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凱爾 | ||
合規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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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順顧問公司 | ||
1331 Spring St NW 23樓 | ||
Atlanta, GA 30309 | ||
亞特蘭大 404-439-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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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dd.Kuehl@invesco.com | ||
www.景順.com |
2024年9月16日
通過 埃德加投稿
證券交易委員會
100 F大街,NE
華盛頓特區 20549
關於:
智能顧問系列信託(景順智能顧問系列 信託),文件 編號 811-09913
AIm股權基金(景順股權基金),檔案 No. 811-01424
艾倫基金集團(景順基金集團),檔案編號 811-01540
AIm成長系列(景順成長系列),文件 編號:811-02699
AIm國際所有基金類型(景順國際所有基金類型),檔案 No. 811-06463
智能投資基金(景順投資基金),檔案No. 811-05426
AIm投資證券基金(Invesco投資證券基金),檔案 No. 811-05686
智能投資 板塊 所有基金類型 (景順 板塊 所有基金類型), 文件 No. 811-03826
AIm 免稅 所有基金類型 (景順 免稅 所有基金類型), 檔案 號碼 811-07890
AIm基金會計系列信託(景順基金會計系列信託),文件 編號 811-05460
AIm 變量保險基金 (景順 變量 保險基金), 文件 No. 811-07452
開空投資信託,文件 No. 811-02729
景順管理信託,文件 編號 811-22957
iim保險市收入基金,文件 No. 811-06590
景順市政收入機會信託,文件 編號 811-05597
iqi市政收入基金,文件 No. 811-06591
Invesco Advantage Municipal Income Trust II,檔案 No. 811-07868
範·卡本債券基金,檔案 No. 811-02090
範·卡本加州市政債券價值收益基金,檔案 No. 811-07404
景順動態信貸機會基金,文件 編號811-23665
景順交易所基金,文件 No. 811-02611
範·卡本高收益二期基金,文件 編號 811-05769
景順市政機會信託,文件 No. 811-06567
範·卡本市政債券信託,文件 編號:811-06362
範·卡本賓夕法尼亞市政債券基金,檔案 No. 811-07398
範·卡本高回報信託基金,文件 No. 811-08743
景順高級貸款基金,文件 編號 811-05845
範·卡本市政債券分級投資信託,文件 No. 811-06471
範·卡本紐約市政債券基金,文件 No. 811-06537
Invesco High Income 2024目標期限基金,文件 No. 811-23251
女士們先生們:
根據《1940年投資公司法案》第規則,附呈備案。 17g-1(g) 根據修訂後的《法案》,以下是關於上述投資公司的聯合受保誠信債券的文件。
1. | 附有附加的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和14號附表的投資公司全保險債券副本; |
2. | Invesco基金董事會的決議副本,包括大部分非利益相關人的董事投票通過了債券的金額、類型、形式和保險範圍以及每個基金支付的保費: |
3. | 顯示每家上述投資公司將會提供和維持的單一投保債券金額,如果每家投資公司沒有被指定爲共同投保債券下的被保險人。 |
4. | 有關已支付保費的期間的聲明; |
5. | 《關於共同投保債券下收回分配的協議》的副本。 |
如果您需要任何額外的信息,請聯繫我 (404)-439-3221 .
此致敬禮
/S/Todd F. Kuehl | ||||
Todd F. Kuehl | ||||
合規主管 | ||||
景順顧問公司 | ||||
抄送:梅蘭妮·林戈德 |
ICI相互保險公司,
風險留存集團
1401 H街NW
華盛頓,特區 20005
投資公司BLANKEt債券
保證保險單的保障。 |
ICI相互保險公司,
風險留存集團
1401 H街西北區
華盛頓特區20005
聲明
通知
此保單由您的風險保留集團發行。您的風險保留集團可能不受您所在州的所有保險法律法規的約束。 您的風險保留集團無法獲得州保險破產擔保基金的支持。
項目1。 | 被保險人姓名(以下簡稱「被保險人」) | 保單編號: | ||||
景順顧問公司 | 87053124B | |||||
總部: | 郵寄地址: | |||||
11 Greenway Plaza |
Midtown Un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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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套房 |
1331 Spring Street NW,Suite 2500 |
|||||
Houston, TX 77046 |
Atlanta, GA 3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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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2。 | 債券期限:從2024年7月31日上午12:01起至2025年7月31日上午12:01,或本債券提前終止的有效日期(以主要辦公室爲準)的標準時間。 | |||||
項目3. | 責任限制— | |||||
根據本協議第9、10 和12條的規定: |
的極限 責任 |
免賠額 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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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協議 A- |
忠誠度 | $ | 50,000,000 | $ | 100,000 | |||||
保險協議 b- |
審計費用 | $ | 50,000 | $ | 10,000 | |||||
保險協議 C- |
在現場 | $ | 50,000,000 | $ | 100,000 | |||||
保險協議 D- |
運輸中 | $ | 50,000,000 | $ | 100,000 | |||||
保險協議 E- |
僞造或改造 | $ | 50,000,000 | $ | 100,000 | |||||
保險協議 F- |
證券 | $ | 50,000,000 | $ | 100,000 | |||||
保險協議 G- |
僞造貨幣 | $ | 50,000,000 | $ | 100,000 | |||||
保險協議 H- |
無法收藏的存款物品 | $ | 25,000 | $ | 5,000 | |||||
保險協議 I- |
電話/電子交易 | $ | 50,000,000 | $ | 100,000 | |||||
如果在上述任何保險協議對面插入 「未保障」,則此類保險協議和 任何提及的內容均應視爲已從本保證書中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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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帶者添加的可選保險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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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協議 J- |
計算機安全 | $ | 50,000,000 | $ | 100,000 | |||||
保險協議 m- |
社會工程欺詐 | $ | 1,000,000 | $ | 100,000 |
第4項。 | 辦公室或場所 覆蓋-所有 在本保單生效時存在的被保險人辦公室或其他場所均在本保單範圍內,除了被附加騎手排除的辦公室或其他場所。在本保單生效日期後取得或建立的辦公室或其他場所,將根據總協議A的條款進行覆蓋。 |
項目5。 | ICI相互保險公司,即風險留存集團(「承保人」)的責任受附表附有的以下附近的條款約束: | |||||
附近: 1-2-3-4-5-6-7-8-9-10-11-12-13-14 | ||||||
綜合債券(05/23) |
通過: | /S/ 瑪吉·沙利文 |
通過: | /S/ 斯維尼薩·納利 | |||||
授權代表 | 授權代表 |
保證保險單的保障。 |
投資公司一攬子債券
通知
此保單由您的風險保留團體發行。您的風險保留團體可能不受您所在州的所有保險法律法規的約束。您的風險保留團體無法獲得國家保險不償付保障基金的支持。
ICI相互保險公司,一個風險留存團體(「承保人」),考慮到約定的保險費,並依賴於投保人向承保人提供的申請和所有其他信息,並根據聲明、一般協議、規定、條件和限制以及本債券(包括所有附屬文件)的條款,就賠償限額範圍內並扣除的金額,同意賠償投保人因投保協議描述的損失而遭受的損失,在任何時間但在債券期內被發現。
承保協議
A. | 費特爾公司 |
由僱員在任何地點直接犯下的不誠實或欺詐行爲造成的損失,無論僱員是獨自犯罪還是與其他人(無論是否是僱員)合謀犯罪,只要僱員在本定義中具有僱員身份,在他或她停止成爲僱員之後即使發現此類損失也不會受到保險賠償;不包括在保險協議b項下的損失。
B. | 審計費用。 |
保險人爲由本保單承保且保險人遭受的損失發現所需進行的政府監管部門或自律組織要求進行的審計或檢查的部分費用所產生的費用。
C. | 在現場 |
因任何神祕失蹤導致的財產損失,或被投保人辦公室內或場地上的人員直接實施的任何不誠實或欺詐行爲,而財產在被保險人辦公室或場地內存放或存放(或被投保人合理推測或相信存放)的時候,在任何地點,除了被附加騎手排除的辦公室;並且不包括《投保協議A》覆蓋的損失。
D. | 在運輸途中 |
在保險人指定的收件人或其代理人簽收或代理人接收財產時,對於由於財產在任何由被保險人授權的人士擔任傳遞人期間(不包括電子傳遞)的某種神祕失蹤,不誠實或欺詐行爲直接導致的財產損失,該損失不在電子郵件或承運人(安防-半導體公司除外)和財產保險合同中覆蓋的損失之下。在保險人運送人員接收財產的同時,財產被傳遞期間財產保險合同中的「在運輸中」開始生效,並在將財產交付給指定收件人或其代理人後立即終止,但只限傳遞期間內。
2 | 保證保險單的保障。 |
E. | 僞造或篡改 |
因受保人全憑善意支付或轉移任何財產依賴於任何書面文件而直接造成的損失。
(1) | 匯票、支票、匯單或其他書面支付一定金額的命令或指示、承兌、存款證書、到期票據、匯票、對公款項的指令或信用證;或 |
(2) | 針對投保人的指示、要求或申請,授權或確認轉賬、付款、贖回、交付或收取款項或財產,或通知任何銀行帳戶(前提是指示、要求或申請聲稱已被(a)投保人的任何客戶或(b)任何股東或認購股份的投資公司簽署或背書,或(c)任何金融或銀行機構或證券經紀人,並且進一步提供這些指示、要求或申請要麼具有僞造的簽名或背書,要麼在未經該客戶、股東簽署或認購股份的投資公司,或該金融或銀行機構或證券經紀人的知情和同意下進行了更改)。 |
(3) | Property取款指令或取款收據,或存入資金的收據或存單,上面標有投保人的名稱作爲出票人或投保人代理的另一家投資公司的名稱; |
對於僞造(a)或者篡改(b)所導致的損失,僅在僞造或篡改直接導致損失的範圍內承擔責任。
被保險人或其授權代表實際物理佔有(1)至(3)中列出的物品,是被保險人依賴於這些物品的先決條件。
本保險協議E不包括因僞造或變造有價證券而造成的損失,或在保險協議A覆蓋範圍內的損失。
F. | 【證券】和本託管書規定的證券。 |
直接由被保險人在業務普通經營過程中,以善意方式,以任何身份,無論是爲其自己的帳戶還是爲他人的帳戶,已獲取、接受或收到、出售或交付、提供任何價值、延長任何信用或承擔任何責任,依賴於任何書面、原始證券而導致的損失,其中此類證券被證明:
(1) | 是冒牌貨,但只有在冒牌貨直接導致損失的範圍內,才能算是損失。 |
(2) | 丟失或被盜 |
(3) | 包含僞造或篡改,但僅當僞造或篡改直接導致損失時。 |
無論被保險人的行爲是否違反憲法、規則或任何自律機構的規定, 公司章程, 無論被保險人是否是該機構的成員。
3 | 保證保險單的保障。 |
本保險協議F不包括在保險協議A範圍內的損失。
保險人或其授權代表實際擁有證券是保險人依賴證券的先決條件。
G. | 僞造貨幣 |
因投保人善意接受任何僞造貨幣而直接導致的損失。
此保險協議 G 不包括在保險協議 A 下覆蓋的損失。
H. | 存入資金的不可收回物品 |
直接由於支付分紅、基金份額的發行、贖回或交換所造成的損失,以及與基金帳戶相關的
(1) | 基金的客戶、股東或訂戶的存款中的不可收回項目,由被保險人或其代理記入該人的基金帳戶,或 |
(2) | 通過自動清算機構處理的任何存款項目,如果由基金的客戶、股東或訂閱者撤銷,並被保險人視爲無法收回; |
在(a)未能收回按金項下的存款只有在保險人的催收程序失敗之後方可視爲無法收回,(b)具有交換特權的基金之間的股票交換隻有在所有此類基金都由承銷商對無法收回的存款進行保險的情況下方可在此項下受保,(c)被保險基金在支付任何紅利或允許任何與此類存款有關的提款(除基金之間的交易外)之前,應實施並保持一項將存款款項最少持有天數規定在申請書(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訂)中的政策,無論在交換項目中基金之間的交易次數有多少,存款款項的最少持有天數應從存款款項首次記入任何被保險基金帳戶的日期開始計算。
此H保險協議不包括在A保險協議範圍內的損失。
I. | 電話/電子交易 |
直接由手機/電子交易引起的損失,該手機/電子交易的請求:
(1) | 以電話語音或電子傳輸方式發送給被保險人或其代理人;和 |
(2) | 是由自稱爲基金股東或認購人或基金股東或認購人的授權代理人所做出的。 |
(3) | 未經授權或欺詐,並且是明顯的欺騙意圖製作的; |
但前提是,接收此類請求的實體在債券期間應一般性地維護和遵循所有電話/電子交易的安防-半導體程序。
4 | 保證保險單的保障。 |
不包括因以下損失而導致的損失:
(1) | 未能支付已嘗試購買的股份的費用;或 |
(2) | 任何錯誤地記入股東帳戶的投資公司股份的贖回 在這種情況下,該股東(a)並未直接或間接導致這些股份記入其帳戶,且(b)並未直接或間接收到該贖回的任何收益或其他利益;或 |
(3) | 任何投資公司發行的份額的贖回,如果贖回的款項被要求支付給非授權接收方或非授權銀行帳戶,或者被髮送到非授權地址,則不予處理。 |
(4) | 故意不遵守一個或多個電話/電子交易安防程序;或 |
(5) | 通過電子郵件傳輸的電話/電子交易請求,或通過任何不受電話/電子交易安防-半導體程序約束的方法傳輸; |
(6) | 對任何計算機-半導體系統中對電子流量進出施加限制的任何物理或電子防護裝置的失敗或繞過,包括任何防火牆。 |
本保險協議I不承擔《忠誠》保險協議A或《計算機-半導體》保險協議J覆蓋的損失。
一般協議
A. | 額外辦事處或僱員—合併或兼併—通知 |
1. | 除2段規定外,本債券適用於保險期間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設立的任何其他辦事處,且對所有員工在保險期間適用,無需事先通知或向承保人支付額外保費。 |
2. | 債券期間,若投保的投資公司與另一家機構合併或整合,投保方爲存續實體,或者購買另一家機構的幾乎所有資產或股本,或者收購或創建獨立投資組合,並在六十(60)天內通知承銷商,那麼本保單將自動適用於從該合併、整合、收購或創建之日起產生的財產和員工;但是,承銷商可以將此項保險視爲有條件的,需額外支付保險費。 |
B. | 保修 |
保險人或其代表作出的任何聲明,無論是包含在申請表中還是其他情況下,都不被視爲絕對保證,而僅被視爲這種聲明由負責該聲明的人員的最佳知識所作出的保證。
5 | 保證保險單的保障。 |
C. | 法院費用和律師費 |
承銷商將賠償被保險人因爲保護自己的軍工股而支出也已支付的訴訟費和合理的律師費,這些費用是由被保險人爲了辯護而支出的 該訴訟是針對被保險人提起的,旨在尋求對於任何因爲在債券型的條款範圍內構成已經建立的損失而尋求賠償的。 然而,根據A保險協議,這種賠償僅在以下情況下適用:
1. | 員工承認已經犯有或被判犯有造成損失的不誠實或欺詐行爲;或者 |
2. | 在沒有這樣的承認或裁決的情況下,由雙方同意的仲裁員或仲裁員確定,通過審查一份約定事實的聲明,員工實施了導致損失的不誠實行爲或欺詐行爲。 |
投保人應儘快通知保險人有關訴訟,並在請求時向保險人提供所有起訴書和其他文件副本。在保險人選擇的情況下,投保人應允許保險人以投保人的名義進行此類法律訴訟的辯護,由保險人選擇的律師進行代表。在此情況下,投保人應提供保險人認爲必要以妥善辯護此類法律訴訟的所有合理信息和協助。
如果被保險人在任何此類法律訴訟中的責任或所謂責任金額大於被保險人的金額 將有權根據本按金(本總協議C除外)獲得收回,或者如果適用免賠額,或兩者兼而有之,則承銷商在本總協議C下的賠償責任僅限於該比例 被保險人或承保人產生和支付的法庭費用和律師費,被保險人根據本保證書(本總協議C除外)有權收回的金額等於此類費用和律師費的總和 金額加上被保險人無權追回的金額。此類賠償應是對適用保險協議的責任限額的補充。
D. | 解釋 |
該債券應根據行業板塊保密責任的目的進行解釋,即保護無辜的第三方免受傷害,並根據投資管理行業的結構進行解釋(在此行業中,由於任何保險協議中描述的原因造成財產損失,通常會使被保險人潛在承擔法律責任),因此,在此處使用的「損失」一詞將包括被保險人因財產的侵佔或價值的可衡量減少而產生的直接補償性損害的法律責任。 17g-1依據1940年投資公司法案(即保護無辜的第三方免受傷害)和投資管理行業的結構(在該行業中,由於任何保險協議中描述的原因導致財產損失,通常會使被保險人潛在承擔法律責任),因此,此處使用的「損失」一詞將包括被保險人對直接補償損失責任的法律責任,該直接補償損失是由財產的盜用或價值損失造成的。
6 | 保證保險單的保障。 |
該債券,包括前述的保險協議
並且一般協議受以下約束
條款、條件和限制:
第1部分。 | 定義 |
在本債券中使用的以下術語應具有本章節中所述的含義:
A. | 「修改」 「Alteration」指的是在有意欺騙的情況下,以標記、更改或實質性改變文件的條款、含義或法律效果。 |
B. | 「申請」 表示投保人爲本債券向承銷商提交的申請(以及與之相關的任何附件和材料)。 |
C. | 「授權地址」 指(1)可發送贖回款項的任何官方指定地址,(2)股東名義登記的地址,且在生效日期前至少一(1)天以書面形式指定(不包括電子傳輸),或(3)股東名義登記的地址,且在生效日期前至少15天通過電話或電子傳輸指定。 |
D. | 「授權銀行帳戶」 表示可以將贖回款項發送到的任何指定的官方銀行帳戶。 |
E. | 「授權接收人」 指(1)股東記錄,或(2)可以發送贖回款項的任何其他正式指定的人員。 |
F. | 「計算機-半導體系統」 指(1)與之相關的計算機外圍元件,包括存儲元件,(2)系統和應用軟件,(3)終端設備,(4)相關的通信網絡或客戶通信系統,以及(5)相關的電子資金轉移系統; 通過這些系統,數據或金錢可以被電子方式收集、傳輸、處理、存儲或檢索。 |
G. | “「可轉換虛擬貨幣」是指具有實際貨幣等同價值或作爲實際貨幣替代品的數字資產,包括但不限於穩定幣和其他數字貨幣。 表示具有實際貨幣等同價值或作爲實際貨幣替代品的數字資產,包括但不限於穩定幣和其他數字貨幣。 |
H. | 「僞造品」 指的是一份故意僞造的實際有效原件的書面仿製品,旨在欺騙並被視爲原件。 |
I. | 「貨幣」是指一種授權或被國內外政府採用作爲其官方貨幣的流通媒介。 指授權或被國內外政府採納作爲其官方貨幣的流通使用的一種媒介。 |
J. | 「免賠金額」 對於任何保險協議,指申報書的第3項標題「免賠金額」下規定的金額,或適用於該保險協議的任何附加條款,在每筆由該保險協議承保的單次損失中適用的金額。 |
K. | 「存託機構」 表示根據1940年投資公司法案第 ; 在該規則下,投資公司可以將其證券存入任何「證券託管機構」(除外任何外國證券託管機構)。 17f-4 表示根據1940年投資公司法案第;在該規則下,投資公司可以將其證券存入任何「證券託管機構」。 |
7 | 保證保險單的保障。 |
L. | 「數字資產」 指記錄在加密安全的分佈式賬本或類似技術上的任何價值的數字化表示,包括但不限於可轉換虛擬貨幣和 非同質化 代幣。 |
M. | 「不誠實或欺騙行爲」 「不誠實或欺騙行爲」指任何帶有明顯故意的不誠實或欺騙行爲,包括《1940年投資公司法》第37條中定義的「盜竊和侵吞」,旨在(1)導致被保險人遭受損失和(2)爲行爲人或其他個人或實體獲得不當的經濟利益。不誠實或欺騙行爲不包括魯莽行爲、疏忽行爲或嚴重疏忽行爲。在此定義中,「不當的經濟利益」不包括在就業過程中收到的任何員工福利,包括工資、佣金、費用、獎金、晉升、獎勵、利潤分成或養老金。 |
N. | 「電子傳輸」 指通過電子手段進行的傳輸,包括但不限於通過電話音調、傳真、無線設備或互聯網進行的傳輸。 |
O. | 「員工」(1) 關於公司,公司股票; |
(1) | 被保險人的每一位官員、董事、受託人、合夥人或僱員以及 |
(2) | 被保險人的每位官員、董事、受託人、合夥人或任何前任僱員,其主要資產 被保險人通過與前任的合併或收購資產或股本,收購的 |
(3) | 爲投保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每位律師以及該律師或律師事務所的每位僱員在爲投保人提供服務時, |
(4) | 每位被授權作爲被保人實習生的學生,在任何被保人辦公室內,以及 |
(5) | 每位官員、董事、受託人、合夥人或僱員 |
(a) | 一個投資顧問, |
(b) | 股票承銷商(分銷商), |
(c) | 一個轉讓代理人或股東會計記錄保管人,或 |
(d) | 一位根據書面協議獲得授權以保留財務和/或其他必要記錄的管理員, |
對於名爲投資公司的被保險人,但只在以下情況下才有效:(i)該官員、合夥人或僱員正在執行屬於被保險人的一般職責範圍內的行爲,或者(ii)該官員、董事、受益人、合夥人或僱員正在作爲任何正式選舉或委任的委員會成員行事,以檢查、審計或管理或訪問被保險人的資產,或者(iii)該董事或受益人(或任何擔任類似職務的人)正在履行與董事或受益人的通常職責範圍外的職責;但是,該術語「僱員」不得包括任何轉讓代理人、股東記賬記錄保管人或管理人的官員、董事、受益人、合夥人或僱員(x)他們不是被保險人的投資公司或該投資公司的顧問或承銷商的「關聯人」(根據1940年《投資公司法案》第2(a)節的定義),或者(y)他們是一個「銀行」(根據1940年《投資公司法案》第2(a)節的定義)。
8 | 保證保險單的保障。 |
(6) | 每個個人根據合同或任何提供臨時人員的機構的安排,無論在何種情況下,都應按照僱主的任何一處辦公室的正常職責擔任僱員的責任。 |
(7) | 每個個體被指定執行由與被保險人訂立書面協議的任何授權實體的僱員或官員通常職責,作爲被保險人的電子數據處理器,執行支票或其他會計記錄的服務,但不包括作爲轉移代理或在發行支票、匯票或證券方面以其他代理身份爲被保險人提供服務,除非根據(5)款的規定。 |
(8) | 每位官員、合作伙伴或僱員 |
(a) | 任何存管機構或交易所, |
(b) | 任何被註冊在任何存管機構建立和維護的證券中央處理系統中的安防-半導體的名義中提名的任何候選人,並且 |
(c) | 任何認可的服務公司,以合同方式向任何存管機構或交易所提供職員或其他工作人員。 |
在執行中央證券處理系統運作的服務期間,如果該官員、合夥人或僱員爲任何存管機構提供服務,則
(9) | 對於作爲另一位被保險人的員工福利計劃(《1974年員工退休保障法案》第3條的定義中定義的「員工福利計劃」)的情況下的被保險人,其中的被保險人是官員、董事或僱員 (「內部計劃」 ),該「受託人」或其他「計劃官員」(根據《1974年員工退休保障法案》第412條的定義)是這個 自主生產 計劃的董事、合夥人、官員、受託人或僱員,但不是 自主生產 這個計劃的董事、合夥人、官員、受託人或僱員(但不是 |
臨時人員的每位僱主和本條款第(6)和(7)款所述的實體及其各自的合作伙伴、官員和僱員在本債券的所有目的上應被視爲一個人。
經紀人、代理人、獨立承包商或具有相同性質的代表不被認爲是僱員,除非在(3)、(6)和(7)的規定下。
P. | (ff)遵守Sarbanes-Oxley法案。該公司及其董事們及其在其職能中所知道的任何人員(即使是具有相同職能的任何員工)在所有重要方面均遵守Sarbanes-Oxley法案的適用規定 表示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註冊的任何國家證券交易所。 |
Q. | 「僞造」指的是以意圖欺騙爲目的,在文件上以他人的名義進行物理簽名。僞造可以是通過機械複製的仿真簽名,也可以是手寫簽名。僞造不包括個人以自己的名義簽名,無論個人的授權、權限或目的如何。 「僞造」指的是以意圖欺騙爲目的,在文件上以他人的名義進行物理簽名。僞造可以是通過機械複製的仿真簽名,也可以是手寫簽名。僞造不包括個人以自己的名義簽名,無論個人的授權、權限或目的如何。 |
R. | 「存入資金項目」 意指一張或多張支票或匯票。 |
S. | 「投資公司」或。「基金」 是指在1940年投資公司法案下注冊的投資公司。 |
T. | 「責任限額」 表示對於任何保險協議,承保人對於任何受保單次損失的責任限額,如在《聲明事項》的第3項標題「責任限額」或者適用於該保險協議的任何附加險之下所規定的。 |
9 | 保證保險單的保障。 |
U. | 「神祕失蹤」 指已進行合理調查後仍無法解釋的任何財產失蹤。 |
V. | 「非基金」 指任何非投資公司的公司、業務信託、合夥企業、信託或其他實體。 |
W. | “非同質性數字資產 代幣” 意思是記錄在加密安全分佈式分類賬或任何類似的科技上的獨特數字標識符,以驗證獨特資產的真實性和/或所有權,這些資產無法按同等價值進行交易、分割或交換。 |
X. | 「正式指定」 代表登記股東指定的 |
(1) | 在初始帳戶申請中, |
(2) | 在書面上附有簽名擔保或 |
(3) | 以書面或電子傳輸方式,在通過股東的回撥驗證的情況下,由被保險人在股東的錄音記錄上向被保險人提供的預定電話號碼上,至少提前30天由股東提供給被保險人書面提前30天提供的號碼上進行回撥。 |
Y. | 「原件」表示第一份文件或樣本,不包括照片複印件或電子傳輸,即使收到並打印。 不包括照片複印件或電子傳輸,即使收到並打印。 |
Z. | 「電話/電子交易」 指任何(1)投資公司發行股份的贖回,(2)基金股東可選的股利選擇,(3)在一個基金註冊帳戶中,根據兩個基金的交換特權將一基金的股份兌換成另一基金的股份,或(4)通過電話語音或電子傳輸請求的投資公司發行股份的購買。 |
AA。 | 「電話/電子交易安防-半導體程序」 意指在申請書中規定的電話/電子交易安防-半導體程序,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向承銷人提供的安防-半導體程序。 |
BB。 | 「物業」 指以下有形物品:貨幣、郵票和稅票、貴金屬、證券、匯票、承兌匯票、支票、匯票或其他書面支付特定金額的命令或指示、存款證明、到期票據、匯款、信用證、金融期貨合同、條件銷售合同、產權摘要、保險單、契約、抵押品以及任何上述物品的轉讓,以及保險人用於業務經營的賬簿和其他記錄,以及所有類似於或具有上述性質的其他有價證券(但不包括所有的數據處理記錄),(1)保險人具有法律認可的利益的物品,(2)保險人以前述先前的財務狀況爲由在與保險人合併或收購或購買其主要資產時獲得或應獲得該利益,(3)保險人以任何目的或身份持有的物品。 |
CC. | 「證券」 表示原始可轉讓或 不可協商 代表公平或法定利益、所有權或債務的協議或工具(包括股票證書、債券、本票和其轉讓)、這些工具在業務 常規過程中可通過適當背書或轉讓的物理交付轉讓。「證券」不包括匯票, |
10 | 保證保險單的保障。 |
接受、存款證書、支票、匯票或其他書面支付特定金額的命令或指示,到期票據、匯票或信用證。 |
DD。 | 「安防-半導體公司」 指提供或聲稱提供通過安全方式運輸財產的實體,包括但不限於使用裝甲車輛或保安。 |
EE。 | 「自律組織」 指根據聯邦證券法註冊的投資顧問協會或證券經銷商的任何交易所。 |
FF。 | 「股東記錄」 代表投資公司發行股份的記錄所有者,或者在這些股份的聯合所有權情況下,所有在初始帳戶申請中指定的記錄所有者,或者在附有簽名擔保的書面文件中指定的記錄所有者,或者根據申請中的程序或者向承銷商書面提供的其他程序指定的所有記錄所有者。 |
GG。 | 「單一損失」(1) 關於公司,公司股票; |
(1) | 所有板塊損失均由一個人造成,任何一個人的行爲(除了不誠實或欺詐行爲)所造成的損失,或 |
(2) | 由一人犯下的不誠實或欺詐行爲所造成的所有損失,或 |
(3) | 任何一次審計或檢查所產生的所有費用, |
(4) | 所有板塊損失均由任何一次事件引起,除了第(1)到(3)節中指定的事件。 |
所有一個或多個人的行爲或不作爲,直接或間接地幫助或以不報告或其他方式容許上述(1)和(2)款所述其他人的行爲的繼續,將被視爲該其他人的行爲,針對本款而言。
所有具有任何事實、情況、情況、交易或一系列事實、情況、情況或交易的共同聯繫的行爲、事件或發生事情都將被視爲一次行爲、一次事件或一次事件。
HH。 | 「Telefacsimile」 指通過電話線路或互聯網傳輸信號的方式來傳輸和複製固定的圖形材料(例如印刷)的系統。 |
II. | 「書面」 即通過字母或標記放置在紙上並對眼睛可見表達的方式。 |
第2部分。 | 排除項 |
該債券不包括:
A. | 因 (1) 美國和加拿大以外地區的暴動或社會動亂,或 (2) 戰爭、革命、起義、武裝部隊行動或篡奪權力,無論發生在何處;但如果此類損失發生在財產在運輸中,並且在此類運輸開始時,被保險人或代表被保險人進行此類運輸的人員對此類暴動、社會動亂、戰爭、革命、起義、武裝部隊行動或篡奪權力沒有任何了解,則予以保險覆蓋,且此類損失在其他方面也在承保協議D下得到了保險覆蓋。 |
11 | 保證保險單的保障。 |
B. | 在和平或戰爭時期,由核裂變或聚變或放射性,生物或化學制劑或危險,火災,煙霧或爆炸,或上述任何影響引起的時間損失。 |
C. | 由任何擔任被保險人董事會成員或任何其他實體董事會成員或等同機構行爲中參與的任何不誠實或欺詐行爲所導致的損失。 |
D. | 由被保險人或其任何合作伙伴、董事、主管或僱員製作的任何貸款或類似交易的任何不支付或其他違約造成的損失,無論是否經授權,無論是否出於善意或通過欺詐行爲蓄意或不誠實方式獲得,除非此類損失在保險協議A、E或F下另有規定。 |
E. | 由於被保險人或任何員工違反任何法律、規則或相關的任何自律組織制定、監管證券發行、購買或出售、證券交易所或場外市場的證券交易、投資公司或投資顧問的規定而導致的損失,除非在缺乏這樣的法律、規則或規定的情況下,此類損失將在保險協議A、E或F下得到賠償。 |
F. | 因財產遭受欺詐行爲、失蹤或不明原因造成的損失,若發生在任何安全公司的監管下,除非此類損失已在保險中得到補償,且超過了被保險人在(1)與該安全公司的合同下獲得的賠償或收到的金額,以及 (2) 該安全公司爲其服務使用者所提供的、或以其他方式可供利用的任何保險或賠償,此時債券型保險僅覆蓋此類超額部分,應符合適用的責任限額和免賠額。 |
G. | 由於保險合同涵蓋的損失,保險人未能實現的潛在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利息和分紅派息,除非屬於H款保險協議範圍內。 |
H. | 保險人法律上應承擔的任何類型的損失, 除了直接的賠償性損害,或者稅款、罰款或者處罰,包括但不限於 三分之二 根據任何法規或法律仲裁裁決金在修正三倍物資賠償方面 |
I. | 因綁架、勒索或威脅導致被保險人辦公室外財產的損失 |
(1) | 除非財產在託運人作爲信使的護送下運輸並受到身體傷害的威脅,投保人在開始運輸時不知道該威脅的情況下,不得對任何人進行身體傷害。 |
(2) | 損壞被保險人的場所或財產, |
除非該損失在保險協議A下另有規定。
J. | 所有費用、費用以及保險人爲確定或損失金額所發生的其他支出 ,除了某些審計費用的範圍內涵蓋在保險協議b下。 |
K. | 因向任何帳戶付款或提款而導致的損失,涉及錯誤記入該帳戶的所有基金類型,除非此類損失在保險協議A項下另有規定。 |
12 | 保證保險單的保障。 |
L. | 由存入資金的不可收回項導致的損失,這些項取自美國、其領土和屬地,或加拿大以外的金融機構。 |
M. | 由於誠信或欺詐行爲或其他行爲或僱員的疏忽導致的損失主要涉及出售投資公司股票給非(1)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註冊爲經紀人的人或(2)《證券法》第501(a)條規定的「合格投資者」,其不是個人。 |
N. | 使用信用卡、借記卡、信用卡、存取卡、便捷卡、身份證明卡、現金管理卡或其他卡片導致的損失,無論這些卡片是由被保險人或其他人發行或聲稱發行的,除非此類損失在保險協議A項下另有規定。 |
O. | 在投資公司或其他被保險人發行的證券購買、贖回或交換,以及涉及上述證券的任何其他指令、請求、確認、通知或交易,或其分紅,並且這些行爲是通過電話聲音或電子傳輸請求、授權、指示或據稱請求、授權、指示時產生的損失,除非此類損失在保險協議A或保險協議I下另有規定。 |
P. | 由任何員工在第1.O(2)節中定義的任何不誠實或欺詐行爲造成的損失,除非(1)被保險人在或之前通過盡職調查無法合理發現這樣的損失,這些損失是被保險人從前任獲取的資產, (2)被不與被保險人或任何與被保險人有關的人有關的人提起的訴訟或有效索賠引起。 |
Q. | 未經授權進入計算機系統、數據刪除、破壞或更改數據元素或程序,造成的損失,除非此類損失在保險協議A項下另有規定。 |
R. | 因竊取、失蹤、毀滅、披露或未經授權使用保密或個人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祕密、個人股東或客戶信息、股東或客戶名單、身份可識別的金融或醫療信息、知識產權或任何其他類型的信息),無論該信息是由被保險人擁有或以任何身份持有(包括與他人同時持有);但是,本除外條款不適用於因使用此類信息支持或促成本債券所覆蓋的其他行爲而導致的損失。 非公開的 信息),不論該信息是由被保險人擁有還是以任何身份與被保險人共同持有;但本除外條款不適用於使用此類信息支持或促成本債券所覆蓋的其他行爲而導致的損失。 |
S. | 所有成本、費用和其他與數據安防-半導體違規或事件相關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取證審計費用、罰款、處罰、遵守聯邦和州法律的費用以及通知受影響個人的相關費用。 |
T. | 由於故意破壞或惡意損壞而導致的損失。 |
U. | 數字資產的丟失、消失或損毀,或者數字資產價值的變化所導致的損失,除非此類損失(1)由1940年投資公司法案註冊的任何投資公司承受,該公司被命名爲保險人,並且(2)在保險協議A項下得到覆蓋。 |
13 | 保證保險單的保障。 |
第三節。 | 權利的轉讓 |
根據本保險向被保險人支付任何損失後,根據該支付的範圍,承保人應就與該損失有關的被保險人的所有權益和索賠行使代位權;但承保人不得就本債券下的一名被保險人可能對該債券下的另一名被保險人享有的任何權益或索賠行使代位權。在承保人的要求下,被保險人應執行所有轉讓或其他文件,並採取承保人認爲必要或理想的行動,以確保和完善此類權益和索賠,包括執行文件以使承保人能夠代表被保險人提起訴訟。
未經承銷商書面同意,債券型不得轉讓任何權利或索賠。
第4節。 | 損失-通知-證據-法律訴訟 |
本債券僅供被保險人使用和受益,承保人對除被保險人以外的任何人均不承擔責任。在發現任何本保險範圍內的損失後應儘快但不超過六十(60)天向承保人書面通知,並在發現後儘快且在一年內向承保人提供詳細的損失證明。承保人可以延長通知期限或損失證明期限,如果被保險人請求延長並有正當理由。 期間的60天內 通知期限或損失證明期限如被保險人請求延長並有正當理由,承保人可予以延長。 一年 如果被保險人請求延長並有正當理由,承保人可延長通知期限或損失證明期限。
投保人應向承保人提供承保人合理要求的信息、協助和配合。
另請參閱一般協議C(法庭費用和律師費)。
債券型承銷商在這裏不承擔證券的損失,除非證券在損失證明書上用證書號碼或債券號碼或承銷商要求的其他標識方式予以確認。在恰當的損失證明書收到後,承銷商在合理的期限內有權對索賠進行調查,但對於財產是證券並且損失是明確且無爭議的情況下,即使可以獲得證券的副本,結算也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完成。
受保人不得在提交此類損失證明之後的六十(60)天內或在發現此類損失後的二十四(24)個月內提起訴訟以追回保險人,或者根據 c款普通協議提起訴訟以追回保險人在任何提及的訴訟中判給受保人的賠償或和解,或者爲了追回任何這類訴訟中支付的法院費用或律師費,或者爲了在任何此類訴訟中支付的法院費用或律師費而提起訴訟,但在這類訴訟的最終判決或和解之日後的二十四(24)個月內提起訴訟。如果此債券中的任何限制被適用法律所禁止,該限制應被視爲已被修正爲等於該法律許可的最短時效期限。
通知應發送至ICI互保保險公司專業責任索賠經理,位於華盛頓H大街1401號NW,郵編20005,同時電子副本發送至LegalSupport@icimutual.com。
14 | 保證保險單的保障。 |
第5節。 | 發現 |
根據該債券的所有目的,發現損失以及損失的發現發生時間爲被保險人
(1) | 得知事實或 |
(2) | 收到第三方通知,聲稱被保險人在某些情況下有責任 |
這將導致一個合理的人認爲可能已經或即將發生了由該債券型涵蓋的損失,無論造成或導致此類損失的行爲何時發生,儘管可能不知道損失的確切金額或細節。
第六部分。 | 財產估值 |
爲了確定根據本附屬合約的任何損失的金額,任何財產的價值應爲在發現此損失前的第一個工作日停業時的市場價值;除非
(1) | 被保險人在索賠前替換的任何財產的價值應爲替換時該財產的實際市場價值,但不得超過發現該財產損失之前第一個工作日該財產的市場價值; |
(2) | 行使認購、轉換、贖回或存入特權所必須提供的證券的價值,如果直到特權到期後才發現證券的損失,則該特權的市場價值應爲特權到期前立即存在的市場價值;但是如果對於(1)和(2)條款所提到的財產或特權沒有行情或其他可查明的市場價格,則其價值應由各方之間通過協議或由仲裁庭在各方認可的仲裁員前確定。 |
(3) | 保險人業務中使用的賬簿或其他記錄的價值應僅限於重新生產的賬簿或記錄的實際成本,包括空白賬簿、空白頁或其他材料的成本以及由被保險人提供的數據的轉錄或複製的勞動成本。 |
第7節。 | 丟失證券 |
保險商在此處對於丟失的證券的最大責任應爲支付或替換不超過適用的責任限額的證券的合計價值。如果保險商向被保險人支付任何證券損失,被保險人應將所述證券的全部權利、所有權和利益轉讓給保險商。保險商可以選擇替代丟失的證券,此時被保險人應配合實現該替代。爲實現替代丟失的證券,保險商可以簽發或安排簽發一份丟失債券。如果所述證券的價值不超過適用的免賠金額(在發現損失時),被保險人將支付丟失債券的正常保費,並對債券的發行人因簽發該債券而可能遭受的一切損失和費用進行賠償。
如果此類證券的價值超過適用的免賠額(在發現損失時),被保險人將支付通常的債券型失物的保險費的一部分。
15 | 保證保險單的保障。 |
等於相應扣除金額佔此類證券價值的百分比,發現損失後將賠償此債券的發行人承擔的所有未能在此債券條款和條件下從承銷商處收回的損失和費用,但需遵守適用的責任限額。
第8節。 | 打撈 |
如果被保險人或保險人就適用的責任限額範圍內的任何損失獲得任何補償,保險人將有權獲得該補償的全部金額,以償還保險人根據該損失支付的全部金額。如果被保險人或保險人就超出適用的責任限額範圍以及對於該損失適用的免賠額而非保證、保險、再保險、安全或按金的任何其他來源產生的任何損失獲得任何補償,減去實際收回成本和費用後的該補償金額將用於全額賠償被保險人超出該責任限額的部分損失,如果有剩餘金額,首先支付給保險人用於全額賠償保險人根據該損失支付的全部金額,然後支付給被保險人,以填補該損失中免賠額所涵蓋的部分。被保險人應根據保險人的要求執行所有被認爲對保險人具有必要或有益的文件,以確保保險人享有本約定所規定的權利。
第9部分。 | 非減額 和非累積責任 和總責任 |
在終止之前,本債券將在每一單次損失的保險協議的責任限額範圍內繼續有效,不論此前(不包括該單次損失)損失的數量爲多少,保險商在此項債券項下支付或有義務支付;然而,不論本債券繼續有效的年數和應付的或已付的保費的數量爲多少,保險商對任何單次損失的責任均限於適用的責任限額,不論該單次損失的總額爲多少,且不以年度或時段爲累加。
第10節。 | 承銷商的最大責任;其他債券或保單 |
根據本債券項下任何保險協議承保的單一損失,承銷商的最大責任應爲適用於該保險協議的責任限額,但需符合適用的免賠額和本債券的其他條款。任何單一損失的索賠不得在超過一個保險協議下進行。如果本債券承保的任何單一損失因承銷商向投保人或其前任利益承受人發行的其他保險單證或保單中的未到期發現期間而有部分或全部可賠償或已賠償的情況,則承銷商的最大責任應爲以下兩者的較大者:(1)本債券項下的適用責任限額,或(2)該等其他保險單證或保單項下承銷商的最大責任。
第11節。 | 其他保險 |
儘管本債券中有任何相反規定,如果任何損失被本債券覆蓋,同時也被其他保險或保證爲受保人的利益而覆蓋,承保人僅對超過其他保險或保證下可賠付金額但不超過本債券適用的責任限額的損失部分承擔責任。
16 | 保證保險單的保障。 |
第12節。 | 可扣除金額 |
根據保險協議,承銷商除非承保的損失金額,扣除被保險人就該損失收到的所有賠付和/或補償淨額(除了來自任何其他債券、保證或保險單的款項或者根據此處的預付款),超過適用的免賠額,否則不承擔責任;在這種情況下,承銷商僅對超過部分承擔責任,但應遵守適用的責任限額和本保單的其他條款。
投資公司被列爲被保險人時,不適用任何承保協議A覆蓋的損失的免賠額。
第13節。 | 終止 |
承銷商可以通過書面通知終止此債券中任何被保險人或所有被保險人,如果此債券終止涉及任何投資公司,則應提前不少於六十(60)天書面通知每家被解除的投資公司以及華盛頓特區證券交易委員會生效日期之前。
保險人僅通過書面通知解除此債券方式,解除通知在其指定的終止日期之前不得少於六十(60)天。儘管如前所述,當被保險人終止此債券約定中的任何投資公司時,終止生效日期應不得早於承銷商向每個被終止的投資公司、以及華盛頓特區的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供終止通知之日起不少於六十(60)天。
此債券將對任何作爲投保方的個人終止 非基金 立即並無需通知,若⑴任何國家或聯邦政府官員、機構、或接管人、清算人接管該被投保方的業務,或⑵任何州或聯邦破產重整法或破產重整與該被投保方債權人受益轉讓法案之訴訟申請被提交即
保險費直到終止生效日期才被賺取。如果被投保人終止本債券,根據承保人的標準短期率取消表計算未賺取的保險費,承保人應退還未賺取的保險費;如果本債券由承保人終止,則按比例退還未賺取的保險費。
一旦被保險人發現任何僱員有任何不誠實或欺詐行爲,被保險人應立即將該僱員從可能使其能夠通過任何後續不誠實或欺詐行爲使被保險人遭受損失的職位上撤職。被保險人應在發現此類行爲後的兩(2)個工作日內向承保人通報已發現的不誠實或欺詐行爲,並提供詳細完整的信息。
根據本節的規定,檢測發生在任何被保險人的合作伙伴、官員或監管員工被非法行爲者的非法或欺詐行爲某員工知悉時,該員工與非法行爲者不存在勾結。
此債券應於向每個受保人發出書面通知的承銷商,並向證券交易委員會(如果該僱員是投保的投資公司的僱員)發出書面通知後的六十(60)天內終止,終止日期應爲該通知中指定的生效日期前不得少於六十(60)天。
17 | 保證保險單的保障。 |
第14節。 | 終止後的權利 |
在任何被保險人終止本債券的生效日期之前的任何時間,該被保險人可以通過書面通知保險承銷商選擇購買本債券項下的權利,在終止生效日期之前的十二(12)個月內,發現被保險人在終止生效日期之前所遭受的損失,並按照承銷商的要求支付額外的保費。
在任何州或聯邦官員或機構,或任何託管人或清算人接管被保險人業務之後,此等補充發現期將立即終止且不需通知。終止後,承保人將及時向被保險人退還任何未賺取的保費。
此類額外發現期權不得由任何國家或聯邦官員、機構,或者由任何被任命接管被保險人業務的接收人或清算人行使。
第15節。 | 證券的中央處理 |
承銷商對於與在任何存管機構(「系統」)建立和維護的證券的中央處理有關的損失不承擔責任,除非此類損失超過任何保險債券、保單或參與者基金爲存管機構投保以抵禦此類損失的可收回或已收回的金額(「存管機構賠償」);在這種情況下,保險人僅對於被保險人在此類超額損失中所承擔的份額承擔責任,視適用的責任限額、免賠額和本保險債券的其他條款。
確定被保險人對這種超額損失的份額時,(1)應假定被保險人對系統中包含的任何安防-半導體證券的任何證書擁有利益,其利益相當於被保險人對系統中包含的同一證券的所有證書的利益;(2)託管人應合理、公平地將託管人的賠償在託管人的賬簿和記錄中適當錄入的所有持有利益者之間進行分攤,在涉及此類損失的資產中,因此,每個這種利益應分享託管人賠償的比率,每種這種利益的價值與所有這些利益的總價值之比;以及(3)被保險人對這種超額損失的份額應爲超出託管人分配給被保險人的金額的被保險人對這種資產的利益金額。
這份債券不提供對任何存託機構、交易所或任何以系統內包含的任何證券登記名義的被提名人的保障。
第16部分。 | 額外的公司被包括在保險範圍內 |
如果有多個實體被命名爲被保險人:
A. 根據本附屬保險合同,承銷商在每個單一損失項下的總責任不得超過責任限額,不論有多少被保險人遭受了此單一損失。
B. | 《投保單》中列明的第一位被保險人應視爲被授權進行、調整、結算、接收和強制執行所有此項保險單項下的索賠,作爲其他被保險人的代理人,用於完成此類目的及提供或接收本保險單要求或允許給予的任何通知;前提是,保險人應及時向每個被保險投資公司提供(1)本債券及其任何修訂的副本,(2)每份副本 |
18 | 保證保險單的保障。 |
任何其他被保險人在此處形式提出索賠,和(3)在執行此類解決方案之前通知每項索賠的解決方案條款。 |
C. | 保險經紀人對保單聲明中第一項命名的被保險人正確使用此處支付的任何金額,或承擔任何責任。 |
D. | 根據第4和13條的規定,任何合作伙伴、官員或監管員工所具有的知識或發現都將構成每個被保險人的知識或發現。 |
E. | 如果第一被保險人因任何原因不再受到該保單的保障,則下一個被保險人將被視爲本保單的第一被保險人用途。 |
F. | 每個被保險人應視爲本債券的"被保險人",用於所有目的。 |
第17節。 | 通知和控制變更 |
在獲悉被保險人的表決權證券發生變更並更換控制權後的三十(30)天內,被保險人應向承保人書面通知:
A. | 轉讓方和受讓方的姓名(或者如果表決權證券登記在其他名稱下,則是受益所有者的姓名),以及 |
B. | 轉讓人和受讓人(或受益所有人)在轉讓前後擁有的投票權證券總數,以及 |
C. | 持有的投票權證券總數。 |
在本節中,「控制」意味着對被保險人的管理或政策行使控制影響力的能力。
第18節。 | 變更或修改 |
本債券只能通過書面變更附表進行修改,附表需由承銷商授權代表簽署。 任何修改保險協議A(保險責任-忠誠度)提供的保障的附表,若對投資公司的權利造成不利影響,則必須在承銷商至少通知證券交易委員會華盛頓特區和受影響的每家投資公司之後至少六十(60)天后生效。
第19部分。 | 遵守適用的貿易和經濟制裁 |
債券型不應被視爲提供任何保障,承銷商無需承擔任何損失或提供任何利益,在此情況下,如果提供此類保障,支付此類損失或提供此類利益將導致承銷商違反任何適用的貿易或經濟制裁、法律或法規,包括但不限於美國財政部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施行和執行的任何制裁、法律或法規。
19 | 保證保險單的保障。 |
第20節。 | 反捆綁 |
如果任何保險協議要求列舉的文件類型是僞造的,或者包含僞造或篡改,那麼僞造、僞造或篡改必須出現在列舉文件本身上,而不是出現在或者與列舉文件一起提交、附帶或者通過引用併入其他文件上。
在此見證下,承銷商已在申報頁面上執行了這份債券。
20 | 保證保險單的保障。 |
ICI相互保險公司,
風險留存集團
投資公司BLANKEt債券
騎手編號 1
已投保 | 債券型編號 | |||
景順顧問公司 | 87053124B | |||
生效日期 依據《交易所法》第14c-2條的規定,實施反向股份合併的上述行動將在明確的信息聲明郵寄給股東之日起至少20天后生效。之後,我們的董事會將有權自行決定實施反向股份合併,無需經過股東進一步行動。儘管我們資本股的表決權大多數持有人已經批准反向股份合併,但如果我們的董事會認爲這不符合股東的最佳利益,我們保留不實施普通股反向股份合併的權利。公司認爲授予這種裁量權最大程度地爲董事會提供了最大的靈活性,以最大程度地保護我們股東的利益。一旦修正案實施,5至20股的普通股將自動轉換爲1股普通股。 | 債券型期限 | 授權代表 | ||
2024年7月31日 | 2024年7月31日至2025年7月31日 | /S/ Maggie Sullivan | ||
鑑於對該債券收取的保險費用,在此明確約定,保單的第1項,被保險人姓名,將包括(視 控件 和「保險監管合規性」的運作和限制內容而定)以下內容: 非美國 操作附加條款”)中包括以下內容:
(1) | 任何指定的景順 非基金; |
(2) | 債券生效日期之前存在的任何投資公司(或其投資組合),由景順投資顧問公司提供諮詢、分銷或管理,並由景順投資顧問公司的授權代表爲其在申請書或其附件中作爲擬保險被保險人進行識別的投資公司,在景順投資顧問公司負責爲該等現有投資公司提供保險保障的條件下; |
(3) | 在此債券生效日期之後新成立的任何投資公司(或其投資組合)由景順顧問公司提供諮詢、分銷或管理;前提是景順顧問公司負責爲這些新成立的投資公司提供保險覆蓋責任; |
(4) | 任何 CFC。 |
據理解和同意,除本債券附錄第12部分e款(《保險監管合規情況》經營債券附錄)的規定外,本債券所說的「投資公司」或「基金」將被視爲包括任何外國控股公司(CFC)。 非美國 據理解和同意,除本債券附錄第12部分e款(《保險監管合規情況》經營債券附錄)的規定外,本債券所說的「投資公司」或「基金」將被視爲包括任何外國控股公司(CFC)。
進一步理解並同意:
(a) | 「CFC」應指的是被保險基金完全擁有的受控外國公司。 |
(b) | 「指定景順非基金」 意思是: 將指定景順非基金定義爲: |
景順投資顧問公司
景順資產管理(日本)有限公司
景順資產管理德國有限責任公司
景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景順資產管理(印度)私人有限公司
景順澳洲有限公司
景順加拿大有限公司。
景順 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景順資本市場公司。
景順分銷商公司
景順香港有限公司
景順投資服務有限公司。
Managing Owner在CFTC的註冊和NFA的會員資格不能被視爲CFTC或NFA推薦或批准Managing Owner或基金的跡象。
景順高級 安全管理公司。
OppenheimerFunds,Inc。
景順加拿大有限公司。
除非上述另有規定,否則本文件中的任何內容均不得被視爲改變、放棄或延長本債券的任何條款。
RNV0001.0-00-053 (07/24)
ICI相互保險公司,
風險留存集團
投資公司BLANKEt債券
車手編號2
已投保 | 債券型編號 | |||
景順顧問公司 | 87053124B | |||
生效日期 依據《交易所法》第14c-2條的規定,實施反向股份合併的上述行動將在明確的信息聲明郵寄給股東之日起至少20天后生效。之後,我們的董事會將有權自行決定實施反向股份合併,無需經過股東進一步行動。儘管我們資本股的表決權大多數持有人已經批准反向股份合併,但如果我們的董事會認爲這不符合股東的最佳利益,我們保留不實施普通股反向股份合併的權利。公司認爲授予這種裁量權最大程度地爲董事會提供了最大的靈活性,以最大程度地保護我們股東的利益。一旦修正案實施,5至20股的普通股將自動轉換爲1股普通股。 | 債券型期限 | 授權代表 | ||
2024年7月31日 | 2024年7月31日至2025年7月31日 | /S/ Maggie Sullivan | ||
鑑於對債券收取的保費,特此理解並同意,該債券(除了保險協議C和D之外)不包括因業務、活動、或任何被保險人(包括提供的服務)的行爲或不作爲引起的損失或與之有關。 沒有 (被保險基金)(非基金被保險人) 或被保險人的僱員 非基金 投保人的業務或與之相關的損失 除非 損失,否則由該債券的條款承擔,由於或與(1)由保險人提供的服務有關 非基金 保險人向投保基金或該基金的股東在發行、轉讓或贖回基金份額方面提供的服務,或者(2)在 非基金 投保人業務主要是提供上述(1)所述的服務的業務,該投保人的一般業務、活動或運營非基金 投保人的業務或與之相關的損失 不含 (a)向任何人提供服務(除了上述(1)中描述的服務),或者(b)銷售任何種類的商品或財產。
進一步理解並同意,就任何 非基金 被保險人,保險協議C和D僅覆蓋財產損失,該財產被 非基金 被保險人使用、持有或擁有,或其中被 非基金 被保險人在提供 非基金 轉保人保險基金,或與該基金的股東有關聯的基金份額的發行、轉讓或贖回。
除上述聲明外,本債券不得改變、放棄或延展本債券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RN0003.0-02 (07/20)
ICI相互保險公司,
風險留存集團
投資公司BLANKEt債券
騎手編號3
已投保 | 債券型編號 | |||
景順顧問公司 | 87053124B | |||
生效日期 依據《交易所法》第14c-2條的規定,實施反向股份合併的上述行動將在明確的信息聲明郵寄給股東之日起至少20天后生效。之後,我們的董事會將有權自行決定實施反向股份合併,無需經過股東進一步行動。儘管我們資本股的表決權大多數持有人已經批准反向股份合併,但如果我們的董事會認爲這不符合股東的最佳利益,我們保留不實施普通股反向股份合併的權利。公司認爲授予這種裁量權最大程度地爲董事會提供了最大的靈活性,以最大程度地保護我們股東的利益。一旦修正案實施,5至20股的普通股將自動轉換爲1股普通股。 | 債券型期限 | 授權代表 | ||
2024年7月31日 | 2024年7月31日至2025年7月31日 | /S/ Maggie Sullivan | ||
鑑於對這隻債券收取的溢價,特此明確同意,儘管本債券的第2.Q款約規定,但本債券經修改,新增了以下的附加保險協議 J:
J. | 計算機-半導體安防 |
計算機-半導體欺詐導致的損失(包括財產損失); 在每種情況下,該B類股東和/或該B類股東的家庭成員需獨立控制在此類帳戶、計劃或信託中持有的B類普通股實時;,被保險人已書面採納並普遍維護和遵循在債券期間所有的計算機安全程序。被保險人在特定實例中未能維護和遵循特定計算機安全程序的孤立失效,不會影響此保險協議的保障範圍,但仍受此處以及債券中特定的除外條款限制。
1. | 定義。本保險協議中使用的以下術語應具有以下含義: |
a. | 「授權用戶」指被保險人(通過合同、分配用戶標識,或其他方式)指定的任何個人或實體,被授權使用覆蓋計算機系統或其任何部分。投資於被保險基金的個人僅僅因爲是投資者而不被視爲授權用戶。 |
b. | 「計算機欺詐」是指在保護的計算機系統中,未經授權進入、刪除或破壞數據,或更改數據元素或程序。 |
(1) | 由任何未經授權的第三方單獨或與其他未經授權的第三方共謀在任何地方犯下的。 和 |
(2) | 其意在明知故意致使被保險人遭受損失, 和爲了使犯罪人或其他人獲得經濟利益; 和 |
(3) | 導致(x)財產被轉移,支付或交付; 或者 (y)將被保險人或其客戶的帳戶添加、刪除、借方或貸方; 或者 (z)未經授權或虛構的帳戶被借方或貸方。 |
c. | 「計算機-半導體安防程序」是指用於防止未經授權的計算機訪問和使用,以及管理計算機訪問和使用的程序,書面提供給承保人。 |
d. | 「覆蓋的計算機-半導體系統」是指投保人擁有、監管並掌控的任何計算機-半導體系統。 |
e. | 「未經授權的第三方」是指在計算機欺詐發生時,不是合法用戶的任何個人或實體。 |
f. | 「用戶標識」是指受保人爲人或實體分配的任何唯一用戶名(一串字符)。持受益所有權是根據SEC規則確定的。該信息並不一定表明任何其他目的的所有權。按照這些規則,在2023年5月12日後60天內(即通過任何期權或認股權的行使獲得的股票),被認爲是持有受益權並對計算該持有人擁有的股數和受益的股數所生效。「User Identification」是指受保人爲人或實體分配的任何唯一用戶名(一串字符)。 |
2. | N/A。雙方進一步理解並同意,本保險協議J不包括: |
a. | 本債券的保險責任A「忠誠保障」所覆蓋的任何損失; 和 |
b. | 任何因有意不遵守一項或多項計算機安防程序而導致的損失; 和 |
c. | 由與計算機欺詐勾結或獨自造成的任何損失 |
(1) | 任何經授權的用戶(無論是自然人還是實體); 或者 |
(2) | 對於任何作爲實體的經授權用戶,(a)該經授權用戶的任何董事、高級職員、合夥人、僱員或代理人,或者(b)與該經授權用戶具有控制關係、受其控制或與其共同受控的任何實體(「相關實體」),或(c)與該相關實體的任何董事、高級職員、合夥人、僱員或代理人。 或者 |
(3) | 對於任何作爲自然人的授權用戶,(a) 任何其作爲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合夥人、僱員或代理人的 實體(「僱主實體」),或 (b) 任何此類僱主實體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合夥人、僱員或代理人,或 (c) 任何與此類僱主實體共同控制、被控制或共同受控的 實體 (「與僱主相關的實體」),或 (d) 任何此類與僱主相關的實體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合夥人、僱員或代理人。 |
和 |
d. | 任何因對任何覆蓋的計算機-半導體系統或其任何部分的物理損壞或銷燬,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數據、數據元素或介質而造成的損失; 和 |
e. | 任何直接和直接由計算機欺詐 (包括但不限於業務中斷和額外費用) 導致的損失; 和 |
f. | 對任何威脅拒絕或已經拒絕授權訪問Covered Computer System或威脅擾亂被保險人業務的人員的付款。 |
根據本保險協議規定,「單次損失」(參見本債券第1.GG節的定義)還包括一人所造成的或涉及一人的計算機欺詐行爲導致的所有損失,無論該人是否具體被指認。一系列包括未知個體但由同一操作方法引起的損失,可能被保險人視爲涉及同一人,並在此情況下作爲單次損失處理。
特此明確並同意,本附件的任何內容不得影響該債券類型第2.O條所規定的排除。
本保險協議的保險範圍在保險債券終止時終止。本保險協議的保險範圍也可以在不終止整個保險債券的情況下終止:
(a) | 保險商書面通知提前不少於六十(60)天終止生效日期在通知中指定的終止日期;或 |
(b) | 被保險人應立即書面通知保險人。 |
除上述聲明外,本債券不得改變、放棄或延展本債券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RN0019.1-00 (05/23)
ICI相互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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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公司BLANKEt債券
車手編號4
已投保 | 債券型編號 | |||
景順顧問公司 | 87053124B | |||
生效日期 依據《交易所法》第14c-2條的規定,實施反向股份合併的上述行動將在明確的信息聲明郵寄給股東之日起至少20天后生效。之後,我們的董事會將有權自行決定實施反向股份合併,無需經過股東進一步行動。儘管我們資本股的表決權大多數持有人已經批准反向股份合併,但如果我們的董事會認爲這不符合股東的最佳利益,我們保留不實施普通股反向股份合併的權利。公司認爲授予這種裁量權最大程度地爲董事會提供了最大的靈活性,以最大程度地保護我們股東的利益。一旦修正案實施,5至20股的普通股將自動轉換爲1股普通股。 | 債券型期限 | 授權代表 | ||
2024年7月31日 | 2024年7月31日至2025年7月31日 | /S/ Maggie Sullivan | ||
鑑於對於此債券收取的溢價,特此理解並同意:
1. | 如果一次損失被景順顧問公司或其附屬公司簽發的多個保險債券涵蓋,ICI互保公司在組合中承擔的所有涉及的債券的總責任不得超過涉及債券中最大債券的適用責任限額。在任何情況下,ICI互保公司的每個涉及債券的適用責任限額不得相加或以其他方式組合以判斷ICI互保公司的總責任。 |
除上述聲明外,本債券不得改變、放棄或延展本債券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RN0023.0-01 (11/03)
ICI相互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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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公司BLANKEt債券
車手編號5
已投保 | 債券型編號 | |||
景順顧問公司 | 87053124B | |||
生效日期 依據《交易所法》第14c-2條的規定,實施反向股份合併的上述行動將在明確的信息聲明郵寄給股東之日起至少20天后生效。之後,我們的董事會將有權自行決定實施反向股份合併,無需經過股東進一步行動。儘管我們資本股的表決權大多數持有人已經批准反向股份合併,但如果我們的董事會認爲這不符合股東的最佳利益,我們保留不實施普通股反向股份合併的權利。公司認爲授予這種裁量權最大程度地爲董事會提供了最大的靈活性,以最大程度地保護我們股東的利益。一旦修正案實施,5至20股的普通股將自動轉換爲1股普通股。 | 債券型期限 | 授權代表 | ||
2024年7月31日 | 2024年7月31日至2025年7月31日 | /S/ Maggie Sullivan | ||
鑑於債券收取的保費,特此確認並同意,本債券第2.m條所規定的免責條款不適用於因僱員在與被保險基金髮行的證券的報價或銷售有關的情況下的不誠實、欺詐行爲或其他行爲或疏忽而導致的損失,如果該僱員 (a)是該基金或其投資顧問、首席承銷商或關聯過戶代理的僱員,以及(b)僅以電話或書面方式與購買者溝通這些證券,以及(c)沒有 在這些銷售中獲得佣金; 在每種情況下,該B類股東和/或該B類股東的家庭成員需獨立控制在此類帳戶、計劃或信託中持有的B類普通股實時;,這種不誠實或欺詐行爲或其他行爲或疏忽不涉及,並且此類損失並非由於陳述或表述是(1)包含在已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當前 有效的關於這些證券的招股說明書或附加信息聲明中,或(2)作爲對有關該基金或這些證券的問題的指定回答的一部分,如果該腳本已提交給並且未被金融行業監管局反對;如果整個腳本回復已向致電者讀出,且如果涉及這些證券表現的任何回覆並非過時。 沒有 如果整個腳本回復已向致電者讀出,且如果涉及這些證券表現的任何回覆並非過時。
除上述聲明外,本債券不得改變、放棄或延展本債券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RN0026.0-01 (06/20)
ICI相互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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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公司BLANKEt債券
騎手編號6
已投保 | 債券型編號 | |||
景順顧問公司 | 87053124B | |||
生效日期 依據《交易所法》第14c-2條的規定,實施反向股份合併的上述行動將在明確的信息聲明郵寄給股東之日起至少20天后生效。之後,我們的董事會將有權自行決定實施反向股份合併,無需經過股東進一步行動。儘管我們資本股的表決權大多數持有人已經批准反向股份合併,但如果我們的董事會認爲這不符合股東的最佳利益,我們保留不實施普通股反向股份合併的權利。公司認爲授予這種裁量權最大程度地爲董事會提供了最大的靈活性,以最大程度地保護我們股東的利益。一旦修正案實施,5至20股的普通股將自動轉換爲1股普通股。 | 債券型期限 | 授權代表 | ||
2024年7月31日 | 2024年7月31日至2025年7月31日 | /S/ Maggie Sullivan | ||
考慮到此債券收取的保費,特此明確並同意,對於保險協議E,僞造或變造以及保險協議F,證券,對於以下文件中的簽名僞造所導致的損失,不適用免賠額。
(1) | 根據註冊股東提供給我們的地址,通過支票支付不超過$100,000的贖回款項的函件發往授權地址。 |
(2) | 請求通過電匯方式贖回不超過100,000美元的金額至授權銀行帳戶的股東 |
(3) | 書面請求給託管人或託管人一個指定的養老帳戶(DRA),其中持有投保基金的股份,該請求(a)聲稱來自或經該DRA的所有者指示,並(b)指示該託管人或託管人將100,000美元或更少的款項從該DRA轉移到爲該所有者利益而設立的另一個DRA的託管人; |
在每種情況下,該B類股東和/或該B類股東的家庭成員需獨立控制在此類帳戶、計劃或信託中持有的B類普通股實時;,每次事故的責任限額介紹如上,應爲$100,000,被保險人應承擔每次此類損失的20%。在超過$100,000的任何單次損失的情況下,此附加險不適用;在這種情況下,聲明第3項中規定的免賠額和責任限額將控制。
爲了此附則的目的:
(A) | 「指定養老帳戶」指1986年《稅收法典》修訂版下述或合格的任何養老計劃或帳戶,或其子帳戶。 |
(B) | 「所有人」指的是爲了DRA或其子帳戶的利益而設立的個人。 |
除上述聲明外,本債券不得改變、放棄或延展本債券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RN0027.0-02 (07/18)
ICI相互保險公司,
風險留存集團
投資公司BLANKEt債券
車手編號7
已投保 | 債券型編號 | |||
景順顧問公司 | 87053124B | |||
生效日期 依據《交易所法》第14c-2條的規定,實施反向股份合併的上述行動將在明確的信息聲明郵寄給股東之日起至少20天后生效。之後,我們的董事會將有權自行決定實施反向股份合併,無需經過股東進一步行動。儘管我們資本股的表決權大多數持有人已經批准反向股份合併,但如果我們的董事會認爲這不符合股東的最佳利益,我們保留不實施普通股反向股份合併的權利。公司認爲授予這種裁量權最大程度地爲董事會提供了最大的靈活性,以最大程度地保護我們股東的利益。一旦修正案實施,5至20股的普通股將自動轉換爲1股普通股。 | 債券型期限 | 授權代表 | ||
2024年7月31日 | 2024年7月31日至2025年7月31日 | /S/ Maggie Sullivan | ||
鑑於對該債券收取的保費,特此理解並同意,除非此債券明確規定,否則不承擔任何與接受任何第三方支票有關的損失。
(1) | 使用第三方支票來開設或增加一個帳戶,該帳戶以一個或多個收款人的名義註冊在第三方支票上。 |
(2) | 債券型在金額超過100,000美元的所有第三方支票上,被保險人或代表被保險人接受第三方支票的實體應盡合理努力核實所有背書(但是,在特定情況下未能進行這種努力的孤立失誤不會影響賠付,受限於債券中及此處的例外條款)。 |
並且僅在此債券型其他範圍內損失得到賠償時。
根據本附屬協議,"第三方支票"是指一張支付給一方或多方並作爲支付給一方或多方的款項的支票。
進一步明確並同意,儘管上述債券或其他地方的任何情況與之相反,但本債券不涵蓋任何因接受第三方支票而導致或與之有關的損失。
(1) | 如果第三方支票上的任何收款人合理地看起來是一家公司或其他實體;或 |
(2) | 如果第三方支票的支付金額大於$100,000,並且不包括所有收款人的所謂背書。 |
進一步理解並同意,本騎行人員不適用於《保險協議A》,即「誠信」下可能提供的任何保險範圍。
除上述陳述之外,本債券中的任何內容均不得被視爲改變、放棄或延長本債券的任何條款。
RN0030.0-01 (01/02)
ICI相互保險公司,
風險留存集團
投資公司BLANKEt債券
騎手編號8
已投保 | 債券型編號 | |||
景順顧問公司 | 87053124B | |||
生效日期 依據《交易所法》第14c-2條的規定,實施反向股份合併的上述行動將在明確的信息聲明郵寄給股東之日起至少20天后生效。之後,我們的董事會將有權自行決定實施反向股份合併,無需經過股東進一步行動。儘管我們資本股的表決權大多數持有人已經批准反向股份合併,但如果我們的董事會認爲這不符合股東的最佳利益,我們保留不實施普通股反向股份合併的權利。公司認爲授予這種裁量權最大程度地爲董事會提供了最大的靈活性,以最大程度地保護我們股東的利益。一旦修正案實施,5至20股的普通股將自動轉換爲1股普通股。 | 債券型期限 | 授權代表 | ||
2024年7月31日 | 2024年7月31日至2025年7月31日 | /S/ Maggie Sullivan | ||
根據對該債券收取的保費的考慮,特此理解並同意,儘管本債券中(包括承保協議I)的任何相反規定,本債券不承擔任何因每股每日超過五十萬美元($500,000)的在線贖回或在線購買涉及的損失,除非在此類贖回或購買之前,由被保險人或收到此類在線贖回或在線購買請求的實體發起程序:
(a) | 股東記錄驗證每筆贖回或購買是否已獲授權,並使用互聯網以外的某種方式進行驗證。 |
(b) | 如果此類贖回或購買將通過電匯到或從特定銀行帳戶進行,銀行的授權員工需要核實資金轉賬的帳戶號碼,以及帳戶持有人的姓名與款項打算接收人姓名一致。 |
根據本債券文件中所述的責任限額或其他任何條款,同時無論如何理解和同意,在發生由在線交易引起的任何單一損失之情況下,對於這種單一損失,責任限額爲兩千五百萬美元($25,000,000),適用於任何這種單一損失的免賠額爲十萬美元($100,000)。
雙方特此明確並同意,儘管第9條「責任和總責任」或本債券的任何其他條款,保險人在本債券項下對在線交易引起的任何和所有損失的總責任限額將爲債券期間內的二千五百萬美元($25,000,000),不論此類損失的總金額。 免賠額和累計責任和總責任不減少和頁面。責任和總體責任的不累積 在不考慮「責任和總責任」的第二十五條款或本債券的任何其他規定的情況下,承銷商在本債券項下對由在線交易引起的所有損失的總責任限額將爲債券期間內的二千五百萬美元($25,000,000),無論此類損失的總金額。
就本騎手來說,以下術語應當具有以下含義:
「在線購買」指通過互聯網進行的電子傳輸請求購買投資公司發行的股票。
「在線贖回」是指通過互聯網上的電子傳輸請求的投資公司發行的股票贖回。
「在線交易」指通過互聯網上的電子 變速器請求的任何電話/電子交易。
除非如上所述,本文件中未涉及的內容不應被視爲修改、放棄或延展債券型的任何條款。
RN0038.0-02 (06/18)
ICI相互保險公司,
風險留存集團
投資公司BLANKEt債券
騎手編號9
已投保 | 債券型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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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依據《交易所法》第14c-2條的規定,實施反向股份合併的上述行動將在明確的信息聲明郵寄給股東之日起至少20天后生效。之後,我們的董事會將有權自行決定實施反向股份合併,無需經過股東進一步行動。儘管我們資本股的表決權大多數持有人已經批准反向股份合併,但如果我們的董事會認爲這不符合股東的最佳利益,我們保留不實施普通股反向股份合併的權利。公司認爲授予這種裁量權最大程度地爲董事會提供了最大的靈活性,以最大程度地保護我們股東的利益。一旦修正案實施,5至20股的普通股將自動轉換爲1股普通股。 | 債券型期限 | 授權代表 | ||
2024年7月31日 | 2024年7月31日至2025年7月31日 | /S/ Maggie Sullivan | ||
考慮到對這項債券收取的溢價,特此理解並同意,僅適用於保險協議I的承保 聲明項3中規定的免賠金額("電話/電子免賠"),不適用於因:造成的單一損失,否則由保險協議I承保。
(a) | 將電話/電子贖回款項支付或以支票形式支付給登記股東並郵寄到授權地址 |
(b) | 由授權銀行帳戶向股東支付的電子贖回款項申請,請支付或準備支付的 |
在每種情況下,該B類股東和/或該B類股東的家庭成員需獨立控制在此類帳戶、計劃或信託中持有的B類普通股實時;對於上述(a)或(b)中描述的單次損失責任限額,應爲此損失的80%或80000美元中較低者,而被保險人應承擔每次此類損失的餘額。如果將電話/電子扣除應用於單次損失會導致超過80000美元的保險金額,則本身則不適用;在這種情況下,聲明中第3項中規定的電話/電子扣除和責任限額將控制。
根據本附加協議的目的,「電話/電子贖回」指任何由投資公司發行的份額贖回,該贖回是通過(a)通過電話語音要求,(b)通過自動電話按鍵或語音 響應系統,(c)通過傳真,或(d)通過互聯網傳輸。
除上述陳述之外,本債券中的任何內容均不得被視爲改變、放棄或延長本債券的任何條款。
RN0039.0-02 (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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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依據《交易所法》第14c-2條的規定,實施反向股份合併的上述行動將在明確的信息聲明郵寄給股東之日起至少20天后生效。之後,我們的董事會將有權自行決定實施反向股份合併,無需經過股東進一步行動。儘管我們資本股的表決權大多數持有人已經批准反向股份合併,但如果我們的董事會認爲這不符合股東的最佳利益,我們保留不實施普通股反向股份合併的權利。公司認爲授予這種裁量權最大程度地爲董事會提供了最大的靈活性,以最大程度地保護我們股東的利益。一旦修正案實施,5至20股的普通股將自動轉換爲1股普通股。 | 債券型期限 | 授權代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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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財產和意外保險商,包括ICI Mutual保險公司,即風險保留團體(「ICI Mutual」),都需遵守經修訂的2002年《恐怖主義風險保險法案》(簡稱「該法案」)的要求。 該法案設立了一個聯邦保險後盾,根據該後盾,ICI Mutual和這些其他保險商未來可能會得到美國政府的部分賠償 "被保險損失"是指ICI Mutual的"保險賠付中的被保險損失"的總額。 由認證的 「恐怖行爲」 (這些 加粗的術語 均由該法案定義。)該法案還對ICI Mutual和這些其他保險商規定了某些披露和其他義務。
根據該法案,ICI Mutual未來因認證的"恐怖行爲"導致的任何損失,可能根據該法案確定的公式,部分得到美國政府的賠償。根據該公式,美國政府通常會報銷ICI Mutual在其"保險賠付中的聯邦份額"超過ICI Mutual的"保險免賠額"的部分,直到"被保險損失"的總額。 根據該法案,任何"恐怖行爲"導致的ICI Mutual未來的損失,可能根據該法案確定的公式,部分得到美國政府的賠償。 根據該公式,美國政府通常會報銷ICI Mutual超出ICI Mutual的"保險免賠額"的部分的"聯邦賠償額",直到總"被保險損失"。"被保險損失"是指ICI Mutual的"保險賠付中的被保險損失"的總額。 "保險免賠額"是指ICI Mutual的"保險賠付中的被保險損失"超過的部分。 "保險賠付中的被保險損失"是指ICI Mutual的"被保險損失"超過ICI Mutual的"保險免賠額"的部分。 "被保險損失"是指ICI Mutual的"保險賠付中的被保險損失"的總額。 "被保險損失"是指ICI Mutual的"保險賠付中的被保險損失"的總額。 所有參與保險公司的責任上限達到1000億美元(「年度責任上限」)。如果總 「投保損失」 所有財產和意外保險公司在任何一個日曆年度內達到年度責任上限時,該法案限制美國政府的償還,規定保險公司對超過該金額的損失不承擔責任。因此,根據該債券,應支付的金額可能會減少。
此債券沒有對「恐怖行爲」進行明確排除。 然而,此債券的保障仍受債券的所有適用條款、條件和限制(包括排除條款)的約束,這些條款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 然而,此債券的保障仍受債券的所有適用條款、條件和限制(包括排除條款)的約束,這些條款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
保費中歸屬於債券型可能可獲得的任何賠償的部分 根據該法案,任何"恐怖行爲"導致的ICI Mutual未來的損失,可能根據該法案確定的公式,部分得到美國政府的賠償。 佔百分之一(1%),不包括美國政府根據法案可能覆蓋的損失部分的任何費用
如下所述,「聯邦賠償份額」指的是2020年1月1日開始的80%。
除非以上聲明,否則本債券不得改變、免除或延展任何條款。
RN0053.1-01 (05/21)
ICI相互保險公司,
風險留存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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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投保 | 債券型編號 | |||
景順顧問公司 | 87053124B | |||
生效日期 依據《交易所法》第14c-2條的規定,實施反向股份合併的上述行動將在明確的信息聲明郵寄給股東之日起至少20天后生效。之後,我們的董事會將有權自行決定實施反向股份合併,無需經過股東進一步行動。儘管我們資本股的表決權大多數持有人已經批准反向股份合併,但如果我們的董事會認爲這不符合股東的最佳利益,我們保留不實施普通股反向股份合併的權利。公司認爲授予這種裁量權最大程度地爲董事會提供了最大的靈活性,以最大程度地保護我們股東的利益。一旦修正案實施,5至20股的普通股將自動轉換爲1股普通股。 | 債券型期限 | 授權代表 | ||
2024年7月31日 | 2024年7月31日至2025年7月31日 | /S/ Maggie Sullivan | ||
FINRA債券型騎手
基於對債券型收取的溢價,特此理解並同意,關於景順分銷商股份有限公司和景順資本市場股份有限公司。 只有,本債券作如下修改:
1. | 根據保險協議C(「在場地內」 ),第2節(「排除」),和第6節(「財產估價」),「財產」應視爲包括位於受保人辦公室內並歸受保人所有的傢俱、裝置、用品和設備;以及 |
2. | 就《在場地上》保險協議 C 的目的,"神祕失蹤" 將被視爲包括"遺失";並 |
3. | 第 1.O 節(定義—「僱員」)的最後一句和第 2.m 節被刪除; 和 |
4. | 在債券型中添加以下聲明:「承銷商將盡最大努力及時通知金融行業監管局,如果債券被取消、終止或者實質性修改。未能進行此類通知不會影響或延遲任何此類取消、終止或實質性修改的生效。」;和 |
5. | 第13節("終止")第二段第一句被修改爲如下內容:“被保險人只能在終止生效日期之前向承銷商書面通知以終止本債券,終止生效日期須在通知中指定;" |
6. | 關於以下保險協議,聲明的第3項被修改如下: |
其他基金類型 負債 |
免賠額 數量 |
|||||||
保險協議A – 保真 |
$ | 50,000,000 | $ | 30,000 | ||||
保險協議b – 審計費用 |
$ | 50,000 | $ | 10,000 | ||||
保險協議C – 場內 |
$ | 50,000,000 | $ | 30,000 | ||||
保險協議D – 在途 |
$ | 50,000,000 | $ | 30,000 | ||||
保險協議E – 僞造或篡改 |
$ | 50,000,000 | $ | 30,000 | ||||
保險協議F – 證券 |
$ | 50,000,000 | $ | 30,000 | ||||
保險協議G – 僞造貨幣 |
$ | 50,000,000 | $ | 30,000 | ||||
保險協議中單 – 社交工程欺詐 |
$ | 1,000,000 | $ | 30,000 |
據進一步理解和約定,承銷商將盡最大努力,在債券被實質性修改、終止或取消的情況下,於30天內通知金融行業監管局。
進一步理解並同意,本騎士中的標題僅作方便起見,並不被視爲保險條款或條件的一部分,也不是其描述或解釋。
除上述聲明外,本債券不得改變、放棄或延展本債券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RN0025.1-04 (05/23)
ICI相互保險公司,
風險留存集團
投資公司BLANKEt債券
騎手編號12
已投保 | 債券型編號 | |||
景順顧問公司 | 87053124B | |||
生效日期 依據《交易所法》第14c-2條的規定,實施反向股份合併的上述行動將在明確的信息聲明郵寄給股東之日起至少20天后生效。之後,我們的董事會將有權自行決定實施反向股份合併,無需經過股東進一步行動。儘管我們資本股的表決權大多數持有人已經批准反向股份合併,但如果我們的董事會認爲這不符合股東的最佳利益,我們保留不實施普通股反向股份合併的權利。公司認爲授予這種裁量權最大程度地爲董事會提供了最大的靈活性,以最大程度地保護我們股東的利益。一旦修正案實施,5至20股的普通股將自動轉換爲1股普通股。 | 債券型期限 | 授權代表 | ||
2024年7月31日 | 2024年7月31日至2025年7月31日 | /S/ Maggie Sullivan | ||
保險監管合規 非美國的持有者在本次發行中持有和處置我們發行的普通股所涉及的美國聯邦所得稅問題,請參閱以下內容。對於本討論,非美國的持有者是指根據美國聯邦所得稅目的而言的,持有我們普通股的實際擁有者: 經營附加協議
鑑於此債券收取的溢價,特此理解並同意如下:
1. | 解釋: 應根據當事人的意圖解釋本附加條款,即爲外國實體和美國實體提供特定的債券保險覆蓋,以應對金融利益損失,前提是遵守適用的法律和法規。 |
2. | 遵守有關外國司法管轄區關於非承保保險使用的法律和法規 非承保 保險: 儘管在聲明項目1中將一種或多種外國實體納入「被保險人」定義(經第1號附加險或其他附加險修改), 本保險不保險,且保險人無需承擔由此對任何外國實體造成的任何損失,或者向任何外國實體或任何人提供任何本再保險金,如果這樣做會導致保險人或此類外國實體或任何 被保險人違反任何相關外國司法管轄區關於非承保保險使用或其中的付款的法律或法規 非承保 或其中的付款的製作或接受(「禁止的相關外國司法管轄區」)。適用本第2部分的禁止的相關外國司法管轄區的示例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司法管轄區:日本,巴西,印度和中國。 |
3. | 債券型利益損失保險延期: 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由美國實體承擔的金融利益損失應視爲此類美國實體根據本《保單》第10節(「承銷商的最高責任;其他債券或保單」)的用途而遭受的損失,因此,本《保單》的保險範圍可以延伸至美國實體的金融利益損失,並受限於本《保單》的所有條款、條件和限制(包括本批覆的所有條款、條件和限制)。 |
4. | 解決問題的善意努力: 如果在特定情況下涉及此附件的第二部分或第三部分的應用出現問題,承銷商的代表和美國實體的代表(如果問題涉及第二部分,則代表外國實體行事,否則涉及第三部分,則代表美國實體行事)將本着善意尋求解決這些問題以互相滿意。如果代表們無法自行達成相互認可的解決方案,他們將本着善意考慮徵求外部專家的意見 |
指導他們解決問題,專家的費用由承銷商和美國實體平等分擔。如果代表們無法通過善意努力解決問題,則本文中的任何內容均不得阻止美國實體或承銷商之後採取司法程序解決問題。然而,此類程序 (i) 不能早於代表完成本文所述的善意努力的90天后開始,且(ii) 必須符合本附加條款的第5.d部分。 |
5. | 其他事項: |
a. | 當地承保的保險: 在不受限於本債券或本附加條款(包括但不限於第2條和第3條)的第11條《其他保險》的情況下,本附加條款和本債券下本來可以提供的對於(1)任何外國實體所遭受的損失,以及/或 (2)任何美國實體所遭受的財產利益損失的任何保險保障,應明確爲超額保障,並不得與任何當地承保的保險提供的保障相疊加。但是,任何外國實體或美國實體可以將在任何當地承保的保險下獲得的任何 賠償金額抵充應當適用於本債券和本附加條款下可以獲得保障的相關損失或財產利益損失的免賠額,前提是該賠償金額構成的是在本附加條款和債券的條款下本來可以獲得保障的損失。 |
b. | 作爲代表的美國實體: 儘管債券第4條第一段中有相反規定,除非在書面上與承銷商另有約定:(1)一個美國實體將代表所有外國實體處理在此債券下向或由承銷商提供的所有信息或付款;(2)一個外國實體沒有權利直接向承銷商提供任何此類信息或付款,或者直接從承銷商接收任何此類信息或付款;(3)承銷商沒有義務直接從任何外國實體那裏接收任何信息或付款,也沒有義務直接向任何外國實體提供任何此類信息或付款。上述的「信息或付款」包括但不限於:根據債券第4條提交的公告和肯定的損失證明;根據債券第13條的終止通知;根據債券第17條的控制變更通知;與申請或任何債券索賠相關的信息、援助和合作;根據本債券應支付的保費以及任何返還保費;本債券下可能支付的任何損失;作爲本債券的一部分簽發的任何批文;行使或拒絕行使債券第14條發現期的任何權利。 |
c. | 財務利益損失的處理: 根據上下文和邏輯的需要或建議,對於保險人和承保人在債券中與損失相關的職責、義務和權利,應視爲適用於美國實體與財務利益損失有關。因此,舉例說明,但不限於: |
(1) | 美國實體的責任和義務: 強制保險人提供通知和索賠證明的債券條款(第4條),以賠償承銷人獲得賠償的費用(第8條),以及在發現僱員從事任何不誠實或欺詐行爲時採取行動的條款(第13條),將適用於涉及可能導致財產利益損失的外國實體的事項。 |
(2) | 免賠額: 債券條款中關於免賠額金額(第12條)應適用於財產利益損失。 |
(3) | 發現期: 針對可能導致財務利益損失的與外國實體有關的任何事項,債券條款爲被保險人提供了發現期的權益(第14節)。 適用於涉及美國實體的任何事項。 |
(4) | 制裁: 與違反適用的貿易或經濟制裁、法律或法規相關的債券條款(第19條)將適用於財務利益損失。 |
d. | 對承銷商的訴訟 不得在除美國佛蒙特州之外的地方提起或與任何外國實體有關的任何訴訟,如有此類訴訟,本保單應僅按佛蒙特州內部法律解釋和強制執行(不涉及適用於該州的法律選擇原則),並按照本債券中的英文文本執行。以下針對承銷商的行動: 任何涉及外國實體的行動,或與外國實體有關的行動,只能在美國佛蒙特州的法院提起。在此類行動中,本保單應僅適用佛蒙特州的內部法律解釋和執行(不考慮適用於該州的法律選擇原則),並按照本債券中的英文文本執行。 |
e. | 定義爲 “基金”或。“投資 公司”: 關於外國實體或金融利益損失所遭受的損失,除了在本債券的第12、13、16和18條及附表編號5、6和9中使用的情況外,「基金」或「投資公司」一詞應被視爲包括任何作爲外國基金的外國實體。 |
f. | 「自律組織」的定義: 對於外國實體或財務利益損失所遭受的損失, 在擔保協議b.,審計費用,擔保協議F.,證券和本保單的第2.E款中,術語「自律組織」, 僅適用於此保單中被視爲包括任何在外國司法管轄區的證券法下注冊或授權的投資顧問協會或組織以及任何在任何外國司法管轄區註冊的證券交易所的經銷商。 |
g. | 終止: 儘管本債券第13條(「終止」)或其他任何規定中可能有相反的規定,但本債券對任何外國實體將立即終止,無需事先通知該外國實體: |
(1) | 如果該外國實體發生控制權變更(如本債券第17條所定義) ,通過轉讓其未償還的表決權證券或其他方式 或者 |
(2) | 如果此外國實體合併或與實體合併,以使外國實體爲存續實體,或購買或以其他方式收購其他實體或另一實體的幾乎所有資產,或收購或創建子公司或單獨的投資組合, |
除非就任何特定的負債、租約、展期、續期或償還而言,創造或證明該文件或租約的個人或實施或擔保有關協議的個人明確規定此種負債、租約、展期、續期或償還並沒有優先權支付證券。在此變更、合併、收購、購買或創建(「事件」)發生之前,外國實體書面通知承銷商即將發生的事件,承銷商將行使其唯一決定權,決定根據其認爲適當的條款和條件繼續債券。
h. | 標題和標題: 本保險條款中的標題和標題僅爲方便起見,不應被視爲保險範圍的條款或條件,或其描述或業績解讀。 |
6. | 定義: 根據本附加條款的規定: |
a. | 「關聯外國司法管轄區」指的是外國法執行管轄區,外國實體所在 (1)成立;(2)設籍;或(3)正在營運或從事業務。 |
b. | 「財務利益損失」意指美國實體自身由於外國實體所遭受的財務損失所造成的實際財務損失,該財務損失僅由美國實體獨自直接承擔,原因是: |
(1) | 其對這種外國實體的財務利益;和/或 |
(2) | 任何合法的義務都是承擔向該外國實體支付全部或部分該外國實體損失的責任。 預先存在的關係 向該外國實體賠償全部或部分該外國實體損失的義務。 |
爲了這份債券型,金融利益損失的金額將限制在相關聯外國實體損失的金額上限。
c. | 「外國實體」指的是: |
(1) | 任何非基金 作爲《聲明》第1項中的受保人包含(由承保人1號或其他承保人修改):(i)是美國實體的子公司,(ii)成立或設在境外司法管轄區,並且(iii)不是外國基金; |
(2) | 任何外國基金都包括在聲明的條款1中作爲「保險對象」(如由附加附錄1或其他附加險修改)。 |
(3) | 美國實體,但僅限於該美國實體通過在外國司法管轄區設立分支機構或從事任何其他業務。 |
d. | 「外國機構損失」是指外國機構發生的一部分損失、責任或費用(減去該外國機構在任何當地承保的保險項下可獲得的任何款項),本債券可支付的一部分損失卻由於本騎手的第2部分適用而未支付。 |
e. | 「外國基金」指的是在聲明事項編號1的被保險人項中包括的任何實體(經由法案1條或其他條款進行修改), (1)是一家投資公司、共同基金、單元投資信託、基金、共同投資基金、投資信託或任何其他類似投資工具, (2)未在1940年投資公司法案下進行登記, 並且(3)在外國管轄區設立或設有住所地。 , 基金、共同投資基金、投資信託或任何其他類似投資工具,(2)未在1940年投資公司法案下登記,並且(3)在外國管轄區設立或設有住所地。 |
f. | 「外國司法管轄區」指的是美利堅合衆國境外的一個司法管轄區。 |
g. | 「地方接受的保險」是指由被承認、許可或授權於一個相關的外國司法管轄區的保險公司發行的金融機構債券或類似的保險工具,該債券或工具向相關的外國實體提供保險覆蓋。 |
h. | 「非承保保險」指任何金融機構債券或類似的保險工具,在該債券或工具所聲稱提供的覆蓋範圍內 到目前爲止,任何金融機構債券或類似的保險工具被認爲提供了保險覆蓋 |
在其未獲準、許可或 授權的外國司法管轄區內組建、設立或以其他方式經營或從事業務的公司或其他實體。 |
i. | 「子公司」指的是任何一家超過50%的其發行的證券代表着選舉董事的權利,直接或間接地由美國實體及/或其一家或多家子公司擁有的實體。 |
j. | 「美國實體」是指在《聲明》中包括的被保險人(根據第1項的變更,或其他承載體),其組織或註冊地在美國境內的任何司法管轄區內。 |
* * *
除上述聲明外,本債券不得改變、放棄或延展本債券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RN0014.0-02 (05/20)
ICI相互保險公司,
風險留存集團
投資公司BLANKEt債券
騎手編號13
已投保 | 債券型編號 | |||
景順顧問公司 | 87053124B | |||
生效日期 依據《交易所法》第14c-2條的規定,實施反向股份合併的上述行動將在明確的信息聲明郵寄給股東之日起至少20天后生效。之後,我們的董事會將有權自行決定實施反向股份合併,無需經過股東進一步行動。儘管我們資本股的表決權大多數持有人已經批准反向股份合併,但如果我們的董事會認爲這不符合股東的最佳利益,我們保留不實施普通股反向股份合併的權利。公司認爲授予這種裁量權最大程度地爲董事會提供了最大的靈活性,以最大程度地保護我們股東的利益。一旦修正案實施,5至20股的普通股將自動轉換爲1股普通股。 | 債券型期限 | 授權代表 | ||
2024年7月31日 | 2024年7月31日至2025年7月31日 | /S/ Maggie Sullivan | ||
鑑於對該債券型收取的保費,謹此理解並同意,投保單的第1項 被保險人名稱也將包括(受「保險監管合規控件」所規定的操作和限制的約束)任何不活躍的基金。 非美國 鑑於對該債券型收取的保費,謹此理解並同意,投保單的第1項 被保險人名稱也將包括(受「保險監管合規控件」所規定的操作和限制的約束)任何不活躍的基金。
據此理解和同意,本附錄中的「Inactive Fund」指任何機構:
(1) | 這是或曾經是根據1940年投資公司法案註冊的投資公司; |
(2) | 由於之前資產的大部分已被作爲保險人明確標識的基金收購,或者已與另一個作爲保險人明確標識的基金合併,因此該基金本身沒有進行任何有效的業務操作; 和 |
(3) | 曾在根據Underwriter發行的任何之前的投資公司整體保險債券中明確定爲被保險人的債券AiM Advisors, Inc. 或其後繼者(「A類M」),或Invesco基金集團有限公司 或其後繼者(「景順」),或由A類M或景順當時管理的任何基金(非非活躍基金)具體確定爲受保基金(「前身ICI Mutual AiM/景順債券」)。 |
進一步明白並同意,該債券不包括涉及任何非活躍基金的損失,除非在該非活躍基金同時既是(1)1940年投資公司法案下注冊的投資公司,並且(2)本債券或前身ICI相互AIM/景順債券承保了此類非活躍基金的損失; 但是 僅在本債券另有規定的範圍內承保。
RNM0099.0-00-053 (07/23)
ICI相互保險公司,
風險留存集團
投資公司BLANKEt債券
車手編號14
已投保 | 債券型編號 | |||
景順顧問公司 | 87053124B | |||
生效日期 依據《交易所法》第14c-2條的規定,實施反向股份合併的上述行動將在明確的信息聲明郵寄給股東之日起至少20天后生效。之後,我們的董事會將有權自行決定實施反向股份合併,無需經過股東進一步行動。儘管我們資本股的表決權大多數持有人已經批准反向股份合併,但如果我們的董事會認爲這不符合股東的最佳利益,我們保留不實施普通股反向股份合併的權利。公司認爲授予這種裁量權最大程度地爲董事會提供了最大的靈活性,以最大程度地保護我們股東的利益。一旦修正案實施,5至20股的普通股將自動轉換爲1股普通股。 | 債券型期限 | 授權代表 | ||
2024年7月31日 | 2024年7月31日至2025年7月31日 | /S/ Maggie Sullivan | ||
社會工程欺詐
鑑於對此債券收取的保險費,特此理解和同意通過添加一個額外的保險協議來修改此債券,具體如下:
M. | 社會工程欺詐 |
由於被保險人誠實地將資金直接從其自己的帳戶轉賬、支付或交付,作爲社交工程欺詐的直接結果,而導致的損失;
前提是,在債券期間,接收此請求的實體普遍遵守並執行所有社會工程安防程序。
根據本保險協議m的規定,對於單次損失的責任限額應爲以下兩者中的較小值:(a) 單次損失超過免賠額的金額的50%;或者 (b) 1,000,000美元(一百萬美元),而被保險人應承擔該單次損失的剩餘部分。本保險協議m的免賠額爲100,000美元(一十萬美元)。
儘管債券的其他條款,但在債券期限內,根據本保險協議 m,對於任何和所有損失,不論該損失總額爲多少,本債券的責任限額應爲$1,000,000(一百萬美元)。
本保險協議不包括在本債券的任何其他保險協議下覆蓋的損失。
進一步理解並同意,對於本附加協議的目的而言:
1. | 「通訊」是指一項指示,(a)指示僱員從被保險人自己的帳戶轉賬、支付或交付款項,(b)包含事實上的實質性虛假陳述,並且(c)被僱員所依賴,相信其爲真實。 |
2. | 「社會工程欺詐」是指通過一種溝通有意誤導僱員,而此溝通: |
(a) | 以書面形式、通過電話語音或電子傳輸方式向員工傳遞; |
(b) | 是由自稱爲(i)受保人已授權的僱員指示另一名僱員轉賬、支付或提供資金,或者(ii)受保人已授權的供應商的官員或僱員指示僱員轉賬、支付或提供資金的個人製作;和 |
(c) | 是未經授權、不誠實或欺詐的,並且具有明顯的欺騙意圖。 |
3. | 「社會工程安防-半導體程序」是旨在防止社會工程欺詐的安防-半導體程序,如申請書中所列,或以書面形式提供給承保人的。 |
4. | 「供應商」指向保險人在書面協議下向被保險人提供商品或服務的任何實體或個人。 預先存在的、有實質關係的公司和/或其相關顧問(包括但不限於律師、會計師、銀行家、顧問和金融顧問)、代理人、實際控制人、代表、關聯公司、董事、經理人、成員和/或員工及/或該等人員的代表。股份是投資者與公司和/或其相關代表直接聯繫時提供給投資者的。投資者不是通過其他方式得知這次股份的提供,也沒有任何公司和/或其代表作爲投資顧問、經紀人或交易商向投資者提供這次股份。 書面協議 |
除非上述另有規定,否則本協議不得被視爲改變、放棄或延長債券型的任何條款。
RN0054.0-00 (07/18)
會議日期: 07/30/2024 | ||||
所有基金類型: Total Compensation |
批准續簽忠誠保險型覆蓋範圍
鑑於董事會的治理委員會已審查和評估了截至2024年7月3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間有效的共同投保的統一保密債券型(「債券」)以及景順公司對此事項的建議;
鑑於基金董事會,包括大多數獨立受託人,已考慮:(i)基金的債券, (ii)此類債券的金額,以及該金額包括了十%的資產墊資(iii)基金的總資產價值,任何受覆蓋人可能訪問的資產,(iv)資產託管和保管的安排類型和條款 (v)基金各自投資組合中證券的性質,(vi)同時被保險債券下的其他實體數量(「其他受保者」)的性質,(vii)其他受保者的業務活動性質;(viii)債券的保險費金額和保險費在所有被命名受保者中的按比例分配;以及(ix)每個基金分攤的保險費金額是否低於對每個基金的類似單一受保債券的保險費。
現在因此被決議,相關基金的合適人員被授權和指示使每個基金與其他基金和其他被保險人共同參與債券,金額爲5000萬美元;
進一步解決根據1940年投資公司法案修正案(以下簡稱「1940年法案」)第規則,與債券上列出的其他被保險人(以下簡稱「協議」)達成的協議,即基金和其他被保險人應共同承擔債券70%的保費,其他被保險人中包括的非基金實體應共同承擔債券30%的保費,並且每個基金應根據其在該會議上提出的基金總淨資產的比例來承擔其應由其他基金支付的保費部分。 根據1940法案的17g-1(f)條款。 根據1940年投資公司法案修正案(以下簡稱「1940年法案」)的規定,《協議》中列出的其他被保險人應共同承擔債券70%的保費,而其他被包含在其他被保險人中的基金和其他基金類型應共同承擔30%的保費,並且每個基金應根據其在該會議上提出的基金總淨資產的比例來承擔其應由其他基金支付的保費部分。 其他非基金實體 資產
進一步決定, 特此授權並指示基金的合法人員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交債券的副本以及批准債券金額、類型、形式和保險範圍的決議的副本和基金每部分應支付的保費的聲明、顯示基金如果沒有被列爲債券保險人而購買和維護的單個投保債券的保費金額和已支付保費的期間的聲明以及協議副本,所有這些都是根據1940年法案的規定17g-1 同時指定合規主任、秘書或任何助理秘書爲負責提交此類申報和任何其他必要申報的官員
進一步決定, 董事會,包括獨立受託人,特此判斷債券的金額、類型、形式和覆蓋範圍合理,並特此批准和認可;和
進一步解決 董事會,包括獨立受託人,特此確定每一個基金應支付的債券型保費的相應份額,根據協議中規定的方法每年計算,對每一個基金而言是公平合理的,並特此批准和認可。
批准續任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差錯和遺漏保險政策,超額保險政策和獨立受託人責任保險政策
鑑於董事會的治理委員會已經審查和評估了董事和高管、錯誤與遺漏責任保險政策(「D&O/E&O Policy」)、超額保險政策和獨立董事責任保險政策(「IDL Policy」),並同意景順的相關建議;
鑑於景順建議基金參與一項聯合的董事和執行官責任/錯誤與疏忽保險,涵蓋基金及其全資子公司、交易所交易基金和由景順或其關聯公司提供諮詢的加拿大基金(與基金一起,稱爲「受保基金」)以及爲受保基金提供服務的景順和其他關聯公司,保險金額爲1億美元,由ICI相互保險公司發行;
鑑於基金董事會,包括獨立受託人,經過考慮了景順的建議和治理委員會的一致意見,得出結論認爲每個基金參與2024年7月31日至2025年7月31日的100,000,000美元的聯合D&O/E&O保險,以及參與2024年7月31日至2025年7月31日的50,000,000美元的基金和受託人獨有的超額保險與某些商業保險公司合作,符合基金的最佳利益,並且每個基金支付的D&O/E&O保險和超額保險的部分保費對每個基金來說是公平合理的;
鑑於董事會認爲應將此類保險延伸至基金,對每個基金分攤相應份額的保費。
現在,因此決定, 特此批准基金參與董事及執行官/職業責任保險及過額保險。
進一步決定, 特此批准與其他基金簽訂的協議,分配D&O/E&O保單上的溢價。
進一步解決 基金的適當管理人得到授權和指示,採取一切必要和適當的行動,爲基金擴展該等保險範圍,並根據各基金的總淨資產比例,爲各基金分配其相應的保費支付。
獨立受託人責任保險政策
鑑於包括獨立受託人在內,基金董事會經景順的建議和治理委員會的一致意見後,已經得出結論,即各基金聯合與其他基金參與某個基金額外超過董事會批准的1.5億美元保險計劃的30百萬美元至2024年7月3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間的不可賠償條款和可賠償跟隨制ID保單,這是符合基金最佳利益的,並且每個基金支付的保費部分是公平合理的; 非賠償性 損壞差異 並且基金董事會認爲,各基金與其他基金共同參與由景順公司推薦並得到治理委員會認可的、爲期從2024年7月31日到2025年7月31日的3000萬美元額外損失保險計劃是符合基金最佳利益的,並且每個基金應支付的保費部分是公平合理的;
鑑於董事會認爲,超過1.5億美元保險計劃的額外3,000萬美元保險覆蓋應該延伸到所有基金類型,並且對每種基金所評估保費的相應份額應該分配給每個基金;和
鑑於董事會認爲,此類額外的保險應該僅覆蓋基金的獨立受託人,而不是基金的其他受託人或管理人員,也不應以任何方式覆蓋任何其他實體。
現在因此被決議, 基金的適當職員應代表基金獲得必要的過額保險,以聯合的方式爲非基金利益相關人提供3000萬美元的額外過額保險,在特定的商業保險公司提供。
進一步決定, 批准基金參與此額外保險覆蓋;並且
進一步決定, 特此授權和指示基金的合適官員採取一切必要和適當的措施,以擴展基金的操作範圍,並根據每個基金的總資產來分配其相應份額的保費支付。
啓用解決方案
已解決批准和認可所述的任何其他行動和交易以及基金執行上述決議和爲完成該行動和交易而採取的一切其他行動。
進一步解決爲了完全執行上述決議的意圖並實現目的,特此授權和指示基金的適當官員採取一切必要行動,執行和交付所有必要文件和協議,並進行所有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僱傭或保留所有所需的律師、會計師和專家,代表基金的名義進行,以全面實現上述決議的意圖和目的,採取這些行動、執行和提交或交付這些文件,
他們的這些行爲表現將被視爲基金批准和授權的最終證據;
進一步解決所有基金類型的任何官員或基金以前就前述決議所涉事項所採取的一切行動,在各方面均被採納、批准、確認並獲批准。
常規授權
已解決特此授權並指示基金的適當官員採取一切必要行動,包括經律師批准的小修正,並以基金的名義執行和交付一切必要的文件和協議,並支付他們認爲必要、適當或明智的所有費用,以充分實現上述決議的目的,並進行必要的提交給SEC或其他監管機構的申報。
每個投資公司在未被指定爲聯合保險債券的被保險人時所提供和維持的單筆保險債券金額
如果上述投資公司沒有被命名爲合作投保的聯合保險債券的受保人,則每個公司都將提供並保持以下金額的單一保險債券: 17g-1(g)(b), 如果不是以聯合投保的方式,每個投資公司都會提供並維持一份以下金額的單一保險債券:
1. |
AiM 顧問系列信託(景順顧問系列信託) | $ | 2,500,000 | |||
2. |
AiM 股票基金(景順股票基金) | $ | 2,500,000 | |||
3. |
aiM 基金集團(景順基金集團) | $ | 1,500,000 | |||
4. |
aiM 增長系列(景順增長系列) | $ | 2,500,000 | |||
5. |
AiM 國際共同基金(景順國際共同基金) | $ | 2,500,000 | |||
6. |
AiM 投資基金(景順投資基金) | $ | 2,500,000 | |||
7. |
AiM 投資證券基金(景順投資證券基金) | $ | 2,500,000 | |||
8. |
AiM 行業基金(景順板塊基金) | $ | 2,500,000 | |||
9. |
AiM 免稅 基金(景順 免稅 資金) | $ | 2,500,000 | |||
10. |
aiM 財務主管系列信託(景順財務主管系列信託) | $ | 2,500,000 | |||
11. |
aiM 可變保險基金(景順可變保險基金) | $ | 2,500,000 | |||
12. |
短期投資信託 | $ | 2,500,000 | |||
13. |
景順管理信託 | $ | 1,500,000 | |||
14. |
景順市政收益信託基金(「IIM」) | $ | 1,000,000 | |||
15. |
景順市政機會信託基金(「VMO」) | $ | 1,250,000 | |||
16. |
景順市政優質收益信託基金(「IQI」) | $ | 900,000 | |||
17. |
景順優勢市政收益信託二期(「VKI」) | $ | 900,000 | |||
18. |
景順債券基金(「VBF」) | $ | 600,000 | |||
19. |
景順加州價值市政收益信託基金(「VCV」) | $ | 900,000 | |||
20. |
景順動態信貸機會基金 | $ | 750,000 | |||
21. |
景順外匯基金 | $ | 250,000 | |||
22. |
景順高收益信託二期(「VLT」) | $ | 400,000 | |||
23. |
景順市政收入機會信託基金 | $ | 750,000 | |||
24. |
景順市政信託基金(「VKQ」) | $ | 1,000,000 | |||
25. |
景順賓夕法尼亞價值市政收益信託基金(「IQI」) | $ | 750,000 | |||
26. |
景順高級收益信託(「VVR」) | $ | 900,000 | |||
27. |
景順高級貸款基金 | $ | 750,000 | |||
28. |
景順投資級市政信託基金(「VGM」) | $ | 1,000,000 | |||
29. |
景順投資級紐約市政信託基金(「VTN」) | $ | 750,000 | |||
30. |
景順2024年高收益目標定期基金(「IHTA」) | $ | 400,000 |
已支付保費的期間
上述債券的保費已支付至2024年7月31日。
附表A
加入保險協議
本保險協議於2024年7月31日簽署,參與方包括(i) 公開型所有基金類型( “開放式基金 基金代表特拉斯州託管信託的系列投資組合(「信託」),列於A表中, (ii)每一個 開放式管理投資公司。 所有基金類型 , 所有基金類型(包括 分銷商瞄準:請將最新的銷售文本發電報給您的出金部門以保證本委託執行得到遵守。 有關一些分銷商的特定銷售限制、費用或政策問題,請聯繫交易所。 基金”列於附表A,並(iii)附表A列明的開曼基金(稱爲 「開曼基金」,與 開放式管理投資公司。 基金和 封閉式基金 基金,合稱「基金」),以及(v)附表A列明的實體(「景順 實體」),這些景順實體也在ICI相互保險公司投資保險單債券下等名下爲被保險人。
背景
本協議是基於以下背景所簽訂的。
1940年投資公司法案(以下簡稱「法案」)第17(g)節授權證券交易委員會(以下簡稱「SEC」)要求註冊管理投資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員工購買防盜竊和挪用債券,SEC已發佈規定,要求購買保險的最低金額。 17g-1 要求購買最低金額的規定,SEC發佈了規則。
所有基金類型已經獲得並維持保險和保單,以獲得對景順實體的官員和僱員進行盜竊和挪用資金的保障(「聯合保單」)。
每個基金的董事會,經過大部分成員和不符合法案第2(a)(19)節中定義的「有利害關係人」的基金董事會成員的多數投票,已經對所有影響聯合債券回收和保費數額、類型、形式、覆蓋範圍和分攤,進行了充分考慮,並批准了聯合債券的形式、期限和數額,以及每個基金應支付的保費部分,以及聯合債券賠償(「聯合債券收益」)如有任何情況下如何在各方之間分享的方式,如下所述。
現在,因此,根據本協議,各方達成以下協議:
1. 利潤分配
a. 如果一方遭受聯合債券覆蓋的損失,該方有權獲得全額聯合債券收益的賠償。
b. 如果在一次損失中有多方遭受損害,並收到了債券的收益,那麼每一方應該按照自己遭受的損失分得對應的債券收益,除非賠款不足以完全賠償每一方遭受的損失。如果賠款不足以完全賠償每一方遭受的損失,那麼債券收益將按照以下第1.b條的規定分配給這些方。任何因此分配未能完全獲得其可保賠償損失的一方將以下稱爲「未獲賠方」。
(1)每個受到損失的trust或基金應分配的金額應等於其實際損失或在此處訂明的指定給該方的最低債券覆蓋額中較低的金額。在開曼基金遭受損失時,該開曼基金應分配一個金額,等於其實際損失或在此處的日程表b中指定給擁有該開曼基金的基金的最低債券覆蓋額中的較低金額。 開放式管理投資公司。 擁有該開曼基金的基金在日程表b中指定的情況下,每個遭受損失的基金應分配一個等於其實際損失或最低債券覆蓋額的較低金額。
(2) 每個景順實體遭受損失的金額應當等於其實際損失或者在《附表b》中規定的景順實體可分配的債券型總額的最低金額中較小的那個。
(3) 如有剩餘的聯合債券型收益,應按照每個無賠償方在此附表b中的最低債券型覆蓋分配比例來分配給各無賠償方,前提是沒有任何一方會獲得超過其實際可保險損失的聯合債券型收益。
- 2 -
2. 保費分配
a. 各方同意聯合債券(「Joint Bonds」)的保費(「保費」)應由所有基金類型(Funds)和景順實體(Invesco Entities)共同承擔(「分攤安排」),其中所有基金類型(Funds)支付其中百分之七十(70%)的保費(「基金保費」),景順實體(Invesco Entities)支付其中百分之三十(30%)的保費(「景順保費」)。 b. 在執行分攤安排之後,各基金類型(Funds)的基金保費將按年度計算(如果在該年度需支付額外保費,則在要求支付額外保費之日起計算),每個基金的比例份額將根據將每個基金的總淨資產除以所有基金類型(Funds)的總資產的比例來確定;但對於開曼基金(Cayman Funds)而言,基金保費將分配給包括相應開曼基金(Cayman Funds)資產的基金。 開放式管理投資公司。 本基金的總淨資產。 開放式管理投資公司。基金的總淨資產。
3. 債券型覆蓋要求和變更
a. 各方已確定由其保持的最低按金覆蓋額,見附表其名稱旁邊。b. 信託基金代表所述的信託,以及開曼基金和所述的b. 基金已確定按照規則d) (1)所要求的最低按金覆蓋額,截至本公約日期,見附表其名稱旁邊。c. 信託,b. 基金和交易所基金進一步同意,其財務主管將及時採取必要措施,以便不時地增加其在附表B中所述的最低覆蓋額(如果需要,也包括聯合債券的票面金額),以便其所述的最低覆蓋額在任何時間都不低於根據規則所要求的最低覆蓋額。 開放式管理投資公司。 各信託基金和開曼基金,以及各基金已確定按照規則所要求的最低覆蓋額,截至本公約日期,見附表b. 其名稱旁邊的金額。 封閉式基金 各基金已確定按照規則d) (1)所要求的最低覆蓋金額,截至本公約日期,見附表b. 其名稱旁邊的金額。 17g-1 各信託基金,基金和交易所基金進一步同意,其財務主管將及時採取必要措施,從時間到時間,以增加其在附表B中所述的最低覆蓋金額(如有必要,聯合債券的面值金額),以便其在其中所述的最低覆蓋金額在任何時間都不低於規則所要求的最低覆蓋金額。封閉式基金 各信託基金,基金和交易所基金進一步同意,其財務主管將及時採取必要措施,從時間到時間,以增加其在附表B中所述的最低覆蓋金額(如有必要,聯合債券的面值金額),以便其在其中所述的最低覆蓋金額在任何時間都不低於規則所要求的最低覆蓋金額。 17g-l(d)(1)。
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此後的任何時間達成一致,修改附表b,以反映基金和Invesco實體之間以及基金之間的責任範圍變化,前提是該變化不會導致任何基金的最低責任範圍低於根據規則要求的最低責任範圍。 17g-1(d)(1)規定,如果根據聯合投保債券的共同被保險方之間的損失發生恢復,則每個遭受損失的基金都將獲得公正和相應的恢復份額,但最少應相等於其提供和保持符合規定所需的最低保險覆蓋額的數額。 本協議中對「附表B」的所有引用應指向在要分配保費或遭受虧損的相關日期的修訂版附表B。
- 3 -
4. 新增基金和系列
本協議的各方預計,在本協議日期之後,根據第...可添加其他受規則允許的託管、基金或其他相關實體(以下簡稱「其他實體」)。如果組織了其他實體,則可以將該其他實體作爲本協議的附加方加入,前提是每個信託的董事會(包括要添加的其他實體信託)批准該添加,並制定債券覆蓋最低分配的修訂版本。將其他信託作爲本協議的附加方加入,應由該信託執行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予以證實,並且對於本協議中的「信託」的所有引述將包括任何此類附加實體信託。 17g-1 各方預期,在本協議日期之後,根據第...可以不時添加其他實體(以下簡稱「其他實體」)。如果組織了其他實體,且該等其他實體獲得各信託的董事會的批准,並建立了重新確定的債券覆蓋最低分配,則這些其他實體可以作爲附加方加入本協議。將其他信託作爲本協議的一方,將通過該信託對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予以證明,並且對本協議中的「信託」一詞的所有引用均包括這些其他附加實體信託。
5. 協議條款
本協議取代並替換了2017年7月31日簽訂的聯合保險協議,並適用於當前的按金覆蓋範圍以及任何續簽或替換,並將在此後繼續生效,直到任何一方向其他方書面通知終止,通知期不少於六十天。
6. 糾紛
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爭議應提交至得克薩斯州休斯頓市根據美國仲裁協會規則進行仲裁,其裁決對雙方具有最終約束力。
7. 適用法律
本協議將受德克薩斯州法律管轄,並根據德克薩斯州法律解釋,只要不與SEC制定的法規和規定相牴觸。
- 4 -
茲證之: 各方謹此意圖通過法律約束,特此授權,由首次簽字的授權官員或代表執行本協議。
景順有限公司 | 景順顧問有限公司 | |||||||
作者: | /s/ 傑弗裏·庫珀爾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
姓名: | 傑弗裏·庫珀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
標題: | 總法律顧問兼高級董事總經理 | 標題: | 高級副總裁兼秘書 | |||||
景順分銷商有限公司 | 景順投資服務有限公司 |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
標題: | 秘書 | 標題: | 秘書兼副總裁 | |||||
景順澳大利亞有限公司 | 景順資產管理德國有限公司 | |||||||
作者: | /s/ 安德魯·羅 |
作者: | /s/ 保羅·杜米特雷斯庫奧利弗·比拉爾 | |||||
姓名: | 安德魯·羅 | 姓名: | 保羅·杜米特雷斯庫奧利弗·比拉爾 | |||||
標題: | 董事 | 標題: | 董事 | |||||
景順資產管理(日本)有限公司 | 景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有限的 | |||||||
作者: | /s/ 松尾隆志 |
作者: | /s/ 斯蒂芬妮·布徹 | |||||
姓名: | 松尾隆志 | 姓名: | 斯蒂芬妮·布徹 | |||||
標題: | CAO | 標題: | 董事 | |||||
景順香港有限公司 | 景順資本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 |||||||
作者: | /s/ 安德魯·羅 |
作者: | /s/ 布萊恩·哈蒂根 | |||||
姓名: | 安德魯·羅 | 姓名: | 布萊恩·哈蒂根 | |||||
標題: | 董事 | 標題: | 董事總經理、首席執行官兼首席執行官 | |||||
景順高級安全管理有限公司 | 景順加拿大有限公司 | |||||||
作者: | /s/ 安東尼奧雷納 |
作者: | /s/ 沙洛米·亞伯拉罕 | |||||
姓名: | 安東尼奧· | 姓名:沙洛米·亞伯拉罕 | ||||||
標題: | 秘書 | 標題: | 高級副總裁、加拿大法律主管兼秘書 | |||||
景順資產管理(印度)私人有限公司 | 奧本海默基金公司 | |||||||
作者: | /s/ 索拉布·納納瓦蒂 |
作者: | /s/ 羅伯特 H. 裏格斯比 | |||||
姓名: | 索拉布·納納瓦蒂 | 姓名: | 羅伯特·H·裏格斯比 | |||||
標題: | 董事 | 標題: | 副總統 |
- 5 -
aiM 顧問系列信託(景順顧問系列信託) | aiM 股票基金(景順股票基金) |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
aiM 基金集團(景順基金集團) | aiM 增長系列(景順增長系列) |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
aiM 國際共同基金(景順國際共同基金) | AiM 投資基金(景順投資基金) |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
AIM 投資證券基金(景順投資證券基金) | aiM 行業基金(景順板塊基金) |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
AiM 免稅 基金(景順 免稅 資金) | aiM 財務主管系列信託(景順財務主管系列信託) |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
aiM 可變保險基金(景順可變保險基金) | 短期投資信託 |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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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順管理信託 | 景順市政收入機會信託基金,特拉華州的法定信託基金 |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
景順優質市政收益信託基金 | 景順估值市政收益信託 |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
景順優勢市政收益信託基金 II | 景順債券基金,特拉華州法定信託基金 |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
景順加州價值市政收益信託 | 景順動態信貸機會基金 |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
景順外匯基金 | 景順高收益信託二期,特拉華州法定信託 |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
景順2024年高收益目標定期基金 |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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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順市政機會信託 | 景順市政信託 |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
景順賓夕法尼亞州價值市政收益信託 | 景順高級收益信託 |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
景順高級貸款基金 | 景順投資級市政信託基金 |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
景順投資級紐約市政信託基金 | 景順投資級紐約市政信託基金 |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
景順開曼大宗商品基金I有限公司 | 景順開曼大宗商品基金三期有限公司 |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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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順開曼商品基金四期有限公司 | 景順開曼商品基金有限公司 |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
景順開曼商品基金七有限公司 | 景順多資產收益開曼有限公司 |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
景順基本面另類基金(開曼)有限公司 | 景順全球戰略收益基金(開曼)有限公司 |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
景順V.I. 全球戰略收益基金(開曼)有限公司 | 景順全球配置基金(開曼)有限公司 |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
景順黃金和特殊礦產基金(開曼)有限公司 | 景順國際債券基金(開曼)有限公司 |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作者: | /s/ 梅蘭妮·林戈德 |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姓名: | 梅蘭妮·林戈德 |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標題: | 秘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 |||||
景順資本市場有限公司 | 景順高級收入貸款發放有限責任公司 | |||||||
作者: | /s/ 布萊恩·哈蒂根 |
作者: | /s/ 斯科特·巴斯金德 | |||||
姓名: | 布萊恩·哈蒂根 | 姓名: | 斯科特·巴斯金德 | |||||
標題: | 聯席首席執行官和 主席 | 標題: | 董事總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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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順信用風險控制基金 | 景順動態信用機會基金 | |||||||
通過: | /s/ Scott Baskind |
通過: | /s/ Scott Baskind | |||||
姓名: | Scott Baskind | 姓名: | Scott Baskind | |||||
標題: | 董事總經理 | 標題: | 董事總經理 | |||||
景順動態信貸機會貸款發起信託 | OFI全球中國基金, LLC | |||||||
通過: | /s/ Scott Baskind |
通過: | /s/ Melanie Ringold | |||||
姓名: | Scott Baskind | 姓名: | Melanie Ringold | |||||
標題: | 董事總經理 | 標題: | 秘書兼副總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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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A
景順實體
INVESCO有限公司
景順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景順分銷商,公司。
景順投資服務公司
景順澳洲有限公司。
景順資產管理德國有限責任公司
景順資產 管理(日本)有限公司
景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景順香港有限公司
景順高級擔保管理有限公司
景順加拿大有限公司。
景順資本市場,股份有限公司。
景順資本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景順資產管理(印度)私人有限公司
OPPENHEIMERFUNDS,INC.
開放式 所有基金類型
AIM諮詢師系列信託(景順諮詢師系列信託)
智能股票基金(景順智能股票基金)
AIm所有基金類型集團(景順 所有基金類型集團)
AIm成長系列(景順成長系列)
領航 所有基金類型國際基金(景順國際基金)
智能投資基金(景順投資基金)
AIm投資證券基金(景順投資證券基金)
智能板塊基金 (景順所有基金類型)
AIm 免稅 所有基金類型(景順 免稅 所有基金類型)
AIm財政司系列信託 (景順財政司系列信託)
智能變量保險基金(景順變量保險基金)
開空期投資信託
景順管理信託
景順交易所基金
封閉式基金 所有基金類型
範·卡本市政債券收入機會信託
英威高品質 市政收入信託
iim保險市收入基金
景順優勢市政收益信託基金II
範·卡本債券基金
範·卡本加州市政債券價值收益基金
景順 動態信用機會基金
範·卡本高收益二期基金
景順高收益2024目標期限基金
英威詩市政投資信託
範·卡本市政債券信託
INVESCO 賓夕法尼亞價值市政收入信託
範·卡本高回報信託基金
景順高級貸款基金
投資級別的INVESCO信託 市政債券
範·卡本紐約市政債券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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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用途車輛
景順開曼商品基金I有限公司。
景順開曼商品 基金 III 有限公司。
景順開曼商品基金 IV 有限公司。
景順 開曼商品基金 V 有限公司。
景順開曼商品基金七號有限公司。
景順多資產收益開曼有限公司。
景順全球策略收益基金(開曼)有限公司。
景順全球貨幣戰略收入基金(開曼)有限公司。
景順黃金和特種礦產基金(開曼)有限公司。
景順 全球貨幣配置基金(開曼)有限公司。
景順基金基本型替代基金(開曼)有限公司。
景順環球債券型基金(開曼)有限公司。
景順高級收入貸款起源有限責任公司
景順高收益貸款發起信託
景順動態信貸機會貸款發起有限責任公司
景順動態信貸機會貸款發行信託
OFI 全球中國基金, L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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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貸款協議
最低債券覆蓋比例分配
被保險人 |
最低限度 債券 覆蓋範圍 |
|||
景順實體 |
不適用 | |||
aiM 顧問系列信託(景順顧問系列信託) |
$ | 2,500,000 | ||
aiM 股票基金(景順股票基金) |
$ | 2,500,000 | ||
aiM 基金集團(景順基金集團) |
$ | 1,500,000 | ||
aiM 增長系列(景順增長系列) |
$ | 2,500,000 | ||
aiM 國際共同基金(景順國際共同基金) |
$ | 2,500,000 | ||
AiM 投資基金(景順投資基金) |
$ | 2,500,000 | ||
AIM 投資證券基金(景順投資證券基金) |
$ | 2,500,000 | ||
aiM 行業基金(景順板塊基金) |
$ | 2,500,000 | ||
AiM 免稅 基金(景順 免稅 資金) |
$ | 2,500,000 | ||
aiM 財務主管系列信託(景順財務主管系列信託) |
$ | 2,500,000 | ||
aiM 可變保險基金(景順可變保險基金) |
$ | 2,500,000 | ||
短期投資信託 |
$ | 2,500,000 | ||
景順管理信託 |
$ | 1,500,000 | ||
景順外匯基金,特拉華州法定信託基金 |
$ | 250,000 | ||
景順市政收入機會信託基金 |
$ | 750,000 | ||
景順優質市政收益信託基金 |
$ | 900,000 | ||
景順估值市政收益信託 |
$ | 1,000,000 | ||
景順優勢市政收益信託基金 II |
$ | 900,000 | ||
景順債券基金 |
$ | 600,000 | ||
景順加州價值市政收益信託 |
$ | 900,000 | ||
景順動態信貸機會基金 |
$ | 750,000 | ||
景順2024年高收益目標定期基金 |
$ | 400,000 | ||
景順高收益信託二期 |
$ | 400,000 | ||
景順市政機會信託 |
$ | 1,250,000 | ||
景順市政信託 |
$ | 1,000,000 | ||
景順賓夕法尼亞州價值市政收益信託 |
$ | 750,000 | ||
景順高級收益信託 |
$ | 900,000 | ||
景順高級貸款基金 |
$ | 750,000 | ||
景順投資級市政信託基金 |
$ | 1,000,000 | ||
景順投資級紐約市政信託基金 |
$ | 7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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