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19.1
精确射线公司
内幕交易政策
Accuray Incorporated(连同其任何附属公司,总称为“精确射线”)已采用本内幕交易政策(简称为“政策”),以帮助您遵守监管证券交易的联邦和州法律法规,并协助公司降低自身的法律和声誉风险。权益代理)已采用本内幕交易政策(简称为“政策”),以帮助您遵守监管证券交易的联邦和州法律法规,并协助公司降低自身的法律和声誉风险。政策以帮助您遵守监管证券交易的联邦和州法律法规,并协助公司降低自身的法律和声誉风险。
您有责任了解并遵守本政策。内幕交易是违法行为,违反本政策。除了您个人对内幕交易的责任外,公司以及个别董事、高级主管和其他监督人员也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即使有内幕交易的态势,也可能导致政府调查或诉讼,这将耗费时间、金钱,可能导致刑事和民事责任,包括损害赔偿和罚款、监禁以及禁止担任公众公司的高级主管或董事,更不用说对您和公司声誉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
根据本政策的规定,公司的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和公司的首席法务官将担任公司的内幕交易合规官。内幕交易合规官有时可能指定其他人协助执行本政策下的职责。
1.未有交易内幕消息任何人根据重要而非公开的资讯进行证券交易是违法的。如果您持有关于公司的重要而非公开资讯,则禁止您:
b.向其他董事、高级职员、员工、顾问、承包商或不需要这些信息的顾问披露此信息;
c.未经公司内幕交易合规官员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公司外的任何人透露,包括家人、朋友、业务伙伴、投资者或咨询公司。
此外,如果您在与公司的服务中得知对其他公司的证券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非公开资讯,您不能(x)利用该资讯直接或间接地透过他人进行交易,也不能(y)提供该资讯给他人以便交易,即该公司的证券。任何此类行为都将被视为违反本政策。
2.不得在任何时候向朋友、家人或任何其他人或实体,包括公司之外的公司,揭露关于公司或在与公司服务相关的另一家公司所获得的非公开重要信息。不得在任何时候向朋友、家人或任何其他人或实体,包括公司之外的公司,揭露关于公司或在与公司服务相关的另一家公司所获得的非公开重要信息。
未经授权,不得获取此类信息。此外,您必须按照公司与其他相关方的任何保密协议和其他义务处理其机密信息,并将您对机密信息的使用限制在其披露的目的上。
如果您收到外部人士的信息咨询,例如股票分析师,或者收到来自公司以外的外部人士的非常规业务敏感信息请求,例如业务伙伴、供应商、销售员,则应将咨询转介给内部交易合规官员。自行回应请求可能违反本政策,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违反法律。请查阅公司的FD法规政策以获取更多详细信息。
3.「非公开物质信息」的定义. “物质信息「物质信息」指的是一个合理的投资者在决定买入、持有或卖出证券时可能会认为重要,或在市场上对证券发行人的信息总体组合产生重大变化的信息。一般来说,任何可能合理预期影响证券市场价格的信息,都可能是物质信息。物质信息可以是正面的或负面的,此外,物质信息不一定与公司业务相关。例如,一份即将发表的报纸专栏的内容,预计会影响一个证券的市场价格,可以是物质信息。
不可能将“重要的”信息定义为所有类别。然而,一些可能被视为重要的信息的示例包括但不限于:
e.财务结果、关键指标、财务状况、预先公布的盈利、指导、预测或预测,尤其是如果与公司的指导或投资社区的预期不一致;
i.对任何重大财务义务的产生,或对任何重大财务义务的违约或加速。
k.涉及业务关系的重大发展,包括与客户、供应商、分销商、制造商或其他业务合作伙伴签署、修改或终止重大协议或订单;
l.关于产品或服务的重要资讯,例如新产品或服务、重大修改或性能问题、缺陷或召回、重大价格变动或其他重大性质的公告;
m.研究和开发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包括产品开发相关的研究状况、结果和与监管机构的通信,以及知识产权相关事项;
n.重大的法律或监管发展,无论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实际的还是受到威胁的,包括诉讼或解决诉讼;
o.公司证券的重大事件,包括证券的赎回通知、采用股份回购计划、选择权价格调整、拆股并股、股息政策改变、公开或私募证券发行、安防持有人权益变更或退市通知;
p.重大的企业事件,如待定或提议的合并、合资企业或要约收购、重大投资、重大业务或资产的收购或处置,或公司控制权的变更;
s.有关任何先前重大披露的更新,且该披露已发生重大变更;及
“具体非公开资讯“具体非公开资讯”指的是未广泛知晓或向公众提供的具体资讯。即使信息在公司内部广泛流传,仍可能属于非公开资讯。一般来说,要使信息被视为公开,必须通过媒体渠道或SEC申报等途径广泛公开。谣言的流传,即使是准确的并且在媒体上报导,也不能构成有效的公开传播。
资讯发布后,必须过一段合理的时间,让公众有机会消化和评估所提供的信息。一般原则是,在资讯传播后至少要过两个完整的交易日,才能将该资讯视为公开。
作为一个经验法则,如果你觉得某些信息可能是重大非公开信息,那么它很可能就是。你可以随时联系内线交易合规官。 如果你有问题,可以随时提出。
本政策适用于您,如果您是该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员工、顾问、承包商或顾问,无论在美国境内还是国外。如对您适用,本政策还涵盖您的直系家属、与您同住的人、您的经济依赖人以及任何您影响、指导或控制证券交易的实体。您负责确保这些其他个人和实体遵守本政策。
即使您离开公司或与公司不再有关联或提供服务,本政策仍然适用,并且在您与公司终止之日起的三十(30)天内。此外,如果您在离开公司时受到交易封闭条款的限制,您必须遵守相关的交易限制,直至封闭期结束。
除非在第H节中讨论的情况下,交易限制的例外情况,此政策适用于涉及公司证券或其他公司证券的所有交易,其中您拥有
本政策适用于您在公司服务期间获得的与您服务相关的非公开资讯。因此,本政策适用于:
4.对于公司以及其他公司的任何股权证券(包括普通股、期权、限制性股票单位、认股权证和优先股)和债务证券(包括债券、金融债券和票据)的购买、销售、借贷或其他转让或处分,以及对进行上述交易的提议(包括代表您进行的交易);
6.任何分配给实体利益持有人的分配,如果该实体受制于本政策之下;且
7.任何其他安排,根据此类证券价格的变动产生利润或损失,包括衍生证券(例如,交易所交易的看跌或看涨期权、互换、上限和下限),对冲和抵押交易,卖空榜和关于参与福利计划的某些安排,以及进行上述交易的任何要约。
根据交易的大小或所收到的考虑类型,内幕交易法或该政策并没有任何例外。
在下面所列的例外情况之外,本政策限制了特定时期和特定人员的交易,具体如下所示:
8.季度禁止交易期除非在H部分讨论的情况下, 所有内部人士在每个季度的封闭期间都必须避免进行涉及公司证券的交易。内部人士是指任何持有关于公司的重要非公开信息的人。公司的所有高级职员、董事、员工和顾问都应该视自己为内部人士。季度封闭期也适用于内部人士的直系家属、与内部人士共同住户的人,以及内部人士对其交易行为有影响、指导或控制的任何实体。交易限制的例外情况,除非在H部分讨论的情况下, 所有与公司证券有关的交易,内部人士(Insider)都必须避免在每季封闭期进行。内部人士是指对公司具有重大内部非公开信息的人。公司的所有高级职员、董事、员工和顾问都应该被视为内部人士。每季封闭期也适用于内部人士的直系家属、与内部人士共同生活的人、对内部人士交易行为产生影响、指导或控制的实体。
季度性封闭期将开始于每个财季的第三个月的十五日结束,并将于公司财报公布后的第三个全交易日开始。对于本政策,"交易日"指的是国家股票交易所开放交易的日子。此外,机密信息通常不应对公司外部人员进行披露,并且应只在公司内部对那些有需要知道这些信息的人进行分发。
在封闭期间禁止交易也意味著经纪人不能代表您或您的直系家庭成员、与您共享住户的人、您的经济依赖者或您影响、指导或控制其证券交易的任何实体在封闭期间履行未完成的订单,包括以特定价格或更好价格买入或卖出股票的「限价订单」和以股票价格达到特定价位时买入或卖出股票的「停损订单」。如果您受封闭期限或预先批准要求的限制,应在下单时通知任何经纪人。
9.特殊封闭期公司始终保留随时对其董事、高级职员、员工、顾问中的任意一人或所有人实施额外或更长的交易封闭期的权利。
承包商和顾问。如果您收到书面或电子邮件的特殊黑名单期通知,您将会被通知。如果您被告知您正在受特殊黑名单期的影响,则除了以下例外情况下涉及公司证券的任何交易之外,您都不得进行任何交易。您也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公司已实施特殊黑名单期。在适用于您的范围内,特殊黑名单期也涵盖您的直系家属、与您共同居住的人、您的经济受养人以及您影响、直接或控制其证券交易的任何实体。
10.BTR规定交易黑名单董事和高级职员也可能受到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的规定管理交易封禁,即Regulation Blackout Trading Restriction或Regulation BTR的约束。一般来说,Regulation BTR禁止任何董事或高级职员在401(k)计划参与者无法在个人账户计划中购买、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取得或转让某些证券的时期进行特定交易。违反Regulation BTR的交易所产生的任何利润都可以被公司追回,不论董事或高级职员进行交易的意图如何。此外,从事这类交易的个人还将受到SEC的制裁以及可能的刑事责任。如果董事和高级职员受Regulation BTR下的交易封禁约束,公司将通知他们。不按照Regulation BTR的适用交易封禁规定进行交易是违法行为和本政策的违反。
除非有特殊注记,否则无论您是否拥有重要的非公开资讯,您都不得从事下列任何交易类型之一。
11.卖空榜您不得进行卖空榜(指必须借入证券才能交割的卖出)或“对冲空头仓售空”(指买卖延迟交割的证券)如果此类交易涉及公司的证券。
12.衍生证券及对冲交易您不得直接或间接(a)交易公开交易期权(如认沽期权和认购期权)以及公司证券的其他衍生证券(除了公司授予您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单位和其他奖励),或者(b)购买金融工具(包括预付式变量部位协议、股权掉期、项圈和交易所所有基金类型),或以其他方式参与对冲或抵消、或旨在对冲或抵消公司股权证券市值下降的任何交易,不论(i)这些交易是公司作为您薪酬的一部分授予给您,还是(ii)这些交易由您直接或间接持有。
13.质押交易您不得将公司的证券作为贷款或其他质押交易的抵押品。
14.保证金账户你不可以在保证金账户中持有公司的普通股。
公司的董事和高层管理人员以及下面列出的职位的人员,必须遵守预先核准要求,并在交易公司证券之前获得预先核准。下列职位被视为需要预先核准的职位:
如果您需要预先批准的要求,您应该在所需的交易日期之前向内幕交易合规主管提交预先批准请求。预先批准请求必须填写内幕交易合规主管提供的表格。申请预先批准的人将被要求证明他或她并未掌握有关公司的重大未公开信息。内幕交易合规主管无义务批准提交的交易并且可能判断不允许该交易。
如果内线交易合规官是请求者,则其他内线交易合规官、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或其代表必须预先核准或否决任何交易。所有交易必须在预先核准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执行。
即使事先取得预批准,如果在进行交易之前出现封闭期或者知晓重大非公开信息,人员仍然不能交易公司的证券。
公司可能不时辨认出其他需要遵守以上预先批准要求的人,而内幕交易合规主管可能会适时更新和修订该名单。
没有特定时间的无条件「安全港」,所有受本政策约束的人在任何时间都应该行使良好判断力。即使没有季度性的禁止交易期限,由于您掌握了重要的非公开信息、受到特殊的禁止期限的影响或者有其他原因受到本政策的限制,您可能被禁止从事涉及公司证券的交易。
除了下面列出的有限例外情况之外,此政策的任何其他例外情况必须经核心交易合规官员批准,并与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的独立委员会协商。
以下是本政策下公司实施的季度和特殊封闭期限限制以及预先批准要求的某些有限例外情况:
15.期权行使指的是以现金支付期权购买价,并且没有其他相关的市场活动;
16.根据员工股票购买计划进行购买;然而,这个例外不适用于后续的股票出售;
17.收到公司发放的股票期权、受限股票单位、受限股票或其他股权报酬奖励;
18.网上股份代扣,为股本奖励而股份由公司扣除以满足税收扣缴要求。
x必要时,根据公司董事会(或其委员会)或管理此类股本奖励的奖励协议的规定进行,
y或者您可以选择,在公司允许的情况下,只要该选择是不可撤销的,并在交易封闭期不在进行中,您没有获得重要的未公开信息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19.以卖出股票的方式支付股权奖励发放后的税款扣抵要求,根据公司董事会(或其委员会)或相关股权奖励协议的规定执行,x或根据您的选择,在公司允许的情况下,以不可撤销且以书面形式提交的方式进行,前提是在未实施交易停牌并且您不掌握重要的未公开信息;但这种例外并不适用于任何其他市场销售以支付所需的代扣款;y以您选择的方式,根据公司允许的情况,在没有交易停牌且您不持有重要的未公开信息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卖出以满足税金的扣缴要求;
20.依照公司批准的有效10b5-1交易计划进行的交易(详见第I节10b5-1交易计划);
21.根据遗嘱或继承法或分配法转让,并且在提前书面通知合规主管的情况下,进行分配或转让(例如特定税务规划或资产规划转让),其仅对有利益变更形式而不改变您对公司证券的财产利益的分配或转让;和
22.您所持有的公司证券数量因股票分割、股票股利(适用于所有同一类别的证券)、或类似交易而产生变动。
如果有Regulation BTR停电(且无季度或特殊停电期),则Regulation BTR所设置的有限例外将适用。请注意,即使交易符合此政策的例外情况,您还需要另外评估该交易是否符合适用法律。
本公司允许其董事、高级主管和员工采取书面的10b5-1交易计划,以减少基于未公开重要资讯进行交易的风险。这些计划允许个人在黑名单期间或个人持有未公开重要资讯时,进入预先安排的交易计划,只要该计划未在这些时期建立或修改。为了获得公司批准并符合本政策的例外条件,任何董事、高级主管或员工采用的10b5-1交易计划必须提交给内线交易合规主管进行批准,并符合《交易计划要求》中设定的要求。 附件A如果内线交易合规主管是请求者,那么另一位内线交易主管、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或其代表必须批准书面的10b5-1交易计划。不时,由于法律或其他原因,内线交易合规主管可能指示暂停或中止任何10b5-1交易计划的购买和销售。员工未按指示停止购买和销售将构成违反本段规定,并导致失去本处所设定的豁免。
所有公司的高管和董事,以及其他特定人士都必须遵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6条及相关规则和法规,该等规则阐明了报告义务、对「短期交易」的限制,即公司证券在六个月内进行的某些相符的买卖交易,以及卖空交易的限制。
为了确保符合第16条要求的交易能够准时报告,每一个受到这些要求约束的人都必须向公司提供详细的信息(例如,交易日期、股份数量、确切价格), 乙太经典关于他或她与公司证券有关的交易。
公司可协助提交第16条报告,但遵守第16条的义务是个人的。若有任何问题,应咨询内幕交易合规官。
公司董事、高层、员工、顾问、承包商和顾问违反本政策将受到公司的纪律处分,包括资格不符合未来公司的股权或激励计划,或终止与公司的雇佣关系或继续的合作关系。公司拥有完全的决定权,根据可用的信息确定本政策是否已遭违反。
对于违反内线交易法的个人,也有严重的法律后果,包括巨额刑事和民事罚款、长期监禁和没收获利或避免损失。 您可能对任何人的不当证券交易负责,他们被揭露您通过您在公司的职位学到的重要非公开信息或基于此类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建议或意见(通常被称为“受贿者”)。 不是内部人士的人也可能对内线交易负责,包括受贿者用被其提示的重要非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或者用被挪用的重要非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的人。 受贿者承担内部人员的义务,并对他们通过内部人员非法提示的重要、非公开信息进行交易负责。 同样,就像内部人员对其受贿者的内线交易负责一样,将信息传递给其他进行交易的受贿者也要负责。 换句话说,受贿者对内线交易的责任与内部人员的责任无异。 受贿者可以通过从其他人那里接收明示提示或通过社交、业务或其他聚会中的对话等方式获取重要、非公开信息。
需要时请咨询您的个人法律和财务顾问。请注意,公司的法律顾问,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均代表公司,而不是您个人。由于本政策或证券法的限制,您可能因此遭受财务损失或其他困难,或者被迫取消计划中的交易。如果您在交易时知晓了非公开信息,则您未将该信息用于交易并不是一个辩护理由。个人的经济紧急情况或其他个人情况不是证券法下的减轻因素,也不会豁免您未能遵守本政策的责任。另外,封闭期或交易受限期间不会延长您的期权期限。因此,本政策或封闭期或其他交易限制可能会阻止您行使期权,因此您的期权可能在其期限内到期。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无法延长您的期权期限,并且对您替换经济价值或损失利益没有任何义务或责任。管理您的经济利益以及在决定是否行使期权时考虑潜在的交易限制是您的责任。
本政策以及与本政策相关的指南、其他文件或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禁止您参与公司《揭发者政策》中规定的任一受保护活动,该政策会不时修订。
如果您认为有人违反了这项政策,或者利用在公司职位上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来进行证券交易,您应该向内部人员举报。
如果您的举报牵涉到两位内幕交易合规主管,则应根据公司的举报政策进行举报。
本公司保留随时修改本政策的权利,以任何原因为由,但必须符合适用的法律、规则和法规,并可在有或无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进行修改,尽管本公司将试图提前告知任何更改。
展览A
交易计划的要求
为了使交易计划豁免公司内幕交易政策(简称“禁止”)以及政策所建立的预先清算程序和停市期间,交易计划必须符合《证券交易法》第10b5-1条的主动防御,并且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合称“交易计划要求”)政策为了使精确射线公司(以及其子公司,总称“公司”)的交易计划免于违反公司内幕交易政策(简称“禁止”)以及政策所建立的预先清算程序和停市期间,该交易计划必须符合《证券交易法》第10b5-1条的主动防御,并且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合称“交易计划要求”)权益代理为了使交易计划免于违反Accuray Incorporated(以及其子公司,总称“公司”)的内幕交易政策(简称“禁止”)和政策所建立的预先清算程序和停市期间,该交易计划必须符合《证券交易法》第10b5-1条的主动防御,并且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合称“交易计划要求”)交易计划要求”):
1.交易计划必须以书面形式签署,并由采纳该交易计划的人签署。
a.采用交易计划的人没有接触到任何重要的非公开信息;且
b.对于采用该计划的人,目前没有任何季度、特殊或其他交易禁止生效。
3.交易计划必须诚意拟定,并不得作为规避第10b5‑1条禁止的计划或方案的一部分,采用交易计划的人必须对交易计划诚意拟定。
4.交易计划必须包含以下声明:在制定交易计划的日期,制定交易计划的人:
b.公司采用交易计划,其目的是真诚并非为了规避10b5-1规则的禁止。
5.采用交易计划的人士可能未就与交易计划所涉证券相应或对冲的交易或持仓进行进入或变更,并且必须同意在交易计划有效期内不进行任何此类交易。
6.根据交易计划,第一笔交易可能要等到冷却期过后才能进行,冷却期为(以下二者中最晚的那个时间):(a)交易计划采纳后90个日历天,以及(b)公司提交完成财季度的10-Q表格或10-k表格的业务日后两个工作日 (但无论如何,此冷却期最长不超过交易计划采纳后的120天)。
7.交易计划必须有最少一年的最短期限(从采纳交易计划的日期开始计算)。
8.在交易计划的期间内不得进行任何交易(除了“政策中确定的交易限制例外”)。 真正的 礼品)除了交易计划中指定的那些交易之外。此外,采用交易计划的人可能不会有一个未完成的交易计划(并且也可能不会随后订立任何额外的)除非根据第10b5-1条规允许。例如,如第10b5-1条规所述,一个人可能在现有交易计划的预定终止日期之前采纳一个新的交易计划,只要新交易计划下第一次预定交易不会在现有交易计划的最后预定交易之前发生并且符合这些指引。在交易计划的预定终止日期之前终止现有交易计划可能影响第一次交易的时间或新交易计划的积极防御的可用性;因此,
采用新交易计划的人,在提前终止现有交易计划之前,建议谨慎行事并咨询合规官员。
9.对于交易计划下的交易金额、价格或时间的任何修改或更改,均视为该交易计划的终止,并采用新的交易计划(““)。因此,必须按照政策第一节的要求提交修改申请,并受到本部分1至8节所订的新交易计划相同的条件限制。修改因此,必须按照政策第一节的要求提交修改申请,并受到本部分1至8节所订的新交易计划相同的条件限制。
10.在采纳或修改交易计划的前一年内,一个人可能不得再采纳或对计划进行修改超过一次。
11.一个人可能会采纳一个旨在每 12 个月连续期间只覆盖一次交易的交易计划,除非根据10b5-1规定允许。
12.如果采用交易计划的人在计划规定的期限之前终止该计划,则他或她在终止后的30个日历日内不得交易该公司的证券,之后仅能根据政策进行交易。
13.公司必须及时通知任何交易计划的终止,包括交易计划暂停交易的情况。
14.公司必须具备权力,如果公司或采用交易计划的人受到法律、监管或合同限制,可以要求暂停该计划,也可以随时要求取消该交易计划,但必须根据交易计划中订明的任何合理经纪人通知要求。
15.如果交易计划授予股票经纪或其他人就交易计划下的交易执行方面具有裁量权:
a.采用交易计划的人可能不得对计划下的购买或销售的时间、方式或是否实施行使任何后续影响。
b.采用交易计划的人可能不会就公司或其证券与管理交易计划的人协商;并且
c.执行交易计划的人士必须及时通知公司根据计划执行的交易。
17.交易计划要求的任何例外都必须经内幕交易合规官员批准,或者在董事和职员受到《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6条的约束的情况下,由内幕交易合规官员在董事会或董事会的独立委员会协商批准。
18.交易计划(包括任何修改)必须符合任何内幕交易合规官员所确定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