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证明
18美国法典第1350篇
根据制定
萨班斯 - 奥克利法案第906节的规定,本认证是基于公司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10-Q季度报告。我,Ernest Miller,担任公司的财务主管暂行代码证明如下:
关于美国绿星球控股公司季度报告 ("公司")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的10-Q/A表格提交给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报告"),签署人在以下所指的职务和日期,在此根据《18 U.S.C. 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规》第906条通过,特此声明:
1. | 本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 |
2. |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
日期:2024年9月30日 | 签署: | /s/周斌. |
周斌, | ||
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 | ||
签名:/s/ Ian Lee |
本书面声明的已签署原件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节的要求已提供给公司,公司将保留该声明并在证券交易所或其工作人员的要求下交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