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FA14A 1 ea0215561-defa14a_oakwoods.htm DEFINITIVE ADDITIONAL MATERIALS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日程安排 14A

 

根据14(a)条款的代理声明 of

《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案》

(修正案编号 1)

 

报送者提交的

 

非报送者提交的

 

请勾选适当的框:

 

初步委托书

 

机密信息,仅供委员会使用(根据规则14a-6(e)(2)允许使用)

 

最终委托书

 

明确的附加材料

 

根据§240.14a-12征求材料

 

橡木树收购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规定的注册人名称)

 

 

(申报代理人姓名,如果不是提交者)

 

缴纳申报费(勾选适用的所有框):

 

不需要费用。

 

之前用初步材料支付的费用。

 

根据《交易所法规》第14a-6(i)(1)和0-11规定,根据附件中的表格计算的费用。

 

 

 

 

 

说明:

 

Oak Woods Acquisition Corporation(以下简称“公司”)正在提交本修正案1号(以下简称“修正案1号”)以修改其于2024年9月16日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14A表格中的确定性代理声明(以下简称“代理声明”),以(1)更改“延期”的定义,将延长期限从两个为期三个月的延期周期更改为最多六个一个月的延期周期;(2)更改“出资”的定义,从每个三个月的延期变更为每个一个月的延期的出资额由23万美元更改为17.25万美元;(3)披露解散费用将由赞助方支付,而不是从trust账户支付,并相应更新修正后的公司备忘录和章程的拟议修改。本修正案1号中使用的术语如未在本修正案1号中定义,则具有代理声明中赋予其的含义。为了反映上述对代理声明拟议更改的摘要,修订后的 提案1 – 延期提案 具体如下:

 

A.提案编号1 — 延期提案作为特别决议,修改公司已修订的备忘录和章程(“章程”),根据随附代理声明附件A中规定的章程修正,延长公司必须完成合并、股份交易、资产收购、股份购买、重组或类似业务组合(“业务组合”)的日期,由2024年9月28日(“当前截止日期”)延长至2024年10月28日(“延长日期”),并允许公司在未经另一次股东投票的情况下,由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的决议选择进一步将延长日期延长至一个月,最多可再延长五次,或者在当前截止日期之后最多延长6个月,直至2025年3月28日(每次称为“额外延长日期”),(“延期”,以及这样的提议,称为“延期提案”);

 

经与鲸湾国际有限公司("赞助商")协商,公司管理层已确认,如果延期提案获批准,赞助商或其关联公司将在延期日期之前和每次额外的延期日期之前向公司出借资金("捐款"),以便公司将资金存入trust账户作为捐款,在2024年9月28日或之前就延期日期而言,并在额外延期日期之前提前五天通知,为额外的一个(1)月时间段将当前最晚日期延长,每次最多延长六(6)次。$172,500在与鲸湾国际有限公司(“赞助商”)协商后,公司管理层确认,如果批准延期方案,赞助商或其关联公司将为公司存入trust账户的基金做出贡献,以贷款方式(“贡献”),并于2024年9月28日或之前就延期日期提前五天通知额外延期日期的事宜,并将当前最晚日期延长一个月,每次最多可延长六次。

 

捐款将在额外延期期限开始前存入信托账户。捐款不会产生利息,并将由公司以现金或定向增发单位的方式于资助方选择的价格$10每单位在业务结合实现后偿还。如果公司无法完成业务结合除了信托账户之外的资金之外,资助方或其关联方将免除贷款。 如果公司董事会否定公司将无法在2025年3月28日的最后延长日期完成业务合并,则公司将结清其事务,并根据以下与延长修正案提案和信托修正案提案未获批准的程序相同的程序赎回100%的外流通股。

 

1

 

 

如果扩展提案未获批准,我们将:(1)除了进行清盘之外,停止所有业务;(2)在合理情况下尽快但不超过五个工作日,按照每股价格,以现金支付,等同于当时存入财务账户的总金额,包括在财务账户中持有的资金利息和之前未用于支付税款的部分,如果有的话。 并且不扣除支付解散费用的50,000美元,按照当时未偿还的公共股份数进行赎回(该赎回称为“强制赎回”),该强制赎回将完全消除公共股东作为股东的权利(包括收取进一步清算分配的权利,如果有的话); 并且尽快地在进行上述强制赎回后,经股东和董事会的批准,清算和解散,但须遵守开曼群岛法律的义务,以提供给债权人的索赔,并须遵守其他适用法律的要求。出资人将支付清算费用。在前述情况下,扩展提案的批准需要根据《公司法》作出特别决议,即由持有已发行和流通的普通股,每股面值为0.0001美元的股东投票所产生的至少三分之二(2/3)赞成票,有权亲自或通过委托代表在特别股东大会或任何相关延期中进行表决的股东。

 

如果扩展修正案获得批准,则延长完成业务组合所需的金额为每月172,500美元,组合期限可延长至比2024年9月28日的当前最晚日期长6个月。

 

决议案

 

提交给股东审议和表决的决议,关于有关延期提案的公司特别股东大会如下:

 

根据普通决议解决,在特别决议修改和修订公司《章程》中延期修正方案有效的情况下,并根据代理声明中所述附件A和附件B的条款被修改为下面的修订附件A和附件B的形式,以:(i)授予公司权利延长公司必须在2024年9月28日完成业务组合的日期至2025年3月28日,并将款项存入trust账户,每次延期一个月,应在适用截止日期之前进行,最多六次; (ii)限制公司不得使用托管账户中持有的任何资金用于支付公司的费用、税款或解散费用,如果公司在IPO完成后的21个月内(或根据第49.8条款的规定在24个月内,如果适用)未完成业务组合,或者会员依照章程批准的较晚时间所规定的时间”$172,500每次延期每股 应在适用截止日期之前,最多六次; (ii)限制公司不得利用托管账户中持有的任何资金支付公司的费用、税款或解散费用,如果公司在IPO完成后的21个月内(或根据第49.8条款的规定在24个月内,如果适用)未完成业务组合,或者会员依照章程批准的较晚时间所规定的时间”

 

2

 

 

附件A

 

建议修正案
修订的备忘录和章程。

OAk WOODS ACQUISITION CORPORATION

 

公司股东的决议

 

第一项特别通过,修订公司的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和章程,通过删除现有第49.7条和49.8条,并在其完整性中插入以下新的第49.7条和49.8条:

 

“49.7如果公司在首次公开募股后的21个月内没有完成业务组合(如果根据第49.8条款的规定适用,期限为24个月),或者成员根据公司章程批准的以后的时间,公司应当:

 

(a)停止除清算以外的所有运营;

 

(b)在尽快的情况下但不超过十个工作日之后,按照每股价格,以现金支付,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存放在信托账户中并未之前支付给公司的利息所形成的资金 并且不扣除任何费用、税款或公司的清算费用的任何部分 (减去应缴税款和高达美元500,000的利息以支付清算费用),除以当时未发行的公开股份数,此次赎回将完全消灭公众成员作为成员的权利(包括接收进一步清算分配(如有)的权利);而

 

(c)在此类赎回之后尽快,经公司的剩余成员和董事批准予以清算和解散;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的义务,履行债权人的索赔和其他适用法律的要求;以及

 

特别决议,作为特别决议: 公司的修订和重订章程应通过删去现有的第49.8条 并完全插入以下语言以取而代之:

 

“49.8如果对章程进行任何修正:

 

(a)修改公司义务的实质或时间 以便在业务组合中允许赎回,或者如果公司在18个月内未完成 业务组合,则赎回100%的公共股份(如果适用,根据本条款49.8的规定 的18个月或21个月或24个月, 从IPO完成之日起,或者根据章程获得会员批准的较晚时间; 或

 

(b)就会员权利或业务组合前活动的其他规定而言

 

非赞助商、创始人、官员或董事的每位公共股份持有人,在任何此类修正案获得批准或生效后,应有机会按每股价格以现金支付的方式赎回其公共股份,在信托账户中存放的总金额,包括未曾释放给公司以支付税款的利息所构成的资金除以当时未流通的公共股份数量。

 

尽管前述或《章程》的任何其他规定,在公司完成IPO收盘后18个月内,公司可以选择在没有其他股东投票的情况下,将完成业务组合的日期延长,最多可延长 两次 另外6次,每次额外 之一在您的授权代理人代表您请求的情况下,您必须向代理人提供书面、签名的许可,以便代理人代表您提交隐私权请求,或者提供您律师的信函。代理人或律师必须在提出请求时提供此授权。在我们向您的批准代理提供任何请求的信息之前,我们可能要求您直接向我们验证您的身份。s 在18个月后的每次th距离IPO结束一个月内,经董事会决议,最长可延长至IPO结束后24个月. 提供担保人在适用期限的日期之前,每次延期需存入172,500美元,最多可延期六次.”

 

 

 

 

附件B

 

修改建议书的守则
修订的备忘录和章程。

OAk WOODS ACQUISITION CORPORATION

 

公司股东的决议

 

首先,作为特别决议: 将公司的修订后备忘录和章程通过删除现有的第49.4和49.5条,全文替换为以下新的第49.4和49.5条。

 

“49.4在召集的一场股东大会中,为了批准根据本条款的业务组合,如果该业务组合获得普通决议的批准,公司将获得完成该业务组合的授权。”; 和

 

特此决议为特别决议: 修正并重新规定公司的备忘录及章程,通过删除现有的第49.5条款,并在其原位插入以下内容:

 

“49.5任何持有公开股份的成员,其非发起人、创始人、官员或董事,可以在任何业务组合投票前至少两个工作日选择按照相关代理材料规定的任何适用要求,将其公开股份赎回为现金(“新股申购赎回”),条件是没有这样的成员与其任何关联公司或其他共同行动或合作或作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辛迪加或其他团体为获取、持有或处置股份而共同行动的其他任何人联手,就不得在合共计公开股份15%以上的情况下行使该赎回权,未经公司事先同意的情况下也不能这样做,此外,无论该赎回权是为谁行使,对其受益的公开股份持有人都必须在与任何赎回选举相关联时向公司识别自己,以有效赎回该公开股份,如果要求如此,公司将支付任何进行赎回的成员,无论他对该拟议中的商业组合是赞成还是反对,该赎回价格按现金支付,等于直至完成业务组合之时两个工作日前计算的信托账户中的总金额,包括信托账户上赚取的利息 (该利息应减去应支付的税款,且不能提前支付给公司用于支付其税款,除以当时已发行的公共股份数量(该赎回价格在本文中称为“赎回价格),但仅在所提议的业务组合获得批准并完成的情况下。”

 

此修正案第一条的日期为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