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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9.1

 

NeoVolta, Inc.

 

內幕交易政策

(於2022年9月15日通過)

 

目的

 

此內幕交易政策(“本政策”)提供了有關NeoVolta, Inc.(“公司”)證券交易和處理有關公司及公司業務相關的機密信息的指南。公司董事會已採納本政策,以促進遵守禁止知悉公司重大非公開信息的某些人員買賣該公司證券或將重大非公開信息提供給其他可能基於該信息進行交易的人員的聯邦和州證券法規的法規。政策提供有關NeoVolta, Inc.(“公司”)證券交易和公司與其業務相關公司的機密信息處理方面的指南。公司董事會已採納本政策,以促進遵守禁止知悉公司重大非公開信息的某些人員買賣該公司證券或將重大非公開信息提供給其他可能基於該信息進行交易的人員的聯邦和州證券法規。權益代理此政策旨在推動遵守禁止某些知悉公司重要非公開信息的人士進行:(i)該公司證券交易;或(ii)向其他可能根據該信息進行交易的人提供重要非公開信息的聯邦和州證券法律。

 

受政策約束的人士

 

該政策適用於公司的所有員工(和任何未來子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會成員。公司還可能決定其他人應受此政策約束,例如可以存取重要非公開資訊的承包商或顧問。本政策亦適用於家庭成員、個人同住成員及受本政策約束個人控制的實體,如下所述。

 

受政策規定約束的交易

 

此政策適用於本公司的證券交易(統稱為本政策中的「證券」),包括本公司的普通股、購買普通股的期權或其他類型的證券,本公司可能發行的,包括但不限於優先股、可轉換債券和warrants,以及非由本公司發行的衍生證券,例如交易所發行的看跌或看漲期權或與本公司證券相關的掉期。公司證券),包括本公司的普通股、購買普通股的期權或其他類型的證券,本公司可能發行的,包括但不限於優先股、可轉換債券和warrants,以及非由本公司發行的衍生證券,例如交易所發行的看跌或看漲期權或與本公司證券相關的掉期。

 

政策的執行

 

Steve Bond將擔任本政策的合規主任,在其缺席時,Brent Willson或其他由合規主任指定的員工將負責管理該政策。所有合規主任所做的判定和財報解讀均為最終決定,不得再審核。

 

個人責任

 

受本政策約束的人士有道德和法律義務保守關於公司的信息的保密性,并且不得在掌握重要的非公開信息的情況下從事公司證券交易。受本政策約束的人士不得從事非法交易,並且必須避免從事不當交易的外觀。每個人都有責任確保自己遵守此政策,並確保任何家庭成員、同住成員或其交易受此政策約束的實體,如下所述,也遵守此政策。在所有情況下,決定個人是否掌握重要的非公開信息的責任歸於該個人,公司、合規主任或根據此政策(或其他方式)採取行動的任何其他員工或董事的任何行動都不以任何方式構成法律建議或使個人免除適用證券法律下的責任。您可能因違反此政策或適用的證券法律而受到嚴厲的法律制裁和公司紀律處分,如下所述詳細概述在“違規後果”標題下。

 

 

 

 1 

 

 

政策聲明

 

公司的政策是,公司的任何董事、專員或其他員工(或此政策指定或遵循合規主管指定為受此政策約束的任何其他人),若了解與公司有關的重要非公開資訊,不得通過直接或間接透過家庭成員或其他人員或實體:

 

1.參與公司證券交易,除非在本政策下“公司計畫下的交易”,“不涉及買賣的交易”和“規則10b5-1計畫”這些標題中另有規定。

 

2.建議購買或出售任何公司證券;

 

3.向公司內部職位無需該等資訊的人員披露敏感內部資訊,或向公司外部的其他人員,包括但不限於家人、朋友、業務夥伴、投資者和顧問公司披露,除非該等披露符合公司有關保護或授權披露與公司相關資訊的政策;或

 

4.協助任何參與上述活動的人。

 

此外,公司政策規定,任何董事、高級職員或其他員工(或任何被指定適用此政策的人員)在為公司工作期間,若得悉公司業務(或將來可能進行業務或進行交易的公司,包括公司的客戶、供應商或業務夥伴)的相關重要非公開信息後,直至該信息公開或不再重要為止,不得交易該公司的證券。

 

本政策沒有例外情況,除非在此明確註明。可能出於獨立理由必要或正當的交易(如為應急開支籌集資金的需要),或小額交易,並不例外。證券法不承認任何減輕情節,而即使出現不當交易的形式也必須避免,以維護公司遵守最高標準行為的聲譽。

 

「非公開物質信息」的定義

 

重要資訊資訊被視為「重要」,如果一個合理的投資者認為該資訊在買入、持有或賣出證券方面是重要的。任何可能影響公司股價的資訊,無論是正面還是負面,都應該被視為重要。評估重要性沒有明確的標準;相反,重要性基於所有事實和情況的評估,通常是在事後獲得進行執法機構的評估。雖然不可能定義所有類別的重要資訊,但通常被認為是重要的資訊範例如下:

 

·新產品或更新產品的狀態;
   
·我們產品的任何監管批准狀況;
   
·未來收益或損失預測,或其他收益指引;
   
·即將進行或拟議的合併、收購或要約收購;
   
·一項待定或已提議的重要資產收購或出售;

 

 

 

 2 

 

 

·一個擱置或提議中的合資企業;
   
·重大相關交易;
   
·管理層的變動;
   
·會計師變更或通知不能再依賴會計師報告;
   
·開發一個重要的新產品或服務;
   
·未决或受到威脅的重大訴訟,或該訴訟的解決;
   
·即將破產或存在嚴重的流動性問題;
   
·失去或獲得一個重要客戶或供應商;
   
·重大的網絡安全事件,例如數據外洩,或者公司業務遭受其他重大干擾,資產或資產未經授權進行變故或存儲,可能損失,可能損失,違反或未經授權訪問,無論是在其設施或通過其信息技術基礎設施;或
   
·對公司證券或另一公司證券實施特定事件的交易限制,或者延長或取消該等限制。

 

當資訊被視為公開時資訊 尚未對公眾披露的,通常被視為非公開資訊。為了證明資訊已向公眾披露,可能需要證明該資訊已廣泛傳播。如果資訊通過新聞社、廣泛瀏覽的報紙、雜誌或新聞網站披露,或通過提交給SEC的公開披露文件,並可在SEC的網站上獲取,則該資訊通常被視為廣泛傳播。相反,如果資訊僅對公司員工可用,或僅對一組精選的分析師、經紀人和機構投資者可用,該資訊可能不會被視為廣泛傳播。

 

一旦信息被廣泛傳播,仍然有必要為投資大眾提供充足的時間來吸收這些信息。一般原則上,應該認為市場需要兩個交易日才能完全吸收信息。例如,如果公司在星期一早上公告,您應該等到星期三才進行公司證券的交易。根據具體情況,公司可能會判斷應該對特定的具體的非公開信息的披露設定更長或更短的期限。

 

家庭成員和其他人的交易

 

本政策適用於與您同住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子女、在外上大學的子女、繼子女、孫子女、父母、繼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和姻親)、您家中其他居住的任何其他人,以及不與您同住但交易公司證券時受您指導或控制的任何家庭成員,例如在交易公司證券之前向您諮詢的父母或子女(統稱為「其他」)。您對這些人的交易負責,因此應讓他們意識到在交易公司證券前需要與您商量,您應將所有這類交易視為本政策和適用證券法的交易,就好像這些交易是為您本人的賬戶而進行的。家庭成員您對其他人的交易負責,因此應讓他們意識到在交易公司證券前需要與您商談,並且應將此類交易視為本政策和適用證券法的交易,就好像這些交易是您自己的賬戶。

 

您影響或控制的實體進行的交易

 

本政策適用於您影響或控制的任何實體,包括任何公司、合夥企業或信託(總稱為「您控制的實體」),以及這些受控實體的交易應被視為您自己的賬戶,以及這些交易需遵守本政策和適用的證券法。控制實體」,以及這些受控實體的交易應被視為您自己的賬戶。

 

 

 

 3 

 

 

公司計劃下的交易

 

此政策不適用於以下交易,除非另有具體註明:

 

股票期權行使此政策不適用於員工或董事根據公司計劃收購的股票期權的行使,以及根據某人選擇讓公司扣押股份以滿足稅款扣除要求而行使的稅款留存權。然而,本政策確實適用於作為經紀協助的無現金選擇權行使的一部分出售股票,或者為籌集支付選擇權行使價需要的現金而進行的任何其他市場銷售。

 

限制性股票獎勵. 此政策不適用於受限股解禁或根據您選擇讓公司留存股票來滿足受限股解禁時的稅款扣繳權利行使。然而,該政策確實適用於任何有關受限股的市場銷售。

 

不涉及購買或出售的交易

 

真正的 贈禮並不是受此政策約束的交易,除非贈禮者有理由相信接收者打算在公司董事、員工或董事已知重大未公開信息的情況下出售公司證券。此外,投資於公司證券的共同基金交易不受此政策約束。

 

特殊和禁止交易

 

公司已確定,如果受本政策約束的人士從事某些類型的交易,將存在加劇的法律風險和/或不當或不適當行為的外觀。 因此,公司的政策是,受本政策約束的任何人不得從事以下任何交易, 或應考慮公司在下文中所描述的偏好:

 

短期銷售。公司證券賣空 (,出售賣方不擁有的證券)可以證明賣家對證券的期望 價值將下降,因此有潛力向市場發出信號,賣方對公司缺乏信心 前景。此外,賣空可能會降低賣家尋求改善本公司表現的激勵。對於這些 原因,禁止公司證券賣空。此外,《交換法》第 16 (c) 條禁止人員和董事 從參與短期銷售。

 

公開交易的期權。考慮到公開交易期權的相對短期性,進行期權交易可能會使一位董事、高級職員或員工看起來基於重要的非公開信息進行交易,並將董事、高級職員或其他員工的注意力集中在短期表現上,而忽略了公司的長期目標。因此,根據本政策,禁止在交易所或任何其他組織市場進行看跌期權、看漲期權或其他衍生證券的交易。

 

對沖交易對沖或貨幣化 交易可以通過多種可能的機制來完成,包括使用金融工具,如預付 變量遠期合約,股權互換,項圈和交易所基金。這樣的交易可能允許董事、高級主管或員工繼續 持有通過員工福利計劃或其他方式獲得的公司證券,但不承擔所有權的全部風險和收益。當 這種情況發生時,董事、高級主管或員工可能不再與公司其他股東具有相同的目標。因此, 已禁止董事、高級主管和員工從事任何此類交易,除非經合規 官員批准。任何尋求對沖或類似安排的清算請求必須在建議履行有關交易的文件前至少兩周 提交給合規辦公室,並且必須說明建議交易的理由。

 

 

 

 4 

 

 

賬戶保證金和抵押證券。 證券 存放在保證金賬戶作為保證金貸款的抵押品,如果客戶未能符合保證金的要求,經紀人可以在未經客戶同意的情況下賣出證券。同樣,作為貸款抵押品的證券,如果借款人違約,可能被強制出售。因為保證金交易或強制銷售可能發生在抵押人知曉具有重要非公開信息或其他情況下不得交易公司證券的時間,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員工禁止將公司證券存入保證金賬戶或以其他方式將公司證券作為貸款的抵押品。

 

現價單和限價單現價單和限價單(除依照已批准的第10b5-1條款的現價單和限價單,如下所述)會增加內幕交易的風險,類似使用保證金帳戶。無法控制因為對經紀人下達的現價指示而產生的購買或出售的時機,因此當董事、高管或其他員工掌握重要的非公開信息時,經紀人可能執行交易。因此,公司禁止在公司證券上設定現價單或限價單,除非該等訂單結構設定以符合本政策中所述的預先批准要求。如果受本政策約束的人決定必須使用現價單或限價單,該訂單應該限制時間長度,並且必須符合下文“額外程序”標題下所述的限制和程序。

 

額外程序

 

公司已建立額外程序,以協助公司管理這項政策,促進遵守禁止持有具有重要非公開信息的法律,避免出現任何不當行為的形象。

 

臨時代碼程序. 所有板塊的公司董事、員工、高級職員,以及這些人的家庭成員和受其控制的實體,在未獲合規主管事先批准進行公司證券交易前,不得參與任何交易。此類預先批准必須以合規主管的電子郵件形式進行:(i)發送到官員或員工的公司提供的電子郵件賬戶;或(ii)如果是發送給董事或沒有公司提供的電子郵件賬戶的個人,則應發送到個人與公司進行業務的電子郵件賬戶(如果沒有此類電子郵件賬戶存在,則應由合規主管以書面通知)。預先批准的請求應在拟議交易之前至少提前兩個工作日提交給合規主管。任何獲得預先批准的交易必須在收到預先批准的兩個工作日內完成,除非特別例外。未在此時限內完成的交易將再次受到預先批准。合規主管無義務批准提交的交易,並可能判斷不允許該交易。如果某人尋求預先批准並獲得交易許可被拒絕,則應避免發起任何公司證券交易,並且不應通知任何其他人有此限制。

 

當提出預先清識的要求時,請求者應仔細考慮自己是否知悉公司的任何重要非公開信息,並應將該情況完整描述給合規主任。如果請求者是董事或執行官,也應指出過去六個月內是否進行任何非豁免的“相反方向”交易,並準備在適當的4表或5表上報告擬提出的交易。請求者還應準備遵守SEC144法規並在任何銷售時如有必要,及時提交144表。

 

封閉期間任何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其他員工,不得在公司財政季度結束前第14個日曆日的東部時間晚上11:59開始至公布該財政季度收益數據後第二個營業日結束的期間,購買或賣出公司的任何證券,或在公司宣布的任何其他交易停牌期間進行交易,但除了根據此處所述的允許交易進行的購買和銷售。例如,如果公司的第四個財政季度在東部時間6月30日晚上11:59結束,相應的黑名單期將從6月16日東部時間晚上11:59開始。為免疫疑義,由董事會指定受季度性黑名單期限制的員工,可能隨時由首席執行官、致富金融(臨時代碼)官或合規官更新。

 

 

 

 5 

 

 

對於停牌期政策的例外情況只能由合規主任批准(或者在合規主任或因其與合規主任的關係而受此政策約束的人員或實體的例外情況中,由首席執行官批准;或者因與董事的關係而受董事約束的董事或因其與董事的關係而受此政策約束的人員或實體的例外情況中,由董事會批准)。

 

具體事件交易限制期有時候,可能會發生對公司具有重大影響且只為少數董事、高級職員或員工所知的事件。只要該事件仍然具有重大性且尚未公開,合規主任指定的人員就不得交易公司證券,包括提出任何預先核准請求。此外,在特定財季中,如果公司的財務結果具有足夠的重要性,在合規主任的判斷下,指定的人員應該避免交易公司證券。在這種情況下,合規主任可能通知這些人不應該交易該公司的證券,而不會透露限制的原因。具體事件交易限制期的存在將不會向整個公司宣布,也不應向其他人員通報。即使合規主任尚未指定您為受限於特定事件的人員不得交易,您也不應在知曉重要且未公開信息時進行交易。即使在具體事件交易限制期間,也不會對例外情況進行批准。

 

例外情況事件特定的交易限制不適用於本政策不適用的交易,如上所述的“公司計劃”和“不涉及購買或出售”的標題下。此外,就先前批准和事件特定交易限制而言,不適用於根據批准的10b5-1規劃進行的交易,如下所述的“10b5-1規劃”下。

 

第10b5-1條規定的計劃

 

交易所法案下的規則10b5-1提供了針對軍工股100億5規則下免於內幕交易責任的防禦機制。為了有資格依賴此防禦機制,受本政策約束的人必須訂立一份符合規則10b5-1計劃的公司證券交易,並符合規則中指定的某些條件(一份“規則10b5-1計劃”)。如果該計劃符合規則10b5-1的要求,則公司證券可以無需考慮某些內幕交易限制而購買或出售。為了符合本政策,一份規則10b5-1計劃必須獲得合規主管的批准並符合規則10b5-1的要求。一般而言,一份規則10b5-1計劃必須在進入計劃的人不知曉具體非公開信息的情況下締結。一旦制定計劃,該人不能對將要交易的證券數量、交易價格或交易日期對此產生影響。該計劃必須事先確定交易的數量、價格和時間,或將這些事項的裁量權委託給獨立的第三方。

 

任何10b5-1規劃必須在進入10b5-1規劃前的20天提交審批。不需要進一步事先批准根據10b5-1規劃進行的交易。

 

終止後的交易

 

本政策適用於對公司證券的交易,即使在終止對公司的服務後仍然有效。如果個人在終止服務時持有重要、未公開的信息,則該個人在該信息變為公開或不再重要之前不能交易公司證券。

 

 

 

 

 

 6 

 

 

違規行為的後果

 

根據聯邦和州法律,證券的購買或出售時若有實質的非公開信息,或者向其他人透露實質的非公開信息以供他們進行公司證券的交易,均為違法。內幕交易違規行為受到美國證監會、美國檢察官和州執法機構以及外國司法管轄區的積極追究。對內幕交易違規行為的懲罰嚴厲,可能包括巨額罰款和監禁。監管機構雖然專注於從事交易或向其他人泄露內部信息以供他人交易的個人,但聯邦證券法也可能對公司和其他「控制人」施加潛在的責任,如果他們未採取合理措施防止公司人員進行內幕交易。

 

此外,個人不遵守本政策可能導致公司實施處分,包括因故解僱,無論員工是否遵守都可能導致違法行為。不用說,違法行為,甚至SEC的調查即使不導致檢控,也可能玷污一個人的聲譽並對職業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害。

 

公司協助

 

任何對本政策或其適用於任何拟議交易有疑問的人,可從遵從性主管處獲取額外指導。遵從性主管可透過電話(619) 846-4516或電子郵件sbond@neovolta.com聯絡。

 

證明書

 

所有板塊受此政策約束的人士必須證明他們理解並打算遵守此政策。

 

認證

 

我證明:

 

1.我已閱讀並理解公司的內幕交易政策("政策”).

 

我明白,合規主任可以回答我對政策的任何問題。

 

2.自2022年9月15日(政策生效日期)起生效,或在我成為公司員工的較短時間內,我已遵守該政策。

 

3.只要我仍受制於政策,我將繼續遵守該政策。

 

 

列印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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