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 8-K

当前 报告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规定
证券交易所法案(1934年)
 
2024年9月26日
报告日期(最早报告事件日期)
 
慧与科技公司
(根据章程规定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特拉华州
001-37483
47-3298624
(所在州或其他司法管辖区)
(委员会文件号)
(设立或其它管辖地的州)
(美国国内国税局雇主
唯一识别号码)
     
1701 East Mossy Oaks Road,
Spring, 德克萨斯州
,(主要行政办公地址)
 
77389
(邮政编码)
 
(678) 259-9860
(注册人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如果8-k表格申报旨在同时满足注册人在以下任何一项条例下的申报义务,请在下方选择适当的选项框。:
 

根据证券法规定的425条规则的书面通信(17 CFR 230.425)
 

根据《交易法》第14a-12条规定(17 CFR 240.14a-12),进行征集材料
 

根据《交易法》第14d-2(b)条规定(17 CFR 240.14d-2(b)),进行交易前沟通
 

根据《交易法》第13e-4(c)条规定(17 CFR 240.13e-4(c)),进行交易前沟通
 
本2.02条款和附件99.1中含有的信息,除非在此类申报文件中通过具体引用注明,否则将不被视为根据《证券交易法》或修正件(以下简称“交易所法”的章程18条的目的出于递交该等申报文件或递交《证券法》或修正件的申报文件中的任何一份而被归入参考文件之列。

每一类的名称
交易标志
在其上注册的交易所的名称
普通股,每股面值0.01美元
慧与科技
NYSE
每股面值为0.01美元的7.625% C系列强制转换优先股
慧与科技
NYSE

请用复选标记表明公司是否符合《1933证券法规》第405条规定中定义的新兴成长公司或 《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亿.2规定的新兴成长公司。
 

新兴成长公司
 
如果是新兴成长公司,请用复选标记表明公司是否选择不使用根据《交易所法》第13(a)条提供的符合任何新的或修订的 财务会计准则的延期过渡期。
 


项目1.01          签订了一项重大的确定性协议。
 
2024年9月26日,Hewlett Packard Enterprise Company(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先前公布的经承销的公开发行(以下简称“债券发行”),包括(i)总面值12.5亿美元到期于2026年的4.450%债券(以下简称“2026年债券”),(ii)总面值12.5亿美元到期于2027年的4.400%债券(以下简称“2027年债券”),(iii)总面值17.5亿美元到期于2029年的4.550%债券(以下简称“2029年债券”),(iv)总面值12.5亿美元到期于2031年的4.850%债券(以下简称“2031年债券”),(v)总面值20亿美元到期于2034年的5.000%债券(以下简称“2034年债券”)以及(vi)总面值15亿美元到期于2054年的5.600%债券(以下简称“2054年债券”,与2026年债券、2027年债券、2029年债券、2031年债券和2034年债券合称为“系列债券”,整体上称为“债券”)。
 
这些债券已根据1933年修订版证券法案(“法案”)注册,根据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并于2023年12月22日自动生效的S-3表格(编号333-276221)注册声明(“延展注册声明”)。债券的条款在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根据法案第424(b)(2)条提交给SEC的招股说明书补充中进一步说明。
 
这些债券是根据2015年10月9日的《债券契约》(以下简称“基础债券契约”)发行的,该契约是公司和纽约梅隆银行信托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之间签署的,由(i)2024年9月26日关于2026年债券的第二十二补充契约,(ii)2024年9月26日关于2027年债券的第二十三补充契约,(iii)2024年9月26日关于2029年债券的第二十四补充契约,(iv)2024年9月26日关于2031年债券的第二十五补充契约,(v)2024年9月26日关于2034年债券的第二十六补充契约,以及(vi)2024年9月26日关于2054年债券的第二十七补充契约的相关补充契约(合称“补充契约”和与基础债券契约共同构成“债券契约”),每份补充契约是公司和受托人之间签署的。
 
每一系列票据均为公司的优先无抵押债务,与公司现有和未来的所有优先无抵押债务(包括公司未偿还的优先票据和根据其(a)2024年9月12日签署的循环信贷协议,公司,不时作为借款子公司的根据方,摩根大通银行,美国先期管理代理行和行政处理代理行,以及花旗银行,美国共同管理代理行,以及贷款人方,(b)364天延迟提款期限贷款协议,日期为2024年9月12日,公司,作为共同管理代理和行政处理代理的摩根大通,花旗银行,作为共同管理代理,和贷款人方,(c)为期三年的延迟提款期限的贷款协议,日期为2024年9月12日,公司,作为共同管理代理和行政处理代理的摩根大通,花旗银行,作为共同管理代理,和贷款人方,并最大额支付, 优先于公司将来明确优先付款的任何债务。
 
公司可选择在(i)2026年票据的到期日2026年9月25日之前的任何时候整体或部分赎回; (ii)2027年票据的整体或局部在2027年8月25日之前的任何时候赎回(2027年赎回日期); (iii) 2029年票据的整体或部分在2029年9月15日之前的任何时候赎回(2029年赎回日期); (iv) 2031年票据的整体或部分在2031年8月15日之前的任何时间赎回(2031年赎回日期); (v) 2034年票据的整体或部分在2034年7月15日之前的任何时间赎回(2034年赎回日期); (vi) 2054年票据的整体或部分在2054年4月15日之前的任何时间赎回(“ 2054年赎回日期”和2027年赎回日期,2029年赎回日期,2031年赎回日期和2034年赎回日期,统称“赎回日期”),根据债券中规定的计算方式计算赎回价格。在某个系列票据的适用赎回日期之后,公司可以在任何时间全额或部分赎回该系列票据中的票据, 并且以赎回价格赎回价格等于所赎回系列票据的本金金额加上截至赎回日但不包括赎回日的应计未付利息。此外,如果(i)公司对Juniper Networks,Inc.(“Juniper”)的待完成收购不会发生在2025年10月9日后5个工作日的任何情况或在该公司可能同意延长的任何后续日期的5个工作日后,送达购并委员会达成的专门收购计划协议日期为2024年1月9日,公司通知受托人其不会继续进行收购交易, 则公司被要求赎回(“特别强制赎回”),2029年票据,2031年票据,2034年票据和当时未偿还的2054年票据(统称“强制赎回票据”),赎回价格等于 强制赎回票据的总本金金额的101%,加上截至特别强制赎回日但不包括特别强制赎回日的应计未付利息。 2026年票据和2027年票据不受特别强制赎回的约束。
 
债券包括传统条款和契约,包括限制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承担担保债务的能力,以及限制公司合并、转为或并入其他公司,或将财产和资产作为整体转让、转移或出租给任何人的能力。
 
债券说明书中并非为完整内容,并且完全授权参考基础契约和补充契约的全部内容,分别列为附件4.1、4.2、4.3、4.4、4.5、4.6和4.7,并在此处通过参考纳入。
 
项目2.03。注册人的直接金融义务或资产负债表安排的义务的设立。
 
上述第一节中的信息已并入本条款2.03。
 
项目8.01 其他事件。
 
与债券相关的法律意见
 
华彻尔、利普顿、罗森和卡茨(Wachtell, Lipton, Rosen & Katz)的法律意见,与债券发行有关,作为附件5.1附在此处,并通过参考此处纳入。
 
2026年到期的6.102%债券回售
 
2024年9月26日,该公司选择赎回其尚未到期的6.102% 2026年截止日为2026年到期的所有4亿美元总本金金额的票据,CUSIP编号:42824C BM0(“6.102% 2026年票据”),赎回日期为2024年10月6日。“6.102% 2026年票据”将以相当于待赎回的6.102% 2026年票据本金金额的100%的赎回价格赎回,再加上截至赎回日期但不含赎回日期的应计未偿利息。因为赎回日期不是工作日(如6.102% 2026年票据管理抵押书中定义),该公司将在下一个接续的工作日支付赎回价格,具有与在赎回日期支付时同等的效力和效应,且将不会为自赎回日期后的期间计息。
 
公司已指示作为6.102% 2026年票据受托人的受托人向所有登记持有人发送关于2024年9月26日的6.102% 2026年票据的赎回通知。可以从受托人处获取有关6.102% 2026年票据赎回程序的赎回通知副本和额外信息。
 

项目9.01
财务报表和展示文件。
 
(d) 展品。
     
附件编号
 
描述
   
 
2015年10月9日起草的《慧与科技公司与纽约梅隆银行信托公司间的高级抵押书》,作为受托人(被引用为慧与科技公司2015年10月13日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形式8-k文件展示的附件4.1)。
   
 
二十二补充契据,于2024年9月26日,由HPE公司和纽约梅隆银行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之间达成,涉及慧与科技公司于2026年到期的4.450%票据。
   
 
二十三补充契据,于2024年9月26日,由HPE公司和纽约梅隆银行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之间达成,涉及慧与科技公司于2027年到期的4.400%票据。
   
 
二十四补充契据,于2024年9月26日,由HPE公司和纽约梅隆银行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之间达成,涉及慧与科技公司于2029年到期的4.550%票据。
   
 
二十五补充契据,于2024年9月26日,由HPE公司和纽约梅隆银行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之间达成,涉及慧与科技公司于2031年到期的4.850%票据。
   
 
二十六补充契据,于2024年9月26日,由HPE公司和纽约梅隆银行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之间达成,涉及慧与科技公司于2034年到期的5.000%票据。
   
 
二十七补充契据,于2024年9月26日,由HPE公司和纽约梅隆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之间达成,涉及慧与科技公司于2054年到期的5.600%票据。
   
 
2026年到期的4.450%票据形式(包含在此附件4.2中)。
   
 
2027年到期的4.400%票据形式(包含在此附件4.3中)。
   
 
2029年到期的4.550%票据形式(详见附件4.4)。
   
 
2031年到期的4.850%票据形式(详见附件4.5)。
   
 
2034年到期的5.000%票据形式(详见附件4.6)。
   
 
2054年到期的5.600%票据形式(详见附件4.7)。
   
 
Wachtell, Lipton, Rosen & Katz 的意见
   
 
Wachtell, Lipton, Rosen & Katz 的同意(详见附件5.1)。
   
104
 
封面交互数据文件(嵌入在Inline XBRL文档中)。

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申报人已授权本报告由下面签署的人代表其签署,特此授权。
 
 
慧与科技公司
 
 
 
 
 
 
通过:
/s/ David Antczak
 
 
姓名:
David Antczak
 
 
标题:
高級副總裁,總法律顧問和公司秘書
 

日期: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