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10.1 2 air-20240831xex10d1.htm EX-10.1

展品10.1

AAR CORP.

2025財年短期激勵計劃

1.目的。2021計劃的目的是通過向我們公司及其股東提供適當的激勵和獎勵,以鼓勵執行官、員工、非僱員董事和我們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關鍵顧問進入並繼續留任,以及獲得對我們的長期成功具有專有利益,同時獎勵這些人在完成長期和年度目標方面的表現。

aar corp 2025財年短期激勵計劃(「STIP」)的目的是爲AAR CORP(「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部分高級管理人員提供激勵,通過根據公司的短期績效目標,向他們提供基於公司財務和運營成功的年度現金激勵支付。截至2025年5月31日結束的財年(「2025財年」)的STIP支付將基於每股收益和營運資本週轉率。

2.定義。

(a)

「董事會」是該公司的董事會。

(b)

「獎金」指的是根據2025財年的STIP支付給參與者的年度現金激勵。

(c)

「原因」指參與者的不滿意的表現或行爲,損害了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利益,由公司單獨確定。

(d)

「委員會」指董事會的人力資本和薪酬委員會(「委員會」)。

(e)

「公司」指 aar corp。

(f)

「殘疾」是指參與者由於任何可以預期導致死亡或已持續或可以預期持續不少於12個月的連續時間內的任何可醫學確定的身體或精神缺陷而無法從事任何實質性盈利活動。

(g)

「每股收益」是指公司在其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定期報告中披露的調整後的才智每股收益,不包括公司季度收益發布中包含的非通用會計準則項目,績效期間發生的特別費用或異常或零星項目,並且可能根據普遍公認的會計原則的變化進行調整。

(h)

「2025財年」指公司截至2025年5月31日的財年。

(i)

「參與者」指公司或子公司的任何在職高管,已被委員會選定爲符合STIP下獲得獎金資格的人。

(j)

「退休」指參與者自願終止就業,或由公司或子公司無故終止其就業,當他(i)達到65歲或(ii)達到55歲並且他的年齡加上他與公司及子公司連續服務的年數至少達到75歲。

(k)

「薪金」指的是參與者在2025財年期間作爲參與者所獲得的基本年薪。

(l)

「STIP」指的是AAR CORP. 2025短期激勵計劃。


(m)

「營運資本週轉率」指持續營運業務的淨銷售額除以平均營運資本,其中營運資本定義爲淨應收賬款加淨存貨減應付賬款,不包括公司季度收益報告中包含的非通用會計準則項目,特殊費用或在履行期間發生的異常或非經常項目,包括公司應收款融資計劃的變化,並且可能根據普遍公認的會計準則變化進行調整。

3.管理。

STIP應由委員會管理。 委員會完全有權選擇有資格參與STIP的高級執行官,並確定高級執行官參與STIP的開始和結束時間。在不違反STIP規定的情況下,委員會有權解釋STIP並制定、修改和廢除與STIP相關的所有規則和條例,並做出其他爲正確管理STIP而被視爲必要或明智的決定。 委員會在正確管理STIP方面的決定將是最終和有約束力的。

4.資格與參與。

參與STIP的範圍僅限於公司或子公司指定爲參與者的高級執行官。當委員會選擇一名高管成爲STIP的參與者時,應指定高管參與的開始日期。

5.年度獎金獎勵。

(a)

參與者的確定、績效目標和目標獎金金額的判斷在2025財年初,委員會應(i)確定2025財年的參與者,(ii)制定每個參與者的薪水比例表示的閾值、目標和最大每股收益和營運資本週轉率績效目標,並(iii)批准每個參與者的目標獎金支付。

(b)

獎金支付在2025財年結束後儘快,委員會將判斷2025財年的每股收益和營運資金週轉目標的達成程度。每位參與者應獲得的獎金等於(i)參與者目標獎金的80%乘以適用的每股收益乘數百分比,以及(ii)參與者目標獎金的20%乘以營運資金週轉乘數百分比的總和(在委員會酌情下除外爲更低金額的情況):

每股收益(80%)

營運資金週轉(20%)

百分比
達成情況
每股收益

支付金額
關聯目標
此外,您將有資格參加公司最近通過的戰略轉型激勵計劃(「STIP」)之權利(「年度獎金」)。

佔流通股百分比
工作成就
資本週轉目標

支出對比
關聯
此外,您將有資格參加公司最近通過的戰略轉型激勵計劃(「STIP」)之權利(「年度獎金」)。

<75%

0%

<75%

0%

75%

50%

75%

50%

100%

100%

100%

100%

125%

200%

125%

200%

在已建立的範圍內實現每股收益和運營資本週轉率目標將按照直線方式支付,直至目標支付範圍內的最高200%支付。


6.STIP限制。

儘管第5條規定,(a) 委員會保留全權判斷是否應支付2025財年的任何獎金,不考慮績效結果;(b) 除非參與者在2025財年內因死亡、殘疾或養老而終止與公司及所有附屬公司的僱傭關係,否則不應向STIP參與者支付獎金,除非委員會另有批准。如果參與者在2025財年內因死亡、殘疾或養老而終止僱傭關係,參與者應獲得按比例計算的獎金,該參與者若留職至2025財年結束,將會 earn STIP 下的獎金的一部分。該獎金將在向活躍參與者支付獎金的同時支付,除非委員會另有指示。

7.獎金支付。

2025財年的參與者獎金將以現金形式支付給參與者,或在2025財年結束後的三個月內支付給參與者的受益人(或受益人),除非參與者先前選擇根據aar corp.補充關鍵高管養老計劃推遲全部或部分獎金。公司將從所有獎金支付中扣除法律要求的所有稅款。

8.無任務。

除非參與者死亡,否則不得轉讓、負債或轉讓參與者在STIP下的權利和利益。

9.參與終止。

委員會保留隨時取消參與者在STIP中參與的權利。

10.

就業權利。

STIP中的任何內容都不應被解釋爲賦予任何參與者繼續在公司或任何子公司任職的權利。

11.

追回。

儘管STIP中的其他任何規定,公司有權根據公司的補償回收政策或隨時生效的任何其他政策的規定尋求收回獎金的全部或部分款項(包括通過放棄任何未支付的獎金機會或參與者向公司匯款以收回以前支付的獎金金額)。所謂尋求收回的價值應由公司判斷。公司有權根據適用法律的規定,從公司可能欠參與者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付款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