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展品
根據美國《證券法》第18條1350節認證書
18 美國法典第 1350 節,
根據致富金融(臨時代碼)第906條的規定通過採納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第節規定的部分
就The Glimpse Group, Inc.(「公司」)2024年6月30日結束的財政年度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表格10-k(以下簡稱「報告」),本人在下面指明的職務和日期,各自根據18 U.S.C.第1350條以及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採納的法案,據本人各自的了解,特此證明:
(1) | 該報告完全遵守了《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而且 |
(2) | 本報告中所含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正確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
日期: 2024年9月30日
/s/ Lyron Bentovim | |
Lyron Bentovim | |
首席執行官 | |
(首席執行官) | |
/s/ 邁丹·羅斯布盧姆 | |
邁丹 羅斯布盧姆 | |
首席財務官 | |
/s/ Maria St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