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
目前报告
根据证券交易法第13条或第15(d)条的规定
1934年的证券交易所法案
报告日期(最早报告事件的日期):
(注册人在公司章程中指定的正确名称)
(成立的州或其他地区)
(公司注册地)
(委员会 文件号码) |
(IRS雇主 识别号码) | |
(总部地址) | (邮政编码) |
注册人的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前名称或地址,如自上次报告以来有更改)
请勾选以下适当的框框,以表示表格提交旨在同时满足注册人根据以下任何条款的提交义务(请参见一般指示A.2.): 8-K 根据交易所法第14a-12条规定的征集材料(17 CFR 240.14a-12)
根据证券法第425条规定(17 CFR 230.425),书面通信 |
根据交易所法规14d-2(b)规定的预先启动通信 14a-12(b) 根据交易所法案(17 CFR 240.14a-12) |
交易开始前 根据规则进行的通信 14d-2(b) 根据交易所法案(17 CFR 240.14d-2(b)) |
交易开始前 根据规则进行的通信 13e-4(c) 根据交易所法案(17 CFR 240.13e-4(c)) |
每种类别的名称 |
交易 标的 |
每个交易所的名称 注册在哪里的 | ||
请勾选标记,以指示登记人是否符合1933年证券法规则405条(本章230.405条)中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 规则120亿2 (本章节第240.1.2亿2条) (§240.12b-2 本章节)
新兴成长型企业
如果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请勾选标记,表示登记人已选择不使用根据交易法第13(a)条提供的遵守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的延长过渡期。☐
项目 8.01 其他活动
2024 年 9 月 26 日,康卡斯特公司(「康卡斯特」)完成发行和出售其 2032 年到期 3.250% 债券(「2032 欧元债券」)的总本金额,其 2036 年到期 3.550% 债券的总本金额 900,000,000 欧元(「2036 欧元债券」以及 2032 欧元债券,「欧元债券」)和 750,000,000 英镑根据康卡斯特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发出的承保协议,其 2040 年到期 5.250% 债券(「英镑债券」及欧元债券一起「债券」)的总本金额担保人(如下所定义)及其中指定的承保人。该等债券是根据截至 2013 年 9 月 18 日期的一份签约(「基本契约」)发行,由康卡斯特、其中指明的担保人及纽约梅隆银行作为受托人(「受托人」)发行,并由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发出的第一份补充契约(「第一份补充契约」),以及其中指明的担保人以及受托人,以及由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发出的第二份补充契约(「第二次补充契约」)之进一步补充协议,其中提名的担保人和受托人,以及根据其发出的人员证明书。通讯有限责任公司及 NBC 环球媒体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人」)以无抵押和不支持的形式保证债券。
债券是根据康广播表格上的注册声明提供 S-3 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提交(「注册声明」),如在核保协议签订日期修订(条格。 第 333-266390 号) 包括其中包含的招股章程序、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23 日的相关初步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以及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发出的相关招股章程补充文件。
本票据的重要条款及细则载于 (i) 以本文作为附件 4.1 所提交的人员证明书格式,(ii) 在基本承诺内,并作为康 cast 表格上注册声明附件 4.3 S-3, 修订后,于 2013 年 9 月 18 日提交 (条例.否 333-191239), (iii) 在第一份补充承诺中,作为广播有效后修订表格注册声明第 2 号附件 4.4 S-3, 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提交 (条例.否 333-191239) 及 (iv) 在第二份补充契约中,该条文作为注册声明附件 4.4 提交,每份条文均以参考文献纳入。
项目 9.01 (d) 展品
展示 数字 |
描述 | |
4.1 | 列明备注条款的官员证书表格。 | |
5.1 | 教授伊丽莎白·威德曼的意见 | |
5.2 | 戴维斯·波尔克和沃德威尔 LLP 的意见。 | |
23.1 | 主任伊丽莎白·威德曼的同意。(载于附件 5.1) | |
23.2 | 戴维斯·波尔克与沃德威尔 LLP 的同意(载于附件 5.2) | |
104 | 封面互动式资料档案 (嵌入在内嵌 XBRL 文件中)。 |
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申报人已经依法授权在此由亲自签署本报告。
康卡斯特公司 | ||||||||
日期:2024年9月26日 | 作者: | /s/ 伊丽莎白·韦德曼 | ||||||
名字: | 伊丽莎白·韦德曼 | |||||||
职称: | 资深副总裁,首席副总裁 | |||||||
总法律顾问兼助理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