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31.1
首席执行官根据证券交易法1934年第13条(a)或15条(d),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302条采纳的规定进行认证
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条款,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302条采纳
我,Kurt Rossner,证明:
1. | 我已审阅Leafbuyer Technologies, Inc.的Form 10-Q季度报告 |
2. | 依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含任何不实之陈述或者遗漏任何必要之事实,以使上述陈述在其作出时不论当时情况如何,对本报告所涵盖之时期而言不具有误导性; |
3. |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含的中期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资讯,就在本报告中呈现的期间,对登记人的财务状况、营运结果和现金流状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均能公允呈现; |
4. | 本公司的其他证明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揭露控制和程序(根据《交易所法》第13a-15(e)条和15d-15(e)条)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交易所法》第13a-15(f)条和15(d)-15(f)条)所需条件,并且对公司的登记人负责。 |
a. | 根据我们的监督,设计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引起其他实体在特别是在编制本报告的期间,向我们披露有关本注册人及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 |
b. | 我们其设计或监督设计了这样的基本报表内部控制,以合乎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的方式,为外部用途提供关于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暂行财务报表准备的合理保证。 |
c. | 根据此次评估,我们对报告期结束时的申报控制和程序的效力做出了评估,并在本报告中呈现了我们对申报控制和程序效力的结论。 |
d. |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在申报人第四财政季发生的任何可能重大影响或合理可能重大影响申报人内部控制的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变化。 |
5. | 本公司其他认证负责人和我已根据对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最新评估,向本公司的审计师和董事会董事会或履行同等职能的人披露了这方面的信息: |
a. | 所有重大缺陷和在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上的实质弱点,这些缺陷和弱点可能对登记商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和 |
b. | 任何与管理层或其他在登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具有重要角色的员工有关的欺诈行为,不论其重要程度为何。 |
日期:2024年9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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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s/ 库尔特·罗斯纳 | |
| 库尔特·罗斯纳 | |
| 执行长兼董事长 (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