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31.2
认证
我, Theresa Carlise,证明:
1. 我已审阅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Safe Pro Group Inc.第10-Q表格的季度报告;
2. 根据我的知识,本报告不包含任何虚假陈述或遗漏必要材料,以使所述陈述不会因发布业务时的情况而变得误导,在覆盖本报告的时间内;
3. 根据我的知识,报告中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以及本报告中提供的时段内竭力反映了报告人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4.申报人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都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根据交易所法规13a-15(e)和15d.15(e)定义)以确保与申报人及其应用的合并附属机构有关的重要信息在该时间段内为期准备该报告的其他人所知;
(a)我们设计了这样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使这样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得以设计,以确保有关报告人,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在准备本报告的期间由其他实体内的其他人知晓,特别是在这个期间内;
(b) 故意省略;
(c)我们评估了报告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提出了我们关于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的结论,以便根据这样的评估,覆盖本报告的期末; 和
(d)我们在本报告中披露了报告人最近财政季度内发生的报告人内部控制变化(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为报告人的第四财政季度),该变化对报告人的内部控制产生了实质性影响,或者有合理的可能性影响报告人的内部控制;和
5.本公司的另一认证官员和我根据我们最新的内部控制评估,向公司的审计师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执行同等职能的人员)披露了:
(a)在内部控制过程的设计或操作中存在重大缺陷和实质性缺陷,这些缺陷合理地可能会对报告人的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和
(b)在报告人的内部控制过程中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报告人内部控制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员工的任何欺诈,无论是否重要。/s/ Frank I Igwealor
日期: 2024年9月26日 | Theresa Carlise |
Theresa Carlise | |
首席财务官,财务主管和助理秘书 (首席财务和会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