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根据18 U.S.C. §1350章进行认证, 如下所述
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
根据《证券交易法》第13a-14(b)条的要求,以及美国法典第18章第63章第1350条(18 U.S.C. §1350)的规定,下方签名的每一位在Actuate Therapeutics, Inc.("公司")担任官员的人士特此证明,据其了解:
(1) | 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季度报告,其中此认证作为附件32.1(“报告”)完全符合交易所法案第13(a)或第15(d)的要求;和 | |
(2) |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真实表达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
/s/ 丹尼尔·施密特 | |
Daniel Schmitt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董事 签名:/s/ Ian Lee
日期:2024年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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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保罗·莱特 | |
Paul Lytle(保罗·莱特) 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官 (信安金融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会计负责人)
日期:2024年9月24日 |
此认证是附在相关的10-Q表格季度报告中,不视为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出,并且不得纳入任何 Actuate Therapeutics, Inc. 根据1933年修订或交易所法案(不论提交日期早于还是晚于 10-Q 表格日期)的任何申请中,无视其中包含的任何一般纳入措辞。《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节要求的此书面声明的签署原件已提供给 Actuate Therapeutics, Inc.,并将由 Actuate Therapeutics, Inc. 保留,并根据要求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