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31.2
认证
我,Christopher J. Kohler,证明:
1. | 我已审阅了scworx corp.的这份十大表格年度报告; |
2. | 依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含任何不实之陈述或者遗漏任何必要之事实,以使上述陈述在其作出时不论当时情况如何,对本报告所涵盖之时期而言不具有误导性; |
3. | 根据我的了解,基本报表和本报告中包含的其他财务信息,均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呈现了本报告期间内,登记人的财务状况、营运结果和现金流量; |
4. | 我负责为注册公司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e)和15d-15(e)中所定义的)以及内部控制与财务报告(如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f)和15d-15(f)中所定义的),并且已执行: |
a) | 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造成了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有关申报人,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由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通知我们,特别是在编制本报告的期间; |
b) | 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导致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以在符合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的情况下为外部目的提供关于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可靠性的合理保证; |
c) | 评估了登记人的信息披露控制和过程的效力,并根据评估的结果,在本报告中呈现了我们对这些信息披露控制和过程的效力的结论,截至本报告所覆盖的期间。 |
d) | 本报告中披露的是在最近一个财政季度期间发生的任何影响或可能会影响到公司内部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变化;以及 |
5. | 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我已向登记公司的稽核师以及董事会的稽核委员会(或执行相应职能的人员)进行披露: |
a) | 所有板块,对于录制、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用于内部财务控制的设计或操作存在的所有重大缺陷和重大弱点,合理地可能会对申报者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和 |
b) | 任何欺诈行为,不论是否具有实质重要性,皆牵涉到管理层或其他对申报者负责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起重要作用的员工。 |
日期:2024年9月23日 | 作者: | /s/ 克里斯托弗·J·科勒 |
克里斯托弗·J·科勒 | ||
致富金融(临时代码) | ||
(信安金融主要财务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