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10.4
貸款協議修正案 第2號
本修正案(”修正案”) 經2024年6月9日修正案修訂的2024年1月14日的某些貸款協議(合稱”貸款協議”), 由以色列有限責任公司ScisPARC Ltd.(”貸款人”),以及以色列有限責任公司AutoMax Motors Ltd. 公司(”借款人”),自 2024 年 9 月 5 日起生效(”修正生效日期”).
除非另有定義,在此使用的大寫詞彙將具有貸款協議中賦予它們的含義。
出借人和借款人 同意按照以下規定修訂貸款協議,自修訂生效日起生效
1. | 修改: |
1.1. | 第10億部分應添加到貸款協議中,並閱讀如下: |
貸方應向借方提供額外的一百八十五萬美元(美元1,850,000)的額外貸款。附加金額在自行決定的情況下,貸方應根據以色列銀行最近發表的美元/以色列謝克爾匯率,於修正生效日期以美元或新以色列謝克爾通過電匯轉入銀行帳戶,該帳戶詳細信息已被借方書面提供。任何額外金額的部分應自轉入借方之日起計利息,年利率爲7%(如交易在還款日期前最終未完成,則年利率爲9%),按年複利計算,365天爲一年,實際發生的天數爲基礎(即“利息”和本金額和額外金額一起構成“貸款金額”。借方有權全額或部分提前償還貸款金額,無需額外費用或罰金。任何貸款金額的償還應以美元進行。借方同意並承諾額外金額僅用於本貸款協議中明確規定的目的。具體來說,額外金額旨在支持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江淮汽車”)在以色列進口和營銷車輛的持續活動。),包括江淮汽車製造的車輛訂單。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款項的任何部分用於任何其他目的,也不得允許他人這樣做。
1.2. | 協議中對「貸款金額」的任何參考均應包括適用的額外貸款。 |
1.3. | 抵押品: |
作爲對借款金額全額和準確還款的擔保,借款人應在Automax Leasing Ltd.的股份上爲貸款人創設首位固定抵押權(佔Automax Leasing Ltd.已發行和流通股本的全部(100%)股份,根據附有的固定抵押債券形式進行。Automax Leasing)基數爲全面攤薄基準上Automax Leasing Ltd.已發行和流通股本的全部(100%)股份,全部同附有的固定抵押債券一起。附件1 現有信貸協議第10.14條的規定已經納入本協議並適用於本協議。
借款人保證,與JAC Motors簽訂的擬議分銷協議,用於直接進口和在以色列市場銷售JAC Motors製造的車輛,將由Automax租賃執行。
2. | 其他. |
2.1. | 生效日期。本修正案應於修正生效日期生效。 |
2.2. | 未作進一步修正。出借人和借款人各自承認並同意,除非在此明確規定的變更外,貸款協議的條款保持不變且繼續有效。 |
2.3. | 相關方。本修訂案可以通過掃描副本或原始簽名的方式進行簽署,每份副本均視爲原件,並可對實際執行此類副本的當事方具有約束力,所有副本一起構成同一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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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證人 上文,各方特此致使本修正案於修正生效日期簽署並交付
貸方: | ||
/s/ Oz Adler | ||
SciSparc有限公司。 | ||
通過: | Oz Adler | |
它的: | 首席執行官 |
/s/ Itschak Shrem | ||
SciSparc有限公司。 | ||
通過: | Itschak Shrem | |
它的: | 總裁 |
借款人: | ||
/s/ Tomer Levy | ||
Automax Motors Ltd. | ||
通過: | Tomer Levy | |
它的: | 董事 |
/s/ Yaara Alfi | ||
Automax Motors Ltd. | ||
通過: | Yaara Alfi | |
它的: | 首席財務官 |
[簽署頁-貸款協議 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