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1展示文本
(专利购买协议签署页)
未经审计的中期摘要合并财务报表指数
2024年6月4日,Nano Dimension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人”)发布了一份新闻稿,题为“大使乔吉特·莫斯巴赫加盟Nano Dimension董事会”,现附上99.1展览,并成为本文档的一部分。 | 页 | |
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的未经审计的中期摘要综合资产负债表 | 综合收益简明暂时综合贡献表 | |
至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结束的未经审计的中期摘要综合损益表 | F-4 | |
至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结束的未经审计的中期摘要股东权益变动表 | F-5 – F-6 | |
至2023年6月30日结束的未经审计的中期摘要综合现金流量表 | F-7 – F-8 | |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析合并财务报表注释 | F-9 – F-58 |
F-1
房多多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股份和每股数据外)
截至 12月31日, | 截至6月30日, | |||||||||||||||
单张债券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注释2.7) | ||||||||||||||||
资产 | ||||||||||||||||
流动资产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 | |||||||||||||||
受限现金 | 3 | |||||||||||||||
短期投资 | 4 | |||||||||||||||
2,687,823 | 6 | |||||||||||||||
预付款及其他资产,净额 | 7 | |||||||||||||||
存货 | ||||||||||||||||
总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设备及软件净额 | 8 | |||||||||||||||
租赁资产 | 5 | |||||||||||||||
权益法投资,净额 | 10 | |||||||||||||||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 11 | |||||||||||||||
商誉净额 | 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总非流动资产 | ||||||||||||||||
总资产 | ||||||||||||||||
负债 | ||||||||||||||||
流动负债 | ||||||||||||||||
应付账款(包括未向公司追索的被合并的VIE的应付账款,人民币 | ||||||||||||||||
客户可退还款项(包括以RMB计,不可追索公司的关联可变利益实体的客户可退还款项 | 13 | |||||||||||||||
应付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包括无追索权的合并视同企业的应付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 14 | |||||||||||||||
所得税应付款项(包括人民币无需追索公司的合并VIE的所得税应付款项为 | ||||||||||||||||
租赁负债(包括经营租赁负债-符合无需追索的综合VIE的公司RMB | 5 | |||||||||||||||
流动负债合计 | ||||||||||||||||
非流动负债 | ||||||||||||||||
所得税应付款(包括综合VIE的公司RMB的所得税应付款 | ||||||||||||||||
租赁负债(包括无需归还给公司的合并VIE的经营租赁负债RMB | 5 | |||||||||||||||
所有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承诺和 contingencies | 22 |
附注是这些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F-2
房多多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 (续)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股份和每股数据外)
截至 12月31日, | 截至6月30日, | |||||||||||||||
单张债券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注意 2.7) | ||||||||||||||||
股东权益: | ||||||||||||||||
A类普通股(美元 | 17 | |||||||||||||||
B类普通股(美元 | 17 | |||||||||||||||
C类普通股(美元) | 17 | |||||||||||||||
额外实收资本 | ||||||||||||||||
累计其他综合损失 | ( | ) | ( | ) | ( | ) | ||||||||||
累积赤字 | ( | ) | ( | ) | ( | ) | ||||||||||
房多多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总额。 | ||||||||||||||||
非控股权益 | ( | ) | ( | ) | ( | ) | ||||||||||
股东权益合计 |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附注是这些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3
房多多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 综合损益及综合收益表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股份和每股数据外)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 ||||||||||||||||
单张债券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注意 2.7) | ||||||||||||||||
营业收入 | 19 | |||||||||||||||
营业收入成本 | ( | ) | ( | ) | ( | ) | ||||||||||
毛利润 | ||||||||||||||||
营业费用 | ||||||||||||||||
销售及推广费用 | ( | ) | ( | ) | ( | ) | ||||||||||
产品开发费用 | ( | ) | ( | ) | ( | ) | ||||||||||
一般及管理费用 | ( | ) | ( | ) | ( | ) | ||||||||||
营业费用总计 | ( | ) | ( | ) | ( | ) | ||||||||||
经营亏损 | ( | ) | ( | ) | ( | ) | ||||||||||
经营收益/亏损 | ||||||||||||||||
净利息/(支出)收入 | ( | ) | ||||||||||||||
外币兑换损益,净额 | ||||||||||||||||
短期投资的(损失)/收益 | ( | ) | ||||||||||||||
权益法投资减值损失 | 10 | ( | ) | |||||||||||||
股权法投资收益的份额,扣除所得税净额 | 10 |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11 | ( | ) | ( | ) | ( | ) | |||||||||
政府补助款 | ||||||||||||||||
其他收入,净额 | ||||||||||||||||
处置子公司亏损 | ( | ) | — | — | ||||||||||||
2017年3月27日 | ||||||||||||||||
税前收入 | ||||||||||||||||
所得税收益 | 15 | |||||||||||||||
净收入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净亏损 | ||||||||||||||||
归属房多多集团有限公司的净利润。 |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
净收入 | ||||||||||||||||
其他综合收益 | ||||||||||||||||
外币翻译调整 | ||||||||||||||||
净综合收益额,减税后 | ||||||||||||||||
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综合损失总额 | ||||||||||||||||
- 基本 | ||||||||||||||||
每股普通股净利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 ||||||||||||||||
20 | * | |||||||||||||||
Weighted average number of ordinary shares outstanding used in computing net income per share | ||||||||||||||||
20 |
* |
附注是这些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4
房多多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股东权益变动简表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股份和每股数据外)
A类普通股 股份 | 班级
b普通 股份 | C类普通股 股份 | 额外的 实收资本 资本 | 累积的 其他 综合收益 收入/(损失) | 累积的 (亏损) /收入 | 总费用 股东的 股东权益 可归属 归功于方太 网络 集团有限公司 | 非公司治理股份 控制权 利益 | 总共 股东的 股东权益 | ||||||||||||||||||||||||||||||||||||||||
股份 | 人民币 | 股份 | 人民币 | 股份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2023年1月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本期净利润/亏损 | — | — | — | ( | ) | |||||||||||||||||||||||||||||||||||||||||||
股份报酬 | ||||||||||||||||||||||||||||||||||||||||||||||||
非控股股东提供的资本贡献 | — | — | — | |||||||||||||||||||||||||||||||||||||||||||||
收购子公司的额外利益 | — | — | — | |||||||||||||||||||||||||||||||||||||||||||||
出售子公司 | — | — | — | |||||||||||||||||||||||||||||||||||||||||||||
发行普通股 | ||||||||||||||||||||||||||||||||||||||||||||||||
将B类普通股转换为A类普通股 | ( | ) | ||||||||||||||||||||||||||||||||||||||||||||||
发行可转换的期票 | — | — | — | |||||||||||||||||||||||||||||||||||||||||||||
转换可转换的期票 | ||||||||||||||||||||||||||||||||||||||||||||||||
外币翻译调整 | — | — | —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美元 (备注2.7) | ( | ) | ( | ) | ( | ) |
F-5
房多多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 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股份和每股数据外)
A类普通股 股份 | 班级
b普通 股份 | C类普通股 股份 | 额外的 实收资本 资本 | 累积的 其他 综合收益 收入/(损失) | 累积的 (亏损) /收入 | 总共 股东的 股东权益 归属于普通股的 分享给Fangdd 网络 集团有限公司 | 非公司治理股份 控制权 利益 | 总费用 股东的 股东权益 | ||||||||||||||||||||||||||||||||||||||||
股份 | 人民币 | 股份 | 人民币 | 股份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2024年1月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本期净利润/亏损 | — | — | — | ( | ) | |||||||||||||||||||||||||||||||||||||||||||
行使股票期权获得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 | * | — | — | |||||||||||||||||||||||||||||||||||||||||||||
股份报酬 | — | — | — | |||||||||||||||||||||||||||||||||||||||||||||
收购拥有非控股权益的子公司 | — | — | — | |||||||||||||||||||||||||||||||||||||||||||||
非控股股东的资本贡献 | — | — | — | |||||||||||||||||||||||||||||||||||||||||||||
外币翻译调整 | — | — | — |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美元 (注2.7) | ( | ) | ( | ) | ( | ) |
* |
附注是这些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6
房多多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摘要综合现金流量表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股份和每股数据外)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注意 2.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 | ||||||||||||
净收入 | ||||||||||||
调整净利润,以便在运营活动中使用净现金 | ||||||||||||
折旧和摊销 | ||||||||||||
摊销租赁权资产 | ||||||||||||
股份补偿费用 | ||||||||||||
短期投资的亏损/收益 | (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权益法投资减值损失 | ||||||||||||
使用权益法核算投资的利润份额,扣除所得税后净利润 | ( | ) | ||||||||||
坏账准备金 | ||||||||||||
资产和设备被冲销 | ||||||||||||
汇兑收益 | ( | ) | ( | ) | ( | ) | ||||||
2017年3月27日 | ( | ) | ( | ) | ||||||||
营运资产和负债的变化 | ||||||||||||
应收账款 | ||||||||||||
预付款及其他资产 |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应付账款 | ( | ) | ( | ) | ( | ) | ||||||
客户可退还的费用 | ||||||||||||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 | ( | ) | ( | ) | ( | ) | ||||||
租赁负债 | ( | ) | ( | ) | ( | ) | ||||||
应交所得税 | ( | ) | ( | ) | ( | ) | ||||||
经营活动使用的净现金流量 | ( | ) | ( |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
购买固定资产、设备和软件 | ( | ) | ( | ) | ( | ) | ||||||
权益法投资所得本金返还 | ||||||||||||
收到的现金来自业务组合,扣除收购的现金 | ||||||||||||
购买短期投资的现金 | ( | ) | ( | ) | ( | ) | ||||||
短期投资的处置所得 | ||||||||||||
投资活动提供的净现金流量 |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 ||||||||||||
非控股股东的出资 | ||||||||||||
普通股股票发行所得,扣除发行费用净额 | ||||||||||||
可转换可兑付票据发行筹资净额,扣除发行成本 | ||||||||||||
偿还短期银行借款 |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 ||||||||||||
汇率变动对现金、现金等价物及受限制资金的影响 | ||||||||||||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受限制现金净减少额 | ( | ) | ( | ) | ( | ) |
F-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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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续)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股份和每股数据外)
在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中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注释 2.7) | ||||||||||||
期初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 | ||||||||||||
期末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 | ||||||||||||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 | ||||||||||||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受限制的现金 | ||||||||||||
期末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 | ||||||||||||
现金流信息的补充披露 | ||||||||||||
已付利息 | ( | ) | ||||||||||
缴纳的所得税 | ( | ) | ( | ) | ( | ) | ||||||
非现金投资和融资活动的补充披露 | ||||||||||||
因获得使用权资产而产生的租赁负债 |
附注是这些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8
房多多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基本报表附注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股份和每股数据外)
1. | 组织和主要活动 |
方多多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9月19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作为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2011年修订版)(统一修订)的免税公司,具有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办事处位于开曼群岛Clifton House, 75 Fort Street,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该公司是一家投资控股公司。公司通过其合并附属公司、可变利益实体和可变利益实体的子公司(合称“集团”),主要从事向中国大陆的个人客户、房地产开发商和经纪人提供房地产信息服务的在线平台,还提供综合营销服务。
附属的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包括公司、其子公司、变量利益实体(“VIE”)和VIE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
(a) | 公司中国子公司之间的VIE安排 |
集团通过成立于2011年10月1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房多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房多多”)在中国大陆进行业务。深圳房多多持有房地产代理和在线业务所需的中国大陆经营许可证。深圳房多多的股权由个人合法持有,这些个人代表深圳房多多作为深圳房多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房多多信息”)的提名股权持有人。深圳房多多于2014年3月与其法定股东和房多多信息签署了一系列合同协议,包括业务经营协议、授权书、股权质押协议、独家选择权协议、运营维护服务协议和技术开发及应用服务协议(统称为“深圳房多多VIE协议”),并于2017年和2023年进行了修改,以反映股权质押协议向相关登记机构登记的情况,并在某些提名股权持有人将其名义股权持有权转让给其他提名股权持有人时进行了修改。
根据深圳房多多的VIE协议,通过房多多信息,集团能够有效控制,承担风险,享受深圳房多多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允许时以名义价格购买深圳房多多全部或部分股权。公司管理层认定深圳房多多是集团的合并VIE,并认为房多多信息是深圳房多多的主要受益方。因此,深圳房多多及其子公司的财务结果已包含在公司的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中。
深圳方直、指定股权持有人和方向信息签署的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F-9
房多多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基本报表注释(续)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股份和每股数据外)
1. | 组织和主要活动(续) |
(a) | 公司中国子公司之间的VIE安排 (续) |
● | 业务操作协议 |
房多多信息,深圳房多多及深圳房多多的股东已签订业务操作协议,根据该协议,深圳房多多及其股东不得在未经房多多信息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可能对深圳房多多资产、义务、权利或业务运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交易。
此外,深圳方滴的股东承诺,在未经方滴信息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a)出售、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深圳方滴的股权相关权益,(b)批准深圳方滴的任何合并或收购,(c)采取可能对深圳方滴资产、业务和负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行动,或出售、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或设立对深圳方滴的任何资产、业务或收入的债权,(d)要求深圳方滴宣布股息或进行其他分配,(e)修订深圳方滴公司章程,(f)增加、减少或以其他方式变更深圳方滴的注册资本。方滴信息可能随时要求深圳方滴将深圳方滴持有的所有知识产权转让给方滴信息或方滴信息指定的任何人。 深圳方滴以及其股东之一,包括段毅和曾曦,应就其根据本协议的义务共同和连带负责。 本协议的期限为十年,并已通过2023年11月20日日期的一份补充协议将期限延长至2033年11月19日。在期满之前,若方滴信息事先书面确认,期限可进一步延长。 深圳方滴在未经方滴信息书面确认或未经方滴信息书面确认即终止的情况下,无权转让此协议;而方滴信息可能随时通过书面通知单方面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并可通过提前30天书面通知提前终止本协议。
● | 授权书 |
深圳方大每位股东均已签发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书,委任方大信息董事曾熙先生为该股东的法定代理人,代表该股东行使全部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召集股东会的权利,对需要股东批准的方大深圳事项进行投票的权利,以及代表该股东处置其在方大深圳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利益的权利。上述授权受到曾熙先生继续担任方大信息董事以及方大信息书面同意的条件限制。如果曾熙先生停止担任方大信息董事,或者方大信息要求股东书面终止授权,授权委托书将立即终止,股东随后应指定方大信息指定的任何人作为其法定代理人行使全部股东权利。除上述情况外,授权委托书将持续有效直至业务经营协议终止,在其有效期间不得修改或终止,除非得到方大信息的同意。
● | 股权质押协议: 酷可国际、北京酷可音乐及其股东所签署的股权质押协议中,北京酷可音乐的股东已将其在北京酷可音乐中的全部股权质押,以保证北京酷可音乐及其股东根据独家咨询服务协议、独家知识产权许可协议、独家选择权协议和股东委托书条款中提供的义务、陈述、承诺和保证的履行。如果北京酷可音乐或其股东违约履行合作协议中的合同义务,酷可国际作为抵押人有权处置北京酷可音乐的股权,优先获得处置所得。北京酷可音乐及其股东还承诺,在酷可国际事先书面同意之前,北京酷可音乐的股东不得设立或允许任何质押股权的负担。自本招股说明书之日起,VIEs的股东已完成壹个股权质押的登记手续。 |
深圳方的每一位股东均已与方的信息和深圳方签订了股权质押协议,根据协议,股东们已将其在深圳方的所有股权质押给方的信息,以保证深圳方及其股东履行其在主合同下的义务,其中包括科技开发和应用服务协议、控件运维服务协议、业务运营协议和独家选择权协议。深圳方的每位股东同意,在股权质押协议期间,未经方的信息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处置质押的股权或设立或允许设定任何对质押股权的任何担保。股权质押协议有效直至深圳方及其股东履行主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股权质押协议的股权质押已登记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地方分支机构。
F-10
房多多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基本报表注释(续)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股份和每股数据外)
1. | 组织和主要活动(续) |
(a) | 公司中国子公司之间的VIE安排 (续) |
● | 独占选择权协议 |
方太信息、深圳方大以及深圳方大的每位股东已签署独家选择权协议,根据该协议,深圳方大的每位股东已不可撤销地授予方太信息一项独家选择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允许范围,选择性地购买或通过其指定人员购买深圳方大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深圳方大的全部或部分资产。购买价格应为名义价格,除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要求对股权或资产进行估值,或颁布其他对购买价格的限制,或以其他方式禁止以名义价格购买股权或资产。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禁止以名义价格购买股权或资产,则购买价格应等于该股东对股权的原始投资额或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要求对股权或资产进行估值或颁布其他对购买价格的限制,则购买价格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允许的最低价格。但是,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允许的最低价格超过股权的原始投资额或资产的账面价值,深圳方大的股东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支付的全部税费,在扣除所有税费后补偿方太信息超过的金额。深圳方大的股东承诺,除其他事项外,他们不得采取可能对深圳方大的资产、业务和负债产生重大影响的行动,也不得在未经方太信息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命或更换深圳方大的任何董事、监事和高级职员。这些协议的期限为十年,经补充协议延长至2033年11月19日。在期满前,方太信息的书面确认可以延长期限。
● | 运维服务协议 |
房多多信息与深圳房多多签订了运维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房多多信息拥有专属权利为深圳房多多提供运维服务和营销服务。未经房多多信息的书面同意,深圳房多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本协议所涵盖的服务。深圳房多多同意按年度支付服务费用,费用金额由房多多信息根据所提供服务产生的劳动成本、设施成本和营销费用等因素后确定。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协议将在房多多信息停止营业之前持续有效。
● | 技术开发和应用服务协议 |
Fangdd 信息与深圳房多多已就科技开发和应用服务达成协议,根据该协议,Fangdd 信息拥有独家提供科技开发和应用服务给深圳房多多的权利。未经Fangdd 信息书面同意,深圳房多多不得接受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涵盖在本协议范围内的科技开发和应用服务。深圳房多多同意按年向Fangdd 信息支付服务费,金额由Fangdd 信息根据考虑到的多个因素确定,如为提供服务所消耗的劳动和时间、所提供服务的类型和复杂性、提供服务的难度、所提供服务的商业价值以及相应服务的市场价格。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协议将持续有效,直至Fangdd 信息终止业务运营。
F-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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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基本报表注释(续)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股份和每股数据外)
1. | 组织和主要活动(续) |
(a) | 公司中国子公司之间的VIE安排 (续) |
关于深圳方多结构的风险
根据集团管理层的看法,合同安排导致方滴信息拥有指导对深圳方滴和深圳方滴子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的权力,包括任命关键管理人员,制定经营政策,施加财务控制,并自主转移利润或资产出自深圳方滴和深圳方滴子公司。方滴信息认为自己有权获得深圳方滴和深圳方滴子公司的所有益处和资产。由于深圳方滴和深圳方滴子公司成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无法追索方滴信息的一般信用以弥补深圳方滴和VIE子公司的债务,且方滴信息无需承担深圳方滴和VIE子公司的债务责任。
集团已确定,深圳 方滴VIE协议符合中国法律并具有法律可执行性。然而,中国法律体系中的不确定性 可能限制集团执行深圳方滴VIE协议的能力。
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发现这些合同安排不符合对互联网业务的外资限制,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为集团、VIE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法规,或者缺乏经营业务所需的许可证或执照,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MIIT”),负责监管互联网信息服务公司,将对此类违反行为拥有广泛的处理自由,包括:
● | 撤销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 |
● | 停止或限制业务的运营; |
● | 对通过非法操作获得的任何收入处以罚款或没收。 |
● | 对集团或中国子公司和关联公司可能无法满足的强制性条件或要求; |
● | 要求公司或中国子公司和关联公司重新组织相关的所有权结构或业务; |
● | 对收入征收限制; |
● | 禁止或限制利用本次发行的收益来资助VIE的业务和运营 |
● | 采取其他可能对业务有害的监管或执法行动。 |
对这些处罚的实施可能对业务、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产生重大而不利的影响。如果这些处罚中的任何一项导致无法指导对VIE的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和/或未能从VIE获得经济利益,集团可能无法按照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整合VIE及其子公司的财务结果。
集团没有变动利益而不是主要受益者的VIE。目前没有任何合同安排可能要求集团向深圳房多多提供额外的财务支持。
F-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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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基本报表注释(续)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股份和每股数据外)
1. | 组织和主要活动(续) |
(b) | 集团的VIE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摘要 |
截至 12月31日, | 截至 截至6月30日。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受限现金 | ||||||||
短期投资 | ||||||||
2,687,823 | ||||||||
应收关联方款项(注(i)) | ||||||||
预付款及其他流动资产 | ||||||||
存货 | ||||||||
总流动资产 | ||||||||
资产、设备及软件净额 | ||||||||
租赁资产 | ||||||||
权益法投资,净额 | ||||||||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总非流动资产 | ||||||||
总资产 | ||||||||
应付账款 | ||||||||
客户可退还的费用 | ||||||||
与关联方的长期借款的当前分期付款 (注(ii)) | ||||||||
相关方应付款项 (注(i)) | ||||||||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 | ||||||||
应交所得税 | ||||||||
租赁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
非流动负债 | ||||||||
应交所得税 | ||||||||
租赁负债 | ||||||||
从关联方取得的长期贷款,不包括当前的分期付款 (注(ii)) | ||||||||
所有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i) |
(ii) |
F-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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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基本报表注释(续)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股份和每股数据外)
1. | 组织和主要活动(续) |
(b) | 集团VIE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摘要(续) |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总收入 | ||||||||
净收入 | ||||||||
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 | ( | ) | ||||||
投资活动提供的净现金流量/(使用的现金流量) | ( | ) | ||||||
筹集资金净额 | ( | ) | ( | ) | ||||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受限制现金净减少额 | ( | ) | ( | ) | ||||
期初现金、现金等价物和受限制的现金余额 | ||||||||
期末现金、现金等价物及受限制现金余额: |
(c) | 销售承诺安排 |
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某些房地产销售合同,为集团在特定期限内拥有所选房产的独家销售权(“独家销售合同”),该期限通常为几个月。其中某些独家销售合同要求集团或(在三方协议的情况下(见下文))集团的权益法核算关联企业在独家销售期结束时购买任何未售出的房产单位(“销售承诺安排”)。根据销售承诺安排,房地产开发商要么直接与集团签订项目销售合同(“自担承诺安排”),要么与集团及其权益法核算关联企业签订三方协议(“非集团承诺安排”)。集团或在三方协议的情况下,其权益法核算关联企业必须在独家销售期开始前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初始定金。初始定金数额通常根据预先与房地产开发商协商的属性最低交易价格(“基准交易价格”)的百分比来确定,该价格是在独家销售期内在市场上出售给购房者的房产的最低价格。集团或其权益法核算关联企业支付的定金数额将在独家销售期内根据约定的时间表进行调整,以便在独家销售期结束时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任何未售出房产的基准交易价格的百分比。如果在独家销售期内所有房产都被售出,则任何未清的定金将立即退还给集团或其权益法核算关联企业。在所有这些安排下,集团负责按独家销售合同规定提供房产销售服务。
对于自承诺安排,集团根据项目销售合同的要求,需要预付定金并在独家销售期结束时以基础交易价格购买任何未售出的物业。集团要么用自有资金全额支付定金,要么通过与某些基金提供者(称为“自承诺协作协议”)签订单独的协作协议来部分或全部筹集所需的定金。基金提供者向集团提供所需的资金,并要求将资金用于特定的自承诺安排。根据自承诺协作协议,集团需要与基金提供者分享基础佣金收入的一部分(见注2.21)和任何销售激励收入(见注2.21),根据协定的利润分享安排。然而,集团不对其承诺或保证任何最低回报。此外,对于无论是集团还是基金提供者累积的奖励金额没有限制。在未经审计的中期业绩综合收益表中,按照自承诺协作协议与基金提供者分享的利润数额记录在“营业成本”中。由独立第三方或股权法投资者向集团提供的用于履行自承诺安排下定金要求的资金记录为“与协作协议下到期的第三方金额”或“与协作协议下到期的股权法投资者金额”。由集团用于向房地产开发商提前付款的定金,无论是全额使用自有资金还是将自有资金与基金提供者提供的资金结合,都记录为包含在“预付款项和其他资产净额”(见注7(b))中的“与房地产开发商的安全保证金”在未经审计的中期综合资产负债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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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股份和每股数据外)
1. | 组织和主要活动(续) |
(c) | 销售承诺安排(续) |
对于非集团承诺安排,集团的权益法投资公司有责任直接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所需定金, 并在排他销售期末按照基础交易价格购买未销售的房产。
支付给股权法下投资者或地产开发商的存入资金已记录在未经审计的中期摘要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涉及由资金提供方直接支付给物业开发商的存款支付或退款交易,因为集团并非对此类存款支付或未售出物业的购买承诺承担义务。集团将与非集团合作协议(“非集团合作协议”)订立,规定分享基础佣金收入和任何销售激励收入的依据,与非集团承诺安排下的股权法下投资者。集团不向其承诺或担保任何最低回报。此外,无论是集团还是这些股权法下投资者,所获得的奖励都没有限制。
根据2019年和2020年集团、权益法投资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商之间达成的某些非集团承诺安排,权益法投资公司(即资金提供方)有权在安排期限内随时通过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违约金退出安排。
尽管集团负责设计和执行整体销售计划,以及管理和指导其注册代理来促成房地产交易,股权法下的投资标的不仅提供财务资源,还通过与集团一起对特定房产的市场性和定价策略进行共同评估。ASC 808《协同安排》约定下的非集团协作安排,以由集团和股权法下的投资标的产生的成本和营业收入,分别在各自的合并利润表和综合收益/(亏损)中报告。从房地产开发商处获得的收入,针对与股权法下的投资标的同时签署的非集团协作协议出售合同,以毛额呈现,基础佣金收入和销售激励收入确认为“营业收入”,而与股权法下的投资标的共享的利润额记录在“营业成本”中,因集团在这些安排中被视为主体。
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六个月,该集团获得了人民币销售激励收入
集团在2024年6月30日前三个月和前六个月期间认定xx百万美元的营业收入(2023年:
销售激励 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收入。
集团相信其关键管理人员在相关房地产市场具有足够的知识和经验,并拥有适当的流程来指导项目的选择、条款的谈判和风险的持续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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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组织和主要活动(续) |
(c) | 销售承诺安排(续) |
在进入销售承诺安排之前,集团会评估指定的物业的市场可销性、基准交易价格的合理性和其他相关因素。集团会根据其研究活动的结果和其他因素(如代理资源的可用性)进行这种评估,并确定在独家销售期限内,所有在此类安排下的物业不会被全部销售的概率很低。集团认为开发商之所以进行这种销售承诺安排主要是出于流动性考虑,通过收取安排下的订金可以缩短现金回收期。此外,如果以超过基准交易价格的价格销售物业,这种销售承诺安排可能会为开发商提供更高的回报。因此,集团确定房地产开发商在独家销售期限结束时会要求集团或非集团承诺安排的权益法投资公司购买未售出的物业几乎是不可能的。管理层得出结论,这种评估得到了历史经验的支持,在极少数情况下,开发商同意将销售期限延长几个月,以便于某些物业在独家销售期限结束时仍未售出。
集团于2016年开始参与上述销售承诺安排。截至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止的六个月,集团未与地产发展商根据自我承诺安排签订任何物业销售合同。所有与销售承诺安排签订的新物业销售合同是通过非集团承诺安排中的三方协议与地产开发商和权益法投资者签订的,根据该协议,集团的权益法投资者而不是集团,被要求直接支付定金给地产开发商并有义务在独家销售期结束时购买未售出的物业单位。
集团在所有独家销售合同下的存款,包括自承诺安排下的存款,在未经审计的中期摘要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中,按地产发展商账户余额减少准备金的形式进行记录。 集团根据多种因素评估与地产发展商存款的收回性,包括合同条款、地产开发商进入上述安排的意图、在独家销售期间以及延长销售期间房产的市场可销售性的持续评估,如有的话、历史经验和开发商在独家销售期结束时的谈判结果,以及类似房产的市场价格。当认为存款的任何部分无法收回时,就会对存款计提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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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显著会计政策摘要 |
2.1 展示基础
本集团的未经审计的中期综合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国普遍公认会计准则(“U.S. GAAP”)编制的。
2.2 持续经营
附属的未经审计的中期摘要 合并财务报表是在假设集团将继续作为持续经营实体的基础上编制的,这意味着 在业务正常活动过程中,资产的实现和负债的清偿已得到考虑。资产的实现和负债 的清偿在业务正常活动过程中依赖于其他因素中,包括集团从业务活动中产生现金流 的能力,以及集团安排充分的融资安排的能力。
该集团经历了经营亏损累积。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集团累积赤字为人民币
本集团已准备了未来现金流预测,采取了股权融资行动,并管理层认为,本集团将至少在未经审计的中期摘要合并财务报表获得批准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拥有足够的无限制流动性。在管理层制定的假设中,预计本集团将继续通过减少人员和办公空间来减少运营支出。因此,管理层得出结论,按照持续经营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适当的。
集团已经采取积极措施,例如诉讼、严格开发商信用评级管理,来加快应收账款的收取速度,但是这些措施的影响可能会受到限制,特别是在开发商已经陷入严重财务困境的情况下。集团还打算获得额外的股本或债务融资安排,然而,这些资金的可获得性和数量并不确定。此外,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严格以及抵押贷款活动的收紧对房地产市场造成了负面影响,并加剧了开发商的信用风险。新房和二手房交易预计会长期面临宏观挑战,这可能会对集团筹集所需融资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附带的基本报表未包括任何调整,如果集团无法继续作为经营实体,可能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如果这些基本报表的经营实体基础不适用,就需要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报告费用以及使用的资产负债表分类进行调整。
2.3合并原则
综合基本报表 包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基本报表,其中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的开曼注册实体、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实体、香港注册实体和中国内地注册实体。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和余额在合并时已被予以消除。已收购或处置的附属公司的业绩从收购生效日期或处置生效日期开始,根据情况记录在合并利润表中。
子公司是指(i)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超过50%的表决权;或(ii)公司有权任命或解职董事会多数成员,或在董事会会议上投票表决多数票,或根据法规或股东/股权持有人间协议管理投资者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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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2.4 估计的使用
根据美国通用会计准则编制的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需要管理层进行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在资产负债表日的相关披露中包括待定资产和负债,以及合并财务报表和附注中报告的收入和费用。实际结果可能会与这些估计不同。重大会计估计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准备金、贷款和其他应收款、商誉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实现、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损失和股权激励。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有重大差异,因此这些差异可能对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
2.5 业务组合和非控股权益
公司根据会计准则 Codification (“ASC”) 805 “业务组合” 使用收购会计方法核算其业务组合。收购成本按照资产转让给卖家的收购日公允价值、公司承担的负债以及公司发行的权益工具的总和来衡量。直接归属于收购的交易成本在发生时予以费用化。获取的可识别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分别按照其收购日公允价值单独衡量,而非考虑任何非控制权益的程度。收购成本、非控制权益的公允价值和被收购企业以前持有的权益工具的收购日公允价值超过被收购公司可识别净资产的差额被记为商誉。如果收购成本低于子公司获得的净资产公允价值,差额直接确认在未经审计的中期汇总的经营成本和综合收入表中。在测量期内(从收购日起长达一年),集团可能对获取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进行调整,并相应抵消商誉。测量期结束后或最先确定获取的资产或负债价值的情况下,任何进一步的调整都记录在未经审计的中期汇总的经营成本和综合收入表中。
对于公司的非全资子公司,将确认非控股权益,以反映不直接或间接归属于公司的股权部分。在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收益表中,合并净利润包括非控制股东权益归属的净亏损(如适用)。
2.6 外币
集团的报告货币 是人民币(“RMB”)。公司和注册在开曼群岛、 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和香港(“HK”)的集团实体的功能货币是美元(“US$”)。集团的中国内地子公司、VIE和VIE的子公司的功能 货币是人民币。
以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计价的交易,按交易日期的汇率转换为功能货币。货币资产和负债以外币计价,以资产负债表日的适用汇率转换为功能货币。由此产生的汇兑差异记录为未经审计的中期简要合并损益表中的外币兑换收益。外币兑换差额总计为人民币收益
公司的基本报表及设于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香港的实体的基本报表均已从功能货币转换为人民币。资产和负债使用资产负债表日的适用汇率转换为人民币。除了本期收益/(亏损)外的权益账户使用适当的历史汇率转换为人民币。收入、费用、利润和损失使用相关期间的平均汇率转换为人民币。由此产生的外币换算调整金额被确认为未经审计的中期经审计的综合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的一部分,并且累计外币换算调整金额被确认为未经审计的中期经审计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中的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亏损)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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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2.7 方便翻译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未经审计的中期简化合并财务报表中,某些余额的人民币转换成美元仅为读者方便起见,并以1美元=人民币7.2672的汇率计算,代表了纽约市的午间电讯转账买入汇率,该汇率由纽约联邦储备银行于2024年6月28日为海关目的认证。不能保证人民币金额在2024年6月30日,或任何其他日期,按此汇率兑换、实现或结算为美元。根据美国通用会计准则,未要求提供美元便利换算,以及所有金额均为未经审计的未经审计的中期简化合并财务报表。
2.8 承诺和业务风险
在正常业务过程中,集团可能涉及损失准备事项,如涉及业务而产生的一系列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调查、股东诉讼和非所得税事项等。当有可能已经产生一项负债且损失金额可以合理估计时,会确认损失准备事项账面价值。如果潜在重大损失事项不具有概率性但是可能性相当大,或者具有概率性但无法估计,则披露有关潜在损失负债的性质,以及如果可以确定和重要的话,潜在损失范围的估计。
2.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代表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活期存款,无限制地可以提取或使用,原始到期日不超过三个月且可以迅速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
2.10 受限制的现金
受限现金代表如下:
(i) | 人民币的银行余额 |
(ii) | 截至2024年6月30日,人民币银行余额 |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将在资产负债表日期后一年内限制使用的现金存款分类为非流动资产。
2.11 开空期投资
短期投资包括投资于可以随时由集团赎回的某些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这些理财产品可以是没有抵押品且利率期货为变量或固定利率。集团根据这些银行公布的报价认购或赎回价格将短期投资按公允价值计量,在未实现的持有盈利或亏损,减去相关税收影响后,被排除在收益之外,并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的一个独立组成部分记录,直到实现。通过特定确认的方式确定短期投资的已实现盈亏,并在销售和赚取的短期投资盈利在未经审计的中期摘要综合收益表中记录为短期投资收益。2023年6月30日至2024年止,分别确认了人民币损失,以及人民币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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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2.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主要包括来自于房地产开发商的主营房地产业务款项和个人客户的次级房地产业务款项,在完成其服务后支付。应收账款已扣除坏账准备金(如有)。集团在评估其应收账款的收回能力时考虑了许多因素,例如逾期款项的时间、付款历史、信用状况和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如果有损失可能确定的,将在该期间记录坏账准备金。如果有强有力的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可能无法收回,则会做出具体的准备金。在所有追收手段用尽且无法恢复的情况下,将应收账款注销为准备金。集团没有任何脱离资产负债表信用风险。
2.13应收贷款净额
应收贷款代表集团发起或购买的贷款(详见7(a)号注解)。集团有意愿和能力在可预见的将来或直至到期或偿还之前持有这些贷款。应收贷款按未偿本金余额减去代表集团未收回金额的贷款准备金计提列示,反映了集团对不会收回的金额的最佳估计。应收贷款组合包括期限从30天到某个
贷款损失准备是根据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时的合理水平确定的,以吸收组合中固有的潜在损失。根据以整体评估为基础进行的评估,提供了拨备。所有贷款根据逾期率、规模和组合的其他风险特征等因素进行集体评估。
当管理层确定无法全额偿还此类贷款时,集团会注销应收贷款及相关拨备。做出这种决定的主要因素是从拖欠债务人处估计的可收回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人民币贷款应收款项
2.14财产、设备和软件净额
资产、设备和软件的账面价值为成本减去累计折旧、摊销和减值。资产、设备和软件以足以在预期使用年限内按直线法核销其成本减减值和残值(如有)的折旧和摊销率进行计提。租赁改良按租赁期限或预期使用年限(以较短者为准)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 | |
建筑 | ||
租赁改良 | ||
家具办公设备 | ||
汽车 | ||
软件 |
维修和保养支出按发生时支出,而延长资产和设备使用寿命的更新和改良成本作为与资产相关的增加资本。 资产的退役、销售和处置通过删除成本、累计折旧和减值来记录,任何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在未经审计的中期摘要综合收益表中得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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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2.15 商誉
商誉是指收购主体从被收购实体获得的可辨识有形和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超过购买代价,并承担的负债金额之间的差额。集团根据ASC 350-20(“ASC 350-20”)评估商誉的减值,该准则要求在至少每年的报告单位层面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在发生特定事件时更频繁地进行测试。
在2022年1月1日之前采用ASU 2017-04(“简化商誉减值测试”)之前,集团有权首先通过定性因素评估来确定是否需要根据ASC 350-20进行两步测试。如果集团相信以定性评估为基础,报告单位的公允价值小于其账面价值的可能性更高,则需要进行上述两步定量减值测试。否则,无需进行进一步的测试。在定性评估中,集团考虑行业和市场因素、报告单位的整体财务表现以及与运营相关的其他具体信息等主要因素。在进行两步定量减值测试时,第一步是根据普通股的报价市场价格或者利用收益法和市场法相结合的方法估算的报告单位的公允价值,将报告单位的账面价值与报告单位的公允价值进行比较。如果报告单位的公允价值大于报告单位的账面价值,则商誉未减值,集团无需进行进一步的测试。如果报告单位的账面价值超过报告单位的公允价值,则集团必须进行减值测试的第二步,以确定报告单位商誉的隐含公允价值。根据购买价格分配的方式,将报告单位的公允价值分配给其资产和负债,以确定商誉的隐含公允价值。如果商誉的账面价值大于其隐含公允价值,则超额部分作为减值损失确认。
2017年1月,FASB发布了财务会计准则更新No. 2017-04(“ASU 2017-04”),“无形资产 - 商誉及其他(主题350):简化商誉减值测试”。 ASU 2017-04取消了计算商誉隐含公允价值以衡量商誉减值损失的要求。相反,实体将根据报告单位的账面价值超过公允价值的差额记录减值损失。集团于2022年1月1日采纳了ASU 2017-04。
自2022年1月1日起,集团按照ASU 2017-04进行了定性和定量评估,结果是
在2024年6月30日结束的六个月中发生了诸如商誉减值之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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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2.16权益法投资
该集团对具有重大影响力但不拥有多数股权或控制权的股权法下投资进行核算,投资对象 要么是普通股,要么实质上使用股权法核算的普通股。投资者的利润和亏损在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收益表中予以确认。
本集团通过考虑因素以及所有相关和可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当前的经济和市场状况、公司的运营绩效(包括当前收入趋势)以及其他特定于集团的信息(如融资轮次),评估其股权法下的投资是否存在除临时性减值以外的减值情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未确认任何股权法下的投资减值损失。
2.17 开多期权投资
除了按权益法核算的或导致投资者合并的,没有明确可确定公允价值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减值后计量和记录,随后根据发行者相同或类似股权投资的可观察价格变动进行调整。 这些股权投资的购买期权,如果不是衍生品,则根据没有明确可确定公允价值的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人民币减值损失
2.18 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设备和软件以及无形资产在发生事件或情况改变显示资产账面价值可能无法完全收回或有用寿命短于集团最初估计时进行减值检查。当这些事件发生时,集团通过比较资产的账面价值和预期从使用资产及最终处置资产中产生的未折现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来评估金融资产减值。如果预期未来未折现现金流量的总和少于资产的账面价值,集团将根据资产账面价值超过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未确认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2.19增值税
集团的中国内地子公司需缴纳增值税(“VAT”)。交易和服务销售的收入通常按税率纳税,税率为
2.20 公平价值
Fair value represents the price that would be received from selling an asset or paid to transfer a liability in an orderly transaction between market participants at the measurement date. As such, fair value is a market-based measurement that should be determined based on assumptions that market participants would use in pricing an asset or a liability.
会计准则定义了公允价值,建立了衡量公允价值的框架,并扩展了关于公允价值计量的披露。会计准则建立了一个三级公允价值层次结构,并要求实体在测量公允价值时最大程度地利用可观察的输入,最小程度地使用不可观察的输入。一个金融工具在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分类是基于对公允价值计量具有重要性的最低输入级别。输入级别分为三个级别:
一级—反映活跃市场上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价格(未经调整)的可观察输入。
二级—包括市场上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其他输入。
三级—通过很少或没有市场活动支持的不可观察的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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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公平价值(续)
会计指南还描述了衡量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的三种主要方法:(1)市场法;(2)收入法和(3)成本法。 市场法使用市场交易产生的价格和其他相关信息,涉及相同或可比的资产或负债。收入法使用估值技术将未来金额转换为单一现值金额。测量基于当前市场对未来金额的预期价值。成本法基于当前所需对资产进行替换的金额。
集团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受限现金、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应收贷款、短期银行借款、应付账款、客户可退费、应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这些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接近其公允价值,因为这些工具的期限较短。
2.21 营业收入
根据ASC 606,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的收入,实体应当根据交付给客户的承诺的货物或服务的转移来确认收入,该确认的金额应当反映实体预计能够获得的对这些货物或服务的交换报酬。为了实现这一核心原则,实体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1)识别与客户签订的合同;(2)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3)确定交易价格;(4)分配合同中的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5)在实体满足履约义务时(或作为)确认收入。
营业收入按增值税净额记录。
佣金收入
通过由注册为集团平台成员的房地产经纪人提供的平台和服务,集团从一手房地产开发商销售交易和二手房地产买卖或租赁交易中获得佣金收入。集团为完成交易而提供的服务支付佣金费用给这些注册经纪人。房地产开发商和房屋所有者合称为房地产所有者。对于每一笔房产交易,集团与注册经纪人(“经纪人合同”)和产权所有者(“房产销售合同”)分别订立合同。由于注册经纪人参与为房地产所有者提供服务,集团根据ASC 606-10依据所有相关的事实和情况来确定在这些房地产交易中是作为主要方还是代理商。
出于以下原因,集团认定自己是主体:(1)财产销售合同和代理合同是由集团与房地产业主和注册代理分别独立协商和签订的,集团自行决定,房地产业主与注册代理之间没有合同关系;(2)集团与房地产业主协商确定房地产业主支付的总佣金费用。集团自行决定向注册代理支付的佣金费率,房地产业主没有参与其中;(3)根据财产销售合同,集团负责销售或出租房地产。特别是,集团负责进行销售和市场营销活动,以诱导潜在购房人员来到房地产的销售中心,并完成房地产开发商的房屋购买。根据财产销售合同,一旦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人员签署销售协议,集团就有权获得预先确定的佣金收入。集团的项目管理团队执行一系列活动,包括销售数据分析、项目销售策略的制定、资源配置、代理分配、销售和市场营销活动以及对整个销售过程的监控;(4)集团监督注册代理的服务,并向他们提供与购房人员交往和服务相关的指示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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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营业收入 (续)
佣金收入(续)
集团在购房人或租户签署购买或出租协议并支付所需首付款项后,才能确认销售一手房和二手房以及租赁交易的佣金收入。当二手房的房产所有权在房主和购房人之间完成转移时,才能确认二手房销售交易的佣金收入。
集团还与地产发展商达成某些安排,根据这些安排,潜在的购房者可以向集团支付固定金额,以换取从地产发展商购买指定房产时的折扣。购房者支付给集团的费用在购房者与地产发展商签署买卖合同之前是可全额退还的。在这些交易中,除了来自购房者的费用外,集团没有权利从地产发展商那里获得任何额外佣金。集团在购房者与地产发展商签署买卖合同时,根据购房者支付的费用确认佣金收入,即在集团的服务实际提供后。在确认收入之前,集团从购房者处预先收到的费用将被记录为“客户可退还费用”(见备注13)出现在未经审计的中期摘要合并资产负债表上。
对于主要物业交易,集团通常根据预先确定的物业交易价格(“基础交易价格”)在物业销售合同中规定的基础佣金率(“基础佣金”)赚取固定佣金。对于某些主要物业交易,集团获得地产发展商的独家销售权在有限的时间内销售物业并且需要预付一定数量的定金。并非所有独家销售合同都包含如附注1(c)中披露的销售承诺安排。根据那些包含销售承诺安排的独家销售合同,集团被允许以高于基础交易价格的价格在市场上销售物业。除了基础佣金外,集团有权获得额外收入(“销售激励收入”),该收入根据实际交易价格超过基础交易价格的超额部分以渐进率确定。和基础佣金收入一样,销售激励收入也在购房者签署销售和购买协议并付款预付款后确认为营业收入。
特许经营收入
集团与某些第三方房地产代理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这些公司位于集团尚未建立销售办事处的城市。根据这些特许经营协议,集团授予特许经营者使用集团品牌、访问集团平台上的房源等资源的权利,作为特许费。从2018年起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中,特许费将在一段时间内以约定的固定金额确定,并按合同期内的直线方式被集团确认。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集团未确认任何特许收入。
金融服务收入
集团向购房者、注册代理商和符合集团信贷评估要求的集团员工提供贷款金融服务。 贷款应收账款的金融服务收入采用有效利率法确认。
其他增值服务
其他增值服务按照服务提供期间直线分摊的形式确认收入,主要是通过为注册代理商提供一系列营销和商业技术产品和服务来赚取订阅费,并在指定时间内使用这些产品和服务以帮助他们发展和管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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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2.21 营业收入(续)
贷款协助服务
贷款便利服务在相关贷款协议签订并购房者提取相关贷款时被确认为营业收入。贷款便利服务主要包括协助购房者、注册代理以及其他市场参与者向金融机构借款以进行房地产交易。
停车位交易协助服务
停车位交易便利化服务在为上海连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连连”,之前为深圳金壹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壹运”))提供服务以促成地产代理的任命时确认为营业收入。集团的某些董事和管理层是上海连连的主要股东。集团的服务主要包括向上海连连提供支持和信息,以在集团平台上识别地产代理,并为上海连连的停车位交易引入代理。服务费应由地产代理支付,收入将在签订相关代理协议时确认。
这项服务收入已被确认为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六个月的收入。
2.22 营业收入成本
营收成本主要包括代理佣金、与资金提供方共享销售激励收入、促销和运营费用以及为物业交易和停车位交易便利化服务发生的工资和福利费用。
2.23销售和市场营销费用
销售和营销费用主要包括工资和广告费,主要由线上和线下广告组成,在收到服务时被支出。
2.24 产品开发费用
产品开发费用主要包括工资和福利费用,与新产品开发或现有产品升级相关的设备折旧以及集团产品活动的其他费用。集团按发生额录入产品开发费用。
2.25一般和行政费用
一般和行政费用主要包括为可疑账户提供的准备金、为企业功能人员工资和相关员工成本,以及集团的其他一般企业费用,如租金支出和用于这些企业功能的办公室和设备的折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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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股份和每股数据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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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政府拨款
政府拨款是地方政府机构为鼓励企业促进当地科技行业的经济发展而拨款的金额。集团获得的政府拨款是不可退还的,旨在提供即时激励并不会产生未来成本或义务,在集团未经审计的中期摘要综合收支表中确认为收入。
2.27 分享基础补偿
以期权形式授予员工和董事的基于股份的奖励受到服务和绩效控件的约束。 这些奖励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期被衡量,并根据分阶段授予的方法确认为补偿支出,扣除预计的弃权,如果并且在集团认为绩效条件可能会被实现的情况下。
对于已授予的奖励,集团在修改发生的期间确认额外的薪酬成本。对于尚未完全授予的奖励,集团在修改后的剩余需要服务期间内,将增量薪酬成本和原始奖励的未确认薪酬成本之和进行确认。
估计集团普通股的公允市场价值涉及到一些在市场中可能不可观测的重要假设,以及一系列复杂和主观的变量,包括预期股价波动率(通过可比公司的波动率来近似)、折现率、无风险利率以及对集团预期财务和运营结果、其独特的业务风险、普通股的流动性以及在授予时刻的经营历史和前景方面的主观判断。关于期权的股权补偿是使用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型来进行估计的。股权期权的公允价值的确定受集团普通股股价以及关于一系列复杂和主观变量的假设影响,包括预期股价波动率、无风险利率、行权倍数和预期股利收益率。这些奖励的公允价值是在独立估值公司准备的估值报告的协助下,使用管理层的估计和假设来确定的。
2.28 员工福利
公司的子公司,VIE 和 VIE 在中国的子公司参与了政府规定的多雇主确定性缴费计划,根据这项计划向员工提供养老、医疗、住房和其他福利待遇。 中国劳动法要求中国设立的实体按照规定的缴费比例,根据合格员工的月度基本工资向当地劳动局缴纳月度缴费。 集团没有进一步的承诺,除了其月度缴费。 员工福利责任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近,这是因为这些责任的短期性质。 员工社会保险福利作为费用计入《附带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损益表》的在报表期间的运营和综合收入中,金额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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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所得税
所得税根据资产和负债法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是由于现有资产和负债的财务报表帐面金额与其各自的税基以及营业亏损和税收抵免之间的差异所导致的未来税收后果而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衡量使用预计适用于在预计收回或结算这些暂时性差额的年度中的实施税率。税率变化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影响将在包括通过立法日期的期间内确认为收入。
根据可用证据,如果"很可能"无法实现资产,集团通过估值准备减少递延税款资产的账面价值。因此,根据"很可能"实现阈值,需要在每个报告期评估递延税款资产的估值准备。这项评估考虑了,其他事项中,目前和累积亏损的性质、频率和严重程度,未来盈利的预测,法定结转期限的持续时间,集团在营业亏损和税收抵免方面的经验,如果有的话,不会过期。
集团仅在所持收入税位可能性大于不的情况下才承认其影响。认可的收入税位以大于50%可能实现的最大金额来衡量。认可或衡量变化反映在裁决变化发生的期间。集团将与未识别税收利益相关的利息记录在所得税费用中,并将罚款记录在一般和管理费用中。
2.30 租赁
2022年1月1日,集团采纳了FASB ASC 842,“租赁”(“ASC 842”)标准,要求承租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租赁负债和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包括对集团目前分类为经营租赁的租赁。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最初是使用剩余租赁支付现值来衡量的。ASC 842采用了一种修改后追溯法,导致在2022年1月1日的保留收益的期初余额中没有累积效应调整。因此,2022年1月1日之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未经重述,并继续报告在FASB ASC 840,“租赁”(“ASC 840”)下,这不要求对经营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或租赁负债。根据ASC 842的规定,集团采用了以下实用性豁免:(1)不重新评估在2022年1月1日之前起始的已到期或非租赁合同中是否包含内含租赁,(2)不重新评估现有租赁的分类,(3)不判断现有租赁是否应根据ASC 842资本化初始直接成本,和(4)不分离租赁和非租赁元件。
集团审核所有相关合同,以判断合同在起初日期是否包含租赁条款。如果合同授予集团使用基础资产的控制权,换取对方的报酬,那么该合同包含租赁条款。如果集团判断某合同包含租赁条款,则在租赁起初日期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租赁负债和相应的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最初的计量方式是以将来租赁支付的现值计量租赁期限,使用的是租赁中暗含的利率,如果不容易确定,则使用集团的担保增量借款利率。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最初的计量方式是租赁负债的价值减去任何租赁激励和初始直接成本,再加上任何预付租金。
每项租赁义务均使用集团担保的增量借款利率进行衡量,该利率基于内部开发的利率曲线,利率采用类似于集团并具有类似期限的债务发行的利率。集团的租赁剩余期限为一至三年,其中一些包括在通知后终止租赁的期权。在确定用于计算资产使用权的租赁期限和租赁义务的期限时,集团在合理确信会行使此类期权时考虑这些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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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租赁(续)
集团的经营租赁中包含租赁元件和非租赁元件。非租赁元件是合同的独立要素,与获得基础资产的使用无关,例如共同区维护和其他管理成本。集团选择将租赁责任测量为单个租赁元件,合并租赁和非租赁元件。因此,集团在测量租赁责任时将与租赁和非租赁元件有关的固定付款和依赖于利率或指数的付款纳入其中。一些非租赁元件属于变量性质,不基于指数或利率,因此不纳入经营租赁资产或经营租赁责任的测量中。
租赁费用按照直线法在租赁期内确认,并包括在集团未经审计的中期未经审计的综合收益及利润表中的租赁和其他相关费用中。
所有板块的租赁一律列为经营租赁,主要包括企业办公室的房地产租赁。由于采纳,集团在2022年1月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上分别确认了约人民币
每股净利润为2.31美元
基本每股净利润的计算是通过将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考虑赎回价值的增加和优先股的视为股利,除以年内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流通股数,采用两类股法进行计算。根据两类股法,任何净利润将根据其参与权利在普通股和其他参与证券之间进行分配。当参与证券没有分担亏损的合同义务时,净亏损不分配给参与证券。
公司的优先股是参与证券,因为它们按照转换基础参与未分配收益。优先股没有资金或其他吸收集团损失的合同义务。因此,任何未分配的净利润按比例分配给普通股和优先股;而任何未分配的净亏损只分配给普通股。
摊薄后每股净利润是通过将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如有的话,根据首选股息增值与分配调整的净利润)除以权重平均期间内普通股和具有摊销性普通股等价物的权重平均股数计算得出的。普通等价物股份包括根据换股首选股和可转换贷款使用如转换法,以及按照库藏股方式计算的受限普通股或未行使股票期权时可发行的普通股。普通等价物股份是根据安全持有人的立场,以最有利的换股比率或行使价格计算的。当包括这些股份会产生反稀释效应时,普通等价物股份不列入摊薄每股收益计算的分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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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分部报告
集团的首席运营决策maker已确定为首席执行官,在决定分配资源和评估集团绩效时,查阅综合结果。为了内部报告和管理操作回顾的目的,集团的首席执行官和管理人员不按服务线对集团的业务进行分割。所有服务类别视为
2.33法定储备金
该集团的子公司、以及在中国大陆设立的VIE的子公司,需根据要求向某些不可分配储备基金拨款。
根据适用于在中国大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集团的子公司注册为外商独资企业
必须根据中国通用会计准则(“中国GAAP”)确定的税后利润进行拨款,用于不可分配储备基金,包括一般储备基金、企业扩张基金以及员工奖金和
福利基金。对一般储备基金的拨款必须至少为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集团的VIE及VIE的子公司注册为中国境内公司,必须按照中国通用会计准则确定的税后利润,在中国可供分配利润中提取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等不可分配的储备基金。应拨入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比例必须为
一般储备基金、企业扩张基金、法定盈余基金和自由盈余基金受限制使用。 它们只能用于抵消损失或增加各自实体的注册资本。 员工奖金和福利基金属于负债性质,并受限制用于向员工支付特别奖金以及用于员工的集体福利。 这些储备资金均不得通过现金分红、贷款或预付款形式转入集团,也不得除清算外进行分配。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的六个月,
集团的外商独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子公司分别向一般储备基金拨款, 集团的VIE及VIE的子公司分别未向法定盈余基金拨款。 这些公司已向自由基金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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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最近的会计准则
2023年3月,FASB发布了ASU No. 2023-01,“租赁(Topic 842):共同控制安排”,修订了适用于共同控制下相关方之间的某些ASC 842条款。此外,ASU修订了所有实体共同控制安排中租赁改良的会计处理。ASU 2023-01自2023年12月15日后开始的财政年度生效,包括在这些财政年度内的中期期间。允许在相关财政年度起始时的任何年度或中期期间提前采纳。公司将于2024年1月1日采纳ASU 2023-01。公司预计采纳此ASU的影响对其合并财务报表没有实质性影响。
2023年11月,FASB发布了ASU 2023-07,即分部报告(主题280):报告性分部披露的改进,旨在通过增强对重大费用的披露要求来改进可报告分部的披露,要求公开实体披露经常提供给首席运营决策者(CODM)并包含在分部损益内的重大分部费用。要求公开实体按照报告的分部和其组成的说明,在年度和中期基础披露其他分部项目的金额。其他分部项目类别是指分部收入减去披露的重大费用与每个报告的分部损益指标之间的差额。修订条款适用于公司截至2024年1月1日开始的年度期间和2025年1月1日开始的中期期间,允许提前采纳,并将以回溯方式应用于合并财务报表中呈现的所有前期。公司目前正在评估采纳该标准的影响,以确定其对公司披露的影响。
2023年12月,FASB发布了ASU 2023-09《利润税(第740号课题):改进利润税披露》,其中包括进一步增强利润税披露的修订,主要通过利润再分类类别和按司法管辖区支付的所得税的标准化和分解。修订案自2025年1月1日起适用于公司的年度,允许提前采纳,并应根据需要进行远景或回顾性应用。公司目前正在评估采纳此标准的影响,以判断对公司披露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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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专注和风险 |
客户集中
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六个月,没有任何客户的营业收入占整个集团总收入的10%以上。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集团调整了新的房地产业务规模,并采取措施停止与信用风险高的开发商的业务合作,以避免因房地产交易市场持续低迷而导致进一步损失,导致两家信用良好开发商的收入在整个集团总收入中所占比例显著增加,因为超过了
信用风险的集中
资产可能使集团面临重大信用风险的主要集中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限制性现金、短期投资、应收账款、贷款应收款和包括在预付款及其他流动资产中的地产发展商的安防-半导体存款。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几乎所有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受限现金和短期投资均由中国和香港的知名金融机构持有,管理层认为根据公开信息这些金融机构信用质量高且财务状况稳健。
应收账款通常是无抵押的,并主要来自地产开发商获取的营业收入。存入资金与地产开发商也是无抵押的,是提前支付给地产开发商以获得独家销售权的保证金,在独家销售合同下没有销售承诺安排(见注1(c))。地产地产发展商应收账款和存入资金的风险由集团对其客户进行的信用评估以及对未清余额的持续监控管理。
该集团面临贷款应收的违约风险。该集团根据其信用质量和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内部评级。该集团每季度基于个别或集体的基础评估与贷款应收相关的信用损失准备。
现金集中
截至 12月31日, | 截至 截至6月30日。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以人民币计价的银行存款: | ||||||||
中国金融机构 | ||||||||
具有港元银行存款的香港银行 | ||||||||
在香港的金融机构 | ||||||||
具有美元银行存款的香港银行 | ||||||||
在香港的金融机构 | ||||||||
在中国金融机构 | ||||||||
总费用 |
银行在中国大陆的存款由政府机构保险,最高可达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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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集中度和风险 (续) |
货币风险
集团的运营交易和资产负债主要以人民币计价,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成外币。人民币的价值受中央政府政策和国际经济、政治发展的影响,进而影响在外汇市场的人民币供求。在中国,法律要求的某些外汇交易必须由经授权的金融机构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汇率进行交易。集团汇款至中国的外币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中国外汇监管机构进行处理,并需提供一定的支持文件以执行汇款。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投资是通过持有不同到期日的固定利率工具进行投资。因此,由于持有不同到期日的投资及与客户的某些收入合同中的重要资金组件,该公司面临利率风险。投资组合的公允价值以及从投资组合中获得的投资收入将随着市场利率的变化而波动。该公司还在与客户的某些收入合同中有重要的融资组件,因此会由于按照固定利率贴现未来的客户支付而面临利率风险。该公司还发行了具有固定利率的票据,如备注5所述。因此,该公司由于票据而面临利率风险。该公司目前不使用利率衍生工具。
该集团的短期银行借款 以固定利率计息。如果集团到期时需要续借这些贷款,并且相关 银行只同意提供变量利率作为续借条件,那么集团可能会面临利率风险。
4. | 公允价值衡量 |
2023年12月31日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期末余额 | |||||||||||||
输入 | 输入 | 输入 | 公正价值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资产 | ||||||||||||||||
短期投资 | ||||||||||||||||
-财富管理产品 | ||||||||||||||||
总资产 |
2024年6月30日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期末余额 | |||||||||||||
输入 | 输入 | 输入 | 公正价值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资产 | ||||||||||||||||
短期投资 | ||||||||||||||||
私人财富管理产品 | ||||||||||||||||
总资产 |
集团看重其在财富管理产品中的投资,使用特定银行发布的认购或赎回价格进行评估,并相应地,集团将使用这些输入的估值技术归类为二级。截至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人民币损失
集团的短期投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接近年度/期末日期获得,可以立即兑现或在短期内到期
各级别之间没有转移 1级别、2级别和3级别分类之间没有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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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股份和每股数据外)
5. | 租赁 |
截至 12月31日, | 截至 截至6月30日。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租赁资产 | ||||||||
租赁负债 |
截至 12月31日, | 截至 截至6月30日。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营业租赁成本 | ||||||||
短期租赁成本 | ||||||||
总费用 |
截至 12月31日, | 截至 截至6月30日。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2024 (remining) | ||||||||
2025 | ||||||||
2026 | ||||||||
总不打折的营业租赁支付 | ||||||||
减:隐含利息 | ( | ) | ( | ) | ||||
营业租赁负债现值 |
截至2024年6月30日,这些租约的加权平均剩余租期约为
6. | 2,687,823 |
截至 12月31日, | 截至 截至6月30日。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地产开发商应收款项 | ||||||||
个人客户应收款项 | ||||||||
减:坏账准备 | ( | ) | ( | ) | ||||
2,687,823 |
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未提供任何应收账款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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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股份和每股数据外)
6. | 应收账款净额(续) |
截至 12月31日, | 截至 截至6月30日。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年/期初余额 | ||||||||
年度/期间预订 | ||||||||
本年/期应收账款核销 | ( | ) | ( | ) | ||||
年/期末余额 |
对于存疑账户的准备金提供已包含在一般和行政费用中。
7. | 预付款及其他资产,净额 |
截至 12月31日, | 截至 截至6月30日。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应收贷款净额 (备注 (a)) | ||||||||
与地产发展商的安防-半导体存款净额 (注(b)) | ||||||||
租金及其他存款净额 (注(c)) | ||||||||
其他应收款 (注(d)) | ||||||||
预付款及其他资产,净额 | ||||||||
流动部分 | ||||||||
预付款总额和其他资产净额 |
(a)
截至 12月31日, | 截至 截至6月30日。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担保贷款 | ||||||||
无抵押贷款 | ||||||||
减少:呆账准备 | ( | ) | ( | ) | ||||
应收贷款净额 | ||||||||
流动部分 | ||||||||
总贷款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应收贷款主要是向购房者、房主、注册代理人和集团员工发放的个人贷款。这些贷款的原始期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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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预付款和其他资产净额(续) |
(a) 应收贷款净额(续)
2017 年 12 月 25 日,该集团进入
变成
截至 12月31日, | 截至 截至6月30日。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年/期初余额 | ||||||||
年/期度拨备 | ||||||||
本年/本期已核销应收账款 | ( | ) | ( | ) | ||||
年/期末余额 |
贷款损失准备金保持在被视为足以应付可以合理预期的损失的水平上。管理层定期评估准备金的充足性。准备金基于集团的贷款损失历史、组合中已知和固有风险、可能影响借款人偿还能力的不利情况、贷款组合构成、当前经济状况和其他相关因素。准备金是按照组合层面计算的,因为贷款组合通常由较小余额的同质化贷款组成,被集体评估是否存在减值。在估计贷款组合的准备金时,集团还考虑定性因素,如当前经济状况和/或特定行业和地理区域的事件,包括失业水平、房地产价值趋势、同行比较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如监管指导。
截至 12月31日, | 截至 截至6月30日。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1-29天逾期 | ||||||||
超过30天逾期 | ||||||||
过去总欠款 | ||||||||
总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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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预付款项及其他资产净额(续) |
(b)
截至 12月31日, | 截至 6月30日,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安防-半导体在独家销售合同下与地产发展商的安全存款 | ||||||||
- 没有销售承诺安排 | ||||||||
减: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 | ) | ( | ) | ||||
与房地产开发商的安全押金净额 |
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的年度内,针对独家销售合同下没有销售承诺安排的存款,考虑其无法收回,提取了有关存疑账款的准备金。
截至 12月31日, | 截至 截至6月30日。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年/期初余额 | ||||||||
本年/本期准备金 | ||||||||
年/期末余额 |
(c)
截至 12月31日, | 截至 截至6月30日。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减: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 | ) | ( | ) | ||||
租金和其他押金净额 |
对不良账款的适当津贴
人民币
截至 12月31日, | 截至 截至6月30日。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年/期初余额 | ||||||||
当年/期间坏账准备 | ( | ) | ||||||
年/期末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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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预付款和其他资产净额(续) |
(d)
截至 12月31日, | 截至 截至6月30日。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年/期初余额 | ||||||||
年/期度拨备 | ||||||||
本年/本期已核销应收账款 | ( | ) | ( | ) | ||||
年/期末余额 |
8. | 资产、设备及软件净额 |
截至 12月31日, | 截至 截至6月30日。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建筑 | ||||||||
租赁改良 | ||||||||
家具 | ||||||||
汽车 | ||||||||
软件 | ||||||||
全部资产、设备和软件 | ||||||||
减:累计折旧及摊销 | ( | ) | ( | ) | ||||
全部资产、设备和软件,净值 |
折旧和摊销费用
为人民币
9. | 商誉净额 |
数量 | ||||
人民币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
减值损失 | ( | ) | ||
2023年12月31日的余额 | ||||
加法 | ||||
2024年6月30日的余额 |
2022年3月,集团收购了一家
2024年3月,集团收购了一家
2024年4月,该集团收购了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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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权益法投资,净额 |
数量 | ||||
人民币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
结果分享 | ||||
资本回报 | ( | ) | ||
减值损失 | ( | )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 |
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年度 和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内,集团进行了某些股权法投资。集团对这些被投资方没有控股金融 利益,但具有能力对其财务和经营政策行使重大影响。
关于注1(c)描述的销售承诺安排,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于某些有限合伙企业。集团已确定,考虑到这些有限合伙企业的设计,它们被视为非合并的VIE,并且集团不被视为主要受益人,再次以下文详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年末和2024年6月30日半年结束时,有限合伙企业或者通过投资进行了地产发展商的销售承诺安排,作为基金提供者,有关详情已在注释1(c)中披露。根据这些安排,在独家销售期开始前,需要向地产发展商支付初始存入资金。这些有限合伙企业旨在使投资者(包括本集团)根据初始存款要求进行各自的初始股本支付。根据考虑预测销售计划和独家销售期间物业销售实际进展的资金安排表,投资者承诺按照资金安排表提供额外资金资助,以几个阶段进行资金支付。
集团已确定这些有限合伙企业的风险承担的总权益投资仅限于这些有限合伙企业注入的资本,并不包括合伙人承诺提供额外权益资金,因为资金承诺在有限合伙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没有列为权益。合伙人的资本投资是这些有限合伙企业的唯一资金来源。此外,成立时已缴付资本的金额仅限于项目初始阶段的资金需求。集团已确定这些有限合伙企业是可变利益实体(VIEs),因为它们承担的总权益投资风险被认为不足以使有限合伙企业在没有额外的次级财务支持的情况下融资其业务活动。
为判断集团是否是这些有限合伙企业的主要受益方,集团已评估其是否具有(i)指导最重要地影响这些合伙企业经济绩效的活动的权力;以及(ii)是否有责任吸收这些有限合伙企业可能会对这些实体产生重大影响的损失,或者享有收益的权利。
本集团确定对有限合伙企业经济绩效产生最显著影响的活动包括:(i)选择房地产项目,(ii)协商销售承诺安排的条款,(iii)监控房地产销售进展以及(iv)根据注1(c)中描述的非集团承诺安排对未售出物业的处理,如有必要,在有限合伙企业被要求从房地产开发商购买的销售期结束时。
F-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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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股份和每股数据外)
10. | 股权法下投资净额(续) |
根据集团认为最重要的这些活动,集团评估了谁有权指导这些活动的能力,首先从评估相关方在这些有限合伙企业的所有权和治理结构中的参与者开始。在这方面,每个有限合伙企业均由集团无关联的投资者发起。赞助投资者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投资一般以有限合伙权益和普通合伙权益形式出现,这些合伙权益由赞助投资者控制的两个或更多子公司持有。根据有限合伙协议,普通合伙人可以就有限合伙企业做出重要管理决策。此外,集团没有任何赶走权或单方面行使任何实质性参与权的能力。因此,集团已确定对最重要地影响经济绩效的活动具有指导权的是普通合伙人和其他全部由赞助投资者共同控制的有限合伙企业。
集团的责任是吸收 或者享有来自有限合伙企业的收益的权利仅限于其承诺的资本投资或其根据其对资本贡献比例而得到的有限合伙企业利润分享权益。
根据上述分析,由于集团无权指导最显著影响其经济绩效的有限合伙公司的活动,集团已经得出结论,集团不是与销售承诺安排相关建立的有限合伙公司的主要受益方。 集团确定对这些有限合伙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力,因此按股权法核算其投资。
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认为,其对有限合伙企业损失的最大风险是未来期间可能记录的最大损失,这是由于其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和其他变量利益,无论实际发生损失的概率如何。截至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集团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最大风险敞口如下所示,这代表了有限合伙企业投资账面价值和各自合伙协议规定的额外资本承诺最大金额的总额。集团没有任何义务或承诺为有限合伙企业提供任何担保、贷款或其他财务支持。
已汇总的 携带 金额 (之前 减值 损失) 有限 合作关系 | 最大
股票数
提供
出售目的
根据具体情况
下述类别的需要
布朗石材资本有限公司(“布朗石材”)
833,447
3,051,336
尼玛蒙塔泽里是售出股东的所有者,对股份享有唯一的投票和投资权。售出股东的地址是 9663 Santa Monica Blvd.,No 1091,Beverly Hills,CA 90210。
由于转换债券和认股权证中4.99%的有益权限制,在2024年8月19日所述的16702345股普通股的情况下,布朗石材所占有的被视为有益权的普通股数量。
包括(i) 761,689家庭股份;(ii) 509,498股可行权的头等票据;和(iii) 高达共1,780,149股普通股,包括二等股份和/或二等认股权证行使的股份。
由于售出股东可能被视为《证券法》意义下的“承销商”,因此他们将受到《证券法》的招股书交付要求的限制,包括规则172的要求。此外,本招股书所涵盖的任何符合《证券法》144规定的证券都可以根据《证券法》144规定而不是根据本招股书进行出售。售出股东告诉我们,没有承销商或协调经纪人与其控股未上市的证券有关。 数量 额外的 资本 承诺 (备注22) | 最大
股票数
提供
出售目的
根据具体情况
下述类别的需要
布朗石材资本有限公司(“布朗石材”)
833,447
3,051,336
尼玛蒙塔泽里是售出股东的所有者,对股份享有唯一的投票和投资权。售出股东的地址是 9663 Santa Monica Blvd.,No 1091,Beverly Hills,CA 90210。
由于转换债券和认股权证中4.99%的有益权限制,在2024年8月19日所述的16702345股普通股的情况下,布朗石材所占有的被视为有益权的普通股数量。
包括(i) 761,689家庭股份;(ii) 509,498股可行权的头等票据;和(iii) 高达共1,780,149股普通股,包括二等股份和/或二等认股权证行使的股份。
由于售出股东可能被视为《证券法》意义下的“承销商”,因此他们将受到《证券法》的招股书交付要求的限制,包括规则172的要求。此外,本招股书所涵盖的任何符合《证券法》144规定的证券都可以根据《证券法》144规定而不是根据本招股书进行出售。售出股东告诉我们,没有承销商或协调经纪人与其控股未上市的证券有关。 风险敞口 亏损额 有限 合伙企业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 |
减值损失
考虑到当前的房地产市场情况和有限合伙企业的运营绩效,集团确认了其他非暂时性减值损失人民币
在2024年6月30日结束的六个月内未确认任何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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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股份和每股数据外)
10. | 股权法下投资,净额(续) |
以下的股权法下投资方
或者是为了销售承诺安排作为基金提供者或其他交易而参与或者被集团投资,
相关细节详见注释1(c)。
截至 12月31日 | 截至 截至6月30日。 | |||||||
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 | 2023 | 2024 | ||||||
格飞橙云 | % | % | ||||||
宁波梅山九谌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九谌”) | % | % | ||||||
西藏世冠业务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世冠”) | * | |||||||
九川 | % | % | ||||||
宁波梅山德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德诚”) | * | |||||||
义乌龙舒天业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龙舒天业”) | % | % | ||||||
义乌龙舒千里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龙舒千里”) | * | |||||||
久振 | * | |||||||
宁波梅山云德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云德”) | % | % | ||||||
宁波梅山德炎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德炎”) | % | % | ||||||
宁波梅山德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德通”) | % | % | ||||||
宁波梅山德荣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德荣”) | % | % | ||||||
九十 | % | % | ||||||
宁波梅山启星管理有限合伙企业(“启星”) | % | % | ||||||
上海若坤管理有限合伙企业(“若坤”) | * | |||||||
杭州红耕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红耕”) | * | |||||||
佳信达 | % | % | ||||||
上海方金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方金”) | * | |||||||
宁波梅山木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木聚”) | * | |||||||
其他股权法下投资的公司名称 | ||||||||
深圳晨姬朝朝科技有限公司(“晨姬朝朝”) | ** | |||||||
上海庭豪筑空间设计有限公司(“庭豪筑空间”)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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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股份和每股数据外)
10. | 股权法下投资净额(续)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结果 12月31日, | 截至5月2日六个月内 截至6月30日。 | |||||||||||||||
2023 | 2024 | |||||||||||||||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 | 资本 投资 | 本金返还 赤字 | 资本 投资 | 本金返还 赤字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Jiushen | ( | ) | ||||||||||||||
龙树田野 | ( | ) | ||||||||||||||
Deyan | ( | ) | ||||||||||||||
九十 | ( | ) | ||||||||||||||
其他股权法下投资的公司名称 | ||||||||||||||||
沉冀朝朝 | ( | ) | ||||||||||||||
总费用 | ( | ) |
截至 十二月 31, | 截至 6月30日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资产负债表数据: | ||||||||
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 | ||||||||
总资产 | ||||||||
流动负债 | ||||||||
负债总额 | ||||||||
股东权益 |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额 |
截至5月2日六个月内 截至6月30日。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运营数据: | ||||||||
营业收入 | ||||||||
营业亏损 | ( | ) | ( | ) | ||||
净亏损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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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股份和每股数据外)
11. |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
根据集团、成都好方通科技有限公司(“好方通”)
与好方通现有股东于2018年7月7日签订的资本注入
和股权转让协议,集团同意收购
2018年9月5日,集团完成了认购新发行股份的交易。
集团已确定在好房通没有重大影响,并且好房通股份没有明确可确定的公允价值。对投资进行估值
2019年12月,集团确定,郝方通的股权投资公允价值下降,包括购买额外股权的选择权,属于非暂时性,导致人民币的减值损失被记录在2019年12月31日年度综合损益表中。
对于2020年12月31日结束的年度,针对此类投资的减值或可观察价格变动调整已被确认。
2021年12月,集团确定,郝方通的股权投资价值进一步下降属于非暂时性,导致人民币的减值损失被记录。
2022年12月,集团确定,豪方通的股权投资价值进一步下降属于非暂时性,因此造成了人民币的减值损失。
2023年12月,集团确定,豪方通的股权投资价值进一步下降属于非暂时性,因此造成了人民币的减值损失。
2024年6月,集团确定浩方通的股权投资价值进一步下降,认定为除暂时性下降外,可能永久性下降,并计提人民币的减值损失。
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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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股份和每股数据外)
12. | 开空银行短期借款 |
2021年7月,集团借入了一笔为期一年的人民币贷款。
2022年8月,该集团借入了一笔贷款。
13. | 客户可退还的费用 |
截至 12月31日 | 截至 截至6月30日。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年/期初余额 | ||||||||
收到的客户现金 | ||||||||
向客户退还现金 | ( | ) | ( | ) | ||||
营业收入确认 | ( | ) | ( | ) | ||||
年/期末余额 |
客户可退还的费用代表预先收到的佣金收入(见注释2.21)。
14. |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 |
截至 12月31日 | 截至 截至6月30日。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工资和奖金的计提 | ||||||||
其他税项和附加费用应付 | ||||||||
应付加盟商款项 (备注 (a)) | ||||||||
专业服务费 | ||||||||
应付协议合作方款项 (备注(b)) | ||||||||
应计费用 | ||||||||
预收款 | ||||||||
其他 | ||||||||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 |
(a) |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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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股份和每股数据外)
15. | 税收 |
(a) | 所得税 |
开曼群岛
根据开曼群岛现行法律,公司不须缴纳所得税或资本利得税。另外,开曼群岛不对向股东支付的分红派息征收预扣税。
香港
根据当前的香港税收条例,公司的香港子公司应按税率税收营业收入
中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EIT
法”),国内公司适用统一税率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
规则,在中国境外设立并在中国境内设有 “有效管理场所” 的企业被视为中国居民
企业用于中国企业所得税的目的。中国居民企业通常需要接受某些中国税务申报
义务和制服
截至5月2日六个月内 截至6月30日。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开曼群岛 | ( | ) | ( | ) |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 | ) | ( | ) |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 ||||||||
该集团在2023年和2024年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内,当前收入极少,因为该集团中的大多数公司要么亏损,要么有税务亏损可用于抵消相应年度的应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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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股份和每股数据外)
15. | 税收(续) |
(a) | 所得税(续) |
截至5月2日六个月内 截至6月30日。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当前的所得税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5月2日六个月内 截至6月30日。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税前收入 | ||||||||
按中国大陆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
优惠税率影响: | ||||||||
-不适用于中国大陆所得税的税率差异 | ||||||||
-不可抵扣费用 | ( | ) | ( | ) | ||||
-评估准备金变动 | ||||||||
-研发费用额外扣除 | ( | ) | ||||||
-不确定税务立场迟付附加费 | ( | ) | ( | ) | ||||
-其他 (注(i)) | ||||||||
( | ) | ( | ) |
(i) |
(b)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
截至5月2日六个月内 截至6月30日。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结转未使用的营业亏损 | ||||||||
坏账准备金 | ||||||||
工资和应计费用 | ||||||||
可抵扣广告费用 |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 ||||||||
无形资产 (注(ii)) | ||||||||
预计应付账款核销收益 | ( | ) | ||||||
本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总额 | ||||||||
减:减值准备 | ( | ) | ( | ) | ||||
净递延所得税资产 |
(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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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股份和每股数据外)
15. | 税收(续)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结果 12月31日 | 截至2022年六月30日的六个月 6月30日,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年/期初余额 | ( | ) | ( | ) | ||||
减值准备变动 | ( | ) | ( | ) | ||||
年/期末余额 | ( | ) | ( | ) |
截至2024年6月30日,人民币
的减值准备金与公司的子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关。这些实体处于累计亏损的位置,这是一个重要的负面指标,表明在递延所得税资产可以抵扣或使用的期间内将会产生足够的收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最终实现取决于未来可抵扣或使用这些暂时性差异的期间内产生未来应税收入。管理层在进行这一评估时考虑了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划逆转、预期的未来应税收入和税务筹划策略。
公司中国子公司的税前净营运亏损结转额达到人民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结果 2013年12月31日 | 截至5月2日六个月内 6月30日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年/期初余额 | ( | ) | ( | ) | ||||
加法 | ||||||||
年/期末余额 | ( | ) | ( |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人民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管理和征收法,诉讼时效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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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股份和每股数据外)
16.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份 |
所有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在2019年11月1日完成公司首次公开募股后立即转换为A类普通股。
A-2系列 优先 的 | B轮 优先 的 | C系列 优先 的 | 总费用 | |||||||||||||
2019年1月1日的余额 | ||||||||||||||||
兑换价值增值 | ||||||||||||||||
外币翻译调整 |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转换为A类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的余额 |
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已完成
201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进入
与A系列投资者签订股票购买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发行了
2014年6月12日,公司与B轮投资者签订了股份购买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发行了
2015年6月30日,公司与C轮投资者签订了一份股权购买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发行股份
2019年10月8日,公司授予了一项以面值购买A类普通股的选择权给其C系列优先股股东Greyhound Investment Ltd。
在2019年11月1日将Series A-2优先股、Series b优先股和Series C优先股作为混合权益列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因为在规定的时间后,持有人有权选择可赎回。
公司已确定可赎回优先股中嵌入的转换和赎回特性无需分离并按衍生工具进行会计处理,因为嵌入的转换和赎回特性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优先股的特性明显且密切相关。由于公司股票没有市场机制来进行交易,优先股不可轻易转换为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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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续) |
公司确定,由于这些优先股的初始有效转换价格高于公司普通股在相关承诺日期的公允价值,故不存在任何有利转换特征。
此外,优先股的账面价值是从股份发行日期逐步增加到最早赎回日期的赎回价值。这些增值会计入留存收益,或者在没有留存收益的情况下,通过增加累积赤字来记录额外费用。
优先股的权利、优先股的偏好和优先股的特权如下:
赎回权
2019年6月12日或之后的任何时间 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首次公开发行('合格IPO'),则每位持有大部分 当时未偿付的A-2首选股和B类首选股的持有人均可要求赎回该系列的优先股。
在系列C优先股购买协议(“结束日期”)的承诺日期的五周年之后的任何时间(如果没有合格IPO),或者由A-2系列股或B系列股股东发起的任何赎回之后,所有持有当时优先C系列股股份大部分的持有者可以要求赎回该系列的优先股。
每个优先股应被赎回的价格等于
公司根据有效利率法,从优先股发行日到最早的赎回日之间的期间,记录赎回价值的变化。 赎回价值的变化被视为会计估计变动。
转换权
每股优先股可按持有人的选择,在发行日后的任何时间根据转换比例转换,须进行稀释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拆股并股、送转以及资本化和某些其他事件。每股优先股可转换为普通股数量,由适用的原始发行价格除以转换价格确定。每股优先股的转换价格与其原始发行价格相同,且未发生任何转换价格调整。截至2016年、2017年和2018年12月31日,每股优先股可转换为
每股优先股应在合格首次公开招股(‘‘合格IPO’’)结束时,根据当时适用的优先股转换价格自动转换为普通股;或者(ii)股东持有的%或更多的当时优先股立案书面同意时,每股B系列优先股应自动转换为普通股。
表决权
每个优先股应有权按照折换基础上对应普通股的票数进行表决。优先股应与普通股持有人一起表决,而不作为关于特定事项的独立类别或系列。否则,优先股持有人和普通股持有人应一起作为单一类别进行表决。
分红权利
普通股,A系列优先股和B系列股不得宣布或支付任何分红,直至同一时间按照已转换基础计算的每一张未偿还的C系列优先股的同等金额分红。
普通股和A类优先股不得宣布或支付任何股息,直到在每一未偿还的B类优先股上同时支付相同数额的股息(根据转换后基础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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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续) |
清算优先权
在任何清算情况下,包括被视为清算、解散或公司清算,优先股持有人有权按每股金额相等的比例获得
对优先股的权利、优先权和优先股的特权的修改不被视为实质性的,因此被视为一种修改,而不是对优先股的熄灭。如果由于这些修改而导致普通股东和优先股股东之间发生价值转移,这种价值转移将被视为被视为分红派息来核算,记录为积累赤字中的增加/减少以及优先股账面金额中的减少/增加。
17. | 普通股和A-1系列可转换优先股 |
普通股
公司于2013年成立时,其授权的普通股为
在2019年11月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之前,其授权股本已更改为美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行使超额配售期权后,公司发行
2022年10月14日,公司的授权股本已更改为美元。
公司在2022年12月8日完成的发行后,公司发行了
2023年2月21日,
公司在2023年3月3日另外提供并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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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普通股份和A-1系列可转换优先股(续) |
2023年2月10日,公司收到了一笔美元可转换的期票付款
2023年3月9日,公司与可转让的可转让定期票据持有人签订了一份票据转换协议,金额为美元
2023年7月19日,该公司向某些投资者提供了(i) 总计
2023年7月21日,公司发行了
2023年7月24日,该公司宣布将更改代表其A类普通股的美国存托股("ADSs")的比率,从一个(1)ADS代表三百七十五(375)股A类普通股,到一个(1)ADS代表五千六百二十五(625)
关于需要股东投票表决的事宜,B类普通股股东有权
A-1系列可转换优先股
A-1优先股不可兑换,持有人可以选择在发行日期后任何时候按1:1的初始转换比率将其转换为普通股。A-1优先股的清算优先权优于普通股,但次于可赎回的可转换优先股,详见第16条注。
2019年11月1日,所有A-1可转换优先股在公司完成IPO后转换为A类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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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股权酬金 |
2018年12月21日,公司采纳了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2018计划")。
根据2018年计划,董事会已批准根据2018年计划授予的所有奖励,发行的股票数量总计不得超过
2018年计划下授予的所有股票期权在集团IPO完成前均不得行使,并且部分授予员工的期权需按照规定的服务时间表向集团提供服务,在此期间员工获得权利可以兑现。
在IPO完成之前,员工和董事获得的股票期权在员工和董事终止雇佣关系时将被取消。
2021年度根据2018年计划授予的期权,受让人有权在完成首年服务后行使该期权。
的数量 股票 | 加权 平均值 运动 价格 | 加权 平均值 剩余 合同性的 学期 | 加权 平均值 拨款日期 公允价值 | |||||||||||||
美元 | 美元 | |||||||||||||||
截至2023年1月1日的未缴款项 | ||||||||||||||||
-已行使 | ( | ) | — | — | ||||||||||||
-被没收 | ( | ) | — | — | ||||||||||||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未偿还款项 | ||||||||||||||||
自2023年6月30日起可行使 | ||||||||||||||||
截至 2024 年 1 月 1 日的未缴税款 | ||||||||||||||||
-已行使 | ( | ) | — | — | ||||||||||||
-被没收 | ( | ) | — | — | ||||||||||||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未缴款项 | ||||||||||||||||
自 2024 年 6 月 30 日起可行使 |
2019 | 2021 | |||||||
预期波动率 | % | % | ||||||
年利率(无风险) | % | % | ||||||
行权倍数 | % | % | ||||||
预期股息率 | % | % | ||||||
合同期限(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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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基于股份的报酬(续) |
期权的预期波动率是根据公司和具有与集团期权预期期限接近的时域的历史波动率,以及可比的同行公司的历史波动率进行估算的。无风险利率是根据美国政府以美元计价的国债的到期收益率进行估算的,与期权估值日实际期限一致的期限。行权倍数是指在员工实际行权行为的实证研究考虑下,在期权行权时基于标的股票公允价值与行权价的比率。预期股息率为零,因为集团从未宣布或支付过任何现金分红,且集团不预期在可预见的将来进行任何股息支付。预期期限是该期权的合同期限。
截至2023年6月30日
及2024年,集团确认了人民币
2020年4月28日,集团和所有受让方签署了某些协议,根据协议,受让方同意在从2020年4月28日开始的12个月期间内不行使任何股票期权,无论全部或部分。相关股票期权授予的条款未作其他更改。集团认定集团与受让方之间的协议构成对期权授予条款的修改,对基础奖励并没有递增的公允价值。因此,对总补偿成本或确认相关补偿费用的模式没有影响。
截至2024年6月30日,人民币
19. | 营业收入信息 |
截至5月2日六个月内 截至6月30日。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交易的基本佣金 | ||||||||
创新举措和其他增值服务 | ||||||||
由于集团收入几乎完全来自于中国内地客户,因此没有呈现地理分区板块。所有集团的长期资产均位于中国内地。
创新举措和其他增值服务主要包括销售激励收入、特许经营收入、金融服务收入、贷款便利服务、停车位交易服务、软件即服务(“SaaS”)平台参与者收入以及向注册代理和市场参与者提供的其他增值服务的营业收入。
F-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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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基本报表注释(续)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股份和每股数据外)
20. | 每股净收益 |
截至5月2日六个月内 截至6月30日。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分子: | ||||||||
净收入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净亏损 | ||||||||
分母: | ||||||||
加权平均普通股数量 | ||||||||
每股净利润 | ||||||||
截至 截至6月30日。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股票期权赠予员工 | ||||||||
总费用 |
21. | 业务合并 |
2024年3月,集团完成了对该公司
的收购。
2024年4月,集团完成了对
的收购
2024年4月,集团完成了对
的收购
2024年4月,集团完成了对
的收购
2024年4月,集团完成了对
的收购
F-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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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基本报表注释(续)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股份和每股数据外)
22. | 承诺和 contingencies |
资金承诺
作为第十条披露的这些股权法下限合伙人,集团承诺根据各自的合伙协议进一步向有限合伙企业注入资金。此类资金投资承诺总额为人民币
租赁承诺
该集团已与某些办公室签订了经营租赁协议。在初始期限超过的不可取消的经营租赁协议下的未来最低租金支付额
租赁承诺 | ||||
人民币 | ||||
1年内 | ||||
总费用 |
23. | 关联方余额和交易 |
截至5月2日六个月内 截至6月30日。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与关联方的交易 | ||||||||
(1)基础佣金收入和销售激励收入根据自愿承诺和非集团合作协议与相关方共享 (附注1(c)) | ||||||||
目聚 | ||||||||
(2) 其他与关联方分享的收入 | ||||||||
沉冀朝朝 | ||||||||
总费用 |
根据各自的非集团承诺协议,上述权益法投资公司是根据三方协议的当事方,根据该协议,它们直接向截至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的地产发展商预付款。
截至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止的六个月内,这些关联方签订了独家销售合同,要求直接向房地产开发商存入资金,而无论集团还是这些关联方在独家销售期结束时都不必购买任何未出售的房产单位。
F-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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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基本报表注释(续)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股份和每股数据外)
23. | 相关方余额及交易(续)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借入了由本集团的一家股权法下投资的久实和苏州茶小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茶小白”)拥有的房地产作为抵押的银行贷款。该集团的一位股东的配偶是苏州茶小白的控股股东。
截至 12月31日 | 截至 截至6月30日。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到相关方款项 | ||||||||
(1) 非集团合作协议下分享的收入应付 (注1(c)) | ||||||||
葛飞承运 (注(i))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九峰投资合伙企业(简称“九峰”) (注(ii)) | ||||||||
久川 (注(i)) | ||||||||
龙树田业 (注(i)) | ||||||||
云德 (注(i)) | ||||||||
德通 (注(i)) | ||||||||
就是 (注(i)) | ||||||||
(2)通过无销售承诺安排与相关方分享基础佣金收入的应付款项 | ||||||||
De Rong (注(i)) | ||||||||
Jiu Shen (注(i)) | ||||||||
Jiu Feng (注(ii)) | ||||||||
(3)其他应付款项 | ||||||||
Jiu Shen (注(i)) | ||||||||
上海崇凯企业管理(有限合伙)(“崇凯”) (注(iii)) | ||||||||
九峰 (注(ii)) | ||||||||
总费用 |
(i) |
(ii) |
(i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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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股份和每股数据外)
24. | 仅限于母公司的财务信息 |
房多多网络集团有限公司的以下简化母公司财务信息,是使用附带的未经审核中期简化合并财务报表中所列的会计政策准备的。截至2024年6月30日,房多多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没有任何重大事项、长期负债的重要准备、强制性股息或可赎回股份的赎回要求或担保,除非在未经审核中期简化合并财务报表中另行披露。
(a) |
截至 十二月 31, | 截至 6月30日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资产 | ||||||||
流动资产 | ||||||||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流动资产总额 | ||||||||
非流动资产 | ||||||||
子公司、VIE和VIE子公司的投资和应付金额 | ||||||||
非流动资产总额 | ||||||||
总资产 | ||||||||
负债 | ||||||||
当前负债 |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
当前负债总额 | ||||||||
负债总额 | ||||||||
股东权益 | ||||||||
A 类普通股 | ||||||||
额外的实收资本 | ||||||||
累计其他综合亏损 | ( | ) | ( | ) | ||||
累计赤字 | ( | ) | ( | ) | ||||
股东权益总额 |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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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股份和每股数据外)
24. | 仅限家长查看的财务信息(续) |
(b) |
截至5月2日六个月内 截至6月30日。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一般及管理费用 | ( | ) | ( | ) | ||||
营业费用总计 | ( | ) | ( | ) | ||||
经营亏损 | ( | ) | ( | ) | ||||
子公司及VIE及VIE的子公司的股权收益 | ||||||||
其他收入: | ||||||||
利息收入,净额 | ||||||||
其他收入,净额 | ||||||||
税前收入 | ||||||||
所得税费用 | ||||||||
净收入 | ||||||||
可赎回优先股份的摊薄 | ||||||||
视作向优先股股东发放的股息 |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c) |
截至5月2日六个月内 截至6月30日。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经营活动使用的净现金流量 | ( | ) | ( | ) | ||||
投资活动中使用的现金流量: | ||||||||
对子公司、VIE及其子公司的投资和应收款项 | ||||||||
短期投资的投资 | ||||||||
开空期投资的赎回款项 | ||||||||
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出 | ||||||||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普通股股票发行所得,扣除发行费用净额 | ||||||||
可转债发行款项净额,扣除发行成本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汇率变动影响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减少) | ( | ) |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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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股份和每股数据外)
25. | 后续事件 |
于2024年7月11日,公司举行了股东大会,通过了以下决议,即每
在进行股份整合后,公司的授权股本将从US$增加
(2) 2024年7月31日,公司宣布有意终止公司现有的美国存托凭证(“ADR”)设施,并将其A类普通股从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列入交易以替代美国存托股(“ADS”)。 在与替代上市相关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于2024年8月12日前后(东部时间)进行股份合并。
分享合并将会改变ADS股份与公司A类普通股之间的比率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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