (1) 09/13/2024 C 17,020 (1) (1) A類普通股 17,020 $0 3,256,497 I 見腳註
認股權 $0.96 09/13/2024 M 21,275 (6) 12/08/2024 A類普通股 21,275 $0 78,750 D
B類普通股 (1) (1) (1) A類普通股 183,507 183,507 I 見腳註(7)
B類普通股 (1) (1) (1) A類普通股 500,000 500,000 I 見腳註(8)
響應的說明:
1. 每股B類普通股可在持有人任意時候選擇轉換爲一股A類普通股。
2. 這些股票由尼古拉斯·詹梅特可撤銷信託U/T/A 於2016年10月7日生效持有。
3. 這些股票是根據2024年6月10日的10b5-1計劃出售的。
第四列報告的價格是加權平均價格。這些股票以35.00美元至35.33美元的價格進行多次交易。如果SEC、發行人或發行人的股東要求,報告人將提供關於在此腳註中所列範圍內的每個獨立價格出售的股票數量的完整信息。
包括180萬股受限制股票單位,這些單位將隨着時間的推移和在發行人股票價格達到指定水平的情況下解除限制。
6.完全歸屬。
這些股票由Nicolas H. Jammet 2014 GRAt的受託人Patrick Jammet持有。
8. 這些股份由詹梅特後裔信託公司持有,成立於2021年9月3日。
/s/ 由Ashley Van代爲執行,作爲律師的代理人 09/17/2024
** 申報人簽字 日期
提醒:每個被間接或直接持有的證券類別需單獨列報。
* 如果表格由一個以上的申報人提交,請參閱4(b)(v)條說明。
** 故意的虛假陳述或事實遺漏構成聯邦刑事違規行爲。請參閱18 U.S.C. 1001和15 U.S.C. 78ff(a)。
注意:請提交三份本表格的複印件,其中一份必須手動簽名。如果空間不足, 請參閱第6項說明以獲取程序。
填寫此表格的人只有在該表格顯示當前有效OMB號碼時才需要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