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 Form 4
表格4 美國證券交易所(SEC)
華盛頓特區20549

有關受益所有權的變動聲明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6(a)條或1940年投資公司法第30(h)條申報
或1940年投資公司法第30(h)條款
OMB批准號
OMB號碼:3235-0287 3235-0287
如果不再受第16條的限制,請勾選此框。表格4或表格5的義務可能仍然存在。
0.5小時 0.5
  
請參見指令1(b)。請參閱 1. 報告人的姓名和地址
  
勾選該框表示交易是根據購買或銷售發行方權益證券的合同,指示或書面計劃進行的,旨在滿足10b5-1(c)規則的肯定防禦條件。參見指令10。
1. 報告人姓名和地址*
東亞製藥有限公司

(姓) (第一步) (中間)
天河路64號
東大門區

(街道)
首爾 M5 02587

(城市) (州) (郵政編碼)
2. 發行人名稱 逐筆明細或交易標的
NeuroBo Pharmaceuticals, Inc. [ NRBO ]
5. 報告人與發行人之間的關係
(勾選所有適用項)
董事 X 10%所有人
官員(在下面給出頭銜) 其他(下面請說明)
3. 最早交易日期 (月/日/年)
09/18/2024
4. 如有修正,最初提交日期 (月/日/年)
6. 個人或聯合/團體申報(選擇適用的行)
X 由一個報告人提交的表格
由多個報告人提交的表格
表格I-已獲取、已處置或有利益佔有的非衍生證券
1. 證券名稱(說明書第3條) 2. 交易日期(月/日/年) 2A. 如有,則被視爲執行日期(月/日/年) 3. 交易代碼(說明書第8條) 4. 已獲取的證券(A)或已處置的證券(D)(說明書第3、4和5條) 5. 報告交易後擁有的證券數量(說明書第3和4條) 6. 擁有形式:直接(D)或間接(I)(說明書第4條) 7. 間接利益所有權的性質(說明書第4條)
代碼 V 數量 (A)或(D) 價格
普通股 09/12/2024 09/12/2024 S 407 D $3.75 5,347,792(1) D
表格II - 獲得的衍生證券,出售或受益所有權
(例如,認沽權、認購權、權證、期權、可轉換證券)
1. 衍生證券的名稱(Instr. 3) 2. 衍生證券的轉換或行權價格 3. 交易日期(月/日/年) (Instr. 8) 3A. 假定執行日期(如果適用) (月/日/年) 4. 交易代碼(Instr. 8) 5. 獲取(A)或處置(D)的衍生證券數量(Instr. 3、4和5) 6. 行權日期和到期日期(月/日/年) 7. 衍生證券所基於的證券名稱和數量(Instr. 3和4) 8. 衍生證券價格(Instr. 5) 9. 報告交易後所擁有的衍生證券數量(Instr. 4) 10. 持有形式:直接(D)或間接(I)(Instr. 4) 11. 間接受益所有權的性質(Instr. 4)
代碼 V (A) (D) 可行使日期 到期日 標題 股份數量或股數
warrants $3.93 09/18/2024 P 2,544,530 09/18/2024 09/18/2025(3) 普通股 2,544,530 (2) 2,544,530 D
warrants $3.93 09/18/2024 P 3,816,795 09/18/2024 09/18/2029(4) 普通股 3,816,795 (2) 3,816,795 D
響應的說明:
1. 報告人於2024年9月12日以每股3.75美元的價格出售了407股普通股。
2. 2024年6月13日,發行人向報告人發行了(i)可購買最多2,544,530股發行人普通股的A系列認股權證(「A系列認股權證股」)和(ii)可購買最多3,816,795股發行人普通股的B系列認股權證(「B系列認股權證」,與A系列認股權證合稱「認股權證」),根據日期相同的證券購買協議(「購買協議」)向特定投資者進行了定向增發。根據適用的納斯達克規則,購買協議下的認股權證發行需獲得股東批准,該批准於2024年9月18日舉行的發行人股東特別會議上獲得。
3. 這些認股權證有效期以以下較早者爲準,即(i)2024年9月18日之12個月週年紀念日,以及(ii)發行人公開宣佈接收DA-1726積極1期MAD數據披露之日期後的第60天。
4. 這些認股權證有效期以以下較早者爲準,即(i)2024年9月18日之5週年紀念日,以及(ii)發行人公開宣佈接收DA-1726積極1期第3部分數據披露之日期後的6個月週年紀念日。
東亞有限公司;簽署人:Jae Hun Jung,首席執行官 09/20/2024
** 申報人簽字 日期
提醒:每個被間接或直接持有的證券類別需單獨列報。
* 如果表格由一個以上的申報人提交,請參閱4(b)(v)條說明。
** 故意的虛假陳述或事實遺漏構成聯邦刑事違規行爲。請參閱18 U.S.C. 1001和15 U.S.C. 78ff(a)。
注意:請提交三份本表格的複印件,其中一份必須手動簽名。如果空間不足, 請參閱第6項說明以獲取程序。
填寫此表格的人只有在該表格顯示當前有效OMB號碼時才需要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