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32.2
根據《薩班斯-歐克斯法案》第18 USC 1350條款的認證
根據《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的規定所作的證明
關於HNO International Inc.截至2024年7月31日的第二季度Form 10-Q季度報告,已提交給證券交易所的報告,我,公司財務主管Hossein Haririnia,根據Sarbanes-Oxley Act of 2002第906節採用的18 U.S.C. SS. 1350條規定,作證明:
1. 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條的要求;
和
2. 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正確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024年9月20日
/s/ 侯賽因·哈里里尼婭
Hossein Haririnia, 財務主管
(信安金融及會計主管)
根據第906節要求,需要此書面聲明的原件,或其他驗證、認可或
否則,採用在此書面聲明的電子版本中出現的簽名形式
提供給公司並將由公司保留並提供給證券交易委員會或
根據要求提供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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