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展示32.2
致富金融(臨時代碼)的CFO認證
根據18 U.S.C. 1350條款
關於豪利公司("公司")截至2024年8月31日的第10-Q表格,本人Enrique N. Mayor-Mora,本公司的執行副總裁兼致富金融(臨時代碼)官員,根據18 U.S.C.第1350條,並依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規定,特此聲明:
1. 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經修訂;及
2. 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截至報告中呈現的日期以及爲期指定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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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4年9月27日 | 通過: | /s/ Enrique N. Mayor-Mora |
| | | 姓名:Enrique N. Mayor-Mora |
| | | 執行副總裁 |
| | | 致富金融(臨時代碼)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