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认证
我,Celeste b. Mastin,在富乐公司截至季度的10-Q表格的季度报告中,2024年8月31日 (该“报告”),特此证明:
(a) |
报告完全遵守了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款的要求(15 U.S.C. 7800万或78o(d)),以及 |
(b) |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富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
日期:2024年9月26日
/s/ Celeste b. Mast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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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leste b. Mastin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