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美國
證券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特區20549
Form SD
特別披露報告
ArcelorMittal
(依憑章程所載的完整登記名稱)
盧森堡大公國 001-35788 不適用
(註冊或組織管轄權) (佣金文件編號) (聯邦納稅識別號碼)
24-26, 大阿夫朗什大道,
盧森堡L-1160
盧森堡大公國
(主要行政辦公室的地址)(郵政編碼)
Henk Scheffer,
公司秘書,
24-26, Boulevard d’Avranches,
盧森堡L-1160,
盧森堡大公國。
傳真:+352 2664 9649
((姓名和電話號碼,包括區號,
(在此表格被提交下列規定的情況下,檢查適當的方框,並提供此表格的信息適用的期間:)
根據證券交易法第13p-1條(17 CFR 240.13p-1)進行報告的期間是從_____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證券交易所法案(17 CFR 240.13p-1)第13p-1條
☒ 證券交易法第13條q-1條文 (17 CFR 240.13q-1) 適用於2023年12月31日結束的財政年度。
第2節 - 資源開採發行人披露
項目2.01 - 資源開採證券發行人披露和報告
採購業者披露付款。
表格表格第 2.01 項所要求的付款披露已包括在本文附件 2.01 (「報告」) 中。有關其採礦活動向政府付款的報告符合歐盟指令 2013/34/EU 和 2013/50/EU(下稱「歐盟指令」),該指令已轉入 2015 年 12 月 18 日和 2016 年 5 月 10 日的盧森堡法律(「透明度法」)。這些歐盟指令源自採礦產業透明度倡議(「EITI」),這是一項全球標準,旨在促進天然資源的開放和負責任管理,ArcelorMittal 是企業支持者,以加強治理、促進社會經濟發展,並幫助整體商業環境變得更加開放、公平和競爭力。歐盟指令被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認可為替代報告制度,可滿足 1934 年證券交易所法第 13 (q) 條所提出的透明性反對,以便根據表格 SD 第 13q-1 (c) 條和第 2.01 項第 (c) 段進行替代報告目的。該報告已交付盧森堡貿易及公司登記冊(商業和公司登記冊 — RCS) 歐盟指令規定,並可在盧森堡商業登記冊網站上找到。它還可在阿塞爾勒米塔爾網站上獲得,網址為:https://corporate.arcelormittal.com/corporate-library/reporting-hub?type=Payments%20to%20government #。
第三節—展覽
條款 3.01 附件
以下展品已提交作為本報告的一部分。
簽名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的要求,發行人已經授權使下面簽署的人員代表其簽署了本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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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ELORMITT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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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Henk Scheffer |
Henk Scheffer |
公司秘書 |
日期: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