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 Form 4
表格4 美國證券交易所(SEC)
華盛頓特區20549

有關受益所有權的變動聲明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6(a)條或1940年投資公司法第30(h)條申報
或1940年投資公司法第30(h)條款
OMB批准號
OMB號碼:3235-0287 3235-0287
如果不再受第16條的限制,請勾選此框。表格4或表格5的義務可能仍然存在。
0.5小時 0.5
  
請參見指令1(b)。請參閱 1. 報告人的姓名和地址
  
勾選該框表示交易是根據購買或銷售發行方權益證券的合同,指示或書面計劃進行的,旨在滿足10b5-1(c)規則的肯定防禦條件。參見指令10。
1. 報告人姓名和地址*
Lightspeed管理公司,L.L.C。

(姓) (第一步) (中間)
2200 SAND HILL ROAD

(街道)
門洛帕克 加利福尼亞州 94025

(城市) (州) (郵政編碼)
2. 發行人名稱 逐筆明細或交易標的
Rubrik, Inc. [ 紐交所 ]
5. 報告人與發行人之間的關係
(勾選所有適用項)
董事 X 10%所有人
官員(在下面給出頭銜) 其他(下面請說明)
3. 最早交易日期 (月/日/年)
09/13/2024
4. 如有修正,最初提交日期 (月/日/年)
6. 個人或聯合/團體申報(選擇適用的行)
由一個報告人提交的表格
X 由多個報告人提交的表格
表格I-已獲取、已處置或有利益佔有的非衍生證券
1. 證券名稱(說明書第3條) 2. 交易日期(月/日/年) 2A. 如有,則被視爲執行日期(月/日/年) 3. 交易代碼(說明書第8條) 4. 已獲取的證券(A)或已處置的證券(D)(說明書第3、4和5條) 5. 報告交易後擁有的證券數量(說明書第3和4條) 6. 擁有形式:直接(D)或間接(I)(說明書第4條) 7. 間接利益所有權的性質(說明書第4條)
代碼 V 數量 (A)或(D) 價格
A類普通股 09/13/2024 S 15,933 D $30.19(1) 0 D(2)
A類普通股 156,736 I 由Eggers Investments LP - 基金2提供(3)
A類普通股 140,021 I 由Nieh Family Investments LP - 基金2提供(4)
A類普通股 16,715 I 由Nieh Family Investments LP - 基金4提供(5)
表格II - 獲得的衍生證券,出售或受益所有權
(例如,認沽權、認購權、權證、期權、可轉換證券)
1. 衍生證券的名稱(Instr. 3) 2. 衍生證券的轉換或行權價格 3. 交易日期(月/日/年) (Instr. 8) 3A. 假定執行日期(如果適用) (月/日/年) 4. 交易代碼(Instr. 8) 5. 獲取(A)或處置(D)的衍生證券數量(Instr. 3、4和5) 6. 行權日期和到期日期(月/日/年) 7. 衍生證券所基於的證券名稱和數量(Instr. 3和4) 8. 衍生證券價格(Instr. 5) 9. 報告交易後所擁有的衍生證券數量(Instr. 4) 10. 持有形式:直接(D)或間接(I)(Instr. 4) 11. 間接受益所有權的性質(Instr. 4)
代碼 V (A) (D) 可行使日期 到期日 標題 股份數量或股數
1. 報告人姓名和地址*
Lightspeed管理公司,L.L.C。

(姓) (第一步) (中間)
2200 SAND HILL ROAD

(街道)
門洛帕克 加利福尼亞州 94025

(城市) (州) (郵政編碼)

呈報人與發行人的關係
董事 X 10%所有人
官員(在下面給出頭銜) 其他(下面請說明)
1. 報告人姓名和地址*
埃格斯·巴里

(姓) (第一步) (中間)
Lightspeed創業公司
2200 SAND HILL ROAD

(街道)
門洛帕克 加利福尼亞州 94025

(城市) (州) (郵政編碼)

呈報人與發行人的關係
董事 X 10%所有人
官員(在下面給出頭銜) 其他(下面請說明)
1. 報告人姓名和地址*
聶彼得

(姓) (第一步) (中間)
Lightspeed創業公司
2200 SAND HILL ROAD

(街道)
門洛帕克 加利福尼亞州 94025

(城市) (州) (郵政編碼)

呈報人與發行人的關係
董事 X 10%所有人
官員(在下面給出頭銜) 其他(下面請說明)
響應的說明:
1. 列4中報告的價格是加權平均價格。這些股票在價格區間爲$30.10 至 $30.32(含)的多筆交易中出售。申報人願意根據請求向發行人、發行人的任何持股人,或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工作人員提供有關在此註釋所設定的價格區間內以每個分離價格賣出的股票數量的全部信息。
2. 這些股份由Lightspeed管理公司("LMC")持有。巴里·埃格斯(Barry Eggers),拉維·姆哈傑(Ravi Mhatre)和彼得·涅(Peter Nieh)是LMC的管理成員,對LMC持有的股份擁有投票和處置權。埃格斯先生和涅先生除了各自對這些股份的金錢利益之外,否認對這些股份擁有有利權益。姆哈傑先生是該發行方的董事,並提交單獨的16號條款報告。
3. 巴里·埃格斯擔任Eggers投資有限合夥公司的概括合夥人的受託人-LP基金2。
4. 彼得·涅擔任Nieh家族投資有限合夥公司的概括合夥人的聯合受託人-LP基金2。
5. 彼得·涅擔任Nieh家族投資有限合夥公司的概括合夥人的聯合受託人-LP基金4。
Lightspeed管理公司,L.L.C.,由/s/ Ravi Mhatre,管理成員 09/17/2024
/s/ Barry Eggers 09/17/2024
/s/ Peter Nieh 09/17/2024
** 申報人簽字 日期
提醒:每個被間接或直接持有的證券類別需單獨列報。
* 如果表格由一個以上的申報人提交,請參閱4(b)(v)條說明。
** 故意的虛假陳述或事實遺漏構成聯邦刑事違規行爲。請參閱18 U.S.C. 1001和15 U.S.C. 78ff(a)。
注意:請提交三份本表格的複印件,其中一份必須手動簽名。如果空間不足, 請參閱第6項說明以獲取程序。
填寫此表格的人只有在該表格顯示當前有效OMB號碼時才需要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