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10.2 5 tm2424326d1_ex10-2.htm EXHIBIT 10.2

 

展品10.2

 

我們致力於保持高水平的公司治理標準,以服務於Methode和我們的股東的長期利益。

 

徐思平先生

首席執行官

明大嘉和

Fernie Castle, Letham

Cupar, 菲夫, KY15 7RU

英國

 

親愛的徐先生:

 

這封信(以下簡稱「本信」)構成了Maxim Group LLC(以下簡稱「Maxim」)與農米良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農米」)之間的協議。協議constitutes the agreement between Maxim Group LLC (「」) 是Maxim Group LLC(「Maxim」)與的協議Maxim”或“公司配售代理”)和明大嘉和有限公司,一家開曼群島公司(簡稱“公司”), Maxim將作爲公司的獨家配售代理,按照「合理盡力」原則,就擬議的定向增發(“有關ATEX”)普通股份(“股份”)每股面值爲$0.001的公司股票(“普通股”),A系列認股權證(“Series A Warrants”)”)和Series b認股權證購買 普通股(“系列B認股證明,”與Series A認股權證,即“權證,” 以及行使認股權證後可發行的股份,即“權證 股票”和股份,認股權證和認股權證股份, 總稱爲“證券定向增發的條款應由公司、明大嘉和及證券購買者(每個人均稱爲「」買方全部協議稱爲「」。購買者”), 這並不構成明大嘉和有權或權力約束公司或任何購買者或公司發行證券或完成定向增發的義務。此協議及公司和購買者就定向增發所執行和交付的文件,包括購買協議(下文定義),應合稱爲「」交易文件”定向增發交易的每個結算日期(各稱爲“結盤所發行的證券將在本文中稱爲「定向增發」。結束日期。公司特此明確承認並同意,Maxim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僅爲商業上合理的努力,執行本協議並不構成Maxim對購買證券或引介公司給投資者的法律或約束力承諾,並且不能確保證券的成功定向增發或Maxim在爲公司融資方面取得任何其他成功。在定向增發中,定向增發經銷商可能委託其他經紀人或經銷商代表其行事。將證券出售給任何購買人將通過證券購買協議(「購買協議」)來證明,該協議將以公司和該購買人都能合理接受的形式達成。在簽署購買協議之前,公司的高管將有回答潛在購買人的問題。購買協議

 

儘管本協議中有任何相反規定,在Maxim確定根據金融行業監管機構("FINRA")規則之一的任何條款不符合規定的情況下,公司應當同意根據Maxim的要求書面修改本協議以符合任何此類規則;前提是任何此類修改不得包含對公司不利的條款。FINRA在任何情況下,公司應當同意在Maxim的要求下書面修改本協議,以遵守任何此類規定;前提是任何此類修改不得包含對公司不利的條款。

 

1

 

 

除非另有規定,本協議中的所有美元金額均應以美元計算。

 

第一部分.        補償。作爲向公司提供服務和授予公司在本協議下權利的專有補償,公司將在任期內按以下方式支付中間CEO: 每月50000美元。 這種補償將以發行給Akari的名義普通股,每股0.0001美元的名義普通股的形式支付,並且這種普通股將在每個月(或部分月份)工作的最後一天以納斯達克資本市場上普通股的收盤價估值併發行,以及 中間CEO完成服務時發生的合理旅行費用,如果符合公司有關賠償的標準政策和程序,公司將在合理的時間內進行賠償。中間CEO不得因配合服務而有權獲得任何來自公司或Akari的其他任何補償,包括但不限於任何獎金、離職補償或福利。作爲對Maxim在此提供的服務的補償,公司同意支付給Maxim:

 

(A)       公司在每次收購結算日從買方處獲得的總收益中,以美元支付的現金費用,金額爲總收益的百分之七(7.0%) (“現金薪酬”)。現金薪酬將從證券銷售的總收益中,在每次發行的結算日通過電匯支付。

 

(B) 公司還同意在每次收盤時向Maxim報銷Maxim因相關放置而產生的所有合理的可覈算費用,包括但不限於Maxim的法律顧問費用、費用和Maxim在外出旅行及其他開支上產生的費用,最高累計金額爲$40,000美元。費用將在初次收盤日報銷。

 

(C) 如果在完成交易的十二(12)個月內,公司與安排代理商聯繫的投資者進行任何公開或私人股權、股權鏈接或債務證券等融資或其他籌資活動,或從這些投資者那裏收到款項,則在完成這種融資或收到款項時,公司應向安排代理商支付與本節1(A)所述相等的報酬,前提是交易後十(10)個工作日內,安排代理商向公司提供這些投資者名單。

 

第二部分.       公司的陳述和擔保公司向買方在交易文件中作出的每一項陳述和保證(連同其附錄中的任何相關披露)在此被作爲參考(如完全重述在此)並且,自本協議簽署日起,被作爲針對萬億的進行,並有利於放置代理。此外,公司對放置代理做出如下陳述和保證:

 

(A) (i) 公司有權力、能力和權威訂立本協議並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ii) 本協議已經得到充分授權、簽署和構成該方當事方的合法、有效和可強制執行的協議,其條款符合;(iii) 本協議的簽署和交付以及根據本協議執行的交易並不衝突或違反 (y) 公司的公司章程或章程或其他公司文件或 (z) 公司作爲當事方或任何其財產或資產被約束的任何協議。

 

2

 

 

所有披露給承銷商的與公司、其業務以及本協議所涉相關交易有關的信息,以及公司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所有文件(以下稱「文件」),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屬真實和正確,並且不包含任何虛假陳述或遺漏關鍵事實,該等關鍵事實在製作該文件時是必要的,以使其中所做陳述在其作出時,基於其所述情況,不會產生誤導。自2023年1月1日以來,公司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每個文件在發佈時均不包含任何虛假陳述或遺漏需在其中陳述的關鍵事實或對使其明確的陳述所必需的關鍵事實,以使其中所述陳述在其作出時,基於其所述情況,不會產生誤導。據公司所知和相信,除了當前的資本籌集(本協議是其組成部分)以外,未發生任何事件或情況,或存在與公司、其業務、財產、前景、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關的信息,依照適用的法律、規章或法規,要求進行公開披露或公告,但尚未進行公開披露或公告。SEC)均屬真實且在所有重要方面正確,不包含任何虛假陳述或遺漏關鍵事實,該等關鍵事實在製作該文件時是必要的以使其中所做陳述,在其做出的情況下,不會產生誤導。公司自2023年1月1日以來向SEC提交的每個文件在發佈時均不包含任何虛假陳述或遺漏需在其中陳述的關鍵事實或對使其明確的陳述所必需的關鍵事實,以使其中所述陳述在其作出的情況下不會產生誤導。據公司所知和相信,除了當前的資本籌集(本協議是其組成部分)以外,沒有發生任何事件或情況,或者有關公司或其業務、財產、前景、經營或財務狀況的信息,根據適用的法律、規章或法規,需要公司進行公開披露或公告,但尚未進行公開披露或公告。

 

公司沒有采取任何行動,也不會採取任何行動,直接或間接地導致配售失去依賴《1933年證券法》第4(a)(2)條修正案所獲豁免的資格。 通過實施配售,公司同意在所有重要方面遵守適用法規的規定以及任何適用的法律、規則、法規和要求(包括但不限於所有美國州法律和所有國家、省、城市或其他法律要求)。行動) 在實施配售時,公司同意在所有重要方面遵守適用法案的規定以及任何法規和要求,並遵守適用的法律、規則、法規和要求(包括但不限於所有美國州法律和所有國家、省、城市或其他法律要求)。

 

公司有權提交,並根據本協議第10條款,已依法、有效、不可撤銷地提交給紐約州紐約縣最高法院以及紐約州南區聯邦地區法院(以下簡稱「紐約法院」)。紐約法院公司有權指定、任命和授權,並根據本協議第10條款,已依法、有效、不可撤銷地指定、任命了一名授權代理,以代表公司接受與本協議或本次定向配售相關的任何紐約法院的訴訟,並且對該授權代理進行的送達將有效地構成根據本協議第10條款授予公司有效個人管轄權的方式。

 

第三部分.       Maxim的陳述. Maxim聲明並保證:(i)它是FINRA的合格成員,(ii)它在1934年修正的證券交易法下注冊爲經紀人/交易商,(iii)根據適用於Maxim發行和銷售證券的州法律,它被授權作爲經紀人/交易商,(iv)它是並將成爲根據其註冊地法律有效存在的公司實體,(v)它具有充分的權力和授權來履行本協議下的義務,(vi)它沒有也不會採取任何行動,直接或間接導致Placement不能享受《證券法》第4(a)(2)條規定的免登記豁免,(vii)在進行Placement時,它同意在所有實質方面遵守《證券法》及其下屬法規以及任何適用的法律、規則、條例和要求(包括但不限於所有美國州法律以及所有國家、省份、城市或其他法律要求),(viii)本協議已經得到合法授權並簽署,並構成Maxim依據其條款可執行的合法有效協議,(ix)Maxim及其參與Placement的任何爲吸引投資者而獲得報酬的人員,或Maxim的任何普通合夥人、管理成員、高級職員、董事或官員均不受《證券法》規則506(d)(1)(i)至(viii)的任何「不良行爲者」資格限制(稱爲「不良行爲者」),但不包括根據規則506(d)(2)所涵蓋的不良資格事件。 Maxim將會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其身份地位的任何變化。Maxim承諾將盡其合理努力根據本協議的規定和適用法律的要求進行本次發行。不適格事件上述的進行連接處理

 

3

 

 

第4節.       賠償。 本公司同意在賠償條款(“賠償”) 附在此作爲 ,該規定已引用並將在本協議終止或到期後繼續有效。, 其條款已納入本協議並應在本協議終止或到期後生效。

 

第五部分.       參與 條款.

 

(A)根據本協議,放置代理商的聘用將持續直到以下情況發生:(i)安排截止日期,(ii)公司或馬克斯在2024年9月30日之後提前五(5)天提出書面通知,或者(iii)由於公司終止放置代理商的聘用(該日期稱爲“終止日期)。根據本協議,該聘用也可以因爲某種原因被提前解除。“原因”在本協議中特指放置代理商的嚴重疏忽、欺詐、故意不當行爲或嚴重違反本協議(包括但不限於未能誠實進行交易或採取合理的最佳努力爲放置提供支持),在書面通知該行爲後,經有管轄權的法院裁定,並且在通知之日起十(10)天內沒有糾正該指控的行爲。

 

儘管有任何與此相反的內容,第1條、第4條、本第5條、第10條、第11條和第12條以及所有的 ,該規定已引用並將在本協議終止或到期後繼續有效。隨附的文件(其條款被引用並納入本協議),將在本協議的任何終止或到期後繼續有效。本協議的終止不會影響公司根據本第1條的規定支付費用的義務,也不會影響公司根據本協議的規定在終止日期之前支付的費用的義務。所有應付的費用和費用返還應當在終止日期之前支付給認購代理商(如果這些費用和返還是有效或到期的)或者在認購或其適用部分結束之日(如果這些費用根據本第1條的條款應當支付)。

 

第六節.      MAXIM 信息公司同意Maxim在本次合作中提供的任何信息或建議僅供公司評估投資時使用,並且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公司不會在未獲得Maxim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透露或以任何方式參考這些建議或信息。

 

第七節.       無 信託關係;證券和其他法律合規事項。

 

(A)       本協議不構成並不應被解釋爲創設對非本協議各方以外的任何人或實體可執行權利,除非依據本協議的補償規定而對之享有權利者。公司承認並同意 Maxim 並非也不應被解釋爲公司的受託人,並且對本協議或根據本協議保留 Maxim 的行爲所造成的公司的股東或債權人或任何其他人均不負有任何責任或義務,對此明確放棄。

 

4

 

 

(B) 公司將以自己的費用盡最大努力取得出售證券所需的任何註冊、資格或批准,符合適用法律(包括Placement Agent合理確定時適用的美國州「藍天」法)的任何轄區。

 

第8節.       完成日期根據購買協議,放置代理的義務以及證券銷售的結束需符合以下條件:在每個結算日以及做出的陳述和保證的準確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此處和購買協議中包含的準確性,根據本協議的規定發出的證書中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陳述的準確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此處履行其義務,以及以下各附加條款和條件的每一項。

 

(A)所有公司程序和其他與本協議的授權、形式、執行、交付和有效性以及本協議和所涉及的交易有關的法律事務都應合理地滿足下列要求:對於放置代理商的法律顧問來說,在實質性方面應得到合理的滿意,並且公司應向該顧問提供他們可能合理要求的所有文件和信息,以使他們能夠就此事項發表意見。

 

(B)       在每個截止日期前,放置代理人收到了公司的有利意見,以截止日期爲準,以令放置代理人滿意的形式和實質性的形式,寄往放置代理人的意見。

 

(C) (i) 公司及其子公司自上次披露在SEC報告中包含或引用的審計或未經審計的財務報表之日起,未因火災、爆炸、洪水、恐怖襲擊或其他災害(不管是否投保)或勞工爭議、法庭或政府行動、命令或法令之外的任何原因,遭受任何重大損失或對其業務造成干擾。除了購買協議和相關披露文件中載明或預料到的情況;(ii) 自該日期起,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股本或長期債務未發生任何變化,或沒有任何變化或任何涉及潛在變化的發展事項,涉及業務、總務、管理、財務狀況、股東權益、運營結果或公司及其子公司前景,除了購買協議和相關披露文件中載明或預料到的情況。這種影響在合理判斷下對放置人而言是如此重大和不利,以至於按購買協議和相關披露文件所規定的條款和方式進行證券的銷售或交付變得不切實際或不可取。

 

5

 

 

(D)在簽署本協議後直至截止日期之前,不得發生以下情況:(i)公司證券在適用的交易市場上一般交易被暫停,或SEC或交易所或任何其他具有管轄權的監管機構或政府當局在任何交易所或市場上確定了最低或最高價格或價格範圍;(ii)被聯邦或州政府宣佈銀行停業或在美國商業銀行或證券結算或結算服務中發生重大中斷;(iii)美國參與尚未參與的敵對行動,成爲恐怖主義行爲的對象,涉及美國的敵對行動升級,或者美國宣佈國家緊急狀態或戰爭;(iv)在美國或其他地方發生任何其他災難或危機,或經濟、政治或金融狀況發生變化,如果根據(iii)或(iv)的任何事件的影響,在Placement Agent的唯一和合理判斷中,按照購買協議的條款和方式進行證券的銷售或交付變得不切實際或不可取。

 

(E) 未採取任何行動,並且沒有任何政府機構或部門頒佈、採納或發佈的法令、規則、法規或命令將在結束日期前阻止證券的發行或銷售,或對公司的業務或業務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且沒有任何聯邦或州的法院的禁令、限制令或任何其他性質的命令在結束日期前頒佈,這些命令將阻止證券的發行或銷售,或對公司的業務或運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公司應與每位購買方簽訂購買協議,並且該協議應有效且具有約束力,並且應包含公司與購買方之間協商一致的陳述、保證和契約。

 

(G)       在交割日期之前,公司應向配售代理提供配售代理合理要求的更多信息、證書和文件,包括一份符合配售代理要求的秘書證明和行政官證明。

 

如果所有在本協議中或其他地方提及的意見、信函、證據和證書,只有在形式和實質上合理滿意於認購代理商的律師的情況下,才被視爲符合本協議的規定。

 

第九節.      先行購買權 在完成任何配售交易後,在最後一次交割後的12個月內,公司授予配售代理獨家管理承銷商和獨家承銷商與獨家市場製造商的先行購買權。 配售 12個月內的任何以公司、公司的任何繼任者或任何子公司(“後續發行”)爲對象的所有未來公開股權、股權關聯或債務發行的配售代理或獨立銷售代理,但在下述異常情況不適用。

 

6

 

 

第10節.     適用法律本協議將受紐約州的內部法律的管轄,按照該州的內部法律解釋,並適用於在該州完全履行的協議。本協議不得由任何一方在未經對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進行轉讓。本協議對各方及其各自的繼任者和受讓人具有約束力並對其有利。關於本協議下產生的任何爭議或與之相關的任何交易或行爲,放置代理人和公司都放棄通過陪審團審理的權利。放置代理人和公司各自同意:(i)同意將因本協議和/或受約協議涉及的交易而引起的任何法律訴訟、訴訟或訴訟納入專屬於紐約州紐約縣的紐約最高法院或者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 (ii)放棄對任何此類訴訟、訴訟或訴訟地點的任何反對意見; (iii)無條件同意接受紐約州紐約縣和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的管轄權,在任何此類訴訟、訴訟或訴訟中。放置代理人和公司進一步同意接受和確認可以以任何這類訴訟、訴訟或訴訟中在紐約州紐約縣的紐約最高法院,或者在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對公司進行註冊郵件或專用承運人(聯邦快遞、UPS或等效)寄到公司地址的方式送達的任何和所有法律文書的送達,並同意在任何此類訴訟、訴訟或訴訟中對放置代理人進行註冊郵件或專用承運人(聯邦快遞、UPS或等效)寄到放置代理人地址的方式送達的任何和所有法律文書的送達均被認爲在每個方面對放置代理人的法律文書送達有效。本協議中的任何內容均不得被視爲以任何方式限制法律允許的任何方式的程序送達的權利。如果任何一方未採取行動或訴訟來強制執行交易文件的任何規定,那麼在此類行動或訴訟中獲勝的一方應獲得對方支付支出的律師費和其他費用和開支的補償,此費用和開支與調查、準備和進行此類行動或訴訟有關。

 

7

 

 

第11板塊.     全部協議/雜項。本協議(包括附屬的賠償條款)包括了各方之間的全部協議和理解,取代了與本協議相關的所有先前協議和理解。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被認定在任何方面無效或不可執行,此確定不會影響本協議在其他方面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其將繼續完全有效。除非由Maxim和公司雙方共同簽署的書面文書修訂或其他修改或豁免,否則本協議不得被修改 。本協議中所包含的陳述、保證、協議和承諾應在股票交割後,適用於證券交付後繼續有效。本協議可以由兩個或更多副本簽署,當這些副本一起被簽署並交付給其他方時,它們將被視爲同一份協議,並在所有方面生效。如果任何簽名以傳真傳輸或.pdf格式文件交付,此簽名將以與原件相同的力量和效應創建對執行方(或代表其執行此簽名的方)的有效和有約束力的義務。公司同意承銷商可依賴於並作爲第三方受益人享有在購買協議中所述的陳述、保證和適用承諾,並根據其條款進行生效。儘管本協議另有規定,但2024年6月18日日期的委託函(以下簡稱「」),公司與Maxim之間的委託函包括但不限於委託函的第4條(a)和第8條,應按照其規定繼續有效,委託函中描述的終止或到期後應繼續生效和得到執行,除非本協議與委託函的條款之間存在衝突,否則本協議的條款將優先。接待信

 

第12節.     通知任何通知或其他通訊或送達必須以書面形式提供,並且在以下最早的日期視爲已送達並且生效:(a) 通過傳真或電子郵件發送的通知或通訊的傳輸日期,發送到附屬備忘錄簽字頁上指定的電子郵件地址; (b) 通過掛號郵件或專線快遞(聯邦快遞,UPS或相當物流公司)發送的郵件的郵寄日期; 或 (c) 實際收件方收到該通知時。此類通知和通訊的地址應根據附屬備忘錄簽字頁上的規定。

 

第13節.      新聞公告公司同意,自任何交割之後,配售代理有權在其營銷材料和網站上參考配售以及配售代理的角色,並自費在財經和其他報紙雜誌上刊登廣告。

 

[本頁的剩餘部分被故意留空。]

 

8

 

 

請確認上述內容正確無誤,簽署並將該協議副本發送給Maxim。

 

  非常真誠地你的,
   
  Maxim GROUP LLC
   
  簽署: /s/瑞特什m.維拉
    姓名: 瑞特什m.維拉
    頭銜: 投資銀行聯席主管
   
  收件地址:
  300 Park Avenue,16th Floor
  紐約,NY 10022
 

負責人:James Siegel,總法律顧問

電子郵件:jsiegel@maximgrp.com

 

已被接受並同意於

日期:首次編寫的日期

 

MDJH 有限公司

 

簽署: /s/徐斯平  
  姓名: 西平·許  
  職位:首席執行官  

 

通知地址:

Fernie Castle, Letham

Cupar, 菲夫, KY15 7RU

英國

注意:徐思平

郵箱: charlie.cai@mdjmjh.com

 

[簽名頁 - 放置代理協議]

 

 

 

 

附件A

 

賠償規定

 

本補充協議中使用的大寫詞彙應具有附屬協議中所賦予的含義:

 

除了其他權利或救濟以外,公司同意對放置代理商和其他被保障方進行補償和保護(如下所定義),並使其免受一切損失、索賠、損害、義務、罰金、判決、獎項、責任、費用、支出以及一切訴訟、訴訟程序和調查,以及爲回應傳票或其他方式提供證詞或文件而產生的一切法律和其他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合理的調查、準備、追索或辯護這些訴訟、訴訟程序或調查的費用、支出和開支,以及發生時的費用、支出和開支)(統稱爲「損失」),無論是直接還是間接地,是由於、與之相關、基於、起因於或與放置代理商爲公司行事有關,包括但不限於放置代理商在接受或履行協議(連同這些補償條款)下其義務的過程中的任何行爲或不作爲,也包括但不限於公司違反協議(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文件、文書或協議,包括任何代理協議)中包含的任何陳述、保證、承諾或協議,或放置代理商根據協議或這些補償條款行使其權利,除非經過有管轄權的法院的最終裁決(不可再上訴)認定該損失主要直接由尋求在此下賠償的被保障方的欺詐、惡意、嚴重過失或故意不當行爲導致。

 

公司還同意除非有任何責任(無論是直接還是間接的,無論是合同或侵權或其他方式)是由於該受保護方的欺詐、惡意、嚴重過失或故意不當行爲導致,並在有權管轄的法院(不能進一步上訴)的終審判決中確定來源於該公司的委託代理人的僱傭或出於其他原因,否則不應有任何責任。

 

這些賠償條款應適用於以下人士(統稱「受賠償方」):認購代理、其現任和前任附屬實體、經理、成員、高管、員工、法律顧問、代理人和受控人(根據聯邦證券法的定義),以及其任何受控人的高管、董事、合夥人、股東、成員、經理、員工、法律顧問、代理人和受控人。這些賠償條款應補充任何公司可能存在於任何受賠償方的責任。

 

 

 

 

如果發起任何訴訟或調查,被保障方提議要求獲得賠償時,應及時通知公司;但是,被保障方未通知公司的情況不得使公司免除其在此之下的責任。被保障方有權選擇其自己的律師代表其,該律師的費用、費用和支出應由公司承擔。任何此類律師應在與其職業責任一致的情況下與公司以及公司指定的律師合作。在未經放置代理的事先書面同意之前,公司不得與案件達成和解或妥協,也不得允許違約或同意對其作出的任何判決;除非該和解、妥協或同意(i)無條件地包含索賠人對所有被保障方無條件地免除與該索賠有關的所有責任,並(ii)不包含對任何被保障方或任何被保障方的性格、專業能力、專業水平或聲譽或任何被保障方的行動或不作爲的不利陳述的任何事實或法律承認。

 

爲了提供公正和公平的賠償,如果根據這些賠償規定提出賠償要求但是,在有管轄權的法院(不可再上訴)作出的終審判決中發現,即使本規定明確規定了在這種情況下提供賠償,但在此種情況下可能不能執行賠償,則公司應根據公司及其股東、子公司和附屬公司與獲賠方之間相對獲益的比例,向任何獲賠方所承擔的損失做出貢獻,並根據適用法律的規定,如適用法律不允許第一款中提供的分配,則根據反映除獲賠方之外,公司和獲賠方在涉及導致此種損失的陳述、行爲或遺漏的相對錯誤比例以及任何相關的公平考慮的比例來進行。</br>未經法院判決認定存在有欺詐陳述的責任,不得向沒有被認定存在有欺詐陳述的責任的任何人要求貢獻。視爲公司及其股東、子公司和附屬公司實際支付或收到的合併考量和與協議相關的交易的交易或交易金額有關,相對於其實際由放置代理商收到的費用金額。</br>無論如何,所有獲賠方的貢獻總額不得超過根據協議之前由放置代理商收到的費用金額。

 

協議的終止或完成不會影響這些賠償條款的有效性和完整性。這些賠償條款將對公司及其繼任者和受讓人約束,並將對獲得賠償權的方及其各自的繼任者、受讓人、繼承人和個人代表產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