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13G日程表
(修订稿1 *)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
VCI GLOBAL有限公司
(发行人名称)
无面额普通股
(证券类别)
G98218103
(CUSIP编号)
2023年8月29日
(需要提交本报告书的事件日期)
请勾选适当的方框以指定根据哪条规则提交此安排表:
☐ | 13d-1(b)规则 |
☒ | 13d-1(c)规则 |
☐ | 13d-1(d)规则 |
* | 本封面的其余部分应填写关于报告人对所述证券种类的初始申报,并包括任何之后的修正,其中包含可能会影响先前封面披露的信息的信息。 |
本封面其他部分所需的信息不应被视为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8条的规定进行“文件”或其他方式从而受到该法条的责任,但应受到该法的所有其他规定的约束(然而, 请参阅 注).
1
CUSIP 编号 G98218103 | 13G表格 |
1. |
举报人姓名
Voon Him Hoo |
2. |
如果是群组成员,请选中相应的复选框(参见说明)
(a) ☐ (b) ☐ |
3. |
仅限秒钟使用
|
4. |
国籍或组织地点
马来西亚 |
Michael J. Escalante 的 拥有的 持有人 每人 报告 0 随同: |
5. |
单独表决权 32,914,053(1) |
6. |
共同表决权 0 | |
7. |
唯一决策权 32,914,053(1) | |
8. |
共同决策权 0 |
9. |
每个报告人拥有的股份总金额 32,914,053(1) |
10. |
请检查第(9)行的总金额是否不包括某些股份(请参阅说明) ☐ |
11. |
行9中的金额所代表的类别的百分比: 23.423%(2)(3) |
12. |
报告人类型(请参见说明) 个人 |
(1) | 包括景顺基金(L)有限公司拥有的11,604,000股,该公司由维克托胡控制。 |
(2) | 包括景顺基金(L)有限公司拥有的8.258%,该公司由维克托胡控制。 |
(3) |
根据截至2024年9月17日的140,519,761股普通股计算。
|
2
项目1。
(a) 发行人名称:发行人的名称是VCI全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b) 发行人主要行政办公地址:该发行人是一家根据英属维京群岛法律组织的公司,总部设在吉隆坡59200号吉隆坡Bangsar街3号KL Eco City Menara 3A的BO3-C-8号。
项目2。
(a) 申报人姓名申报人的姓名是:
(i) Voon Him Hoo(“Mr. Hoo”).
(b) 主要业务办公室地址,或 如果没有,则是居住地址:
(i) Hoo先生的主要地址是吉隆坡生态城,Jalan Bangsar 3号,59200吉隆坡。
(c) 公民身份:
(i) Hoo先生是马来西亚公民。
(d) 证券种类证券类型为无面值普通股。
(e) CUSIP编号普通股的CUSIP编号为G98218103。
项目3. 如果根据§§240.13d-1(b)或240.13d-2(b)或(c)文件提交此声明,请检查提交人是否为:
(a) | ☐ 根据法案第15节(15 U.S.C. 78o)注册的经纪人或交易商。 |
(b) | ☐ 银行的定义在《法案》第3(a)(6)条第(15美国法典78c)。 |
(c) | ☐ 保险公司指《法案》(15 U.S.C. 78c)第3(a)(19)节中定义的公司。 |
(d) | ☐ 《1940年投资公司法》第8节(15 U.S.C 80a-8)注册的投资公司。 |
(e) | ☐ 根据§240.13d-1(b)(1)(ii)(E),符合投资顾问的要求。 |
(f) | ☐ 根据§240.13d-1(b)(1)(ii)(F)的雇员福利计划或捐赠基金; |
(g) | ☐ 根据§ 240.13d-1(b)(1)(ii)(G),持有母公司或控制人。 |
(h) | ☐ 定义于《联邦存款保险法》(12 U.S.C. 1813)第3(b)条的储蓄机构; |
(i) | ☐ 一个教堂计划,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15 U.S.C. 80a-3)第3(c)(14)节的定义不被视为投资公司。 |
(j) | ☐ 根据§240.13d-1(b)(1)(ii)(J)的规定,按照集团。 |
3
项目 4. 拥有权
(a) 拥有受益的股份:
(i) Hoo先生有益拥有32,914,053股普通股,其中11,604,000股归V景顺基金(L)有限公司所有,该公司为Hoo先生所有并控制。
(b) 类比百分比:
(i)对于胡先生:23.423%。
(c) 人所持有的股份数量:
(i) 拥有投票权或指导投票的唯一权力 : 32,914,053.
(ii) 分享权力投票或指导 投票:霍先生不分享投票权。
(iii) 拥有处置权或直接处置权: 32,914,053.
(iv) 分享权力来处理或指导处置:胡先生不共享处理权力。
5. 拥有5%或更少的股份。
如果此声明是为了报告以下事实:截至本日,报告人已停止成为该证券类别超过5%的受益所有人,请在下方复选框中打勾。
第6项。代表另一人拥有超过5%的所有权。
除非在此处另有规定,否则没有其他人有权接收或指导接收其他人从本报告中所述证券的股利或销售收益。
第7项。收购所报告的安防的母公司或控股人的子公司的身份和分类。
不适用。
项目8。小组成员的识别和分类。
不适用。
第9项,集团解散的通知。
不适用。
第10项认证
不适用。
4
签名
经过合理的调查并据我所知,本声明中列出的信息真实,完整且正确。
日期:2024年9月17日
通过: | Voon Him Hoo | |
名称: | Voon Him Hoo | |
职称: | 自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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