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品 107
Filing Fee表計算
表單S-1
(表格類型)
應用數字公司
(依據其憲章指定的註冊名稱)
表1:新註冊的證券
證券
種類 | 證券
類別 標題 | 費用 計算 第一條規定 | 數量 已註冊的(2) | 擬議中的 最大 發行 1,033.20 每單位(1) | 最高 總量 發行 1,033.20(1) | 費率 | 註冊費用金額 根據1933年證券法的修正案(「證券法」)第416條規定,此註冊聲明還涵蓋 可能與任何股票分割、股票股息或類似交易相關的任何其他證券。 | |||||||||||||||||||
股權 | E-1可贖回優先股,每股面值$0.001 | 457 | (o) | 2,500,000 | $ | 25.00 | $ | 62,500,000 | 0.00014760 | $ | 9,225 | |||||||||||||||
總髮售額 | $ | 62,500,000 | $ | 9,225 | ||||||||||||||||||||||
總費用抵消 | - | |||||||||||||||||||||||||
淨費用應付 | $ | 9,225 |
(1) | 根據1933年修訂版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第457(o)條規定,僅用於確定註冊費用。此處註冊的E-1系列可贖回優先股的每股面值爲$0.001,(簡稱「E-1可贖回優先股」)沒有公開市場。此次註冊的E-1系列可贖回優先股的擬議最高總髮行價代表E-1可贖回優先股每股$25.00的公開發行價格。 | |
(2) | 根據證券法第416(a)條,本登記聲明還包括不確定數量的額外股份,這些股份可能因拆股並股、送轉或類似交易而發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