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32.1
证书 根据
根据美国《证券法》第18条1350节
根据致富金融(临时代码)第906条的规定通过采纳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第节规定的部分
关于美国电池科技公司(“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财政年度年度报告(Form 10-k)(“报告”),本人Ryan Melsert,首席执行官,在今日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18 U.S.C.第1350条》证明,据我所知和相信:
1.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经修改;并
2. 本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日期: 2024年9月23日 | 通过: | /s/ Ryan Melsert |
Ryan Melsert | ||
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