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 2 ea021556001ex3-1_onconetix.htm CERTIFICATE OF AMENDMENT TO THE AMENDED AND RESTATED 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AS AMENDED, OF ONCONETIX, INC., DATED SEPTEMBER 24, 2024

附表3.1

 

第三次修改和重訂
公司章程
ONCONETIX, INC. 公司章程

 

Onconetix, Inc.是根據特拉華州法律組織和存在的一家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此作出如下證明:

 

公司的名稱是Onconetix,Inc。

 

2. 公司的公司註冊證書 被修訂,新增以下新的第D節到第IV條的末尾:

 

D. 在提交和生效後(“生效時間”)此修正案根據特許證書,根據特定條款修正,根據特拉華州普通公司法,每四十(40)股普通股在生效時間之前立即發行的股份(“舊普通股”)應重新分類併合併爲一股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的有效發行、全額支付和不可追溯徵收(“新普通股”),持有人無需採取任何行動股票拆細。納斯達克不會發行新普通股的碎股通過反向拆分,而是在生效時間後,以一本原本代表生效時間前即時已發行和流通的舊普通股的賬目位置,凡因反向拆分應享有新普通股碎股的任何人,將在生效時間後有權收到等於該持有人應享有的新普通股碎股份數乘以新普通股在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的每股收盤價的現金支付,該價格爲生效時間前一天營業結束時的價格。此後,每一本代表舊普通股的賬目位置將代表相應重新分類和合並的新普通股股份數量;但有一例外,即記錄持有代表舊普通股的賬目位置的每人將收到一個新賬目位置,證明並代表根據前述重新分類和合並享有的新普通股股份數量。

 

3. 這份修正證書已經根據特拉華州《公司法》第242條,經董事會和公司股東正式通過。

 

4.本修正證書自2024年9月24日星期二東部時間凌晨12:01生效。

 

 

鑑證如下,公司已經引起 在2024年9月24日就此修正證書,以其公司名稱合法執行。

 

作者: /s/ Ralph Schiess  
  Ralph Schiess  
  臨時首席執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