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文件 32.1
根据18 U.S.C.第1350节首席执行官的认证。
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的规定采纳
根据此年度报告提交给证券交易所的2024年6月30日截至的Espey制造及电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Form 10-k(本报告); 我,公司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David O’Neil,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采用的18 U.S.C.第1350条,特此声明,据我所知:
1. | 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款的要求;和 |
2. | 本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基本上准确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日期: 2024年9月27日
/s/大卫·奥尼尔 | |
大卫·奥尼尔 | |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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