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8-A 表格
就某些证券类别的登记
根据第12(b)或(g)条规定
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案
金鑫 科技 控股 公司
(根据章程所指定的登记人的正确名称)
开曼群岛 | 不适用 | |
(公司所在地 或组织) |
(国税局雇主识别号码) 识别号码) | |
上海浦东盛霞路666号声响大厦D座8楼 上海浦东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 +86 21-5058-2081 |
201203 | |
(总部办公地址) | (邮政编码) |
根据该法案第12(b)条的规定需登记的证券:
每个类别的标题应该是注册的 | 每个类别要在哪个交易所上市的名称 | |
美国存托股份,每份代表18股普通股 | 纳斯达克股票交易所 LLC | |
普通股,每股面值为US$ 0.00001428571428 | 纳斯达克股票交易所 LLC |
* | 非用于交易,而仅与美国存托股在纳斯达克股票交易所上市有关。美国存托股代表普通股,并根据修订后的1933年证券法登记,根据单独的F-6表格的登记声明。因此,根据证券交易所法的12(a)条款修订,美国存托股免于第12(a)条的规定,根据12a-8规则。 |
若此表格涉及根据《交易所法》第12(b)条登记某一类证券,并根据一般指引A. (c) 或 (e)生效,请勾选以下方框。 ☒
如果这份表格与根据《交易所法》第12(g)条登记证券类别有关并且根据总指示 A.(d) 或 (e) 生效,请勾选以下方框。 ☐
如果此表单系与Regulation A发行同时相关的证券登记,请勾选以下方框。 ☐
本文件所关联的证券法注册申报或Regulation A发行声明文件编号为:
333-273884 (如适用)
根据法案第12(g)条条款应登记的证券:
无。
登记声明所需信息
第一项。要注册的登记者证券描述。
所注册的证券描述请参见「股本描述」和「美国存托股份描述」,该描述包含在申报人于注册报告中的陈述。 Form F-1 (文件编号333-273884),最初于2023年8月10日向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SEC)提交,经修订,包括根据1933年证券法规424(b)条款在内的任何形式的概况,其描述和概况已通过参考纳入本证明书。
第二项。展品。
本表格所注册的证券无需提交任何展示文件,原因是(1)该证券正在一个未注册其他公司证券的交易所注册,及(2)该证券不是根据《交易法》第12(g)条规定注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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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条的要求,公司依授权,已将本登记声明书代表所签署。
锦鑫科技控股公司 | |||
作者: | /s/ 金旭 | ||
名称: | 金旭 | ||
职称: | 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 ||
日期:2024年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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