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REVELATION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的規定,應證明書
關於Revelation Biosciences, Inc. (以下簡稱「公司」)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本季度10-Q/A表格(以下簡稱「報告」),簽署人特此依據18 U.S.C.第1350條(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在下文所示的職務和日期,據其所知,特此聲明:
通過: |
根據1933年證券法的規定,以下人員根據所示的職位和日期簽署了本註冊聲明,每個人也構成並任命Chester S. Zygmont III,他們的真實和合法的代理人和代理人,任何和所有的代理人和代理人代表他或她,在任何和所有職位上籤署本申報書的所有修訂版,並在證券交易委員會和此處提交所有展品和與此相關的所有文件,並授權每個代理人和代理人必要和合適地執行一切行動和事務,並即使他或她親自能夠或可能親自完成每一個行動和事情也同樣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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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Rolk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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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執行官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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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s/ Ian Le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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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4年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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