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9 ex32-2.htm

 

展示第32.2展览

 

证书 根据

根据美国《证券法》第18条1350节

根据致富金融(临时代码)第906条的规定通过采纳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第节规定的部分

 

就美国电池科技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年度报告(“报告”)在今日提交的表10-k,我,首席财务官Jesse Deutsch,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节采纳的18 U.S.C.第1350节,特此证明,据我所知和相信:

 

1.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经修改;并

 

2. 本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日期: 2024年9月23日 通过: /s/ Jesse Deutsch
    Jesse 德语
    首席财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