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31.1
首席執行官認證書
根據1934年修訂的證券交易法第240.13a-14或第240.15d-14條款
我,William b. Horne,證明:
1. 我已審核了Hyperscale Data, Inc.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Form 10-K/A年度報告;
2. 據我所知,本報告中不包含任何不真實陳述或者隱瞞必要的重大事實,使得在製作這些陳述的情況下,本報告所覆蓋的時期內其內容並不具有誤導性。
3. 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中包含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在所有實質方面清楚地展示了報告期內,註冊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4. 註冊申報人的其他證明官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案規則13a-15(e)和15d-15(e)中定義的)以及內部財務報告控制(如交易所法案規則13a-15(f)和15d-15(f)中定義的),我們已經:
a) 設計了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們的監督下導致了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設計,以確保有關注冊人,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的重要信息被其他實體內的人員在這份季度報告的準備期間向我們披露;
b) 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在我們的監督下導致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以便根據普遍公認的會計原則爲外部目的提供合理保證,以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和財務報表的編制;
c) 評估了登記者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根據該評估,在本報告中提出了我們對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結論,截至本報告所涵蓋的期末,基於該評估;和
d) 在本報告中披露了在報告期內發生的與註冊人的內部財務報告控制有實質影響或可能實質影響的變化(對於年度報告來說,是註冊人的第四財務季度)
5. 公司的其他證明主管和我已根據我們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最近的評估向公司的核數師和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執行相同職能的人)披露:
a) 所有重大缺陷和設計或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操作問題,可能會對註冊人記錄、處理、彙總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和
b) 任何涉及具有重大角色的管理層或其他僱員的欺詐行爲,無論是否重大,只要它牽涉到註冊人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
日期:2024年9月24日
簽署: | /s/ 威廉·霍恩 | ||
姓名:William b. Horne | |||
職務:首席執行官 | |||
簽名:/s/ Ian Le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