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證券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特區20549
表格
目前報告
根據證券交易法第13條或第15(d)條的規定
證券交易法1934年第13或15(d)條
報告日期(最早報告事件的日期):
(依憑章程所載的完整登記名稱)
(成立的州或其他地區) (公司註冊地) |
(委員會 文件號碼) |
(國稅局雇主識別號碼) 識別號碼) |
(總部辦公地址) | (郵政編碼) |
(註冊人電話號碼,包括區號)
無可奉告
(如果自上次報告以來更改了前名或前地址)
請勾選以下適當的框框,以表示表格提交旨在同時滿足註冊人根據以下任何條款的提交義務(請參見一般指示A.2.): 8-K 根據交易所法第14a-12條规定的征集材料(17 CFR 240.14a-12)
根據證券法第425條規定(17 CFR 230.425),書面通信 |
根據交易所法规14d-2(b)规定的预先启动通信 14a-12 根據交易所法案(17 CFR 240.14a-12) |
交易開始前 根據規則進行的通信 14d-2(b) 根據交易所法案(17 CFR 240.14d-2(b)) |
交易開始前 根據規則進行的通信 13e-4(c) 根據交易所法案(17 CFR 240.13e-4(c)) |
根據法案第12(b)條登記的證券:
每種類別的名稱 |
交易 標的 |
每個交易所的名稱 註冊在哪裡的 | ||
請勾選該公司是否為新興成長型公司,如《1933年證券法》第405條(本章第230.405條)或該《規則》所定義 12b-2 (本章節第240.1.2億2條) (§240.12b-2 本章節)
新興成長型企業
若為新興成長型企業,並已選擇不使用依照Exchange Act第13(a)條款提供的任何新的或修訂過的財務會計準則的延長過渡期,請打勾。☐
項目8.01 | 其他事項。 |
2024年9月24日,Arlo Technologies, Inc. 宣布其董事會授權在2026年底前回購多達5000萬美元的普通股。附上記者發布的副本作為第99.1展示資料,並參照本文件。
項目9.01 | 財務報表和展示文件。 |
(d) 附表
展覽 |
描述 | |
99.1 | 新聞稿,日期為2024年9月24日 | |
104 | 交互式數據文件封面(嵌入在內聯XBRL文檔中) |
簽名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的要求,申報人已授權擬定此報告,謹由下方簽署者代表正式簽署。
ARLO TECHNOLOGIES, INC. |
申報人於2024年股東權益計劃協議(以下簡稱“權益計劃協議”)中提交的Registrant的股東權益計劃(以下簡稱“權益計劃”),已於2024年7月24日獲得董事會批准。權益計劃的目的是,盡可能防止公司被潛在買盤接管,並確保誠實和公平的證券接管競標過程,以及確保董事會有足夠時間評估未經請求的證券接管競標並探索和發展最大化股東價值的替代方案。 |
/s/ KURTIS BINDER |
Kurtis Binder |
致富金融(臨時代碼)官員及 首席營運官 |
日期: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