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估值
信託基金每天都會對投資進行公允價值評估,對於財務報告目的,如果報告期結束日紐約證券交易所不開放,則應根據報告日期進行估值。公允價值通常定義爲基金在測量日期與市場參與者之間進行有序交易時將收到的出售資產或轉移負債的價格。作爲其性質,公允價值價格是對當前銷售估值的善意估計,可能不反映實際市場價格。信託基金的投資是根據受信託人監督委員會(「委員會」)制定的政策和程序進行估值。委員會監督對信託基金的投資進行估值。
用於估值信託股權投資的估值技術如下:
在認可的證券交易所上交易的股權投資(包括優先股)的估值將根據最後成交價格或官方收盤價格確定,並根據其交易的主要市場或交易所確認。在認可的交易所上交易的股權投資在當天沒有銷售記錄時,將根據最後公佈的成交價格或公允價值確定。
如果價格或報價不容易獲取,或者這些估值方法的應用導致某項投資的價格被認爲不能代表該項投資的公允價值,公允價值將由委員會按照受託人批准的估值政策和程序誠信決定。
公允價值定價可能導致信託基金資產淨值(「NAV」)計算所使用的價格與信託基金所跟蹤的指數道瓊斯指數使用的價格之間存在差異,從而可能導致信託基金的表現與道瓊斯指數的表現之間存在差異。
受託人根據優先考慮對估值技術的輸入的層次結構,以公允價值評估信託的資產和負債,將優先權賦予活躍市場中的相同資產或負債的現行未調整的報價價格(一級測量),將優先權給予市場價格不容易獲得或可靠時的不可觀測輸入(三級測量)。在市場價格不容易獲得或可靠時,分級估值的價值由投資的定價透明度決定,並不一定表明與投資相關的風險。
公允價值層次結構的三個層次如下:
• 一級 – 活躍市場中相同資產或負債的未調整報價價格;
• 二級 – 包括在一級內的非報價價格的輸入,這些輸入對於資產或負債是可觀察的,直接或間接地,包括活躍市場上類似資產或負債的報價價格,被視爲非活躍市場的相同或類似資產或負債的報價價格,對於資產或負債是可觀察的其他輸入(如匯率、融資條件、利率、收益曲線、波動性、預付速度、損失嚴重性、信用風險和違約率)或其他市場協作的輸入;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