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1展示文本
奇富科技回應空頭報告
2024年9月27日,中國上海,奇富科技公司(納斯達克:QFIN;香港交易所:3660)(以下簡稱「奇富科技」或「本公司」),中國領先的信用科技平台,就熊市研究公司於2024年9月26日發佈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中提出的關鍵指控發佈了以下初步回應。
公司認爲報告毫無根據,包含不準確信息、錯誤分析、誤導性結論和關於公司信息的解讀。具體來說:
報告中使用的SAMR(SAIC)財務數據完全錯誤。
報告在提到政府相關部門的財務數據時犯了實質性錯誤(即該公司的主要運營實體提交給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SAMR」)的文件中的總收入和淨利潤)。 事實上,正如公司的SAMR備案記錄所示,該公司在中國的主要運營實體在2022年報告的總收入爲170億人民幣,2023年爲160億人民幣,分別對應的淨利潤分別爲52億人民幣和47億人民幣。這些收入和淨利潤是根據中國會計準則錄入的。
根據公司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交的文件,根據美國通用會計準則和合並基礎,公司分別記錄了2022年和2023年的總營業額分別爲166億元人民幣和163億元人民幣,淨利潤分別爲40億元人民幣和43億元人民幣。公司向市場監管總局提交的文件與向SEC提交的文件之間總營業額和淨利潤的差異主要歸因於中國會計準則和美國通用會計準則下的會計處理差異,以及公司在市場監管總局文件中反映的中國主要經營實體並不代表公司在中國的所有子公司和合並關聯實體。
公司近年來一直保持着強勁的營運現金流,並通過分紅和股票回購向股東提供了可觀的回報。截至本新聞稿日期的2024年,公司已經在公開市場上花費了超過3億美元回購其美國存托股(ADSs),並向股東發放了約1.8億美元的現金股息。公司對股東回報的強烈承諾和驗證的股東回報記錄進一步凸顯了報告所述索賠的毫無根據的性質。
對公司的媒體未經證實的報道進行反駁 區域型總部
該報告援引了關於公司在上海區域總部的某些虛假和無據的媒體報道。事實上,根據公司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文件,公司於2020年10月與360集團實體和獨立第三方合作,在上海成立了一家合資公司,旨在建設其區域總部和一個附屬工業園,以支持公司和360集團未來的業務運營。公司和360集團實體分別持有該合資公司40%和30%的股權。2021年12月,考慮到公司在上海的重要業務擴張,公司收購了360集團實體在合資公司中持有的整個30%股權。因此,這些設施將使公司能夠將目前分散在不同地點的上海部門和員工整合到一個辦公空間中。公司相信這將進一步降低行政成本並提高運營效率。
2020年10月與360集團共同投資 以及2021年12月從360集團收購創業公司股權 均按照對等交易原則進行協商和進行, 並得到了公司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的批准。
該報告還聲稱公司已經在上海黃浦區收購了另一塊土地。實際上,公司並沒有在上海黃浦區收購任何土地。
駁斥未經證實的金融操縱指控 上海企不霑下與公司的關係
報告中所稱公司利用上海奇布天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前身爲北京奇布天下科技有限公司)操縱其基本報表的言論是虛假和毫無根據的。
其實,2018年公司爲在納斯達克上市融資前,上海起不獠曾是該公司在中國的運營實體的控股公司。在2016年7月,作爲360集團的一個分拆,上海起不獠成立了上海啓譽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上海啓譽」),自那時起,該公司開始在上海啓譽下獨立運營。
2018年4月,爲了促進公司的融資和在納斯達克上市,公司以其以前的名字360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註冊在開曼群島的一個控股公司。作爲重組的一部分,開曼控股公司在中國間接全資子公司上海旗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旗閱」)。上海旗閱與公司在中國的三家主要運營實體及其股東上海啓不探下籤訂了一系列「VIE」合同安排。因此,這些在中國的主要運營實體成爲公司的VIE,並且上海啓不探下仍然是這些VIE的名義股東。合同安排使得公司能夠有效控制公司的VIE;從上海啓不探下獲得實質性的經濟利益和行使公司的VIE的表決權力,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允許的情況下擁有購買它們全部或部分股權以及資產的專有選擇權。
此外,報告錯誤地聲稱公司利用與上海啓步天下的返擔保安排操縱其財務報表。事實上,2023年之前,某些金融機構要求我們經營實體的名義股東(即上海啓步天下)額外提供支持某些貸款的返擔保,這些貸款由公司的經營實體進行了促進和擔保。具體來說,上海啓步天下承諾在公司經營實體未能按時向銀行償還擔保的貸款時,支付任何不足部分。這種返擔保安排既未增加公司的風險敞口,也未向上海啓步天下轉讓任何利益。截至本新聞稿發佈日期,該安排下沒有未結餘額。
報告錯誤地指出周弘毅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東。事實上,公司沒有控股股東。根據公司於2024年4月26日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出的20-F表格年度報告,周弘毅先生截至2024年2月29日實際擁有公司總普通股份的約13.8%。周弘毅先生曾是公司董事會主席,但未參與公司日常運營。根據公司於2024年8月13日宣佈的消息,周弘毅先生已辭去公司董事和董事會主席的職務。
駁斥關於逾期率和準備金的毫無根據的主張
報告中對公司的拖欠率和備用金預訂所做的聲稱展現出對公司財務實踐和相關會計準則的基本誤解。具體來說:
· | 報告通過使用總報告準備金來計算每個時期的準備金比率,不準確地計算了公司的準備金比率。 |
· | 報告錯誤地在應收賬款計提分析中包括了潛在負債的計提。 |
· | 該報告將焦點放在了向後看的90天以上的拖欠率上,這是不合適的。 |
· | 報告聲稱公司所報利潤是虛構的,以解釋現金缺失,完全是錯誤的 並且毫無根據。 |
計提比例
報告錯誤地計算了公司的撥備比率,通過使用匯報的全部撥備來計算每個期間的撥備比率,這在基本上是錯誤的。根據美國通用會計準則下的會計準則,每個報告的撥備項目都反映了爲當前期間貸款而新建撥備和現有貸款撥備的修訂的淨結果。公司針對與公司貸款產品相關的撥備保持明確和不同的類別:(i) 應收貸款準備金,僅與公司資產負債表上的貸款相關;(ii) 應收金融資產準備金,與擔保服務費相關;(iii) 應收賬款和合同資產準備金,與貸款便利服務費相關;(iv) 如公司爲之提供擔保服務的資產負債表外貸款相關的公允值準備金。
以下圖表詳細列出了公司2022年、2023年、2023年上半年和2024年上半年的報告準備金元件,展示了遵守會計準則的情況:
(以百萬人民幣爲單位) | 2022 | 2023 | 上半年 資產 2023 | 上半年 資產 2024 | ||||||||||||
本期新增貸款的新條款 | 7,355 | 7,647 | 3,573 | 2,694 | ||||||||||||
修訂以前的規定(衝回) | (771 | ) | (1,880 | ) | (936 | ) | (489 | ) | ||||||||
Net Provisions | 6,584 | 5,767 | 2,636 | 2,205 | ||||||||||||
貸款應收準備金 | 1,580 | 2,151 | 1,002 | 1,697 | ||||||||||||
應收金融資產準備金 | 398 | 386 | 151 | 169 | ||||||||||||
應收賬款和合同資產準備 | 238 | 176 | 45 | 235 | ||||||||||||
爲可能負債而提供準備金 | 4,368 | 3,054 | 1,438 | 103 | ||||||||||||
New Provisions Booking Ratio | ||||||||||||||||
貸款應收賬款準備金比率1 | 2.9 | % | 2.9 | % | 2.8 | % | 3.4 | % | ||||||||
有償責任準備金比率2 | 4.1 | % | 4.0 | % | 3.7 | % | 4.1 | % |
注意:
1. "貸款準備金比例"是指特定時期內貸款準備金的總額 除以該時期在資產負債表上的貸款的貸款成交量。
2. "擔保責任準備金比率" 是指特定期間內擔保責任的新準備金總額除以該期間的資金密集型貸款便利成交量。
擔保責任準備金
此外,報告錯誤地將可能擔保責任包括在應收款準備金分析中。事實上,可能擔保責任準備金只涉及公司擔保的資產負債表之外的貸款。這些準備金與資產負債表上的應收款完全獨立,並不應混爲一談。 事實上,公司一直以審慎的方式處理業務風險和財務準備金。上述歷史數據還展示了公司對維持恰當的準備金比率以對抗公司風險承擔貸款的承諾。
拖欠率
報告側重於向後看的 90天以上拖欠率1 是 不正確的。公司優先考慮提供積極主動的信用風險因子,例如:(i) Day-1拖欠率2, 該率基於報告期前一天的信息,提供實時風險評估;和 (ii) 30天回收率3, 跟蹤短期內回收的效率,使及時干預成爲可能。這些前瞻性指標相對於傳統的拖欠率提供了更準確和可行的信用風險評估。實際上,公司過去兩個季度中的Day-1拖欠率和30天回收率均顯示出公司貸款組合質量的提高。
現金減少
報告聲稱公司報告的利潤是虛構的,以彌補缺失現金完全不實且沒有證據支持。公司的現金及等價物從2022年12月31日的105億人民幣下降到2024年6月30日的84億人民幣,主要是因爲公司資產負債表上貸款的增長、分紅派息給股東和股票回購計劃。具體地,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上貸款餘額從2022年12月31日的195億人民幣增加到2024年6月30日的321億人民幣。此外,從2022年12月31日到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過分紅和回購股份向股東分發了約36億元人民幣,導致現金及等價物減少。
與槓桿比率無關的非風險人形機器人-軸承貸款
報告中提出的公司祕密超負債的說法缺乏事實依據,並且誤解了公司的財務結構和風險管理策略。具體來說,該報告錯誤地使用了公司爲計算槓桿比率所提供的總未償貸款餘額。根據定義,槓桿比率僅與人形機器人-軸承資產相關,其中包括資產負債表上的貸款和資本密集型貸款促進。正如公司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文件所披露的,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風險負債的未結餘額僅佔公司促成的總未償貸款餘額的34.2%。在同一日期,公司的槓桿比率爲2.4,達到歷史最低值。該公司採用了健全的風險管理框架來監控和控制槓桿,確保可持續發展和財務穩定。
1 90天及以上逾期率指的是我們平台上某一特定日期的應收未收回本金餘額中,逾期91至180天的表內和表外貸款金額佔全部應收未收回本金餘額的百分比。已覈銷的貸款、以及ICE和其他技術解決方案下的貸款不計入逾期率計算。
2 「Day-1逾期率」定義爲(i)截至指定日期爲止逾期的本金總額除以(ii)截至該指定日期爲止應還本金的總額。
3 「30天收款率」指的是(i)特定日期前一個月內已償還的本金總額與當時逾期總本金的比率,除以(ii)截至該特定日期的逾期總本金。
有關貸款年利率未經證實的主張的反駁
報告中聲稱公司發放的貸款利率超過法定上限是徹頭徹尾的虛假和誤導。例如,報告錯誤地聲稱中國的監管指引規定公司業務的利率不得超過協議成立時的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的四倍(「四倍LPR限制」)。實際上,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於2020年12月發佈了一份指導意見,規定四倍LPR限制不適用於與某些金融機構的相關金融業務有關的爭議,包括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擔保公司等,例如公司的運營實體。公司嚴格遵守管理貸款年利率上限的所有監管要求。
公司強調其持續和堅定的承諾,保持高標準的企業治理和內部控制,以及透明和及時遵守適用規則和法規的披露。爲了保護公司及股東的利益,公司將積極捍衛自己,對抵制空頭攻擊報告中的虛假無稽之辭。
公司的董事會(“董事會”),包括審計委員會,正在審查指控,並考慮適當的行動方針以保護所有股東的利益。公司將根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和香港聯交所的適用規章制度的要求及時作出進一步披露。
關於奇富科技
奇富科技是中國領先的信貸科技平台,爲金融機構、消費者和中小企業提供全面的科技服務,幫助其在貸款生命週期中進行借款人獲取、初步信用評估、基金匹配和貸後服務。該公司致力於通過信貸科技服務向金融機構提供更便捷、個性化的信貸服務,以滿足消費者和中小企業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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