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證券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特區20549
表格
目前報告
根據證券交易法第13條或第15(d)條的規定
證券交易法1934年第13或15(d)條
報告日期(最早報告事件的日期):
(依憑章程所載的完整登記名稱)
(依據所在地或其他管轄區) 的註冊地或組織地點) |
(委員會 文件號碼) |
(國稅局雇主識別號碼) 識別號碼) |
(總部辦公地址) | (郵政編碼) |
(註冊人電話號碼,包括區號)
無可奉告
(如與上次報告不同,列明前名稱、前地址及前財政年度)
請勾選以下適當的框框,以表示表格提交旨在同時滿足註冊人根據以下任何條款的提交義務(請參見一般指示A.2.): 8-K 提交本申報書旨在同時滿足登記人根據以下任何條款的申報義務:
根據證券法第425條規定(17 CFR 230.425),書面通信 |
根據交易所法规14d-2(b)规定的预先启动通信 14a-12 根據交易所法案(17 CFR 240.14a-12) |
交易開始前 根據規則進行的通信 14d-2(b) 根據交易所法案(17 CFR 240.14d-2(b)) |
交易開始前 根據規則進行的通信 13e-4(c) 根據交易所法案(17 CFR 240.13e-4(c)) |
根據法案第12(b)條登記的證券:
每種類別的名稱 |
交易 標的 |
每個交易所的名稱 註冊在哪裡的 | ||
請在方框內打勾,指出申報人是否屬於1933年證券法規定的新興成長公司(本章節第230.405條)或1934年證券交易法規定的新興成長公司(本章節第240.1.2億2條)的範圍。(一個法人實體必須選擇一個框) 12b-2 (本章節第240.1.2億2條) (§240.12b-2 本章節)
新興成長型企業
若為新興成長型企業,並已選擇不使用依照Exchange Act第13(a)條款提供的任何新的或修訂過的財務會計準則的延長過渡期,請打勾。☐
第七零一項。 | 法規 FD 披露。 |
2024 年 9 月 23 日,威輝股份有限公司(「威費爾」)發布新聞稿,宣布其子公司威輝有限責任公司(「發行人」)打算在市場和其他條件下,以私人發行方式出售 2029 年到期的高級安全債券(「債券」)的總本金額 7 億美元。債券和相關擔保將不會根據修訂的 1933 年證券法(「證券法」)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的證券法律註冊,並且不會在美國提供或出售,如果沒有註冊或豁免證券法的註冊規定,則不會在美國提供或出售。債券只會根據《證券法》第 144A 條,合理認為是合理認為是合資格機構買家的人發售,以及 非美國 根據《證券法》下的條例 S 規定的人士。不能保證發行人之任何債務證券的發行及出售將完成。此表格上的目前報告 8-K 不應構成出售或邀請購買任何證券,也不得在任何國家或司法管轄區進行註冊或根據該等國家或司法管轄區的證券法進行註冊或認證之前,該等發售、招募或出售將屬非法的證券出售。該新聞稿的副本載於本書為附件 99.1,並以參考文獻載入本文。
本第 7.01 條(包括附件 99.1)中所提供的資料不會被視為已修訂的 1934 年證券交易法(「交易法」)第 18 條(「交易法」)而被視為「已提交」,或以其他方式受該條款的責任約束,否則不得視為以參考文件納入根據證券法或交易法的任何文件,除非該文件在該文件中明確提及。
第九十一項目。 | 財務報表及展品 |
(d) 展品
展示 |
描述 | |
99.1 |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發出的新聞稿 | |
104 | 封面互動數據文件(嵌入在內嵌 XBRL 文檔中) |
簽名
根據1934年修訂的證券交易所法的要求,登記人已委託下述簽署人代表其簽署本報告。
wayfair 公司。 | ||||||
日期: 2024年9月23日 | /s/ 埃尼克·科爾伯特 | |||||
埃尼克·科爾伯特 | ||||||
總法律顧問及秘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