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4.13
注册者的证券说明
注册在第12条下
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16或15d-16条款
以下描述(即“描述”) 关于我们的普通股的摘要,不代表完整。 全文均受到我们的修订公司章程(即“章程”)的约束和限制,该公司章程已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 该描述还总结了《股份交易所委员会法案》的相关规定(BCBCA)(即“BCBCA”) 以及加拿大各省和地区的证券法。 我们鼓励您阅读我们的章程,BCBCA的适用规定以及加拿大各省和地区的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以获得更多信息。
总体来说
我们的授权股本包括无限数量的无面值普通股和无限数量的无面值优先股。截至年度报告Form 10-k日期,尚未发行和未结算优先股。
普通股份。
每一普通股股份均授予持有人在股东大会上享有一票表决权。
非加拿大所有者在持有或投票普通股方面没有任何限制。
在我们清算、解散或清算的情况下,无论是自愿还是非自愿的,或其他分配我们资产给股东用于清算我们事务的情形下,须遵守任何可能存在的优先股的权利、特权和限制,股东将有权收取我们剩余的财产。
股东有权在董事会宣布时获得分红派息,视乎我们证券附加的权利、特权和限制,可能以现金、财产或以我们资本中的全额支付股份方式支付。
特定买盘要求
除非该要约构成豁免交易,由某人发出的收购加拿大实体未流通股份的要约(与要约人及与要约人共同行动的人或公司持有的股份合计后)达到未流通股份的20%或更多时,将受加拿大证券法的收购规定约束。前述内容是对加拿大各省和地区适用证券法的某些方面的有限和概括性摘要,均截至《年度报告》日期,本说明构成的部分。
除了上述的买盘要求之外,股份收购可能会触发其他法定制度的适用,包括但不限于《加拿大投资法》和《竞争法》。
本摘要并非对相关或适用考虑事项的全面描述,因此不应被解释为向任何现有或潜在投资者提供法律建议,并且不应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向任何现有或潜在投资者提供与这些要求相关的陈述。现有和潜在投资者应就加拿大各省和地区的证券法问题向他们自己的加拿大法律顾问进行咨询。
需要特别多数通过的行动
根据BCBCA,除非在我们的章程中另有规定,否则某些公司行动需要股东特别多数的批准,即代表66%的股份的持有人的投票。2/3需要特别多数批准的事项通常涉及与我们业务相关的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决议: (i) 在其任期届满之前免去董事职务; (ii) 修改我们的章程; (iii) 批准合并; (iv) 批准安排计划; 和 (v) 规定出售我们所有或几乎所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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