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6-K
外国私人发行人报告
根据13a-16或15d-16条规定
《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案》
2024年9月20日左右支付
委员会文件编号:001-36614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人名称)
时代广场一座26层
香港特别行政区麦理浩径1号
香港特别行政区铜锣湾
香港特别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要行政办公地址)
请在以下方框内打勾,表示报告提交情况。报告为2019年度报告应使用Form 20-F,报告为2020年度报告应使用Form 40-F。 Form 20-F ☒ Form 40-F ☐
20-F表格 xForm 40-F¨
说明:
作为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发行人,我们需按照《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3.25A条的规定向香港联合交易所递交次日披露回报表。 我们正在提交我们的次日披露回报表,该表涉及我们已授权发行的股份或库藏股份因特定事件的变动,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3.25A条的规定。 我们将于2024年9月16日、9月17日、9月19日和9月20日以6-k表格的第99.1、第99.2、第99.3和第99.4附件提交我们的次日披露回报表。次日披露申报表我们将于2024年9月16日、9月17日、9月19日和9月20日以6-k表格的第99.1、第99.2、第99.3和第99.4附件提交我们的次日披露回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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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
附件99.1 – 香港交易所的未来披露报告——2024年9月16日的未来披露报告
第99.2附件 - 香港交易所公布的次日披露申报书 – 2024年9月17日的次日披露申报书
附件99.3 - 与香港交易所的次日披露申报 - 2024年9月19日的次日披露申报
附件99.4 - 香港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次日披露申报 - 2024年9月20日的次日披露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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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已经授权并让下列签字人代表注册人签署了本报告。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
日期:2024年9月20日 | 通过: | /s/张金威 |
姓名: | Kevin Jinwei ZHANG | |
标题: | 公司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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