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品10.3
貸款協議修正案
本修正案(”修正案”) 到該特定貸款協議 (”貸款協議”) 過時的 2024年1月14日 (這個”生效日期”), 由以色列有限責任公司ScisPARC Ltd.(”貸款人”),以及以色列有限責任公司AutoMax Motors Ltd. 公司(”借款人”),自生效之日起 2024 年 6 月 9 日 (這個”修正生效日期”).
除非另有定義,在此使用的大寫字母術語應具有貸款協議中賦予它們的含義。
出借人和借款人 同意修改貸款協議,如下所述,自修正生效日期起生效:
1. | 修改. |
1.1. | 應將第1A節添加到貸款協議中,並閱讀如下: |
貸款人應向借款人貸款 一筆金額爲一百萬美元(合10萬美元)的額外貸款(”額外金額”)。貸款人,在 其酌情權應根據修正案生效之日提供以美元或新以色列謝克爾爲單位的額外金額 以色列銀行最近在本文發佈日期之前公佈的美元/新謝克爾匯率,即時可用的電匯 資金存入銀行帳戶,借款人已書面提供了詳細資料。額外金額的任何部分均應承擔 自轉讓給借款人之日起的利息,年利率爲7%(如果交易最終完成,則爲每年9%) 未在還款日之前完成),按年複利,按一年 365 天和實際數目計算 過去的天數(”利息”,再加上本金和額外金額——”貸款 金額”)。借款人有權自行決定隨時預付全部或部分貸款金額,無需 保費或罰款。貸款金額的任何還款均應以美元支付。在本協議和修正案的整個期限內 因此,本協議下的貸款應從屬於借款人在特拉維夫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的b系列債券,優先級 償還借款人在正常業務過程中產生的任何其他未來債務,並與任何其他當前或未來債務同等份額 借款人的債務。
1.2. | 協議中對「貸款金額」的任何提及,應包括額外的貸款(如適用)。 |
1.3. | 借款協議第2節將完全替換爲以下內容: |
除非雙方書面同意,貸款金額應在以下較早的時間內支付:(i) 交易結束日,貸款金額應累積至當日且視爲對代價的一部分,並被借款人全額償還;或者(ii) 根據《合併協議》的規定,如果合併協議終止,那麼在終止日期的三個月週年日(以下簡稱“償還日期”).
2. | 其他. |
2.1 | 生效日期。本修正案將於修正生效日期起生效。 |
2.2 | 未作進一步修正。出借方和借款方各自承認並同意,除本文件中規定的變更外,貸款協議的條款保持不變且全面有效。 |
2.3 | 相關方該修正案可以通過掃描副本或原始簽名的方式簽署,每份副本均視爲原件,對實際簽署該副本的一方具有約束力,併合在一起構成同一份文件。 |
[頁面其餘部分故意留空]
據此證明各方已經致使本修正案在修正生效日期得以正式簽署和交付。
貸方: | 借款人:名人堂度假村娛樂公司 | |||
SciSparc有限公司。 | 車王汽車有限公司。 | |||
/s/ Tomer Levy | ||||
Automax Motors Ltd. | ||||
簽字人: | Tomer Levy | |||
它的: | 董事 | |||
/s/ Oz Adler | ||||
SciSparc有限公司。 | ||||
簽字人: | Oz Adler | |||
其: | 首席執行官 | |||
/s/ Itschak Shrem | ||||
SciSparc有限公司。 | ||||
簽字人: | Itschak Shrem | |||
其: | 總裁 |
[簽名頁-貸款協議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