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認證
我,Celeste b. Mastin,在富樂公司截至季度的10-Q表格的季度報告中,2024年8月31日 (該「報告」),特此證明:
(a) |
報告完全遵守了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款的要求(15 U.S.C. 7800萬或78o(d)),以及 |
(b) |
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富樂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
日期:2024年9月26日
/s/ Celeste b. Mast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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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leste b. Mastin 總裁兼首席執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