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1A-12 OPN CNSL 7 ea021527901ex12-1_cyngn.htm OPINION OF SICHENZIA ROSS FERENCE CARMEL LLP

展覽12.1

 

 

 

。股息除息日為

 

cyngn inc.

1015 O’Brien Dr.

CA 94025門洛帕克

 

關於申報書 1-A表格

 

女士們,先生們:

 

我們已代表cyngn inc這家特拉華州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就準備並提交一份1-A表格(以下簡稱「發行聲明」)的事項進行諮詢。該發行聲明涵蓋了最多3,571,429股公司普通股(以下簡稱「股份」)和/或預先資助認股權證(以下簡稱「預先資助認股權證」以及所有與其一同的股份和預先資助認股權證下的普通股,統稱為「證券」)的擬售出。

  

關於本意見,我們已審查下列文件的原本或副本,經認證或以其他方式滿足我們的要求:

 

1. 公司的公司註冊證書,如經修訂;

 

2. 公司章程,按修訂後;

 

3. 發行聲明; 和

 

4. 公司董事會書面同意根據發行聲明書批准發行股份。

 

我們還檢閱了公司文件的原件或副本,經我們滿意認證或其他方式識別,以及公司和相關協議、證書和官員、公司代表和其他人員的收據,以及我們認為必要或適當作為下面所述意見基礎的其他文件。

 

在我們的檢查中,我們假設所有簽名的真實性,包括背書,對所有自然人的合法能力和能力,我們被提交給我們作為原件的所有文件的真實性,我們被提交給我們作為傳真、電子、認證或複印件的文件與原件的一致性,以及這些副本的原件的真實性。在進行執行文件的檢查時,我們假設(i)除公司外,其他締約方均有權力,公司或其他權力,以履行在該文件下的一切義務,並且(ii)所有締約方均通過一切必要行動,公司或其他,進行了適當的授權,並且進行了這些文件的執行和交付,以及在這些締約方身上的有效性和約束力。

 

本意見信函中表達的意見僅限於特拉華州公司法、紐約州法律和美國聯邦法律。我們不對(a)特拉華州和紐約州的其他法律;(b)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的法律;或者(c)任何縣、市或其他政治級別或地方政府機構或當局對本文所涉事項的適用性或影響發表意見,並且我們不對此承擔任何責任。

 

美洲大道1185號 | 31樓 | 紐約, 紐約 | 10036

電話(212) 930-9700 | 傳真(212) 930-9725 | 網址WWW.SRFC.LAW

 

 

 

 

 

 

基於並受到上述條件的限制,我們認為:

 

A.根據發售聲明出售的股份已獲得有效授權,並且在發售聲明中描述的方式發行後,將合法有效地發行,全額支付且無需進一步評估。

 

B.預先資助的認股權證已獲得適當授權。

 

C.根據公司授權,預先資助的認股權證所應發行的普通股在公司發行並付款後交付時,將根據認股權證內的條款以及預先資助的認股權證的條款有效發行,全額付清且不受追溯評定。

 

特此同意將此意見提交給委員會,作為發行聲明的附件。我們也特此同意在發行環節的「法律事項」標題下引用我們的事務所。除非另有明確聲明,本意見自本日起生效,我們不承擔就此所述事實或假設的任何後續變化,或適用法律的任何後續變化提供任何建議。

 

  您真誠的,
   
  /s/ Sichenzia Ross Ference Carmel LLP
   
  Sichenzia Ross Ference Carmel LLP

 

美洲大道1185號 | 31樓 | 紐約, 紐約 | 1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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