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于2024年9月30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
登记号333-[·]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
表格F-1
注册声明
在……下面
1933年《证券法》
–––––––––––––––––––––––––––
智宝科技公司
(注册人章程中规定的确切名称)
不适用
(注册人姓名英文译本)
–––––––––––––––––––––––––––
开曼群岛 |
6411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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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明或其他司法管辖权 |
(主要标准工业 |
(国际税务局雇主) |
地板 号楼3 五星路727弄6号
上海市浦东新城201204
电话:+86(21) -5089-6502
(注册人主要行政办公室的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包括地区代码)
–––––––––––––––––––––––––––
Puglisi律师事务所
图书馆大道850号,204号套房
德州纽瓦克,邮编:19711
电话:(302)738-6680
(服务代理商的名称、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
复制到:
理查一世安斯洛先生
李佳·桑切斯先生
Ellenoff Grossman&Schole LLP
美洲大道1345号,11这是地板
纽约,纽约州:10105
电话:(212)370-1300
–––––––––––––––––––––––––––
建议向公众出售的大约开始日期:在本注册声明生效后,本公司将不定期进行注册。
如果本表格上登记的任何证券将根据1933年8月证券法第415条规则以延迟或连续方式提供,请选中以下框。☒
如果本表格是根据证券法第462(B)条为发行登记额外证券而提交的,请勾选以下方框,并列出同一发行的较早生效登记陈述的证券法登记陈述编号。☐
如果此表单是开机自检-有效 根据《证券法》第462(c)条提交的修正案,勾选以下方框,并列出同一发行的早期有效登记声明的证券法登记声明编号。 ☐
如果此表单是开机自检-有效 根据《证券法》第462(d)条提交的修正案,勾选以下方框,并列出同一发行的早期有效登记声明的证券法登记声明编号。 ☐
用复选标记表示注册人是否为1933年颁布的《证券法》第405条所界定的新兴成长型公司。
新兴成长型公司:☒
如果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表,请通过勾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选择不利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证券法》第7(a)(2)(B)条规定的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
____________
† 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是指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2012年4月5日之后发布的对其会计准则编纂的任何更新。
注册人特此修改本注册声明,以推迟其生效日期,直到注册人提交进一步的修正案,其中明确指出本注册声明应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8(a)节生效,或直到注册声明应在委员会的日期生效,根据第8条(a)款的规定,可以决定。
这份初步招股说明书中的信息不完整,可能会被更改。在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注册声明生效之前,本招股说明书中点名的出售股东不得出售这些证券。这份初步招股说明书不是出售这些证券的要约,出售股东也不是在任何不允许要约或出售的司法管辖区征求购买这些证券的要约。
初步招股说明书 |
以完成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的合同为准 |
最多3,282,563股A类普通股
可在转换高级担保可转换本票时发行
最多74,451股A类普通股
可在行使认股权证时发出
最多984,769股A类普通股
可在行使预付资金 令
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招股说明书涉及本招股说明书中一名机构投资者(“投资者”或“出售股东”)不时在“出售股东”一栏下转售(I)合共最多3,282,563股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可于一张高级担保的10%原始发行折价可转换本票(“票据”)全部转换后收购,(Ii)合共最多74,451股A类普通股,投资者可于行使已发行认股权证(每份“普通权证,及(Iii)合共最多984,769股A类普通股,投资者可于行使认股权证前购入-资金支持搜查证(每份都是“预付款”-资金支持搜查令“,以及统称为”预审-资金支持认股权证“连同普通认股权证(”认股权证“),只有在发生违约事件(如附注所界定)时方可行使。吾等根据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由本公司与投资者订立的证券购买协议(“证券购买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于私募发售(“私募”)中向出售股东发行票据及认股权证(“私募”),而EF Hutton LLC担任私募的唯一配售代理。
我们不会出售本招股说明书下的任何证券,我们也不会从出售股东出售我们的A类普通股中获得收益。然而,我们可能从普通权证的现金行使中获得收益,如果以现金形式就所有74,451股A类普通股以每股4.71美元的当前适用行权价行使,将为我们带来约350,664.21美元的总收益。更多信息见本招股说明书页开始的“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第69页开始的“分配计划”。
我们将支付本次招股说明书提出的登记A类普通股的费用,但出售股东发生的所有出售和其他费用将由出售股东支付。出售股东可不时出售本招股说明书所提供的A类普通股,出售条款将于出售时透过普通经纪交易或本招股说明书中“分销计划”中所述的任何其他方式厘定。出售股东出售股份的价格将由我们A类普通股的现行市场价格或谈判交易决定。
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或纳斯达克上交易,代码为“Zao”。2024年9月26日,我们A类普通股的最后一次报告出售价格为每股3.60美元。
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的定义,我们既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也是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我们可能会选择遵守本次和未来备案文件中某些降低的上市公司报告要求。在纳斯达克规则下,我们也是一家“控股公司”。请参阅“招股说明书摘要:《作为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影响》, 《招股说明书摘要--作为外国私人发行人的影响》和《招股说明书摘要--作为受控公司的影响》.”
我们目前有两类流通股: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我们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持有人的权利相同,但投票和转换除外。每股A类普通股有权投一票,每股B类普通股有权投二十票。根据持股人的选择,每股B类普通股可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
此类B类普通股在任何时候均不得转换为B类普通股,但A类普通股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转换为B类普通股。当持有人将B类普通股转让给除B类普通股持有人或其联营公司以外的任何个人或实体时,该等B类普通股应自动并立即转换为等值数量的A类普通股。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将在提交我们股东投票的所有事项上作为一个类别一起投票,除非法律或我们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另有要求。
我们可能依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和其他权益分配来满足我们的现金和融资需求,我们预计我们的收益分配或清偿欠款将通过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完成。倘若我们的任何中国附属公司日后以本身名义产生债务,监管该等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其向吾等支付股息的能力。有关可能影响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我们转移现金或资产能力的因素的描述,请参阅第10页的招股说明书摘要风险因素-与中国做生意相关的风险-我们可能依赖我们中国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和其他股权分配来为我们可能有的任何现金和融资需求提供资金,而中国子公司对向我们支付股息或支付其他款项的限制可能会限制我们满足流动性要求的能力,并对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在第35页。
谨此提醒投资者,吾等并非一家中国营运公司,而是一家开曼群岛控股公司,其业务由我们于中国的中国附属公司进行,阁下购买的是开曼群岛控股公司智宝的股份,而非在中国有业务营运的中国附属公司的股本证券,且阁下不得于我们于中国的中国附属公司持有任何股权。我们通过股权控制并获得我们中国子公司业务运营的经济利益(如果有的话)。我们没有,也从来没有过可变利益实体(VIE)结构。我们的公司结构,即开曼群岛控股公司,其业务由我们的中国子公司进行,这给投资者带来了独特的风险。中国监管当局可能不允许这种结构,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业务和/或我们登记出售的证券的价值发生重大变化,包括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此类证券变得一文不值。
投资我们的证券涉及高度风险。在购买任何A类普通股之前,您应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21页开始的标题下关于投资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实质性风险的讨论。
若我们拥有开曼群岛控股公司的经营架构,而我们的中国附属公司在中国进行几乎所有业务,则存在重大法律及经营风险,包括中国政府的法律、政治及经济政策、中国与美国的关系或中国或美国法规的变化,该等风险可能导致吾等的业务及/或我们登记出售的证券的价值发生重大变化,或大幅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继续向投资者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导致该等证券的价值大幅下跌或一文不值。鉴于中国政府的权力,监督也可能延伸到我们的香港子公司智宝科技有限公司(“智宝香港”),而在内地经营的法律和运营风险也可能适用于智宝香港。由于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中国对香港的基本政策反映在《基本法》中,即香港的宪制文件,赋予香港高度自治以及行政、立法和独立的司法权,包括在一国两制原则下的终审权。我们不能向你保证,香港的经济、政治和法律环境不会有任何变化。我们可能会对中国政府未来的任何行动感到不确定,如果中国经营实体未来在香港开展业务,与在中国经营有关的大部分法律和经营风险也可能适用于他们在香港的经营。中国政府可随时干预或影响中国经营实体未来在香港的经营,并对中国经营实体开展业务活动的方式施加更大影响。如果发生这样的政府行动,可能会导致它们未来在香港的业务发生实质性变化。于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的香港附属公司只是一间控股公司,自其在香港注册成立以来并无任何业务运作,我们相信香港法律及条例对我们透过中国附属公司开展业务、接受外国投资或在美国交易所上市的能力并无影响。有关我们的公司结构及相关风险的说明,请参阅“公司历史和结构从第73页开始,风险因素--中国政府对我们开展业务活动的方式施加重大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也可以
随时干预或影响我们的运营和此次发行,这可能导致我们的运营和我们的A类普通股价值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从第27页开始,以及风险因素:在我们的直接控股结构中,关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以及它可能如何影响我们当前公司结构、公司治理和业务运营的生存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在第41页。
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的定义,我们既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也是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我们可能会选择遵守本次和未来备案文件中某些降低的上市公司报告要求。在纳斯达克规则下,我们也是一家“控股公司”。请参阅“招股说明书摘要:《作为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影响》,《招股说明书摘要--成为外国私人发行人的影响》和《招股说明书摘要--成为一家受控制公司的影响》.”
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因为他们持有公司的大量股份。本公司董事会主席兼行政总裁马博涛先生实益持有16,579,977股B类普通股,实益拥有本公司约52.60%的已发行及已发行普通股(包括A类普通股及B类普通股),并可行使本公司已发行及已发行普通股总投票权约94.47%。有关马先生实益所有权的更多信息,请参见主要股东“和”风险因素--与发行和持有A类普通股相关的风险--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兼董事会主席马伯涛先生对我们的公司有重大影响。他的利益可能与我们其他股东的利益不一致,他可能阻止或导致控制权或其他交易的变更,这可能导致我们A类普通股的价值大幅下降“在第54页。由于马云先生持有我们的大量股权,我们可能会被视为纳斯达克规则下的“受控公司”。不过,我们不打算利用纳斯达克规则给予“受控公司”的企业管治豁免。请参阅“招股说明书摘要:成为一家受控公司的影响.”
2021年12月28日,《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版)》颁布,并于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其中规定,任何拥有100万以上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经营者寻求在外国证券交易所上市,都应接受网络安全审查。《网络安全审查措施(2021年版)》进一步阐述了在评估相关活动的国家安全风险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其中包括:(I)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被窃取、泄露、破坏、非法使用或出境的风险;(Ii)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在境外上市后受到外国政府影响、控制或恶意使用的风险。中国网信办要求,在新规定下,拥有超过100万用户的个人信息的公司在寻求在其他国家上市时必须申请网络安全批准,因为这些数据和个人信息可能会“受到外国政府的影响、控制和恶意利用”。网络安全审查还将调查海外IPO带来的潜在国家安全风险。作为为《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版)》持有100多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商,我们已就2024年4月3日截止的首次公开募股(IPO)申请并完成了网络安全审查,根据《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版)》,我们不需要对此次发行进行网络安全审查。风险因素--与中国做生意相关的风险--中国法律法规解释和执行方面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您和我们可获得的法律保护“从第24页开始”风险因素--与中国做生意相关的风险--使我们的业务流程涉及一定数量的个人信息,如果不能保护客户的隐私或敏感信息或对此类信息处理不当,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实质性和不利的影响。鉴于最近发生的事件表明中国网信办加强了对数据安全的监督,我们必须遵守有关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的各种法律和其他义务,任何未能遵守适用法律和义务的行为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运营结果和产品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从第27页开始。
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了《境内公司境外证券发行上市试行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并附5条解释指引(与《境外上市新规》一起,统称为《境外上市新规》),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新的海外上市规则适用于由以下人士进行的海外证券发行及/或上市:(I)直接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公司或中国境内公司;及(Ii)在海外注册成立、主要在中国经营并按以下基准估值的公司
在中国境内公司的权益,或间接发行。根据新的海外上市规则,一份文件-基于监管制度适用于内地公司的“间接境外发行和上市”中国,是指以境外实体的名义在境外市场进行的证券发行和上市,但以中国在内地的公司的股权、资产、收益或其他类似权利为基础,该公司在内地经营主营业务。新的海外上市规则规定,任何职位-上市跟随-打开发行人在境外市场进行发行,包括发行股票、可转换票据、可交换票据和优先股,应当在发行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备案。此外,如果我们没有根据中国法律和法规及时获得任何后续发行的备案程序的许可和批准,我们可能会受到中国主管监管机构的调查、罚款或处罚,并被勒令暂停相关业务并纠正任何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合规,禁止从事相关业务或进行任何发行,这些风险可能导致我们的业务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限制我们继续向投资者提供证券的能力,或导致此类证券大幅贬值或变得一文不值。基于吾等对规则的理解,吾等须在证券购买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首次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备案报告,并在完成所有后续交易后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股票发行情况。2024年9月26日,我们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初步备案文件,并将根据新的境外上市规则完成所有后续交易后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股票发行情况。目前还不确定能否完成这一申请,也不确定完成这一申请需要多长时间。如延迟完成该等备案程序,可能会影响日后根据海外上市新规则的其他适用情况下的其他备案程序,例如第二上市、第一上市、分拆-关闭从海外交易所退市后,在海外上市和重新上市,这可能会影响我们未来的公开市场融资和资本市场交易。到目前为止,这些新法律和指导方针的解释和执行存在不确定性,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财务前景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我们接受外国投资或继续在美国或其他外汇市场上市的能力。看见证监会发布《中国企业境外上市新规》称:《中国创业板相关风险》中国-基于寻求在境外市场进行海外发行和上市的公司,自2023年3月31日起生效。根据新的海外上市规则,中国政府对在海外进行的发行和在中国进行的外国投资施加了更多的监督和控制。中国-基于发行人,这可能会显著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继续向投资者提供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能力,并可能导致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价值大幅下降或使此类股票变得一文不值。请从第37页开始,了解新的海外上市规则以及它们可能如何影响我们的公司和此次发行。
此外,由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最近施加了更严格的标准,如果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确定它无法完全检查或调查我们的审计师,纳斯达克可能会决定将我们的A类普通股退市,那么我们的A类普通股可能会被禁止交易。根据《要求外国公司承担责任法案》(下称《HFCA法案》),如果PCAOB连续三年不能检查发行人的审计师,发行人的证券将被禁止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交易。2021年12月16日,PCAOB发布了PCAOB无法对PCAOB进行全面检查或调查的裁定-已注册此外,由于中国当局在该等司法管辖区所担任的职位,故须列出总部设于内地中国及香港的会计师事务所,而上市公司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厘定报告中列入一份总部设于内地中国或香港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2022年8月26日,“中国证监会、中国财政部(”财政部“)和PCAOB签署了一份议定书声明(”议定书“),允许PCAOB根据HFCA法案检查和调查总部设在中国内地和香港的完全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国,PCAOB将被要求在2022年底之前重新评估其决定。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披露的关于议定书的情况说明书,PCAOB应拥有独立裁量权选择任何发行人审计进行检查或调查,并拥有不受限制的能力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转移信息。2022年12月15日,PCAOB宣布它能够确保完全访问PCAOB的检查和调查-已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总部完全设在内地中国和香港。2022年12月29日,颁布了《加速追究外国公司责任法案》,对《HFCA法案》进行了修改,减少了外国公司的数量-视察从三年减少到两年,从而缩短了我们的A类普通股可能被禁止交易或退市之前的时间段。我们的审计师Marcum Asia CPAS LLP总部设在纽约,目前至少每三年接受一次PCAOB的检查。因此,我们不受PCAOB于2021年12月16日宣布的决定的约束,因为它不在PCAOB公布的名单上。然而,我们的审计师中国的关联公司位于中国,并根据中国法律组织。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不会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HFCA法案指定为发行人
这保留了一名审计师,该审计师的分支机构或办事处位于外国司法管辖区,而PCAOB确定,由于该外国司法管辖区当局采取的立场,它无法完全检查或调查该审计师。如果中国当局进一步加强对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国公司的审计工作的监管,禁止我们现有的审计师在中国从事工作,那么我们将需要更换我们的审计师,并且我们的新审计师准备的审计工作底稿可能在没有中国当局批准的情况下无法被PCAOB检查,在这种情况下,PCAOB可能无法全面评估审计或审计师的质量控制程序。此外,不能保证,如果我们有一个“非”-视察今年,我们将能够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如果发生任何此类事件,我们的证券交易将来可能会根据HFCA法案被禁止,因此,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保持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纳斯达克上上市,或者您将被允许在美国交易我们的A类普通股。-The-计数器“无论是市场还是其他市场。尽管如上所述,如果后来确定PCAOB无法对我们的审计师进行全面检查或调查,那么这种缺乏检查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证券从证券交易所退市。看见 “风险因素--与中国经商有关的风险--如果中国未来任何时间采取阻止PCAOB继续检查或全面调查总部设在内地或香港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国的立场,我们的A类普通股可能会根据HFCA法案被摘牌。我们的A类普通股退市,或其退市的威胁,可能会对您的投资价值产生重大和不利的影响。此外,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加速让外国公司承担责任的法案,该法案对HFCA法案进行了修订,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审计师连续两年而不是三年没有接受PCAOB检查的情况下,禁止发行人的证券在美国任何证券交易所交易,从而缩短了我们的A类普通股可能被禁止交易或退市的时间。HFCA法案、对HFCA法案的修订、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PCAOB最近的联合声明、PCAOB的决定,以及纳斯达克规则的变化,都呼吁在评估新兴市场公司的审计师资格时对其实施更多、更严格的标准,尤其是。非-U不接受PCAOB检查的审计师。这些事态发展为我们的产品增加了不确定性。从本招股说明书第21页开始。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任何州证券委员会都没有批准或不批准这些证券,也没有确定本招股说明书是否属实或完整。任何相反的陈述都是刑事犯罪。这些证券不会在任何不允许发行的司法管辖区发行。
本招股章程的日期为[ ],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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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 |
本招股说明书包含远期-看起来 受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影响的陈述,其中许多超出了我们的控制范围。见“风险因素”和“关于前进的警告-看起来声明。“
i
除另有指明外,于本招股章程中,下列术语具有以下涵义:
“英属维尔京群岛”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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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 |
人民Republic of China,包括台湾、香港和澳门,除文意另有所指外,就本招股说明书而言,“华人”一词具有相关涵义。凡提及“中国”或“中国”的法律法规,仅指内地中国的该等法律法规,仅就本招股说明书而言,不包括台湾、香港及澳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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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
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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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普通股” |
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类普通股,每股票面价值0.0001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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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普通股” |
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B类普通股,每股票面价值0.0001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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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认股权证” |
指本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向投资者发行的A类普通股认股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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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交易法》 |
《证券交易法》,1934年第号,经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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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人民代表Republic of 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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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或“卖家股东” |
请参考L1 Capital Global Opportunities Master Fu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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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人民代表Republic of 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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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中国》 |
就本招股说明书而言,中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不包括台湾、香港及澳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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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斯达克” |
纳斯达克资本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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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指本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向投资者发行本金不超过2,500,000美元的高级担保10%原始发行贴现可转换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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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I备案文件” |
中国企业境外直接投资的手续和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在发改委、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和其授权的主管银行办理备案、审批或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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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 |
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每股票面价值0.0001美元,包括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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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AOB” |
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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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子公司”或“智宝中国集团” |
凡提及“中国附属公司”或“智宝中国集团”,均指智宝中国、上海安逸、阳光保险经纪公司及智宝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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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先出资认股权证” |
指的是Pre-资金支持本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向投资者发行的A类普通股认购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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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中国元”或“人民币” |
中国大陆的法定货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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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
ii
《证券法》 |
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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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义” |
上海安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 WFOE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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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购买协议》 |
公司与投资者于2024年9月23日签订的证券购买协议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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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保险经纪人” |
阳光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 WFOE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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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美国”或“美国” |
美利坚合众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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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U.S. dollars”、“$”或“dollars” |
美国的法定货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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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FOE”或“智宝中国” |
智宝科技有限公司前身为上海聚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智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国依法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拥有智宝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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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宝”、“我们的公司”、“公司”、“我们的”或“我们自己” |
本招股说明书中提及的“智宝”、“本公司”、“本公司”、“我们”或类似术语均指智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豁免有限责任公司,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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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宝BVI” |
智宝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是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为智宝的全资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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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宝香港》 |
智宝科技有限公司是根据香港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是智宝BVI的全资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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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宝健康” |
上海智宝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依法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中国和一家-拥有WFOE的子公司。 |
我们的报告货币是美元。我们中国子公司的功能货币是人民币。为了方便读者,本招股说明书仅包含按特定汇率将某些人民币金额转换为美元金额。本招股说明书中的人民币兑换成美元是根据美联储理事会H.10统计数据发布的汇率计算的。除非另有说明,本招股说明书中所有人民币兑美元和美元至人民币的折算均按2023年12月29日生效的人民币兑1美元的汇率进行。尽管如此,我们不表示任何人民币或美元金额可以或可能以任何特定汇率转换为美元或人民币(视情况而定)。中国政府对其外汇储备的控制部分是通过直接监管人民币兑换成外汇来实现的。
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数字可能会进行四舍五入调整。因此,在各种表格中显示为总计的数字可能不是它们之前的数字的算术聚合。
为清楚起见,本招股说明书遵循英文先名后姓的命名惯例,不论个别人士的名字是中文或英文。例如,我们主席的名字显示为“马博涛”,即使在中文中,马博涛先生的名字显示为“马博涛”。
我们的财政年度将于6月30日结束。凡提及某一“财政年度”,即指截至该历年6月30日止的财政年度。除案文另有说明外,对某一“年”的提及也指截至该日历年6月30日止的我们的财政年度。我们经审计的综合财务报表是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
iii
转发-看起来发言。请参阅《警示说明》中有关
转发-看起来声明。“概述智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控股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为豁免公司。其几乎所有业务均透过其中国附属公司或智宝中国集团经营,尤其是智宝中国及阳光保险经纪。我们是一家领先的高增长保险科技公司,主要通过位于中国的智宝中国集团提供数字保险经纪服务。2B2C(“至-商务对客户“)数字嵌入保险是我们的创新商业模式,由智宝中国集团在中国首创。智宝中国集团于2020年在中国推出了首个数字保险经纪平台,该平台由其自主研发的PaaS(平台即服务)提供支持。根据Frost&Sullivan的报告,2022年,由中国市场20多家市场主体贡献的中国2B2C数字保险经纪服务行业的总市场规模约为人民币8.074亿元,其中智宝中国集团位居榜首,市场份额约17.4%,收入约人民币1.406亿元。根据Frost S&Sullivan报告,2B2C数字保险经纪服务行业是数字保险经纪服务行业中增长最快的细分市场,2018年至2022年的历史复合年增长率(CAGR)约为54.6%,2027年也呈现出大幅增长潜力,达到约62亿元人民币,预计2022年至2027年的CAGR约为50.1%。我们相信,2B2C数字嵌入保险正在塑造行业的未来。
2B2C数字嵌入保险指的是我们的一个
-停下来
iv
国际旅游意外保险的机会需要10万名中国游客作为最终客户。否则,这些最终客户可能不得不单独搜索和购买保险,或者可能根本不购买保险。在智宝中国集团与这样的旅行社达成协议,成为我们的b渠道之一后,他们在这家旅行社的数字渠道矩阵中构建并嵌入了旅游保险解决方案,包括其网站、应用程序、抖音(中国版的TikTok)、微信、小程序和其他社交媒体账户。因此,我们可以通过智宝中国集团,锁定这10万-强大客户群,并提供保险经纪服务,专门和准确地满足这些最终客户的保险需求。通过智宝中国集团,我们的服务组合包括(1)保险经纪服务,以及(2)管理一般承保服务,这是一种专业的保险经纪服务,保险公司授权我们在承保、索赔和风险控制服务方面协助他们。它广泛涵盖保险产品设计和定制、保险公司选择、技术系统互联和交付、客户AARR(收购、激活、保留、推荐、收入)运营、客户服务、合规管理、数据分析,所有这些都集成在我们的每个保险解决方案中。每个保险解决方案通常适用于特定部门中的一个特定方案,具有与该方案和部门相关的定制产品设计和服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通过智宝中国集团开发了40多个专有和创新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涵盖了广泛行业的不同场景,包括但不限于旅游、体育、物流、公用事业(即燃气和电力)和电子--商业。智宝中国集团获取和分析客户数据,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AI)技术目录表不断迭代和增强我们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这一迭代过程,除了不断改进我们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外,还将使我们与市场上的新趋势和客户偏好保持同步。智宝中国集团通过我们的b渠道获取并服务于我们的最终客户。我们的b渠道覆盖了广泛的行业和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平台,大中型-大小
企业和政府机构。虽然b渠道拥有与其主要业务相关和特定的潜在保险需求的最终客户,但他们通常没有有效提供保险相关服务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为了解决这一痛苦
-点
,我们通过智宝中国集团为他们提供专门为他们的业务量身定做的定制数字保险解决方案。我们的2B2C模式之所以蓬勃发展,是因为我们与b渠道的关系对所有参与者都是互惠互利和可持续的。我们的b渠道视我们为有价值的合作伙伴,因为我们授权他们提供价值保险。-添加-为他们的最终客户提供服务,这对他们来说是潜在的竞争优势。通过将我们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嵌入到我们的b渠道的在线矩阵中,以达到他们的客户基础,我们以低成本保持了一个专属的、稳定的和可持续的终端客户来源。因此,最终客户可以方便和高效地获得优质的经纪服务和适合他们实际需要的保险产品。截至本次招股书发布之日,我们通过智宝中国集团,已经与15000多个亿渠道达成合作,并通过这些渠道获得了超过1000万的终端客户。我们将扩大b频道的数量,作为我们业务的关键增长战略。在我们的业务模式下,智宝中国集团代表最终客户作为其授权的保险经纪人与保险公司谈判,选择最适合我们最终客户的保险产品。截至本次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已通过智宝中国集团与百余家保险公司(含子公司、分支机构)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
虽然嵌入式保险经纪在中国还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但我们相信它是保险经纪行业的未来。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年,我们的收入达到约142.1元人民币(1,960万美元),较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年约108.2元人民币(1,620万美元)增长约3,390万元(470万美元),或31%。在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年,我们实现了盈利,净收入约为人民币1430万元(合210万美元)。在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年,我们发生了约4310万元人民币(590万美元)的净亏损,其中与股票有关的净亏损为5470万元人民币(750万美元)-基于向关联方发行A类普通股产生的补偿费用。不包括这样的一个-关闭如果扣除费用,我们将实现约1,160万元人民币(合160万美元)的净收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我们的收入达到约人民币8,430万元(1,190万美元),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的约人民币9,180万元(1,290万美元)减少约750万元(110万美元)或8%。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我们的净亏损约为人民币850万元(合120万美元),而2022年同期的净收益约为人民币890万元(合130万美元)。我们的收入模式
我们的收入包括(I)智宝中国集团就其一般数码保险经纪服务收取的佣金(“保险经纪”)及(Ii)智宝中国集团就其MGU服务收取的MGU服务费(“MGU服务费”)。保险经纪业务指智宝中国集团向我们的最终客户(他们根据保单条款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提供的数字保险经纪服务从保险公司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主要是财产保险和意外险产品的10%-35%,健康保险产品的10%-35%,人寿保险产品的50%-80%,根据保险类型、具体的保险产品及其与每家保险公司的谈判条款,每份保单的毛保费。在截至2022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的财年以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中,保险经纪业务分别占我们总收入的约78%、84%和88%。
1
MGU服务费
指智宝中国集团就其向该等保险公司提供的MGU服务而从保险公司收取的服务费,通常为每份保单保单毛保费的平均约15%,视乎保险类别而定,以及它们与每家保险公司议定的条款。在截至2022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的财年以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中,MGU服务费分别约占我们总收入的22%、16%和12%。优势我们相信,以下优势有助于智宝中国集团的成长,并使我们有别于竞争对手:创新商业模式--2B2C嵌入式保险我们是通过智宝中国集团在中国2B2C嵌入式保险业务中的开拓者和市场领导者。我们的2b2c模式是关键,使我们能够以最低成本获得最终客户,从而实现比我们的行业同行更高的效率,后者可能通过直接投资大量资本来获得客户。-至-消费者
广告及其他营销渠道。我们的每个b渠道都已经与他们的最终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关系。通过将我们定制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嵌入到b Channel的在线矩阵中,我们可以更准确、更高效地接触到最终客户。作为第一个
-移动者
作为2B2C嵌入式保险经纪服务的市场领导者,我们通过智宝中国集团与b渠道和其他行业参与者建立了牢固的关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已累计与15000多个亿频道合作,并将继续扩大b频道的数量,作为一项关键的增长战略。市场领先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截至本次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通过智宝中国集团已经开发了40多个自主创新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这些解决方案都是基于他们的PaaS构建和运营的。我们的每个自主数字保险解决方案主要由保险产品(S),一个解决方案组成-特定技术体系、客户预警运营计划、客户服务计划。它们是专门为我们的b频道及其最终客户的保险需求的各种场景量身定做的。我们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积分
-共
-销售
摩擦和提供数字保险经纪服务,这是相关的,并为我们的b渠道和最终客户的不同需求量身定做。通过智宝中国集团的PaaS上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智宝中国集团获取和分析客户数据,并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不断迭代和提升我们的数字解决方案。这一迭代过程,除了不断改进我们的数字解决方案外,还将使我们与市场上的新趋势和客户偏好保持同步。先进技术平台
2
智宝中国集团的PaaS是一朵云-基于
开发平台,提供一系列2B2C保险工具,用于高效构建各种保险解决方案所需的系统。他们的PaaS是根据他们从REAL获得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开发出来的
-世界
• 在过去的八年中部署了系统。他们的PaaS工具类似于提供
-已洗净“和”Pre-切割原材料,让他们快速可靠地输出“熟菜”。如果没有这样的PaaS,构建必要的解决方案-特定系统将是一个复杂而缓慢的过程,无法保证积极的用户体验。他们的PaaS不仅适用于我们的内部解决方案
• -特定
但也可以扩展到我们的独立销售合作伙伴。它允许这些合作伙伴共享我们的工具和工作流程,并孵化新的解决方案,而不必每次都从头开始。此外,他们的PaaS的统一设计基础使他们能够开发全新的解决方案,并在已部署了可重复使用的系统组件、数据一致性和客户方便性的基础上利用其他解决方案。目录表我们的各种保险解决方案都是基于PaaS构建和运行的。这些解决方案通过嵌入b渠道的平台交付到b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网站和App内的保险模块。我们的最终客户可以通过我们的B渠道网站、App、H5页面或二维码上的嵌入式保险解决方案购买保险产品和获得保险服务。根据数字保险经纪服务的最佳实践开发的交付系统将我们的各种解决方案分解为工作流、工作节点、自动资源分配和交付标准。在交付系统上,商机被划分到不同的行业,这些行业自动映射到我们的各种解决方案。它还允许智宝中国集团收集和考虑每个b频道的具体需求。然后,递送系统运行Pre-设置工作流,标准化流程,提供更高的
• -质量
和更高的
(i) -效率可交付成果。根据我们b渠道的特定需求,交付系统能够对标准工作流程进行更改,以满足这些定制。该交付系统帮助我们极大地提高了交付效率、质量和渠道满意度。在保险业和数字技术领域拥有丰富专业知识的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我们拥有一支经验丰富、尽职尽责的管理团队,他们引领着我们的增长步伐,指引着我们的战略方向。我们的管理团队热衷于为终端客户提供数字保险解决方案的创新。我们的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马伯涛先生在保险行业积累了30多年的管理经验。我们的首席财务官夏元文先生在普华永道和投资领域拥有超过15年的经验。我们的首席运营官刘晓罗先生拥有超过15年的保险经纪业务经验。我们的首席技术官王玉刚先生在保险行业拥有超过20年的数字技术和管理经验。我们的管理团队在中国的保险市场拥有丰富的经验,特别是我们团队在保险经纪行业的专业知识将有助于引导公司继续保持和扩大我们在中国保险经纪行业数字化方面的领先地位。他们在整个市场上的影响力已经并将继续吸引更多的b频道,并加深与现有b频道和保险公司的关系,所有这些都将维持和加速快速增长。-有节奏的公司的成长。增长战略我们打算通过智宝中国集团实施以下关键战略来发展我们的业务:加快拓展b通道我们计划通过迅速扩大b频道的数量来扩大我们的业务规模。我们打算渗透新市场,增加在现有市场的市场份额,并在中国获得更广泛的b渠道。随着我们2B2C业务的持续发展,我们通过智宝中国集团,将保险公司发展为一种特殊的b渠道,为其现有的个人投保人提供数字经纪服务和支持。我们计划与更多的保险公司合作,作为扩张的重点。扩大我们的销售队伍我们计划增加总公司和分公司的销售团队。我们还计划发展更多独立的销售伙伴,他们不是我们或智宝中国集团的直接雇员,但为新的b渠道提供线索,例如较小的-比例
3
(ii) 目录表
(iii) 推动现有最终客户的更多转换-支持我们的2C业务通过我们的b渠道,我们正在积累一种前所未有的-更大潜在终端客户池。虽然最初的客户交互与B渠道的特定场景和部门相关,但最终客户可能还有其他尚未解决的需求。例如,医疗保险最终客户可能对旅行、家庭或人寿保险有额外需求。我们打算加强我们的合作-客户,或通过智宝中国集团的2C业务,目标是我们现有的客户群,以满足每个最终客户的额外需求。我们的2C业务在未来几年的业务增长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升级和丰富我们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
• 目前,我们在智宝中国集团的平台上拥有40多个专有数字保险解决方案,覆盖多个行业的各种场景。我们将不断完善和升级我们的保险解决方案,以跟上新的趋势和客户的偏好。除了优化我们现有的保险解决方案外,我们还在开发新的保险解决方案,以满足新出现的需求。我们打算在经济的每个领域开发解决方案,从而最终覆盖最终客户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为所有人提供
-在附近保险范围。升级和增强我们的PaaS
智宝中国集团在中国率先在数字保险经纪市场建立了PaaS。我们打算投资于新技术的研发,以升级和增强PaaS,以保持我们在中国的领先地位。特别是,我们计划丰富PaaS业务组件的技术基础设施工具和功能,并引入新的人工智能和商业智能(BI)功能,不断加强我们的数据安全和治理。
扩大MGU业务规模。
• 智宝中国集团在中国开创了MGU商业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智宝中国集团除了为我们的终端客户提供一般的数字保险经纪服务外,还协助保险公司提供产品设计、承保、再保险、理赔和风控服务。我们打算到2024年底将MGU合作伙伴(保险公司)的数量从7个增加到15个,并在目前的高水平上扩大保险产品
-结束
• 医疗保险和龙
-Term残疾人士线至中位数-结束
4
• 在马来西亚拉布安设立子公司再保险公司
我们正在马来西亚拉布安建立我们的子公司再保险公司。通过这家子公司,我们打算支持我们的经纪和MGU服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已提交牌照申请,并正与监管机构商讨,预计将于4个月内开始营运。这是2024年的第四季度。并购机会有一个支离破碎的星座
• -比例
在中国从事网上保险代理或经纪业务的公司。他们普遍缺乏行业认知度、技术能力、团队专长、资本和市场资源,因此在扩大业务规模和实现盈利方面面临着巨大的阻力。然而,他们中的一些人在利基行业与b渠道建立了牢固的联系,为我们提供了潜在的并购目标。我们计划在未来投资于潜在的并购目标,特别是那些能够带来新的b渠道资源的并购目标。市场机遇近年来,随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和中国数字化产业转型的进程,保险经纪服务机构得到了更多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的认可。根据Frost&Sullivan报告,按保费计算,中国保险业的总市场规模稳步增长,预计到2027年将达到约5.8万亿元人民币,2022年至2027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4.3%。在保险业内部,保险经纪服务行业的收入
• 目录表
2018年至2022年的年均增长率为21.1%,预计2022年至2027年的年均增长率为13.9%。此外,数字保险经纪服务行业的市场规模以收入计算,预计从2022年到2027年将以28.2%的复合年均增长率大幅增长。值得注意的是,在市场中,数字场景
• -嵌入式
保险经纪(又称2B2C)服务业是增长最快的细分行业,2018年至2022年的历史复合年均增长率为54.6%。它还呈现出巨大的增长潜力,预计从2022年到2027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50.1%。数字技术的融合和保险业不断变化的消费者偏好为我们这样的数字保险经纪服务提供商提供了竞争优势,因为数字技术帮助我们通过更多渠道连接最终客户,从而提高我们的运营效率。我们相信,在未来,数字保险经纪服务将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近年来,消费者行为发生了深刻变化。研究表明,互联网时代的保险客户更注重产品透明度和服务体验,同时表现出强烈的个性化、定制化和场景导向偏好。此外,千禧一代(通常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初至80年代中期-至-很晚20世纪90年代)正逐渐成为保险消费的领头羊,他们有望超过X世代(通常出生在中年之间和20世纪70年代末),在下一个十年内成为主要的消费群体。千禧一代可以更方便、更高效地通过互联网获取信息,对数字保险的接受度更高,更注重产品多样性和个性化,这为数字嵌入式保险经纪服务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潜力。
• 我们的公司历史和结构
智宝是一家开曼群岛豁免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注册成立。智宝为控股公司,并无实质业务,智宝透过其中国附属公司(主要为智宝中国及阳光保险经纪)在中国进行业务。有关我们公司结构的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公司历史和结构
• “在第73页。
中国近期的监管动态近年来,中国政府就规范中国经营行为发起了一系列监管行动,并发表了多项公开声明,包括打击证券市场非法活动,加强对中国的监管-基于
境外上市公司,采取新措施扩大网络安全审查范围,加大打击力度
-垄断
5
其中,《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并购规则》)和《反海外并购条例》-垄断2008年起施行的《人民Republic of China法》,2022年修订(《反腐败法》)
-垄断
法律》),建立了额外的程序和要求,可以使外国投资者的并购活动有更多的时间-消费也很复杂。这种规定要求,除其他事项外,任何变化都必须事先通知人民商务部Republic of China-共-1960s-控制
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或在中国有大量业务的外国公司的控制权的交易,如果触发了经2018年和2024年修订的《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规定的某些门槛。此外,反政府武装
-垄断
法律规定,涉及国家安全的交易,还应当按照《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此外,2021年1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要求外国投资者收购从事军事业务的中国公司。
-相关或对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某些其他行业,在完成任何此类收购之前,必须接受安全审查。2021年7月6日,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公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意见》(《意见》)。这些意见强调,要加强对非法证券活动的管理和对中国境外上市的监管。
-基于并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如推进相关监管制度建设,应对中国面临的风险和事件-基于海外-上市
公司。根据意见,要求中国监管机构加快制定与证券境外发行和上市相关的规则,并更新现有的与数据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边界数据流和机密性管理
目录表信息。预计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下称《网络安全法》)和《数据安全法》的框架下或在此基础上采取许多法规、指导方针和其他措施。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尚未发布官方指导意见或相关实施细则,现阶段对这些意见的解读尚不清楚。请参阅“风险因素--与中国做生意相关的风险--中国法律法规解释和执行方面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您和我们可获得的法律保护
6
风险因素--与中国做生意相关的风险--使我们的业务流程涉及一定数量的个人信息,如果不能保护客户的隐私或敏感信息或对此类信息处理不当,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实质性和不利的影响。鉴于最近发生的事件表明中国网信办加强了对数据安全的监督,我们必须遵守有关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的各种法律和其他义务,任何未能遵守适用法律和义务的行为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运营结果和产品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见第27页。2021年12月28日,2022年2月15日颁布并施行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版)》规定,任何拥有100万以上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经营者寻求在外国证券交易所上市,都应接受网络安全审查。《网络安全审查措施(2021年版)》进一步列出了在评估相关活动的国家安全风险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其中包括:(I)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被窃取、泄露、破坏、非法使用或出境的风险;(Ii)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在境外上市后受到外国政府影响、控制或恶意使用的风险。国资委要求,根据新规定,拥有超过100万用户的个人信息的公司在寻求在其他国家上市时,现在必须申请网络安全批准,因为这些数据和个人信息可能会“受到外国政府的影响、控制和恶意利用”。网络安全审查还将调查海外IPO带来的潜在国家安全风险。作为拥有超过百万用户个人信息用于《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版)》的网络平台运营商,我们已就此次IPO申请并完成了网络安全审查,我们不需要根据《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版)》对此次发行进行网络安全审查。请参阅“
风险因素--与中国做生意相关的风险--中国法律法规解释和执行方面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您和我们可获得的法律保护
股利政策“,我们预计支付宝未来在支付宝及其投资者之间转移现金的能力不会受到任何限制。然而,不能保证开曼群岛政府未来不会干预支付宝,或对支付宝在支付宝及其投资者之间转移或分配现金的能力施加限制。于置宝及其附属公司之间,现金于需要时以出资或营运资金贷款(视情况而定)的形式从置宝及置宝香港转移至中国附属公司,因中国法律及法规准许吾等只可透过贷款或出资向中国附属公司提供资金,且吾等必须符合适用的政府注册及审批规定。我们认为,除了涉及洗钱和犯罪活动的资金转移外,香港政府对资金在香港境内、流入和流出香港(包括从香港向内地中国的资金)没有任何限制。我们预计,未来智宝通过我们的公司结构将来自我们中国子公司的现金转移给投资者的能力不会受到任何实质性限制。然而,中国政府目前对人民币兑换外币和将货币汇出内地实施外汇管制。中国。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中国公司支付给非国有企业的股息,适用10%的预提税额。-中国
-常驻
企业,除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与其他国家或地区政府之间的条约或安排而减少,-中国入驻企业为纳税入驻企业。此外,只要我们业务中的现金或资产在内地中国或香港或内地目录表对于中国或香港实体,由于中国政府干预或对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转移现金或资产的能力施加限制和限制,资金或资产可能无法用于为中国或香港以外的业务提供资金或其他用途。不能保证中国政府将来不会干预或限制我们在中国子公司内或向投资者转移资金或分配股息的能力。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的子公司没有向智宝或我们的投资者进行任何转让、分红或其他分配,智宝也没有向我们的任何子公司或我们的投资者进行任何转让、贷款或出资。请参阅“
招股说明书摘要-我们的公司历史和结构-简明的整合时间表“在第18页,合并财务报表从第F页开始招股说明书摘要--影响我们公司的重大风险摘要“在第一页上14,以及“招股说明书摘要--智宝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分红和其他分配或资产转移“在第10页上。请参见”风险因素在中国经营业务的相关风险-当我们业务中的现金或资产位于内地中国或香港或内地中国或香港实体时,由于中国政府干预或限制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转移现金或资产的能力,该等资金或资产可能无法用于内地中国或香港以外的业务或其他用途,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可能导致我们无法维持增长及扩张战略“在第39页。未来,吾等可根据现行法定限额,透过贷款或出资(视乎情况而定),将海外融资活动所筹得的现金收益转移至我们的中国附属公司。我们打算保留未来的任何收益--投资在可预见的未来,我们预计不会派发任何现金股息或转移任何资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本公司并无任何附属公司向本公司或本公司投资者作出任何股息或分派,本公司亦未向本公司附属公司或投资者作出任何分红或分派。根据开曼群岛的法律,开曼群岛公司可以从利润或股票溢价账户中支付其股份的股息,但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公司在支付股息后将无法偿还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到期的债务,则不得支付股息。如果我们决定在未来为我们的任何A类普通股支付股息,作为控股公司,我们将依赖于从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收到资金。
中国现行法规允许我们的间接中国子公司只能从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累计利润(如有)中向本公司支付股息。因此,在我们目前的公司结构下,我们依赖我们中国子公司的股息支付或其他分配来为我们可能有的任何现金和融资需求提供资金,包括向我们的股东支付股息和其他现金分配或偿还我们可能产生的任何债务所需的资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产生并保留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并--投资这不关我们的事。如果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将来为自己产生债务,管理这类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其向我们支付股息的能力。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只能从其留存收益中支付股息。然而,我们的中国子公司被要求留出至少10%的-税费在弥补上一年的累计亏损后,每年的利润,如果有的话,用于支付一定的法定准备金,直到这类资金的总额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我们中国子公司的这部分净资产不得作为股息分配给其股东。此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还被要求进一步预留其在-税费为员工福利基金提供资金的利润,但预留的金额(如果有)由其董事会酌情决定。虽然法定储备金可用作增加注册资本及消除有关公司日后在留存盈利以外的亏损,但除非发生清盘情况,否则储备金不能作为现金股息分配。请参阅“《股利分配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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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尚未向我们的控股公司或任何美国投资者支付任何股息或其他分派。另请参阅“
风险因素-与中国做生意相关的风险-我们可能依赖我们中国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和其他股权分配来为我们可能有的任何现金和融资需求提供资金,而中国子公司对向我们支付股息或支付其他款项的限制可能会限制我们满足流动性要求的能力,并对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目录表中国政府亦对人民币兑换成外币及将货币汇出中国实施管制。因此,吾等在完成取得及汇出外币以支付利润股息(如有)所需的行政程序时,可能会遇到困难。此外,倘若我们在中国的附属公司日后自行产生债务,管理该等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其支付股息或支付其他款项的能力。请参阅“风险因素--与中国做生意相关的风险--货币兑换限制可能会限制我们有效利用收入或支付外币的能力。我们普通股的现金股息(如果有的话)将以美元支付。如果我们在税务上被视为中国税务居民企业,我们向海外股东支付的任何股息都可能被视为中国
-来源 收入,因此可能需要缴纳高达10%的税率的中国预扣税。10%的中国预扣税适用于支付给非投资者的股息-常驻 企业此类投资者转让普通股所实现的任何收益也须按现行税率10%缴纳中国税,如果股息被视为来自中国境内的收入,则将在来源处预扣税。 在目前的做法中,香港实体必须获得香港税务机关的税务居民证明,才能申请较低5%的中国预提税率。因为香港税务机关会在每宗个案中签发这样的税务居民证明书.
-按
-案例在此基础上,吾等不能向阁下保证,吾等将可根据双重课税安排,就吾等中国附属公司支付给其直接控股公司智宝香港的股息,向香港相关税务机关取得税务居民证明书,并享有5%的预提税率优惠。当我们的WFOE计划向智宝香港申报和支付股息时,智宝香港打算申请税务居民证明。“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做生意有关的风险--外国投资者应支付给我们的外国投资者的股息和我们外国投资者出售我们普通股的收益可能需要缴纳中国税。”最新发展动态2023年12月12日,我们的股东批准,其中包括,调整我们的法定股本,并采用双重-班级股权结构,由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组成。每股A类普通股有权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表决的所有事项上每股一票。当时发行和发行的所有其他普通股被重新分类为A类普通股。由于这些变化,马伯涛先生持有我们约94.87%的未偿还投票权。
8
目录表
2024年4月3日,在扣除承销折扣和发行费用之前,我们完成了IPO,总收益为600万美元。A类普通股于2024年4月2日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挂牌交易,交易代码:ZBO。2024年5月15日,根据承销商的部分行权,我们增发了23,765股A类普通股。-分配
与IPO相关的选择权,每股4.00美元,产生额外毛收入95,060美元。于2024年9月23日,本公司与投资者订立证券购买协议。证券购买协议规定,本金总额最高可达800万美元的贷款分三批发放。于2024年9月23日,于第一批(“第一批首次完成”)初步完成时,投资者出资675,000美元(扣除原始发行折价10%)(“第一批”),投资者已同意提供资金,(I)在随后完成第一批时,额外提供675,000美元(扣除原始发行折扣10%后),但须满足股权条件(定义见证券购买协议),在本公司向投资者提供书面确认后,以表格F的形式向投资者提供转售登记声明。本公司已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申请,申请登记于转换票据及行使普通权证时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及(Ii)于其后结算第一批股份时,于签立妥为签立的存款户口控制协议(“存保协议”)及设立存保协议户口后,额外支付900,000美元,惟须满足股权条件(定义见证券购买协议)。本公司与投资者已同意于转售登记声明生效后120天后完成第二批(“第二批”)2,500,000美元的额外融资,惟须受证券购买协议预期的若干条件规限。证券购买协议亦考虑于第二批融资完成日期后180个交易日后,经投资者及本公司双方同意,进行合共最多3,000,000美元的第三批(“第三批”)融资。
作为投资者首次完成第一批融资的代价,本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在私募中向投资者发行及出售:(I)发行本金总额最高达2,500,000美元的票据;(Ii)发行普通权证,以每股4.71美元的初步行使价购买最多74,451股A类普通股,经若干调整后,及(Iii)发行前
-资金支持购买最多191,522股A类普通股的权证(根据750,000美元除以10-天于紧接第一批股票首次结算前10个交易日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每股名义行权价为0.0001美元,可作出若干调整。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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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证券购买协议,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与投资者订立登记权协议,根据该协议,投资者持有的须登记证券在符合若干条件下有权根据证券法登记。为确保本公司偿还票据的责任,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于同日与投资者订立担保协议,授予投资者于第一批结算后将设立的本公司所有DACA账户及本公司位于或成为位于美国的任何资产的留置权及抵押权益。各担保人在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保证,作为主债务人而非担保人的投资者,在到期时,无论是在到期或因加速或其他原因而到期时,向投资者支付和履行担保协议项下的任何和所有债务。就完成第一期交易,本公司向私人配售的唯一配售代理EF Hutton LLC支付47,250美元(相当于总收益的7%),并根据聘书支付6,750美元开支。目录表影响我们公司的重大风险摘要 24, “我们的业务受到多种风险和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正如“风险因素”和本招股说明书中其他部分更全面地描述的那样。我们建议您阅读从第页开始的“风险因素”。21及本招股说明书全文。我们的重大风险可以概括如下: 在中国做生意的相关风险我们在中国开展业务总体上会受到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如果中国在未来任何时间采取阻止PCAOB继续检查或全面调查总部设在中国内地或香港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国的立场,我们的A类普通股可能会根据HFCA法案被摘牌。我们的A类普通股退市,或其退市的威胁,可能会对您的投资价值产生重大和不利的影响。《反海外腐败法》、《加速追究外国公司责任法》对《反海外腐败法》的修正,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美国上市公司会计准则委员会最近发表的联合声明,以及美国上市公司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裁决,以及对《纳斯达克》规则的修改,都呼吁在评估新兴市场公司的审计师资格时,对其实施更多、更严格的标准,尤其是非审计师资格
不接受PCAOB检查的审计师。这些事态发展为我们的产品增加了不确定性。看见
中国政府的政治和经济政策或中国与美国关系的变化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可能导致我们无法维持我们的增长和扩张战略。看见“风险因素”从第23页开始。中国法律法规的解释和执行方面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您和我们可获得的法律保护。看见 “风险因素” 从第24页开始。中国政府对我们开展业务活动的方式具有重大影响。中国政府也可能在任何时候干预或影响我们的业务和此次发行,这可能导致我们的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我们的A类普通股可能会贬值或变得一文不值。看见 “风险因素” 从第27页开始。我们的业务处理一定数量的个人信息,未能保护最终客户的私人或敏感信息或对此类信息处理不当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和不利的影响。鉴于最近发生的事件表明,中国网信办对数据安全进行了更严格的监督,我们必须遵守有关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的各种法律和其他义务,任何未能遵守适用法律和义务的行为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运营结果和产品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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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第27页开始。中国对境外控股公司对我们中国子公司的贷款和直接投资的监管,以及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延迟或阻止我们使用任何未来发行所得资金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或向其作出额外出资,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资金以及我们为我们的业务融资和扩大业务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看见--“风险因素”-1, “从第31页开始。目录表 证监会近日发布了中国的《境外上市新规则》。-基于寻求在海外市场进行海外发行和上市的公司,自3月起生效2023年3月31日。新的海外上市规则要求任何职位 — -上市跟随
-打开发行人在境外市场进行发行,包括发行股票、可转换票据和其他类似证券,应当在发行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备案。根据新的海外上市规则,中国政府对中国在海外进行的发行和外国投资施加更多监督和控制-基于
这可能会显著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继续向投资者提供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能力,并可能导致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价值大幅下降或使此类股票变得一文不值。看见
“风险因素” 从第37页开始。在我们的直接控股结构中,关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以及它可能如何影响我们当前公司结构、公司治理和业务运营的生存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参阅“
风险因素“从第41页开始。未能按照中国法规的要求为各种员工福利计划提供足够的供款,并扣缴员工工资的个人所得税,或遵守有关其他雇佣做法的法律和法规,我们可能会受到处罚。请参阅“风险因素“从第42页开始。与我们的商业和工业有关的风险在下文讨论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时,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我们”、“我们”、“我们”或“我们自己”是指智宝的中国子公司或智宝中国集团。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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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因素” 从第43页开始。
-有效如果采用这种方式,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看见与本次发行和持有A类普通股相关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市场是非常新的,持续稳健和流动性的交易市场可能不会长期发展或持续下去。请参阅“
风险因素“从第54页开始。纳斯达克可能会对我们的继续上市应用更多、更严格的标准,因为我们更换了一次小规模的公开募股,而内部人士目前持有我们很大一部分上市证券。请参阅“风险因素“从第54页开始。
本公司董事会主席兼行政总裁马博涛先生实益拥有16,579,977股B类普通股,目前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投票权的94.47%,并对所有须经股东批准的公司事宜具有重大影响力。请参阅“
风险因素“从第54页开始。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可能会波动,这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请参阅“
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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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或可供出售大量我们的A类普通股可能会对其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风险因素“从第56页开始。最近某些首次公开募股的公司的公开募股与我们的公开募股相当,它们经历了极端的波动,似乎与各自公司的基本表现无关。我们可能会经历类似的波动,这可能会使潜在投资者难以评估我们A类普通股的价值。请参阅“
风险因素-1“从第56页开始。
由于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派发股息,您必须依靠我们A类普通股的价格升值来获得您的投资回报。请参阅“风险因素”从第56页开始。如果我们被归类为被动外国投资公司,拥有我们A类普通股的美国纳税人可能会产生不利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见“风险因素“从第57页开始。我们是证券法意义上的新兴成长型公司,可能会利用某些降低的报告要求。请参阅“
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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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纳斯达克股票市场规则含义内的“受控公司”,因此,我们可能会依赖某些公司治理要求的豁免,这些要求为其他公司的股东提供保护。见“
风险因素 ”从第58页开始。
纳斯达克可能会将我们的证券从其交易所的交易中退市,这可能会限制投资者对我们的证券进行交易的能力,并使我们受到额外的交易限制。见“
风险因素
• ”从第61页开始。-U成为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的意义我们上一个财政年度的收入不到12.35亿美元。因此,我们符合2012年《创业法案》(“就业法案”)所定义的“新兴增长型公司”的资格,并可能利用降低的公开报告要求。这些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在我们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文件中,只能提交两年的经审计财务报表和两年的相关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的讨论和分析;
• 在评估本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时,未被要求遵守审计师的认证要求;目录表减少定期报告、委托书和登记说明书中关于高管薪酬的披露义务;以及
• 免除对高管薪酬进行不具约束力的咨询投票的要求,以及股东批准之前未批准的任何金降落伞支付的要求。我们可以利用这些条款,直到我们首次在IPO中出售A类普通股五周年后的财年最后一天。然而,如果某些事件发生在这五个结束之前-年份
• 期间,包括如果我们成为“大型加速备案人”,如果我们的年总收入超过12.35亿美元,或者如果我们发行超过10亿美元的非-可兑换 任何三项债务
• -年份 在此期间,在这五年结束之前,我们将不再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年份
• 期《就业法》第107条规定,新兴成长型公司可利用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第7(a)(2)(B)条规定的延长过渡期,以遵守新的或修订的会计准则。我们选择利用这一延长的过渡期,并承认根据《就业法》第107条,这种选择是不可撤销的。成为外国私人发行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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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报告,作为非
• 这是一家拥有“外国私人发行人”地位的公司。即使在我们不再有资格成为新兴成长型公司后,只要我们有资格根据《交易法》成为外国私人发行人,我们将不受《交易法》及其规则中适用于美国国内上市公司的某些条款的限制,包括:根据《交易法》要求美国国内上市公司发布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规则;《交易法》中规范根据《交易法》登记的任何证券的委托书、同意书或授权的部分; 《交易法》中要求内部人员提交关于其股权所有权和交易活动的公开报告,并要求从短期内进行的交易中获利的内部人员承担责任的条款;以及根据交易法的规则,要求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表格10的季度报告,包含未经审计的财务和其他指定信息,以及表格8的当前报告,发生特定重大事件后。我们将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的其他报告)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表格20的年度报告载有由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我们可以利用这些豁免,直到我们不再是外国私人发行人。当我们超过50%的未发行表决权证券由美国居民持有,且以下三种情况之一适用时,我们将不再是外国私人发行人:(i)我们的大多数执行官或董事是美国公民或居民;(ii)我们超过50%的资产位于美国或(iii)我们的业务主要在美国管理。外国私人发行人和新兴成长型公司也不受SEC更广泛的高管薪酬披露规则的约束。因此,如果我们不再符合新兴增长型公司的资格,但仍然是外国私人发行人,我们将继续豁免遵守该等规则,并将继续获准遵循我们的本国惯例披露该等事项。目录表
• 成为一家受控制公司的含义根据纳斯达克规则,控股公司是指个人、集团或其他公司在董事选举中拥有超过50%的投票权的公司。我们可能被认为是一家控股公司,因为我们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伯涛先生目前拥有我们50%以上的投票权。我们的董事会并不要求由独立董事占多数;
• 我们的董事会不受薪酬委员会的要求;以及我们不受董事被提名人必须由独立董事或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提名委员会遴选的要求。受控公司的豁免不适用于审计委员会的要求或独立董事执行会议的要求。我们被要求在年报中披露我们是一家受控公司,以及确定这一决定的依据。虽然我们不打算利用向受管制公司提供的豁免,但我们将来可能会利用这些豁免。
企业信息
我们的主要执行办公室位于楼层
3、大楼
• 上海市浦东新区727弄吴兴路6号,地址:中国,邮编:201204,我们的电话是+86-21。我们的网站是www.w.
• 支付宝-技术.com。本公司网站所载或通过本网站提供的信息不构成本招股说明书的一部分,也不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本招股说明书。我们在开曼群岛的注册办事处位于Sertus InCorporation(Cayman)Limited的办公室,Sertus Chambers,总督广场,#-5号套房地址:KY1大开曼邮编2547信箱,莱姆树湾大道23号
• 、开曼群岛或董事可能不时决定的开曼群岛其他地点。我们在美国的加工服务代理是Puglisi&Associates,邮编:19711,邮政编码:19711,邮编:19711,邮编:19711,邮编:204,图书馆大道850号。
• 与公司相关的财务信息汇总于截至2022年及2023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及截至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综合收入中,中国附属公司贡献100%。下表列出了截至2022年和2023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的精选简明合并进度表。下表显示了精简的合并时间表的量化指标,该时间表按业务分类,并描绘了智宝及其子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运营结果和现金流,以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2年6月和2023年6月的财政年度以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的财务状况、运营结果和现金流。
• 简明合并进度表--运营说明书日终了的财政年度 6月30日,
• 人民币人民币美元
• 收入收入成本总运营支出
• 所得税优惠(费用)净收益(亏损)目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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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
人民币
• 人民币美元收入
• 收入成本总运营支出所得税优惠
• 净收益(亏损)精简合并时间表-资产负债表自.起
• 6月30日,自.起12月31日,
• 人民币人民币美元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流动资产总额非流动资产总额
• 总资产流动负债总额非流动负债总额
• 总负债精简合并计划-现金流量表日终了的财政年度
• 6月30日,人民币人民币
• 美元用于经营活动的现金净额投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用于)
• 融资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截至以下六个月12月31日,
人民币
人民币
• 美元
• 经营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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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用于)
• 目录表
供品A类普通股将由出售股东认购:(I)于转换票据时可发行最多3,282,563股A类普通股;。(Ii)最多74,451股可在行使认股权证时发行的A类普通股;及。(Iii)最多984,769股A类普通股,可于行使认股权证时发行。-资金支持认股权证,只有在发生违约事件(如附注所界定)时才可行使。发行前已发行的A类普通股数量:14,707,073股A类普通股。发行后已发行的A类普通股数量:18,974,405股A类普通股,基于14,707,073股
本公司截至2024年9月17日已发行的A类普通股,假设按每股4.71美元的转换率全面转换第一批A类普通股,全面行使第一批认股权证,登记100%根据第一批票据可转换并可根据第一批认股权证行使的A类普通股,并全面行使Pre
-资金支持
仅就注册说明书(本招股章程为其一部分)而言,认股权证的估计金额为750,000元除以票据下的楼面价。-U收益的使用
• 我们将不会收到出售股东转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A类普通股的任何收益。然而,我们将收到任何现金行使权证的收益。我们打算将行使认股权证所得款项净额用作营运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请参阅“收益的使用”。
• 与我们的普通股相关的权利:
• 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除投票权和换股外,享有相同的权利。每股A类普通股有权投一票,每股B类普通股有权投二十票。每股B类普通股可随时由该B类普通股持有人选择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但A类普通股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转换为B类普通股。当持有人将B类普通股转让给除B类普通股持有人或其联营公司以外的任何个人或实体时,该等B类普通股应自动并立即转换为等值数量的A类普通股。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持有者将在提交我们股东投票的所有事项上作为一个类别一起投票。
• 纳斯达克符号:-Q“零宝”-K转让代理和登记员
大陆股转信托公司-F风险因素:
投资我们的A类普通股涉及很大程度的风险。
作为投资者,你应该能够承担你的投资的全部损失。你应仔细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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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第21页开始的章节和本招股说明书中的其他信息,以讨论您在决定投资我们的A类普通股之前应仔细考虑的因素。
目录表
• 风险因素
• 投资我们的A类普通股具有很高的投机性,涉及很大程度的风险。在投资本公司之前,您应仔细考虑以下风险以及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其他信息。以下讨论的风险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前景、财务状况、经营结果、现金流、支付股息的能力以及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和不利影响。我们目前不知道或我们目前认为不重要的其他风险和不确定性也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前景、财务状况、运营结果、现金流和支付股息的能力产生重大和不利影响,您可能会损失您的全部或部分投资。
• 在中国做生意的相关风险
如果中国在未来任何时间采取阻止PCAOB继续检查或全面调查总部设在中国内地或香港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国的立场,我们的A类普通股可能会根据HFCA法案被摘牌。我们的A类普通股退市,或其退市的威胁,可能会对您的投资价值产生重大和不利的影响。此外,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加速让外国公司承担责任的法案,该法案对HFCA法案进行了修订,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审计师连续两年而不是三年没有接受PCAOB检查的情况下,禁止发行人的证券在美国任何证券交易所交易,从而缩短了我们的A类普通股可能被禁止交易或退市的时间。HFCA法案、修订HFCA法案的加速外国公司问责法,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PCAOB最近的联合声明、PCAOB的决定,以及纳斯达克规则的变化,都呼吁在评估新兴市场公司的审计师资格时对其应用更多、更严格的标准,尤其是
非使用
不接受PCAOB检查的审计师。这些事态发展为我们的产品增加了不确定性。 2020年4月21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董事长克莱顿和PCAOB主席威廉·D·杜克三世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其他高级员工发布了一份联合声明,强调了投资于中国等新兴市场或在新兴市场拥有大量业务的公司的披露、财务报告和其他风险,以及可能对此类公司采取法律行动的投资者可以获得的补救措施有限。联合声明强调了与PCAOB无法检查中国的审计师和审计工作底稿相关的风险,以及新兴市场更高的欺诈风险。 2020年5月18日,纳斯达克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了三份提案,分别是:(1)对主要在“限制性市场”经营的公司实施最低发行规模要求;(2)对限制性市场公司采用董事管理层或董事会资格的新要求;(3)根据公司审计师的资格对申请人或上市公司实施额外的、更严格的标准。这些建议于2021年10月4日获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这些事态发展为我们的发行增加了不确定性,包括如果PCAOB无法检查或全面调查我们的审计师,纳斯达克可能会停止我们的证券交易。-5089-6502此外,各种股权-基于研究机构最近发表了关于中国的报告-基于在审查了这些公司的公司治理做法、关联方交易、销售做法和财务报表后,这些报告导致了特别调查和在美国全国交易所的上市暂停。对我们的任何类似审查,无论其缺乏价值,都可能导致我们的股票市场价格下跌,转移管理资源和精力,导致我们为自己针对谣言辩护的费用,并增加我们为董事和官员保险支付的保费。2022年8月26日,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和PCAOB签署了议定书,允许PCAOB根据HFCA法案对总部位于内地中国和香港的完全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和调查,PCAOB将被要求在2022年底之前重新评估其决定。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披露的议定书情况说明书,PCAOB应有独立裁量权选择任何发行人审计进行检查或调查,并具有不受限制的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传递信息的能力。-2042022年12月15日,PCAOB宣布能够确保完全访问PCAOB,以检查和调查PCAOB-1104-已注册
会计师事务所总部完全设在内地中国和香港。
2022年12月29日,颁布了《加速追究外国公司责任法案》,对《HFCA法案》进行了修改,减少了非
-视察
从三年减少到两年,从而缩短了我们的A类普通股可能被禁止交易或退市之前的时间段。因此,如果PCAOB确定在连续两年内不能对我们的审计师进行全面检查或调查,并且交易所可能因此决定将我们的证券退市,则可能会根据HFCA法案(经加速外国公司问责法案修订)和相关法规禁止我们的证券交易。
尽管如此,我们不能向您保证,由于我们的账簿和记录主要位于内地中国,我们未来将能够成为不是佣金的发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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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
2023 |
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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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A类普通股可能无法在任何美国证券交易所或市场交易,我们可能需要在外汇交易所上市才能交易我们的A类普通股。有可能,如果我们的股票在美国不再可能交易,您可能会损失您的A类普通股的全部价值。 |
此外,美国和中国的新法律法规或法律法规的变化可能会影响我们在纳斯达克上市的能力,这可能会实质性地损害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场和市场价格。 |
中国政府的政治和经济政策或中国与美国关系的变化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可能导致我们无法维持我们的增长和扩张战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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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一家开曼群岛控股公司,不是一家中国运营公司。作为一家本身并无重大业务的控股公司,我们在中国的业务几乎全部通过我们的中国附属公司进行,而我们的收入几乎全部来自中国。因此,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中国经济、政治和法律发展或中国与美国或其他政府之间政府关系变化的影响。在贸易政策、条约、政府法规和关税方面,美国和中国之间的未来关系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
108,224,804 |
|
142,102,834 |
|
19,596,877 |
|
|||
中国经济在许多方面与大多数发达国家的经济不同,包括政府参与的程度、发展水平、增长速度、外汇管制和资源配置。虽然中国政府采取措施强调利用市场力量进行经济改革,减少生产性资产的国有所有权,并建立完善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但中国的相当大一部分生产性资产仍归政府所有。此外,中国政府继续通过实施产业政策,在监管行业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中国政府还通过配置资源、控制外汇支付等方式对中国的经济增长进行了重要控制 |
(61,051,878 |
) |
(83,485,203 |
) |
(11,513,13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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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 |
(34,531,577 |
) |
(103,170,372 |
) |
(14,277,84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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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措施包括履行债务、制定货币政策、监管金融服务和机构以及向特定行业或公司提供优惠待遇。 |
2,110,635 |
|
(541,460 |
) |
(74,67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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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中国经济在过去40年中经历了显著的增长,但无论是在地理上还是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之间,增长都是不平衡的。中国政府实施了鼓励经济增长和引导资源配置的各种措施。其中一些措施可能有利于整个中国经济,但也可能对我们产生负面影响。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可能会因政府对资本投资的控制或适用于我们的税收法规的变化而受到实质性的不利影响。此外,中国政府在过去实施了一些措施,包括加息,以控制经济增长的速度。这些措施可能会导致经济活动减少。 |
14,259,406 |
|
(43,098,780 |
) |
(5,943,59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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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中国政府对中国提供了新的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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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
2023 |
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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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以外的公司募集资金。鉴于这样的发展,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中国提出了更严格的披露要求 |
-基于 |
寻求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证券的公司。由于我们几乎所有的业务都设在中国,未来任何限制中国公司融资或其他活动的中国、美国法规或其他法律法规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运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如果从国内或国际投资的角度来看,中国的经营环境恶化,或者如果中国与美国或其他政府的关系恶化,中国政府可能会干预我们的运营和我们在中国和美国的业务,以及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也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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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法规的解释和执行方面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您和我们可获得的法律保护。 |
91,799,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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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54,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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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66,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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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中国子公司须遵守一般适用于中国公司的各种中国法律、规则和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度以成文法规为基础。与普通法制度不同,它是一种判例价值有限的制度。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政府开始颁布全面管理经济事务的法律法规体系。过去40年来,立法的总体效果大大加强了对各种形式的外国或私人的保护。 |
(58,724,886 |
) |
(54,192,050 |
) |
(7,632,79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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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
(26,581,142 |
) |
(38,441,128 |
) |
(5,414,31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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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中国。 |
2,67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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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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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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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相对较新,且中国法律体系在几乎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继续快速发展,许多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解释并不总是统一的,这些法律、法规和规则的执行存在不确定性。 |
8,911,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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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6,000 |
) |
(1,203,678 |
) |
有时,我们可能不得不诉诸行政和法院程序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利。然而,由于中国的行政和法院当局在解释和实施法定和合同条款方面拥有重大的酌情决定权,评估行政和法院诉讼的结果以及我们享有的法律保护水平可能比在更发达的法律制度中更难。此外,中国的法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基于政府政策和内部规则(其中一些没有及时公布,甚至根本没有公布),可能具有追溯效力。因此,我们可能直到违反这些政策和规则后才意识到我们违反了这些政策和规则。
2021年12月28日,2022年2月15日颁布并施行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版)》规定,任何拥有100万以上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经营者寻求在外国证券交易所上市,都应接受网络安全审查。《网络安全审查措施(2021年版)》进一步列出了在评估相关活动的国家安全风险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其中包括:(I)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被窃取、泄露、破坏、非法使用或出境的风险;(Ii)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在境外上市后受到外国政府影响、控制或恶意使用的风险。国资委要求,在新规定下,拥有超过100万用户的个人信息的公司在寻求在其他国家上市时必须申请网络安全批准,因为这些数据和个人信息可能会“受到外国政府的影响、控制和恶意利用”。网络安全审查还将调查海外IPO带来的潜在国家安全风险。作为拥有超过百万用户个人信息用于《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版)》的网络平台运营商,我们已就此次IPO申请并完成了网络安全审查,我们不需要根据《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版)》对此次发行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
目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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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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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7日,证监会发布《境外上市新规》,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新海外上市规则适用于由以下人士进行的海外证券发售及/或上市:(I)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公司,或中国境内公司,直接及(Ii)在海外注册成立,业务主要在中国,并按中国境内公司的权益估值的公司,或间接发售。新的海外上市规则要求(1)中国境内公司在某些条件下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境外发行和上市计划,以及(2)在某些条件下其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该等已备案的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年度报告。所要求的备案范围不仅限于首次公开发行,还包括后续的境外证券发行、单笔或多次收购(S)、换股、转让股份或其他寻求在境外直接或间接上市、二次上市或双重上市的方式。 |
根据新的海外上市规则,一份文件 |
-基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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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制度适用于内地公司的“间接境外发行和上市”中国,是指以境外实体的名义在境外市场进行的证券发行和上市,但以中国在内地的公司的股权、资产、收益或其他类似权利为基础,该公司在内地经营主营业务。新的海外上市规则规定,任何职位 |
9,873,678 |
5,536,235 |
779,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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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 |
113,706,012 |
219,775,639 |
30,954,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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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随 |
14,330,155 |
14,408,107 |
2,029,338 |
|||
-打开 |
128,036,167 |
234,183,746 |
32,984,088 |
|||
发行人在境外市场进行发行,包括发行股票、可转换票据、可交换票据和优先股,应当在发行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备案。 |
94,300,176 |
217,490,816 |
30,632,939 |
|||
同日,证监会还召开了《境外上市新规》发布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境外上市公告。根据海外上市公告,已完成海外上市的公司将被视为现有上市公司,在未来进行新股发行之前无需进行任何备案。 |
2,280,852 |
1,333,518 |
187,822 |
|||
基于吾等对规则的理解,吾等须在证券购买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首次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备案报告,并在完成所有后续交易后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股票发行情况。2024年9月26日,我们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初步备案文件,并将根据境外上市新规,在完成后续所有交易后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股票发行情况。目前还不确定能否完成这一申请,也不确定完成这一申请需要多长时间。如延迟完成该等备案程序,可能会影响日后根据海外上市新规则的其他适用情况下的其他备案程序,例如第二上市、第一上市、分拆 |
96,581,028 |
218,824,334 |
30,820,761 |
-关闭
从海外交易所退市后,在海外上市和重新上市,这可能会影响我们未来的公开市场融资和资本市场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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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
2023 |
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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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许可-监管许可 |
“。”然而,如果需要任何其他备案、批准、审查或其他程序,不能保证我们将能够及时或根本无法获得此类备案、批准或完成此类审查或其他程序。对于我们已经获得或未来可能获得的任何批准或许可,它可能会被撤销或取消,其重新发行的条款可能会对我们与我们的证券相关的业务和发行施加限制。此外,新的海外上市规则可能会在未来对我们施加额外的合规要求。如果我们未能完全遵守新的监管规定,可能会大大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继续发行A类普通股的能力,对我们的业务运营造成重大干扰,并严重损害我们的声誉,这将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和不利影响,并导致我们的A类普通股大幅贬值或变得一文不值。 |
目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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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4日,中国证监会会同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证券发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的规定》(《保密和档案管理规定》),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保密和档案管理规定》要求,中国境内企业或其境外上市实体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境外监管机构和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或公开披露涉及国家秘密和中国政府机构工作秘密的文件或材料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其境外上市实体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境外监管机构和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或公开披露涉及国家秘密和中国政府机构工作秘密的文件或材料的,应当建立保密和档案制度,并向主管机关完成审批和备案手续。它还规定,向国家和社会提供或者公开披露可能对国家安全或者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文件、资料,以及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或者复印件,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
(989,204 |
) |
(1,123,895 |
) |
(154,99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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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能向你保证,香港的经济、政治和法律环境不会有任何变化。我们可能会对中国政府未来的任何行动感到不确定,如果中国经营实体未来在香港开展业务,与在中国经营有关的大部分法律和经营风险也可能适用于他们在香港的经营。中国政府可随时干预或影响中国经营实体未来在香港的经营,并对中国经营实体开展业务活动的方式施加更大影响。如果发生这样的政府行动,可能会导致它们在香港的业务发生实质性变化。保障个人资料受香港的《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香港法例第486章)(下称《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规管。此外,《竞争条例》及有关的反竞争条例 |
(3,193,861 |
) |
13,974,214 |
|
1,927,132 |
|
|||
-垄断 |
6,650,000 |
|
(4,555,972 |
) |
(628,297 |
) |
香港的法律旨在促进竞争,禁止反垄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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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
2023 |
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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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经营业务的实体的惯例。《竞争条例》中的合并规则禁止企业直接或间接进行具有或相当可能具有大幅降低香港竞争水平的效果的合并。这项规则只适用于电讯营运商持牌人。香港没有一般的合并管制制度。我们认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相关数据安全、反 |
-垄断 |
及香港的合并法律及条例,即《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及《竞争条例》并不适用于我们的香港附属公司,亦不影响我们透过我们的中国经营实体开展业务、接受外国投资或在美国交易所上市的能力,因为我们的香港附属公司目前是一间控股公司,自其在香港注册成立以来并无实质业务。此外,目前还没有与数据安全或反腐败相关的监管行动 |
|||||||
-垄断 |
205,695,961 |
|
85,607,856 |
|
12,057,6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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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香港子公司没有收到香港政府就我们继续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任何查询、通知、警告或制裁,这可能会影响我们通过我们的中国经营实体开展业务、接受外国投资或继续在美国/外汇交易所上市的能力。尽管如此,我们不能保证香港的监管机构不会持相反的观点,或者不会要求我们在香港获得任何批准或许可,并对我们不符合以下条件的行为处以罚款或处罚 |
14,739,082 |
|
(264,606 |
) |
(37,26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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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 |
(2,365,769 |
) |
9,275,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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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6,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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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监管也可能会限制我们以我们认为代价高昂的方式实现这些变化的能力
-有效 |
,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运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我们预计,我们的劳动力成本,包括工资和员工福利,将继续增加。除非我们能够控制我们的劳动力成本,或者通过增加我们的经纪服务费用将这些增加的劳动力成本转嫁给保险公司,否则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我们的中国子公司目前不受任何劳资纠纷或相关质疑、调查或中国管理机构的干预。然而,由于这些中国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我们中国子公司的雇佣做法可能在任何时候都不被视为符合法律法规。如果我们因劳资纠纷或调查而受到严厉处罚或承担重大责任,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中国有关中国居民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的规定可能会使我们中国子公司的中国居民实益拥有人承担法律责任或受到惩罚,限制我们向子公司注资的能力,限制中国子公司增加其注册资本或向我们分配利润的能力,或可能在其他方面对我们产生不利影响。 |
|
2014年7月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载体投融资和往返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外汇局通知》 |
37,取代了原外汇局10月21日发布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载体从事融资和入境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统称外汇局第75号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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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表 |
2005年。2015年2月13日,外汇局进一步公布了《关于进一步简化和完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的通知》(《外汇局第13号通知》),并于2015年6月1日起施行。本通告修订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函》,要求中国居民或实体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以境外投资或融资为目的设立的境外实体与内地中国居民在境内企业或境外资产或权益中合法拥有的资产或股权,须向合格银行登记,而不是向外管局或其当地分支机构登记。自2015年6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地方银行将根据第37号通知直接审核受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包括外汇初始登记和变更登记。 该等通函进一步规定,在特别目的载体发生任何重大变动时,例如中国居民出资的增减、股份转让或交换、合并、分立或其他重大事件,均须修订登记。持有特殊目的载体权益的中国居民未完成规定的外汇局登记的,该特殊目的载体的中国子公司可能被禁止向离岸母公司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得进行后续交叉-边界外汇活动,特别目的载体向其中国子公司注入额外资本的能力可能受到限制。此外,目前还不清楚这一规定以及未来关于离岸或交叉的任何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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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界 |
我们无法预测这些法规将如何影响我们的业务运营或未来战略。如未能遵守上述各项外管局登记要求,可能会导致根据中国法律逃避外汇管制的法律责任。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
|
根据《安全通函37》和《安全通函》 |
13、本公司股东或实益拥有人如为中国居民,其在本公司的投资须遵守第37号通函或其他外汇管理条例。据吾等所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吾等所知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开曼群岛控股公司股份的中国居民股东已根据外管局第37号通函及第13号外管局通函就其于本公司的外国投资完成外汇登记申请。吾等已采取步骤通知吾等所知为中国居民的普通股的主要实益拥有人其申报责任。然而,我们可能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完全知道或被告知需要进行此类登记的所有股东或实益拥有人的身份,我们也可能不总是能够迫使他们遵守所有相关的外汇法规。因此,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所有身为中国居民的股东或实益拥有人在任何时候都将遵守、或在未来进行或获得所有相关外汇法规所要求的任何适用的登记或批准。这些个人未能或不能遵守这些规定中规定的注册程序,可能会使我们受到罚款或法律制裁,限制我们的十字架 |
|
-边界 |
投资活动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外国公司分配股息或获得外资的能力 |
|
-交换 |
-占主导地位 |
|
从我们公司贷款,或阻止我们进行分配或支付股息。因此,我们的业务运营和我们向您分发产品的能力可能会受到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
此外,由于这些外汇法规仍然是相对较新的,它们的解释和执行一直在不断演变,目前还不清楚这些法规以及未来关于离岸或交叉的任何法规-边界交易,将由有关政府当局进行解释、修订和实施。我们无法预测这些法规将如何影响我们的业务运营或未来的战略。此外,如果我们决定收购一家中国境内公司,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或该公司的所有者(视情况而定)将能够获得必要的批准或完成外汇法规要求的必要备案和注册。这可能会限制我们实施收购战略的能力,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前景产生不利影响。中国对境外控股公司对我们中国子公司的贷款和直接投资的监管,以及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延迟或阻止我们使用任何未来发行所得资金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或向其提供额外资本,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资金以及我们为我们的业务融资和扩大业务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20
对我们中国子公司的贡献。于截至2022年及2023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止财政年度,智宝并无向外商独资企业提供任何贷款或出资。此外,本公司借给中国附属公司以资助其活动的贷款不得超过法定限额,并须在外商投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必要的备案及在中国的其他政府机关登记。
外汇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资结汇管理工作的通知》
-投资《企业外汇局19号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取代《关于完善外币资本支付结算管理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投资
企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外管局通知
19、外币兑换人民币资本的流动和使用
--计价 外国注册资本-投资 公司受到监管,人民币资本不得用于发放人民币委托贷款、偿还利息-企业
转让给第三方的贷款或银行贷款的偿还。尽管外管局第19号通知允许人民币资本由外币兑换
21
外国注册资本
-投资
• 关于在中国境内进行股权投资的企业,它还重申了人民币与外币兑换的原则
• --计价
外国资本-投资不得将公司直接或间接用于超出其经营范围的目的。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尚不清楚外汇局是否会允许这些资本用于在中国的股权投资。外汇局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外汇结算管理政策的通知》(《外汇局第16号通知》),自2016年6月9日起施行,重申了《外汇局通知》中提出的部分规定19,但改变了禁止使用外币兑换人民币资本的规定--计价
外国注册资本-投资公司发放人民币委托贷款,禁止使用该资本向非-关联企业。违反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9号通知和第16号通知的行为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外管局第19号通函及第16号外管局通函可能会大大限制我们将所持有的任何外币转移至我们的中国附属公司的能力,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资金以及我们为中国业务提供资金及拓展业务的能力造成不利影响。鉴于中国法规对境外控股公司对中国附属公司的贷款和直接投资施加的各种要求,以及中国政府可酌情限制在未来的经常账户交易中使用外币,吾等不能向阁下保证,吾等将能够就吾等对中国附属公司的未来贷款或吾等对中国附属公司的未来出资,及时完成所需的政府登记或取得所需的政府批准。若吾等未能完成该等登记或未能取得该等批准,吾等使用任何未来发售所得款项及将我们在中国的业务资本化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资金的能力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资金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及扩展业务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就中国企业所得税而言,我们可能被归类为中国“居民企业”。这样的分类可能会导致对我们和我们的非中国
22
-常驻
企业,即依照外国(地区)法律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在中国设有办事处或办公场所,但在中国没有实际履行管理职能的企业,或者在中国境内虽无办公场所或办公场所,但有来自中国的收入或应计收入的企业,将按10%的预提税率征收预扣税。根据香港与中国之间的一项特别安排,如果一家香港居民企业拥有中国公司超过25%的股权,该税率可降至5%。智宝中国由智宝香港100%拥有。因此,智宝香港可于智宝中国开始运作时就其分派享有5%的税率,并无责任在12个月内向第三国或地区的居民支付超过50%的收入。根据2009年2月20日公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条约分红规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纳税人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使用税收条约规定的利益。该等条件包括:(1)纳税人必须是有关股息的实益拥有人;及(2)从中国附属公司收取股息的公司股东必须在收取股息前连续12个月内连续达到直接所有权门槛。此外,根据2018年4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中有关受益所有人有关问题的公告》,《受益所有人》是指对所得及其取得的权利和财产具有所有权和控制权的人。为确定需要利用税收条约惠益的条约对手方居民的“受益所有人”地位,应结合具体案例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与其他国家或地区政府之间的税收协定或安排享受较低税率的股息,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非
-常驻享受条约福利的纳税人(“第35号通知”)。第35号通告规定,不-常驻
企业不需要获得PRE-批准 以享受减免的预扣税。相反,不
-常驻
企业及其扣缴义务人可以自行
-评估
并在确认符合享受税收条约利益的规定标准后,直接适用目录表降低预提税率,并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提交必要的表格和证明文件,以邮寄为准
-税费
23
有关税务机关的备案审查。因此,我们不能向您保证,对于从WFOE获得的股息,我们将有权根据税收条约享受任何优惠的预提税率。
中国税务机关加强对收购交易的审查,可能会对我们未来可能进行的潜在收购产生负面影响。根据《关于加强非营利性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中国2009年1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居民企业公告(Sat 698通告)》称,外国投资者通过处置境外控股公司的股权间接转让居民企业股权的,或“间接转让”,且该境外控股公司位于(一)实际税率低于12.5%或(二)不对其居民的外国所得征税的税务管辖区内的,外国投资者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该间接转让。中国税务机关将对间接转让的真实性质进行审查,如果税务机关认为外国投资者为逃避中国税收而采取了“滥用安排”,可以不考虑境外控股公司的存在而重新征税。-特征化
间接转移支付。
2015年2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直接转让财产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常驻
-常驻
企业无正当经营目的,为逃避缴纳企业所得税而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必须重新归类为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为了评估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是否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必须综合考虑与间接转让相关的所有安排,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Sat Bullet 7所载的因素。SAT公告7也提供了这一点,在非
-中国
居民企业以低于公平市价的价格将其在居民企业的股权转让给关联方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对该交易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合理调整。
24
2017年10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企业所得税预扣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常驻
作为来源的企业(“Sat公告37”),该公告废除了整个Sat通告698以及Sat公告7关于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此类税款的期限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财产转让所得,应当包括转让股权等股权投资资产所得。股权转让所得中减去股权净值的余额为股权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扣缴义务人以《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与非-常驻企业,税收-不包括非农收入-常驻企业将按税金处理
在合同中约定由扣缴义务人承担应纳税款的,计算和减免税款所依据的所得。有可能是我们或我们的非-中国
居民投资者可能面临根据Sat Bulleting7和Sat Bullet37征税的风险,并可能被要求花费宝贵的资源来遵守Sat Bulleting7和Sat Bulletin37,或确定我们或我们的非-中国居民投资者不应根据Sat公告7和Sat公告征税
25
-中国
居民投资者对我们的投资。支付给我们的外国投资者的股息和我们的外国投资者出售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收益可能需要缴纳中国税。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股利支付给投资者的股息适用10%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提税金-常驻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或营业地点,或有设立机构或营业地点,但股息与该机构或营业地点并无有效联系的企业,只要该等股息来自中国境内,则该等投资者转让普通股而变现的任何收益,亦须按现行税率10%缴纳中国税项,如股息收益被视为源自目录表若吾等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则就吾等普通股支付的股息及转让吾等普通股所实现的任何收益,可被视为源自中国境内来源的收入,因此可能须缴纳中国税项。看见《规章制度》--与税收有关的条例。-中国.
该等投资者转让普通股所取得的任何收益及居民可按现行税率20%缴纳中国税项。根据适用的税务条约,任何中国税务责任均可减少。然而,尚不清楚如果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我们普通股的持有人是否能够享有中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签订的所得税条约或协议的好处。如果支付给我们客户的股息不是-中国如果投资者转让我们A类普通股的收益或该等投资者转让我们A类普通股的收益需要缴纳中国税,您在我们A类普通股的投资价值可能会大幅下降。
我们可能依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和其他股权分配来为我们可能有的任何现金和融资需求提供资金,而中国子公司对向我们支付股息或支付其他款项的限制可能会限制我们满足我们的流动资金要求的能力,并对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智宝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豁免公司,有限责任结构为控股公司。我们可能需要我们中国子公司的股息和其他股权分配来满足我们的流动性要求,包括向股东支付股息和其他现金分配所需的资金和服务,以及智宝可能产生的任何债务。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产生并保留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并--投资
26
-税费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向员工福利和奖金基金支付的利润由其自行决定。这些储备不能作为现金股息分配。此外,倘若我们的中国附属公司日后自行招致债务,管理该等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其向吾等支付股息或其他付款的能力。对我们中国子公司向我们派发股息或向我们付款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限制我们满足流动性要求的能力。
此外,《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中资公司支付给非上市公司的股息,适用最高10%的预提税率
-中国
-常驻 企业,除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与其他国家或地区政府之间的条约或安排另行豁免或减少,否则-中国
-常驻
企业注册成立。
针对2016年第四季度中国持续的资本外流和人民币对美元的贬值,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和外汇局于2017年初颁布了一系列资本管制措施,包括对境内企业境外投资汇出外汇、支付股息和偿还股东贷款的审查程序更加严格。中国政府可能会继续加强资本管制,外管局可能会提出更多限制和实质性的审查程序。
27
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下的交易都下降了。对我们中国子公司向我们支付股息或支付其他款项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对我们增长、进行对我们的业务有利的投资或收购、支付股息或以其他方式为我们的业务提供资金和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汇率波动可能导致我们的外币汇兑损失,并可能减少我们股票以外币计算的价值和应付股息金额,并可能影响我们的毛利和毛利率。
人民币和港元兑美元和其他货币的价值可能会波动,并受到政治和经济状况变化以及中国政府采取的外汇政策等因素的影响。2015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改变了计算中期利率的方法
-点
人民币兑美元的价格,需要市场
-制造商
• 谁提交参考汇率,以考虑前一天的收盘即期汇率,外国
• -交换
28
• 目录表
未来。中国政府仍然面临着巨大的国际压力,要求其采取更灵活的货币政策,包括来自美国政府的压力,美国政府威胁要将中国列为“汇率操纵国”,这可能会导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出现更大波动。然而,中国政府未来仍可酌情限制经常账户交易使用外币。因此,很难预测未来市场力量或政府政策可能如何影响人民币与美元或其他货币的汇率。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干预外汇市场,以限制人民币汇率波动,实现政策目标。如果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出现意外波动,我们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我们以外币计算的股票价值和应付股息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我们可能无法向股东支付外币股息。人民币对美元升值会带来外币折算收益,人民币对美元贬值会造成外币折算损失。
对货币兑换的限制可能会限制我们有效利用收入或支付外币的能力。我们所有的收入都是以人民币计价的。人民币目前在“经常项目”下可兑换,包括股息、贸易和服务。-相关外汇交易,但不在“资本项目”下,“资本项目”包括外国直接投资和贷款,包括我们可能从在岸子公司获得的贷款。目前,我们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按照一定的程序要求,无需外汇局批准,就可以购买外币进行“经常项目交易”的结算,包括向我们支付股息。然而,中国有关政府当局可能会限制或取消我们未来购买外币进行经常账户交易的能力。由于我们预计我们未来收入的很大一部分将以人民币计价,任何现有和未来的货币兑换限制可能会限制我们利用以人民币产生的收入为我们在中国境外的业务活动提供资金或以外币向我们的股东支付股息的能力。资本项目下的外汇交易仍受限制,需要获得外管局和其他相关中国政府部门的批准或登记。这可能会影响我们通过为子公司进行债务或股权融资来获得外汇的能力。此外,本公司透过位于中国的中国附属公司进行的几乎所有经营活动及相关资产及负债均以人民币计值,而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为外币。所有外汇交易都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授权金融机构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进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监管机构批准外币支付需要提交付款申请表以及供应商的发票和签署的合同。人民币币值受中央政府政策变化以及影响中国外汇交易系统市场供求的国际经济和政治动态的影响。
对于海外股东来说,这可能是困难的
或监管机构对中国进行调查或取证。在美国常见的股东索赔或监管调查,在中国一般很难从法律或实际角度进行追查。例如,在中国,提供监管调查或在中国以外提起的诉讼所需的信息存在重大法律和其他障碍。虽然中国有关部门可以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证券监管机构建立监管合作机制,以实施交叉-边界
29
目录表与该MGU合作伙伴、其子公司、联属公司、继承人和受让人签订的MGU服务合同的履行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此外,我们也不能向您保证,从事MGU服务的MGU合作伙伴、其子公司、关联公司、继承人和受让人将能够维持和续期其运营所需的所有许可证、许可和批准,或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和法规。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智宝中国及其合伙人、其附属公司、联属公司、继承人及受让人并未受到政府主管机关的任何通知、罚款或其他惩罚,或对其客户提出与上述有关的任何索赔或指控
--提到公事。如果我们的MGU业务被视为非-合规
对于任何政府机关,我们将及时终止此类业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和对其客户的合同责任,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如果我们不能加快2B2C业务的扩张,以推动我们2C业务的增长,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我们未来的增长取决于我们维持2B2C业务的扩张,并将通过我们的2B2C业务获得的最终客户转变为我们的直接客户,即2C业务。凭借我们作为2B2C嵌入式保险经纪市场先行者的强大地位,我们的目标是通过加强与保险公司、其他保险经纪公司和拥有b渠道资源的技术公司的合作,进一步扩大我们的b渠道基础。我们还计划将通过我们的2B2C模式获得的最终客户转换为直接客户,并推动我们2C业务的增长。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我们将采取两种战略。首先,我们将通过微信、小程序、电话、人脸等多种渠道为最终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保险咨询
-至-脸部开会。我们的目标是将他们的注意力引导到全面的家庭安全计划上,导致长期-Term对我们的保险承诺。第二,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目录表引导终端客户选择合适的保险方案并促进空头交易的服务-Term政策转换。如果他们不能以有竞争力的价格和条款找到理想的保险选择,或者如果他们与我们的关系不令人满意,他们可能会失去信任并终止他们的承诺。我们用来优化保险解决方案的创新保险技术和基础设施需要不断发展和升级。我们不能向您保证这些技术将完全支持我们的业务。我们认为,保险技术和基础设施对于我们优化向b渠道和终端客户提供的保险解决方案的能力至关重要。我们投入了大量资源来开发复杂和创新的技术系统,用于优化我们的PaaS上的保险解决方案。我们将继续努力通过我们的研发和技术创新来改进和扩大我们的保险解决方案,并升级和更新我们的保险解决方案,以提供创新和全面的新的、更新或升级的保险解决方案,以满足我们的b渠道和最终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我们的目标是将解决方案细分到不同的场景,最终渗透到最终客户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为我们的b渠道和最终客户提供无与伦比的服务。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致力于通过未来的任何融资,扩大对我们的保险技术基础设施、我们对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以及现有技术升级或更新的投资。然而,我们不能保证我们能够跟上技术进步的步伐,也不能保证其他人开发的技术不会降低我们的解决方案的竞争力或吸引力。
如果我们不能吸引、激励和留住有才华的专业人士,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影响。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因此,被发现是违法的,我们可能会受到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暂停某些类型的服务,或责令关闭相关网站。这样的后果可能会对我们的净收入和运营结果产生负面影响。我们的经营历史可能不能预示我们未来的增长或财务业绩,我们可能无法维持我们的历史增长率。我们的经营历史可能不能预示我们未来的增长或财务业绩。没有人能保证我们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能够实现收入增长。我们的增长率可能会因各种可能的原因而下降,其中一些是我们无法控制的,包括客户需求下降、竞争加剧、保险业整体增长放缓,或者政府政策或总体经济状况的变化。我们将继续扩大我们的销售网络,并升级、更新和更新我们的保险解决方案,为我们的b渠道和终端客户带来更大的便利,并增加我们的b渠道/终端客户群和我们PaaS的销售额。然而,由于上述原因,我们的扩张计划的执行受到不确定性的影响,销售额可能不会以我们预期的速度增长。如果我们的增长率下降,投资者对我们业务和前景的看法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下降。
我们可能会在拓展新业务或新行业时遇到困难,这可能会对我们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在向新的业务或行业扩张时,我们可能会遇到困难和风险。我们不能保证我们向新业务的扩张一定会成功,因为我们在这类行业的经验可能有限。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产生足够的利润,以证明扩展到新业务或行业的成本是合理的。我们投资或打算发展的任何新业务都可能需要我们额外的资本投资、研发努力以及我们管理层的关注。如果这些新业务没有按计划进行,我们的经营结果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在我们的正常业务过程中,我们可能会受到法律或其他程序的影响。如果这些诉讼的结果对我们不利,它们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在我们正常的业务运营过程中,我们可能会卷入与合同纠纷、产品责任索赔和员工索赔相关的法律纠纷或监管和其他诉讼。特别是,对于合同纠纷,我们不能向您保证相关合同中约定的地点和管辖法律总是对我们有利。任何此类法律纠纷或诉讼都可能使我们承担重大责任,并可能对我们的声誉、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这些诉讼中,一些诉讼可能与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有关,或者与第三方的投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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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受到与隐私、信息安全和数据保护相关的政府法规和其他法律义务的约束,以及任何安全漏洞,我们实际或认为未能遵守我们的法律义务可能会损害我们的品牌和业务。
我们生成、收集、存储和处理大量的个人、交易、统计和行为数据,包括来自我们最终客户的某些个人和其他敏感数据,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通信地址以及与支付或交易相关的信息。我们在处理大量数据以及保护这些数据方面面临着固有的风险。特别是,我们面临着许多数据-相关与我们的业务运营相关的挑战,包括:(I)保护我们系统和服务器中和托管的数据,包括抵御外部方或欺诈者对我们的系统和云服务器的攻击目录表(Ii)解决与隐私和共享、安全、安保和其他因素有关的问题;以及(Iii)遵守与收集、使用、披露或保障个人信息有关的适用法律、规则和法规,包括监管和政府当局对此类数据的任何要求。
尽管我们已采取措施保护此类数据、技术更新或更新,但黑客专业水平的提高、密码学领域或其他领域的新发现仍可能导致违反我们使用的安全措施。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关于加强互联网信息保护的决定》,即《信息保护决定》,加强对互联网个人信息的保护。信息保护决定规定,互联网内容提供商必须明确告知其用户收集和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以及提供商收集和使用的信息的范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的网络安全系统或措施尚未遭遇任何重大破坏。由于用于破坏或未经授权访问系统的技术经常发生变化,通常在针对目标启动之前不会被识别,因此我们可能无法预测这些技术或实施足够的预防措施。任何意外或故意的安全漏洞或对我们的系统和云服务器的其他未经授权的访问都可能导致机密信息被访问、窃取并用于非法或未经授权的目的。安全漏洞或未经授权访问机密信息也可能使我们承担与信息、时间损失相关的责任 -消费昂贵的诉讼和负面宣传。如果安全措施因第三方而被破坏-派对如果我们的技术基础设施中的设计缺陷被暴露和利用,我们与最终客户、B渠道和其他业务合作伙伴的关系可能会受到严重破坏,我们可能会招致重大责任,我们的业务和运营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每年赚取利润(如果有的话),为一定的法定储备基金提供资金,直到该基金的总额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WFOE的所有收入主要是以人民币产生的,而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成其他货币。因此,对货币兑换的任何限制都可能限制WFOE利用其人民币收入向支付宝支付股息的能力。中国政府可能会继续加强其资本管制,外管局可能会提出更多限制和实质性的审查程序。
-边界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下的交易都下降了。对WFOE向支付宝支付股息或其他类型款项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对其增长、进行有利于其业务的投资或收购、支付股息或以其他方式为其业务提供资金和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与发行和拥有A类普通股有关的风险
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市场是非常新的,持续稳健和流动性的交易市场可能不会发展或长期维持。
我们最近才在2024年4月完成IPO,因此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市场非常新,尚未建立。如果我们的A类普通股不能建立一个持续稳健和流动性强的交易市场,您可能无法快速或按市价出售您的股票。我们通过出售证券筹集资金以继续为运营提供资金的能力,以及我们通过以证券为对价收购其他公司或技术的能力也可能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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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斯达克可能会对我们的继续上市应用更多、更严格的标准,因为我们更换了一次小规模的公开募股,而内部人士目前持有我们很大一部分上市证券。
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第5101条赋予纳斯达克对纳斯达克证券首次及继续上市的广泛酌情决定权,纳斯达克可根据存在或发生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况,对特定证券的继续上市适用额外或更严格的标准,或暂停或退市特定证券,以使纳斯达克认为该证券不宜或不必要继续在纳斯达克上市,即使该证券符合纳斯达克继续上市的所有列举标准。此外,纳斯达克还酌情拒绝继续上市,或在以下情况下适用其他更严格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I)公司聘请了未接受上市公司会计准则审查的审计师、审计师不能接受审计委员会检查、或核数师未证明有足够的资源、地理范围或经验来充分开展公司审计工作;(Ii)公司计划进行小规模公开募股,这将导致内部人士持有公司大部分上市证券。纳斯达克担心,发行规模不足以确定公司的初始估值,而且将没有足够的流动性支持公司公开市场;以及(Iii)公司没有证明与美国资本市场有足够的联系,包括没有在美国的股东、业务、董事会成员或管理层。此次新股规模较小,完成首次公开募股后,我公司内部人士持有公司大部分上市证券。纳斯达克可能会对我们继续上市适用更严格的标准,这可能会导致停牌甚至退市。
-上市我们的证券在纳斯达克上上市。本公司董事会主席兼行政总裁马博涛先生实益拥有16,579,977股B类普通股,目前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投票权的94.47%,并对所有须经股东批准的公司事宜具有重大影响力。我们有两个人-班级 股权结构,使我们的普通股包括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我们A类普通股和我们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在任何时候都应作为一个类别对我们股东提交表决的所有决议进行投票。每股A类普通股使其持有人有权就所有须于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投一票,而每股B类普通股持有人则有权就须于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的所有事项投二十票。每股B类普通股可随时由其持有人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而A类普通股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转换为B类普通股。在任何出售、转让、转让目录表如该等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将任何B类普通股出售或处置予任何并非该股东联营公司的人士,则该B类普通股将自动及即时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本公司董事会主席兼行政总裁马博涛先生实益持有16,579,977股B类普通股,可行使本公司已发行及已发行普通股总投票权约94.47%。马云先生可能对决定提交股东审批的任何公司交易或其他事项的结果产生重大影响,包括合并、合并、董事选举和其他重大公司行动。在他的利益一致的情况下,他有权阻止或导致控制权的改变。没有马先生的同意,我们可能会被阻止进行可能对我们或我们的小股东有利的交易。此外,马云先生可能会违反他的受托责任,将商业机会从我们转移到自己或他人身上。马云先生的利益可能与我们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同。马云先生拥有的集中投票权可能会导致我们A类普通股的价值大幅下降。有关我们的受益者及其关联实体的更多信息,请参阅“主要股东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可能会波动,这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可能会波动,并可能因我们无法控制的因素而大幅波动。这可能是因为广泛的市场和行业因素,比如其他业务主要位于中国的公司在美国上市的市场表现和市场价格波动。许多中国公司已经或正在将其证券在美国股市上市。其中一些公司的证券经历了大幅波动,包括与其首次公开募股(IPO)相关的价格下跌。这些中国公司股票发行后的交易表现可能会影响投资者对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的总体态度,从而可能影响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表现,无论我们的实际经营业绩如何。除了市场和行业因素外,我们A类普通股的价格和交易量可能会因我们自身运营的特定因素而高度波动,包括以下因素:影响我们或我们的行业的监管发展;本公司季度经营业绩的实际或预期波动以及预期业绩的变化或修订;证券研究分析师财务估计的变动;中介服务的市场条件;我们或我们的竞争对手宣布新产品和/或服务提供、收购、战略关系、合资企业、融资或资本承诺;高级管理层的增任或离职;人民币与美元汇率的波动; 锁的解除或失效-向上或对我们流通股的其他转让限制;对我国上市公司的负面宣传;政府在中国采取的政治或法律行动或施加的限制;以及额外A类普通股的销售或预期潜在销售。这些因素中的任何一个都可能导致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量和价格发生巨大而突然的变化。
在过去,上市公司的股东经常在证券市场价格出现不稳定时期后,对这些公司提起证券集体诉讼。如果我们卷入集体诉讼,这可能会转移我们管理层的大量注意力和其他资源,使我们的业务和
目录表并要求我们为诉讼辩护而产生巨额费用,这可能会损害我们的行动结果。任何此类集体诉讼,无论胜诉与否,都可能损害我们的声誉,并限制我们未来筹集资金的能力。此外,如果针对我们的索赔成功,我们可能需要支付巨额损害赔偿金,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最近某些首次公开募股的公司的公开募股与我们的公开募股相当,它们经历了极端的波动,似乎与各自公司的基本表现无关。我们可能会经历类似的波动,这可能会使潜在投资者难以评估我们A类普通股的价值。
我们通过的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载有 反收购 可能对我们A类普通股持有人的权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条款。 我们修改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中的一些条款可能会阻碍、推迟或阻止股东认为有利的公司或管理层控制权的变更,包括授权我们的董事会在董事会决定的时间、条款和条件下发行股票,而不需要我们的股东进一步投票或采取任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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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修改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包含限制其他人控制我们公司或导致我们从事变革的能力的条款。
-共-控制交易记录。这些条款可能会阻止第三方寻求在要约收购或类似交易中获得对我们公司的控制权,从而剥夺我们的股东以高于当前市场价格的溢价出售其股票的机会。我们的双重身份-班级投票结构赋予我们B类普通股持有人不成比例的投票权。此外,我们的董事会将有权发行一个或多个系列的优先股,而无需我们的股东采取进一步行动,并确定他们的指定、权力、优惠、特权、相对参与、可选或特殊权利以及资格、限制或限制,包括股息权、转换权、投票权、赎回条款和清算优惠,任何或所有这些可能大于与我们的A类普通股相关的权利。优先股可能会迅速发行,其条款旨在推迟或阻止我们公司控制权的变更,或使管理层的撤职变得更加困难。如果我们的董事会决定发行优先股,我们A类普通股的价格可能会下降,我们A类普通股持有人的投票权和其他权利可能会受到实质性和不利的影响。
我们是纳斯达克证券市场规则所指的“受控公司”,因此,我们可能依赖于豁免某些为其他公司的股东提供保护的公司治理要求。我们是纳斯达克股票市场规则所界定的“受控公司”,因为我们的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伯涛先生实益拥有我们总投票权的50%以上。只要我们仍然是该定义下的受控公司,我们就被允许选择依赖于,也可能依赖于某些公司治理规则的豁免,包括对我们董事会大多数必须是独立董事的规则的豁免。因此,您可能得不到对受这些公司治理要求约束的公司的股东提供的相同保护。您在保护您的利益方面可能会遇到困难,您通过美国联邦法院保护您的权利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限制,因为我们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的。
我们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成立的豁免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因此,投资者可能很难在美国向我们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法律程序文件,或执行在美国法院获得的针对我们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判决。本公司的公司事务受本公司经修订及重述(经不时修订)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开曼群岛公司法(经修订)及开曼群岛普通法管辖。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股东对董事提起诉讼的权利、小股东的诉讼以及董事对我们的受托责任在很大程度上受共同目录表开曼群岛法律。开曼群岛的普通法部分源于开曼群岛相对有限的司法判例以及英格兰的普通法,英格兰法院的裁决对开曼群岛的法院具有说服力,但不具约束力。我们股东的权利和我们董事在开曼群岛法律下的受托责任并不像美国某些司法管辖区的法规或司法先例那样明确确立。特别是,开曼群岛的证券法体系不如美国发达。美国的一些州,如特拉华州,比开曼群岛拥有更完善的公司法机构和司法解释。此外,开曼群岛公司可能没有资格在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股东派生诉讼。开曼群岛豁免公司的股东,如我们,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没有查看公司记录或获得这些公司成员登记册副本的一般权利。根据我们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我们的董事有权决定我们的股东是否可以以及在什么条件下查阅我们的公司记录,但没有义务向我们的股东提供这些记录。这可能会使您更难获得所需的信息,以确定股东动议所需的任何事实,或就委托书竞争向其他股东征集委托书。
开曼群岛(我们的祖国)的某些公司治理做法与在其他司法管辖区注册成立的公司(如美国)的要求有很大差异。目前,我们不打算在任何公司治理事项上依赖本国的做法。然而,如果我们未来选择遵循我们本国的做法,我们的股东获得的保护可能会少于适用于美国和国内发行人的规则和法规。
由于上述所有情况,面对我们的管理层、董事会成员或控股股东采取的行动,公众股东可能比作为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的公众股东更难保护自己的利益。有关开曼群岛公司法条款与适用于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及其股东的法律之间的重大差异的讨论,请参阅“《交易所法》中要求内部人士提交有关其股份拥有权和交易活动的公开报告的条款,以及从短期内进行的交易中获利的内部人士的责任;以及重大非上市公司发行人的选择性披露规则
-公共
《FD条例》下的信息。我们将被要求提交一份20号表格的年度报告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此外,我们打算根据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的规则和规定,通过新闻稿按季度发布我们的业绩。有关财务业绩和重大事件的新闻稿也将以表格6的形式提供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然而,与美国和国内发行人要求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备案的信息相比,我们被要求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备案或提供的信息将没有那么广泛和不那么及时。因此,如果您投资于美国和国内的发行人,您可能无法获得与您相同的保护或信息。我们可能会因为我们的A类普通股上市而产生大幅增加的成本和投入大量的管理时间。作为一家公开报告公司,我们可能会产生额外的法律、会计和其他费用,特别是在我们不再具有新兴成长型公司的资格之后。例如,我们可能被要求遵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和纳斯达克规则的额外要求,包括适用的公司治理做法。我们预计,遵守这些要求将增加我们的法律和财务合规成本,并将使某些活动花费更多时间-消费而且价格不菲。此外,我们预计我们的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将需要将注意力从运营和其他业务事务上转移出来,以便将大量时间用于这些上市公司的要求。我们不能预测或估计我们成为上市公司可能产生的额外成本的数量或这些成本的时间。此外,与公司治理和公开披露相关的不断变化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正在给上市公司带来不确定性,增加了法律和财务合规成本,并使一些活动的时间更长。-消费。这些法律、条例和标准在许多情况下由于缺乏特殊性而受到不同的解释,因此,随着监管机构和理事机构提供新的准则,它们在实践中的适用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演变。这可能会导致合规性方面的持续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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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不断修订披露和治理做法,这些问题和更高的成本成为必要。我们打算投入资源以符合不断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这种投资可能会导致一般和行政费用的增加,并将管理层的时间和注意力从收入上转移-正在生成从活动到合规活动。如果我们遵守新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努力由于与其应用和实践相关的含糊不清而与监管机构的预期活动不同,监管机构也可能对我们提起法律诉讼,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纳斯达克可能会将我们的证券从其交易所退市,这可能会限制投资者交易我们的证券的能力,并使我们受到额外的交易限制。
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纳斯达克挂牌上市,交易代码为“ZBO”。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的证券将来会继续在纳斯达克上市。为了继续将我们的证券在纳斯达克上市,我们必须保持一定的财务、分销和股价水平。一般来说,我们必须保持最低金额的股东权益(通常为2500,000美元)和最低数量的证券持有人(通常为300名公众持有人)。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将继续满足这些持续上市的要求。如果纳斯达克将我们的证券从其交易所退市,而我们无法将我们的证券在另一家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上市,我们预计我们的证券可能会在-The-计数器市场。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我们可能面临重大的不利后果,包括:
我们证券的市场报价有限;我们证券的流动性减少;确定我们的A类普通股属于“细股”的定义,这将要求交易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经纪商遵守更严格的规则,并可能导致我们证券二级交易市场的交易活动水平下降;有限的新闻和分析师报道;以及未来发行更多证券或获得更多融资的能力下降。1996年的《国家证券市场改进法案》是一项联邦法规,禁止或先发制人地监管某些证券(称为“担保证券”)的销售。由于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纳斯达克上市,因此我们的A类普通股是担保证券。尽管各州都是-被抢占
从监管我们证券的销售来看,联邦法规确实允许各州在涉嫌欺诈的公司进行调查,并且,如果发现欺诈活动,那么各州可以在特定情况下监管或禁止受保证券的销售。目录表关于以下方面的警告 前瞻性报表本招股说明书包含远期-看起来反映我们目前对未来事件的期望和看法的声明。前锋-看起来报表主要载于题为“招股说明书摘要风险因素
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探讨与分析我们的业务“和”监管.”已知和未知的风险、不确定性和其他因素,包括“ 风险因素,”可能会导致我们的实际结果、业绩或成就与前锋所表达或暗示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看起来
发言。
您可以识别其中一些向前的-看起来 通过词语或短语陈述,例如“可能”、“将”、“期望”、“预期”、“目标”、“估计”、“意图”、“计划”、“相信”、“是/可能”、“潜在”、“继续”或其他类似表达。我们基于这些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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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关于我们当前对未来事件的预期和预测的陈述,我们认为这些事件可能会影响我们的财务状况、运营结果、业务战略和财务需求。该等远期-看起来 声明包括与以下内容有关的声明:我们对保险解决方案和技术的及时开发、更新、升级和创新的依赖;我们对服务需求增长的依赖;我们吸引和保留B渠道和最终客户的能力;我们与保险公司建立稳定和健康关系的能力;
我们有效竞争的能力;
我们成功管理业务扩张以应对不断变化的行业和市场条件的能力;执行我们的扩张计划,以及我们为计划中的增长获得资本资源的能力;我们对关键人员的依赖;我们扩展到新业务和行业以及进行并购、投资或撤资的能力;承销商的稳定活动或承销商对其超额行使的影响
-分配 选项;技术和竞争服务的变化;一般经济和政治状况,包括与保险经纪业相关的状况;自然灾害、恐怖活动等事件可能对商业活动造成干扰;外币汇率的波动;以及“中的其他因素
风险因素“在本招股说明书中。这些正向
-看起来
声明会受到各种重大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影响,包括那些我们无法控制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尽管我们相信我们在这些前瞻中表达的期望-看起来 声明是合理的,我们的期望后来可能会被发现不正确。前向-看起来本招股说明书中的陈述仅涉及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中陈述之日的事件或信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我们不承担公开更新或修改任何-看起来 声明,无论是由于新信息、未来事件还是其他原因,在声明发表之日后或反映意外事件的发生。您应彻底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和我们在此提及的文件,并了解我们的实际未来业绩可能与我们的预期存在重大差异或更差。我们所有前锋都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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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警告性声明的声明。我们不承担任何更新我们的转发的义务
-看起来
声明,法律要求的除外。目录表本招股说明书包括我们从行业出版物和第三方进行的研究、调查和研究中获得的统计数据和其他行业和市场数据。行业出版物和第三
-派对
研究、调查和研究一般表明,它们的信息是从被认为可靠的来源获得的,尽管它们不保证这种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这些出版物中的统计数据还包括基于若干假设的预测。虽然我们相信这些行业出版物和第三方/-派对
研究、调查和研究是可靠的,请注意不要过度重视这些信息。此外,保险经纪行业新的和迅速变化的性质导致与我们行业的增长前景或未来状况有关的任何预测或估计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此外,如果市场数据背后的任何一个或多个假设后来被发现是不正确的,实际结果可能与基于这些假设的预测不同。你不应该过分依赖这些远期计划。-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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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表收益的使用我们将不会在出售股东转换票据时从出售A类普通股中获得任何收益。然而,我们将从出售股东行使普通权证所得的收益中收取现金。吾等估计,假设所有第一批普通权证均以4.71美元的行使价行使,并受本公司与投资者于2024年9月23日订立的证券购买协议(“证券购买协议”)所订第二批普通权证可发行的额外普通权证金额规限,并不包括行使前每股0.0001美元的名义行使价,吾等估计吾等可从行使普通权证所得的最高收益。-资金支持认股权证(仅可在发生票据定义的违约事件时行使)将最低为350,664.21美元。然而,我们不知道是否会行使任何共同认股权证,或者如果行使了共同认股权证,将于何时行使。普通认股权证有可能到期,永远不会被行使。在某些情况下,普通权证可以在无现金的基础上行使。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行使共同认股权证,我们也可能得不到任何收益,或者我们收到的收益可能比我们预期的要少得多。我们打算将行使普通权证所得款项净额总额用作一般公司用途,包括营运资金。行使这些普通认股权证所实现的收益的实际分配将取决于行使该等认股权证的金额和时机、我们当时的营业收入和现金状况以及我们的营运资金需求。出售股东将支付出售股东因经纪、会计、税务或法律服务而产生的任何费用,或出售股东处置其A类普通股所产生的任何其他费用。吾等将承担完成本招股说明书所涵盖股份登记所产生的所有其他成本、费用及开支,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登记费及吾等律师及会计师的费用及开支。
目录表股利政策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及根据我们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经不时修订)所赋予的任何一类或多类股份所附带的任何权利,本公司董事会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宣布或从本公司可合法使用的资金中支付股息或分派。此外,我们的股东可以通过普通决议宣布派息,条件是股息不得超过我们董事建议的金额。根据《公司法》关于应用公司股票溢价账户的要求,并经普通决议批准,股息也可宣布并从任何股票溢价账户中支付。董事向股东支付股利时,可以现金支付,也可以实物支付。除附在股份上的权利另有规定外,任何股息不得计息。所有股息均受开曼群岛法律的某些限制所规限,即开曼群岛公司可从利润或股份溢价账中支付其股份的股息,但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公司在支付股息后将无法偿还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到期的债务,则不得支付股息。即使我们的董事会决定派发股息,派息的形式、频率和数额也将取决于我们未来的运营和收益、资本要求和盈余、一般财务状况、合同限制和董事会可能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
我们从未就股份宣派或派付现金股息。我们目前并无任何派发现金股息的计划。相反,我们目前打算保留所有可用资金和任何未来收益,以运营和发展我们的业务。
我们普通股的现金股息(如果有的话)将以美元支付。目录表私募于2024年9月23日,本公司与投资者订立证券购买协议。证券购买协议规定,本金总额最高可达800万美元的贷款分三批发放。于2024年9月23日,于第一批股份首次完成时,投资者根据证券购买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于一次私募发售中出资约675,000美元(扣除原始发行折扣10.0%后),而投资者亦同意于本公司向投资者提供书面确认后,(I)于第一批股份随后完成时,额外出资675,000美元(扣除原始发行折扣10%后),惟须满足股权条件(定义见证券购买协议)。本公司已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申请,申请登记于转换票据及行使普通权证时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及(Ii)于其后完成第一期认股权证时,于签立妥为签立的股东权益协议及设立股东权益账户后,额外支付900,000美元,惟须满足股权条件(定义见证券购买协议)。本公司与投资者已同意于转售登记声明生效后120天后完成第二批2,500,000美元的额外融资,惟须受证券购买协议项下预期的若干条件规限。证券购买协议亦考虑在第二批融资完成日期后180个交易日后,经投资者及本公司双方同意,进行第三批融资,总额最高可达3,000,000美元。作为投资者首次完成第一批交易的代价,本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以私募方式向投资者发行及出售:(I)发行本金总额最高达2,500,000美元的票据;(Ii)普通权证,按每股4.71美元的初步行使价,购买最多74,451股A类普通股;及(Iii)预资金权证,购买最多191,522股A类普通股(按750,000美元除以10计算)。-天
于紧接第一批股份首次结算前的10个交易日内),每股名义行使价为0.0001美元,可作出若干调整。预
-资金支持认股权证仅可在发生违约事件时行使(如附注所界定)。经若干调整后,票据初步可转换为A类普通股,换股价为4.71美元,惟换股价不得减至低于底价0.7616美元。票据不计息,于2025年9月23日到期。普通权证在发行时可按每股4.71美元的初始行使价行使。
-月除若干例外情况外,本公司于普通权证原发行日期后一段期间内,以低于当时有效行使价的每股价格发行、出售或授予任何普通股及/或普通股等价物。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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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股权证仅可在发生违约事件时行使(如附注所界定)。以Pre为基础的股票数量
-资金支持
如果紧接第一次违约事件发生前10个交易日的日均VWAP低于紧接Pre发行日期前10个交易日的日均VWAP,权证可能会增加-资金支持认股权证指若干A类普通股,其厘定方法为:(A)除以750,000美元除以(B)紧接首次失责事件发生日期前10个交易日的平均每日VWAP。关于证券购买协议,本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与投资者订立注册权协议,根据该协议,投资者持有的须注册证券在符合若干条件的情况下,有权根据证券法注册。根据登记权协议,本公司须于2024年9月23日起计15天内(由本公司自行承担费用)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一份登记声明书,以登记应登记的证券,并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向本公司表明该转售登记声明书将接受“有限”审查的情况下,于转售登记声明书提交日期后45天内使该转售登记声明书生效,或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向本公司表示该等转售登记声明书将接受“全面”审阅,则在该转售登记声明书提交日期后65天内生效。目录表
为确保本公司履行偿还票据的责任,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于同日与投资者订立担保协议,授予投资者于第一批债券首次结算后将设立的本公司所有DACA账户及本公司位于或将位于美国的任何资产的留置权及担保权益。为担保担保协议项下的义务,本公司与作为担保人的附属公司于同日亦订立担保协议。各担保人在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保证,作为主债务人而非担保人的投资者,在到期时,无论是在到期或因加速或其他原因而到期时,向投资者支付和履行担保协议项下的任何和所有债务。
根据证券购买协议、登记权协议及票据的条款,本公司须在回售登记说明书中预留及登记合共4,341,783股A类普通股,相当于票据转换后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总数的100%,换股价格相等于票据所载每股0.7616美元的底价及行使认股权证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总数的100%。就完成第一期交易,本公司向私人配售的唯一配售代理EF Hutton LLC支付47,250美元(相当于总收益的7%),并根据聘书支付6,750美元开支。目录表出售股东出售股东发售的A类普通股是指在转换票据及/或行使认股权证时可向出售股东发行的A类普通股。有关票据及认股权证发行的其他资料,请参阅上文“私募”。我们正在登记A类普通股,以便允许出售股东不时提供股份转售。除A类普通股及认股权证的拥有权及下文另有规定外,出售股东于过去三年内与吾等并无任何重大关系。下表列出了出售股东以及出售股东实益拥有A类普通股的其他信息。第二栏列出出售股东于紧接本次发售前实益拥有的A类普通股数目(按其对A类普通股的拥有权计算)、票据(假设按每股底价0.7616美元的换股价格于票据转换时可收取的A类普通股数目)、普通权证及预付资金认股权证(视何者适用而定),假设投资者悉数转换票据及出售股东全面行使票据项下所有A类普通股的适用认股权证,而不考虑行使任何限制。第三及第四栏假设出售A类普通股,根据本招股说明书,A类普通股可根据票据兑换,并可由出售股东根据认股权证行使。第三栏还列出了本招股说明书正在登记的A类普通股,供出售股东转售A类普通股。根据与投资者订立的登记权协议的条款,本招股说明书一般涵盖于票据转换时可发行的最高数量A类普通股的转售及投资者行使认股权证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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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股东名称
股票
有益的在此之前拥有此产品股票优惠价格
通过这种方式销售
招股说明书股票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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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产品
百分比
实益股份
之后拥有
此产品L1资本全球机遇主基金百分比是基于截至2024年9月17日的31,523,765股已发行普通股。
实益所有权反映A类普通股,可在未来60个交易日内根据票据以每股0.7616美元的底价转换。不包括于转换票据及行使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剩余A类普通股,以及额外的984,769股额外A类普通股,该等额外A类普通股为预资金权证的基础,而预资资权证只可在发生失责事件时行使。所有该等证券均受投资者转换票据及行使认股权证能力的实益拥有权限制(“实益拥有权限制”)所规限,惟任何该等转换或行使将导致投资者实益拥有本公司超过4.99%的已发行股份,并可在发出61个月通知后增加至9.99%。David·费尔德曼和乔尔·阿伯是L1 Capital Global Opportunities Master Fund的董事。因此,他们可被视为该A类普通股的实益拥有人。在费尔德曼先生和阿尔伯先生被视为实益拥有此类证券的范围内,费尔德曼先生和阿尔伯先生拒绝为所有其他目的实益拥有这些证券。L1 Capital Global Opportunities Master Fund的营业地址为KY1大开曼群岛施登道161A炮兵法庭1号邮政信箱100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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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I)3,282,563股可于票据全面转换后发行的A类普通股;(Ii)74,451股可于普通权证全面行使时发行的A类普通股;及(Iii)984,769股仅可在发生失责事件时行使的预拨资金认股权证而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这反映根据本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证券购买协议及相关登记权协议的条款,(I)可根据票据以换股价格0.7616美元(票据的底价)兑换的股份数目的100%,(Ii)可根据普通权证行使的股份数目,及(Iii)根据预付款项认股权证可行使的股份数目。这不会使受益所有权限制生效。
目录表配送计划证券的出售股东及其任何质权人、受让人和继承人
-输入
-利息可不时在进行证券交易的主要交易市场或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市场或交易设施或以非公开交易的形式出售其所涵盖的任何或全部证券。这些销售可能是固定价格,也可能是协商价格。卖出股东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之一或者多种方式出售证券:普通经纪交易和经纪参与的交易
-经销商
招揽买家;-19经纪人参与的大宗交易
-经销商
将试图作为代理人出售证券,但可能会以委托人的身份配售和转售部分证券,以促进交易;经纪人购买的商品-经销商
41
-经销商
为其帐户;
根据适用交易所的规则进行的交易所分配;
私下协商的交易;
卖空结算;
通过经纪人进行交易
-经销商 与出售股东同意以每份证券规定的价格出售指定数量的此类证券;通过买入或结算期权或其他套期保值交易,无论是通过期权交易所还是其他方式;
任何该等销售方法的组合;或
42
出售股东还可以根据规则144或《证券法》下的任何其他登记豁免(如果有的话)而不是根据本招股说明书出售证券。经纪人-经销商 出售股东聘请的可以安排其他经纪人-经销商 参与销售。经纪人-经销商
可以从出售股东(或者,如果有经纪人)处获得佣金或折扣
-经销商
作为证券购买者的代理人,来自购买者),金额有待谈判,但除非本招股说明书补充说明书中规定的,在代理交易的情况下,不超过符合FINRA规则2121的习惯经纪佣金;并且在主要交易的情况下,根据FINRA规则2121的加价或降价。
在出售证券或其中权益时,出售股东可以与经纪人进行对冲交易
-经销商
或其他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在对冲其所持头寸的过程中,可能反过来从事卖空证券的活动。卖出股东也可以卖空证券,并将这些证券交割,以平仓其空头头寸,或将证券出借或质押给经纪人。
-经销商 反过来又可能出售这些证券。出售股东还可以与经纪人达成期权或其他交易-经销商或创建一种或多种需要交付给该经纪的衍生证券”.
-经销商
43
-经销商 或其他金融机构可以根据本招股说明书(经补充或修订以反映该交易)转售。出售股东和任何经纪人
-经销商
或参与销售证券的代理人可被视为证券法所指的与此类销售相关的“承销商”。在这种情况下,该经纪人收到的任何佣金-经销商根据《证券法》,任何因转售其购买的证券而获得的利润或佣金或折扣,均可被视为承销佣金或折扣。出售股东已通知本公司,其并无直接或间接与任何人士订立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或谅解以分销该等证券。本公司须支付本公司因证券登记而产生的若干费用及开支。该公司已同意赔偿出售股东的某些损失、索赔、损害和责任,包括证券法下的责任。目录表
我们同意本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至以下较早者:(I)2024年RRA所涵盖的所有证券均已售出之日,或(Ii)注册声明宣布生效之日后两年内。根据适用的州证券法的要求,转售证券只能通过注册或持牌的经纪商或交易商销售。此外,在某些州,此处涵盖的转售证券不得出售,除非它们已在适用的州注册或获得销售资格,或获得注册或资格要求的豁免并得到遵守。
根据交易法下的适用规则和规定,任何从事经销回售证券的人不得在经销开始之前的适用限制期间内,同时从事A类普通股的做市活动。此外,出售股东将受交易所法案及其下的规则及规例的适用条文所规限,包括可能限制出售股东或任何其他人士购买及出售A类普通股的时间安排的法规。我们将向出售股东提供本招股说明书的副本,并已通知其需要在出售时或之前向每位买方交付本招股说明书的副本(包括遵守证券法第172条的规定)。目录表我们的中国律师事务所京和律师事务所告诉我们,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是《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国法院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要求,以中国与判决所在国签订的条约为基础,或者基于不同司法管辖区之间的对等原则,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经审查后,中国法院认为外国判决违反了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或者公共利益,中国法院不承认和执行这些外国判决。然而,目前中国没有条约或互惠安排规定承认和执行由美国或开曼群岛法院裁决的外国判决。因此,不确定中国法院是否会执行美国法院或开曼群岛法院裁定的判决。
将法律程序文件送达香港-基于在美国境内可能很难获得实体或个人。香港法院是否会(I)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对这些香港人的判决也存在不确定性。-基于基于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民事责任条款的实体或个人,或(Ii)受理在香港对这些香港人提起的原创诉讼。
-基于
以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为基础的实体或个人。美国法院根据美国联邦或州证券法作出的判决,可在香港按普通法强制执行,方法是就根据该判决应支付的金额在香港法院提起诉讼,然后根据外国判决的效力寻求简易判决,条件包括:(1)就一笔债务或一笔确定的款项(不是向外国政府税务机关征收的税款或类似费用,或罚款或其他罚款)提出申索,以及(2)就申索的是非曲直作出最终和决定性的裁决,但并非在其他情况下。在任何情况下,在下列情况下,上述判决不得在香港如此强制执行:(A)判决是以欺诈方式取得;(B)取得判决的法律程序违反自然公正;(C)判决的执行或承认会违反香港的公共政策;(D)美国法院没有司法管辖权;或(E)判决与香港先前的判决有冲突。香港与美国没有相互执行判决的安排。因此,对于完全基于美国联邦证券法或美国境内任何州或地区的证券法的美国联邦法院民事责任判决在香港的可执行性,无论是在原始诉讼中还是在强制执行诉讼中,都存在不确定性。目录表公司历史和结构企业历史智宝是一家开曼群岛豁免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注册成立。智宝为控股公司,并无实质业务,智宝透过其中国附属公司(主要为智宝中国及阳光保险经纪)在中国进行业务。我们从2016年开始通过智宝中国在保险经纪行业开展业务。随着业务的发展,为了促进国际资本对我们的投资,我们于2022年12月启动了如下所述的重组,涉及新的离岸和在岸实体,并于2023年3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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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宝BVI于2023年1月12日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律成立,是我们的全资
-拥有智宝香港是一间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附属公司及一间并无业务经营的控股公司,而智宝香港则全资拥有智宝香港的全部股权,智宝香港是根据香港法律于2023年1月至19日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智宝香港,作为全资
-拥有
智宝BVI的子公司是一家没有业务运营的控股公司,而智宝BVI则全资拥有智宝中国的全部股权。智宝中国全资拥有上海安逸和阳光保险经纪公司。
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
我们在中国的业务主要由我们的中国子公司进行。以下是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的简要说明:智宝中国或外企是一家-拥有智宝香港的子公司,于2015年11月24日根据中国的法律在上海注册成立。智宝中国原名上海聚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5月首次更名为智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022年10月更名为智宝科技有限公司。经过多轮增资,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974,752元,主要从事MGU服务。上海安义于2015年9月18日根据中国的法律在上海注册成立,目前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上海安逸原来100%控股,由我们的首席执行官马伯涛先生控制的关联方上海鑫辉。上海安逸的全部股权后来于2016年7月12日转让给智宝中国,对价为人民币1000万元。在这样的转让之后,上海安义成为了一家全资-拥有智宝中国的子公司,主要为阳光保险经纪公司和智宝中国提供研发服务。
阳光保险经纪公司于2011年11月17日根据中国的法律在上海注册成立,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阳光保险经纪原本由无关第三方100%控股,其后于2016年1月4日将其股权全部转让给智保中国,代价为人民币1,000万元。
-拥有
智宝中国的子公司,主要提供保险经纪服务。截至本次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阳光保险经纪公司在北京、广州、哈尔滨、南京、杭州、济南、临沂、青岛市、深圳、云南设有10家分支机构。智宝健康前身为上海中智诚诚健康服务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根据中国的法律在上海注册成立,目前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智宝健康是一家-拥有
智宝子公司中国,主要从事健康管理服务。目录表公司结构下表汇总了截至招股说明书日期的我们的公司结构,包括我们的子公司:目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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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下对我们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的讨论和分析应与我们的综合财务报表和本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关说明一起阅读。除历史合并财务信息外,以下讨论还包括转发
-看起来
反映我们的计划、估计和信念的声明。我们的实际结果可能与
转发
-看起来
发言。可能导致或促成这些差异的因素包括下文和本招股说明书中其他部分讨论的因素,特别是在“风险因素”方面。本文中包括的截至2022年、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的所有金额均来自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包括的未经审计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本文中包括的截至2022年、2022年和2023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的所有金额均来自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包括的经审计的综合财务报表。我们的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或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
概述
智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控股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为豁免公司。其几乎所有业务均透过其中国附属公司或智宝中国集团经营,尤其是智宝中国及阳光保险经纪。
我们是一家领先的高增长保险科技公司,主要通过位于中国的智宝中国集团提供数字保险经纪服务。2B2C数字嵌入式保险是我们的创新商业模式,由智宝中国集团在中国首创。智宝中国集团于2020年在中国推出了首个基于其自有PAAS的数字保险经纪平台。根据弗罗斯特-沙利文报告,2022年,由中国市场20多家市场主体贡献的中国2B2C数字保险经纪服务行业的总市场规模约为人民币807.4元,其中智宝中国集团位居榜首,市场份额约为17.4%,收入约为人民币140.6元。根据Frost S&Sullivan报告,2B2C数字保险经纪服务行业是数字保险经纪服务行业中增长最快的细分市场,2018年至2022年的历史复合年增长率(CAGR)约为54.6%,2027年也呈现出大幅增长潜力,达到约62亿元人民币,预计2022年至2027年的CAGR约为50.1%。我们相信,2B2C数字嵌入保险正在塑造行业的未来。
2B2C数字嵌入保险指的是我们的一个
-停下来通过智宝中国集团实施的定制保险经纪模式,我们提供专有和定制的保险解决方案,并以数字方式嵌入我们b频道现有的客户参与度矩阵中,以接触和服务于b频道现有的终端客户群。每个B渠道都包含一个特定的场景,在该场景中,其终端客户也有潜在的、未开发的保险需求。例如,一家中国旅行社(我们的b频道)平均每年有10万名中国游客到美国旅游。我们认为这是一种尚未开发的情景-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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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大
客户群,并提供保险经纪服务,专门和准确地满足这些最终客户的保险需求。通过智宝中国集团,我们的服务组合包括(1)保险经纪服务,以及(2)MGU服务,这是一种专业的保险经纪服务,保险公司授权我们帮助他们提供承保、索赔和风险控制服务。它广泛涵盖保险产品设计和定制、保险公司的选择、技术系统互联和交付、客户预警运营、客户服务、合规管理和数据分析,所有这些都集成在我们的每个保险解决方案中。每个保险解决方案通常适用于特定部门中的一个特定方案,具有与该方案和部门相关的定制产品设计和服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已通过智宝中国集团开发了40多个专有和创新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适用于广泛行业的不同场景,包括但不限于旅游、体育、物流、公用事业(即天然气和电力),以及目录表--商业。智宝中国集团获取和分析客户数据,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不断迭代和提升我们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这一迭代过程,除了不断改进我们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外,还将使我们与市场上的新趋势和客户偏好保持同步。
子公司--智宝中国。智宝,通过其全部
-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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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通过自身的销售团队和外部营销力量从事数字保险经纪业务。
2023年3月,智宝中国的四名优先股股东交出了智宝中国的股权。2023年4月,四名优先股股东中的三名决定出资从智宝中国获得的现金对价,以换取他们直接向智宝交出股权。2023年5月,智宝向三名投资者发行了合计2,287,360股本公司普通股。
由于我们的业务在重组前后实际上是由同一组股东控制的,所以它们被认为是在共同控制之下。以上内容
--提到
交易被计入资本重组。智宝及其附属公司的合并已按历史成本入账,并按综合财务报表所呈列的第一期期初上述交易已生效的基准编制。目录表影响经营业绩的关键因素
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一直受到并将继续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主要包括:我们有能力加速2B2C业务的扩展,并为最终客户推动更多转换我们未来的增长取决于我们维持2B2C业务扩张的能力,并推动终端客户的更多转换。凭借我们作为2B2C嵌入式保险市场先行者的强大地位,我们的目标是通过扩大我们的销售团队和拥有b渠道资源的独立销售伙伴来进一步扩大我们的b渠道基础。我们还计划通过瞄准我们现有的客户群来加强我们的2C业务,以满足每个最终客户的额外需求。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将通过微信、小程序、电话或人脸等多种渠道,为最终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保险咨询
-至-脸部开会。我们的目标是将他们的注意力引导到全面的家庭安全计划上,导致长期-Term对我们的保险承诺。此外,我们还将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服务,引导最终客户选择合适的保险方案,并促进-Term政策转换。
我们利用创新保险技术和基础设施的能力我们认为,保险技术和基础设施对于我们优化向我们的业务渠道和最终客户提供的保险解决方案的能力至关重要。我们投入了大量资源来开发复杂和创新的技术系统,用于优化我们的保险解决方案。我们将不断升级和提升我们的保险技术,以升级和丰富我们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使我们紧跟市场的新趋势和客户偏好。我们的目标是在经济的各个领域开发解决方案,最终覆盖最终客户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吸引、激励和留住有才华的专业人士的能力
我们相信我们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吸引、激励和留住有才华的专业人士的能力。为了保持和提高我们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我们打算实施几项措施来留住和吸引更多的中高端人才。-级别人事部。这些措施包括制定一个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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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员工的薪酬结构和实施标准化的多元化-级别绩效考核机制。我们还计划在培训上投入更多的时间和资源,以增加员工的价值。我们需要更多有才华的专业人才来扩大我们的业务。运营结果的关键组成部分收入
下表列出了我们在指定的财政年度按服务类型划分的收入细目。
截至6月30日的财政年度,
人民币人民币美元保险经纪业务MGU服务费
减去:营业税和附加费
目录表
截至12月31日的六个月内,人民币人民币
49
保险经纪
MGU服务费
减:营业税及附加费截至2022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的财年,最终客户提交的所有保险申请均得到保险公司的全面批准,没有任何拒绝。下表列出了最终客户提交的保单数量和相关收入的详细信息,并按产品类型细分。截至6月30日的财年,收入数量
保险
政策收入数量
保险
政策
50
人民币美元保险经纪财产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产品人寿保险产品
健康保险产品
其他
总
MGU服务费
健康保险产品
总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内,最终客户提交的所有保险申请均得到保险公司的全面批准,没有任何拒绝。下表列出了最终客户提交的保单数量和相关收入的详细信息,并按产品类型细分。
截至12月31日的六个月内,
51
数量
保险
政策收入数量
保险
政策人民币人民币美元保险经纪业务-F财产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产品
52
健康保险产品
其他
总
MGU服务费健康保险产品总
保险经纪业务
保险经纪服务是我们中国子公司的主要业务。我们通过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最终客户提供嵌入式数字保险经纪服务,渠道由数字保险经纪平台支持,这是我们中国子公司的专有平台,提供保险解决方案。
目录表
嵌入到我们b渠道的客户参与度矩阵中,包括他们的网站、App、微信小程序、抖音(中国版的TikTok)和其他社交媒体账户。保险解决方案是指专门为b渠道及其终端客户设计的保险经纪服务,集在线运营、系统、保险产品和客户服务于一体。佣金按每份保单保费的预定百分比计算。佣金于我们的中国附属公司完成保险经纪服务后确认,届时我们的中国附属公司将为最终客户成功投保。于截至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内,来自一般数码保险经纪服务的收入分别约为人民币7,710万元及人民币7,540万元(1,060万美元),分别占我们总收入的约84%及88%。保险经纪佣金占该等期间总收入的百分比上升,主要是由于我们平台上的交易量增加,这主要是由于客户基础扩大及产品种类更多所致。
53
MGU服务费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代表保险公司向我们的最终客户提供MGU服务,我们的中国子公司获授权在特定产品或市场细分内协助保险公司提供产品设计、承保、再保险、索赔和风险控制服务。我们中国子公司的MGU服务由其MGU系统提供支持,MGU系统是专门为其MGU业务定制和开发的,是其数字保险经纪平台的一部分。对于MGU业务,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充当我们保险公司的第三方管理人,这种业务模式不需要保险牌照。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从保险公司收取MGU服务费。MGU服务费是根据每份保单保费的预定百分比计算的。MGU服务费一般包括i)承保服务,其收入于中国附属公司完成承保服务时确认;及ii)索赔及风险控制服务,其收入按保单条款按比例确认。
于截至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内,MGU服务产生的收入分别约为人民币1,500万元及人民币920万元(130万美元),分别占我们总收入的约16%及12%。-价值这是一个相对较小的市场,因此MGU服务的增长慢于保险经纪服务的增长。上述期间MGU服务费占总收入的百分比下降,主要是由于与保险经纪服务相比,其增长较慢。中国子公司的MGU服务侧重于高端健康保险产品
-价值
这是一个相对较小的市场,因此MGU服务的增长慢于保险经纪服务的增长。
截至2022年和2023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来自MGU服务的收入分别约为人民币2,430万元(360万美元)和人民币22.8元(310万美元),分别占我们总收入的约22%和16%。上述期间MGU服务费占总收入的百分比下降,主要是由于与保险经纪服务相比增长较慢。
-价值
这是一个相对较小的市场,因此MGU服务的增长慢于保险经纪服务的增长。目录表收入成本
我们的收入成本主要包括支付给我们的b频道的中介费,以允许我们的保险解决方案嵌入我们的b频道的平台和其他服务,以促进保险经纪和MGU服务。这些成本在发生时计入综合损益表和全面收益表。
截至6月30日的财政年度,人民币人民币
54
保险经纪业务
MGU服务截至12月31日的6个月,.”
人民币
中国
自200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 经营成果
• 截至2023年和2022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
• 下表列出了我们在所示年度/期间的经营业绩摘要,包括美元金额和占总收入的百分比。该信息应与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包含的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注释一起阅读。任何时期的经营业绩不一定表明任何未来时期可能预期的业绩。
• 截至12月31日的六个月内,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收入收入成本运营费用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研发费用
总运营支出
营业收入(亏损)
55
其他收入,净额
所得税前收入(亏损)
所得税优惠净收益(亏损)收入这一下降主要是由于数字保险经纪业务减少了约170万元人民币,以及我们的MGU服务费减少了约580万元人民币,以下将进行更全面的讨论。保险经纪业务。截至12月的6个月,我们来自数字保险经纪的收入减少了约170万元人民币,降幅为2%,至约7540万元人民币(1060万美元)
2022年3月31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毛保费由约
目录表
截至去年12月的6个月,人民币494.8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至12月底止六个月约468.8元人民币(6,600万美元)2023年3月31日。全球升温潜能值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财产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保单数量减少。MGU服务费。。
截至去年12月的六个月,MGU服务费减少约580万元人民币,降幅39%,至约920万元人民币(130万美元)
31,2023年,截至12月的6个月约1500万元人民币
2022年3月31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们降低了客户的费率,以加强我们在MGU服务方面的竞争,导致更多的保险公司与我们合作提供MGU服务。截至去年12月的6个月,MGU服务的全球升温潜能值约为101.6元人民币和7,240万元人民币(1,020万美元)
56
收入成本
我们的收入成本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的人民币5870万元下降至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的约人民币5420万元(760万美元),降幅约为8%。收入成本的下降与收入的下降是一致的。
毛利率因此,截至2022年、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我们的毛利率分别稳定在64.0%和64.3%。销售费用
我们的销售费用增加了约人民币830万元,或66%,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的约人民币1,270万元增加至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的约人民币2,100万元(300万美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I)由于我们雇用了更多的销售人员,预期我们的数字经纪服务和MGU服务的GWP都会增加,因此我们的销售团队的工资和福利支出增加了约人民币420万元,(Ii)营销服务费增加了约人民币200万元,或28%,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的约人民币680万元增加到2023年同期的约人民币880万元(120万美元),原因是我们为推广我们的数字保险经纪服务而产生了在线营销费用的增加。以及(Iii)随着员工人数的增加,我们的销售团队产生的其他费用增加约人民币170万元。
一般和行政费用
本公司的一般及行政开支由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的约人民币990万元增加至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的约人民币1,020万元(140万美元),增幅约为人民币30万元或2%。
2023年7月1日,部分被股份减少50万元所抵消-U-基于
• 由于公司采取了节约成本的政策,薪酬支出和其他费用减少了约人民币60万元。
• 研发费用
我们的研发费用增加了约人民币330万元,或82%,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的约人民币400万元增加至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的约人民币730万元(100万美元)。增长主要是因为我们的研发部门增加了人力成本,因为我们增加了平台开发的人手。
所得税优惠(费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我们录得所得税优惠人民币270万元。所得税优惠是由于我们于2022年拨回因结转营业净亏损(“NOL”)而产生的递延税项资产的估值准备,因为我们从我们的中国附属公司上海安义赚取净收益,而我们预期未来会利用这些NOL。
57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我们录得所得税优惠人民币10万元。所得税利益是由于信贷损失拨备所产生的递延税项资产增加所致,但因提拨NOL的估值免税额增加而部分抵销。-U净收益(亏损)
因此,本公司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录得净收益约人民币890万元,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录得净亏损约人民币85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下表以美元金额和占总收入的百分比汇总了我们在所述四个年度/期间的业务成果。这些信息应与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本招股说明书中其他地方包含的相关注释一起阅读。任何时期的经营业绩不一定代表未来任何时期的预期结果。
截至6月30日的财政年度,人民币.”
人民币美元收入
收入成本
运营费用销售和营销费用一般和行政费用研发费用总运营支出营业收入(亏损)
利息支出,净额
其他收入,净额
所得税前收入(亏损)
所得税优惠(费用)
净收益(亏损)
58
截至2023年6月30日财年,我们的收入从截至2022年6月30日财年的约1.082亿令吉(1,620万美元)增加约3,390万令吉(470万美元),增幅为31%至截至2023年6月30日财年的约1.421亿令吉(1,960万美元)。这一增长主要是由于数字保险经纪公司增加了约3540万令吉,部分被MGU服务费减少约150万令吉所抵消,下文将更详细地讨论。
保险经纪。
截至6月的财年,我们来自数字保险经纪的收入增加了约3,540万令吉(即42%),至约1.198亿令吉(1,650万美元)
2023年30日,截至6月财年约为8,430万令吉我们的一般和行政费用增加了约人民币5690万元,或405%,从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的约人民币1410万元增加到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的约人民币7100万元(980万美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份额的增加。-基于本公司向由本公司董事会主席兼行政总裁马云先生全资控制的关联方发行普通股,补偿开支约为人民币5470万元。吾等从关联方收到的代价与普通股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人民币5,470万元被视为股份.”
-基于
补偿费用。-年龄较大应收账款,部分减去为支持我们的日常运营而产生的技术服务费用约1,000,000元的净额。
研发费用
我们的研发费用增加了约人民币200万元,或25%,从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年约人民币770万元增加到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年约人民币970万元(130万美元)。这一增长主要是由于我们研发部门的人力成本增加。所得税优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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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表
我们的所得税支出从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的约人民币210万元的所得税优惠改为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的约人民币50万元(10万美元)的所得税支出,这是因为我们在阳光保险经纪公司和上海安逸产生了应纳税收入,这两家公司都是我们的中国子公司。
净收益(亏损)
由于上述原因,本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的净收益约为人民币1,43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的净亏损约为人民币4,310万元。
关于某些资产负债表项目的讨论
• 下表列出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2年6月和2023年6月31日以及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精选信息。这些信息应与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本招股说明书中其他地方包含的相关注释一起阅读。-Q截至-K12月31日,
• 截至6月30日,
• 人民币
• 人民币人民币资产
流动资产-F现金及现金等价物-K受限现金
应收账款净额
关联方应缴款项递延发售成本预付费用和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总额财产和设备,净额无形资产,净额
60
非流动受限现金递延税项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总额
总资产
负债流动负债短期借款应付帐款
• 应付保险费
• 应付所得税
• 因关联方的原因
• 经营租赁负债,流动
• 应计费用和其他负债
预付给股东的认购费流动负债总额非流动经营租赁负债
61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由存放在银行的资金组成,这些资金流动性高,取款或使用不受限制。限制性现金主要是指从某些被保险人那里收取的未汇出的保险费,这些保险费被保管起来,直到支付给保险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流动和非流动)的总余额分别约为人民币1990万元和人民币114.5元(合1,610万美元)。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限制性现金(流动及非流动)余额的变动是由于经营活动提供约人民币8,560万元,以及我们的融资活动提供约人民币930万元,但部分被投资活动中使用的约人民币1030万元所抵销。应收账款截至2022年、2022年和2023年6月,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约为1.21亿天和1.66亿天。成交天数增加主要是因为我们在2023年5月和6月为新客户提供了保险经纪服务,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完成应收账款的催收。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约为1.66亿天和1.88亿天。成交天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们在2023年11月和12月为新客户提供了保险经纪服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完成应收账款的催收。我们截至2022年、2022年和2023年6月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的计算方法是,该年度应收账款账面总额的期初和期末余额除以我们当年的收入,乘以365天。,” “我们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的计算方法是,该期间应收账款账面总额的期初和期末余额除以我们当年的收入,乘以181天。,” “在保险公司与我们确认经纪业务后,我们通常会获得长达60天的信用期限。,” “截至2022年、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本公司分别计提信贷损失拨备约人民币零及人民币130万元。关联方应缴款项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关联方应付余额为上海GBG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GBG”)的到期余额,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云先生为其法定代表人。截至2022年6月30日,来自关联方的应付余额包括上海GBG应付的余额和本公司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云先生的到期余额,这是认购从某些员工转让的限制性股票的未偿还费用。请参阅我们合并财务报表中的14个关联方交易和余额附注。目录表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和经营租赁负债经营性租赁使用权资产变动主要是由于经营性租赁使用权资产摊销所致。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我们的经营租赁负债(包括流动和非流动负债)分别约为人民币430万元和人民币330万元(50万美元)。经营租赁负债的变动主要是由于支付租金费用及以递增比率增加租赁负债所致。截至2022年及2023年6月30日,吾等分别拥有约人民币190万元及人民币430万元(60万美元)的经营性租赁使用权资产,包括流动及非流动在内的经营性租赁负债分别约为人民币160万元及430万元(60万美元)。与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余额相比,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变化主要是由于我们在非-可取消经营租赁协议,以扩大我们在上海和北京的办公空间。应付帐款应付账款主要是b渠道的中介费,用于允许我们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嵌入他们的平台。中介费按保险经纪收入的百分比计算。应收账款余额从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约3,140万元人民币增至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约人民币4,470万元(630万美元)。这一增长是由于我们的b渠道嵌入式平台的保险经纪收入增加所致。应收账款余额从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约人民币2140万元增加到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约人民币3140万元(合430万美元)。这一增长是由于我们的b渠道嵌入式平台的保险经纪收入增加所致。
• 应计费用和其他负债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及2023年6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止,吾等应计费用及其他负债分别约为人民币600万元、人民币1470万元(200万美元)及人民币980万元(140万美元)。
• 与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余额相比,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计费用及其他负债余额减少约人民币490万元,这主要是由于保险经纪业务的持续扩张导致对各供应商的应付款减少约人民币440万元。
• 与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余额相比,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应计费用及其他负债余额增加约人民币870万元,这主要是由于(I)向各供应商支付的应付款增加约人民币470万元,以及其他应付税项增加约人民币190万元。该两项增长乃由于保险经纪业务持续扩张所致,及(Ii)应计薪酬及福利增加人民币190万元,主要由于应计福利开支增加约人民币200万元。由于我们的某些销售团队被选中参加2023年的社会福利计划,公司积累了越来越多的社会福利费用。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们的某些销售团队选择不参加社会福利计划,我们没有为这些人员编制计入此类费用。
• 流动性与资本资源
• 到目前为止,我们主要通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和机构投资者的股权融资为我们的经营和投资活动提供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们报告的营运资金约为人民币230万元(合30万美元),累计赤字约为人民币153.6元(合2,160万美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前六个月,我们有经营性现金流入
• 目录表
• 约8,560万元人民币(1,210万美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我们报告的营运资金约为人民币1,940万元(合270万美元),累计赤字约为人民币137.5元(合1,900万美元)。在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下一财年,我们的现金流出约为人民币110万元(合20万美元)。
• 现金流
• 下表列出了我们在这四个时期的现金流摘要:截至12月31日的6个月,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经营活动提供的净现金
• 投资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 融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用于)汇率变化对现金和现金等值物的影响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净增加
期初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期末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下表列出了我们提供的下一个财政年度的现金流摘要:截至6月30日的财政年度,人民币人民币美元用于经营活动的现金净额投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用于)融资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汇率变化对现金和现金等值物的影响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净增加年初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
62
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6个月,经营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约为人民币205.7元,主要原因是经非-现金递延税项收益约人民币270万元,以及经营资产及负债的变动,主要包括(I)因收入增加而增加应收账款约人民币3,520万元,(Ii)因b渠道嵌入式平台的保险经纪收入增加而增加应付账款约人民币2,020万元,(Iii)因未汇出保费增加而应付保费增加约人民币207.3,000,000元。以及(V)由于我们加快了向保险公司和供应商的付款速度,应计费用和其他负债减少了约76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经营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约为人民币8,560万元(1,210万美元),主要是由于经拨备信贷亏损约130万元人民币(合20万美元)调整后的净亏损约人民币850万元(合120万美元),以及经营资产及负债的变动,主要包括(I)增加约1,580万元人民币目录表应收账款(220万美元),这是由于2023年11月和12月确认的收入增加所致,(Ii)预付费用和其他流动资产增加约320万元人民币(5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代表保险供应商收取的保险费增加了约510万元人民币(70万美元),部分被预先支付给员工的各种运营费用减少约150万美元(20万美元)所抵消。(Iii)由于延迟向我们的业务渠道支付服务费而导致应付账款增加约人民币1320万元(190万美元),(Iv)因向保险公司支付服务费而增加约人民币103.8元(1460万美元),及(V)因营运开支增加而导致应计开支及其他负债增加约人民币490万元(70万美元)。
63
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的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现金净额约为人民币1,430万元,主要是由于净收入约人民币1,430万元所致,经(I)因收入增加而应收账款增加约人民币2,860万元,(Ii)因为本公司提供保险理赔及客户维护服务的关联方而减少约人民币1,860万元,(Iii)因收入增加而增加约人民币1,730万元应付账款所致,这是我们计算业务渠道服务变更的基础。(Iv)因未汇出保费增加而增加应付保费约人民币150万元;及(V)因我们加快向保险公司及供应商付款,应计开支及其他负债减少约人民币470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年,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净现金约为人民币110万元(合20万美元),主要原因是经非现金因素调整后的净亏损约人民币4310万元(合590万美元)-现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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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0万元人民币(760万美元)的补偿支出和约190万元人民币的可疑应收账款拨备,以及经营资产和负债的变化,主要包括(I)因收入增加而增加的应收账款约人民币2,980万元(410万美元)和关联方应付的约270万元人民币(40万美元);(Ii)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增加约330万元人民币(50万美元),主要原因是预支员工各项营运开支增加190万元人民币,以及政府应收补助金增加180万元人民币;(Iii)因收入增加而应付账款增加约1,000万元人民币(140万美元),这是我们计算业务渠道服务变更的基础;及(Iv)因营运开支增加而产生的应计开支及其他负债增加约人民币870万元(120万美元)。
投资活动
截至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吾等报告投资活动提供现金约人民币1,470万元,主要由向关联方收取约人民币1,600万元贷款所提供,部分由购买约人民币1,200,000元无形资产抵销。
6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吾等报告于投资活动中使用的现金约人民币30万元(37,269美元),用于购买无形资产约人民币30万元(37,269美元)。
截至2022年和2023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我们报告投资活动中使用的现金约为人民币320万元(50万美元),主要用于向关联方发放贷款和代表关联方付款约人民币40万元(59,719美元)和约人民币540万元(80万美元),部分被向关联方收取约人民币280万元(40万美元)的贷款所抵销。-1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我们报告投资活动提供的现金约为人民币1400万元(合190万美元),主要是通过向关联方收取约人民币1580万元(合220万美元)的贷款提供的,部分被购买约人民币180万元(合20万美元)的无形资产所抵消。
目录表融资活动截至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内,我们于融资活动中使用现金约人民币24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约人民币1,240万元、偿还关联方借款约人民币20万元及支付发行成本约人民币240万元,部分由短融收益约人民币1,210万元抵销。-Term
减少银行借款。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内,我们在融资活动中提供了约930万元人民币(130万美元)的现金,主要由约人民币25.0元的收益提供。百万欧元(350万美元)
百万)从短-Term银行借款和借款约26.5元人民币百万(37美元偿还关联方约人民币2550万元(360万美元),偿还关联方借款约人民币150万元(210万美元)及支付发售成本约人民币180万元(20万美元),部分抵销。截至2022年和2023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在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年,我们从融资活动中产生了约670万元人民币(100万美元)的现金,其中主要来自Short的收益约2600万元人民币(390万美元)
-Term
66
银行借款、股东出资约人民币620万元(90万美元)及关联方借款约人民币830万元(120万美元)被偿还约人民币2600万元(390万美元)银行借款及偿还关联方借款约790万元(120万美元)部分抵销。
在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内,我们在融资活动中使用了约460万元人民币(60万美元)的现金,主要用于偿还约3090万元人民币(430万美元)的银行借款,偿还约40万元人民币(60265美元)的关联方借款,以及支付约420万元人民币(60万美元)的发行成本,部分被Short的收益约3020万元(420万美元)所抵消。
-Term
银行借款和股东出资人民币60万元(合82,744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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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本年报所披露者外,本公司并不知悉本财政年度有任何趋势、不确定因素、需求、承诺或事件合理地可能对本公司的净收入、收益、盈利能力、流动资金或资本储备产生重大影响,或导致所披露的财务信息不一定能反映未来的经营结果或财务状况。
研究与开发
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研发我们平台的员工成本和外包劳动力成本,包括技术创新、开发和更新、系统功能和功能更新和升级。我们的研发工作还包括对我们的保险解决方案的开发、更换、更新、升级和创新进行研究和开发。请参阅“
商业广告-广告研究与开发
了解有关我们开发这一平台的计划的更多信息。
于截至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内,我们分别产生约人民币400万元及人民币730万元(100万美元)的研发开支。
于截至2022年及2023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内,我们分别产生约人民币770万元及人民币970万元(130万美元)的研发开支。 |
我们将继续致力于我们平台的发展。随着业务的发展,我们可能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和资金来改进/增加功能。如果我们的运营产生的现金不足,我们计划通过股权和/或债务融资为我们平台的进一步发展提供资金。 |
外币风险是指外币汇率变动造成损失的风险。人民币与我们开展业务的其他货币之间的汇率波动可能会影响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
我们对利率风险的敞口主要与超额现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有关,这些现金主要以利息形式持有。 |
这些工具带有一定程度的利率风险。我们没有因利率变化而面临重大风险,我们也没有使用任何衍生金融工具来管理我们的利息风险敞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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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汇交易中,只要满足某些例行程序要求,就可以在没有事先获得外管局批准的情况下以外币进行交易。因此,我们的中国子公司被允许在没有事先获得外管局批准的情况下,通过遵守某些常规程序要求和清缴税款,以外币向我们支付股息。然而,中国现行法规只允许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从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累计利润(如果有的话)中向我们支付股息。我们的中国子公司被要求在下列情况下留出至少10%的资金 |
772,425 |
4,341,783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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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税费
(2) 每年弥补上一年度累计亏损后的利润,用于拨备一定的准备金,直至拨备总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这些储备不能作为现金股息分配。从历史上看,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没有向我们支付股息,在产生累积利润之前,他们将无法支付股息。此外,资本账户交易,包括对我们中国子公司的外国直接投资和贷款,必须得到外管局、其当地分行和某些当地银行(视情况而定)的批准和/或登记。-1001作为一家获开曼群岛豁免的公司及离岸控股公司,根据中国法律及法规,吾等只可透过贷款或出资方式向我们的中国附属公司提供资金,惟须经政府当局批准、备案或登记,以及对出资及贷款金额作出限制。这可能会推迟我们使用未来任何发行所得资金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或出资。我们期望将未来发行股票所得款项全部投资于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的业务范围内的中国业务。请参阅“
(3) 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做生意相关的风险-中国对离岸控股公司向我们中国子公司的贷款和直接投资的监管,以及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推迟或阻止我们使用未来任何发行所得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发放贷款或向其作出额外出资,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张的能力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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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编制我们的综合财务报表,该准则要求我们的管理层对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负债和或有资产与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报告期内报告的收入和费用的报告金额产生影响的估计。在这些估计与实际结果之间存在重大差异的程度上,我们的财务
目录表手术的状况或结果将受到影响。我们的估计是基于我们自己的历史经验和其他我们认为是合理的假设,在考虑到我们的情况和基于现有信息对未来的预期之后。我们会持续评估这些估计数字。我们对未来的预期是基于我们认为合理的现有信息和假设,这些信息和假设共同构成了我们对其他来源不太明显的问题做出判断的基础。由于估计数的使用是财务报告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的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数不同。我们的一些会计政策在应用时需要比其他政策更高的判断力。在以下情况下,我们认为会计估计是关键的:(I)会计估计要求我们对作出会计估计时高度不确定的事项做出假设,以及(Ii)估计的合理可能发生的变化,或我们在本期合理地使用的不同估计的使用,将对我们的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在阅读我们的综合财务报表时,您应该考虑我们对关键会计政策的选择、影响该等政策应用的判断和其他不确定性,以及报告结果对条件和假设变化的敏感性。
• 在阅读我们的综合财务报表时,您应该考虑我们对关键会计政策的选择、影响该等政策应用的判断和其他不确定性,以及报告结果对条件和假设变化的敏感性。我们的关键会计政策和做法包括:(I)收入确认;(Ii)应收账款,净额;以及(Iii)所得税。有关该等会计政策的披露,请参阅附注2--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会计政策摘要。我们相信以下会计估计涉及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使用的最重要的判断。虽然管理层相信其判断、估计及假设是合理的,但该等判断、估计及假设乃基于现有资料,而实际结果可能在不同假设及条件下与该等估计大相径庭。我们认为以下关键会计估计涉及编制我们财务报表时使用的最重要的判断。信贷损失准备
• 应收账款净额按原始金额减去信贷损失准备列报。在2016年采用ASU之前应收账款是在我们对我们已完成履行义务的对价拥有无条件权利的情况下记录的。我们定期审查应收账款,并在对个人余额的可收回性有疑问时给予特定的备抵。根据我们授予保险供应商的信用条款,超过60天的账户被视为逾期。管理层还定期评估个别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和当前经济状况,以便在必要时调整免税额。在保险供应商向当地法院申请破产或清算的情况下,账户余额从津贴中注销,在这种情况下,追回的可能性被认为微乎其微。
• 2023年7月1日,我们通过了会计准则更新(ASU)2016号、金融工具公司-学分损失(主题326):金融工具信贷损失的计量(《ASU 2016》“),采用修改后的追溯过渡法。亚利桑那州立大学2016年
• 用预期损失方法取代现有的已发生损失减值模型,这将导致更及时地确认信贷损失。在采用时,我们将减值模型更改为使用远期
• -看起来
• 当前预期信贷损失(CECL)模型取代了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和因应用ASC-606而产生的应收款,包括合同资产的已发生损失方法。《指导意见》实施后,2023年7月1日应收账款信用损失准备增加人民币8821,129元。
• 截至2022年、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我们分别计提信贷损失准备约人民币零及人民币130万元(20万美元)。于截至2022年、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内,由于收回的机会被视为微乎其微,我们撇销了约人民币30万元的备抵及人民币为零的应收账款。目录表递延税项资产的估值
• 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采用制定的税率计量,该税率预计将适用于预计收回或结算这些临时差额的年度的应税收入。税率变动对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的影响在包括颁布日期在内的期间内的收入中确认。如有需要,可设立估值免税额,以将递延税项资产减至预期变现金额。现行所得税是根据有关税务机关的法律规定的。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来自经营亏损结转净额的递延税项资产分别约为人民币820万元及人民币940万元(130万美元)。我们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于若干中国附属公司产生净收益,而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于中国附属公司则录得净营运亏损。因此,我们利用了净营业亏损,并冲销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440万元的估值拨备。
• ASC 740的规定
,“所得税中的不确定性会计”,规定了更多
-很可能比-非综合财务报表确认和计量在纳税申报表中采取(或预期采取)的纳税状况的门槛。本解释还就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当期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分类、与税收头寸相关的利息和罚款的会计处理以及相关披露提供了指导。中国境内的中国经营实体须接受相关税务机关的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因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计算错误少缴税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在特殊情况下,少缴税款超过10万元人民币(合14,100美元)的诉讼时效延长至5年。在转让定价问题上,诉讼时效为十年。对于逃税案件,没有诉讼时效。与少缴所得税有关的罚款和利息在发生期间归类为所得税费用。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分别有100万元人民币和100万元人民币的未确认税收优惠,如果确认将影响年度有效税率。未确认的税收优惠在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报表中作为递延税收资产减值--净营业亏损结转。本公司在所得税拨备中确认与不确定税收状况相关的利息和惩罚性费用是必要的。在截至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内,没有与未确认的税收优惠相关的利息支出或罚款。本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的应计利息负债分别为零。近期发布的会计公告最近发布的与我们相关的会计声明清单包括在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包括的综合财务报表的附注2中。非公认会计原则财务措施除了合并的美国公认会计准则财务指标外,我们还一直评估我们对非
-GAAP财务指标,“调整后EBITDA”和调整后每股收益(亏损)(“调整后每股收益”)。调整后的EBITDA是一项财务指标,定义为我们的EBITDA,调整后的EBITDA旨在消除某些非-现金和/或无-经常性项目,不反映我们正在进行的战略业务运营。EBITDA按扣除利息、税项、折旧和摊销前的净收益(亏损)计算。调整后的EBITDA是根据某些收入和支出进一步调整的EBITDA,管理层认为这会导致业绩衡量,这是本公司数字保险经纪服务核心业务运营的关键指标。调整目前包括股票-基于补偿费用、提前终止租约的收益和计提可疑账款,调整后每股收益是一项财务指标,其定义为我们的EBITDA除以我们的稀释加权-平均
流通股,根据与调整EBITDA以得出调整后EBITDA相关的每股收益影响进行调整。我们相信,调整后的EBITDA和调整后每股收益可以成为重要的财务指标,因为它们允许管理层、投资者和我们的董事会评估和比较我们的经营业绩,包括我们的资本回报率和运营效率-至-句号通过做出这样的调整。
目录表
69
下表列出了调整后EBITDA和调整后每股收益与历史时期最具可比性的美国公认会计准则财务指标的对账情况:
截至6月30日的财政年度,
70
美元
• 非GAAP运营收入(损失)对账:
• 净收益(亏损)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所得税(福利)费用
• 利息支出
EBITDA
• 调整:
• 基于股份的薪酬费用
提前终止使用权资产的收益
处置财产和设备造成的损失
可疑应收账款准备
• 调整后的EBITDA
• 截至6月30日的财年,
人民币/人民币
美元
71
非GAAP每股基本和稀释收益(损失)的对账:
净收益(亏损)
折旧及摊销费用所得税(福利)费用利息支出每股EBITDA调整:基于股份的薪酬费用提前终止使用权资产的收益
72
调整后每股EBITDA
目录表
截至12月31日的六个月内,
人民币人民币美元
非GAAP运营收入(损失)对账:净收益(亏损)折旧及摊销费用
所得税优惠
利息支出
EBITDA调整:基于股份的薪酬费用
提前终止使用权资产的收益预期信贷损失准备金调整后的EBITDA
截至12月31日的六个月内,人民币人民币
美元非GAAP每股基本和稀释收益(损失)的对账:净收益(亏损)
73
所得税优惠
利息支出
74
提前终止使用权资产的收益我们的优势我们相信,以下优势有助于我们的增长,并使我们有别于竞争对手:创新商业模式--2B2C嵌入式保险我们是中国2B2C嵌入式保险业务的开拓者和市场领导者。我们的2b2c模式是关键,使我们能够以最低成本获得最终客户,从而实现比我们的行业同行更高的效率,后者可能通过直接投资大量资本来获得客户。-至-消费者
广告及其他营销渠道。我们的每个b渠道都已经与他们的最终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关系。通过将我们定制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嵌入到b Channel的在线矩阵中,我们可以更准确、更高效地接触到最终客户。作为第一个
-移动者
和2B2C嵌入式保险经纪服务的市场领导者
目录表中国,我们与b频道和其他行业参与者建立了牢固的关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已累计与15000多个亿频道合作,并将继续扩大b频道的数量,作为一项关键的增长战略。市场领先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截至本次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已经开发了40多个自主创新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这些解决方案都是基于我们的PaaS构建和运营的。我们的每个自主数字保险解决方案主要由保险产品(S)、一个解决方案组成-特定技术体系、客户预警运营计划、客户服务计划。它们是专门为我们的b频道及其最终客户的保险需求的各种场景量身定做的。我们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积分-共
-销售
75
e先进技术平台2020年,我们在中国推出了第一个数字保险经纪平台。该平台包括(一)2B2C保险PaaS,(二)数字保险解决方案,(三)投放系统。通过我们的平台,我们可以有效和高效地为我们的各种b渠道提供SaaS,为我们的终端客户提供保险经纪服务。
我们的PaaS是云-基于开发平台,提供一系列2B2C保险工具,用于高效构建各种保险解决方案所需的系统。我们的PaaS是根据我们从REAL获得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开发的-世界在过去的八年中部署了系统。我们的PaaS工具类似于提供-已洗净“和”Pre
-切割
原材料,让我们快速可靠地输出“熟菜”。如果没有这样的PaaS,构建必要的解决方案
-特定
系统将是一个复杂而缓慢的过程,无法保证积极的用户体验。我们的PaaS不仅适用于内部解决方案-特定但也可以扩展到我们的独立销售合作伙伴。它允许这些合作伙伴共享我们的高效工具和工作流程,并孵化新的解决方案,而无需每次从头开始。此外,PaaS的统一设计基础使我们能够开发全新的解决方案,并在已部署的具有可重复使用的系统组件、数据一致性和客户方便性的解决方案的基础上增加额外的解决方案。我们的各种保险解决方案都是基于PaaS构建和运行的。这些解决方案通过嵌入b渠道的平台交付给b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网站和App内的保险模块。我们的最终客户可以通过我们的B渠道网站、App、H5页面或二维码上的嵌入式保险解决方案购买保险产品和获得保险服务。我们的交付系统是根据数字保险经纪服务的最佳实践开发的,将我们的各种解决方案分解为工作流程、工作节点、自动资源分配和交付标准。在交付系统上,商机被划分到不同的行业,这些行业自动映射到我们的各种解决方案。它还允许我们收集和考虑每个b频道的具体需求。然后,递送系统运行Pre
-设置
工作流程,使我们的流程标准化,并提供更高的-质量和更高的-效率许可证许可发证机构
效度
智宝中国营业执照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区市场监管局
76
上海安义
营业执照
上海市浦东新城市场监管管理局
无固定期限阳光保险经纪公司营业执照上海市浦东新城市场监管管理局2041年11月16日记录-提交文件 信息系统安全分级保护证书-S3 A3
上海市公安局
保险产品设计和定制:我们可以定制和设计定制的保险产品,包括保险覆盖范围、保费价格和服务产品,以迎合我们b渠道的特定业务性质及其最终客户的需求。
保险公司选择:
在选择保险公司时,我们代表我们的最佳渠道和最终客户。如果有必要,我们将建立一个投标程序,代表我们的最终客户从保险公司获得最好的条款和条件。在向保险公司投保后,我们会持续监察其服务表现,并在有需要时要求改善服务。技术系统互联互通:我们设置了一个定制的-停下来为我们的b渠道和最终客户建立数字保险经纪服务系统,包括为最终客户建立b渠道特定和专用的服务网站或其他在线门户,并将此门户整合到我们的平台中。客户警报运营和促销:我们在各种数字渠道上针对最终客户开展各种营销和促销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应用程序、社交媒体、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抖音(中国版TikTok)和其他社交媒体账号。
客户服务:
我们有一支专注和经验丰富的客户服务团队,与人工智能相结合,为最终客户提供
-打开
-一个 |
|||||||||||||
2022 |
2023 |
||||||||||||
保险单咨询、理赔支持和其他服务,通过在线、电话和In |
% |
-个人 |
开会。 |
% |
|||||||||
合规管理: |
84,342,916 |
|
78 |
119,765,046 |
|
16,516,355 |
|
84 |
|||||
我们确保保险产品、销售流程、线上和线下营销和服务均符合中国相关法规和规则。所有销售都应预先 |
24,272,566 |
|
22 |
22,814,079 |
|
3,146,205 |
|
16 |
|||||
-已批准 |
(390,678 |
) |
— |
(476,291 |
) |
(65,683 |
) |
— |
|||||
108,224,804 |
|
100 |
142,102,834 |
|
19,596,877 |
|
100 |
77
这包括按照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对销售交易的过程和录音进行追溯,以及中国的相关数据隐私和安全规定。
(七)行业数据分析: |
|||||||||||||
2022 |
2023 |
||||||||||||
我们在保险经纪服务过程中收集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销售、索赔、运营和市场反馈数据。 |
% |
目录表 |
平台及其技术基础设施的工作机制 |
% |
|||||||||
我们平台的工作机制如下图所示: |
77,093,268 |
|
84 |
75,354,494 |
|
10,613,458 |
|
88 |
|||||
2020年,我们在中国推出了第一个数字保险经纪平台。这个平台包括(I)2B2C保险PaaS,(Ii)我们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和(Iii)交付系统。通过我们的平台,我们可以为我们的各种b渠道提供SaaS,并为我们的最终客户提供保险经纪服务。 |
15,042,464 |
|
16 |
9,217,678 |
|
1,298,283 |
|
12 |
|||||
我们的PaaS是云 |
(336,067 |
) |
— |
(317,951 |
) |
(44,782 |
) |
— |
|||||
91,799,665 |
|
100 |
84,254,221 |
|
11,866,959 |
|
100 |
-基于
开发运行平台,提供一系列2B2C保险工具,高效构建各种保险解决方案所需的系统。 |
||||||||||
2022 |
2023 |
|||||||||
-世界 |
|
-级别 |
在最简单的层面上,在我们的b渠道中心内建立相关的销售团队/分销网络和保险产品后,我们可以快速向最终客户销售保险。 |
|||||||
为我们的2B2C经纪业务提供了一套完整的基础工具,比如我们的综合支付中心把支付宝、微信支付等主要支付方式集成为一个综合工具。所有使用此工具的解决方案都使最终客户能够使用最方便的支付方式完成他们的付款。我们的统一消息工具以各种模板提供对短消息服务(短信)、微信消息、电子邮件等交流渠道的访问。利用此组件的解决方案可以选择与其特定场景相关的各种通信渠道,以接触和接触最终客户。再举一个例子,我们的人工智能问答工具允许我们的各种解决方案对不同的沟通策略提供在线自动响应。我们的业务组件工具为我们的不同解决方案提供了丰富的基础工具,极大地提高了我们快速响应业务需求和部署必要系统的能力。 |
数据中心 |
提供强大的数据分析能力和数据智能工具。例如,它可以通过客户智能地评估和匹配最终客户的需求 |
||||||||
-洞察力 |
||||||||||
和数字客户报警操作工具,前提是我们获得客户的许可。这可以改善客户体验、运营效率,并在客户与我们的整个生命周期中增加客户价值。它还可以为我们的各种解决方案提供各种分析和报告工具,为我们的b渠道提供改进的管理和数据分析能力。 |
36,174,763 |
119,246 |
47,456,050 |
6,544,489 |
141,567 |
|||||
技术中心 |
10,169,747 |
1,889 |
3,469,862 |
478,516 |
945 |
|||||
是我们利用PaaS的各种解决方案操作系统运行的操作平台。该技术系统采用领先的云系统提供商提供的云基础设施,并已通过国际标准化组织27001和当地同等数据安全认证。利用我们的技术平台,提供了可用性、强大的操作可靠性、可扩展性和安全性。它有助于降低我们系统的技术复杂性,极大地提高我们在线系统的效率,从而提高我们的业务。 |
22,129,817 |
102,424 |
58,115,503 |
8,014,494 |
350,962 |
|||||
我们的PaaS是根据我们从REAL获得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开发的 |
15,868,589 |
— |
10,723,631 |
1,478,856 |
— |
|||||
-世界 |
84,342,916 |
223,559 |
119,765,046 |
16,516,355 |
493,483 |
|||||
在过去的八年中部署了系统。我们的PaaS工具类似于提供 |
||||||||||
-已洗净 |
24,272,566 |
945 |
22,814,079 |
3,146,205 |
1,072 |
|||||
“和”Pre |
24,272,566 |
945 |
22,814,079 |
3,146,205 |
1,072 |
-切割
原材料,让我们快速可靠地输出“熟菜”。如果没有这样的PaaS,构建必要的解决方案 |
||||||||||
2022 |
2023 |
|||||||||
-特定 |
系统将是一个复杂而缓慢的过程,无法保证积极的用户体验。我们的PaaS不仅适用于内部解决方案 |
-高效 |
工具和工作流程,并孵化新的解决方案,而无需每次从头开始。此外,PaaS的统一设计基础使我们能够开发全新的解决方案,并在已部署的具有可重复使用的系统组件、数据一致性和客户方便性的解决方案的基础上增加额外的解决方案。 |
|||||||
-设置 |
于截至2022年及2023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MGU服务产生的收入分别约为人民币2,430万元(360万美元)、人民币2,280万元(310万美元)及人民币920万元(130万美元),分别占我们总收入的约22%、16%及12%。 |
我们的b频道 |
||||||||
通过将我们的平台嵌入到他们的客户接触渠道中,我们的b渠道对于我们的模式是不可或缺的,这为我们提供了稳定可靠的最终客户基础。与传统的经纪服务提供商相比,这使我们能够将客户获取成本降至最低,传统的经纪服务提供商可能会直接在 |
||||||||||
-至 |
16,259,830 |
39,025 |
29,086,093 |
4,096,691 |
271,848 |
|||||
-消费者 |
2,909,791 |
502 |
19,178 |
2,701 |
24 |
|||||
市场营销和广告。 |
55,294,404 |
277,171 |
39,532,139 |
5,567,985 |
310,860 |
|||||
我们的渠道包括互联网平台、政府机构和大中型企业。 |
2,629,243 |
— |
6,717,084 |
946,081 |
— |
|||||
-大小 |
77,093,268 |
316,698 |
75,354,494 |
10,613,458 |
582,732 |
|||||
企业,覆盖中国大部分省市,包括但不限于上海、北京、广州、深圳。我们希望通过加强与保险公司、其他保险经纪公司和与潜在目标b渠道有联系的科技公司的合作来扩大我们的b渠道基础。虽然我们的b渠道不会直接为我们带来任何收入,但它们对我们的业务至关重要,因为它们为我们提供了接触和服务最终客户的独特机会。截至本次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共有超过15000个亿渠道。 |
||||||||||
我们的b渠道一般收取一定的中介费,让我们的平台嵌入他们的客户接触渠道(“中介费”),从我们收取的保险经纪费用的30%到50%不等。 |
15,042,464 |
672 |
9,217,678 |
1,298,283 |
601 |
|||||
我们通常有多个 |
15,042,464 |
672 |
9,217,678 |
1,298,283 |
601 |
-年份
与我们的每个b频道达成协议。协议的关键条款包括我们对最终客户的服务、收入分享、双方在服务过程中的责任。
78
我们与我们的b渠道建立了健康稳定的关系,这为我们的运营形成了坚实、稳定和可靠的最终客户来源。我们将继续深化与现有B渠道的关系,并确定和确保新的B渠道,以推动我们的持续增长。
我们的终端客户
稳固的客户基础对我们的成功至关重要。我们的最终客户一般包括个人、家庭和中小型企业(“中小企业”),其中绝大多数来自我们的b渠道。我们的最终客户可以通过b渠道客户互动渠道中的嵌入式在线经纪系统或通过我们自己的微信小程序获得我们的保险服务。
我们的最终客户可以转化为我们的直接客户,并通过登录我们的微信小程序获得我们持续的保险经纪服务,从而推动我们的直接客户增长
-至
-客户
,或2C业务。我们在2022年年中开始了2C业务,并推出了多个2C解决方案,为不同需求的终端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和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
截至本次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的终端客户总数已超过1000万。虽然我们不直接从我们的最终客户那里收取任何收入(即会员费),但我们确实从保险公司获得以保险经纪和MGU费用的形式的收入,这是这些最终客户购买(安)保险单的结果(S)。
目录表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对我们的商业模式至关重要,因为它们为我们的最终客户提供保险服务。截至本次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已在中国与100多家保险公司(包括其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为我们的最终客户提供了种类繁多的保险产品。与我们合作的保险公司包括财产和意外伤害(P&C)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和养老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和其他保险机构。我们与保险公司的协议要么由框架协议管理,要么通过电子邮件确认,其中包含我们行业中的惯常合同条款。每家保险公司都必须具备在主管司法管辖区内经营保险业务的资格,才能向我们的最终客户提供保险产品和服务。保险公司通过我们的PaaS和线下活动与我们联系在一起。
我们的收入来自保险经纪和MGU服务费,其中大部分来自保险公司,通常在最终客户购买并支付其保单后支付给我们。在截至2022年和2023年6月30日的下一财年,一家重点保险公司(“重点保险公司A”)分别为我们贡献了约1,570万元和1,660万元人民币的收入,分别占我们总收入的约14.4%和11.7%。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里,一家关键保险公司(即关键保险公司B)占我们总收入的15%以上。我们将继续与现有的保险公司合作伙伴合作,寻找并确保新的保险公司合作伙伴,以扩大我们的供应基础。市场营销和销售我们通过(I)独立的销售合作伙伴、(Ii)b渠道和(Iii)我们自己的销售团队来营销和销售我们的服务。
79
指代表我们寻找b渠道并从我们那里收取一定费用的合作伙伴,通常在保险经纪业务的15%至50%之间。我们通常有很长一段时间
-Term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共有约40个独立销售合作伙伴,约20%的B级渠道是通过他们获得的。 |
||||||||||
2022 |
2023 |
|||||||||
B频道 |
% |
指的是我们的业务渠道,他们允许我们的数字经纪解决方案嵌入到他们的各种平台中,以接触到他们的最终客户群。 |
我们将继续与现有的独立销售伙伴和业务渠道合作,寻找和确保新的独立销售合作伙伴和业务渠道,以扩大我们的营销基础,增强我们在中国的品牌认知度。 |
% |
||||||
我们自己的销售团队 |
49,137,691 |
80 |
71,399,238 |
9,846,405 |
86 |
|||||
指的是我们自己开发b渠道的销售人员。截至2024年8月31日,我们有一个82人的直销团队,他们都是我们的全员 |
11,914,187 |
20 |
12,085,965 |
1,666,731 |
14 |
|||||
61,051,878 |
100 |
83,485,203 |
11,513,136 |
100 |
-时代周刊 |
||||||||||
2022 |
2023 |
|||||||||
员工。我们销售团队的薪酬方案包括固定基本工资和佣金,佣金占我们收入的0-10%不等。我们自己的销售团队设在总公司和分公司。我们为我们的销售团队提供定期培训和交付系统,帮助他们迅速成为熟练和高效的销售人员。 |
% |
-Term |
寄宿家庭租赁(类似于爱彼迎)。有相当多这样的利基2B2C保险 |
% |
||||||
目录表 |
51,681,491 |
88 |
48,546,165 |
6,837,584 |
90 |
|||||
在中国经纪公司。然而,其中一些公司缺乏资金、技术、品牌认知度和行业资源,在扩大业务规模方面面临巨大阻力。我们将这些小型和专业公司视为我们不久的将来的并购目标。根据Frost&Sullivan报告,中国排名前三的2B2C保险经纪公司是: |
7,043,395 |
12 |
5,645,885 |
795,206 |
10 |
|||||
58,724,886 |
100 |
54,192,050 |
7,632,791 |
100 |
智宝
2022年市场份额17.4%
中策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22年市场份额9.6%广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2022年市场份额7.4%
在
-豪斯
互联网公司的经纪公司是我们的非
-直接
竞争对手。这些公司通常是大型互联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他们不是独立的经纪商,他们的覆盖范围通常仅限于其母公司的行业和最终客户基础。与他们相比,我们可以直接和独立地为各种行业和终端客户提供经纪服务。我们在以下方面看到了这些
-豪斯
经纪公司是我们PaaS和数字保险解决方案的潜在合作伙伴。
80
-直接
竞争对手。他们的商业模式与我们不同。他们通过资本寻找和获取最终客户
-密集型
直销、广告和收购。我们相信,我们的2B2C模式是一种优越的模式,可以产生更高的经济效益和资本回报。
我们的竞争对手,特别是那些专注于传统20亿业务的竞争对手,可能拥有更强大的财务基础、更成熟的品牌认知度和/或与客户更长期的关系。然而,我们相信,基于我们的主要竞争优势,我们可以有效地在行业中竞争:
创新2B2C嵌入式保险经纪服务商业模式,拥有稳定的终端客户来源和最低的获客成本;
专注于个人和中小企业业务,这是中国保险市场未来增长的主要驱动力;
创新、多样化、高度定制化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 |
|||||||||||||||
2022 |
2023 |
||||||||||||||
强大的技术平台; |
% |
品牌资产,并与最佳渠道和最终客户建立稳定的关系; |
多元化的业务组合和有效的营销管理体系; |
% |
|||||||||||
技术创新和强大的研发能力。 |
91,799,665 |
|
100 |
|
84,254,221 |
|
11,866,959 |
|
100 |
|
|||||
材料合同 |
(58,724,886 |
) |
(64 |
) |
(54,192,050 |
) |
(7,632,791 |
) |
(64 |
) |
|||||
33,074,779 |
|
36 |
|
30,062,171 |
|
4,234,168 |
|
36 |
|
||||||
|
|
|
|
|
|||||||||||
以下是我们作为缔约方的所有实质性协议的摘要。 |
|
|
|
|
|
||||||||||
与主要保险公司A的合作协议 |
(12,672,484 |
) |
(14 |
) |
(20,993,374 |
) |
(2,956,855 |
) |
(25 |
) |
|||||
2019年12月27日,智保中国与重点保险公司A订立合作协议,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为期两年,自动续期12个月。2023年2月10日,智保中国与重点保险公司A签署了一份新的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条款和条件类似。 |
(9,907,082 |
) |
(11 |
) |
(10,153,441 |
) |
(1,430,082 |
) |
(12 |
) |
|||||
根据该等协议,智保中国同意为主要保险公司A提供其保险产品的MGU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保险产品设计、协助销售及培训、报价管理、协助投保及理赔、风险管理、客户服务及价值 |
(4,001,576 |
) |
(4 |
) |
(7,294,313 |
) |
(1,027,382 |
) |
(9 |
) |
|||||
-添加 |
(26,581,142 |
) |
(29 |
) |
(38,441,128 |
) |
(5,414,319 |
) |
(46 |
) |
|||||
服务,如 |
6,493,637 |
|
7 |
|
(8,378,957 |
) |
(1,180,151 |
) |
(10 |
) |
|||||
|
|
|
|
|
|||||||||||
目录表 |
(549,856 |
) |
(1 |
) |
(431,796 |
) |
(60,817 |
) |
(1 |
) |
|||||
作为诊所预约和日程安排。主要保险公司A为我们的最终客户提供各种保险产品,其中包括集团全球医疗保险、个人全球医疗保险、团体残疾保险、全球癌症医疗保险和人寿保险。 |
295,648 |
|
0 |
|
127,399 |
|
17,944 |
|
0 |
|
|||||
作为对我们MGU服务的回报,主要保险公司A向我们支付一定的MGU服务费。在通过自己的销售团队销售保险产品方面,重点保险公司A同意向智宝中国支付管理集团全球医疗保险、个人全球医疗保险和全球癌症医疗保险的每份保单保费的14%,管理团体伤残保险和人寿保险的每份保单保费的18.21%。在智保中国协助或智宝中国介绍的“第三者”协助下销售保险产品方面,重点保险人A同意向智宝中国支付该等协议约定的最高销售费用率与其向第三方支付的实际销售费用率之间的差额,实践中平均费率约为15%。 |
6,239,429 |
|
6 |
|
(8,683,354 |
) |
(1,223,024 |
) |
(11 |
) |
|||||
|
|
|
|
|
|||||||||||
如果(I)任何一方申请破产或正在进行破产程序,(Ii)任何一方在未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已出售或打算出售其50%或以上的业务,以及(Iii)任何一方违反协议中规定的义务,且未能在收到另一方的书面补救请求后60天内纠正违约,则可立即终止这些协议。 |
2,672,359 |
|
3 |
|
137,354 |
|
19,346 |
|
(0 |
) |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智宝中国正在履行其根据该等协议承担的义务。 |
8,911,788 |
|
9 |
|
(8,546,000 |
) |
(1,203,678 |
) |
(11 |
) |
与主要保险公司B的合作协议
自2022年以来,阳光保险经纪公司与重点保险公司b之间的合作协议每年续签一次。2023年12月,阳光保险经纪公司与作为主保险公司的重点保险公司b和几家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
• -保险公司,任期一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根据协议,阳光保险经纪同意为保险公司提供其保险产品的数码保险经纪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保险产品设计和成立公司 -保险
81
集团、微信公众号的注册和某些产品推广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及提供客户咨询服务。保险公司为我们的最终客户提供各种医疗保险产品。
作为对我们保险经纪服务的回报,保险公司向我们支付一定的经纪费用。保险公司同意向智宝中国支付通过我们的经纪服务为各种医疗保险产品产生的每份保单保费的10.6%。 除非我们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否则任何保险公司不得在本协议期限内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根据本协议,如果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单方面终止其在本协议下的履行,应被视为违约,其承诺应由其余保险公司按比例分摊。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阳光保险经纪公司正在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 智宝中国与某些投资者之间的股东协议于2016年9月至2021年3月期间,智宝中国与包括四名风险投资投资者(“优先股股东”)在内的若干投资者订立一系列股东协议(“股东协议”),以筹集三轮资本,从而完成多轮股权融资。根据股东协议,智宝中国向该四名优先股东发行智宝中国合共18,745,463股可赎回优先股,以换取总收益人民币6,000万元。 根据股东协议,投资者有权 -先发制人 按照其在智宝中国的持股比例认购智宝中国新股的权利。此外,他们的股票受到基于价格的反
-稀释
根据该条款,如智宝中国以低于优先股股东各自支付的价格增加其注册资本或发行任何新证券,优先股东将有权根据其后任何较低的价格调整其于智宝中国的股权比例,以避免摊薄。优先股股东不能对股份造成任何负担。此外,如果(1)智宝中国或任何投资者违反股东协议规定的义务;(2)智宝中国转让或终止其
目录表
现有业务;(3)智宝中国有股东协议约定的一定数额或以上的未偿债务,不能在股东协议规定的一定时间内清偿;(4)智宝未能在该等投资者与智宝中国约定的日期或之前完成首次公开募股;或(5)支付宝中国或其子公司、董事高管或其他员工、核数师存在不恰当表现或不履行,致使投资者对支付宝中国及其子公司的账簿或其他会计记录有合理怀疑的,则股东协议中约定的某些适用投资者有权将其持有的股份回售给支付宝中国。
股东协议受Republic of China法律管辖。如发生任何冲突或争议,智宝中国和投资者同意通过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法律诉讼,诉讼结果为最终结果,对争议各方具有约束力。
于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智宝中国与优先股股东之间的股东协议因订立股份退回协议而不再有效,详情如下。
智宝中国与其股东之间的股份交出协议
2023年2月16日,智宝中国与上述人员订立股份退回协议(《股份退回协议》)-13--提到据此,四名优先股东同意撤回及转让其持有的智宝中国股份予我们的香港附属公司智宝香港,合共约占智宝中国股份总数的35.08%。根据股份交出协议,与该等股份相关的所有权利,包括
-先发制人
权利与反
-稀释
优先股股东保证他们转让的所有股份不受任何第三方的任何产权负担和索赔。
82
-先发制人
权利与反
-稀释
根据股份交还协议如此授予他们的权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优先购买权和反
-稀释 |
|||||||||||||||
2022 |
2023 |
||||||||||||||
这些权利从未被行使过。 |
% |
智宝与若干购买者之间的股份认购协议 |
2023年4月10日,智宝与四名买方订立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其中包括上述三名 |
% |
|||||||||||
--提到 |
108,224,804 |
|
100 |
|
142,102,834 |
|
19,596,877 |
|
100 |
|
|||||
四个优先股股东。2023年9月26日,四名买方提出申购本公司普通股(《申购股份》)。根据股份认购协议及股份申请,三名优先股东同意认购合共2,287,360股本公司普通股,而第四名买方同意认购1,220,374股本公司普通股。自2023年12月12日起,这些股份被重新分类为A类普通股。 |
(61,051,878 |
) |
(56 |
) |
(83,485,203 |
) |
(11,513,136 |
) |
(59 |
) |
|||||
47,172,926 |
|
44 |
|
58,617,631 |
|
8,083,741 |
|
41 |
|
||||||
|
|
|
|
|
|||||||||||
没有与此交易相关联的权证、衍生品或其他股票类别。此外,对未来的融资没有限制,也没有财务契约、参与权、反 |
|
|
|
|
|
||||||||||
-稀释 |
(12,728,488 |
) |
(12 |
) |
(22,495,891 |
) |
(3,102,325 |
) |
(16 |
) |
|||||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股份认购协议中的权利、优先购买权或处罚。 |
(14,059,968 |
) |
(13 |
) |
(70,991,876 |
) |
(9,790,227 |
) |
(50 |
) |
|||||
于2023年5月,智宝向三名优先股东发行合共2,287,360股本公司普通股(后重新分类为A类普通股)。 |
(7,743,121 |
) |
(7 |
) |
(9,682,605 |
) |
(1,335,292 |
) |
(7 |
) |
|||||
季节性 |
(34,531,577 |
) |
(32 |
) |
(103,170,372 |
) |
(14,227,844 |
) |
(73 |
) |
|||||
在我们的业务中,我们没有经历过任何季节性。 |
12,641,349 |
|
12 |
|
(44,552,741 |
) |
(6,144,103 |
) |
(32 |
) |
|||||
|
|
|
|
|
|||||||||||
网络安全 |
(1,165,915 |
) |
(1 |
) |
(912,397 |
) |
(125,825 |
) |
(1 |
) |
|||||
各种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范了我们从最终客户那里收到的个人数据的收集、使用、保留、共享和安全。隐私组织和政府机构越来越多地审查公司将个人身份和与特定用户相关的数据与通过互联网收集的数据联系起来的方式,我们预计这种审查将继续加强。我们已采取政策、程序和指导方针来遵守这些法律和法规,并保护我们的 |
673,337 |
|
1 |
|
2,907,818 |
|
401,006 |
|
2 |
|
|||||
目录表 |
12,148,771 |
|
12 |
|
(42,557,320 |
) |
(5,868,922 |
) |
(31 |
) |
|||||
|
|
|
|
|
|||||||||||
最终客户及其数据的安全性。我们的it部门负责人直接向马伯涛先生汇报网络安全状况,如果发生网络安全事件,马伯涛先生会向我们的董事会报告事件,以便采取适当和及时的措施来应对事件。请参阅“ |
2,110,635 |
|
2 |
|
(541,460 |
) |
(74,671 |
) |
(0 |
) |
|||||
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我们受政府法规和其他与隐私、信息安全和数据保护相关的法律义务的约束,以及任何安全违规行为,我们实际或认为未能遵守我们的法律义务可能会损害我们的品牌和业务 |
14,259,406 |
|
14 |
|
(43,098,780 |
) |
(5,943,593 |
) |
(31 |
) |
“请参阅“
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商业和工业安全相关的风险-如果我们收到的私人信息不安全或如果我们违反隐私法律法规,我们可能会承担责任
• 2021年12月28日,《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版)》颁布,并于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其中规定,任何拥有100万以上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经营者寻求在外国证券交易所上市,都应接受网络安全审查。《网络安全审查措施(2021年版)》进一步阐述了在评估相关活动的国家安全风险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其中包括:(I)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被窃取、泄露、破坏、非法使用或出境的风险;(Ii)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在境外上市后受到外国政府影响、控制或恶意使用的风险。国资委要求,根据新规定,拥有超过100万用户的个人信息的公司在寻求在其他国家上市时,现在必须申请网络安全批准,因为这些数据和个人信息可能会“受到外国政府的影响、控制和恶意利用”。网络安全审查还将调查海外IPO带来的潜在国家安全风险。作为拥有超过百万用户个人信息用于《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版)》的网络平台运营商,我们已就此次IPO申请并完成了网络安全审查,我们不需要根据《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版)》对此次发行进行网络安全审查。知识产权 我们的业务依赖于商标、版权、域名、商业秘密和其他专有权利的组合,以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中国子公司在中国拥有19个注册商标、35个注册著作权(包括32个注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3个艺术品著作权)和11个域名。 我们与我们的员工和顾问签订协议,他们可能在雇佣或服务合同开始时访问我们的专有信息。这些协议一般规定,个人因雇佣或咨询关系而产生的所有发明、想法、发现、改进和可受版权保护的材料,以及在关系期间开发或向这些个人披露的所有机密信息,都是我们的专有财产。
• 保险我们目前为所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智宝的中国子公司目前为某些员工提供团体保险。团体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和死亡保险。我们 提供养老、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 保险,On
83
-工作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实施的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计划
-强制要求
效益
我们员工的缴费计划。我们没有携带任何钥匙
-MAN
人寿保险和
职业责任保险。即使我们购买了这些保险,保险也可能不能完全保障美国免受职业责任索赔的财务影响。我们还没有购买了任何财产保险或业务中断保险。我们已经确定,按商业上合理的原则投保相关风险和与获得此类保险有关的困难条款使其不切实际。我们认为我们的保险范围足以支持我们在中国的业务经营。
目录表
属性我们的总部和行政办公室目前位于中国上海。下表列出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与智宝中国子公司在中国主要租赁办公室的某些信息。物业使用人位置大小(正方形
米)
术语
主要
使用
84
地板
号楼3
五星路727弄
浦东新城,
上海
2019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
阳光保险经纪公司 |
|||||
2022 |
2023 |
|||||
地址:深圳市D栋311室 |
奉贤中心3楼 |
港区, |
||||
上海 |
||||||
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
||||||
办公室 |
5,536,235 |
2,593,997 |
9,873,678 |
|||
上海安义 |
103,954,158 |
3,980,192 |
4,999,974 |
|||
地板 |
83,367,397 |
49,797,570 |
77,750,249 |
|||
号楼3 |
9,358,971 |
22,817,152 |
8,526,012 |
|||
五星路727弄 |
6,009,101 |
— |
4,223,769 |
|||
浦东新307室 |
11,549,777 |
5,022,627 |
8,332,330 |
|||
室版权所有沪icp |
219,775,639 |
84,211,538 |
113,706,012 |
|||
2019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
2,516 |
34,226 |
2,516 |
|||
办公室 |
1,596,592 |
1,865,157 |
2,183,677 |
|||
智宝健康 |
3,340,565 |
1,857,577 |
4,327,705 |
|||
地板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
号楼3 |
3,007,328 |
2,110,635 |
1,604,757 |
|||
五星路727弄 |
1,461,106 |
818,397 |
1,211,500 |
|||
浦东新308室 |
14,408,107 |
11,685,992 |
14,330,155 |
|||
室版权所有沪icp |
234,183,746 |
95,897,530 |
128,036,167 |
|||
2022年10月18日至2025年10月17日 |
||||||
办公室 |
||||||
除了上述 |
26,814,237 |
28,000,000 |
27,267,797 |
|||
--提到 |
44,671,491 |
21,388,964 |
31,436,527 |
|||
作为智宝的中国附属公司之一,阳光保险经纪亦为其位于北京、广州、哈尔滨、南京、杭州、济南、临沂、青岛、深圳及昆明的分支机构租用办公室作办公用途。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共签订了17份租赁协议,用于我们在中国的租赁物业的业务运营。 |
107,381,104 |
3,445,253 |
3,553,377 |
|||
我们相信上述办公室和设施足以满足我们目前的需要,如果需要,我们将提供合适的额外或替代空间来满足我们业务的任何此类扩展。 |
28,146 |
— |
28,343 |
|||
员工 |
11,790,200 |
1,750,000 |
290,200 |
|||
截至6月30日、2022年、2023年和2024年,我们有120、148和164个满员 |
1,985,778 |
856,569 |
2,009,034 |
|||
-时代周刊 |
9,819,860 |
6,023,246 |
14,714,898 |
|||
分别是两名员工。我们目前没有派遣工人或部件 |
15,000,000 |
15,000,000 |
15,000,000 |
|||
-时代周刊 |
217,490,816 |
76,464,032 |
94,300,176 |
|||
员工。下表提供了截至2024年8月31日我们的员工按职能分类的细目。 |
1,333,518 |
750,707 |
2,273,154 |
|||
功能 |
— |
— |
7,698 |
|||
数 |
218,824,334 |
77,214,739 |
96,581,028 |
85
销售和营销
技术与研发
客户报警操作
后台办公室(包括人力资源、会计、合规、行政和管理)
总
与2023年同期相比,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年,销售和营销部门总共增加了两名员工的人数,约占销售和营销人员总数的2.4%。以上内容
--提到
增长主要是由于业务扩张。
与2023年同期相比,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年,研发部门共有两名研发员工的人数减少,约占研发人员总数的7.7%,这主要是由于我们优化了研发费用。
与2023年同期相比,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年,Customer Aarrr运营部共有17名员工,约占Customer Aarrr运营人员总数的39.5%。这一增长主要是由于增加了对客户相关业务的投资,导致该部门的员工人数增加。
目录表
我们的成功取决于我们吸引、激励、培训和留住合格人才的能力。我们相信,我们为员工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方案和鼓励自我的环境
--发展
因此,总体上能够吸引和留住合格的人员,并保持稳定的核心管理团队。
86
按照《中国》的规定,我们参加了地方政府组织的各种强制性的职工社会保障计划,包括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作
-相关
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保险。根据中国法律,我们必须按员工工资、奖金和某些津贴的特定百分比向员工福利计划缴费,最高金额由当地政府规定。
我们的员工没有劳工组织的代表,也没有集体谈判协议的覆盖范围。我们相信,我们与员工保持着良好的工作关系,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经历过任何重大的劳资纠纷。
法律诉讼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公司有以下法律程序:2022年11月29日,阳光保险经纪公司向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恒邦财产保险控股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恒邦”)与阳光保险经纪公司与恒邦公司于2022年2月签署的《保险经纪业务合作协议》。在这起诉讼中,阳光保险经纪要求恒邦偿还保险经纪佣金约人民币162万元,以及根据该合作协议支付的罚款人民币67,084元。2024年1月3日,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决阳光保险经纪胜诉,判令恒邦偿还保险经纪佣金共计约人民币162万元,并处以相应处罚。恒邦提起上诉,2024年5月,上海金融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2024年6月28日,恒邦偿还上述保险经纪佣金及违约金人民币1,943,657.76元。在1月
2024年7月31日,阳光保险经纪公司收到法庭文件显示,哈尔滨飞扬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飞扬)依据《互联网保险营销促进合作协议》,向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太平洋宁波分公司)作为第三方)起诉阳光保险经纪公司违约。在这起诉讼中,哈尔滨飞阳要求阳光保险经纪公司返还推介服务费人民币70359.61元和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在六月
2024年10月13日,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决哈尔滨飞阳胜诉,责令阳光保险经纪赔偿推介服务费共计人民币70359.61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用。阳光保险经纪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向哈尔滨飞扬全额偿付,截至本招股书之日,本案已结案。
2024年6月3日,原告智宝中国根据第三方管理服务合作协议,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太平保险违约。在这起诉讼中,智宝科技有限公司要求太平保险按照第三方管理服务合作协议偿还管理服务费人民币11053,754.69元,以及罚款约人民币99740元和案件受理费、诉讼保管费。截至2024年9月27日,此案仍悬而未决。
2024年6月28日,上海晨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晨曦)根据《互联网保险营销促进合作协议》,向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阳光保险经纪公司和智宝中国违约行为。在这起诉讼中,上海晨曦要求阳光保险经纪公司和智宝中国根据该等互联网保险营销促进合作协议,连带偿还推广服务费人民币14,216,437.05元,以及罚款约人民币10,883.44元、诉讼费和诉讼保管费。截至2024年9月27日,此案仍在审理中。
2024年6月28日,上海晨曦根据《品牌推广与传播服务机构采购框架协议》,向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上海安义违约。在这起诉讼中,上海晨曦要求上海安义偿还
目录表
推广服务费人民币873,960.86元,加上罚款约人民币12,764.45元,律师费人民币40,000元,以及根据该等品牌推广及传播服务机构采购框架协议支付的诉讼费用、诉讼保全费用。截至2024年9月27日,此案仍在审理中。
2024年6月28日,广东中康永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根据《联合经纪合作协议》,向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阳光保险经纪公司、智宝中国。在此诉讼中,广东中康要求阳光保险经纪公司和智宝中国承担连带责任,偿还共同经纪佣金人民币1,418,192.63元,以及根据该等共同经纪合作协议支付的罚款约人民币9,689.88元及诉讼费用、诉讼保管费。
87
2024年6月3日,北京天坛普华国际医院(“天坛普华”)向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太平上海”)、上海冀北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吉贝吉”)和智宝中国(彼得·威廉·安东尼·霍格为第三人)行使第三人对天坛普华未付医疗费用的代位权。在这起诉讼中,天坛普华要求太平上海偿还医疗费人民币1,389,590.94元,连同相关利息和所有诉讼费用。天坛普华要求吉贝吉、智宝中国承担偿还上述医疗费及相关利益的连带责任。截至2024年9月27日,此案仍在审理中。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公司并无知悉任何针对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包括中国附属公司)的重大、现行、待决或威胁的法律程序,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包括中国附属公司)亦无作为原告或被告参与任何重大法律程序或待决诉讼。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包括中国附属公司,可能不时受到在正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法律或行政索偿及法律程序的影响。诉讼或任何其他法律或行政程序,无论结果如何,都可能导致巨额成本和公司资源的转移,包括公司管理层的时间和注意力。
目录表 |
|||||||||
2022 |
2023 |
2023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 |
我们在中国经营业务的法律制度由国家最高立法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其下属的几个部委和机构组成,其中包括外汇局、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民政部,以及各自授权的地方对应机构。 |
这一部分总结了影响我们在中国的商业活动的最重要的规章制度。 |
|||||||
与保险业有关的法规 |
205,695,961 |
|
85,607,856 |
|
12,057,615 |
|
|||
中国的保险业受到严格监管。1998年至2018年3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会),是负责中国保险业监管的监管机构。2018年3月,银监会由保监会与中国银监会合并而成,取代保监会成为中国保险业监管机构。2023年5月18日,由于机构改革,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成立,取代银监会成为负责监管中国保险业的监管机构。中国境内的保险活动主要受《保险法》和相关规章制度的管辖。 |
14,739,082 |
|
(264,606 |
) |
(37,269 |
) |
|||
监管框架的初步发展 |
(2,365,769 |
) |
9,275,004 |
|
1,306,356 |
|
|||
《中国保险法》于1995年颁布。原保险法,即1995年《保险法》,为规范国内保险业提供了初步框架。根据1995年《保险法》采取的措施包括: |
— |
|
(1,513 |
) |
(213 |
) |
|||
向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如代理机构和经纪人发放牌照。1995年《保险法》规定了对保险公司、保险机构和经纪人的最低注册资本水平、组织形式、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信息系统的充分性的要求。 |
218,069,274 |
|
94,616,741 |
|
13,326,489 |
|
|||
分离财产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和人寿保险业务。1995年《保险法》将财产、意外伤害、责任和信用保险业务与人寿保险、意外保险和健康保险业务分类,并禁止保险公司从事这两类业务。 |
11,574,189 |
|
19,873,652 |
|
2,799,145 |
|
|||
监管参与者的市场行为。1995年的《保险法》禁止保险公司、机构和经纪人的欺诈和其他非法行为。 |
229,643,463 |
|
114,490,393 |
|
16,125,634 |
|
保险产品的实质性监管。1995年的《保险法》赋予保险监管机构批准主要保险产品的基本保单条款和费率的权力。
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绩。1995年的《保险法》确立了保险公司的准备金和偿付能力标准,对投资权力施加了限制,并规定了强制性的再保险要求,并建立了一种报告制度,以便利保险监管机构的监督。 |
|||||||||
2022 |
2023 |
2023 |
|||||||
主要监管机构的监督和执法权。根据1995年的《保险法》,当时的主要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被赋予了监管保险业的广泛权力。 |
目录表 |
中国保险委员会的成立和2002年《保险法》的修改 |
|||||||
1998年,随着中国保监会的成立,中国的保险监管制度进一步得到加强。中国保监会的任务是实施保险业改革,将中国保险公司的破产风险降至最低,促进保险市场的发展。1995年的保险法于2002年进行了修订,修改后的保险法,即2002年的保险法,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1995年保险法的主要修正案包括: |
(989,204 |
) |
(1,123,895 |
) |
(154,993 |
) |
|||
授权中国保监会为全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2002年的《保险法》明确了中国保监会对全国保险业的监督管理权限。 |
(3,193,861 |
) |
13,974,214 |
|
1,927,132 |
|
|||
扩大财产和意外伤害保险公司的许可业务范围。根据2002年《保险法》,财产和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可以从事短期业务 |
6,650,000 |
|
(4,555,972 |
) |
(628,297 |
) |
|||
-Term |
— |
|
5,116 |
|
706 |
|
|||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健康保险、意外保险业务。 |
2,466,935 |
|
8,229,463 |
|
1,144,548 |
|
|||
就保险公司与保险代理人之间的关系提供额外指引。2002年《保险法》要求保险公司与将作为该保险公司代理人的每个保险代理人签订代理协议。代理协议规定了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代理人的行为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的,保险公司对其行为负责。 |
9,107,254 |
|
11,574,189 |
|
1,596,154 |
|
|||
放宽对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限制。根据2002年《保险法》,保险公司可以利用其资金对保险进行股权投资 |
11,574,189 |
|
19,873,652 |
|
2,740,702 |
|
-相关
企业,如资产管理公司。
允许保险公司开发保险产品的更大自由。2002年的《保险法》允许保险公司自行设定保单条款和费率,但须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2009年保险法修正案2002年保险法于2009年再次修订,修改后的保险法,即我们所说的2009年保险法,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对2009年《保险法》的主要修改包括:
加强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2009年《保险法》增加了不可抗辩条款、弃权和禁止反言条款、共同灾难条款、修改豁免条款、索赔条款等
88
时效条款、驳回索赔的理由和合同修改条款。
加强对保险公司股东资格的监管,对保险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具体的任职资格要求。
扩大保险公司业务范围,进一步放宽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限制。
以更严格的措施加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加强对保险中介公司特别是保险代理人行为的管理。根据2009年保险法,设立保险代理或保险经纪为公司所需的最低注册资本必须符合中国公司法的规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的注册资本或者出资必须缴纳-向上现金资本。2009年《保险法》还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和经纪从业人员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资质要求。保险代理机构或者保险经纪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符合特定的任职资格要求,其聘任须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保险代理机构或者保险经纪公司从事保险产品销售的人员必须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并取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资格证书。根据2009年《保险法》,保险交易当事人可以从事
目录表
保险理赔公司或者依法设立的其他独立评估机构,或者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的人员,对保险标的进行评估和理赔。此外,2009年《保险法》为保险机构和经纪人规定了额外的法律义务。
2015年保险法修正案
然而,2015年4月24日生效的2015年《保险法》对前几版《保险法》的某些规定进行了修改,如:
取消保险代理人或经纪在提供保险代理或经纪服务前须取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资格证书的规定。
放宽对保险公司或经纪公司的设立或其他重大企业活动的某些规定,包括取得营业执照、分拆或合并保险公司或经纪公司、改变其组织形式或设立或清盘
-向上
89
中国保监会、银监会和NFRA
银监会由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和中国保监会于2018年3月合并而成,拥有广泛的权力监管在中国经营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
2023年5月,NFRA因机构改革而成立,并取代银监会成为负责监管中国金融业(证券行业除外)的监管机构,并接受了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的部分职能。-级别与CBIRC相比,NFRA拥有更广泛的监管和执法权力,包括监管金融控股公司和其他金融集团的权力,以及促进针对可能在各种金融部门出现的非法金融活动的立法和执法的权力。
《保险代理人条例》 监管保险代理人的主体条例是银监会于2020年11月12日公布的《保险代理人监督管理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代理人在Republic of China境内经营保险业务,应当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取得《保险代理人业务许可证》。保险代理人在中国境内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条件,取得营业执照后,取得全国保险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保险代理机构可以采取下列组织形式之一:(一)有限责任公司;(二)股份有限公司,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保险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下限为人民币5000万元,保险代理人的注册资本下限为人民币2000万元。保险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缴纳 -输入 货币资本。
保险代理人的名称应当包括“保险代理人”字样。保险代理人可以办理下列全部或者部分保险代理业务:
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调查和理赔;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有关经营活动。目录表保险代理人应当自下列事项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书面报告并予以披露:(一)变更名称、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二)变更股东、注册资本或者组织形式;(三)变更股东名称或者出资;(四)修改章程;(五)股权投资、设立境外保险相关主体或者非
-运营
(六)分支机构分立、合并、解散或者终止保险代理业务活动;(七)变更省级分支机构以外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八)因涉嫌违法犯罪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接受调查;(十)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保险代理公司应当自取得《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之日起20个月内购买专业责任保险或者交存保证金。保险代理人因事故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不得低于保险代理人累计购买的赔偿限额的百万元人民币。
-年份保单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低于上一年度保险代理主营业务收入。保险代理人应当按注册资本的5%缴存保证金,保险代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按比例增加保证金。保险代理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使用保证金:(一)减少注册资本;(二)注销《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三)购买符合条件的专业责任保险;(四)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我们已获得中国相关监管机构的所有必要批准和牌照,可以经营我们的保险代理业务。2012年,我们将注册资本增加到5000万元人民币,满足了全国性保险机构的监管要求。
互联网保险的监管
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的主体规定是银监会于2020年12月7日发布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办法》,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业务活动。
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评估师;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包括依法取得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的专业保险代理机构、银行业兼业保险代理机构和互联网企业;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包括专业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和保险评估师。专业保险机构、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理赔公司,可在不限于其登记省份的地区开展业务。保险机构应当自行销售互联网保险产品或者提供保险经纪、保险评估服务
90
网络平台还是自我
-运行
其他保险机构的网络平台,保险申请页面必须属于自己
-运行
保险机构的网络平台,但政府部门出于公共利益需要,要求投保人在政府指定的网络平台上完成投保信息录入的除外。
自主经营
-运营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互联网平台,应符合取得互联网保险许可证或进行互联网保险备案等要求,并保持健全的互联网运营体系和信息安全体系。我们已向相关政府机构提交了必要的国际比较方案备案文件。《管理办法》还明确了对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的要求,并为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的经营提供了指导意见。2019年4月2日,银监会发布《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方案的通知》,旨在进一步遏制保险中介市场违法违规乱象。整改方案主要包括三项重点工作:(一)明确保险公司对各种中介渠道的管控责任;(二)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防止业务发生;(三)落实目录表加强对第三方保险业务的整顿
-派对
与保险机构合作的在线平台。根据《整改方案》,各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规范与第三方的业务合作-派对网络平台,禁止第三方-派对平台按照《互联网保险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停止非法从事保险中介业务,并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一)任何第三方合作的活动
-派对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网络平台仅限于提供保险产品展示、说明、网络链接等销售支持服务,是否非法从事保险销售、承保、理赔、退保等保险业务环节;(二)保险机构与第三方是否有合作关系”.
-派对
从事互联网金融的在线平台,涉及财富管理、同业
91
-同级
贷款、融资租赁等;(三)保险机构是否对其合作第三方履行监督管理的首要责任
-派对
根据需要提供平台;(四)是否所有合作的第三方
-派对
(a) 保险机构网络平台是否符合《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五)保险机构是否拥有其合作第三方客户购买保险的接口
-派对
并承担网络平台的合规责任,以及其是否有第三方-13-派对
平台代为收取保险费和转移支付;(六)每个合作社第三方-13-派对保险机构网上平台将其所有合作保险机构的信息一目了然-接地气-13位置,以及这样第三个位置的位置-13-派对中国保险协会信息披露平台网上平台披露一目了然-接地气
职位,并表明保险业务由保险机构提供;(Vii)是否有合作的第三方
92
(b) 保险机构的网络平台限制此类保险机构真实、完整、及时地获取客户的相关信息。
2020年6月22日,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网络保险销售行为追溯管理的通知》,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对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网络销售的各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包括销售行为、备案
-保留
用于回溯销售和披露要求。《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追溯管理的通知》规定,(一)网上销售页面只能在保险机构自身展示-10-25-运营在线平台,应与非在线平台分开--销售额(2)重要的保险条款应单独页面显示,并经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确认;(3)保险机构应在保单期满后五年内保留记录,期限一年及以下的保单应保留十年,期限超过一年的保单应保留十年,以便回溯销售。
关于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规定
2020年12月7日,银监会公布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上述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包括:
明确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监管主体;
明确保险中介机构互联网业务服务范围;要求保险中介机构信息披露始终遵循线上线下原则,细化信息披露标准和要求;
要求保险中介机构保存完整的互联网保险业务交易信息记录,确保信息存储完整准确;要求保险中介机构建立健全客户识别制度,加强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监测报告,严格遵守反洗钱的有关规定。-钱
洗钱政策;建立互联网保险业务服务评价体系,覆盖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销售、承保、保全、理赔、咨询、回访、投诉等全业务流程。目录表与公司和外商投资有关的规定中国公司的设立、经营和管理主要受2023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管辖,该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生效,适用于中国境内公司和外国公司-投资公司。2019年3月15日,全国人大通过了外商投资法,2019年12月26日,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外商投资法的有关规定。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细则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取代了中国以往的三大外商投资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外国《合营企业法》-外国
《合作经营企业法》与外商独资-拥有《企业法》及其各自的实施细则。根据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是指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国自然人、外国企业或其他外国组织)在中国直接或间接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下列情形之一:(一)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国机构-投资
93
-直通
原则,并进一步规定外国
-投资 |
|||||||||
2022 |
2023 |
2023 |
|||||||
在中国投资的企业,也适用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细则。 |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允许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的公告 |
-投资 |
|||||||
2006年12月11日中国保监会公布并于同日起施行的《外资保险经纪公司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办法》,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五年内,允许设立从事保险经纪服务的外商独资企业。除设立条件和经营范围外,不得有其他限制。2018年4月27日,银监会发布《关于放宽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限制的通知》 |
|
|
|
||||||
-资金支持 |
14,259,407 |
|
(43,098,780 |
) |
(5,943,593 |
) |
|||
保险经纪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起施行。根据本通知,外国 |
710,708 |
|
928,385 |
|
128,030 |
|
|||
-资金支持 |
(2,110,635 |
) |
541,460 |
|
74,671 |
|
|||
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取得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的保险经纪机构,可以在中国境内从事下列保险经纪业务:(一)起草投保书,选择保险人,为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二)协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索赔;(三)再保险经纪业务;(四)提供防灾、防损或者风险评估、管理咨询服务;(五)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
1,459,818 |
|
1,241,082 |
|
171,153 |
|
|||
保险经纪业务未列入2020年负面清单。然而,根据银监会2019年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的管理指引,外国投资者持有保险经纪公司25%以上的股份,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投资保险经纪行业:(1)在世界贸易组织成员领土内从事保险经纪业务30年以上;(2)截至申请前一年年底,其总资产不低于2亿美元。2019年5月1日,银监会发布新闻稿表示,拟通过取消上述部分要求,进一步向境外投资者开放保险经纪行业。国务院还于2019年10月30日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妥善利用外资的意见》,取消了上述对往绩和总资产的要求;但迄今尚未出台具体的法律法规。 |
14,319,297 |
|
(40,387,853 |
) |
(5,569,739 |
) |
|||
|
|
|
|||||||
阳光保险经纪,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之一,已获得经营保险经纪业务的牌照,该牌照于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有效。 |
|
|
|
||||||
与以下内容相关的法规 |
535,853 |
|
55,266,010 |
|
7,621,531 |
|
|||
增值 |
(108,372 |
) |
(58,092 |
) |
(8,011 |
) |
|||
电信服务和外国投资限制 |
— |
|
13,223 |
|
1,824 |
|
|||
2000年9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第一部电信业务管理法律--《人民Republic of China电信条例》(以下简称《电信条例》)。《电信条例》最近一次修订,于2016年2月6日生效。《电讯规例》列出中国公司提供电讯服务的一般架构。根据《电信条例》,电信服务提供商在开始运营之前必须获得运营许可证。违反《电信条例》,在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电信业务,将被处以暂停营业、关闭网站、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处罚。 |
— |
|
1,854,686 |
|
255,773 |
|
|||
目录表 |
14,746,778 |
|
16,687,974 |
|
2,301,378 |
|
《电信条例》区分了“基本电信服务”和“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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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
2023 |
2023 |
|||||||
-添加 |
电信服务。“《电信业务目录》作为《电信条例》的附件发布,将电信服务分类为基本服务或价值服务 |
-添加 |
|||||||
-添加 |
|
|
|
||||||
电信服务。 |
0.54 |
|
(1.61 |
) |
(0.22 |
) |
|||
2009年3月1日,工信部发布了《电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电信许可办法》),自2009年4月10日起施行。《电信许可办法》修订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电信许可办法》确认,中国有两种类型的运营商电信经营许可证,即VATS许可证。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描述了被授予许可证的企业所允许的活动。经批准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必须按照其增值税许可证所列规格经营。 |
0.03 |
|
0.03 |
|
0.00 |
|
|||
2006年7月13日,工信部印发《关于加强外商投资和价值经营管理的通知》 |
(0.08 |
) |
0.02 |
|
0.00 |
|
|||
-添加 |
0.06 |
|
0.06 |
|
0.01 |
|
|||
电信业务(工信部《通知》),要求外商投资设立 |
0.55 |
|
(1.51 |
) |
(0.21 |
) |
|||
|
|
|
|||||||
-投资 |
|
|
|
||||||
企业并获得VATS许可证即可从事任何价值活动 |
0.02 |
|
2.07 |
|
0.29 |
|
|||
-添加 |
(0.00 |
) |
(0.00 |
) |
(0.00 |
) |
|||
在中国从事电信业务。根据2001年12月11日国务院公布并分别于2008年9月10日、2016年2月6日和2022年3月29日修订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和《关于取消网上数据处理和交易处理(营运E)外资股比限制的通知》 |
— |
|
0.00 |
|
0.00 |
|
|||
--商业 |
— |
|
0.07 |
|
0.01 |
|
|||
)工信部2015年6月19日颁布的业务,最终实现外资持股一项价值 |
0.57 |
|
0.63 |
|
0.09 |
|
94
电信服务提供商不得超过50%,但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处理业务(即e |
|||||||||
2022 |
2023 |
2023 |
|||||||
--商业 |
商业)作为一种价值类型 |
-添加 |
|||||||
电信服务,已被允许由外国投资者100%拥有。2021年的负面清单还对外资所有权的价值施加了50%的限制 |
|
|
|
||||||
-添加 |
8,911,788 |
|
(8,546,000 |
) |
(1,203,678 |
) |
|||
电信业务,但经营e |
528,648 |
|
587,085 |
|
82,689 |
|
|||
--商业 |
(2,672,359 |
) |
(137,354 |
) |
(19,346 |
) |
|||
商务,国内多家 |
668,772 |
|
507,297 |
|
71,451 |
|
|||
-派对 |
7,436,849 |
|
(7,588,972 |
) |
(1,068,884 |
) |
|||
|
|
|
|||||||
通信、存储 |
|
|
|
||||||
-转发 |
531,100 |
|
— |
|
— |
|
|||
和呼叫中心。 |
(108,372 |
) |
— |
|
— |
|
|||
鉴于上述限制和要求,我们通过其中一家中国子公司阳光保险经纪公司经营我们的数码保险经纪业务。2021年6月2日,阳光保险经纪公司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互联网信息服务进行了备案,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正在进行此次备案。 |
1,870 |
|
1,315,635 |
|
185,303 |
|
|||
2016年6月28日,CAC发布了《移动互联网应用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原APP规定》),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2022年6月14日修订。2022年8月1日,CAC颁布了《移动互联网应用信息服务管理规定》(《APP规定》),取代了原APP规定,该规定于2022年8月1日终止。根据APP规定,禁止移动应用提供商从事任何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发布或通过互联网移动应用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任何内容。APP规定还要求应用程序提供商通过此类应用程序提供服务必须获得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资质。 |
7,861,447 |
|
(6,273,337 |
) |
(883,581 |
) |
此外,2016年12月16日,工信部颁布了《Pre管理暂行办法》 |
|||||||||
2022 |
2023 |
2023 |
|||||||
-安装 |
并于2017年7月1日生效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分发。它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应确保移动应用及其辅助资源文件、配置文件和用户数据可以由用户在方便的基础上卸载,除非它是基本功能软件,其指的是支持移动智能设备的硬件和操作系统的正常功能的软件。银监会于2020年12月7日公布并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要求,互联网保险机构自行向互联网行业管理部门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 |
-运营 |
|||||||
网络平台。根据这一点,无论我们未能获得价值 |
|
|
|
||||||
-添加 |
0.34 |
|
(0.28 |
) |
(0.04 |
) |
|||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构成违法行为,以解释为准。如果我们被认为需要获得价值 |
0.02 |
|
0.02 |
|
0.00 |
|
|||
-添加 |
(0.10 |
) |
(0.00 |
) |
(0.00 |
) |
|||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因此,被发现是违法的,我们可能会面临没收违法所得、受到处罚、暂停某些类型的服务或责令关闭相关网站的后果。这样的后果可能会对我们的净收入和运营结果产生负面影响。 |
0.03 |
|
0.02 |
|
0.00 |
|
|||
目录表 |
0.29 |
|
(0.24 |
) |
(0.04 |
) |
|||
|
|
|
|||||||
与网络安全相关的法规 |
|
|
|
||||||
《信息安全条例》 |
0.02 |
|
— |
|
— |
|
|||
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网络安全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以保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根据网络安全法,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必须遵守宪法和适用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道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活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破坏民族团结、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和歧视;传播暴力和传播色情信息,编造和传播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虚假信息;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隐私、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网络安全法》规定了网络运营商的各种安全保护义务,包括遵守分级网络保护系统的一系列要求;核实用户的真实身份;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期间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进行本地化;以及在必要时向政府当局提供援助和支持,以保护国家安全和调查犯罪。 |
(0.00 |
) |
— |
|
— |
|
|||
为了遵守这些法律和法规,我们采取了安全政策和措施来保护我们的网络系统和客户信息。 |
0.00 |
|
0.04 |
|
0.01 |
|
|||
关于互联网隐私权的规定 |
0.31 |
|
(0.20 |
) |
(0.03 |
) |
95
个人信息。此外,《网络安全法》还要求网络运营者严格保密其收集的用户个人信息,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机制。2017年5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人民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甲款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几个概念,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此外,它还规定了确定本罪“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
为了遵守这些法律法规,我们要求我们的最终客户同意我们收集和使用他们的个人信息,并建立信息安全系统来保护客户的隐私。
《电子签名条例》
中国全国人大于2004年8月28日制定了《电子签名法》,并分别于2015年4月24日和2019年4月23日进行了修订。合同或其他文件、文件或民事活动中的其他文件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不使用电子签名或数据电文。当事人同意使用电子签名或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仅因为它是电子签名或数据电文的形式而被剥夺法律效力。前款规定不适用于下列文书:(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适用于电子证件的其他情形。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一)用于创建电子签名的数据在电子签名中使用时,电子签名者专用;(二)在签名时,与创建电子签名有关的数据将仅由电子签名者控制;(三)签名后电子签名的任何更改可以被发现;(四)内容的任何更改
目录表并且可以发现签名后的数据报文的形式。当事人还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当事人商定的可靠性条件的电子签名。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中国子公司使用的电子签名遵守《电子签名法》。网络安全审查条例2021年12月28日,CAC等中国监管部门联合发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版)》,并于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根据《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版)》,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在中国运营过程中收集和生成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必须存储在中国数据库中,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购买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互联网产品和服务,以及处理100万以上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商寻求在外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应向中国国资委备案网络安全审查。经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应当预见使用该产品和服务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报告网络安全审查情况。经营者应通过采购文件和协议,要求产品和服务供应商对已申报进行网络安全审查的采购活动予以配合,包括承诺不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设施非法获取用户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不无故中断产品供应或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网络安全审查应重点评估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产生的国家安全风险,同时考虑以下因素:(1)因使用产品和服务而导致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受到非法控制、干扰或破坏以及关键数据被盗、泄露和破坏的风险;(2)产品和服务供应中断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业务连续性的影响;(3)产品和服务来源的安全性、开放性、透明度和多样性、供应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政治、外交和贸易因素造成供应中断的风险;(四)产品和服务供应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情况;(五)其他可能危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因素。
本办法所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是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部门认定的运营者。本办法所称网络产品和服务,主要是指核心网络设备、高-性能大型计算机和服务器
-容量大型存储设备-比例数据库和应用软件、网络安全设备和云计算服务,以及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其他网络产品和服务。作为拥有超过百万用户个人信息用于《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版)》的网络平台运营商,我们已根据《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版)》申请并完成了对IPO的网络安全审查。然而,对于网络安全审查措施将如何解释或实施,以及包括CAC或NFRA在内的中国监管机构可能如何采用与网络安全审查措施相关的新法律、法规、规则或详细实施和解释,仍存在不确定性。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和/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将在所有方面遵守这些法规,我们和/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可能会被责令纠正或终止任何被监管机构视为非法的行为。吾等或吾等的中国附属公司可能无法及时或根本无法通过有关是次发售的审核。在完成网络安全审查程序方面的任何失败或延迟或任何其他非-合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导致罚款或其他处罚,包括暂停业务、网站关闭和吊销先决条件许可证,以及声誉损害或针对我们的法律程序或行动,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造成实质性和不利的影响,并阻碍我们继续运营的能力。
96
《数据安全条例》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6月10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并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规范数据处理活动,维护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根据《数据安全法》,“数据”是指以电子或任何其他形式记录的任何信息。“数据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处理、传输、提供和公开披露。“数据安全”是指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得到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并有能力保障持续的安全状态。从事数据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规范和道德,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信用,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与个人信息保护有关的规定
SCNPC于2021年8月20日颁布了PIPL,并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作为中国第一部专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系统和全面的法律,PIPL规定,(I)在操作该个人的敏感个人信息,如生物特征和个人位置跟踪之前,应当征得个人的单独同意;(Ii)操作敏感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运营商应当通知个人此类操作的必要性及其对个人权利的影响;(Iii)如果个人信息运营商拒绝个人行使其权利的请求,个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PIPL详细阐述了对自然人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自然人的权益。它明确规定了交叉的规则-边界提供个人信息。根据规则,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境外为其业务活动提供个人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通过民航局组织的安全评估;(二)获得民航局管理的专业组织的个人信息保护认证;(三)与境外信息接收者签订合同时,采用民航局规定的标准合同格式,约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四)法律、法规和民航局规定的其他条件。-边界
提供自然人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征得相应自然人的批准,并告知境外接收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和方式、个人信息的分类、信息接收程序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它还进一步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和持有民航局规定的门槛用户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在中国收集和生产的所有个人信息,应存储和保存在中国境内。如果需要在境外提供此类个人信息,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否则必须通过中国民航总局组织的安全评估。未经中国主管部门批准,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向外国司法或执法机构提供存储在中国领土上的个人信息。
关于外债的规定2023年1月1日,发改委发布《中长类企业考试登记管理办法》
-Term《企业外债令》(《第56号令》),自2023年2月10日起施行。根据第56号命令,中长期
-Term
企业外债(以下简称外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从境外借入的、期限超过一年(不包括一年)、以本币或外币计价、并按约定支付利息偿还本金的债务工具。这类企业借入中长期贷款
• -Term
外债应当按照第56号令的规定申请外债审查登记,并取得《企业借用外债审查登记证书》后方可举借外债。此外,第56号令适用于境内企业在海外间接举借外债,是指主要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进行的企业,以在海外注册的企业名义发行债券、票据或借入商业贷款。目录表境外,除其他外,基于国内企业的股权、资产、收益或其他类似权益。第56号命令所述债务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优先债、永续债、资本债、中型债、-Term票据、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融资租赁和商业贷款。由于本公司向投资者发行的票据的到期日不超过一(1)年,因此本公司无须申请及取得有关借入外债的证明。
97
管理中国公司股息分配的主要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适用于中国境内公司和外国公司。
• -投资
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细则-投资公司。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和规则,国内公司和外国公司-投资在中国的公司被要求留出至少10%的资金作为一般储备。-税费
• 利润,直到其累计准备金金额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在抵消前一财年的任何亏损之前,中国公司不得分配任何利润。上一财年留存的利润可以与本财年的可分配利润一起分配。此外,根据2008年1月生效并于2018年12月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法》,对中国外商投资公司向其海外投资者支付的股息征收的预提税款的最高税率为20%。根据国务院于2019年4月23日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税率降至10%。然而,如果中国与外资控股公司的司法管辖区有税收条约,则可能适用较低的预提税率,例如在持有外资至少25%股权的香港公司的情况下,税率为5%。
-投资
(i) 符合中国税务机关规定的若干要求。与租赁有关的规定根据1995年1月生效并于2019年8月进行最新修订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其中包括租赁期限、房屋用途、租金和维修责任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等条款。出租人和承租人还必须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租赁。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未能完成登记手续,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可能被处以人民币1000元(约155美元)至人民币10,000元(约1,553美元)的罚款。此外,尽管未登记的租赁协议被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协议,但在实践中,已登记的租赁协议普遍可用的一些补救办法可能不完全适用于未登记的租赁协议,例如对新的财产购买人具体履行租赁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将出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房屋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事先同意将房屋转租的,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协议。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商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 农村2010年12月1日开发并于2011年2月1日生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应在住房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住房所在地的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住房租赁登记手续。于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的中国附属公司共有17份未按中国法律规定向中国政府当局登记的租赁协议。虽然未能这样做本身并不会令租赁失效,但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可能会被中国政府当局责令纠正该等违规行为,如该等违规行为未能在指定时间内纠正,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可能会被中国政府当局就未向相关中国政府当局登记的每份租赁协议处以人民币1,000元(约155美元)至人民币10,000元(约1,553美元)不等的罚款。目录表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规中国通过了全面的知识产权立法,包括著作权、商标、专利和域名。中国是知识产权主要国际公约的签署国,自2001年12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一直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成员。版权所有1990年9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Republic of China著作权法》(简称《著作权法》),自1991年6月1日起施行,分别于2001年10月27日、2010年2月26日、2020年11月11日修订。2010年修订的《著作权法》将著作权保护扩大到互联网活动、在互联网上传播的产品和软件产品。此外,还有由中国著作权保护中心管理的自愿登记制度。
(ii) 根据2006年7月1日生效并于2013年1月30日修订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进一步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各种情况下可能会被追究责任,包括明知或理应知道通过互联网侵犯了著作权,服务提供者未采取措施删除、屏蔽或断开相关内容的链接,或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虽不知道侵权行为,但在收到著作权人的侵权通知后仍未采取措施。
(iii)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1991年6月4日国务院公布并分别于2001年12月20日、2011年1月8日和2013年1月30日修订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家版权局于2002年2月20日发布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对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程序和要求作了详细规定。商标根据1982年8月23日中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并分别于1993年2月22日、2001年10月27日、2013年8月30日和2019年4月23日修订的《人民Republic of China商标法》,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负责中国商标的注册和管理工作。国家商标局成立了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解决商标纠纷。注册商标自批准注册之日起十年内有效。登记人可以在登记期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续展登记。登记人未及时申请的,可以再给予六个月的宽限期。注册人在宽限期届满前仍未提出申请的,撤销注册商标的注册。续期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2014年4月29日,国务院发布了修订后的《人民Republic of China商标法实施条例》,对申请商标注册和续展的要求进行了明确。专利根据1984年3月12日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并分别于1992年9月4日、2000年8月25日、2008年12月27日和2020年10月17日修订的《人民Republic of China专利法》(《专利法》),以及2001年6月15日国务院公布并于2002年12月28日、2010年1月9日和2023年12月11日修订的《人民Republic of China专利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专利的管理-相关全国专利工作,省、自治区、市政府专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的专利。发明专利自申请之日起二十年内有效,实用新型专利十年内有效,外观设计专利十五年内有效。中国的专利制度采取先到先备案的原则,即一项发明的专利申请超过一人的,先申请者获得专利。一项发明
• 目录表
第三方必须获得专利所有者的同意或适当的许可才能使用该专利。
98
域名受工信部2017年8月公布并于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和《国家顶级域名注册实施细则》的保护-级别域名,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于2019年6月发布,并于2019年6月生效。工信部是负责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的主要监管机构。域名注册通过相关规定设立的域名服务机构办理,注册成功后,申请人成为域名持有者。《域名管理办法》规范域名注册,如中国的全国顶级
-级别
域名“.cn”。CNNIC发布《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国别码头解析办法》
• - 水平
2014年9月9日域名纠纷,自2014年11月21日起施行,取而代之的是《国家域名纠纷解决办法》
• -级别
CNNIC于2019年6月18日发布的域名纠纷。根据《国家最高法院决议办法》-级别域名纠纷、域名纠纷由经CNNIC认可的纠纷解决服务机构受理和解决。
• 与外汇有关的规定
中国管理外汇的主要条例是1996年1月29日国务院公布的《人民外汇管理条例》或《外汇管理条例》,该条例于1996年4月1日起施行,并于1997年1月14日和2008年8月5日进行修改;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6月20日公布并于1996年7月1日起施行的《结售汇管理条例》。根据这些条例,经常项目的支付,如利润分配以及贸易和服务-相关外汇交易,可以不经国家外汇管理局Republic of China或者外汇局事先批准,按照一定的程序要求,以外币进行交易。相比之下,人民币兑换成外币并从中国汇出以支付偿还外币等资本项目,需要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登记--计价贷款、境外直接投资、境外证券或衍生产品投资。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外转换
• -税费
将股息存入外汇,并将该等外汇从其在中国的外汇银行账户中汇出。2015年3月30日,外汇局公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境外资本结汇管理的通知》-投资
• 《企业安全通函》
19于2015年6月1日起施行,2019年12月30日修订。根据《安全通函》
99
第十九条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项目中的外币出资可以酌情兑换成人民币。
• 2016年6月9日,外汇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规范资本项下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
16,于2023年12月4日修订。外汇局第16号通知统一了所有境内机构的自由裁量结汇。全权结汇是指资本项目中经相关政策确认的外汇资本(包括外汇资本、境外贷款和境外上市所得汇出资金),可以根据境内机构的实际经营需要在银行结汇。外汇资本金的自由结汇比例暂确定为100%。违反《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违反《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9号通知》或《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6号通知》的,将受到行政处罚。此外,外汇局第16号通知还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使用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应遵循真实、真实的原则-使用在企业经营范围内。外商投资企业通过结汇取得的资本项目和资本的人民币外汇收入,不得用于下列用途:(一)直接或间接用于超出企业经营范围的支付或者法律、法规禁止的支付;(二)直接或间接用于投资目录表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用于银行担保产品以外的证券或金融计划;(三)用于向非-附属公司
• 企业,除经营范围另有许可外;(四)用于建设或者购买非自用房地产的
-使用(房地产企业除外)。关于中国居民持有离岸特殊目的公司的规定
• 外汇局于2013年5月10日发布《关于印发境外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的通知》,自2013年5月13日起施行,并于2018年10月10日和2019年12月30日修订,明确外汇局或其地方分支机构对境外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直接投资的管理,采取登记方式进行,银行根据外汇局及其分支机构提供的登记信息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业务。
外汇局发布《关于境外投融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旅行国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载体进行投资,或外汇局通知
37、2014年7月4日,要求中国居民或实体在设立或控制为海外投资或融资目的而设立的离岸实体时,须向外管局或其当地分支机构登记。此外,当离岸特别目的载体发生与基本信息(包括该中国公民或居民的变更、名称和经营期限的变更)、增资或减资、股份转让或交换、或合并或分立有关的重大事件时,该等中国居民或实体必须更新其安全登记。外管局第37号通函的发布,取代了《关于中国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工具从事融资和往返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外汇局进一步发布《关于加强外管局工作的通知》13,允许中国居民或实体就其设立或控制为海外投资或融资目的而设立的离岸实体向合格银行进行登记。然而,以前未能遵守外管局第37号通告的中国居民提出的补救登记申请继续属于外管局相关当地分支机构的管辖范围。如果持有特殊目的载体权益的中国股东未能完成规定的外汇局登记,该特殊目的载体的中国子公司可能被禁止将利润分配给离岸母公司,并禁止进行后续交叉
-边界
外汇活动,特别目的载体向其中国子公司注入额外资本的能力可能受到限制。2017年1月26日,外汇局发布《关于加强真实性和合规性检查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工作的通知》(《外管局通知3》),对境内机构向离岸机构汇出利润规定了几项资本管制措施,包括:(一)在真实交易原则下,银行应核对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纳税申报记录原件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二)境内机构在汇出利润前应对前几年的亏损进行收入核算。此外,根据外管局通知,境内机构在办理对外投资登记手续时,应详细说明资金来源和使用安排,并提供董事会决议、合同等证明。与客户权益保护相关的法规-1960s于2013年10月25日修订并于2014年3月15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客户权益保护法》(简称《客户权益保护法》)规定了经营者的义务和客户的权益。根据该法,经营者必须保证其销售的商品符合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的真实情况,保证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经营者不遵守《顾客权益保护法》,可能要承担退货、换货、修理、停止损害、赔偿、恢复名誉等民事责任,如果经营者侵犯顾客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甚至要对经营者或责任人进行刑事处罚。
目录表
与税收有关的规定
100
根据于二零零七年三月十六日颁布并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并于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及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法》,就中国企业所得税而言,在中国境外设立而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被视为居民企业,其全球收入一般适用统一的25%企业所得税税率。人民Republic of China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或《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将事实上的管理主体定义为在实践中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会计、财产等实行“实质性的、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的管理主体。非
-中国
在中国境内没有分支机构的居民企业,对其来源于中国的所得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2015年2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非直接转让资产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常驻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非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
-常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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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 |
-常驻 |
2011年3月28日由Sat发布的企业,并澄清了Sat通告698中的某些条款。国家税务总局第7号通告提供了关于非政府组织间接转移的全面指导方针,并加强了中国税务机关对非直接转移的审查。 |
-常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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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包括在中国的机构和场所的资产、在中国的不动产、对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投资)或中国的应税资产。例如,当一个非 |
-常驻 |
企业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某些中国应纳税资产的境外控股公司的股权,且中国税务机关认为转让除逃避企业所得税外没有合理的商业目的的,中国税务机关可以将间接转让中国应纳税资产重新归类为直接转让,并对非直接转让的企业征收10%的中国企业所得税。 |
-常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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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取号。Sat通告7列出了税务机关在确定间接转让是否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时需要考虑的几个因素。然而,不考虑这些因素,满足以下所有标准的间接转让的总体安排将被视为缺乏合理的商业目的:(1)被转让的中间企业75%或以上的股权价值直接或间接来自中国的应纳税资产;(2)在间接转让前一年内的任何时候,中间企业的资产价值的90%或以上(不包括现金)直接或间接构成在中国的投资,或在间接转让前一年内,其收入的90%或以上直接或间接来自中国;(Iii)中介企业及其任何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应纳税资产的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履行的职能和承担的风险有限,不足以证明其经济实质;及(Iv)间接转让中国应纳税资产所得应缴纳的外国税款低于直接转让该等资产的潜在中国税款。另一方面,根据Sat通告7,属于安全港范围的间接转让将不需要根据Sat通告7缴纳中国税项。安全港包括符合条件的集团重组、公开市场交易和税务条约或安排下的豁免。 |
2017年10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非国有企业所得税源头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 |
-常驻 |
企业(《37号通知》),于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据Sat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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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股权转让所得减去股权净值后的余额为股权转让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人从股权转让中收取的对价,包括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种收入-货币形式。股权净值是指取得上述股权的计税基础。股权的计税依据为:(一)股权转让人在投资参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支付的出资成本,或者(二)股权取得时向原股权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成本。持股期间发生减值、增值,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机关规定可以确认损益的,应当相应调整股权净值。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收入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股东留存收益中可按股权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等金额。多次投资、收购发生部分股权转让的,企业应当按照转让比例,在股权全部成本中确定转让股权对应的成本。 |
目录表 |
根据1992年9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并于2015年4月24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第7号通知》,间接转移的,负有向转让人支付转移价款的单位和个人作为扣缴义务人。未足额代扣代缴、代扣代缴的,股权转让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向有关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扣缴义务人不扣缴,股权转让人不缴纳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向转让人征收滞纳金。此外,税务机关还可以追究扣缴义务人的责任,并处以未缴税款50%以上300%以下的罚款。扣缴义务人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第7号通告向中国税务机关提交与间接转移有关的材料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对扣缴义务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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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分配预提税额 |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股息等按20%的标准预提税率中国等 |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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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收入 |
-中国 |
常驻企业在中国境内无设立机构或经营场所,或已设立的,有关分红或其他中国 |
-来源 |
收入实际上与在中国设立或营业地点无关。然而,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规则将税率从20%降至10%,于2008年1月1日起生效。然而,如果中国与外国控股公司的司法管辖区之间存在税收条约,例如,根据《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双重避税安排”)和其他适用的中国法律,如果中国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一家香港居民企业满足双重避税安排和其他适用法律下的相关条件和要求,则可能适用较低的预提税率。香港居民企业从中国居民企业分红,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减至5%的预提税额。
根据中国税务总局2009年2月20日发布的《关于执行税收条约中股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如果中国有关税务机关酌情认定,公司因以税收为主的结构或安排而受益于这种降低的所得税税率
-驱动
此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机关可以调整税收优惠;并以2018年2月3日公布并于2018年4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条约中有关受益所有人问题的公告》为依据。如果公司的活动不构成实质性经营活动,将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这可能不利于确定其“受益所有人”能力,从而可能无法享受双重避税安排下的优惠。
增值
101
根据《价值暂行条例》
-添加
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公布,2008年11月10日、2016年2月6日、2017年11月19日修订的《人民Republic of China税》和《价值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添加财政部于1993年12月25日公布并于2008年12月15日和2011年10月28日修订的《人民Republic of China税》,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服务、修理、更换服务或者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增值税。除另有规定外,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7%,服务的税率为6%。2018年4月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价值调整的通知》
-添加
(i) 《第32号通知》规定:(一)增值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原适用17%、11%增值税税率的货物,税率分别调整为16%和10%;(二)购进原适用11%税率的农产品,税率调整为10%;(三)购买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者委托加工适用16%税率的,适用12%的税率;(四)原适用17%税率和17%出口退税率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6%;
(ii) -边界 原适用11%税率和11%出口退税率的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0%。第32号通知于2018年5月1日生效,将取代与第32号通知不一致的现有规定。
(iii) 目录表 自2011年11月16日起,财政部和Sat开始实施价值征收试点计划-添加营业税替代税(“增值税试点方案”),在某些地区对某些“现代服务业”征收增值税代替营业税,并最终推广到全国
(iv) -宽度 2016年申请。根据《价值征收试点方案实施细则》
(v) -添加 财政部和增值税试点方案发布的取代营业税的税收,“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新服务、物流支持、有形财产租赁、认证和咨询服务。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通知-添加2016年3月23日颁布的税收,于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并于2017年7月11日和2019年3月20日修订,规定所有地区和行业均征收增值税代征营业税。2019年3月20日,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广交会联合发布《关于深化价值相关政策的公告》-添加2019年4月1日起施行的税制改革规定,(一)对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增值税销售行为或者货物进口,税率分别调整为13%和9%;(二)对购买原适用10%税率的农产品,税率调整为9%;(三)购买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适用13%税率的货物,按照10%的税率计算;(四)原适用16%税率和16%出口退税率的货物和劳务出口,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
(vi) -边界 原适用10%税率和10%出口退税率的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与雇佣有关的规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细则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雇佣合同作出了规定。用人单位自雇佣关系建立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雇佣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通过与劳动者订立书面雇佣合同予以纠正,并向劳动者支付雇员工资的两倍,自雇佣关系建立之日起一个月至书面雇佣合同履行前一天止。《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细则也要求在某些终止合同时支付赔偿金。
-基于 监管制度适用于内地公司的“间接境外发行和上市”中国,是指以境外实体的名义在境外市场进行的证券发行和上市,但以中国在内地的公司的股权、资产、收益或其他类似权利为基础,该公司在内地经营主营业务。新的海外上市规则规定,任何职位
102
跟随
-打开
发行人在境外市场进行发行,包括发行股票、可转换票据、可交换票据和优先股,应当在发行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备案。
(i) 同日,证监会还召开了《境外上市新规》发布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境外上市公告。根据海外上市公告,已完成海外上市的公司将被视为现有上市公司,在未来进行新股发行之前无需进行任何备案。基于吾等对规则的理解,吾等须在证券购买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首次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备案报告,并在完成所有后续交易后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股票发行情况。目前还不确定能否完成这一申请,也不确定完成这一申请需要多长时间。-关闭从海外交易所退市后,在海外上市和重新上市,这可能会影响我们未来的公开市场融资和资本市场交易。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除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文件,以及智宝中国子公司根据“监管许可”持有的许可证和许可外,本公司认为其不需要获得任何其他中国国家或地方政府的许可或批准,也未收到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任何拒绝。请参阅“
商业许可-监管许可“。”此外,新的海外上市规则可能会在未来对我们施加额外的合规要求。如果我们未能完全遵守新的监管规定,可能会大大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继续发行A类普通股的能力,对我们的业务运营造成重大干扰,并严重损害我们的声誉,这将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和不利影响,并导致我们的A类普通股大幅贬值或变得一文不值。目录表管理
103
下表列出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的高管和董事的相关信息。除另有说明外,本公司董事及行政人员的营业地址为本公司主要行政办公室的地址。3、大楼
上海市浦东新区727弄五星路6号,邮编:201204。名字年龄在我们公司的职位
马博涛董事首席执行官兼董事会主席
袁文霞首席财务官兼董事小罗首席运营官王玉刚首席技术官迈克尔·A·卢基主任阿曼多·贝兹主任马博涛首席执行官兼董事会主席马博涛先生2023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2018年4月起担任智宝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中国。马先生在保险行业和经营管理方面拥有20多年的经验。2001年6月至2016年11月,马云先生在上海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的遗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遗嘱)担任董事会主席、总经理。2000年1月至2001年5月,马云先生在总部位于上海的保险经纪公司上海东大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公司和副总经理。1998年6月至1999年12月,马云先生在从事保险咨询的永续保险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1990年7月至1998年6月,马云先生在中国的控股集团中国公司(“平安”)的平安财产保险及意外保险有限公司(“平安”)工作,该集团的子公司提供保险、银行、资产管理、金融、医疗保健服务和其他相关服务,马云先生首先担任平安的业务发展主管,然后担任副总经理。马云先生1987年7月获上海海事大学国际航运学士学位,1990年7月获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硕士学位。我们相信,马云先生在企业管理和保险行业的数十年经验使他有资格担任我们的董事会成员。
(ii) 夏园文-董事首席财务官兼首席财务官
(iii) 夏元文先生自2023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首席财务官,自2020年1月起担任阳光保险经纪公司首席财务官。2024年3月至今,张夏先生还兼任我们的董事。张夏先生拥有超过16年的金融和投资经验。2016年7月至2019年12月,陈霞先生在晨辉创投担任投资经理,这是一位早期的-阶段总部设在上海的风险投资公司中国。2011年6月至2013年7月,陈霞先生在可口可乐担任高级内部审计师--可乐饮料(上海)有限公司,美国跨国饮料公司。2006年8月至2011年6月,陈夏先生在专注于审计和咨询的国际专业服务公司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深圳)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助理。张夏先生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但目前处于非活跃状态。他也是一名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张夏先生于2006年7月在上海交通大学获得日语学士学位,并于2012年12月在上海财经大学获得财务管理硕士学位。我们相信,张夏先生在管理、企业会计和财务方面的丰富经验使他有资格在我们的董事会任职。小罗--中国首席运营官
王小罗先生
张罗先生在保险行业和经营管理方面拥有超过10年的经验。2015年10月至目录表2018年3月,张罗先生担任上海安逸总经理。2007年7月至2015年9月,任中国遗嘱风险部董事副董事总经理。2007年7月获上海交通大学交通运输与数学学士学位,2015年6月获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王玉刚--中国首席技术官王玉刚先生自2023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首席技术官,并自2021年1月起担任阳光保险经纪公司首席技术官。在此之前,王先生在上海安逸工作,先是担任首席技术官,然后在2019年1月至2021年2月期间担任董事董事总经理和上海安逸总经理。王先生在信息技术行业拥有超过20年的经验,在保险行业拥有超过10年的经验。2016年12月至2019年1月,王先生在提供健康保险服务的专业金融服务机构复星国际联合健康保险担任其负责人。2009年10月至2016年12月,王健林在安联中国人寿公司以董事的名义工作,该公司是由德国金融服务集团安联SE和中信股份信托成立的合资寿险公司。2001年10月至2009年9月,王先生在中国担任全球保险行业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商易宝科技有限公司软件开发部负责人。2000年7月至2001年10月,王先生在几家信息技术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王先生2000年在浙江大学获得化学工程学士学位,2000年在浙江大学获得计算机科学与应用专业辅修学位。迈克尔·A·卢基--董事迈克尔·A·卢基先生
104
--奥克斯利合规、战略、财务规划和预测、信息技术、担保、采购、联邦合规和内部审计。在此之前,他曾于1979年1月至2010年9月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工作,担任过多个职位,包括工程与建筑业务的审计合伙人和全球领导者,以及基础设施业务的高级合伙人和全球领导者,他曾与工程与建筑行业、航空航天和制造业的众多跨国公司和国内客户合作,并在财务报告(包括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报告)、首次公开募股、风险管理实践、税务和企业融资问题、战略规划和资本市场交易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卢基先生目前在几家公司的董事会任职,包括Balfour Beatty plc(从2017年6月到2017年1月)、Psoma(从2016年1月到2016年1月)、Bernards Holdings,Inc.(从2023年3月到2023年3月)、Walker Consulters,Inc.(从2022年2月到2022年2月)和HMC Architects,Inc.(从2021年5月到2021年5月),担任这些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和/或薪酬委员会的主席或成员。此外,卢基先生自2001年1月起担任美国联合总承包商全国财务问题委员会委员,自2014年5月起担任加州州立大学洛杉矶分校总裁顾问委员会成员,自2006年5月起担任加州州立大学系统基金会委员会委员,自2017年1月起担任加州州立大学系统投资顾问委员会委员,并担任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建设会议委员会委员长达25年之久。他是一名注册会计师(CPA),但处于非活跃状态,自1981年3月以来一直是AICPA的成员。卢基先生于1979年12月在美国加州州立大学洛杉矶分校(CSULA)获得工商管理和会计学学士学位。我们相信,卢基先生在管理、企业会计和融资方面的丰富经验使他有资格在我们的董事会任职。目录表阿曼多·贝兹:董事阿曼多·贝兹先生
,自2024年6月以来一直作为我们的董事。贝兹先生在管理和运营国际保险经纪公司和专门从事保险相关服务的公司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目前,贝兹先生自2018年以来一直担任加州保险经纪公司贝兹保险服务公司的总裁。2009年至2016年,贝兹先生担任国际保险服务商环球福利集团区域分公司中国总经理;2005年至2017年,担任总部位于加利福尼亚州的环球福利集团子公司GBG,Inc.的副总经理总裁;2007年至2009年,在总部位于加州的关联实体国际理赔服务公司担任总裁。在环球福利集团任职期间,贝兹先生主要负责管理环球福利集团的中国子公司,拓展在拉丁美洲的销售和业务发展,发展和管理中国的业务合作伙伴,以及制定国际产品、销售、营销和管理战略。贝兹先生曾就读于布里奇波特大学和旧金山大学,并从生命管理研究所(FLMI)获得了FLMI称号,10
-课程
职业发展计划。我们相信,贝兹先生在管理和保险行业的丰富经验使他有资格在我们的董事会任职。董事独立自主纳斯达克上市标准要求我们的董事会多数成员是独立的。独立董事的定义一般是指与上市公司没有实质性关系的人(无论是直接还是作为与该公司有关系的组织的合伙人、股东或高管)。我们拥有纳斯达克上市标准和适用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中定义的两名“独立董事”。我们计划利用这一阶段-输入
根据纳斯达克规则,我们将获得豁免,并预计在首次公开募股结束后12个月内,我们的大多数董事会成员将独立。我们的董事会已经决定,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纳斯达克的适用规则,卢基先生和阿曼多·贝兹为独立董事。我们的独立董事将定期安排只有独立董事出席的会议。董事会和委员会
我们的董事会由四名董事组成,我们计划在IPO结束后12个月内有五名董事,包括两名执行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我们计划利用这一阶段
-输入根据纳斯达克规则获得豁免,并预计在首次公开募股结束后12个月内使我们的董事会多数成员独立。我们已经在董事会下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以及薪酬委员会。我们已经通过了三个委员会的章程。我们董事会的每个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如下。我们还采取了高管薪酬追回政策,薪酬委员会的决定将是最终的、决定性的,并对我们所有的高管具有约束力。审计委员会
Lucki先生、Ma先生和Baez先生担任我们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卢基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我们一直依赖于阶段
-输入
规则第310A条所订的豁免
遵守交易所法案及纳斯达克规则,并期望我们的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于首次公开招股完成后12个月内,符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及纳斯达克颁布的独立性标准。我们的董事会已认定刘乐基先生具备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经验,符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及规则所界定的“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资格。我们的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我们的会计及财务报告程序,以及对我们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几项职能,包括:评估本公司独立审计师的独立性和业绩,评估其资格,并聘用该独立审计师;批准年度审计、季度复核、税务等审计的方案和费用-相关
服务,并事先批准任何非
105
由独立审计师提供的服务;
目录表
根据法律要求,监督独立审计师的独立性以及独立审计师的合伙人在我们的参与团队中的轮换;
审查将包括在我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
和表格6的最新报告
与管理层和独立审计师一起审查年度审计和季度财务报表审查的结果;
代表董事会监督内部会计监控系统及企业管治职能的各方面;
事先审查和批准任何相关的建议-派对交易并向董事会全体成员报告任何已批准的交易;以及在管理层和我们的董事会(包括Sarbanes)建立的法律、道德和风险管理合规项目方面提供监督援助
--奥克斯利法案实施,并就公司治理问题和政策决策向我们的董事会提出建议。
薪酬委员会
Ma先生、Baez先生和Lucki先生担任薪酬委员会成员,Ma先生担任薪酬委员会主席。我们依赖于阶段-输入 第10A条规定的豁免 根据《交易法》和纳斯达克规则,并预计我们薪酬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将在我们IPO结束后12个月内满足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纳斯达克颁布的独立性标准。我们的薪酬委员会负责监督高管和普通员工的工资和其他薪酬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就我们的薪酬政策和实践提供帮助和建议。
我们采取了高管薪酬追回政策。激励机制的恢复
-基于本政策规定的高管补偿仅适用于由于公司重大不遵守美国证券法的任何财务报告要求而被要求编制会计重述的情况,包括纠正先前发布的财务报表中对先前发布的财务报表具有重大意义的错误所需的任何会计重述,或者如果错误在本期得到纠正或在本期未纠正将导致重大错报的情况。我们薪酬委员会关于这一政策的决定将是最终的、决定性的,并对我们所有的高管具有约束力。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马云先生、贝兹先生和卢基先生担任我们的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成员,马云先生担任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主席。我们一直依赖于阶段-输入规则第310A条所订的豁免遵守交易所法案和纳斯达克规则,并期望我们的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在首次公开募股结束后12个月内满足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纳斯达克颁布的独立性标准。我们的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负责寻找和推荐新的潜在董事提名人供董事会审议和审查我们的公司治理政策。董事会对网络安全风险的监督
106
目录表-820-9619我们的董事会在监控网络安全风险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并致力于预防、及时发现和缓解任何此类事件对我们运营的影响。除了董事会各委员会的定期报告外,董事会还定期收到我们管理层关于重大网络安全风险以及我们面临这些风险的程度的报告。虽然董事会监督我们的网络安全风险管理,但管理层对这一天负有责任-至-天风险管理流程。管理层还与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合作,即向公司提供软件和防病毒支持的软件公司,以确保实施适当的控制并定期监控网络活动。我们相信,这种责任分工是应对我们的网络安全风险的最有效方法,我们的董事会领导结构支持这种方法。
道德守则
根据纳斯达克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则,我们通过了一套适用于我们所有高管、董事和员工的道德准则。该道德准则编纂了规范我们业务方方面面的商业和道德原则,其副本已作为证物提交到我们以F表形式的注册声明中
对于我们的新股。您可以通过访问我们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网站上的公开备案文件来审查代码
WW
W.sec.gOV家庭关系
董事、行政人员或其他人士之间并无家庭关系,或任何董事、行政人员或其他人士之间并无任何家庭关系或其他安排或谅解,而该等人士是根据该等安排或谅解获选任董事的。
董事的职责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董事及高级职员均负有公司法下的法定责任、普通法责任及受托责任。根据普通法,我们的董事和高级人员有责任谨慎行事,勤奋工作,并掌握在类似情况下一个相当审慎的人所应具备的技能。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我们公司负有的受托责任概述如下:在董事或高管认为最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的情况下真诚行事的义务;有义务为赋予这些权力的目的行使权力,而不是为了附带目的;
董事不应适当地限制为公司最佳利益行事的酌情权;及
有义务不将自己置于对公司的义务与个人利益之间发生冲突的境地。
除上述规定外,董事还负有非信托性质的注意义务。这项责任被定义为一种要求,即作为一名相当勤奋的人,既具有执行该董事就公司所履行的相同职能的合理期望的一般知识、技能和经验,又具有该董事所具有的一般知识、技能和经验。如上所述,董事有义务不把自己置于冲突的境地,这包括不参与自我的义务-交易,或因其地位而受益。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股东可以提前原谅和/或授权否则违反这一义务的行为,前提是董事充分披露。这可以通过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中授予的许可或通过股东大会上的股东批准来完成。因此,由于多重业务关系,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可能承担与提供符合上述条件的商业机会相关的类似法律义务-上市将标准扩展到多个实体。此外,当我们的董事会评估与上述有关的特定商业机会时,可能会出现利益冲突。
-上市这是一个标准。我们不能向您保证之前的任何一项--提到
(i) 冲突将以有利于我们的方式解决。此外,我们的每个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都有-现有对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的其他企业负有受托义务。
107
如果董事的义务被违反,我们公司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在某些有限的特殊情况下,如果我们董事的责任被违反,股东有权以我们的名义要求损害赔偿。你应该参考一下。
1. “说明
我们的证券
2. 《开曼群岛公司法与美国公司法之比较》
有关开曼群岛法律规定的公司治理标准的更多信息,请访问。
3. 董事及高级人员的任期
我们的高级职员由我们的董事会和股东通过普通决议任命,并由他们酌情决定。我们的董事不受任期的限制,直至下一届股东大会要求任命董事,以及他们的继任者被正式任命或他们去世、辞职或通过股东普通决议被免职为止。如果董事以书面方式辞职、破产、或与债权人达成任何债务偿还安排或债务重整协议,或被发现精神不健全或精神不健全,董事的职位将自动离职。
(ii) 雇佣协议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公司并无书面雇佣协议,但我们的每位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们的中国附属公司订有劳动合同。2018年4月1日,马博涛先生与智宝中国订立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马云先生担任智宝中国董事会主席,任期无限期,自2018年4月1日起生效,但须受若干终止条件及《中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若干例外情况所规限。马云先生有权获得每月3万元人民币(合4300美元)的固定基本工资,外加奖金。马先生亦有权参加双方规定或中国法律规定的任何福利计划。本劳动合同还包含与非劳动合同有关的习惯性限制性契约-竞争自终止雇用之日起计为期两年--征集在雇佣终止后的一年内,保密契约限制披露商业秘密和其他机密信息,直到这些信息公开,以及由于他违反合同而承担的某些责任。
(iii) 2022年4月1日,孙晓罗先生与阳光保险经纪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郭罗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任期无限期,自2022年4月1日起生效,但须受《中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若干终止条件及若干例外情况所规限。张罗先生有权获得每月4.5万元人民币(合6400美元)的固定基本工资,外加补贴和奖金。罗先生亦有权参加双方规定或中国法律规定的任何福利计划。本劳动合同还包含与非劳动合同有关的习惯性限制性契约-竞争自终止雇用之日起计为期两年--征集在雇佣终止后的一年内,保密契约限制披露商业秘密和其他机密信息,直到这些信息公开,以及由于他违反合同而承担的某些责任。
2020年1月7日,夏远文先生与阳光保险经纪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谢霞先生担任阳光保险经纪公司首席财务官,任期三年,自2020年1月2日起至2023年1月1日止,但须受中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若干终止条件及若干例外情况所规限。张夏先生有权获得固定基本工资,金额为每年4万元人民币(合5700美元),外加补贴和奖金。华夏先生亦有权参与双方规定或中国法律规定的任何福利计划。劳动合同还包含与非劳动合同有关的习惯性限制性契约
• -竞争
• 自终止雇用之日起计为期两年
• --征集
• 在雇佣终止后的一年内,保密契约限制披露商业秘密和其他机密信息,直到这些信息公开,以及由于他违反合同而承担的某些责任。2023年1月3日,本劳动合同按类似条款续签三年,期限从2023年1月2日至2026年1月1日。
• 2022年1月18日,王玉刚先生与阳光保险经纪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王先生担任阳光保险经纪公司首席技术官,任期无限期,自2022年1月21日起生效,但须受中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若干终止条件及若干例外情况所规限。张夏先生有权获得每月人民币55,000元(合7,900美元)的固定基本工资,外加补贴和奖金。华夏先生亦有权参与双方规定或中国法律规定的任何福利计划。本劳动合同还包含与以下内容有关的习惯性限制性契约
• 目录表
• 非
-竞争
自终止雇用之日起计为期两年
--征集
在雇佣终止后的一年内,保密契约限制披露商业秘密和其他机密信息,直到这些信息公开,以及由于他违反合同而承担的某些责任。
董事及行政人员的薪酬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我们的高管从中国附属公司收取的薪酬总额约为人民币2,590,944元(375,652美元)。根据法律规定,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必须缴纳相当于每位员工工资的一定百分比的供款,用于支付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其他法定福利以及住房公积金。于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的中国附属公司为向我们的高管提供退休金、退休或类似福利而拨备或应计的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5万元(35,630美元),符合所有有关该等福利的相关法律及法规。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除卢基先生于2024年7月5日就本公司首次公开招股以来所提供的服务收取合共15,000美元外,并无其他董事以董事身份收取任何薪酬或福利。除因提供服务而赚取的薪酬外,所有董事均无权于终止其在本公司的董事职位时获得任何薪酬或福利。我们还将补偿所有董事的任何退出
108
—口袋
他们因以上述身份提供服务而招致的费用。
目录表
主要股东
下表列出了有关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实际所有权的信息,涉及(i)我们已知的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5%以上实际所有人的每个人或一组关联人员;(ii)我们的每位董事;(iii)我们的每位指定执行官;及(iv)我们所有现任董事和执行官作为一个整体。
我们是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则来确定实益所有权的。这些规则一般将证券的实益所有权归于对这些证券拥有单独或共享投票权或投资权的人。该人也被视为该人有权在60天内取得实益所有权的任何担保的实益所有人。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在适用的社区财产法的约束下,本表所列个人对其实益拥有的所有股份拥有独家投票权和投资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在美国没有任何有记录的股东。我们的股东均未通知我们该公司隶属于注册经纪商-经销商
或从事证券承销业务。我们不知道有任何可能导致我们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安排。实益拥有的普通股实益拥有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
A类
普通
股份
B类
普通
股份百分比占总数的投票电源
109
代表关联方付款。
在截至2022年和2023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我们分别代表马博涛先生支付了人民币540万元(80万美元)和人民币零(零美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马博涛向智宝中国集团偿还人民币1,500万元(折合210万美元),并以应收账款结算应付人民币80万元(折合10万美元)。此外,鑫汇结算应付人民币50万元(63,409美元)及应付马博涛的应收款项。截至2023年6月30日,马博涛到期未偿余额已全部清偿完毕。
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6个月内,我们没有代表关联方付款。目录表关联方应支付的金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3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关联方的应收账款总额分别约为人民币2,280万元、人民币850万元和人民币940万元,具体数字如下:6月30日,6月30日,12月31日,人民币
人民币人民币关联方应缴款项马博涛上海GBG
宁波沈安上海申宝截至2022年6月30日,马博涛的到期余额是认购从某些员工转移的限制性股票的未偿还费用。截至2023年6月30日,马云先生结清了本公司的未清余额,未结清任何应付本公司的余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2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上海GBG的到期余额为向关联方预付的预付款,以支持其运营。关联方将通过向本公司提供MGU服务来结算未偿还余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宁波申安和上海申宝的到期余额为对关联方的贷款。这些贷款是无担保的,免息,按需到期。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关联方向本公司悉数偿还未偿还余额。应付关联方的金额。于二零二二年及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付关联方(包括本公司行政总裁兼主席马博涛先生、本公司财务总监夏元文先生及由马博涛先生控制的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鑫汇)的借款总额分别约为人民币175万元、人民币30万元及人民币1180万元。所有的贷款都是无抵押的,利息
-免费,并按需到期。股票发行
看见
《证券发行历史》。
雇佣协议
请参阅“
管理-就业协议
110
描述:我们的证券以下对本公司证券的描述及经不时修订及重述的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我们称为以下细则)的条文为摘要,并不声称是完整的。请参阅本公司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其副本已作为本招股章程所属注册声明的证物存档。一般信息.”
我们是一家获开曼群岛豁免的公司,我们的事务受经修订及重述(经不时修订)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开曼群岛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及开曼群岛普通法管辖。
本公司先前的法定股本为50,000美元,分为5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普通股。2023年12月12日,我们的股东批准,其中包括,调整我们的法定股本,并采用双重
-班级
通过对我们的普通股进行重新分类的股份结构,包括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每股A类普通股有权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表决的所有事项上每股一票。每股B类普通股有权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表决的所有事项上享有每股二十(20)股投票权。同日,我们修订并重述当时有效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组织章程细则全文,并采纳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以反映除其他事项外,我们资本结构的改变。由于股份重新分类,我们的法定股本由500,000,000股普通股组成,每股面值0.0001美元,因此重新分类为(I)494,394,436股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及(Ii)5,605,564股B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
2024年2月4日,我们的股东和我们的董事批准(其中包括)调整我们的法定股本,据此我们将44,394,436股A类普通股重新归类为44,394,436股B类普通股,并修改我们的法定股本以反映(I)45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A类普通股和5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B类普通股,以及(Ii)按比例向所有现有股东发行总计20,000,000股A类普通股,面值0.0001美元。同日,我们修订及重述当时生效的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组织章程细则全文,并采纳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以反映(其中包括)我们资本结构的变化。由于这些变动,我们的法定股本由500,000,000股普通股组成,每股面值0.0001美元,因此重新分类为(I)450,000,000股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及(Ii)50,000,000股B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已发行及已发行流通股31,523,765股,其中B类普通股16,816,692股,A类普通股14,707,073股。
我们于2023年1月11日根据《公司法》注册为豁免有限责任公司。一家开曼群岛豁免公司: 是一家主要在开曼群岛以外开展业务的公司; 禁止在开曼群岛与任何人、商号或公司进行贸易,除非是为了促进获得豁免的公司在开曼群岛以外经营的业务(为此目的,可在开曼群岛签订和订立合同,并在开曼群岛行使其在开曼群岛以外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权力);无需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不必将其成员登记册公开供该公司的股东查阅;可取得不征收任何日后课税的承诺;可在另一法域继续登记,并在开曼群岛撤销登记;目录表 可注册为存续期有限的公司;及可注册为独立的投资组合公司。以下是我们拟议职位的实质性规定摘要 -产品 公司章程大纲及组织章程细则及公司法与本公司普通股的重大条款有关。 普通股 根据我们的章程细则,就提交股东表决的所有事项,A类普通股持有人就每持有一股A类普通股有权投一(1)票,而就提交股东表决的所有事宜,B类普通股持有人有权就每股B类普通股持有的每股A类普通股投二十(20)票。 红利。
111
在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以及根据和按照我们的公司章程不时修订的任何类别或系列股票所附带的任何权利和限制的情况下:
我们的董事会可以不时地宣布从我们合法可用的资金中分红或分配。除下列情况外,董事会不得宣布从我公司分红:
利润;或
“股票溢价账户”,代表在发行股票时支付给我公司的价格超过该等股票的面值或“名义”价值,这类似于美国的额外实收资本概念。
我们的股东可以通过普通决议宣布派息,但派息不得超过董事会建议的金额。 |
在符合开曼公司法有关申请公司股份溢价账的规定及经普通决议案批准的情况下,股息亦可由任何股份溢价账宣派及支付。董事向股东支付股利时,可以现金支付,也可以实物支付。 |
然而,任何股息都不会对我公司产生利息。 |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1)普通决议需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在大会上投票的大多数股东投赞成票;(2)特别决议需要至少两名股东的多数赞成票。 |
-三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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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表 没有任何限制 6, |
1,143.32 |
此外,开曼群岛法院的命令可能会将公司清盘。法院有权在若干特定情况下下令清盘,包括法院认为这样做是公正和公平的。 |
于本公司清盘时,在清盘或清盘时优先于普通股的任何已发行股份持有人有权收取的全额款项已支付或拨备以供支付后,本公司普通股持有人有权收取清盘人厘定的本公司可供分配的任何剩余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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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的催缴和普通股的没收。 |
转让A类普通股。 |
198 |
转让人应被视为A类普通股的持有人,直至受让人的姓名列入本公司股东名册为止。 |
目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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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可行使其绝对酌情权,拒绝登记任何尚未缴足股款或受公司留置权约束的A类普通股的任何转让。我们的董事会也可能拒绝登记此类A类普通股的任何转让,除非: |
转让文件已递交本公司,并附有与其有关的普通股的证书(如有的话),以及本公司董事会可能合理要求的其他证据,以表明转让人有权进行转让; 转让文书仅适用于一类股份; 6, |
150 |
转让给联名持有人的,转让的联名持有人不得超过四人。 |
如果我们的董事拒绝登记转让,他们必须在提交转让文书的日期后三个月内,向转让人和受让人发送关于拒绝登记的通知。 |
||||
然而,这不太可能影响投资者在公开发行中购买的A类普通股的市场交易。一旦A类普通股上市,该A类普通股的法定所有权和该A类普通股在我们的会员登记册上的登记细节将保留在DTC手中。所有与该A类普通股有关的市场交易将在不需要董事进行任何形式的登记的情况下进行,因为市场交易将全部通过DTC系统进行。 |
转让登记可在本公司董事会不时决定的时间和期限内暂停,但在任何一年中,此类转让登记不得超过4500天。 抗 6, |
150 |
对获得豁免的公司的特殊考虑。 |
根据《公司法》,我们是一家获得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对普通居民公司和豁免公司进行了区分。任何在开曼群岛注册但主要在开曼群岛以外经营业务的公司均可申请注册为豁免公司。除下列豁免和特权外,获豁免公司的要求与普通公司基本相同: |
获豁免的公司无须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注册处)提交股东年度申报表;获得豁免的公司的成员名册不公开供查阅;获豁免的公司无须举行周年股东大会;
被豁免的公司可以发行无面值的股票;
获得豁免的公司可以获得不征收任何未来税收的承诺(这种承诺通常首先给予20年);
获豁免的公司可在另一管辖区继续注册,并在开曼群岛撤销注册;获豁免的公司可注册为存续期有限的公司;及获得豁免的公司可以注册为独立的投资组合公司。“有限责任”是指每个股东的责任限于股东对公司股份未付的金额(除非在特殊情况下,如涉及欺诈、建立代理关系或非法或不正当目的,或法院可能准备揭开公司面纱的其他情况)。目录表
会员登记册。 |
根据《公司法》,我们必须保存一份成员登记册,并应在其中登记: |
公司成员的姓名和地址,每位成员所持股份的声明,其中:通过编号区分每股股份(只要股份有编号);确认每个成员的股份已支付或同意被视为已支付的金额;确认每个成员持有的股份数量和类别;并确认成员持有的各相关类别股份是否具有章程规定的投票权,如果是,该等投票权是否有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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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的姓名列入注册纪录册成为会员的日期;及(1) |
82 |
5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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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不再是会员的日期。(2) |
26 |
15.8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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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本公司股东名册为其内所载事项的表面证据(即股东名册将就上述事项提出事实推定,除非被推翻),而于股东名册登记的股东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被视为拥有股东名册上相对于其名称的股份的法定所有权。(3) |
43 |
26.2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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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某些有限的情况下,可以向开曼群岛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确定成员登记册是否反映了正确的法律地位。此外,开曼群岛法院有权在其认为成员登记册未反映正确法律地位的情况下,命令更正该公司保存的成员登记册。如申请就本公司普通股发出更正股东名册的命令,则该等股份的有效性可能会受 |
13 |
7.93 |
% |
||
-考试 |
164 |
100.00 |
% |
____________
(1) -资金支持认股权证,一般包括与另一实体或进入另一实体的任何合并,出售我们的所有或几乎所有资产,要约收购或交换要约,或我们A类普通股的重新分类,则在随后的任何预售中-资金支持
(2) 根据认股权证,持有人将有权就紧接该等基本交易发生前在行使该等权力时可发行的每股A类普通股,收取继承人或收购法团或本公司的A类普通股的数目(如果该A类普通股是尚存的法团),以及持有人在该项交易时或因该交易而应收的任何额外代价,而该数目的A类普通股是在紧接该基本交易发生之前
(3) -资金支持
112
可转让性根据其条款并在符合适用法律的情况下,-资金支持
认股权证可在下列情况下转让交出预付货款时的持有人-资金支持
向我们发出授权书,连同适当的转让文书和
支付足以支付任何转让税的资金(如果适用)。
零碎股份
行权后不会发行零碎的A类普通股
-资金支持 搜查令。相反,根据我们的选择,将发行的A类普通股数量将被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整数,或者我们将就该最终部分支付现金调整,金额等于该部分乘以行使价格。 交易市场
Pre没有成熟的交易市场
-资金支持
认股权证,我们预计不会有市场发展。我们不打算为Pre申请上市
113
任何证券交易所或其他国家认可的交易系统的认股权证。如果没有活跃的交易市场,Pre的流动性
-资金支持
搜查令将是有限的。
作为股东的权利
除PRE中另有规定外
-资金支持
114
在此之前,认股权证不拥有我们A类普通股持有人的权利或特权,包括任何投票权。
-资金支持
权证持有人行使其权证。
注意
本金和到期
是次发行的票据本金为2,500,000元,原始发行折扣为10%,折扣额为250,000元。票据初步可转换为A类普通股,换股价为4.71美元,但须作出若干调整(“换股价”),惟换股价不得减至低于0.7616美元(“底价”)。票据不计息,于2025年9月23日到期。
• 未偿还本金的支付
• 自(I)第一天,即第60号较早者开始
• -天
• 于2024年9月23日之后及(Ii)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宣布注册说明书生效之日,本公司须于该日及其每一个月周年分月向持有人支付票据项下未偿还本金余额,款额相等于本金总额的105%乘以1除以票据到期日前剩余3个月所得的商,直至未偿还本金为止
• 目录表
• 金额已全数支付,或(如较早)根据票据条款加速、转换或赎回票据时支付。
115
公司不得偿还票据未偿还本金的任何部分。
受益所有权限制
• 如持有人于紧接转换后将拥有超过4.99%(或于持有人选择时,为9.99%)的已发行A类普通股,则该票据不可予转换,但在持有人向吾等发出至少61天的事先通知后,持有人可将转换后的已发行A类普通股的拥有量增加至紧接转换生效后已发行的A类普通股数目的9.99%,因为该百分比拥有权是根据该票据的条款厘定的。
• 违约事件一旦发生任何违约事件(定义见票据),票据应按相当于年利率10%的利率计息,如果利率低于法律允许的最高金额,则应计息。安防
• 作为证券购买协议及票据项下责任的抵押品,本公司已向持有人授予本公司在美国的所有现有及未来资产(如有)(包括知识产权)的优先抵押权益,以及与妥为签立的存款账户控制协议(“DACA”)有关的账户,惟须受证券购买协议(定义见证券购买协议)的若干例外情况所规限。
• 开曼群岛公司法与美国公司法之比较开曼群岛的公司受《公司法》管辖。《公司法》是以英国法律为蓝本,但没有遵循最近的英国法律成文法,因此,《公司法》与英格兰和威尔士现行的《公司法》之间存在重大差异。此外,《公司法》不同于适用于美国公司及其股东的法律。以下是适用于我们的公司法条款与适用于在美国注册的公司及其股东的可比法律之间的实质性差异的摘要。合并及类似安排
• 在某些情况下,《开曼群岛公司法》允许两家开曼群岛公司之间的合并或合并,或一家开曼群岛公司与在另一司法管辖区注册的公司之间的合并或合并(前提是该另一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提供便利)。就这些目的而言,(A)“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组成公司合并,并将其业务、财产和债务归属于其中一个公司,作为尚存的公司;(B)“合并”是指将两个或更多的组成公司合并为一个合并的合并公司,并将这些公司的业务、财产和债务归属于合并后的公司。
然后,该计划或合并或合并必须由(A)每家公司的股东的特别决议授权;或(B)该组成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中规定的其他授权(如有)授权。这个
目录表
• 合并或合并的书面计划必须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其中包括关于合并或尚存公司的偿付能力的声明,每一组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声明,以及(除非尚存或合并的公司将是非--开曼群岛一份承诺,将向每个组成公司的成员和债权人提供一份合并或合并证书的副本,并承诺将在开曼群岛宪报上公布合并或合并的通知。按照这些法定程序进行的合并或合并不需要法院批准。
• 此外,在某些情况下,类似于合并、重组和/或合并的交易可以通过这些法定规定的其他方式实现,例如通过合同安排的股本交换、资产收购或对经营企业的控制。
• 目录表
• 股东诉讼
• 已向开曼群岛法院提起派生诉讼,开曼群岛法院已确认可以提起此类诉讼。
公司违法或者越权采取或者拟采取违法行为,不能经股东批准;决议通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需要获得合格多数通过;意在剥夺或废除成员的个人权利的行为;以及
116
在股东的个人权利已经或即将受到侵犯的情况下,股东可以直接对我们提起诉讼。
董事及行政人员的赔偿及责任限制
开曼群岛法律没有限制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可对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作出赔偿的程度,除非开曼群岛法院认为任何这类规定违反公共政策,例如为欺诈或犯罪后果提供赔偿,或为受补偿人自己的欺诈或故意违约提供赔偿。我们修改和重述的组织章程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们将赔偿每一位现任或前任董事秘书(包括候补董事)和我们的任何其他官员(包括投资顾问、管理人或清盘人)及其遗产代理人:
• 现任或前任董事(包括替代董事)、秘书或高级职员在处理或有关我们的业务或事务,或在执行或履行现有或前任董事(包括替代董事)、秘书或高级职员的职责、权力、授权或酌情决定权过程中招致或承担的所有诉讼、法律程序、费用、收费、开支、损失、损害或法律责任;以及
• 在不限于上文(A)段的情况下,董事(包括替代董事)、秘书或官员因在开曼群岛或其他地方的任何法院或审裁处就涉及我们或我们的事务的任何民事、刑事、行政或调查程序(无论是威胁、待决或完成)辩护(无论成功与否)而招致的所有费用、开支、损失或责任。然而,任何该等现任或前任董事(包括替代董事)、秘书或官员因其实际欺诈、故意违约或故意疏忽而引起的任何事宜,均不获赔偿。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们可以预付款、贷款或其他方式支付现有或前任董事(包括替代董事)、秘书或我们的任何官员因上述任何事项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费用,条件是董事(包括替代董事)、秘书或官员必须偿还我们支付的金额,条件是最终认为董事(包括替代董事)、秘书或该官员没有赔偿这些法律费用的责任。
本公司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经不时修订后,准许高级职员及董事就其身分所招致的损失、损害、费用及开支作出赔偿,除非该等损失或损害是因该等董事或高级职员的不诚实或欺诈行为所致。
这一行为标准通常与特拉华州公司法允许的特拉华州公司的行为标准相同。此外,我们向独立董事发出的聘书,以及我们与执行人员签订的雇佣协议,为该等人士提供除经修订及重述(经不时修订)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所规定的额外赔偿。
目录表鉴于根据证券法产生的责任的赔偿可能允许吾等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根据上述条款控制吾等的人士,我们已获告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此类赔偿违反证券法所表达的公共政策,因此不可强制执行。董事的受托责任
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包含一项适用于特拉华州公司的企业合并法规,根据该法规,除非公司在其公司注册证书中明确选择不受此类法规的管辖,否则在该人成为利益股东之日起三年内,禁止该公司与“有利害关系的股东”进行某些商业合并。感兴趣的股东通常是指在过去三年内拥有或拥有目标公司15%或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个人或团体。这样做的效果是限制了潜在收购者制造2美元的能力
-分层
对所有股东都不会一视同仁的目标的竞标。除其他事项外,如果在该股东成为有利害关系的股东之日之前,董事会批准了导致该人成为有利害关系的股东的企业合并或交易,则该章程不适用。这鼓励特拉华州公司的任何潜在收购者与目标公司的董事会谈判任何收购交易的条款。
开曼群岛的法律没有类似的法规。因此,我们不能利用特拉华州商业合并法规提供的保护类型。然而,尽管开曼群岛法律不规范公司与其大股东之间的交易,但它确实规定,此类交易必须本着公司的最佳利益和适当的公司目的真诚地进行,并且不会对少数股东构成欺诈。
目录表解散;清盘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除非董事会批准解散的提议,否则解散必须得到持有公司总投票权100%的股东的批准。只有由董事会发起解散,才能获得公司流通股的简单多数批准。特拉华州的法律允许特拉华州的公司在其公司注册证书中包括与董事会发起的解散有关的绝对多数投票要求。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及本公司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细则,本公司可由本公司股东通过特别决议案清盘,或如清盘由本公司董事会发起,则可由本公司成员提出特别决议案,或如本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则可由本公司股东通过普通决议案进行清盘。此外,开曼群岛法院的命令可能会将公司清盘。法院有权在若干特定情况下下令清盘,包括法院认为这样做是公正和公平的。
• 股份权利的变更
• 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否则公司可在获得该类别流通股的多数批准的情况下更改该类别股票的权利。
• -四分之三
• 该类别已发行股份或经该类别股份持有人股东大会上通过的特别决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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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公司的管理文件可在有权投票的流通股的多数批准下进行修改,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在开曼群岛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我们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只能在我们股东的特别决议下进行修订。反金钱 洗钱-开曼群岛
为了遵守旨在防止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的立法或法规,我们必须采取并维持反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的法律或法规-钱 洗钱程序,并要求订阅者提供信息和证据来验证其身份、地址和资金来源。在允许的情况下,并在某些条件下,我们还可以委托维护我们的反
-钱
向合适的人提供洗钱程序(包括获取尽职调查信息)。
我们保留要求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证据以核实订户的身份、地址和资金来源的权利。如果订户延迟或未能提供任何核实所需的资料,我们可以拒绝接受申请,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收到的资金将被无息退还到最初从其借记的账户。如果订户未能及时提供所要求的资料和文件,我们将不对订户因拒绝或延误处理订户的申请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如果我们的董事或管理人员怀疑或被告知向股东支付赎回收益可能导致违反适用的反垄断规定,我们也保留拒绝向该股东支付任何赎回款项的权利。-钱 任何相关司法管辖区的任何人进行洗钱或其他法律或法规,或者如果此类拒绝被认为是确保我们遵守任何适用司法管辖区的任何此类法律或法规所必要或适当的。如果居住在开曼群岛的任何人知道或怀疑或有合理理由知道或怀疑另一人从事犯罪行为或涉及恐怖主义或恐怖分子财产,并且在他们在受管制部门的业务过程中或在其他贸易、专业、商业或就业过程中注意到关于这种知情或怀疑的信息,该人将被要求根据《犯罪得益法(修订本)》向(I)指定的官员或开曼群岛金融报告管理局报告这种情况或怀疑,目录表如果披露涉及犯罪行为或洗钱,或(2)向金融报告管理局或一名警员或指定官员(根据开曼群岛《恐怖主义法》(修订本))披露,如果披露涉及参与恐怖主义或资助恐怖主义和恐怖分子财产。这种报告不应被视为违反保密或任何成文法则或其他规定对披露信息施加的任何限制。通过认购股份,认购者同意应要求向开曼群岛和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监管机构和其他人披露与洗钱和类似事项有关的任何信息。
开曼群岛的经济实体立法开曼群岛以及其他几个非岛屿--欧洲
欧洲联盟各司法管辖区制定了立法,旨在解决欧洲联盟理事会和经合组织对从事某些活动的离岸结构提出的关切,这些活动在没有实际经济活动的情况下吸引利润。国际税务公司
118
《(经济物质)法(修订)》(《物质法》)于2019年1月在开曼群岛生效,为#年引入了某些经济物质要求。-范围从事某些在地理上流动的商业活动的开曼群岛实体(“相关活动”)。由于我们是开曼群岛的豁免公司,合规义务包括提交年度通知,其中需要说明我们是否正在进行任何相关活动,如果是,我们是否满足了物质法案要求的经济物质测试。预计我们公司将不会从事任何“相关活动”,因此不会被要求满足经济物质要求测试,或将受到更有限的物质要求。然而,预计《物质法》将不断演变,并有待进一步澄清和修正。未能满足适用的要求可能会使我们受到物质法案的惩罚。数据保护局-开曼群岛根据开曼群岛的《数据保护法》(经修订),我们根据国际公认的数据隐私原则负有某些责任。《开曼群岛的数据保护-隐私公告》本私隐声明解释我们根据不时修订的开曼群岛资料保护法(修订本)及据此颁布的任何法规、实务守则或命令(“资料保护法”)收集、处理及保存本公司投资者个人资料的方式。我们致力于根据《数据保护法》处理个人数据。在使用个人数据时,我们将在《数据保护法》下被定性为“数据控制者”,而我们的某些服务提供商、联属公司和代表可能在《数据保护法》下扮演“数据处理者”的角色。这些服务提供商可以出于与向我们提供的服务相关的合法目的来处理个人数据。就本隐私声明而言,“您”或“您的”应指订阅者,还应包括与订阅者有关的任何个人。通过您对本公司的投资,我们和我们的某些服务提供商可以收集、记录、存储、传输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可直接或间接识别个人身份的个人数据。我们可能会将您提供的个人信息与我们从您那里收集的或关于您的个人信息结合起来使用。这可能包括在线或线下收集的个人数据,包括从信贷资料库和其他可用的公共数据库或数据来源收集的个人数据,如新闻提纲、网站和其他媒体来源以及国际制裁名单。阁下的个人资料将会为合法目的而公平处理,包括(A)为本公司履行阁下作为一方的合约或为履行合约所需的处理。-合同根据您的要求,(B)为了遵守我们所承担的任何法律、税收或监管义务而有必要进行处理,或(C)为了我们或向其披露数据的服务提供商追求合法利益的目的进行处理,或(D)您同意出于任何特定目的处理个人数据。作为数据控制者,我们只会将您的个人数据用于我们收集它的目的。如果我们需要将您的个人数据用于无关目的,我们会与您联系。目录表我们预计我们将出于本隐私声明中规定的目的与我们的服务提供商共享您的个人数据。我们还可以在合法且为遵守我们的合同义务或您的指示,或在与任何监管报告义务相关的情况下有必要或适宜这样做的情况下,分享相关的个人数据。在特殊情况下,我们将与任何国家或地区的监管、检察和其他政府机构或部门以及诉讼各方(无论是未决的还是受到威胁的)共享您的个人数据,包括我们有公共或法律义务(例如,协助发现和防止欺诈、逃税和金融犯罪或遵守法院命令)的任何其他人。阁下的个人资料不应由本公司持有超过处理资料所需的时间。我们不会出售您的个人数据。任何将个人资料转移至开曼群岛以外的地方,均须符合《私隐条例》的要求。如有需要,我们会确保与该等资料的接收者订立单独及适当的法律协议。我们只会根据DPA的要求传输个人资料,并将应用适当的技术和组织信息安全措施,以防止未经授权或非法处理个人资料,以及防止个人资料意外丢失、销毁或损坏。如果你是一个自然人,这将直接影响你。如果您是公司投资者(为此,包括信托或豁免有限合伙等法律安排),并因任何原因向我们提供与您有关的个人个人数据,与您在公司的投资有关,这将与这些个人相关,您应该将本文件转发给这些个人,以供他们了解和考虑。根据《隐私保护法》,您拥有某些权利,包括(A)有权获知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数据(本隐私声明履行了我们在这方面的义务),(B)有权获得您的个人数据的副本,(C)有权要求我们停止直销,(D)有权更正不准确或不完整的个人数据,(E)有权撤回您的同意并要求我们停止处理或限制处理,或不开始处理您的个人数据,(F)有权获得关于数据泄露的通知(除非该违规行为不太可能造成损害);(G)有权获得关于开曼群岛以外我们直接或间接向其转让、打算转让或希望转让您的个人数据的任何国家或地区的信息、我们为确保个人数据安全而采取的一般措施以及我们可获得的关于您个人数据来源的任何信息;。(H)有权向开曼群岛监察员办公室投诉;。以及(I)有权在某些有限的情况下要求我们删除您的个人资料。如阁下不愿向本公司提供所要求的个人资料或其后撤回阁下的同意,阁下可能无法向本公司投资或继续对本公司投资,因为这会影响本公司管理阁下投资的能力。如果您认为您的个人信息没有得到正确处理,或者您对我们对您就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提出的任何要求的回应不满意,您有权向开曼群岛监察员投诉。监察员可通过电子邮件INFO@ombusman.ky或访问其网站ombusman.ky联系。证券发行史该公司先前的法定股本为5亿股普通股,每股面值或面值为0.0001美元。2023年1月11日,公司向当时的所有现有股东发行了6,492,266股普通股,面值为0.0001美元。所有股东均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实体。最初向Sertus Nominees(Cayman)Limited发行了一股普通股,然后于2023年1月11日转让给Mavy Holdings Limited。当时,美维控股有限公司持有3,277,537股普通股,占本公司股份的32.7754%。2023年6月26日,Mavy Holdings Limited向曼戈斯汀国际咨询有限公司转让了300,000股普通股,导致Mavy Holdings Limited目前持有2,977,537股普通股(持股29.7754%),曼戈斯汀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持有300,000股普通股,持股比例为3%。目录表嘉年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81,770股普通股(持股0.8177%),达人富华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48,673股普通股(持股1.4867%)。利基控股有限公司、泰科控股有限公司及通美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有44,602股普通股(各占0.4460%股权)。飞利浦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78,408股普通股(持股1.7841%),而恒基控股有限公司持有22,301股普通股(持股0.2230%)。以下摘要描述了某些开曼群岛和美国联邦所得税因收购、拥有和处置A类普通股而产生的后果,但它并不旨在全面描述可能与购买A类普通股的决定相关的所有税收考虑因素。本摘要以开曼群岛税法及其下的条例和截至本摘要日期的美国税法及税法下的条例为基础,该等税法及条例可能会有所更改。潜在投资者应咨询他们的专业顾问,根据其公民身份、居住地或住所国的法律,购买、持有或出售任何股票可能产生的税收后果。开曼群岛税收开曼群岛目前不根据利润、收入、收益或增值对个人或公司征税,也没有遗产税或遗产税性质的税收。开曼群岛政府向吾等或本公司普通股持有人征收的其他税项可能不会对本公司或普通股持有人构成重大影响,但适用于在开曼群岛管辖范围内签立或签立后签立的文书的印花税除外。开曼群岛不是适用于支付给我公司或由我公司支付的任何款项的任何双重征税条约的缔约方。开曼群岛没有外汇管制规定或货币限制。有关股份的股息及资本的支付将不须在开曼群岛缴税,向任何股份持有人支付利息及本金或股息或资本(视乎情况而定)亦不需要预扣,出售股份所得收益亦不须缴交开曼群岛所得税或公司税。开曼群岛目前没有所得税、公司税或资本利得税,也没有遗产税、遗产税或赠与税。我们已根据开曼群岛的法律注册为豁免有限责任公司,因此,我们已于2023年3月23日从开曼群岛财政司获得以下形式的承诺:
税收优惠法(修订)关于税务宽减的承诺根据《税收减让法(修订)》,现对支付宝作出如下承诺:此后在群岛颁布的对利润、收入、收益或增值征税的法案不适用于我们或我们的业务;以及此外,无须就利润、收入、收益或增值或属遗产税或遗产税性质的项目征税:关于或有关公司的股份、债券或其他义务;或以扣缴全部或部分《税收减让法》所界定的任何相关付款的方式。
这些优惠的有效期为20年,自2023年3月23日起生效。
目录表
• 人民Republic of China税
• 所得税和预提税金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就中国企业所得税而言,在中国境外设立“事实上的管理机构”的企业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其全球收入一般须缴纳统一的25%企业所得税税率以及纳税申报义务。根据《实施规则》,“事实上的管理机构”被定义为对企业的生产和业务、人事和人力资源、财务和财产进行物质和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SAT)于2009年4月发布的第82号通知规定,某些离岸
• -注册成立-中国入驻企业。
• 目录表
119
根据《内地中国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偷税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凡被视为非
-中国
如果税务居民企业直接持有中国企业至少25%的股份,经中国地方税务机关批准,该中国企业向该香港居民企业支付股息的预提税率将从10%的标准税率降至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适用税收协定红利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81号通知》),柜台居民企业-派对该等税务安排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其中包括)以享有税务安排下的减收预扣税:(I)必须以公司形式存在;(Ii)必须直接拥有该中国居民企业所需百分比的股权及投票权;及(Iii)必须在收取股息前连续十二个月内的任何时间直接拥有该中国居民企业的该百分比资本。此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办法-常驻2020年1月起施行的《企业享受条约待遇管理办法》要求-常驻纳税人应当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有关税收条约规定的待遇,并提交纳税申报单或者扣缴申报单,接受税务机关的进一步监督。因此,如果智宝满足第81号通告和其他相关税收法规规定的条件,它从WFOE获得的股息可能可以享受5%的预提税率。然而,根据《通知》如果有关税务机关认为我们的交易或安排是以享受税收优惠为主要目的的,有关税务机关今后可以调整优惠预提税额。附加值 税根据《关于全面推进价值征收试点工作的通知》-添加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公布并于二零一六年五月一日起生效的“营改增税”(“第三十六号通知”)规定,在中国境内从事服务、无形资产或固定资产销售的实体和个人,须缴交增值税,而非营业税。根据《通知》
36.中国附属公司须按从客户收取的收益征收6%至17%的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增值税的通知》-添加税率,纳税人为其价值从事应税销售活动的情况-添加
征税目的或进口商品,原适用的17%税率降至16%。根据《关于深化价值提升政策的通知》-添加
120
-添加
税收目的或进口商品,原来适用的16%和10%的税率分别降至13%和9%。美国联邦所得税的重要考虑因素以下是关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的某些重大考虑因素的讨论,这些因素与美国股东收购、拥有和处置我们的普通股有关,定义如下:该股东在此次发行中收购我们的A类普通股,并根据修订后的1986年美国国税法(下称“守则”)将我们的A类普通股作为“资本资产”(一般是为投资持有的财产)持有。这一讨论是以美国现行联邦所得税法为基础的,该法可能会有不同的解释或变化,可能具有追溯效力。尚未寻求美国国税局(IRS)就下述任何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做出裁决,也不能保证IRS或法院不会采取相反的立场。本讨论并不涉及美国联邦所得税的所有方面,这些方面可能对特定投资者很重要,因为他们的个人情况,包括受特别税收规则约束的投资者(例如,某些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受监管的投资公司、房地产投资信托公司、经纪人-经销商,选择标记的证券交易员-至-市场
待遇、合伙企业(或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视为合伙企业的其他实体)及其合伙人,纳税-免税机构(包括私人基金会)、非美国持有者的投资者、(直接、间接或建设性地)持有我们有投票权的A类普通股5%或以上的投资者、持有其A类普通股作为跨境交易一部分的投资者(对冲、转换、推定出售或其他综合交易)、遵守守则第451节规定的适用财务报表会计规则的投资者,或拥有美元以外的功能货币的投资者,所有这些投资者都可能受到不同的税收规则的约束目录表此外,本讨论不涉及除美国联邦所得税法以外的任何税法,包括任何州、地方、替代最低税或非-美联航各州的税收考虑因素,或对非劳动收入征收的联邦医疗保险税。敦促每个潜在投资者咨询其税务顾问有关美国联邦、州、地方和非-美联航美国对我们普通股投资的收入和其他税收考虑。一般信息在本讨论中,“美国公司持有人”是我们普通股的实益拥有人,即:(I)在美国联邦所得税方面,是美国公民或居民的个人;(Ii)在美国或其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创建或根据其法律组织的公司(或被视为美国联邦所得税方面的公司的其他实体);(Iii)其收入可包括在美国联邦所得税方面的总收入中的遗产,而不论其来源为何;或(4)信托(A)其管理受美国法院的主要监督,并且有一名或多名美国人有权控制信托的所有实质性决定,或(B)以其他方式选择根据《守则》被视为美国人的信托。如果合伙企业(或在美国联邦所得税方面被视为合伙企业的其他实体)是我们普通股的实益所有者,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税务待遇将取决于合伙人的地位和合伙企业的活动。我们敦促合伙企业和持有我们普通股的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就投资我们普通股的事宜咨询他们的税务顾问。以下讨论仅针对在此次发行中购买普通股的美国债券持有人。我们敦促潜在买家就美国联邦所得税法适用于他们的特定情况以及购买、拥有和处置我们普通股对他们造成的州、地方、外国和其他税收后果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
对普通股的股息和其他分配的征税
根据下文讨论的被动型外国投资公司规则,我们就普通股向您进行的现金或其他财产分配(包括由此扣缴的任何税款)一般将在您收到之日作为股息收入计入您的毛收入中,但仅限于从我们当前或累积的收益和利润(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确定)中支付的分配。对于美国公司债券持有人,股息将没有资格获得股息
-已收到
允许公司就从其他美国公司收到的股息扣除。
121
-企业
美国股东,包括个人美国股东,将按适用于合格股息收入的较低资本利得税征税,条件是(1)普通股可随时在美国成熟的证券市场上交易,或我们有资格享受与美国批准的合格所得税条约的好处,其中包括信息交换计划;(2)无论是在我们支付股息的纳税年度还是在上一纳税年度,我们都不是被动的外国投资公司(如下所述),以及(3)满足某些持有期要求。我们敦促您咨询您的税务顾问,了解我们普通股的较低股息率的可用性,包括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任何法律变化的影响。如果分配金额超过我们当前和累积的收入和利润(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确定),它将首先被视为税收-免费
在您的普通股中退还您的税基,如果分派的金额超过您的税基,超出的部分将作为资本利得征税。我们不打算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计算我们的收入和利润。因此,美国债券持有人应该预计,分配将被视为股息,即使该分配否则将被视为非股息
-应课税根据上述规则返还资本或作为资本收益。普通股处置的课税在以下讨论的被动型外国投资公司规则的约束下,您将确认任何股份出售、交换或其他应税处置的应税损益,相当于该股份的变现金额(以美元计)与您的普通股计税基础(以美元计)之间的差额。收益或损失将是资本。目录表得或失。如果你不是-企业
美国股票持有人,包括持有普通股一年以上的个人美国股票持有人,您可能有资格享受任何此类资本利得的减税。资本损失的扣除是有限制的。
被动对外投资公司
一个非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在任何课税年度均被视为PFIC:在该应纳税年度的总收入中,至少有75%是被动所得;或
其资产价值的至少50%(根据该等资产在一个课税年度内的平均季度价值)可归因于产生或为产生被动收入而持有的资产(“资产测试”)。
122
-被动就资产测试而言,在任何特定季度测试日期,我们的资产不得低于我们所有资产价值的50%。我们必须每年单独决定我们是否为私人投资公司。根据我们持有的现金数额,连同为产生被动收入而持有的任何其他资产,在本课税年度或其后任何课税年度,我们可能有超过50%的资产是为产生被动收入而持有的资产。我们会在任何特定课税年度完结后作出这项决定。尽管这方面的法律不明确,但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的目的,我们将我们的合并关联实体视为由我们所有,这不仅是因为我们对此类实体的运营实施有效控制,还因为我们有权获得其几乎所有的经济利益,因此,我们将其运营结果合并到我们的综合财务报表中。特别是,由于我们在资产测试中的资产价值一般将基于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确定,而且现金通常被认为是为产生被动收入而持有的资产,我们的PFIC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和我们持有的现金数量。因此,普通股市场价格的波动可能会导致我们成为PFIC。此外,PFIC规则的应用在几个方面存在不确定性,我们的收入和资产的构成将受到我们如何以及以多快的速度使用我们持有的现金的影响。我们没有义务采取措施降低我们被归类为PFIC的风险,如上所述,我们资产价值的确定将取决于我们可能无法控制的重大事实(包括我们的普通股不时的市场价格和我们持有的现金数量)。如果我们在您持有普通股的任何一年是PFIC,我们将在您持有普通股的所有后续年份继续被视为PFIC。但是,如果我们不再是一家PFIC,而您之前没有及时做出“标记”-至-市场如下所述,您可以通过对普通股进行“清洗选择”(如下所述)来避免PFIC制度的一些不利影响。如果我们是您在纳税年度(S)的PFIC,在您持有普通股的纳税年度内,您将受到关于您从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包括质押)普通股而获得的任何“超额分配”和任何收益的特殊税收规则的约束,除非您在
-至
-市场“如下所述的选举。您在一个应纳税年度收到的分派,如果超过您在之前三个应纳税年度或您持有普通股期间较短的时间内收到的平均年分派的125%,将被视为超额分配。根据这些特殊的税收规则:超额分配或收益将在您持有普通股的期间按比例分配;分配给您当前课税年度的金额,以及在我们是PFIC的第一个纳税年度之前分配给您任何一个(或多个)纳税年度的任何金额,将被视为普通收入,以及目录表分配给您的每个其他课税年度的款额将适用于该年度的最高税率,而通常适用于少缴税款的利息费用将被征收于每个该等年度的应得税项。在处置年度或“超额分配”年度之前的年度分配的税款的纳税义务不能被这些年度的任何净营业亏损抵消,出售普通股所实现的收益(但不是亏损)不能被视为资本,即使您将普通股作为资本资产持有。持有PFIC“可销售股票”(定义见下文)的美国公司持有者可能会留下印记。-至-市场选择这类股票以退出上文讨论的税收待遇。如果你留下了印记-至-市场 选择您所在的第一个纳税年度(或被视为持有)普通股且我们被确定为PFIC的,您每年将在您的收入中纳入一笔金额,该金额等于截至该纳税年度结束时普通股公平市值超出您在该普通股中的调整基准的部分(如果有),超出的部分将被视为普通收入,而不是资本收益。普通股调整后基准超过其截至纳税年度结束时的公平市场价值的部分(如果有),您可以产生普通损失。然而,这种普通损失仅允许在任何净分数的范围内发生-至-市场普通股的收益包括在您之前的纳税年度的收入中。在你的收入中包含在标记下的金额-至-市场 选择以及普通股实际出售或其他处置的收益,均视为普通收入。普通损失处理也适用于普通股实际出售或处置时实现的任何损失,但该损失金额不超过净标记-至-市场这类普通股以前包括的收益。您在普通股中的基准将进行调整,以反映任何此类收入或亏损金额。如果你做了一个有效的标记
-至
-市场
选择,适用于非PFIC公司的分配的税收规则将适用于我们的分配,但上文“-我们普通股股息和其他分配的征税”中讨论的合格股息收入的较低适用资本收益率通常不适用。印记-至-市场选举只适用于“可销售股票”,即在每个日历季度内至少15个交易日在合格交易所或其他市场(如适用的美国财政部法规所定义),包括纳斯达克,以非最低数量交易的股票。如果普通股在纳斯达克上定期交易,并且您是普通股持有人,则标记-至-市场如果我们成为或成为PFIC,你们将有机会进行选举。或者,持有PFIC股票的美国投资者可以就该PFIC进行“合格选举基金”选择,以退出上文讨论的税收待遇。就PFIC进行有效的合格选举基金选举的美国基金持有人,通常会将该持有人在该纳税年度公司收益和利润中按比例计入总收入。然而,合格选举基金选举只有在PFIC按照适用的美国财政部法规的要求向该美国基金持有人提供其收益和利润的某些信息的情况下才可用。我们目前不打算准备或提供使您能够进行合格选举基金选举的信息。如阁下于本公司为私人股本投资公司的任何课税年度持有普通股,阁下须于该等年度提交IRS表格-8621,并提供有关该等普通股的某些年度资料,包括有关普通股的分派及出售普通股所得的任何收益。
123
-至
-市场
“选举(如上所述),如果我们在您持有我们的普通股期间的任何时候是PFIC,那么对于您来说,这些普通股将继续被视为PFIC的股票,即使我们在未来一年不再是PFIC,除非您为该年度做出“清洗选择”,否则我们不再是PFIC。“清洗选择”创建了在我们被视为PFIC的最后一年的最后一天,按其公平市场价值视为此类普通股的被视为出售的普通股。清洗选举确认的收益将受到将收益视为超额分配的特别税收和利息收费规则的约束,如上所述。作为清洗选举的结果,出于税务目的,您将在您的普通股中有一个新的基准(相当于我们被视为PFIC的最后一年最后一天普通股的公平市值)和持有期(新的持有期将从该最后一天的第二天开始)。
。我们还维护着一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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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
.在以电子方式向SEC提交或提供这些材料后,您可以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免费访问这些材料。我们网站上包含的信息不是本招股说明书的一部分,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我们的网站地址仅为非活动文本参考。
在表格F上的登记声明生效后
124
作为本招股说明书的一部分,我们将遵守适用于外国私人发行人的《交易法》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要求。因此,我们将被要求提交报告,包括表格20的年度报告
,以及SEC的其他信息。您可以通过互联网在SEC网站阅读我们的SEC文件,包括注册声明
Www.sec.gov。
您还可以写信给Floor,免费索取这些文件的副本
号楼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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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维护一个网站
HTTPS:www.w.纸包-技术.com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您可以在以电子方式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或向其提供这些材料后,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免费获取这些材料。我们的网站包含且可以通过该网站获取的信息不包含在本招股说明书中,也不是本招股说明书的一部分。目录表
合并财务报表索引页面合并财务报表:
125
截至2022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的综合收益表和全面收益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股东权益变动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和2023年6月30日的未经审计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截至2022年、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计简明综合经营报表截至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未经审计的股东(亏损)权益变动简明综合报表
截至2022年、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计简明现金流量表
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目录表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致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董事会。对财务报表的几点看法我们审计了智宝科技公司随附的合并资产负债表。(the“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相关合并经营报表和综合收益(损失)、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以及相关附注(统称“财务报表”)。我们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两年中每年的经营结果和现金流量,符合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意见基础这些财务报表由公司管理层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根据我们的审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是一家在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PCAOB的适用规则和法规,我们必须对公司保持独立。
126
我们的审计包括执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程序,无论是由于错误还是欺诈,以及执行应对这些风险的程序。这些程序包括在测试的基础上审查与财务报表中的数额和披露有关的证据。我们的审计还包括评价管理层使用的会计原则和作出的重大估计,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为我们的观点提供了合理的基础。/s/Marcum Asia CPAS LLP
Marcum Asia CPAS LLP
自2022年以来,我们一直担任公司的审计师。
纽约,纽约州2023年12月21日,注17除外,其日期为2024年2月7日。目录表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以人民币(“人民币”)和美元(“美元”)金额,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截至6月30日,人民币人民币美元(注2)
资产
流动资产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受限现金应收账款净额关联方应缴款项
递延发行成本
127
流动资产总额
财产和设备,净额
无形资产,净额
经营性租赁使用权资产
非流动受限现金
递延税项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总额
总资产
负债和股东权益流动负债短期借款
128
应付保险费
应付所得税
因关联方的原因经营租赁负债,流动应计费用和其他负债股东预付的认购费流动负债总额非流动经营租赁负债递延税项负债总负债承付款和或有事项股东权益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授权股450,000,000股,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发行和发行股数分别为13,183,308股和13,183,308股)*
b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50
,000,000 sh授权的ares,13,155,570和16,816,692 分别截至2022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已发行和发行的股份)*额外实收资本累计赤字累计其他综合收益股东权益总额
总负债与股东权益股份和每股信息追溯呈列,以反映A类和B类普通股的重组和重新分类(注1和注11)。随附的附注是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目录表 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业务表和全面收益表(亏损) (以人民币(“人民币”)和美元(“美元”)金额,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
截至6月30日的一年,人民币人民币
129
(注2)收入收入成本毛利运营费用
销售和营销费用
一般和行政费用
研发费用总运营支出营业收入(亏损) 利息支出,净额
其他收入,净额 所得税前收入(亏损)
所得税优惠(费用)净收益(亏损)其他全面收益(亏损)
外币兑换调整 综合收益(亏损)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基础*
130
每股收益(亏损)
基础*
稀释*股份和每股信息追溯呈列,以反映A类和B类普通股的重组和重新分类(注1和注11)。随附的附注是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目录表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亏损)股票变动综合报表截至2022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的年度(以人民币(“人民币”)和美元(“美元”)金额,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A类普通股B类普通股其他内容已缴费资本保留
收益(累计赤字) 累计其他全面
131
总
股份
量股份量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
人民币人民币截至2021年6月30日
股东的供款基于份额的薪酬
净收入截至2022年6月30日股东的供款基于份额的薪酬净亏损外汇调整截至2023年6月30日股份和每股信息追溯呈列,以反映A类和B类普通股的重组和重新分类(注1和注11)。随附的附注是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132
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金额以人民币(“人民币”)和美元(“美元”))截至6月30日的一年,人民币人民币美元(注2)经营活动的现金流:
净收益(亏损)对净收益(亏损)与业务活动中使用的现金净额进行调整:折旧及摊销费用经营性租赁使用权资产摊销提前终止使用权资产的收益
处置财产和设备造成的损失
基于股份的薪酬费用
可疑应收账款准备递延所得税(福利)费用经营资产和负债变化:应收账款关联方应缴款项
预付费用和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应付帐款应付保险费应付所得税经营租赁负债应计费用和其他负债
1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向关联方发放的贷款偿还关联方贷款处置财产和设备所得收益代表关联方付款
无形资产预付款
投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用于)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股东出资短期银行借款收益
偿还短期银行借款关联方借款向关联方偿还借款支付要约费用融资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和现金等价物
134
年初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年终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目录表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续)(金额以人民币(“人民币”)和美元(“美元”))截至6月30日的一年,
人民币
人民币美元(注2)补充现金流信息为利息支出支付的现金缴纳所得税的现金非现金投资及融资活动
经营租赁以经营租赁负债换取的使用权资产
处置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对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进行核对截至6月30日,
人民币人民币美元
135
非流动受限现金
随附的附注是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目录表 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后的注释 |
财务报表 |
1 -组织和业务的性质 |
||
智宝科技公司(the“公司”或“智宝”)于一月注册成立 |
58 |
2023年11月11日,根据开曼群岛法律,作为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2015年11月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智宝科技有限公司开始运营,有限公司,(“智宝中国”),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智宝中国及其子公司(统称“智宝中国集团”)主要从事向终端客户提供数字保险经纪服务。 |
||
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反映了智宝及以下各实体的活动: |
41 |
实体名称 |
||
日期 |
37 |
掺入 |
||
地点: |
46 |
掺入 |
||
的 |
67 |
所有权 |
||
主要活动 |
78 |
母公司: |
纸包
2023年1月11日开曼群岛
父级
投资控股智宝全资子公司智宝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智宝BVI”)2023年1月12日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控股
智宝科技有限公司(“智宝香港”)
2023年1月19日香港
136
智宝中国
2015年11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普通承销商(“MGU”)服务
上海安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上海安益”)
2015年9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研发服务阳光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阳光保险经纪”)
137
中华人民共和国
数字保险经纪服务和线下保险经纪咨询服务上海智宝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智宝健康”)十一月中华人民共和国
医疗保健服务
重组2023年2月16日,智宝与智宝中国及智宝中国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智宝中国各股东向智宝转让各自于智宝中国的股权(“股权转让”)。由于支付宝和支付宝中国的股东属于同一集团,此次股权转让毫无对价地达成了协议。股权转让完成后,智宝中国成为直接全资-拥有
智宝的子公司。
2023年3月10日,智宝完成了对当时现有股东共同控制的实体的重组,重组前智宝股东合计拥有智宝中国100%的股权。支付宝、支付宝BVI、支付宝香港成立为支付宝中国及其附属公司的控股公司,所有该等实体均由支付宝中国及其附属公司共同控制,导致支付宝中国及其附属公司合并,按账面价值入账为共同控制下的实体重组。
目录表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注释
财务报表
1.组织和业务的性质(续)2023年3月,智宝中国的四名优先股股东交出了智宝中国的股权。2023年4月,四名优先股股东中的三名决定将从智宝中国获得的现金对价出资,以换取他们直接向智宝交出股权。2023年5月,智宝向三名投资者发行了总计2287,360股普通股。-3A类和B类普通股的重新分类
• 在12月
• 2023年12月12日,本公司股东通过决议,将三名股东持有的5,605,564股普通股重新分类为B类普通股,其余普通股为A类普通股。所有的B类股东都由刘强东控制。马博涛,公司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均有权在本公司支付的任何股息中获得平等份额,并有权在本公司剩余资产的分配中获得平等份额。然而,每股A类普通股有权就任何决议案投一票,而每股B类普通股有权就任何决议案投二十(20)票。本公司认为,根据ASC 260追溯反映上述交易是适当的,每股收益
138
•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依据是,重组自合并财务报表中列报的第一年年初开始生效。
•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F陈述的基础-K随附的本公司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
• 合并原则
•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账目。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和余额在合并后均已注销。合并后,所有公司间交易和余额均已冲销。预算的使用
• 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估计和假设,以影响报告期间报告的资产和负债额、或有资产和负债的披露以及报告期内报告的收入和费用。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管理层使用当前可用的信息不断审查这些估计和假设。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修改其估计。本公司根据过往经验及相信合理的其他各种假设作出估计,而这些假设的结果构成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作出判断的基础。估算用于核算物品和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对Long的使用寿命和估值的确定。-活着资产、坏账准备估计、递延税项资产估值以及其他准备金和或有事项。
目录表
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注释 财务报表-3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续)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的金融工具按公允价值按经常性会计处理。公允价值被定义为在计量日期在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或支付转移一项负债而收到的价格。公允价值层次的三个层次如下所述:
第1级-
估值方法的投入为活跃市场中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报价(未经调整)。第2级-估值方法的投入包括活跃市场上类似资产及负债的报价,以及该等资产或负债的直接或间接投入,而该等投入实质上是整个金融工具年期内可观察到的。-3第三级--
估值方法的投入是不可观察的,并对公允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包括现金和现金等价物、限制性现金、应收账款、关联方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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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应付帐款、保险费应付款项、其他应付款项和应付关联方款项。由于短线,公司的金融工具接近其公允价值-Term这些乐器的性质。方便翻译
本集团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的综合资产负债表、综合全面收益(亏损)/(亏损)表及综合现金流量表中的余额以美元换算为美元,仅为方便读者,并按1美元=人民币7.2513的汇率计算,代表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于2023年6月30日发布的H.10统计数据中规定的中午买入汇率。未就人民币金额可能或可能于2023年6月30日按该汇率或以任何其他汇率兑换、变现或结算为美元,并无作出任何陈述。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1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手头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原始到期日不到三个月的高流动性投资,不受取款或使用的限制。受限现金阳光保险经纪公司以保险经纪人的身份,向某些被保险人收取“保费”(未汇出的保险费),并将“保费”汇给适当的保险公司。未汇出的保险费将被保管,直到阳光保险经纪人支付为止。公司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报告了当期限制性现金等金额。-线路.
方法残值率为5%,以三年的估计使用寿命为基础。
维修和维护费用在发生时计入费用,资产改善计入资本化。处置或报废资产的成本和相关累计折旧从账目中扣除,任何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都反映在综合损益表中。
无形资产,净额
在应用程序开发阶段,公司将与管理一般承保服务相关的某些软件开发成本资本化。与初步项目活动和员额有关的费用
(i) -实施
(ii) 活动在发生时计入费用。资本化的软件开发成本是直接折旧的
(iii) -线路
(iv) 在估计使用年限5年的基础上。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回顾了很长时间-活着当事件或情况变化显示一项资产的账面金额可能无法收回时,应计提减值资产。将持有和使用的资产的可回收性是通过将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资产预期产生的未来未贴现现金流量进行比较来衡量的。如果该等资产被视为减值,确认的减值按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资产公允价值的金额计量。Long没有减值
-活着确认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的前三个财年的资产。经营租约智宝中国集团租赁其办公场所,按照第842主题分类为经营性租赁。经营租赁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中如实记录。使用情况资产和租赁负债,最初按租赁付款的现值计量。本公司选择了一揽子实际权宜之计,允许本公司不重新评估(1)截至采用日期的任何到期或现有合同是否为租约或包含租约,(2)截至采用日期的任何到期或现有租约的租约分类,以及(3)截至采用日期的任何到期或现有租约的初始直接成本。该公司选择了做空-Term如果公司在履行履约义务之前收到对价,则确认合同负债,履约义务包括服务安排下的客户预付款和递延收入。截至2021年、2021年和2022年6月30日的客户预付款人民币6000元和人民币零分别确认为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2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的财年的收入。实用的权宜之计
140
此外,该公司还采用了以下实际的权宜之计:1)不披露分配给未履行或部分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这些债务是最初预期期限为一年或更短的合同的一部分,以及2)如果摊销不到12个月,则不将获得合同的增量成本资本化。收入的分解截至2022年、2022年及2023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本公司所有收入均来自中国。本公司将收入分解为两个收入来源如下:止年度 6月30日,
人民币
人民币
保险经纪服务费
MGU服务费
减去:营业税和附加费总收入目录表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注释
财务报表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注。)ASC第280号分部报告为公司在财务报表中报告有关运营分部、产品、服务、地理区域和主要客户的信息建立了标准。经营部门被定义为从事业务活动的企业的组成部分,这些业务活动有单独的财务信息,由公司的首席运营决策者在决定如何分配资源和评估业绩时定期进行评估。公司首席运营决策者(“CODM”)已被任命为首席执行官,他只在综合水平上审查包括收入、毛利和营业利润在内的综合业绩。本公司不会为了作出有关资源分配和业绩评估的决定而区分市场。因此,该公司只有一个运营部门和一个应报告的部门。集中度与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可能使公司面临严重集中信用风险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和现金等价物。该等资产的最高信贷风险敞口为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金额。截至2022年、2022年及2023年6月30日,人民币2,593,997元及人民币9,873,678元(1,361,642美元)存入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每个银行账户均由政府当局投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00,000元。为限制与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本公司主要将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存款存放在中国的大型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机构具有高信用质量,本公司还持续监测其信用状况。公司对其客户进行的信用评估以及对未偿还余额的持续监控过程减轻了应收账款和相关各方的应收账款和应付金额的风险。公司的运营是在中国进行的。因此,本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可能会受到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环境以及中国经济总体状况的影响。此外,公司的业务可能会受到政府法律法规、反腐败等方面政策变化的影响--通货膨胀
除其他因素外,货币兑换和向国外汇款、税率和征税方法等因素也会对这些因素产生影响。
141
本公司通过中国附属公司进行的经营活动及相关资产和负债基本上全部以人民币计价,不能自由兑换成外币。所有外汇交易都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经授权的金融机构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进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监管机构批准外币支付需要提交付款申请表以及供应商的发票和签署的合同。人民币币值受中央政府政策变化以及影响中国外汇交易系统市场供求的国际经济和政治动态的影响。目录表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注释 财务报表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注。)
集中风险应收账款通常是无抵押的,衍生自主要位于中国的销售商品和提供给客户的服务,从而暴露于信用风险。该公司对客户信誉的评估及其对未偿还余额的持续监测降低了风险。该公司的应收账款和收入集中在特定客户。截至2022年6月30日,两家客户分别占应收账款的14%和11%。截至6月30、2023年,两家客户分别占应收账款的23%和12%。
142
在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年中,一个客户贡献了14%的收入。截至6月的财政年度
其他风险
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也可能受到与自然灾害、极端天气条件、卫生流行病和其他灾难性事件有关的风险的负面影响,如COVID
疫情爆发和蔓延,这可能会严重扰乱公司的运营。近期发布的会计准则本公司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EGC”),其定义见2012年6月颁布的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JOBS法案”)。根据《就业法案》,EGC可以推迟采用在《就业法案》颁布后发布的新的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直到这些准则适用于私营公司。因此,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报表可能无法与采用新的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其他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报表相比较。
2016年6月,FASB发布了ASU第2016号 |
|||||||||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衡量(主题326)”,它通过要求立即确认预计在其剩余寿命内发生的估计信用损失而不是发生时,显着改变了实体确认许多金融资产减损的方式。2018年11月,FASb发布了ASO No. 2018(1) |
,“对主题(326,金融工具)的编纂改进 |
(由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第2016号创建 |
,“对主题(326,金融工具)的编纂改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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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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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主题:326):定向过渡救济“,并于2019年11月,FASB发布了ASU编号:2019年(3) |
% |
— |
8,932,611 |
50.90 |
% |
||||
、“金融工具”(4) |
% |
— |
4,222,959 |
24.0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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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5) |
% |
3,661,140 |
— |
1.0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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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主题326)、衍生工具和对冲(主题815)、租赁(主题842):生效日期“,以及ASU编号:2019年(6) |
% |
— |
3,661,122 |
20.86 |
% |
||||
,“对主题(326,金融工具)的编纂改进(8) |
% |
2,091,510 |
— |
0.6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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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
|
||||||||
损失“,以进一步澄清ASU编号2016的某些方面(3)(4)(6)(7) |
% |
— |
16,579,977 |
94.47 |
% |
||||
并将ASU编号2016的非公共实体的生效日期延长 |
— |
— |
— |
|
|||||
。这些变化(经修订)对本公司自2022年12月15日起的财政年度和中期有效,本公司正在评估对其综合财务报表的潜在影响。(11) |
% |
156,108 |
— |
* |
% |
||||
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其他会计准则在未来某个日期之前不需要采用,预计在采用时不会对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认为,其他最近发布但尚未生效的会计准则,如果目前被采用,将不会对综合资产负债表、综合经营报表和全面收益(亏损)以及综合现金流量表产生实质性影响。(11) |
% |
44,601 |
— |
* |
% |
||||
目录表 |
% |
200,709 |
16,579,977 |
94.52 |
% |
____________
* 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合并后的注释
(2) 财务报表
(3) 3-应收账款
143
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2年6月和2023年6月,应收账款包括:
6月30日,
(4) 6月30日,
(5) 人民币
(6) 人民币
(7) 应收账款
(8) 减:可疑津贴
(9)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及2023年6月30日止财年,可疑应收账款拨备变动如下:
(10) 6月30日,
144
人民币
期初余额
可疑应收账款拨备
核销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4 -预付费用和其他当前资产,净
截至2022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净额)包括以下各项:6月30日,6月30日,
人民币
人民币 预支给员工 应收政府赠款
存款
可退还的增值税
预付费用 其他
减:其他应收账款拨备
预付款和其他流动资产总额,净额
145
截至六月止年度预付费用和其他应收账款拨备的变动 30、2022和2023年如下:
6月30日, |
6月30日, |
人民币 |
||||
人民币 |
期初余额 |
添加 |
||||
期末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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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表(a) |
16,300,9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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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b) |
5,801,752 |
8,526,012 |
9,358,971 |
|||
合并后的注释(c) |
14,500 |
— |
— |
|||
财务报表(c) |
700,000 |
— |
— |
|||
22,817,152 |
8,526,012 |
9,358,971 |
____________
(a) 5 -无形资产,净资产
(b) 截至2022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无形资产净值包括以下各项:
(c) 6月30日,
6月30日, 人民币人民币软件
减去:累计摊销
截至2022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的财年,摊销费用分别为693,279马币和920,418马币(126,931美元)。以下是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无形资产摊销年份表:
6月30日,
人民币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年度s.”
146
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年度截至2027年6月30日的年度
截至2028年6月30日的年度
6 -租赁
截至2022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智宝中国集团在中国不同城市租赁办公空间
-可取消 经营租赁,期限从24个月到72个月不等。公司在确定租赁期限以及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时考虑合理确定将行使的续订或终止选择权。租赁付款的租赁费用直接确认-线路
租期内的基础。
公司确定合同在合同开始时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以及该租赁是否符合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的分类标准。当可用时,本公司使用租约中隐含的利率将租赁付款贴现至现值;然而,大多数租约并未提供易于确定的隐含利率。因此,本公司根据估计的增量借款利率对租赁款项进行贴现。
对于包括租金节假日和租金上涨条款在内的经营租赁,公司直接确认租赁费用
• -线路
• 租赁期自占有租赁财产之日起计算。公司记录了直通车
• -线路
• 租赁费用和任何或有租金(如适用),在综合经营和全面收益(亏损)报表中计入一般和行政费用。公司办公室租赁还要求公司支付房地产税、公共区域维护费用和其他占用成本,这些费用包括在综合经营报表和全面收益(亏损)的一般和行政费用中。
• 租赁协议不包含任何重大剩余价值担保或重大限制性契约。
• 简而言之
147
• 租赁,公司在其综合经营报表和综合收益(亏损)中连续记录了经营租赁费用
• -线路
以租赁期限为基础,并记录发生的可变租赁付款。目录表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后的注释
财务报表
6-租约 (续)
(a) 下表呈列综合资产负债表上记录的经营租赁相关资产和负债。
• 6月30日,
• 6月30日,
(b) 人民币
人民币
使用权资产
经营租赁负债,流动 非流动经营租赁负债
经营租赁负债总额有关公司租赁的其他信息如下:止年度
6月30日,
148
人民币经营性租赁使用的经营性现金流加权平均剩余租赁年限(年)
加权平均贴现率 截至2022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的财年,运营租赁费用分别为3,346,318马币和2,618,366马币(361,089美元)。
以下是截至2023年6月30日按年份列出的租赁负债到期时间表:
6月30日, 人民币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年度
(a) 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年度
(b) 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年度
租赁付款总额
减去:推定利息
租赁负债现值 7 -短期银行借款
截至2022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空头 -Term
银行借款包括以下内容: 6月30日,6月30日,人民币
149
中国商业银行(“CIC”)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泰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建设银行”) 2019年9月18日,智宝中国集团进入延期三
-年份 智宝中国集团可以从CMb获得银行信贷安排-向下 到2022年9月17日,最高可达15,000,000马币。该信贷融资的利率在提款时确定-向下
约会该信贷融资以该公司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马博涛先生拥有的物业作抵押。2020年10月15日,智宝中国集团进入延期三 -年份
(a) 智宝中国集团可以从CMb获得银行信贷安排
(b) -向下
(c) 到2023年10月14日,最高可达30,000,000马币。 截至2022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智宝中国集团分别从CMb提取21,000,000马币和28,300,000马币,并偿还21,000,000马币和23,300,000马币。目录表
(d) 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注释 财务报表7 -短期银行借款 (注。)
(e) 2019年8月16日,智宝中国集团进入两个
-年份
智宝中国集团可以从泰隆银行获得银行信贷安排 -向下
到2021年7月31日,最高可达500万元。利率为年息5.76%。信贷安排由马伯涛先生、夏元文先生及本公司行政总裁、财务总监及营运总监刘小罗先生共同担保。2021年5月7日,智宝中国集团入驻 -年份
(a) 该笔贷款由马伯涛先生、夏元文先生及本公司行政总裁、财务总监及营运总监刘小罗先生共同担保。
(b) -年份
与泰隆银行的贷款协议,到期日至2023年5月15日。利率为年息6.36%。该笔贷款由马伯涛先生、夏元文先生及本公司行政总裁、财务总监及营运总监刘小罗先生共同担保。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向泰隆银行偿还借款。
150
2020年11月27日,智宝中国集团向建行借款300万元人民币,到期日为2021年11月27日。贷款的年利率为4.25%。2021年11月23日,智宝中国集团经与建行约定,将到期日延长至2022年11月23日。
(a)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智宝中国集团向建行偿还贷款人民币2,632,203元,并将剩余余额人民币367,797元的到期日延长至2023年11月23日。此外,智宝中国集团还于2022年11月向建行额外借款190万元人民币。
(b) 8--应计费用和其他负债
(c) 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2年6月和2023年6月,应计费用和其他负债包括:
(d) 6月30日,
(e) 6月30日,
(f) 人民币
人民币
应计工资总额和福利
增值税和其他应缴税款
应付保证金由于保险公司供应商对供应商的其他应付款项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
员工激励计划 2016年6月和2018年11月,上海申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申宝”,公司的中间控股公司)推出了两项员工激励计划,旨在向为公司经营成功做出贡献的符合条件的参与者提供激励和奖励。在员工激励计划下,分享
• -基于
• 诸如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等奖励可以授予公司的任何董事和员工。以上内容
• --提到
• 两项激励计划于2023年1月终止,并无进一步效力及作用,于终止时,该两项计划均无流通股或购股权。
• 目录表
• 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合并后的注释
• 财务报表
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
151
股票期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发放113万
• 向三名员工授予股票期权。所有这些股票期权都是在2021年1月授予的,受5
• -年份
• 自授权日起可转让的限制期。
截至六月底止年度
于二零一零年、二零二二年及二零二三年,本公司并无授予任何购股权。截至2022年、2022年及2023年6月30日,公司并无未偿还购股权。截至六月底止年度-基于
赔偿费用分别为人民币535,854元和人民币531,100元,分别记入“一般和行政费用”账户。
向上海鑫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鑫汇”)发行普通股
5月5日
于2023年2月24日,本公司向上海鑫汇发行1,220,374股普通股,换取现金代价人民币5,820,049元,或每股人民币4.77元。现金对价在6月前全额支付
30,2023年。鑫汇的全资拥有者是李嘉诚。
马博涛,本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于股份发行日,普通股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60,554,958元,或每股人民币49.62元。普通股的公允价值与收购价之间的差额被确认为一股。
-基于
152
马博涛,并被计入“一般和行政费用”。
本公司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厘定普通股的公允价值,以厘定相关普通股于授出日的公允价值,并考虑限售股份的摊薄影响。
目录表
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后的注释
财务报表 从股东那里预付10%的认购费 2020年6月30日前,智宝中国向一位投资者发行了可赎回优先股,现金对价为人民币15元
百万美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6,521,739系列Pre
智宝中国的可赎回优先股已发行及发行,占智宝中国约12.20%的股权
-已转换
基准,截至2022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
作为重组的一部分,该投资者撤回了其在智宝中国的股权,计划将上述撤回的等额资本直接出资给智宝,智宝计划批准向该投资者发行股票,对价为人民币15元。
百万美元。本公司认为,根据ASC 260追溯反映上述交易是适当的,
每股收益。此外,从这类投资者收到的收益作为负债记入“预付股东认购费”账户。
11-股本
普通股本公司的法定股本为500,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包括(I)45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A类普通股;及(Ii)5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B类普通股。在1月
按面值0.0001美元向所有现有股东按比例出售普通股。发行6,492,266股普通股并无支付现金或其他代价。
如附注所述5月5日在12月
153
2023年12月12日,本公司股东通过决议,将三名股东持有的5,605,564股普通股重新分类为B类普通股,其余普通股为A类普通股。这三家公司的所有股东都由郭台铭控制。
马博涛,公司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
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均有权在本公司支付的任何股息中获得平等份额,并有权在本公司剩余资产的分配中获得平等份额。然而,每股A类普通股有权对任何决议投一票,每股B类普通股有权对任何决议投20票。
如附注所述17,2月17日2024年4月4日,公司股东和董事会批准:(I)将44,394,436股A类普通股重新分类为44,394,436股B类普通股;(Ii)发行总计20,000,000股按面值0.0001美元向所有现有股东按比例出售普通股。发行20,000,000股普通股并无支付现金或其他代价。本公司认为,根据ASC 260追溯反映上述交易是适当的,每股收益。本公司已追溯重述所有呈列期间的所有股份及每股数据。
由于上述发行和重新分类,公司拥有450,000,000股法定A类普通股,面值0.0001美元,其中13,183,308股和13,183,308股A类普通股已于6月发行和发行
分别为30、2022和2023年。公司拥有50,000,000股法定B类普通股,面值0.0001美元,其中13,155,570股和16,816,692股B类普通股已发行和发行分别为30、2022和2023年。目录表 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注释 财务报表 11-股本
(注。)
受限净资产本公司支付股息的能力主要取决于本公司从其子公司获得资金分配。相关的中国法律及法规只准许本公司的中国附属公司在符合中国规定拨入法定储备金的规定后,从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法规厘定的留存收益(如有)中支付股息。计入本公司综合净资产的中国附属公司的实收资本亦非-可分发
用于分红目的。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随附综合财务报表所反映的经营结果,与中国附属公司的法定财务报表所反映的经营结果不同。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必须预留至少10%的股份
-税费如有利润,每年为某些法定公积金提供资金,直至这些公积金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此外,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可将其部分股权-税费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的利润酌情分配给企业发展基金和员工奖金和福利基金。法定储备金和酌情基金不得作为现金股息分配。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2年6月及2023年6月,本公司中国子公司未计提法定准备金。截至2022年、2022年和2023年6月30日,公司没有限制净资产。12--所得税开曼群岛
根据开曼群岛现行及适用的法律,本公司无须就收入或资本收益缴税。此外,在本公司向其股东支付股息时,将不会征收开曼群岛预扣税。
英属维尔京群岛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现行和适用的法律,智宝英属维尔京群岛无需缴纳所得税或资本利得税。香港智宝香港于香港注册成立,须就其根据香港相关税法调整的法定财务报表所报告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香港利得税。首2百万港元应课税溢利的适用税率为8.25%,超过2百万港元的应课税溢利将由2018/2019课税年度起继续适用16.5%的税率。在此之前,香港公司适用的税率为16.5%。中华人民共和国智宝中国、阳光保险经纪、上海安逸及智宝健康均于中国注册成立,并根据中国相关所得税法律就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2007年3月16日,全国人大制定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统一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2年和2023年6月30日的两个财政年度的所得税优惠(费用)包括:
截至该年度为止
6月30日,
人民币
人民币
当期所得税支出递延所得税优惠(费用)目录表
154
合并后的注释
财务报表
12 -所得税
(注。)
所得税前(亏损)利润的构成如下:
截至该年度为止
6月30日,
人民币
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
香港
以下是法定税率与有效税率的对账:
止年度
6月30日,
155
人民币所得税费用前收入(损失)按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的所得税(25%)
娱乐费用的影响
员工福利费用的影响
逾期罚款的影响
基于股份的薪酬的效果
不同司法管辖区不同税率的影响
156
所得税优惠(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如下:6月30日,6月30日,
• 人民币
• 人民币
• 递延税项资产
• 结转营业亏损净额
可疑津贴备抵
经营租赁负债广告费
递延税项资产总额递延税项负债经营性租赁使用权资产
递延税项资产
157
递延税项资产(负债),净额
目录表
• 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合并后的注释
• 财务报表
• 12 -所得税
(注。)
递延所得税资产估值拨备结转如下:
6月30日,
(a) 6月30日,
(b) 人民币
人民币
年初余额
增加估价免税额
估值津贴的退回
158
NOL的副本
年终结余
本公司于每个报告期结束时评估其估值拨备需求,方法是审阅所有可得的正面及负面证据,并根据该等证据的分量考虑是否需要估值拨备。当情况导致管理层对递延税项资产变现的判断发生变化时,这种变化对估值准备的影响通常反映在经营收入中。现有可扣除暂时性差额的未来税收优惠最终取决于在适用税法可用的结转期内是否存在足够的适当性质的应税收入。截至6月于二零一零年、二零二二年及二零二三年,本公司分别录得净营业亏损人民币50,847,271元及人民币32,816,828元,将用作抵销未来应课税收入。如果不使用,这些结转将从2024年到2028年到期。
截至2022年、2022年及2023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由于本公司于年度内于若干附属公司取得应课税收入,并预期未来数年将进一步产生净收入,本公司分别拨回估值准备人民币2,119,236元及人民币1,163,918元。
于二零二二年及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二零二二年及二零二三年六月,由于中国附属公司未来用途的不确定性,本公司根据管理层对递延税项资产变现的评估,分别就递延税项资产计提估值拨备人民币10,561,303元及人民币7,046,758元。
• 未确认的税收优惠
• 截至6月底止年度的未确认税项优惠总额变动
• 2023年30:00:
6月30日,
人民币
年初余额
与税收状况变化相关的增加
年终结余
159
30年、2023年和2022年,有1.0元
未确认的税收优惠分别为100万和零,如果确认将影响年度有效税率。未确认的税项利益在截至6月的综合财务报表中列报为递延税项资产--结转的净营业亏损。
目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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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后的注释
财务报表
12--所得税 (注。)本公司在所得税拨备中确认与不确定税收状况相关的利息和惩罚性费用是必要的。截至六月底止年度
在2023年、2023年和2022年,没有与未确认的税收优惠有关的利息支出或罚款。截至6月份,该公司的应计利息为零
160
ASC 740规定,如果根据技术上的是非曲直,通过审查,包括任何相关上诉或诉讼程序的解决,更有可能维持来自不确定税收状况的税收优惠,则可确认该状况。公司根据ASC 740将未确认的税收利益记录为负债或递延税项资产的减少,并在我们的判断因评估以前无法获得的新信息而发生变化时调整这些金额。然而,由于税务法规的不确定和复杂应用,最终解决不确定的税收状况可能会导致负债与这些估计值大不相同。在这种情况下,本公司将在发生此类决议的期间记录额外的税收支出或税收优惠。
13-每股收益(亏损)
下表列出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的下一个财年的基本和稀释后每股收益(亏损)的计算方法:
止年度
6月30日,人民币人民币
分子:
净收益(亏损)
分母:加权平均已发行普通股-基本和摊薄
每股收益(亏损)每股收益(亏损)-基本和摊薄根据ASC 260,每股收益,该公司追溯重报了所有期间的所有股份和每股数据。14--承付款和或有事项上海申宝
由马波涛控制
宁波深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深安”)由马波涛控制与关联方的交易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及2023年6月30日止财年,与关联方的交易如下:
161
止年度
6月30日,
人民币
人民币上海GBG向关联方借款(偿还借款)截至6月30日的年度,借款还款借款
还款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上海新惠
马波涛夏元文(贷款发放给)偿还关联方贷款
162
贷款
偿还
贷款
贷款
偿还
贷款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马波涛
163
浙江深安
代表关联方收款
截至6月的财政年度
2022年和2023年,智宝中国集团支付5.4马币百万元和零令吉先生。马波涛。
(i) 目录表
(ii) 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ii) 合并后的注释
(iv) 财务报表
15 -关联方交易
(注。)
截至六月底止年度
2023年30日,马波涛偿还了15.0马币
百万欧元(210万美元)
百万)支付给智宝中国集团,并以0.8马币结算应付款百万(0.1美元百万)含应收账款。此外,新会结算应付款0.5令吉
164
2023年30日,应收马波涛的所有未偿余额已全部结清。
与关联方的余额
截至2022年、2023年6月30日,与关联方的余额如下:
6月30日,
6月30日,
人民币
人民币
关联方应缴款项
马波涛
上海GBG
(a) 浙江深安
(b) 上海申宝
(i) 截至2022年6月30日,应收马波涛的余额指认购从某些员工转让的限制性股份的未付费用(注9)。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马先生已结清该公司的未偿余额。
(ii)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及2023年6月30日,应收上海GBG的余额指为支持运营而向关联方提供的预付款。关联方将通过向公司提供MGU服务来结算未偿余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应收宁申安和上海申宝的余额为向关联方发放的贷款。该等贷款无息,并按需偿还。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关联方已向公司偿还未偿还余额。
165
6月30日,
人民币
人民币
因关联方的原因马波涛按面值0.0001美元向所有现有股东按比例出售普通股。发行20,000,000股普通股并无支付现金或其他代价。本公司所有现有股东及董事均认为,本次A类及B类普通股的重新分类,以及股票发行是本公司重组的一部分,将导致30,000,000股普通股在首次公开发售完成前发行及发行,类似于股票拆分。本公司已追溯重述所有呈列期间的所有股份及每股数据。公司拥有4.5亿股法定A类普通股,面值0.0001美元,其中截至6月份已发行和发行的A类普通股分别为13,183,308股和13,183,308股 公司拥有50,000,000股法定B类普通股,面值0.0001美元,其中13,155,570股和16,816,692股B类普通股已发行和发行分别为30、2022和2023年。18-母公司简明财务信息第S条要求当合并子公司截至最近结束的会计年度末的受限净资产超过合并净资产的25%时,应提交注册人的简明财务信息。就上述测试而言,合并子公司的受限净资产应指登记人在合并子公司净资产中的比例份额(公司间注销后),其中截至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子公司不得在未经第三方同意的情况下以贷款、垫款或现金股息的形式将其转移到母公司。简明母公司财务报表是根据规则12编制的
,S条例附表一
由于本公司中国子公司的受限制净资产超过本公司综合净资产的25%。目录表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注释
财务报表18-母公司简明财务信息 (注。)在简明资产负债表上对子公司的投资,根据权益会计方法,由母公司对其子公司的净投资组成。由于母公司直到2023年1月11日才成立,而重组直到2023年3月10日才完成,因此直到3月才需要母公司的财务报表简明资产负债表.”
6月30日, 6月30日, 人民币美元资产
166
延期发行费用流动资产总额非流动资产:
对子公司的投资非流动资产总额总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应付附属公司的款项总负债股东权益 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授权股450,000,000股,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发行和发行股数分别为13,183,308股和13,183,308股)*
b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授权股50,000,000股,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发行和发行股数分别为13,155,570股和16,816,692股)*额外实收资本
累计赤字累计其他综合收益股东权益总额
总负债与股东权益 股份和每股信息追溯呈列,以反映重组(注1和注11)。
目录表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注释 财务报表18 -母公司的浓缩财务信息
(注。)全面损失简明报表6月30日,6月30日,人民币
美元
运营成本和支出:附属公司的亏损份额净亏损其他综合收益外币兑换调整其他全面收入合计综合损失现金流量表简明表
167
6月30日,人民币美元经营活动提供的净现金投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融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汇率变化对现金和现金等值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年终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目录表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
(以人民币(“人民币”)和美元(“美元”)金额,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自.起6月30日,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人民币美元资产
流动资产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68
应收账款净额关联方应缴款项递延发行成本
预付费用和其他流动资产,净额
流动资产总额-U财产和设备,净额
• 无形资产,净额
• 经营性租赁使用权资产
非流动受限现金递延税项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总额总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应付帐款应付保险费应付所得税
• 因关联方的原因
• 经营租赁负债,流动
169
• 股东预付的认购费
流动负债总额
非流动经营租赁负债递延税项负债总负债承付款和或有事项股东权益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授权股450,000,000股,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分别已发行和发行13,183,308股和13,183,308股)*b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授权股50,000,000股,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分别已发行和发行16,816,692股和16,816,692股)*额外实收资本累计赤字累计其他综合收益股东权益总额总负债与股东权益股份和每股信息追溯呈列,以反映A类和B类普通股的重组和重新分类(注1和注10)。随附的附注是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目录表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简明综合业务报表和全面收益(亏损)(以人民币(“人民币”)和美元(“美元”)金额,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截至12月31日的六个月内,
人民币人民币美元收入收入成本毛利运营费用
销售和营销费用
一般和行政费用研发费用总运营支出营业收入(亏损)
利息支出,净额
170
所得税前收入(亏损)
所得税优惠-9净收益(亏损)-9其他综合损失
外币兑换调整
综合收益(亏损)
171
稀释*
基础*
稀释*
股份和每股信息追溯呈列,以反映A类和B类普通股的重组和重新分类(注1和注10)。
随附的附注是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1目录表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合并股东权益变动报表 截至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以人民币(“人民币”)和美元(“美元”)金额,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A类普通 //股份b类普通 股份其他内容/已缴费
资本-1保留-F收益(累计赤字) 累计 其他-5089-6502全面收入//总股票*金额*股票*/, 金额*
172
人民币 |
||
人民币 |
||
F-2 |
||
F-3 |
||
F-4 |
||
F-5 |
||
F-6 |
||
F-8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
F-33 |
||
F-34 |
||
F-35 |
||
F-36 |
||
F-37 |
F-1
R股份和每股信息追溯呈列,以反映A类和B类普通股的重组和重新分类(注1和注10)。
随附的附注是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目录表
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现金流量表简明综合报表
(金额以人民币(“人民币”)和美元(“美元”))
截至12月31日的六个月内,
人民币s人民币
美元
经营活动的现金流:
经营活动提供的净现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向关联方发放的贷款
F-2
投资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
2022 |
2023 |
2023 |
|||||||
股东出资 |
短期银行借款收益 |
偿还短期银行借款 |
|||||||
向关联方偿还借款 |
|
|
|
||||||
支付要约费用 |
|
|
|
||||||
融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用于) |
2,593,997 |
|
9,873,678 |
|
1,361,642 |
|
|||
汇率变化对现金和现金等值物的影响 |
3,980,192 |
|
4,999,974 |
|
689,528 |
|
|||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净增加 |
49,797,570 |
|
77,750,249 |
|
10,722,250 |
|
|||
期初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 |
22,817,152 |
|
8,526,012 |
|
1,175,791 |
|
|||
期末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 |
— |
|
4,223,769 |
|
582,484 |
|
|||
补充现金流信息 |
5,022,627 |
|
8,332,330 |
|
1,149,081 |
|
|||
为利息支出支付的现金 |
84,211,538 |
|
113,706,012 |
|
15,680,776 |
|
|||
|
|
|
|||||||
缴纳所得税的现金 |
34,226 |
|
2,516 |
|
347 |
|
|||
非现金投资及融资活动 |
1,865,157 |
|
2,183,677 |
|
301,143 |
|
|||
为换取经营租赁负债而获得的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 |
1,857,577 |
|
4,327,705 |
|
596,818 |
|
|||
关联方欠款与关联方欠款的结算 |
5,000,000 |
|
5,000,000 |
|
689,532 |
|
|||
现金、现金等值物和受限制现金与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对账 |
2,110,635 |
|
1,604,757 |
|
221,306 |
|
|||
自.起 |
818,397 |
|
1,211,500 |
|
167,073 |
|
|||
6月30日, |
11,685,992 |
|
14,330,155 |
|
1,976,219 |
|
|||
截至2013年12月31日, |
95,897,530 |
|
128,036,167 |
|
17,656,995 |
|
|||
|
|
|
|||||||
人民币 |
|
|
|
||||||
人民币 |
|
|
|
||||||
美元 |
28,000,000 |
|
27,267,797 |
|
3,760,401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1,388,964 |
|
31,436,527 |
|
4,335,295 |
|
|||
受限现金 |
3,445,253 |
|
3,553,377 |
|
490,033 |
|
|||
非流动受限现金 |
— |
|
28,343 |
|
3,909 |
|
|||
随附的附注是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1,750,000 |
|
290,200 |
|
40,020 |
|
|||
目录表 |
856,569 |
|
2,009,034 |
|
277,058 |
|
|||
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023,246 |
|
14,714,898 |
|
2,029,278 |
|
|||
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
15,000,000 |
|
15,000,000 |
|
2,068,595 |
|
|||
1 -组织和业务的性质 |
76,464,032 |
|
94,300,176 |
|
13,004,589 |
|
|||
|
|
|
|||||||
智宝科技公司(the“公司”或“智宝”)于2023年1月11日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是一家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2015年11月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智宝科技有限公司开始运营,有限公司,(“智宝中国”),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智宝中国及其子公司(统称“智宝中国集团”)主要从事向终端客户提供数字保险经纪服务。 |
750,707 |
|
2,273,154 |
|
313,482 |
|
|||
随附的未经审计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反映了智宝及以下各实体的活动: |
— |
|
7,698 |
|
1,062 |
|
|||
实体名称 |
77,214,739 |
|
96,581,028 |
|
13,319,133 |
|
|||
|
|
|
|||||||
日期 |
|
|
|
||||||
|
|
|
|||||||
掺入 |
|
|
|
||||||
地点: |
8,820 |
|
8,820 |
|
1,318 |
|
|||
掺入 的 所有权主要活动 |
8,817 |
|
12,204 |
|
1,682 |
|
|||
母公司: |
113,111,157 |
|
168,973,780 |
|
23,302,449 |
|
|||
纸包 |
(94,446,003 |
) |
(137,544,783 |
) |
(18,968,293 |
) |
|||
2023年1月11日 |
— |
|
5,118 |
|
706 |
|
|||
开曼群岛 |
18,682,791 |
|
31,455,139 |
|
4,337,862 |
|
|||
父级 |
95,897,530 |
|
128,036,167 |
|
17,656,995 |
|
____________
* 投资控股
智宝全资子公司
F-3
投资控股
智宝科技有限公司(“智宝香港”) |
|||||||||
2022 |
2023 |
2023 |
|||||||
2023年1月19日 |
香港 |
投资控股 |
|||||||
2015年11月24日 |
108,224,804 |
|
142,102,834 |
|
19,596,877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61,051,878 |
) |
(83,485,203 |
) |
(11,513,136 |
) |
|||
管理普通承销商(“MGU”)服务 |
47,172,926 |
|
58,617,631 |
|
8,083,741 |
|
|||
|
|
|
|||||||
上海安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上海安益”) |
|
|
|
||||||
2015年9月18日 |
(12,728,488 |
) |
(22,495,891 |
) |
(3,102,325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14,059,968 |
) |
(70,991,876 |
) |
(9,790,227 |
) |
|||
研发服务 |
(7,743,121 |
) |
(9,682,605 |
) |
(1,335,292 |
) |
|||
阳光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阳光保险经纪”) |
(34,531,577 |
) |
(103,170,372 |
) |
(14,227,844 |
) |
|||
|
|
|
|||||||
2011年11月17日 |
12,641,349 |
|
(44,552,741 |
) |
(6,144,103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1,165,915 |
) |
(912,397 |
) |
(125,825 |
) |
|||
数字保险经纪服务和线下保险经纪咨询服务 |
673,337 |
|
2,907,818 |
|
401,006 |
|
|||
上海智宝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智宝健康”) |
12,148,771 |
|
(42,557,320 |
) |
(5,868,922 |
) |
|||
|
|
|
|||||||
2022年11月16日 |
2,110,635 |
|
(541,460 |
) |
(74,671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14,259,406 |
|
(43,098,780 |
) |
(5,943,593 |
) |
|||
|
|
|
|||||||
医疗保健服务 |
|
|
|
||||||
首次公开招股(IPO) |
— |
|
5,118 |
|
706 |
|
|||
2024年4月3日,公司完成了1,500,000股A类普通股的IPO,公开发行价为每股A类普通股4美元,总收益为6,000,000美元,随后扣除承销折扣和发售费用。A类普通股于2024年4月2日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挂牌交易,交易代码:ZBO。 |
14,259,406 |
|
(43,093,662 |
) |
(5,942,887 |
) |
|||
|
|
|
|||||||
2024年5月14日,公司根据承销商的部分行使承销权,增发23,765股公司A类普通股 |
|
|
|
||||||
-分配 |
26,338,878 |
|
26,710,005 |
|
26,710,005 |
|
|||
与公司首次公开招股有关的选择权,每股4.00美元,带来额外毛收入95,060美元。 |
26,338,878 |
|
26,710,005 |
|
26,710,005 |
|
|||
重组 |
|
|
|
||||||
2023年2月16日,智宝与智宝中国及智宝中国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协议。由于支付宝和支付宝中国的股东属于同一集团,此次股权转让毫无对价地达成了协议。股权转让完成后,智宝中国成为直接全资 |
0.54 |
|
(1.61 |
) |
(0.22 |
) |
|||
-拥有 |
0.54 |
|
(1.61 |
) |
(0.22 |
) |
____________
* 智宝的子公司。
目录表
F-4
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组织和业务的性质
(注。)
2023年3月10日,智宝完成了对当时现有股东共同控制的实体的重组,重组前智宝股东合计拥有智宝中国100%的股权。支付宝、支付宝BVI、支付宝香港成立为支付宝中国及其附属公司的控股公司,所有该等实体均由支付宝中国及其附属公司共同控制,导致支付宝中国及其附属公司合并,按账面价值入账为共同控制下的实体重组。
|
|
本公司认为,根据ASC第260条追溯反映上述交易是适当的, |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按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载重组于第一年年初生效的基准编制。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计简明综合财务信息乃未经审计而编制,并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章制度及S主席的规定编制 |
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
2—重要会计政策概要 |
(注。) |
合并原则 |
|||||||||||||||
未经审计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账目。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和余额在合并后均已注销。 |
合并后,所有公司间交易和余额均已冲销。 |
方便翻译 |
本集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未经审核简明综合全面收益/(亏损)表及未经审核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余额以美元换算为美元,仅为方便读者而计算,按1美元=人民币7.0999的汇率计算,相当于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于2023年12月29日发布的H.10统计数据中规定的中午买入汇率。没有表示人民币金额可能已经或可能在2023年12月29日按该汇率或以任何其他汇率兑换、变现或结算为美元。 |
受限现金 |
阳光保险经纪公司以保险经纪人的身份,向某些被保险人收取“保费”(未汇出的保险费),并将“保费”汇给适当的保险公司。未汇出的保险费将被保管,直到阳光保险经纪人支付为止。公司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报告了当期限制性现金等金额。 |
|||||||||||||
此外,截至2023年6月30日,武汉物宝科技有限公司因版权纠纷于2023年5月9日对阳光保险经纪公司提起诉讼,限制现金也包括人民币99万元。双方随后于2023年9月11日达成友好和解,法院于2023年9月12日解除了对现金的限制。 |
13,183,308 |
8,820 |
13,155,570 |
8,817 |
106,375,303 |
(108,705,409 |
) |
— |
(2,312,469 |
) |
||||||||
中国银保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会”)为保护保险经纪人挪用保险费,要求支付有限现金、非流动代表保证金。 |
— |
— |
— |
— |
6,200,000 |
— |
|
— |
6,200,000 |
|
||||||||
应收账款净额 |
— |
— |
— |
— |
535,854 |
— |
|
— |
535,854 |
|
||||||||
应收账款按总额减去坏账准备入账,不计息。应收账款是指从保险公司供应商处应收的经纪费用。 |
— |
— |
— |
— |
— |
14,259,406 |
|
— |
14,259,406 |
|
||||||||
2023年7月1日,公司通过会计准则更新(ASU)2016号 |
13,183,308 |
8,820 |
13,155,570 |
8,817 |
113,111,157 |
(94,446,003 |
) |
— |
18,682,791 |
|
||||||||
|
|
|||||||||||||||||
、金融工具公司 |
— |
— |
— |
— |
600,000 |
— |
|
— |
600,000 |
|
||||||||
-学分 |
— |
— |
3,661,122 |
3,387 |
55,262,623 |
— |
|
— |
55,266,010 |
|
||||||||
损失(主题326):金融工具信贷损失的计量(《ASU 2016》 |
— |
— |
— |
— |
— |
(43,098,780 |
) |
— |
(43,098,780 |
) |
||||||||
“),采用修改后的追溯过渡法。亚利桑那州立大学2016年 |
— |
— |
— |
— |
— |
— |
|
5,118 |
5,118 |
|
||||||||
用预期损失方法取代现有的已发生损失减值模型,这将导致更及时地确认信贷损失。采用后,公司将减值模型更改为使用远期 |
13,183,308 |
8,820 |
16,816,692 |
12,204 |
168,973,780 |
(137,544,783 |
) |
5,118 |
31,455,139 |
|
____________
* -看起来
当前预期信贷损失(CECL)模型取代了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和因应用ASC-606而产生的应收款,包括合同资产的已发生损失方法。《指导意见》实施后,2023年7月1日应收账款信用损失准备增加人民币8821,129元。
F-5
,公司应用ASC/310应收账款(以下简称ASC/310)确认和计量应收账款。管理层根据应收账款的历史催收趋势和账龄,持续审查坏账准备的充分性。根据我们授予保险供应商的信用条款,超过60天的账户被视为逾期。管理层还定期评估个别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和当前经济状况,以便在必要时调整免税额。帐户余额在以下情况下从津贴中注销:
目录表
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
|||||||||
2022 |
2023 |
2023 |
|||||||
2—重要会计政策概要 |
(注。) |
供应商向中国当地法院申请破产或清算,在这种情况下,恢复的可能性被认为微乎其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和2023年6月30日,应收账款分别计入备抵金额人民币11,989,580元和人民币1,852,816元。 |
|||||||
-费率 |
|
|
|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方法。该公司通过审查账龄计划上的应收账款来评估应收账款的能力。在厘定信贷损失拨备金额时,本公司会考虑基于逾期状况、结余账龄、当前经济状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合理及可支持的预测,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本公司向客户收取款项能力的其他因素的历史可收回性。记账拖欠账款余额 |
14,259,406 |
|
(43,098,780 |
) |
(5,943,593 |
) |
|||
-关闭 |
|
|
|
||||||
在管理层确定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后,扣除预期的信用损失准备金。计入津贴的信贷损失估计数在未经审计的简明综合业务报表和全面收益(亏损)中归类为“一般和行政费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本公司就应收账款计提预期信贷亏损人民币1,316,635元。 |
710,708 |
|
928,385 |
|
128,030 |
|
|||
收入确认 |
2,681,530 |
|
2,407,047 |
|
331,947 |
|
|||
根据ASC第606条,当承诺的货物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并且合同规定的履约义务已经履行时,收入即被确认,其数额反映了为换取这些货物或服务而预期有权获得的对价(不包括代表政府当局收取的销售税)。 |
(108,372 |
) |
(58,092 |
) |
(8,011 |
) |
|||
本公司通过以下步骤确定收入确认:(1)与客户确认合同(S);(2)确定合同中的履行义务;(3)确定交易价格;(4)将交易价格分配到合同中的履行义务;(5)在实体履行履行义务时(或作为履行义务)确认收入。 |
— |
|
13,223 |
|
1,824 |
|
|||
该公司主要从与客户的合同中获得收入: |
535,854 |
|
55,266,010 |
|
7,621,531 |
|
|||
目录表 |
— |
|
1,854,686 |
|
255,773 |
|
|||
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110,635 |
) |
513,577 |
|
70,825 |
|
|||
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
|
|
|
||||||
2—重要会计政策概要 |
(28,627,309 |
) |
(29,805,495 |
) |
(4,110,366 |
) |
|||
(注。) |
1,018,920 |
|
(2,724,260 |
) |
(375,693 |
) |
|||
收入的分解 |
(520,757 |
) |
(3,311,573 |
) |
(456,687 |
) |
|||
截至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公司的所有收入均来自中国。公司将收入分为两个收入来源,如下表所示: |
(220,001 |
) |
159,865 |
|
22,046 |
|
|||
截至以下六个月 |
17,276,935 |
|
10,047,563 |
|
1,385,622 |
|
|||
12月31日, |
1,497,478 |
|
108,124 |
|
14,911 |
|
|||
人民币 |
|
28,343 |
|
3,909 |
|
||||
人民币 |
(2,686,731 |
) |
(2,144,171 |
) |
(295,695 |
) |
|||
保险经纪服务费 |
(4,696,230 |
) |
8,691,653 |
|
1,198,634 |
|
|||
MGU服务费 |
(989,204 |
) |
(1,123,895 |
) |
(154,993 |
) |
|||
|
|
|
|||||||
减:营业税及附加费 |
|
|
|
||||||
总收入 |
(400,000 |
) |
(15,500 |
) |
(2,138 |
) |
|||
公司按服务转让细分收入如下表: |
2,750,000 |
|
15,771,100 |
|
2,174,934 |
|
|||
截至以下六个月 |
— |
|
10,520 |
|
1,451 |
|
|||
12月31日, |
(5,356,673 |
) |
— |
|
— |
|
|||
人民币 |
(187,188 |
) |
(1,791,906 |
) |
(247,115 |
) |
|||
人民币 |
(3,193,861 |
) |
13,974,214 |
|
1,927,132 |
|
|||
|
|
|
|||||||
公司的运营是在中国进行的。因此,本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可能会受到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环境以及中国经济总体状况的影响。此外,公司的业务可能会受到政府法律法规、反腐败等方面政策变化的影响 |
|
|
|
||||||
--通货膨胀 |
6,200,000 |
|
600,000 |
|
82,744 |
|
|||
除其他因素外,货币兑换和向国外汇款、税率和征税方法等因素也会对这些因素产生影响。 |
26,000,000 |
|
30,200,000 |
|
4,164,770 |
|
|||
外币风险 |
(26,000,000 |
) |
(30,932,203 |
) |
(4,265,746 |
) |
|||
本公司通过中国附属公司进行的经营活动及相关资产和负债基本上全部以人民币计价,不能自由兑换成外币。所有外汇交易都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授权金融机构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进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监管机构批准外币支付需要提交付款申请表以及供应商的发票和签署的合同。人民币币值受中央政府政策变化以及影响中国外汇交易系统市场供求的国际经济和政治动态的影响。 |
8,300,000 |
|
237,000 |
|
32,684 |
|
|||
集中风险 |
(7,850,000 |
) |
(437,000 |
) |
(60,265 |
) |
|||
应收账款通常是无抵押的,衍生自主要位于中国的销售商品和提供给客户的服务,从而暴露于信用风险。该公司对客户信誉的评估及其对未偿还余额的持续监测降低了风险。该公司的应收账款和收入集中在特定客户。u |
— |
|
(4,223,769 |
) |
(582,484 |
)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两家客户分别占应收账款的23%和12%。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两家客户分别占应收账款的33%和15%。 |
6,650,000 |
|
(4,555,972 |
) |
(628,297 |
) |
|||
|
|
|
|||||||
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里,没有一家保险公司的收入占我们收入的10%以上。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里,一家保险公司占我们收入的15%以上。 |
— |
|
5,116 |
|
706 |
|
|||
|
|
|
|||||||
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也可能受到与自然灾害、极端天气条件、卫生流行病和其他灾难性事件有关的风险的负面影响,如COVID |
2,466,935 |
|
8,229,463 |
|
1,144,548 |
|
|||
疫情爆发和蔓延,这可能会严重扰乱公司的运营。 |
9,107,254 |
|
11,574,189 |
|
1,596,154 |
|
|||
目录表 |
11,574,189 |
|
19,873,652 |
|
2,740,702 |
|
F-6
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重要会计政策概要
(注。)
近期发布的会计准则 |
||||||
2022 |
2023 |
2023 |
||||
2023年12月,FASB发布了2023年ASU |
,这是主题740所得税的更新。本次更新中有关税率调节和已支付所得税披露的修订要求(1)增加对税前收入(或亏损)和所得税费用(或利益)的披露,以符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定,从而提高所得税披露的透明度。S |
(H),一般适用规则--财务报表一般说明:所得税费用,以及(2)删除不再被认为对成本有利或不相关的披露。对于公共企业实体,本更新中的修订自2024年12月15日之后的年度期间起生效。对于公共企业实体以外的实体,修正案自2025年12月15日之后的年度期间起生效。对于尚未印发或可供印发的年度财务报表,允许尽早采用。本次更新中的修正案应在预期的基础上适用。允许追溯申请。该公司正在评估2023年ASU的影响 |
||||
2023年10月,FASB发布了2023年ASU |
||||||
,披露改进--响应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披露更新和简化倡议的编纂修正案,修改了编纂的披露或呈现要求副主题[230 |
1,459,818 |
1,241,082 |
171,153 |
|||
现金流量表-250 |
— |
— |
— |
|||
会计变更和纠错--总体来看,260亿美元 |
||||||
整体每股收益为270亿美元。 |
558,752 |
6,609,590 |
911,504 |
|||
中期报告--总体为440美元 |
6,806,923 |
1,922,624 |
265,142 |
|||
承诺额-总体为470美元 |
债务-整体,505美元 |
||||||
2022 |
2023 |
2023 |
||||
股权投资-整体而言,为815美元 |
衍生品和套期保值-整体,860 |
转让和服务无担保借款和抵押品,第932页 |
||||
采掘活动-石油和天然气-财务报表附注,第946页 |
2,593,997 |
9,873,678 |
1,361,642 |
|||
金融服务业-投资公司-投资公司活动,以及974 |
3,980,192 |
4,999,974 |
689,528 |
|||
房地产行业--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整体表现不佳。修正案是为了澄清或改进上述分专题的披露和列报要求而作出的修改。许多修订允许用户更容易地将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现有披露约束的实体与之前不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约束的实体进行比较。此外,修正案使编纂中的要求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定保持一致。对于符合现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披露要求的单位,或者为证券目的必须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供财务报表而不受合同转让限制的单位,生效日期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将相关披露从条例中删除的日期一致-S |
5,000,000 |
5,000,000 |
689,532 |
|||
11,574,189 |
19,873,652 |
2,740,702 |
或监管--S
F-7
。不允许提前领养。对于所有其他实体,修正案将自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被移除之日起两年后生效。该公司正在评估2023年ASU的影响
在合并财务报表上。
2023年3月,FASB发布了新的会计准则,ASU:2023年,用于与共同控制租赁相关的租赁改善,在2023年12月15日之后的财政年度有效,包括这些财政年度内的过渡期。对于尚未印发的中期和年度财务报表,允许及早采用。新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两个问题:在共同控制下的相关方之间租赁时应考虑的条款和条件,以及租赁改进的会计处理。新问题的目标是减少与执行和适用主题842相关的费用,并在适用租赁会计要求时促进范围内实体的实践多样性。该公司正在评估2023年ASU的影响
在合并财务报表上。
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其他会计准则在未来某个日期之前不需要采用,预计在采用时不会对未经审计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认为,近期颁布但尚未生效的其他会计准则,如果目前采用,将不会对未经审计的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的简明综合经营报表和全面收益(亏损)以及未经审计的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产生重大影响。 目录表
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
3-应收账款 |
6月30日, |
% 人民币 |
应收账款 |
||||
减去:预留预期信贷损失 |
||||||||
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前六个月,预期信贷损失拨备的变动情况如下: |
截至以下六个月 |
12月31日,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期初余额 |
||||||||
因采用ASO 2016-13而调整年初余额 |
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
核销应收账款 |
100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余额指未开票收入产生的应收账款。 |
4 -预付费用和其他当前资产,净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预付费用和其他流动资产(净额)包括以下内容: |
100 |
6月30日, |
||||
12月31日, |
人民币 |
人民币 |
100 |
代表保险供应商保险收取保险费 |
||||
预支给员工 |
应收政府赠款 |
存款 |
100 |
可退还的增值税 |
||||
预付费用 |
减:其他应收账款拨备 |
预付款和其他流动资产总额,净额 |
100 |
押金余额主要包括办公室租金押金和分销渠道押金。 |
||||
截至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预付费用及其他应收账款拨备变动如下: |
截至以下六个月 16, 2022 |
12月31日, |
100 |
人民币 |
人民币
期初余额添加期末余额
目录表
F-8
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5 -无形资产,净资产截至2023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净值包括以下各项:
6月30日,12月31日,
人民币
人民币
软件 减去:累计摊销 截至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摊销费用分别为520,681林吉特和587,085林吉特(82,689美元)。
以下是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无形资产摊销时间表,按年度计算:
12月31日,人民币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6个月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的年度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的年度
截至2027年6月30日止的年度
6年期租约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智宝中国集团以非
-可取消
经营租赁,期限从24个月到72个月不等。本公司考虑在厘定租赁期及初步计量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时合理地肯定会行使的续期或终止选择权。租赁付款的租赁费用是直接确认的
-线路
租期内的基础。公司确定合同在合同开始时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以及该租赁是否符合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的分类标准。当可用时,本公司使用租约中隐含的利率将租赁付款贴现至现值;然而,大多数租约并未提供易于确定的隐含利率。因此,本公司根据估计的增量借款利率对租赁款项进行贴现。对于包括租金节假日和租金上涨条款在内的经营租赁,公司直接确认租赁费用
F-9
租赁期自占有租赁财产之日起计算。公司记录了直通车
-线路租赁费用和任何或有租金(如适用),在综合经营和全面收益(亏损)报表中计入一般和行政费用。公司办公室租赁还要求公司支付房地产税、公共区域维护费用和其他占用成本,这些费用包括在综合经营报表和全面收益(亏损)的一般和行政费用中。
租赁协议不包含任何重大剩余价值担保或重大限制性契约。简而言之
-Term
租赁,公司在其综合经营报表和全面收益(亏损)中直接记录经营租赁费用
-线路 |
在租赁期内进行基础并在发生时记录可变租赁付款。 |
|||
目录表 |
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
6 -租赁 |
(注。)下表呈列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上记录的经营租赁相关资产和负债。6月30日,12月31日,人民币
人民币
使用权资产
经营租赁负债,流动
非流动经营租赁负债
经营租赁负债总额
有关公司租赁的其他信息如下:
截至以下六个月 12月31日, 人民币 人民币 12, 2023.
经营性租赁使用的经营性现金流
加权平均剩余租赁年限(年)
加权平均贴现率
F-10
截至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经营租赁费用分别为1,176,136马币和1,121,304马币。
以下是截至2023年12月31日按期间/年度列出的租赁负债到期时间表:
12月31日,人民币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年度
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年度
减去:推定利息
经营租赁负债总额短期 银行借贷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空头
-Term 银行借款包括以下内容:6月30日,
12月31日,
人民币
人民币中国商业银行(“CIC”)上海银行(“BOS”)中国建设银行(“建设银行”)2020年10月,智宝中国集团进入三强
-年份
智宝中国集团可以从CMb获得银行信贷安排-向下 到2023年10月高达30,000,000令吉。2023年10月,智宝中国集团达成延期三-年份 智宝中国集团可以从CMb获得银行信贷安排
-向下
到2026年10月高达30,000,000令吉。借款的年利率为3.45%。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智宝中国集团分别从CMb提取10,200,000马币和20,000,000马币,并偿还9,800,000马币和25,000,000马币。目录表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短期
银行借款
(注。)2023年9月,智宝中国集团向BOS借款500万元人民币,到期日为2024年9月。贷款的年利率为3.65%。2020年11月,智宝中国集团向建行借款300万元人民币,到期日为2021年11月27日。贷款的年利率为4.25%。2021年11月23日,智宝中国集团按照与建行的约定,将到期日延长至2022年11月23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6个月,智宝中国集团向建行偿还贷款人民币2,632,203元,并将剩余余额人民币367,797元的到期日延长至2023年11月23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智宝中国集团偿还余额人民币367,797元。2022年11月,智宝中国集团向建行追加借款19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3.90%。截至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智宝中国集团分别向建行偿还人民币零及人民币85,763元。8--应计费用和其他负债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应计费用和其他负债包括:6月30日,
F-11
人民币
人民币应计工资总额和福利
增值税和其他应缴税款应付保证金
由于保险公司供应商
对供应商的其他应付款项
9-从股东那里预付认购费
2020年6月30日前,智宝中国向一位投资者发行了可赎回优先股,现金对价为人民币1500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6,521,739系列Pre
智宝中国的可赎回优先股已发行及发行,占智宝中国约12.20%的股权
-已转换
基准,截至2022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
作为重组的一部分,该投资者撤回了其在智宝中国的股权,并计划将上述撤回的等额资本直接出资给智宝,智宝计划批准向该投资者发行股份,代价为人民币1500万元。本公司认为,根据ASC第260条追溯反映上述交易是适当的,
每股收益 。此外,从这类投资者收到的收益作为负债记入“预付股东认购费”账户。 10%的股权
普通股
本公司的法定股本为500,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包括(I)45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A类普通股;及(Ii)5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B类普通股。
2023年1月11日,公司发布6492,266
按面值0.0001美元向所有现有股东按比例出售普通股。发行6,492,266股普通股并无支付现金或其他代价。
F-12
如附注1所述,本公司于2023年5月向三名股东发行合共2,287,360股普通股。
目录表
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0%的股权 (注。)
2023年5月24日,公司向上海鑫汇发行普通股1,220,374股,换取现金对价人民币5,820,049元。
2023年12月12日,公司股东通过决议,将三名股东持有的5,605,564股普通股重新分类为B类普通股,其余普通股为A类普通股。三名股东均由公司创办人兼行政总裁马伯涛先生控制。
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均有权在本公司支付的任何股息中获得平等份额,并有权在本公司剩余资产的分配中获得平等份额。然而,每股A类普通股有权对任何决议投一票,每股B类普通股有权对任何决议投20票。
如附注15所述,公司股东及董事会于2024年2月4日批准:(I)将44,394,436股A类普通股重新分类为44,394,436股B类普通股;(Ii)发行合计20,000,000股A类普通股
按面值0.0001美元向所有现有股东按比例出售普通股。发行20,000,000股普通股并无支付现金或其他代价。
本公司认为,根据ASC第260条追溯反映上述交易是适当的,
每股收益
。本公司已追溯重述所有呈列期间的所有股份及每股数据。
由于上述发行和重新分类,公司拥有450,000,000股授权A类普通股,面值为0.0001美元,其中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分别发行和发行了13,183,308股和13,183,308股A类普通股。该公司拥有50,000,000股授权b类普通股,面值为0.0001美元,其中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分别发行和发行了16,816,692股和16,816,692股b类普通股。
受限净资产
本公司支付股息的能力主要取决于本公司从其子公司获得资金分配。相关的中国法律及法规只准许本公司的中国附属公司在符合中国规定拨入法定储备金的规定后,从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法规厘定的留存收益(如有)中支付股息。计入本公司综合净资产的中国附属公司的实收资本亦非 |
||||||
2022 |
2023 |
|||||
用于分红目的。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随附综合财务报表所反映的经营结果,与中国附属公司的法定财务报表所反映的经营结果不同。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必须预留至少10%的股份 |
-税费 |
|||||
如有利润,每年为某些法定公积金提供资金,直至这些公积金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此外,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可将其部分股权 |
84,342,916 |
|
119,765,046 |
|
||
-税费 |
24,272,566 |
|
22,814,079 |
|
||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的利润酌情分配给企业发展基金和员工奖金和福利基金。法定储备金和酌情基金不得作为现金股息分配。 |
(390,678 |
) |
(476,291 |
)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中国子公司未提取法定储备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限制净资产。 |
108,224,804 |
|
142,102,834 |
|
F-13
开曼群岛
根据开曼群岛现行及适用的法律,本公司无须就收入或资本收益缴税。此外,在本公司向其股东支付股息时,将不会征收开曼群岛预扣税。英属维尔京群岛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现行和适用的法律,智宝英属维尔京群岛无需缴纳所得税或资本利得税。目录表
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
||||||
2022 |
2023 |
|||||
(注。) |
香港 |
|||||
智宝香港是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其法定财务报表中报告的应纳税收入须缴纳香港利得税,并根据相关香港税法进行调整。首200万港元(“港元”)应纳税利润的适用税率为8.25%,香港公司200万港元以上的应纳税利润将继续适用16.5%的税率,自2018/2019年征税年度起生效。在此之前,香港企业的适用税率为16.5%。 |
3,231,470 |
|
2,208,203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105,384,012 |
|
140,370,922 |
|
||
智宝中国、阳光保险经纪、上海安逸及智宝健康均于中国注册成立,并根据中国相关所得税法律就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2007年3月16日,全国人大制定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统一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
(390,678 |
) |
(476,291 |
) |
||
截至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所得税优惠包括以下内容: |
108,224,804 |
|
142,102,834 |
|
截至以下六个月
十二月3
人民币
人民币
当期所得税支出
递延所得税优惠
所得税前(亏损)利润的构成如下:
截至以下六个月
12月31日,
人民币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
香港和开曼群岛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如下:
6月30日,12月31日,人民币
人民币
F-14
结转营业亏损净额
可疑津贴备抵经营租赁负债
递延税项资产总额递延税项负债
经营性租赁使用权资产
递延税项资产
减去:估值免税额
递延税项资产,净额
目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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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1 -所得税
(注。)递延所得税资产估值拨备结转如下:6月30日,12月31日,人民币人民币年初/期间结余
因采用ASO 2016-13而调整年初余额增加估价免税额.
估值津贴的退回
NOL的利用
F-15
年终结余
期间本公司于每个报告期结束时评估其估值拨备需求,方法是审阅所有可得的正面及负面证据,并根据该等证据的分量考虑是否需要估值拨备。当情况导致管理层对递延税项资产变现的判断发生变化时,这种变化对估值准备的影响通常反映在经营收入中。现有可扣除暂时性差额的未来税收优惠最终取决于在适用税法可用的结转期内是否存在足够的适当性质的应税收入。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公司净营业亏损分别为32,816,828马币和37,577,305马币,可用于抵消未来应税收入。如果未使用,这些结转将从2024年到期至2028年。截至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由于公司年内在某些子公司取得了应税收入,并预计将在未来几年进一步产生净收入,因此公司分别转回了4,112,045马币和零马币的估值拨备。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由于中国子公司未来使用的不确定性,根据管理层对其变现的评估,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估值拨备分别为7,046,758马币和9,338,276马币。
未确认的税收优惠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分别有人民币1,026,964元和人民币1,026,964元未确认的税收优惠,如果确认将影响年度有效税率。未确认的税收优惠在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报表中作为递延税收资产减值--净营业亏损结转。
本公司在所得税拨备中确认与不确定税收状况相关的利息和惩罚性费用是必要的。在截至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内,没有与未确认的税收优惠相关的利息支出或罚款。本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的应计利息负债分别为零。
1) ASC第740条规定,如果税收状况不确定的税收优惠很可能在审查后得到维持,包括根据技术上的是非曲直对任何相关上诉或诉讼程序的解决,则可确认该税收状况的税收优惠。根据美国会计准则第740条,公司将未确认的税收利益记录为负债或递延税项资产的减少,并在我们的判断因评估以前无法获得的新信息而发生变化时调整这些金额。然而,由于税务法规的不确定和复杂应用,最终解决不确定的税收状况可能会导致负债与这些估计值大不相同。在这种情况下,本公司将在发生此类决议的期间记录额外的税收支出或税收优惠。
目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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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12财年每股收益(亏损)下表列出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前六个月基本和稀释后每股收益(亏损)的计算方法:
2) 截至以下六个月
12月31日,
F-16
人民币
分子:净收益(亏损)
分母:加权平均已发行普通股-基本和摊薄
3) 每股收益(亏损)
每股收益(亏损)-基本和摊薄
根据美国会计准则第260号,每股收益,本公司已追溯重报所有期间的所有股份和每股数据。 13--承付款和或有事项
本公司不时参与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法律诉讼。当与该等事项相关的成本成为可能且金额可合理估计时,本公司即应计该等成本。与或有损失相关的法律费用在发生时计入费用。 法律程序
4) 2024年6月28日,上海晨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晨曦)根据《互联网保险营销促进合作协议》,向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阳光保险经纪公司和智宝中国违约行为。在这起诉讼中,上海晨曦要求阳光保险经纪公司与智宝中国根据该等互联网保险营销促进合作协议,连带偿还推广服务费约人民币1420万元,以及罚款约人民币10,883元、诉讼费及诉讼保管费。截至本报告之日,即2024年,该案仍悬而未决。
2024年6月28日,上海晨曦根据《品牌推广与传播服务机构采购框架协议》,向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上海安义违约。在这起诉讼中,上海晨曦要求上海安义根据该品牌推广和传播服务机构采购框架协议,偿还推广服务费约人民币90万元,以及罚款约人民币12,764元、律师费人民币40,000元以及诉讼费用、诉讼保全费用。截至本报告之日,即2024年,该案仍悬而未决。-192024年6月28日,广东中康永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根据《联合经纪合作协议》,向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阳光保险经纪公司、智宝中国。在此诉讼中,广东中康要求阳光保险经纪公司及智宝中国根据该等联合经纪合作协议承担连带责任,偿还联名经纪佣金约人民币140万元,以及罚款约人民币9,690元及诉讼费用、诉讼保管费。
2024年6月3日,北京天坛普华国际医院(以下简称天坛普华)向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太平上海)、上海吉贝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吉贝吉)、智宝中国(彼得·威廉·安东尼·霍格为第三人)行使对第三人的代位权。
目录表
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1913-承诺和持续承诺 (注。)医药费到天坛普华。在这起诉讼中,天坛普华要求太平上海偿还医疗费约人民币140万元,连同相关利息和所有诉讼费用。天坛普华要求吉贝吉、智宝中国承担偿还上述医疗费及相关利益的连带责任。截至本报告之日,即2024年,该案仍悬而未决。-20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并无其他重大承诺,-13-Term-20.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债务、重大或有事项或担保。-0414笔关联方交易与关联方的关系性质名字-05与公司的关系马博涛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10袁文霞首席财务官上海新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上海新汇”)-11由马波涛控制上海GBG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上海GBG”)马波涛先生是上海GBG法定代表人-13上海申宝-13由马波涛控制
宁波深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深安”)
F-17
与关联方的交易
截至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与关联方的交易如下:向关联方购买服务
截至以下六个月
12月31日,
人民币 |
人民币 |
|||||
上海GBG |
向关联方借款(偿还借款) |
|||||
截至12月31日的六个月内, |
50,100,608 |
|
79,603,065 |
|
||
借款 |
(303,038 |
) |
(1,852,816 |
) |
||
49,797,570 |
|
77,750,249 |
|
还款
借款 |
还款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人民币 |
303,038 |
303,038 |
|
||
人民币 |
— |
1,852,816 |
|
||
上海新惠 |
— |
(303,038 |
) |
||
袁文霞 |
303,038 |
1,852,816 |
|
目录表
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
14 -关联方交易 |
|||||
(注。) |
(贷款发放给)偿还关联方贷款 |
|||||
截至12月31日的六个月内, |
1,687,841 |
|
3,541,991 |
|
||
贷款 |
— |
|
1,800,000 |
|
||
偿还 (a) |
1,921,243 |
|
1,255,663 |
|
||
贷款 |
395,249 |
|
1,034,604 |
|
||
贷款 |
1,022,810 |
|
539,908 |
|
||
偿还 |
258,502 |
|
422,052 |
|
||
5,285,645 |
|
8,597,218 |
|
|||
贷款 |
(263,018 |
) |
(264,888 |
) |
||
人民币 |
5,022,627 |
|
8,332,330 |
|
____________
(a)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上海申宝 |
宁波沈安 |
|||
代表关联方收款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智宝中国集团向马博涛先生支付了20万令吉。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马波涛向智宝中国集团偿还了1500万人民币,并以应收账款结算了80万人民币的应付款。此外,新会还用应收马博涛的应收账款结算了应付款50万马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应收马波涛的所有未偿余额已全部结清。 |
|||
与关联方的余额 |
197,712 |
263,018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与关联方的余额如下: |
64,306 |
1,870 |
||
6月30日, |
263,018 |
264,888 |
F-18
人民币
人民币关联方应缴款项
上海GBG
因关联方的原因
上海新惠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上海GBG的到期余额代表对关联方的预付款,作为未来服务的预付款。关联方将通过向本公司提供MGU服务来结算未偿还余额。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应付鑫辉的余额为关联方借款。这些借款是免息的,按需支付。 |
15-15个后续事件 |
|||||
2024年2月4日,公司股东和董事会批准:(I)将44,394,436股A类普通股重新分类为44,394,436股B类普通股,并修改其法定股本,以反映4.5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A类普通股;以及5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B类普通股,以及(Ii)发行合计20,000,000股B类普通股 |
3,466,397 |
|
4,705,335 |
|
||
按面值0.0001美元向所有现有股东按比例出售普通股。发行20,000,000股普通股并无支付现金或其他代价。本公司所有现有股东及董事均认为,本次A类及b类普通股的重新分类,以及股票发行是本公司重组的一部分,以导致30,000,000股普通股于首次公开发售完成前已发行及已发行,与股票分拆类似。本公司已追溯重述所有呈列期间的所有股份及每股数据。公司拥有4.5亿股法定A类普通股,面值0.0001美元,其中分别于2022年和2023年6月30日发行和发行了13,183,308股和13,183,308股A类普通股。公司拥有50,000,000股法定B类普通股,面值0.0001美元,其中截至2022年和2023年6月30日,已发行和发行的B类普通股分别为13,155,570股和16,816,692股。 |
(1,601,240 |
) |
(2,521,658 |
) |
||
1,865,157 |
|
2,183,677 |
|
目录表
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
||
15-15个后续事件 |
||
(注。) |
918,184 |
|
2024年4月3日,公司完成了1,500,000股A类普通股的IPO,公开发行价为每股A类普通股4美元,总收益为6,000,000美元,随后扣除承销折扣和发售费用。A类普通股于2024年4月2日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挂牌交易,交易代码:ZBO。 |
749,268 |
|
2024年5月14日,公司根据承销商的部分行使承销权,增发23,765股公司A类普通股 |
247,788 |
|
-分配 |
247,788 |
|
与公司首次公开招股有关的选择权,每股4.00美元,带来额外毛收入95,060美元。 |
20,649 |
|
2,183,677 |
于2024年6月11日,本公司与体育保险(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体育保险”)订立收购协议,据此,本公司将以现金代价人民币300万元向体育保险的唯一股东收购体育保险6%的股权。现金对价分三期支付。第一期在体育保险与智宝中国开始经纪合作时支付人民币90万元,第二期在体育保险完成2024年承诺业绩目标的30%时支付人民币90万元,最后一期人民币120万元在体育保险完成2024年承诺业绩目标100%时支付。
于2024年9月23日,本公司与L1 Capital Global Opportunities Master Fund(“投资者”)订立证券购买协议。证券购买协议规定,本金总额最高可达800万美元的贷款分三批发放。于2024年9月23日,于第一批股份首次完成时,投资者根据证券购买协议(“私人配售”)的条款及条件,于一次私募发售中出资约675,000元(扣除原有发行折让10.0%后的净额),而投资者亦同意在本公司向投资者提供书面确认表格F的转售登记声明后,于第一批股份首次完成后额外出资675,000元(扣除原有发行折让10%后的净额)。已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申请,申请登记于转换票据及行使普通权证时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及(Ii)于其后结算第一批股份时,于签立妥为签立的存款户口控制协议(“存保协议”)及设立存保协议户口后,额外支付900,000美元,惟须满足股权条件(定义见证券购买协议)。本公司与投资者已同意于转售登记声明生效后120天后完成第二批2,500,000美元的额外融资,惟须受证券购买协议项下预期的若干条件规限。证券购买协议亦考虑在第二批融资完成日期后180个交易日后,经投资者及本公司双方同意,进行第三批融资,总额最高可达3,000,000美元。作为投资者首次完成第一批交易的代价,本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以私募方式向投资者发行及出售:(I)发行本金总额最高达2,500,000美元的票据;(Ii)普通权证,按每股4.71美元的初步行使价,购买最多74,451股A类普通股;及(Iii)预资金权证,购买最多191,522股A类普通股(按750,000美元除以10计算)。-天于紧接第一批股份首次结算前的10个交易日内),每股名义行使价为0.0001美元,可作出若干调整。预
-资金支持
认股权证仅可在发生违约事件时行使(如附注所界定)。经若干调整后,票据初步可转换为A类普通股,换股价为4.71美元,惟换股价不得减至低于底价0.7616美元。票据不计息,于2025年9月23日到期。目录表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15-15个后续事件
(注。)
关于证券购买协议,本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与投资者订立注册权协议,根据该协议,投资者持有的须注册证券在符合若干条件的情况下,有权根据证券法注册。根据登记权协议,本公司须于2024年9月23日起计15天内(由本公司自行承担费用)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一份登记声明书,以登记应登记的证券,并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向本公司表明转售登记声明书将接受“有限”审查的情况下,于转售登记声明书提交日期后45天内使该转售登记声明书生效,或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向本公司表示该转售登记声明书将接受“全面”审查,则在转售登记声明书提交日期后65天内使该转售登记声明书生效。为确保本公司履行偿还票据的责任,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于同日与投资者订立担保协议,授予投资者于第一批债券首次结算后将设立的本公司所有DACA账户及本公司位于或将位于美国的任何资产的留置权及担保权益。为担保担保协议项下的义务,本公司与作为担保人的附属公司于同日亦订立担保协议。各担保人在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保证,作为主债务人而非担保人的投资者,在到期时,无论是在到期或因加速或其他原因而到期时,向投资者支付和履行担保协议项下的任何和所有债务。根据证券购买协议、登记权协议及票据的条款,本公司须在回售登记说明书中预留及登记合共4,341,783股A类普通股,相当于票据转换后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总数的100%,行使价相等于票据所载每股0.7616美元的底价及行使认股权证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总数的100%。就完成第一期交易,本公司向私人配售的唯一配售代理EF Hutton LLC支付47,250美元(相当于总收益的7%),并根据聘书支付6,750美元开支。本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后续事件进行了评估,并得出结论,除上文披露的事件外,没有其他重大后续事件需要在财务报表中进行调整或披露。
F-19
第II部
招股说明书不需要的资料第六项。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赔偿。开曼群岛法律没有限制一家公司的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作出赔偿的程度,除非开曼群岛法院认为任何这类规定违反公共政策,例如为防止欺诈或犯罪后果提供赔偿。我们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将于本次发售完成或之前生效,其中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们将向每名现任或前任秘书、董事(包括替代董事)和我们的任何其他官员(包括投资顾问、管理人或清盘人)及其遗产代理人就以下事项向他们作出赔偿:
现任或前任董事(包括替代董事)、秘书或高级职员在进行本公司业务或事务时或在执行或履行现有或前任董事(包括替代董事)、秘书或高级职员的职责、权力、授权或酌情决定权过程中招致或承担的所有诉讼、法律程序、费用、收费、开支、损失、损害或法律责任;以及
在不限于上文(A)段的情况下,董事(包括替代董事)、秘书或官员因在开曼群岛或其他地方的任何法院或审裁处就涉及我们或我们的事务的任何民事、刑事、行政或调查程序(无论是受到威胁、待决或完成)辩护(无论成功与否)而招致的所有费用、开支、损失或债务。 |
然而,任何该等现任或前任董事(包括替代董事)、秘书或官员,均不会因其本身的不诚实行为而获得赔偿。 |
|||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们可以预付款、贷款或其他方式支付现有或前任董事(包括替代董事)、秘书或我们的任何高级职员因上述任何事项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费用,条件是董事(包括替代董事)、秘书或高级职员必须偿还我们支付的款项,条件是最终认定无需赔偿董事(包括替代董事)、秘书或该高级职员所支付的法律费用。 |
根据本公司致董事之聘书及与行政人员订立之雇佣协议,本公司将同意就董事及行政人员因担任董事或行政人员而提出申索而产生之若干责任及开支向该等人士弥偿。 |
|||
承保协议的形式将作为本注册声明的附件1.1提交,并将规定对我们和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的赔偿。 |
1,857,577 |
4,327,705 |
||
对于根据证券法产生的责任的赔偿可能允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根据上述条款控制我们的人员,我们已被告知,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看来,这种赔偿违反了证券法中表达的公共政策,因此无法执行。 |
856,569 |
2,009,034 |
||
第7项。 |
750,707 |
2,273,154 |
||
最近出售的未注册证券。 |
1,607,276 |
4,282,188 |
在过去的三年里,我们发行了以下未注册的证券。我们认为,根据证券法关于不涉及公开发行的交易的第4(A)(2)节,或根据证券法关于发行人在离岸交易中销售的S规定,下列发行均获豁免根据证券法注册。这些普通股的发行没有承销商参与。
本公司先前的法定股本为500,000,000股普通股,面值或面值为0.0001美元。2023年1月11日,公司向当时的所有现有股东发行了6,492,266股普通股,面值为0.0001美元。所有股东均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实体。 |
||||||
2022 |
2023 |
|||||
目录表 |
最初,一股普通股被发行给Sertus Nominees(Cayman)Limited,然后于1月转让给Mavy Holdings Limited |
|||||
11号,2023年。当时,美维控股有限公司持有3,277,537股普通股,占本公司股份的32.7754%。在六月 |
2,686,731 |
|
2,144,171 |
|
||
2023年26日,Mavy Holdings Limited向曼戈斯汀国际咨询有限公司转让了30万股普通股。因此,Mavy Holdings Limited目前持有2,977,537股普通股(持股29.7754%)和曼戈斯汀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持有300,000股普通股,占3%的股份。 |
1.68 |
|
2.25 |
|
||
嘉年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81,770股普通股(持股0.8177%),达人富华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48,673股普通股(持股1.4867%)。利基控股有限公司、泰科控股有限公司及通美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有44,602股普通股(各占0.4460%股权)。飞利浦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78,408股普通股(持股1.7841%),而恒基控股有限公司持有22,301股普通股(持股0.2230%)。 |
4.79 |
% |
4.75 |
% |
易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4,867股普通股(0.1487%持股);黑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85,472股普通股(0.8547%持股);繁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56,981股普通股(0.5698%持股);三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87,125股普通股(1.8713%持股);博兰控股有限公司持有81,359股普通股(0.8136%持股)。长江明控股有限公司持有374,249股普通股(持股3.7425%),申宝有限合伙企业持有1,407,653股普通股(持股14.0765%)。
5月5日
2023年2月24日,本公司向北京考拉昆陆互联网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发行普通股1,220,380股(持股12.2038%),向上海鑫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1,220,374股(持股12.2037%),向北京1898友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发行369,810股普通股(3.6981%持股),向宁波盘古创富合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发行697,170股普通股(持股6.9717%)。 |
|||
在12月 |
|||
2023年12月12日,我们的股东批准,其中包括,调整我们的法定股本,并采用双重 |
2,168,591 |
|
|
-班级 |
1,929,707 |
|
|
通过我们的普通股重新分类的股份结构,包括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每股A类普通股有权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表决的所有事项上享有每股一票投票权。每股B类普通股有权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表决的所有事项上享有每股二十(20)票的投票权。由于股份重新分类,公司的法定股本由500,000,000股普通股组成,每股面值0.0001美元,因此重新分类为(I)494,394,436股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Ii)5,605,564股B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具体如下: |
413,873 |
|
|
由Mavy Holdings Limited持有的2,977,537股本公司普通股重新分类为2,977,537股B类普通股; |
4,512,171 |
|
|
将申宝有限合伙企业持有的1,407,653股本公司普通股重新分类为1,407,653股B类普通股; |
(229,983 |
) |
|
将上海鑫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1,220,374股本公司普通股重新分类为1,220,374股B类普通股;以及 |
4,282,188 |
|
本公司其他股东持有的其余普通股重新分类为A类普通股。
在2月于2024年4月4日,吾等股东批准(其中包括)调整吾等的法定股本,据此,吾等将44,394,436股A类普通股重新分类为44,394,436股B类普通股,并修订吾等的法定股本以反映(I)45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A类普通股及5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B类普通股,及(Ii)按比例向所有现有股东发行合共20,000,000股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在9月
于2024年2月23日,本公司于定向增发中向投资者发行及出售(I)本金总额高达2,500,000美元的票据,可按4.71美元的转换价转换为最多3,282,563股A类普通股,但须作出若干调整;(Ii)普通权证,可按每股4.71美元的初步行使价购买最多74,451股A类普通股,但须受若干调整所规限;及(Iii) |
II-2 |
|||
目录表 |
预 |
|||
-资金支持(a) |
20,000,000 |
25,000,000 |
||
购买最多191,522股A类普通股的权证(根据750,000美元除以10(b) |
5,000,000 |
— |
||
-天(c) |
3,000,000 |
2,267,797 |
||
28,000,000 |
27,267,797 |
____________
(a) 于紧接第一批股份首次结算前的10个交易日内),每股名义行使价为0.0001美元,但须作出若干调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已发行和已发行普通股31,523,765股,其中16,816,692股为B类普通股,14,707,073股为A类普通股。第八项。展品和财务报表明细表。陈列品参见第12页开始的图表索引 本注册声明的。作为本注册声明附件的协议包含适用协议各方的陈述和保证。这些陈述和保证完全是为了适用协议的其他当事方的利益而作出的,并且(I)不打算被视为对事实的明确陈述,而是在这些陈述被证明不准确的情况下将风险分配给一方当事人的一种方式;(Ii)在适用协议的谈判中向另一方当事人所作的披露可能使其受到限制;(Iii)他们可以适用不同于适用证券法下的“实质性”的合同标准;以及(Iv)仅在适用协议的日期或协议中规定的其他一个或多个日期作出。我们承认,尽管包含上述警示声明,但我们有责任考虑是否需要额外具体披露有关重大合同条款的重大信息,以使本注册声明中的声明不具误导性。财务报表明细表由于附表所载资料不适用或载于我们的综合财务报表或其附注,故已略去附表。
第九项。
F-20
以下签署的登记人特此承诺在承销协议规定的收盘时向承销商提供承销商要求的面额和登记名称的证书,以允许迅速交付给每一名购买者。
根据第6条所述的规定,可允许注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制人员就根据《证券法》产生的责任进行赔偿,或其他规定,注册人已被告知,根据SEC的意见,这种赔偿违反了《证券法》中所述的公共政策,因此,不可强制执行。如果对此类责任的赔偿要求,(登记人支付登记人的董事、高级职员或控制人员在成功抗辩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时所招致或支付的费用除外)由该董事、高级职员或控制人员就登记的证券提出,登记人将除非其律师认为该事项已通过控制先例解决,否则向具有适当管辖权的法院提交问题,该问题是否违反了证券法所述的公共政策,并将受该问题的最终裁决管辖。以下签署的注册人特此承诺:
为了确定证券法项下的任何责任,根据规则第430A条作为本注册说明书的一部分提交的招股说明书表格中遗漏的信息,以及注册人根据证券法第424(B)(1)或(4)条或第497(H)条提交的招股说明书表格中包含的信息,应被视为本注册说明书在宣布生效时的一部分。为了确定证券法下的任何责任,每个帖子
(b) -有效 包含招股说明书形式的修改应被视为与其中所发售的证券有关的新登记声明,并且当时该证券的发售应被视为其首次善意发售。II-3目录表为了根据证券法确定对任何买方的责任,根据规则424(B)提交的每份招股说明书,作为与发行有关的登记声明的一部分,除根据规则4300亿提交的登记声明或依据规则430A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外,应被视为登记声明的一部分,并在生效后首次使用之日包括在其中;但如属登记陈述书一部分的登记陈述书或招股章程内所作出的任何陈述,或借引用而并入或当作并入该登记陈述书或招股章程内的文件内所作出的任何陈述,对於在首次使用前已订立售卖合约的购买人而言,并不取代或修改在紧接该首次使用日期之前在该登记陈述书或招股章程内所作出的任何陈述。为了确定登记人根据《证券法》对证券首次发行中的任何购买者负有的任何责任,以下签署的登记人承诺,在以下签署的登记人根据本登记声明进行的证券首次发行中,无论向购买者出售证券所使用的承销方法如何,如果通过以下任何通信向该购买者提供或出售证券,则以下签名的登记人将成为该购买者的卖家,并将被视为向该购买者提供或出售该证券:任何初步招股说明书或以下签署的注册人的招股说明书,与根据规则第424条规定必须提交的发售有关;任何与发行有关的免费书面招股说明书,这些招股说明书是由以下签署的登记人或其代表编写的,或由下面签署的登记人使用或提及的;任何其他免费撰写的招股说明书中与发行有关的部分,其中载有由下文签署的注册人或其代表提供的关于下文签署的注册人或其证券的重要信息;以及
以下签署的登记人向买方发出的要约中的要约的任何其他信息。
(c) II-4
目录表
签名
根据修订后的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注册人证明其有合理理由相信其符合F表格备案的所有要求
并于2024年9月30日正式促使以下签署人在中国上海代表其签署本登记声明。 |
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作者: |
/s/马波涛 |
|||
姓名: |
2,217,868 |
4,140,538 |
||
马博涛 |
167,103 |
2,068,359 |
||
标题: |
1,539,281 |
1,145,778 |
||
首席执行官 |
387,738 |
867,840 |
||
授权委托书 |
1,711,256 |
6,492,383 |
||
6,023,246 |
14,714,898 |
请通过这些陈述了解所有人,以下签署人组成并任命了马博涛和夏元文,以及各自单独行事的真实合法律师
(1) -事实上
以及具有完全替代和重新替代权力的代理人,以其名义、地点和代替,以任何和所有身份在表格F上签署本登记声明(包括所有之前-有效 和员额-有效
F-21
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462条提交的修正案和登记声明),并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修正案和登记声明及其所有证据以及与此相关的其他文件,授予上述律师
-事实上
和代理人,每一人单独行事,全权作出和执行在该处所及其周围所必需和必须作出的每一项作为和事情,尽其可能或能够亲自作出的一切意图及目的,特此批准及确认任何该等受权人-事实上
代理人或其替代者或多名替代者可以凭借本协议合法地行事或导致行事。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本注册声明已由下列人员以指定的身份和日期签署。
签名
标题 日期/s/马波涛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
九月 马博涛
董事(首席执行官) /s/夏元文
首席财务官兼董事
九月袁文霞(首席财务会计官)
/s/小罗首席运营官九月
小罗 /s/王玉刚 首席技术官 九月
王玉刚
/s/ Michael A.卢基 主任 九月 Michael A.卢基/s/阿曼多·贝兹主任
九月阿曼多·贝兹II-5
(2) 目录表
美国授权代表签字 根据1933年证券法,以下签署人、智宝科技公司在美国的正式授权代表,已于9月9日在特拉华州纽瓦克签署本注册声明或其修正案 普格利西律师事务所 作者:/s/Donald J.Puglisi姓名: 唐纳德·J·普格利西
标题:
F-22
II-6
目录表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展品索引
展品 数-A文件说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参考公司F-1/A3表格(文件编号333-274431)的附件3.4合并,于2024年3月22日提交给委员会) 公司A类普通股证书样本(参考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提交给委员会的F-1/A3表格附件4.1(文件编号333-274431)合并)
可转换本票格式(参考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提交给委员会的6-k表格附件4.1并入本票) A类普通股认购权证表格(参照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提交给证监会的6-k表格附件4.2合并而成)预先出资的A类普通股认购权证表格(参考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提交给证监会的表格6-k附件4.3并入)Ogier(Cayman)LLP对登记的A类普通股有效性的意见
Ogier(Cayman)LLP对开曼群岛某些税务问题的意见(载于附件5.1)
Ellenoff Grossman&Schole LLP对某些美国税务问题的意见
智宝科技有限公司与马博涛之间于2018年4月1日签订的雇佣协议的英译本(通过参考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提交给委员会的F-1/A3表格附件10.1(档案号:333-274431)合并而成)
阳光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与注册人部分高管的劳动合同格式英译(参考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提交给证监会的F-1/A3表格(第333-274431号文件)附件10.2) 吉数企业营销与战略有限公司(上海)与智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6日和2022年7月1日签订的办公室租赁和补充协议的英译本(合并日期为2024年3月22日提交给委员会的F-1/A3表格(文件编号333-274431)附件10.3) 上海临港奉贤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和阳光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签订的日期为2022年7月1日的办公室租约的英译本(通过参考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提交给委员会的F-1/A3表格(文件编号333-274431)附件10.4合并而成)
吉数企业营销与战略有限公司(上海)与上海安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日期为2022年8月16日的办公室租约的英译本(通过参考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提交给委员会的F-1/A3表格(文件编号333-274431)附件10.5合并而成) 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重点保险公司A于2023年2月10日签订的合作协议的英译本(参考2024年3月22日提交给证监会的公司F-1/A3表格附件10.6(文件编号333-274431)合并)
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若干投资者的股东协议表格英译本(参考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F-1/A3表格附件10.7(文件编号333-274431)合并) 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其股东的股份交出协议书及智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8日的声明的英文译本(引用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提交的F-1/A3表格(第333-274431号文件)附件10.8)
登记人和某些购买者之间于2023年4月10日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英译本,以及某些购买者的股份申请表(通过参考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提交给委员会的F-1/A3表格(文件编号333-274431)附件10.9并入) 董事要约函格式(参考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提交给委员会的F-1/A3表格(文件编号333-274431)附件10.10并入) 证券购买协议表格(参照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提交给证监会的表格6-k附件10.1而合并)
担保协议表格(参照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提交给委员会的表格6-k附件10.2并入)
担保协议表格(参考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提交给委员会的表格6-k附件10.3并入) II-7 目录表 展品
数文件说明注册权协议格式(参考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向委员会提交的6-k表格附件10.4合并)
10.15*+# 阳光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签订的合作协议英文翻译有限公司和主要保险公司b 子公司列表(参考公司F-1/A3表格(文件编号333-274431)的附件21.1合并,于2024年3月22日提交给委员会)
F-23
Ogier(Cayman)LLP同意书(见附件5.1)
景和律师事务所的同意(见附件99.6)Ellenoff Grossman & Schole LLP的同意(包含在附件8.2中)
授权书(包括在表格F-1的注册声明的签名页上)注册人的商业行为和道德准则(参考公司F-1/A3表格(文件编号:333-274431)的附件99.1合并,于2024年3月22日提交给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章程
薪酬委员会章程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章程高管薪酬追回政策景和律师事务所对某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事务的意见备案费表随函存档+
根据法规S第601(b)(10)(iv)项,省略了本展品的某些部分
因为它们不是重要的,并且是注册人视为私人或机密的类型。注册人特此同意应要求向SEC提供任何遗漏部分的副本。
^
根据法规S第601(a)(6)项,本展品的某些部分已被省略
.公司特此同意应要求向SEC提供任何遗漏部分的副本。
II-8
Hong Kong
Zhibao HK is incorporated in Hong Kong and is subject to Hong Kong Profits Tax on the taxable income as reported in its statutory financial statements adjusted in accordance with relevant Hong Kong tax laws. The applicable tax rate for the first Hong Kong Dollar (“HKD$”) 2 million of assessable profits is 8.25% and assessable profits above HKD$2 million will continue to be subject to the rate of 16.5% for corporations in Hong Kong, effective from the year of assessment 2018/2019. Before that, the applicable tax rate was 16.5% for corporations in Hong Kong.
PRC
Zhibao China, Sunshine Insurance Brokers, Shanghai Anyi, and Zhibao Health were incorporated in the PRC and are subject to PRC Enterprise Income Tax (“EIT”) on the taxable incom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PRC income tax laws. On March 16, 2007,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enacted a new enterprise income tax law, which took effect on January 1, 2008. The law applies a uniform 25% enterprise income tax rate to both foreign invested enterprises and domestic enterprises.
The income tax benefits (expenses) for the fiscal years ended June 30, 2022 and 2023 were comprised of the following:
For the Year Ended |
|||||
2022 |
2023 |
||||
RMB |
RMB |
||||
Current income tax expenses |
— |
(27,883 |
) |
||
Deferred income tax benefits (expenses) |
2,110,635 |
(513,577 |
) |
||
2,110,635 |
(541,460 |
) |
F-24
ZHIBAO TECHNOLOGY INC.
NOTES TO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12 — INCOME TAX (cont.)
The components of (loss) profit before income taxes are summarized as follows:
For the Year Ended |
|||||
2022 |
2023 |
||||
RMB |
RMB |
||||
PRC |
12,148,771 |
(42,687,229 |
) |
||
Hong Kong |
— |
129,909 |
|
||
12,148,771 |
(42,557,320 |
) |
Below is a reconciliation of the statutory tax rate to the effective tax rate:
For the Year Ended |
||||||
2022 |
2023 |
|||||
RMB |
RMB |
|||||
Income (Loss) before income tax expenses |
12,148,771 |
|
(42,557,320 |
) |
||
Income tax computed at statutory EIT rate (25%) |
(3,037,193 |
) |
10,639,329 |
|
||
Effect of entertainment expense |
(167,577 |
) |
(182,962 |
) |
||
Effect of staff welfare expense |
(7,159 |
) |
(61,534 |
) |
||
Effect of overdue fine |
(17,515 |
) |
(74 |
) |
||
Effect of share-based compensation |
(133,963 |
) |
(13,816,502 |
) |
||
Effect of different tax rate in different jurisdictions |
— |
|
21,760 |
|
||
Effect of change in valuation allowance |
5,474,042 |
|
2,858,523 |
|
||
Income tax benefits (expenses) |
2,110,635 |
|
(541,460 |
) |
The principle components of deferred tax assets and deferred tax liabilities are as follows:
June 30, |
June 30, |
|||||
RMB |
RMB |
|||||
Deferred tax assets |
|
|
|
|||
Net operating loss carrying forwards |
12,711,818 |
|
8,204,207 |
|
||
Allowance against doubtful allowance |
— |
|
463,204 |
|
||
Operating lease liabilities |
5,228,139 |
|
4,434,426 |
|
||
Advertising expense |
210 |
|
— |
|
||
Total deferred tax assets |
17,940,167 |
|
13,101,837 |
|
||
|
|
|||||
Deferred tax liabilities |
|
|
||||
Operating lease right of use assets |
(5,268,229 |
) |
(4,458,020 |
) |
||
Deferred tax assets |
12,671,938 |
|
8,643,817 |
|
||
Less: Valuation allowance |
(10,561,303 |
) |
(7,046,758 |
) |
||
Deferred tax assets (liabilities), net |
2,110,635 |
|
1,597,059 |
|
F-25
ZHIBAO TECHNOLOGY INC.
NOTES TO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12 — INCOME TAX (cont.)
The rollforward of valuation allowances of deferred tax assets were as follows:
June 30, |
June 30, |
|||||
RMB |
RMB |
|||||
Balance at beginning of the year |
16,724,075 |
|
10,561,303 |
|
||
Additions of valuation allowance |
353,441 |
|
2,809,906 |
|
||
Reversal of valuation allowance |
(2,119,236 |
) |
(1,163,918 |
) |
||
Utilization of NOLs |
(3,708,247 |
) |
(4,504,510 |
) |
||
Expiration of NOLs |
(688,730 |
) |
(656,023 |
) |
||
Balance at end of the year |
10,561,303 |
|
7,046,758 |
|
The Company evaluates its valuation allowance requirements at end of each reporting period by reviewing all available evidence, both positive and negative, and considering whether, based on the weight of that evidence, a valuation allowance is needed. When circumstances cause a change in management’s judgement about the realizability of deferred tax assets, the impact of the change on the valuation allowance is generally reflected in income from operations. The future realization of the tax benefit of an existing deductible temporary difference ultimately depends on the existence of sufficient taxable income of the appropriate character within the carryforward period available under applicable tax law.
As of June 30, 2022 and 2023, the Company had net operating losses of RMB 50,847,271 and RMB 32,816,828, respectively, which will be available to offset future taxable income. If not used, these carryforwards will expire from 2024 through 2028.
For the fiscal year ended June 30, 2022 and 2023, the Company reversed valuation allowance of RMB 2,119,236 and RMB 1,163,918, respectively as the Company made taxable income in certain subsidiaries during the year and expected to further generate net income in the next few years.
As of June 30, 2022 and 2023, due to uncertainties surrounding future utilization on PRC subsidiaries, the Company had valuation allowance of RMB 10,561,303 and RMB 7,046,758, respectively, against the deferred tax assets based upon management’s assessment as to their realization.
Unrecognized tax benefits
The aggregate change in the balance of gross unrecognized tax benefits for the year ended June 30, 2023 was as follows:
June 30, |
||
RMB |
||
Balance at beginning of the year |
— |
|
Increases related to tax positions change |
1,026,964 |
|
Balance at end of the year |
1,026,964 |
As of June 30, 2023 and 2022, there were RMB1.0 million and nil of unrecognized tax benefits, respectively, which would affect the annual effective tax rate if recognized. The unrecognized tax benefit was presented as a reduction of the Deferred tax assets — Net operating loss carrying forwards in the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as of June 30, 2023.
F-26
ZHIBAO TECHNOLOGY INC.
NOTES TO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12 — INCOME TAX (cont.)
The Company recognizes interest and penalty charges related to uncertain tax positions as necessary in the provision for income taxes. For the years ended June 30, 2023 and 2022, no interest expense or penalty was accrued in relation to the unrecognized tax benefit. The Company has a liability for accrued interest of nil as of June 30, 2023 and 2022, respectively.
ASC 740 states that a tax benefit from an uncertain tax position may be recognized when it is more likely than not that the position will be sustained upon examination, including resolutions of any related appeals or litigation processes, on the basis of the technical merits. The Company records unrecognized tax benefits as liabilities or a reduction of deferred tax assets in accordance with ASC 740 and adjusts these amounts when our judgment changes as a result of the evaluation of new information not previously available. However, due to the uncertain and complex application of tax regulations, it is possible that the ultimate resolution of uncertain tax positions may result in liabilities which could be materially different from these estimates. In such an event, the Company will record additional tax expense or tax benefit in the period in which such resolution occurs.
13 — EARNINGS (LOSS) PER SHARE
The following table sets forth the computation of basic and diluted earnings (loss) per share for the fiscal years ended June 30, 2022 and 2023:
For the Year Ended |
|||||
2022 |
2023 |
||||
RMB |
RMB |
||||
Numerator: |
|
||||
Net income (loss) |
14,259,406 |
(43,098,780 |
) |
||
Denominator: |
|
||||
Weighted average ordinary shares outstanding – basic and dilutive |
26,338,878 |
26,710,005 |
|
||
Earnings (loss) per share |
|
||||
Earnings (loss) per share – basic and dilutive |
0.54 |
(1.61 |
) |
Pursuant to ASC 260, Earnings Per Share, the Company has retroactively restated all shares and per share data for all periods presented.
14 — COMMITMENTS AND CONTINGENCIES
On November 29, 2022, Sunshine Insurance Brokers filed a lawsuit at Shanghai Pudong New Area People’s Court against Hengbang Property Insurance Holding Co., Ltd Suzhou Branch (“Hengbang”) in connection with the Insurance Brokerage Business Cooperation Agreement executed in February 2022 by and between Sunshine Insurance Brokers and Hengbang. In this lawsuit, Sunshine Insurance Brokers requested Hengbang to repay insurance brokerage commission fees of approximately RMB 1.62 million, together with a penalty of RMB 67,084 pursuant to such cooperation agreement. This lawsuit was heard by the court on February 21, 2023, and the case is still under review by the court as of the date of this prospectus. The Company believes that it is likely that the court’s decision would be in favor of Sunshine Insurance Brokers. However, there is uncertainty regarding the timing or final decision of this lawsuit.
From time to time, the Company are parties to various legal actions arising in the ordinary course of business. The Company accrues costs associated with these matters when they become probable and the amount can be reasonably estimated. Legal costs incurred in connection with loss contingencies are expensed as incurred. The Company did not have other significant commitments, long-term obligations, significant contingencies or guarantees as of June 30, 2022 and 2023.
F-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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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TO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15 —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S
1) Nature of relationships with related parties
Name |
Relationship with the Company |
|
Botao Ma |
Chairman of the Board,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
|
Yuanwen Xia |
Chief Financial Officer |
|
Shanghai Xinhui Investment Consulting Co., Ltd. (“Shanghai Xinhui”) |
Controlled by Botao Ma |
|
Shanghai GBG Enterprise Management Consulting Co., Ltd. (“Shanghai GBG”) |
Mr. Botao Ma is legal representative of Shanghai GBG |
|
Shanghai Shenbao |
Controlled by Botao Ma |
|
Ningbo Shen’an Enterprise Management Center LLP (“Ningbo Shen’an) |
Controlled by Botao Ma |
2) Transactions with related parties
During the fiscal years ended June 30, 2022 and 2023, the transactions with related parties were as follows:
Purchases of services from related parties
For the Year Ended |
||||
2022 |
2023 |
|||
RMB |
RMB |
|||
Shanghai GBG |
11,312,417 |
11,257,057 |
Borrowings from (Repayment of Borrowings to) related parties
For the Year ended June 30, |
||||||||||
2022 |
2023 |
|||||||||
Borrowings |
Repayments |
Borrowings |
Repayments |
|||||||
RMB |
RMB |
RMB |
RMB |
|||||||
Shanghai Xinhui |
6,900,000 |
(7,450,000 |
) |
— |
— |
|
||||
Botao Ma |
1,100,000 |
(300,000 |
) |
— |
— |
|
||||
Yuanwen Xia |
300,000 |
(100,000 |
) |
237,000 |
(437,000 |
) |
||||
8,300,000 |
(7,850,000 |
) |
237,000 |
(437,000 |
) |
(Loans made to) Repayment of loans from related parties
For the Year ended June 30, |
||||||||||
2022 |
2023 |
|||||||||
Loans |
Repayments of |
Loans |
Repayments of |
|||||||
RMB |
RMB |
RMB |
RMB |
|||||||
Botao Ma |
— |
|
2,750,000 |
— |
|
— |
||||
Shanghai Shenbao |
(400,000 |
) |
— |
— |
|
700,000 |
||||
Ningbo Shen’an |
— |
|
— |
(15,500 |
) |
30,000 |
||||
(400,000 |
) |
2,750,000 |
(15,500 |
) |
730,000 |
Collection of payments on behalf of a related party
For the fiscal year ended June 30, 2022 and 2023, Zhibao China Group made payments of RMB 5.4 million and RMB nil to Mr. Botao Ma.
F-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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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TO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15 —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S (cont.)
For the year ended June 30, 2023, Botao Ma made repayments of RMB 15.0 million (US$2.1 million) to Zhibao China Group, and settled payable of RMB 0.8 million (US$0.1 million) with receivables. In addition, Xinhui settled payable of RMB 0.5 million (US$63,409) with receivables due from Botao Ma.
As of June 30, 2023, all outstanding balance due from Botao Ma was fully settled.
3) Balances with related parties
As of June 30, 2022 and 2023, the balances with related parties were as follows:
June 30, |
June 30, |
|||
RMB |
RMB |
|||
Due from related parties |
||||
Botao Ma(a) |
16,300,900 |
— |
||
Shanghai GBG(b) |
5,801,752 |
8,526,012 |
||
Ningbo Shen’an(c) |
14,500 |
— |
||
Shanghai Shenbao(c) |
700,000 |
— |
||
22,817,152 |
8,526,012 |
____________
(a) As of June 30, 2022, the balances due from Botao Ma represented outstanding fees to subscribe for restricted shares transferred from certain employees (Note 9). During the year ended June 30, 2023, Mr. Ma have settled the outstanding balances to the Company.
(b) As of June 30, 2022 and 2023, the balances due from Shanghai GBG represented advances to the related party to support the operations. The related party would settle the outstanding balances by providing MGU services to the Company.
(c) As of June 30, 2022, the balances due from Ningbo Shen’an and Shanghai Shenbao represented loans to the related parties. The loans were interest free and was repayable on demand. During the year ended June 30, 2023, the related parties have repaid the outstanding balances to the Company.
June 30, |
June 30, |
|||
RMB |
RMB |
|||
Due to related parties |
||||
Botao Ma |
800,000 |
— |
||
Yuanwen Xia |
200,000 |
— |
||
Shanghai Xinhui |
750,000 |
290,200 |
||
1,750,000 |
290,200 |
____________
(a) As of June 30, 2022 and 2023, the balances due to related parties represented borrowings from related parties. The borrowings were interest free and payable on demand.
16 — SUBSEQUENT EVENTS
On December 12, 2023, the shareholders of the Company passed a resolution to reclassify the 2,977,537 ordinary shares, 1,407,653 ordinary shares, and 1,220,374 ordinary shares, held by each of Mavy Holdings Limited, Shenbao Limited Partnership, and Shanghai Xinhui Investment Consulting Co., Ltd., respectively, into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with remaining ordinary shares reclassified as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All of the three shareholders of the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are controlled by Mr. Botao Ma, the founder and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of the Company.
F-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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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TO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16 — SUBSEQUENT EVENTS (cont.)
Each of the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and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has the right to an equal share in any dividend paid by the Company and the right to an equal share in the distribution of the surplus assets of the Company. However Each Class A ordinary share has the right to one vote on any resolution, and each Class B ordinary share has the right to vote 20 votes on any resolutions.
The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are prepared on the basis as if the reclassification became effective as of the beginning of the first year presented in the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Other than the above, the Company evaluated the subsequent event through December 21, 2023, the date of this report, and concluded that there are no material reportable subsequent events need to be disclosed.
17 — OTHER SUBSEQUENT EVENTS
On February 4, 2024, the Company’s shareholders and Board of Directors approved: (i) the reclassification of 44,394,436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to be 44,394,436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and amendment of its authorised share capital to reflect 450,000,000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with a par value of US$0.0001 each; and 50,000,000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with a par value of US$0.0001 each, and (ii) the issuance of an aggregated 20,000,000 shares of ordinary shares, at par value of $0.0001, to all existing shareholders on a pro rata basis. No cash or other consideration was paid for the issuance of 20,000,000 ordinary shares. All the existing shareholders and directors of the Company consider this reclassification of Class A and B ordinary shares, as well as the stock issuance was part of the Company’s reorganization to result in 30,000,000 ordinary shares issued and outstanding prior to completion of its initial public offering and similar to stock split. The Company has retroactively restated all shares and per share data for all periods presented. The Company had 450,000,000 authorized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par value of US$0.0001, of which 13,183,308 and 13,183,308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were issued and outstanding as of June 30, 2022 and 2023, respectively. The Company had 50,000,000 authorized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par value of US$0.0001, of which 13,155,570 and 16,816,692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were issued and outstanding as of June 30, 2022 and 2023, respectively.
18 — CONDENSED FINANCIAL INFORMATION OF THE PARENT COMPANY
Regulation S-X requires the condensed financial information of registrant shall be filed when the restricted net assets of consolidated subsidiaries exceed 25 percent of consolidated net assets as of the end of the most recently completed fiscal year. For purposes of the above test, restricted net assets of consolidated subsidiaries shall mean that amount of the registrant’s proportionate share of net assets of consolidated subsidiaries (after intercompany eliminations) of which as of the end of the most recent fiscal year may not be transferred to the parent company by subsidiaries in the form of loans, advances or cash dividends without the consent of a third party. The condensed parent company financial statements have been prepared in accordance with Rule 12-04, Schedule I of Regulation S-X as the restricted net assets of the Company’s PRC subsidiary exceed 25% of the consolidated net assets of the Company.
Certain information and footnote disclosures normally included in financial statements prepared in conformity with U.S. GAAP have been condensed or omitted. The Company’s investment in subsidiary is stated at cost plus equity in undistributed earnings of subsidia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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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TO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18 — CONDENSED FINANCIAL INFORMATION OF THE PARENT COMPANY (cont.)
Investment in subsidiaries on the Condensed Balance Sheets, is comprised of the parent company’s net investment in its subsidiaries under the equity method of accounting. As the parent company was not in existence until January 11, 2023, and the reorganization was not completed until March 10, 2023, financial statements of the parent company are not required until March 10, 2023.
Condensed Balance Sheets
June 30, |
June 30, |
|||||
RMB |
US$ |
|||||
ASSETS |
|
|
||||
Current assets: |
|
|
||||
Deferred offering expenses |
4,223,769 |
|
582,484 |
|
||
Total current assets |
4,223,769 |
|
582,484 |
|
||
|
|
|||||
Non-current assets: |
|
|
||||
Investment in subsidiaries |
31,455,139 |
|
4,337,862 |
|
||
Total non-current assets |
31,455,139 |
|
4,337,862 |
|
||
Total assets |
35,678,908 |
|
4,920,346 |
|
||
|
|
|||||
LIABILITIES AND SHAREHOLDERS’ EQUITY |
|
|
||||
Amounts due to subsidiaries |
4,223,769 |
|
582,484 |
|
||
Total liabilities |
4,223,769 |
|
582,484 |
|
||
|
|
|||||
Shareholders’ Equity |
|
|
||||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par value $0.0001 per share, 450,000,000 shares authorized, 13,183,308 and 13,183,308 shares issued and outstanding as of June 30, 2022 and 2023, respectively)* |
8,820 |
|
1,318 |
|
||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par value $0.0001 per share, 50,000,000 shares authorized, 13,155,570 and 16,816,692 shares issued and outstanding as of June 30, 2022 and 2023, respectively)* |
12,204 |
|
1,682 |
|
||
Additional paid-in capital |
168,973,780 |
|
23,302,449 |
|
||
Accumulated deficit |
(137,544,783 |
) |
(18,968,293 |
) |
||
Accumulated other comprehensive income |
5,118 |
|
706 |
|
||
Total Shareholders’ Equity |
31,455,139 |
|
4,337,862 |
|
||
|
|
|||||
Total Liabilities and Shareholders’ Equity |
35,678,908 |
|
4,920,346 |
|
____________
* The shares and per share information are presented on a retroactive basis to reflect the reorganization (Note 1 and Note 11).
F-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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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TO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18 — CONDENSED FINANCIAL INFORMATION OF THE PARENT COMPANY (cont.)
Condensed Statements of Comprehensive Loss
June 30, |
June 30, |
|||||
RMB |
US$ |
|||||
Operating costs and expenses: |
|
|
||||
Share of loss of subsidiaries |
(43,098,780 |
) |
(5,943,593 |
) |
||
Net loss |
(43,098,780 |
) |
(5,943,593 |
) |
||
|
|
|||||
Other comprehensive income |
|
|
||||
Foreign currency translation adjustments |
5,118 |
|
706 |
|
||
Total other comprehensive income |
5,118 |
|
706 |
|
||
Comprehensive loss |
(43,093,662 |
) |
(5,942,887 |
) |
Condensed Statements of Cash Flows
June 30, |
June 30, |
|||
RMB |
US$ |
|||
Net cash provided by operating activities |
— |
— |
||
Net cash provided by investing activities |
— |
— |
||
Net cash provided by financing activities |
— |
— |
||
Effect of exchange rate changes on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
— |
— |
||
Net increase in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
— |
— |
||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year |
— |
— |
||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at the end of the year |
— |
— |
F-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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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AUDITED CONDENSED CONSOLIDATED BALANCE SHEETS
(Amounts in Renminbi (“RMB”) and U.S. dollars (“US$”), except for share and per share data)
As of |
As of December 31, |
||||||||
2023 |
2023 |
2023 |
|||||||
RMB |
RMB |
USD |
|||||||
ASSETS |
|
|
|
||||||
Current Assets |
|
|
|
||||||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
9,873,678 |
|
5,536,235 |
|
779,762 |
|
|||
Restricted cash |
4,999,974 |
|
103,954,158 |
|
14,641,637 |
|
|||
Accounts receivable, net |
77,750,249 |
|
83,367,397 |
|
11,742,052 |
|
|||
Due from related parties |
8,526,012 |
|
9,358,971 |
|
1,318,183 |
|
|||
Deferred offering cost |
4,223,769 |
|
6,009,101 |
|
846,364 |
|
|||
Prepaid expenses and other current assets, net |
8,332,330 |
|
11,549,777 |
|
1,626,752 |
|
|||
Total Current Assets |
113,706,012 |
|
219,775,639 |
|
30,954,750 |
|
|||
|
|
|
|||||||
Property and equipment, net |
2,516 |
|
2,516 |
|
354 |
|
|||
Intangible assets, net |
2,183,677 |
|
1,596,592 |
|
224,875 |
|
|||
Operating lease right of use assets |
4,327,705 |
|
3,340,565 |
|
470,509 |
|
|||
Restricted cash, noncurrent |
5,000,000 |
|
5,000,000 |
|
704,235 |
|
|||
Deferred tax assets |
1,604,757 |
|
3,007,328 |
|
423,573 |
|
|||
Other non-current assets |
1,211,500 |
|
1,461,106 |
|
205,792 |
|
|||
Total Non-Current Assets |
14,330,155 |
|
14,408,107 |
|
2,029,338 |
|
|||
Total Assets |
128,036,167 |
|
234,183,746 |
|
32,984,088 |
|
|||
|
|
|
|||||||
LIABILITIES, AND SHAREHOLDERS’ EQUITY |
|
|
|
||||||
Current Liabilities |
|
|
|
||||||
Short-term borrowings |
27,267,797 |
|
26,814,237 |
|
3,776,706 |
|
|||
Accounts payable |
31,436,527 |
|
44,671,491 |
|
6,291,848 |
|
|||
Insurance premium payable |
3,553,377 |
|
107,381,104 |
|
15,124,312 |
|
|||
Income tax payable |
28,343 |
|
28,146 |
|
3,964 |
|
|||
Due to related parties |
290,200 |
|
11,790,200 |
|
1,660,615 |
|
|||
Operating lease liabilities, current |
2,009,034 |
|
1,985,778 |
|
279,691 |
|
|||
Accrued expenses and other liabilities |
14,714,898 |
|
9,819,860 |
|
1,383,097 |
|
|||
Subscription fees advanced from shareholders |
15,000,000 |
|
15,000,000 |
|
2,112,706 |
|
|||
Total Current Liabilities |
94,300,176 |
|
217,490,816 |
|
30,632,939 |
|
|||
|
|
|
|||||||
Operating lease liabilities, noncurrent |
2,273,154 |
|
1,333,518 |
|
187,822 |
|
|||
Deferred tax liabilities |
7,698 |
|
— |
|
— |
|
|||
Total Liabilities |
96,581,028 |
|
218,824,334 |
|
30,820,761 |
|
|||
|
|
|
|||||||
Commitments and contingencies |
|
|
|
||||||
|
|
|
|||||||
Shareholders’ Equity |
|
|
|
||||||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par value $0.0001 per share, 450,000,000 shares authorized, 13,183,308 and 13,183,308 shares issued and outstanding as of June 30, 2023 and December 31, 2023, respectively)* |
8,820 |
|
8,820 |
|
1,318 |
|
|||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par value $0.0001 per share, 50,000,000 shares authorized, 16,816,692 and 16,816,692 shares issued and outstanding as of June 30, 2023 and December 31, 2023, respectively)* |
12,204 |
|
12,204 |
|
1,682 |
|
|||
Additional paid-in capital |
168,973,780 |
|
168,973,780 |
|
23,799,418 |
|
|||
Accumulated deficit |
(137,544,783 |
) |
(153,638,997 |
) |
(21,639,599 |
) |
|||
Accumulated other comprehensive income |
5,118 |
|
3,605 |
|
508 |
|
|||
Total Shareholders’ Equity |
31,455,139 |
|
15,359,412 |
|
2,163,327 |
|
|||
Total Liabilities and Shareholders’ Equity |
128,036,167 |
|
234,183,746 |
|
32,984,088 |
|
____________
* The shares and per share information are presented on a retroactive basis to reflect the reorganization and reclassification of Class A and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Note 1 and Note 10).
The accompanying notes are an integral part of the unaudited condensed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F-33
ZHIBAO TECHNOLOGY INC.
UNAUDITED CONDENSED CONSOLIDATED STATEMENTS OF OPERATIONS AND COMPREHENSIVE INCOME (LOSS)
(Amounts in Renminbi (“RMB”) and U.S. dollars (“US$”), except for share and per share data)
For the Six Months Ended December 31, |
|||||||||
2022 |
2023 |
2023 |
|||||||
RMB |
RMB |
USD |
|||||||
Revenues |
91,799,665 |
|
84,254,221 |
|
11,866,959 |
|
|||
Cost of revenues |
(58,724,886 |
) |
(54,192,050 |
) |
(7,632,791 |
) |
|||
Gross profit |
33,074,779 |
|
30,062,171 |
|
4,234,168 |
|
|||
|
|
|
|||||||
Operating expenses |
|
|
|
||||||
Selling and marketing expenses |
(12,672,484 |
) |
(20,993,374 |
) |
(2,956,855 |
) |
|||
General and administrative expenses |
(9,907,082 |
) |
(10,153,441 |
) |
(1,430,082 |
) |
|||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expenses |
(4,001,576 |
) |
(7,294,313 |
) |
(1,027,382 |
) |
|||
Total operating expenses |
(26,581,142 |
) |
(38,441,128 |
) |
(5,414,319 |
) |
|||
|
|
|
|||||||
Income (loss) from operations |
6,493,637 |
|
(8,378,957 |
) |
(1,180,151 |
) |
|||
|
|
|
|||||||
Interest expense, net |
(549,856 |
) |
(431,796 |
) |
(60,817 |
) |
|||
Other income, net |
295,648 |
|
127,399 |
|
17,944 |
|
|||
Income (Loss) Before Income Taxes |
6,239,429 |
|
(8,683,354 |
) |
(1,223,024 |
) |
|||
|
|
|
|||||||
Income tax benefits |
2,672,359 |
|
137,354 |
|
19,346 |
|
|||
Net Income (Loss) |
8,911,788 |
|
(8,546,000 |
) |
(1,203,678 |
) |
|||
|
|
|
|||||||
Other comprehensive loss |
|
|
|
||||||
Foreign currency translation adjustments |
— |
|
(1,513 |
) |
(213 |
) |
|||
|
|
|
|||||||
Comprehensive income (loss) |
8,911,788 |
|
(8,547,513 |
) |
(1,203,891 |
) |
|||
|
|
|
|||||||
Weighted average number of ordinary share outstanding |
|
|
|
||||||
Basic* |
26,388,878 |
|
30,000,000 |
|
30,000,000 |
|
|||
Diluted* |
26,388,878 |
|
30,000,000 |
|
30,000,000 |
|
|||
Earnings (loss) per share |
|
|
|
||||||
Basic* |
0.34 |
|
(0.28 |
) |
(0.04 |
) |
|||
Diluted* |
0.34 |
|
(0.28 |
) |
(0.04 |
) |
____________
* The shares and per share information are presented on a retroactive basis to reflect the reorganization and reclassification of Class A and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Note 1 and Note 10).
The accompanying notes are an integral part of the unaudited condensed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F-34
ZHIBAO TECHNOLOGY INC.
UNAUDITED CONDENSED CONSOLIDATED STATEMENTS OF CHANGES IN SHAREHOLDERS’ EQUITY
FOR THE SIX MONTHS ENDED DECEMBER 31, 2022 and 2023
(Amounts in Renminbi (“RMB”) and U.S. dollars (“US$”), except for share and per share data)
Class A Ordinary |
Class B Ordinary |
Additional |
Retained |
Accumulated |
Total |
||||||||||||||
Shares* |
Amount* |
Shares* |
Amount* |
||||||||||||||||
RMB |
RMB |
RMB |
RMB |
RMB |
RMB |
||||||||||||||
As of June 30, 2022 |
13,183,308 |
8,820 |
13,155,570 |
8,817 |
113,111,157 |
(94,446,003 |
) |
— |
|
18,682,791 |
|
||||||||
Contribution from shareholders |
— |
— |
— |
— |
600,000 |
— |
|
— |
|
600,000 |
|
||||||||
Share based compensation |
— |
— |
— |
— |
531,100 |
— |
|
— |
|
531,100 |
|
||||||||
Net income |
— |
— |
— |
— |
— |
8,911,788 |
|
— |
|
8,911,788 |
|
||||||||
As of December 31, 2022 |
13,183,308 |
8,820 |
13,155,570 |
8,817 |
114,242,257 |
(85,534,215 |
) |
— |
|
28,725,679 |
|
||||||||
|
|
|
|||||||||||||||||
As of June 30, 2023 |
13,183,308 |
8,820 |
16,816,692 |
12,204 |
168,973,780 |
(137,544,783 |
) |
5,118 |
|
31,455,139 |
|
||||||||
Adjustments due to the adoption of ASC 326 |
— |
— |
— |
— |
— |
(7,548,214 |
) |
— |
|
(7,548,214 |
) |
||||||||
As of July 1, 2023 |
13,183,308 |
8,820 |
16,816,692 |
12,204 |
168,973,780 |
(145,092,997 |
) |
5,118 |
|
23,906,925 |
|
||||||||
Net loss |
— |
— |
— |
— |
— |
(8,546,000 |
) |
— |
|
(8,546,000 |
) |
||||||||
Foreign exchange adjustments |
— |
— |
— |
— |
— |
— |
|
(1,513 |
) |
(1,513 |
) |
||||||||
As of December 31, 2023 |
13,183,308 |
8,820 |
16,816,692 |
12,204 |
168,973,780 |
(153,638,997 |
) |
3,605 |
|
15,359,412 |
|
____________
* The shares and per share information are presented on a retroactive basis to reflect the reorganization and reclassification of Class A and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Note 1 and Note 10).
The accompanying notes are an integral part of the unaudited condensed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F-35
ZHIBAO TECHNOLOGY INC.
UNAUDITED CONDENSED CONSOLIDATED STATEMENTS OF CASH FLOWS
(Amounts in Renminbi (“RMB”) and U.S. dollars (“US$”))
For the Six Months Ended December 31, |
|||||||||
2022 |
2023 |
2023 |
|||||||
RMB |
RMB |
USD |
|||||||
Cash Flows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
|
|
|
||||||
Net cash provided by operating activities |
205,695,961 |
|
85,607,856 |
|
12,057,615 |
|
|||
|
|
|
|||||||
Cash Flows From Investing Activities |
|
|
|
||||||
Loans made to related parties |
(15,500 |
) |
— |
|
— |
|
|||
Repayment of loans from related parties |
15,983,000 |
|
— |
|
— |
|
|||
Purchase of intangible assets |
(1,238,938 |
) |
(264,606 |
) |
(37,269 |
) |
|||
Proceeds from disposal of property and equipment |
10,520 |
|
— |
|
— |
|
|||
Net cash provided by (used in) investing activities |
14,739,082 |
|
(264,606 |
) |
(37,269 |
) |
|||
|
|
|
|||||||
Cash Flows From Financing Activities |
|
|
|
||||||
Capital contribution from shareholders |
600,000 |
|
— |
|
— |
|
|||
Proceeds from short-term bank borrowings |
12,100,000 |
|
25,000,000 |
|
3,521,176 |
|
|||
Repayment of short-term bank borrowings |
(12,432,203 |
) |
(25,453,560 |
) |
(3,585,059 |
) |
|||
Borrowings from related parties |
— |
|
26,500,000 |
|
3,732,447 |
|
|||
Repayment of borrowings to related parties |
(200,000 |
) |
(15,000,000 |
) |
(2,112,706 |
) |
|||
Payment of offering cost |
(2,433,566 |
) |
(1,771,436 |
) |
(249,502 |
) |
|||
Net cash (used in) provided by financing activities |
(2,365,769 |
) |
9,275,004 |
|
1,306,356 |
|
|||
|
|
|
|||||||
Effect of exchange rate changes on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
— |
|
(1,513 |
) |
(213 |
) |
|||
|
|
|
|||||||
Net increase in cash, cash equivalents and restricted cash |
218,069,274 |
|
94,616,741 |
|
13,326,489 |
|
|||
Cash, cash equivalents and restricted cash at beginning of the period |
11,574,189 |
|
19,873,652 |
|
2,799,145 |
|
|||
Cash, cash equivalents and restricted cash at end of the period |
229,643,463 |
|
114,490,393 |
|
16,125,634 |
|
|||
|
|
|
|||||||
Supplemental Cash Flow Information |
|
|
|
||||||
Cash paid for interest expense |
668,772 |
|
507,297 |
|
71,451 |
|
|||
Cash paid for income tax |
— |
|
— |
|
— |
|
|||
|
|
|
|||||||
Non-cash Investing and Financing activities |
|
|
|
||||||
Operating lease right-of-use assets obtained in exchange for operating lease liabilities |
4,181,768 |
|
81,674 |
|
11,504 |
|
|||
Settlement of due from related parties with due to related parties |
459,800 |
|
— |
|
— |
|
|||
|
|
|
|||||||
Reconciliation of cash, cash equivalents and restricted cash to the consolidated balance sheets |
|
|
|
As of |
As of December 31, |
|||||
2023 |
2023 |
2023 |
||||
RMB |
RMB |
USD |
||||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
9,873,678 |
5,536,235 |
779,762 |
|||
Restricted cash |
4,999,974 |
103,954,158 |
14,641,637 |
|||
Restricted cash, noncurrent |
5,000,000 |
5,000,000 |
704,235 |
|||
19,873,652 |
114,490,393 |
16,125,634 |
The accompanying notes are an integral part of the unaudited condensed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F-36
ZHIBAO TECHNOLOGY INC.
NOTES TO UNAUDITED CONDENSED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1 — NATURE OF THE ORGANIZATION AND BUSINESS
Zhibao Technology Inc. (the “Company” or “Zhibao”) was incorporated on January 11, 2023, under the laws of the Cayman Islands as an exempted company with limited liability. The Company commenced operations in November 2015, through it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Zhibao Technology Co., Ltd., (“Zhibao China”), which is a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established under the laws of the PRC. Zhibao China and its subsidiaries (collectively known as “Zhibao China Group”) are primarily engaged providing in digital insurance brokerage services to end customers.
The accompanying unaudited condensed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reflect the activities of Zhibao and each of the following entities:
Name of Entity |
Date of |
Place of |
% of |
Principal Activities |
||||
Parent company: |
||||||||
Zhibao |
January 11, 2023 |
Cayman Islands |
Parent |
Investment holding |
||||
Wholly owned subsidiaries of Zhibao |
||||||||
Zhibao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Zhibao BVI”) |
January 12, 2023 |
British Virgin Islands |
100 |
Investment holding |
||||
Zhibao Technology Limited (“Zhibao HK”) |
January 19, 2023 |
Hong Kong |
100 |
Investment holding |
||||
Zhibao China |
November 24, 2015 |
PRC |
100 |
Managing general underwriter (“MGU”) services |
||||
Shanghai Anyi Network Technology Co., Ltd. (“Shanghai Anyi”) |
September 18, 2015 |
PRC |
100 |
R&D services |
||||
Sunshine Insurance Brokerss (Shanghai) Co., Ltd. (“Sunshine Insurance Brokers”) |
November 17, 2011 |
PRC |
100 |
Digital insurance brokerage services and offline insurance brokerage consulting services |
||||
Shanghai Zhibao Health Management Co., Ltd. (“Zhibao Health”) |
November 16, 2022 |
PRC |
100 |
Healthcare services |
Initial public offering (“IPO”)
On April 3, 2024, the Company closed its IPO of 1,500,000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at a public offering price of $4.00 per Class A ordinary share for aggregate gross proceeds of $6,000,000, before deducting underwriting discounts and offering expenses. The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began trading on the Nasdaq Capital Market on April 2, 2024 under the symbol “ZBAO”.
On May 14, 2024, the Company issued an additional 23,765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of the Company pursuant to the partial exercise of the underwriters’ over-allotment option in connection with the Company’s initial public offering at $4.00 per share, resulting in additional gross proceeds of $95,060.
Reorganization
On February 16, 2023, Zhibao entered into an equity transfer agreement with Zhibao China and the shareholders of Zhibao China. Pursuant to the equity transfer agreement, each of the shareholders of Zhibao China transferred to Zhibao their respective equity interests in Zhibao China (“Equity Transfer”). Because the shareholders of Zhibao and Zhibao China are of the same group, the Equity Transfer was agreed at nil consideration. Upon completion of the Equity Transfer, Zhibao China became a direct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Zhibao.
F-37
ZHIBAO TECHNOLOGY INC.
NOTES TO UNAUDITED CONDENSED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1 — NATURE OF THE ORGANIZATION AND BUSINESS (cont.)
On March 10, 2023, Zhibao completed the reorganization of entities under common control of its then existing shareholders, who collectively owned 100% of the equity interests of Zhibao China prior to the reorganization. Zhibao, Zhibao BVI, Zhibao HK were established as holding companies of Zhibao China and its subsidiaries, and all of these entities are under common control which results in the consolidation of Zhibao China and its subsidiaries, which have been accounted for as a reorganization of entities under common control at carrying value.
In March 2023, four preferred shareholders of Zhibao China surrendered their equity interest in Zhibao China. In April 2023, three of the four preferred shareholders determined to contribute the cash consideration to be received from Zhibao China in return for their equity surrender to Zhibao directly. In May 2023, Zhibao issued an aggregate of 2,287,360 ordinary shares to the three investors.
Reclassification of Class A and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On December 12, 2023, the shareholders of the Company passed a resolution to reclassify 5,605,564 ordinary shares held by three shareholders into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with remaining ordinary shares as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All of the Class B shareholders are controlled by Mr. Botao Ma, the founder and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of the Company.
Each of the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and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has the right to an equal share in any dividend paid by the Company and the right to an equal share in the distribution of the surplus assets of the Company. However Each Class A ordinary share has the right to one vote on any resolution, and each Class B ordinary share has the right to twenty (20) votes on any resolutions.
The Company believed that it was appropriate to reflect the above transactions on a retroactive basis pursuant to ASC 260, Earnings Per Share. The Company has retroactively adjusted all share and per share data for all periods presented.
The unaudited condensed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are prepared on the basis as if the reorganization became effective as of the beginning of the first year presented in the unaudited condensed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2 — SUMMARY OF SIGNIFICANT ACCOUNTING POLICIES
Basis of Presentation
The interim unaudited condensed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are prepared and presented in accordance with accounting principles generally accepted in the United States (“U.S. GAAP”).
The unaudited condensed consolidated financial information as of December 31, 2023 and six months ended December 31, 2022 and 2023 has been prepared without audit, pursuant to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SEC and pursuant to Regulation S-X. Certain information and footnote disclosures, which are normally included in annual financial statements prepared in accordance with U.S. GAAP, have been omitted pursuant to those rules and regulations. The unaudited interim financial information should be read in conjunction with the audi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and the notes thereto, included in the registration statements for the fiscal years ended June 30, 2022 and 2023.
In the opinion of the management, the accompanying unaudited condensed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reflect all normal recurring adjustments, which are necessary for a fair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results for the interim periods presented. The Company believes that the disclosures are adequate to make the information presented not misleading. The accompanying unaudited condensed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have been prepared using the same accounting policies as used in the preparation of the Company’s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for the fiscal years ended June 30, 2022 and 2023. The results of operations for the six months ended December 31, 2023 are not necessarily indicative of the results for the full ye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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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IBAO TECHNOLOGY INC.
NOTES TO UNAUDITED CONDENSED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2 — SUMMARY OF SIGNIFICANT ACCOUNTING POLICIES (cont.)
Principles of Consolidation
The unaudited condensed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include the accounts of the Company and its wholly and majority owned subsidiaries. All transactions and balances among the Company and its subsidiaries have been eliminated upon consolidation.
All intercompany transactions and balances have been eliminated upon consolidation.
Convenience translation
Translations of balances in the Group’s unaudited condensed consolidated balance sheets, unaudited condensed consolidated statements of comprehensive income/(loss) and unaudited condensed consolidated statements of cash flows from RMB into US$ as of and for six months ended December 31, 2023 are solely for the convenience of the readers and were calculated at the rate of US$1.00=RMB 7.0999, representing the noon buying rate set forth in the H.10 statistical release of the U.S. Federal Reserve Board on December 29, 2023. No representation is made that the RMB amounts could have been, or could be, converted, realized or settled into US$ at that rate on December 29, 2023 or at any other rate.
Restricted Cash
In its capacity as an insurance broker, Sunshine Insurance Brokers collects “premiums” (unremitted insurance premiums) from certain insureds and remits the “premiums” to the appropriate insurance companies. Unremitted insurance premiums are held in custody until disbursed by Sunshine Insurance Brokers. The Company reports such amounts as current restricted cash in the consolidated balance sheets.
In addition, as of June 30, 2023, the restricted cash was also comprised of RMB 990,000 due to the lawsuit that filed by Wuhan Wubao Technology Co., Ltd. on May 9, 2023 against Sunshine Insurance Brokers as a result of disputes in copyrights. Both parties subsequently reached an amicable settlement on September 11, 2023 and the court released the restriction on the cash on September 12, 2023.
Restricted cash, noncurrent represented guarantee deposits are required by China Banking and Insurance Regulatory Commission (“CBIRC”) in order to protect insurance premium appropriation by insurance broker.
Accounts Receivable, Net
Accounts receivable are recorded at the gross amount less an allowance for any uncollectible accounts and do not bear interest. Accounts receivable represented brokerage fees receivable from insurer suppliers.
On July 1, 2023, the Company adopted Accounting Standards Update (“ASU”) No. 2016-13, Financial Instruments-Credit Losses (Topic 326): Measurement of Credit Losses on Financial Instruments (“ASU 2016-13”), using the modified retrospective transition method. ASU 2016-13 replaces the existing incurred loss impairment model with an expected loss methodology, which will result in more timely recognition of credit losses. Upon adoption, the Company changed the impairment model to utilize a forward-looking current expected credit losses (CECL) model in place of the incurred loss methodology for financial instruments measured at amortized cost and receivables resulting from the application of ASC 606, including contract assets. The adoption of the guidance resulted in an increase of RMB 8,821,129 in the allowance for credit losses for accounts receivable on July 1, 2023.
Prior to the Company’s adoption of ASU 2016-13, the Company applied ASC 310, Receivables (“ASC 310”) to recognize and measure accounts receivable. Management reviews the adequacy of the allowance for doubtful accounts on an ongoing basis, using historical collection trends and aging of receivables. Based on our credit term granted to insurance suppliers, accounts older than 60 days are considered past due. Management also periodically evaluates individual customer’s financial condition, credit history and the current economic conditions to make adjustments in the allowance when necessary. Account balances are charged off against the allowance in the event that the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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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IBAO TECHNOLOGY INC.
NOTES TO UNAUDITED CONDENSED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2 — SUMMARY OF SIGNIFICANT ACCOUNTING POLICIES (cont.)
suppliers file for bankruptcy or liquidation with the local court in China under which circumstance the potential for recovery is considered remote. As of December 31, 2023 and June 30, 2023, allowance of RMB 11,989,580 and RMB 1,852,816 was recorded against accounts receivable, respectively.
The Company uses the roll-rate method to measure the expected credit losses of accounts receivable. The Company assesses collectability by reviewing accounts receivable on aging schedules. In determining the amount of the allowance for credit losses, the Company considers historical collectability based on past due status, the age of the balances, current economic conditions, reasonable and supportable forecasts of future economic conditions, and other factors that may affect the Company’s ability to collect from customers. Delinquent account balances are written-off against the allowance for expected credit loss after management has determined that the likelihood of collection is not probable. The estimated credit losses charged to the allowance is classified as “general and administrative expenses” in the unaudited condensed consolidated statements of operations and comprehensive income (loss). For the six months ended December 31, 2023, the Company provided expected credit losses of RMB 1,316,635 against accounts receivable.
Revenue Recognition
In accordance with ASC 606, revenue is recognized when the control of the promised goods or services is transferred to the customers, and the performance obligations under the contract have been satisfied, in an amount that reflects the consideration expected to be entitled to in exchange for those goods or services (excluding sales taxes collected on behalf of government authorities).
The Company determines revenue recognition through the following steps: (1) identify the contract(s) with a customer, (2) identify the performance obligations in the contract, (3) determine the transaction price, (4) allocate the transaction price to the performance obligations in the contract, and (5) recognize revenue when (or as) the entity satisfies a performance obligation.
The Company primarily generated revenues from contracts with customers:
Insurance brokerage services
Sunshine Insurance Brokers offers digital insurance brokerage services to end customers for placing insurance policies, and Sunshine Insurance Brokers earns insurance brokerage commission from insurance suppliers upon completing insurance brokerage services. The commission fees are calculated on a predetermined percentage of insurance premium of each insurance policy. The insurance brokerage services are considered as a single performance obligation, as the insurer suppliers cannot benefit until Sunshine Insurance Brokers sells an insurance policy. Commission fees are recognized when Sunshine Insurance Brokers completes the insurance brokerage services, at which point Sunshine Insurance Brokers successfully places an insurance policy for the end customers.
Starting from the fiscal year ended June 30, 2022, certain insurance suppliers provide volume discount incentives on life insurance products to Sunshine Insurance Brokers. When the insurance policies are renewed for more than one year, a higher commission fee rate is applied retrospectively. During the six months ended December 31, 2022 and 2023, Sunshine Insurance Brokers incurred minimal incentives on renewal contracts.
Because the Company does not expect material incentives in the future, the Company will recognize incentives as revenues upon confirmation with the insurance companies.
The Company recognizes insurance brokerage commissions net of return allowances. End customers are generally entitled to return insurance policies at any time under no conditions. Significant judgement is required to estimate return allowances. The Company reasonably estimates the possibility of return based on the historical experience, changes in judgments on these assumptions and estimates could materially impact the amount of net revenues recognized. During the six months ended December 31, 2022 and 2023, the Company did not record return allowance because the Company historically incurred minimal returns from end customers and the Company did not expect a significant reversal in the amount of cumulative reven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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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IBAO TECHNOLOGY INC.
NOTES TO UNAUDITED CONDENSED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2 — SUMMARY OF SIGNIFICANT ACCOUNTING POLICIES (cont.)
Management general underwriter (“MGU”) services
On behalf of the insurer suppliers, Zhibao China Group offers MGU services to end customers who pay insurance premiums to insurer suppliers. The insurer suppliers authorize Zhibao China Group to assist them in certain underwriting, claims and risk control services. Zhibao China Group earns MGU service fees from insurer suppliers. MGU service fees are calculated on a predetermined percentage of insurance premium of each insurance policy.
The Company identifies two performance obligations in the MGU services which are comprised of i) underwriting services, the revenue of which are recognized at a point when the Company completes the underwriting services, and ii) claims and risk control services, the revenue of which are recognized ratably over the terms of insurance policies, generally one year. The Company used cost plus expected margin method to estimate and allocate the transaction prices between both performance obligations.
Contract balances
The Company classifies its right to consideration in exchange for services transferred to a customer as either a receivable or a contract asset. A receivable is a right to consideration that is unconditional as compared to a contract asset which is a right to consideration that is conditional upon factors other than the passage of time. The Company recognizes accounts receivable in its consolidated balance sheets when it performs a service in advance of receiving consideration and it has the unconditional right to receive consideration. A contract asset is recorded when the Company has transferred services to the customer before payment is received or is due, and the Company’s right to consideration is conditional on future performance or other factors in the contract. As of June 30, 2023 and December 31, 2023, the Company did not record contract assets.
The Company capitalizes incremental costs incurred to fulfill contracts that (i) relate directly to the contract, (ii) are expected to generate resources that will be used to satisfy the performance obligation under the contract, and (iii) are expected to be recovered through revenue generated under the contract. Provisions for estimated losses, if any, on uncompleted contracts are recorded in the period in which such losses become probable based on the current contract estimates. As of June 30, 2023 and December 31, 2023, the Company had no deferred contract costs.
Contract liabilities are recognized if the Company receives consideration prior to satisfying the performance obligations, which include customer advances and deferred revenue under service arrangements. As of June 30, 2023 and December 31, 2023, the Company had no customer advances.
Practical expedients
Payment terms and conditions vary by contract type; however, the Company’s terms generally include a requirement of payment within a period between 30 to 60 days after reconciliation of insurance premiums with insurer companies if not paid in advance. The Company has elected the practical expedient to not assess whether a significant financing component exists if the period between when we transfer a promised good or service to a customer and when the customer pays for that good or service is one year or less.
Additionally, the Company has applied the following practical expedients: 1) not to disclose the transaction price allocated to unsatisfied or partially unsatisfied performance obligations that are part of a contract that has an original expected duration of one year or less, and 2) to not capitalize incremental costs of obtaining a contract if the amortization would be less than 12 mont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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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UMMARY OF SIGNIFICANT ACCOUNTING POLICIES (cont.)
Disaggregation of revenue
For the six months ended December 31, 2022 and 2023, all of the Company’s revenue was generated in the PRC. The Company disaggregate revenue into two revenue streams as the following table:
For the Six Months Ended |
||||||
2022 |
2023 |
|||||
RMB |
RMB |
|||||
Insurance brokerage service fees |
77,093,268 |
|
75,354,494 |
|
||
MGU service fees |
15,042,464 |
|
9,217,678 |
|
||
Less: business taxes and surcharges |
(336,067 |
) |
(317,951 |
) |
||
Total revenues |
91,799,665 |
|
84,254,221 |
|
The Company disaggregates revenue by transferal of services as the following table:
For the Six Months Ended |
||||||
2022 |
2023 |
|||||
RMB |
RMB |
|||||
Services transferred over time |
1,941,749 |
|
1,935,137 |
|
||
Services transferred at a point in time |
90,193,983 |
|
82,637,035 |
|
||
Less: business taxes and surcharges |
(336,067 |
) |
(317,951 |
) |
||
Total revenues |
91,799,665 |
|
84,254,221 |
|
Income Taxes
The Company accounts for income tax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U.S. GAAP for income taxes. Under the asset and liability method as required by this accounting standard, the recognition of deferred income tax liabilities and assets for the expected future tax consequences of temporary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income tax basis and financial reporting basis of assets and liabilities. Provision for income taxes consists of taxes currently due plus deferred taxes.
The charge for taxation is based on the results for the year as adjusted for items which are non-assessable or disallowed. It is calculated using tax rates that have been enacted or substantively enacted by the balance sheet date.
Deferred tax is accounted for using the balance sheet liability method in respect of temporary differences arising from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carrying amount of assets and liabilities in the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and the corresponding tax basis. Deferred tax assets are recognized to the extent that it is more likely than not these items will be utilized against taxable income in the future. Deferred tax is calculated using tax rates that are expected to apply to the period when the asset is realized or the liability is settled. Deferred tax is charged or credited in the income statement, except when it is related to items credited or charged directly to equity. Deferred tax assets are reduced by a valuation allowance when, in the opinion of management, it is more likely than not that some portion or all of the deferred tax assets will not be realized. Current income taxes are provided fo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s of the relevant taxing authorities.
An uncertain tax position is recognized as a benefit only if it is “more likely than not” that the tax position would be sustained in a tax examination, with a tax examination being presumed to occur. The amount recognized is the largest amount of tax benefit that is greater than 50% likely of being realized on examination. Penalties and interest incurred related to underpayment of income tax are classified as income tax expense in the period incurred. As of December 31, 2023, income tax returns for the tax years ended December 31, 2018 through December 31, 2022 remain open for statutory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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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UMMARY OF SIGNIFICANT ACCOUNTING POLICIES (cont.)
Concentration and Credit Risk
1) Credit risk
Assets that potentially subject the Company to significant concentration of credit risk primarily consist of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The maximum exposure of such assets to credit risk is their carrying amount as at the balance sheet dates. As of June 30, 2023 and December 31, 2023, RMB 9,873,678 and RMB 5,437,428 (US$765,845) were deposited in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n the PRC, and each bank accounts is insured by the government authority with the maximum limit of RMB 500,000. To limit exposure to credit risk relating to deposits, the Company primarily place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 deposits with large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n China which management believes are of high credit quality and the Company also continually monitors their credit worthiness.
The risk with respect to accounts receivable and amounts due from related parties is mitigated by credit evaluations the Company performs on its customers and its ongoing monitoring processes of outstanding balances.
The Company’s operations are carried out in China. Accordingly, the Company’s business, financial condition and results of operations may be influenced by the political, economic and legal environments in the PRC as well as by the general state of the PRC’s economy. In addition, the Company’s business may be influenced by changes in governmental policies with respect to laws and regulations, anti-inflationary measures, currency conversion and remittance abroad, rates and methods of taxation among other factors.
2) Foreign currency risk
Substantially all of the Company’s operating activities that were conducted through the subsidiaries in China and related assets and liabilities are denominated in RMB, which is not freely convertible into foreign currencies. All foreign exchange transactions take place either through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PBOC”) or other authorized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t exchange rates quoted by PBOC. Approval of foreign currency payments by the PBOC or other regulatory institutions requires submitting a payment application form together with suppliers’ invoices and signed contracts. The value of RMB is subject to changes in central government policies and to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political developments affecting supply and demand in the China Foreign Exchange Trading System market.
3) Concentration risks
Accounts receivable are typically unsecured and derived from goods sold and services rendered to customers that are located primarily in China, thereby exposed to credit risk. The risk is mitigated by the Company’s assessment of customers’ creditworthiness and its ongoing monitoring of outstanding balances. The Company has a concentration of its receivables and revenues with specific customers.u
As of June 30, 2023, two customers accounted for 23% and 12% of accounts receivable, respectively. As of December 31, 2023, two customers accounted for 33% and 15% of accounts receivable, respectively.
For the six months ended December 31, 2022, no insurance companies accounted for more than 10% of our revenues. For the six months ended December 31, 2023, one insurance company accounted for more than 15% of our revenues.
4) Other risks
The Company’s business, financial condition and results of operations may also be negatively impacted by risks related to natural disasters, extreme weather conditions, health epidemics and other catastrophic incidents, such as the COVID-19 outbreak and spread, which could significantly disrupt the Company’s oper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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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UMMARY OF SIGNIFICANT ACCOUNTING POLICIES (cont.)
Recently Issued Accounting Standards
In December 2023, the FASB issued ASU 2023-09, which is an update to Topic 740, Income Taxes. The amendments in this update related to the rate reconciliation and income taxes paid disclosures improve the transparency of income tax disclosures by requiring (1) adding disclosures of pretax income (or loss) and income tax expense (or benefit) to be consistent with 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the “SEC”) Regulation S-X 210.4-08(h), Rules of General Application — General Notes to Financial Statements: Income Tax Expense, and (2) removing disclosures that no longer are considered cost beneficial or relevant. For public business entities, the amendments in this Update are effective for annual periods beginning after December 15, 2024. For entities other than public business entities, the amendments are effective for annual periods beginning after December 15, 2025. Early adoption is permitted for annual financial statements that have not yet been issued or made available for issuance. The amendments in this update should be applied on a prospective basis. Retrospective application is permitted. The Company is in the process of evaluating the impact of ASU 2023-09 on the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In October 2023, the FASB issued ASU 2023-06, Disclosure Improvements — Codification Amendments in Response to SEC’s Disclosure Update and Simplification Initiative which amend the disclosure or presentation requirements of codification subtopic 230-10 Statement of Cash Flows — Overall, 250-10 Accounting Changes and Error Corrections — Overall, 260-10 Earnings Per Share — Overall, 270-10 Interim Reporting — Overall, 440-10 Commitments — Overall, 470-10 Debt — Overall, 505-10 Equity — Overall, 815-10 Derivatives and Hedging — Overall, 860-30 Transfers and Servicing — Secured Borrowing and Collateral, 932-235 Extractive Activities — Oil and Gas — Notes to Financial Statements, 946-20 Financial Services — Investment Companies — Investment Company Activities, and 974-10 Real Estate —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 — Overall. The amendments represent changes to clarify or improve disclosure and presentation requirements of the above subtopics. Many of the amendments allow users to more easily compare entities subject to the SEC’s existing disclosures with those entities that were not previously subject to the SEC’s requirements. Also, the amendments align the requirements in the codification with the SEC’s regulations. For entities subject to existing SEC disclosure requirements or those that must provide financial statements to the SEC for securities purposes without contractual transfer restrictions, the effective date aligns with the date when the SEC removes the related disclosure from Regulation S-X or Regulation S-K. Early adoption is not allowed. For all other entities, the amendments will be effective two years later from the date of the SEC’s removal. The Company is in the process of evaluating the impact of ASU 2023-06 on the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In March 2023, the FASB issued new accounting guidance, ASU 2023-01, for leasehold improvements associated with common control leases, which is effective for fiscal years beginning after December 15, 2023, including interim periods within those fiscal years. Early adoption is permitted for both interim and annual financial statements that have not yet been made available for issuance. The new guidance introduced two issues: terms and conditions to be considered with leases between related parties under common control and accounting for leasehold improvements. The goals for the new issues are to reduce the cost associated with implementing and applying Topic 842 and to promote diversity in practice by entities within the scope when applying lease accounting requirements. The Company is in the process of evaluating the impact of ASU 2023-01 on the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Other accounting standards that have been issued by FASB that do not require adoption until a future date are not expected to have a material impact on the unaudited condensed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upon adoption. The Company does not believe other recently issued but not yet effective accounting standards, if currently adopted, would have a material effect on the unaudited condensed consolidated balance sheets, unaudited condensed consolidated statements of operations and comprehensive income (loss), and unaudited condensed consolidated statements of cash flo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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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ACCOUNTS RECEIVABLE
As of June 30, 2023 and December 31, 2023, accounts receivable consisted of the following:
June 30, |
December 31, |
|||||
RMB |
RMB |
|||||
Accounts receivable |
79,603,065 |
|
95,356,977 |
|
||
Less: allowance of expected credit losses |
(1,852,816 |
) |
(11,989,580 |
) |
||
77,750,249 |
|
83,367,397 |
|
For the six months ended December 31, 2022 and 2023, the movement of allowance of expected credit losses was as the following:
For the Six Months Ended |
|||||
2022 |
2023 |
||||
RMB |
RMB |
||||
Opening balance |
303,038 |
|
1,852,816 |
||
Adjustment of opening balance due to adoption of ASU 2016-13 |
— |
|
8,821,129 |
||
Provision of expected credit losses |
— |
|
1,315,635 |
||
Writing off accounts receivable |
(303,038 |
) |
— |
||
Ending balance |
— |
|
11,989,580 |
____________
* The balance of account receivable represented accounts receivable arising from unbilled revenues.
4 — PREPAID EXPENSES AND OTHER CURRENT ASSETS, NET
As of June 30, 2023 and December 31, 2023, prepaid expenses and other current assets, net consisted of the following:
June 30, |
December 31, |
||||
RMB |
RMB |
||||
Collected insurance premium on behalf of insurance of insurance suppliers |
422,052 |
5,051,017 |
|
||
Advance to staff |
3,541,991 |
2,032,704 |
|
||
Government grants receivable |
1,800,000 |
1,800,000 |
|
||
Deposits(a) |
1,255,663 |
1,345,263 |
|
||
Value-added tax recoverable |
1,034,604 |
1,207,544 |
|
||
Prepaid expenses |
539,908 |
378,137 |
|
||
8,597,218 |
11,814,665 |
|
|||
Less: Provision against other receivables |
(264,888 |
(264,888 |
) |
||
Total prepayments and other current assets, net |
8,332,330 |
11,549,777 |
|
____________
(a) The balance of deposits primarily consisted of office rental deposits and deposits made with distribution channels.
The movement of the provision against prepaid expenses and other receivables for the six months ended December 31, 2022 and 2023 is as follows:
For the Six Months Ended |
||||
2022 |
2023 |
|||
RMB |
RMB |
|||
Opening balance |
263,018 |
264,888 |
||
Addition |
1,870 |
— |
||
Ending balance |
264,888 |
264,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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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INTANGIBLE ASSETS, NET
As of June 30, 2023 and December 31, 2023, intangible assets, net consisted of the following:
June 30, |
December 31, |
|||||
RMB |
RMB |
|||||
Software |
4,705,335 |
|
4,705,335 |
|
||
Less: accumulated amortization |
(2,521,658 |
) |
(3,108,743 |
) |
||
2,183,677 |
|
1,596,592 |
|
For the six months ended December 31, 2022 and 2023, amortization expenses were RMB 520,681 and RMB 587,085 (US$82,689), respectively.
The following is a schedule, by years, of amortization of intangible assets as of December 31, 2023:
December 31, |
||
RMB |
||
For the six months ending June 30, 2024 |
401,901 |
|
For the year ending June 30, 2025 |
699,115 |
|
For the year ending June 30, 2026 |
247,788 |
|
For the year ending June 30, 2027 |
247,788 |
|
1,596,592 |
6 — LEASES
As of June 30, 2023 and December 31, 2023, Zhibao China Group leases office spaces in different cities in the PRC under non-cancelable operating leases, with terms ranging between 24 months and 72 months. The Company considers those renewal or termination options that are reasonably certain to be exercised in the determination of the lease term and initial measurement of right of use assets and lease liabilities. Lease expense for lease payment is recognized on a straight-line basis over the lease term.
The Company determines whether a contract is or contains a lease at inception of the contract and whether that lease meets the classification criteria of a finance or operating lease. When available, the Company uses the rate implicit in the lease to discount lease payments to present value; however, most of the leases do not provide a readily determinable implicit rate. Therefore, the Company discount lease payments based on an estimate of the incremental borrowing rate.
For operating leases that include rent holidays and rent escalation clauses, the Company recognizes lease expense on a straight-line basis over the lease term from the date it takes possession of the leased property. The Company records the straight-line lease expense and any contingent rent, if applicable, in general and administrative expenses on the consolidated statements of operations and comprehensive income (loss). The corporate office lease also requires the Company to pay real estate taxes, common area maintenance costs and other occupancy costs which are included in the general and administrative expenses on the consolidated statements of operations and comprehensive income (loss).
The lease agreements do not contain any material residual value guarantees or material restrictive covenants.
For short-term leases, the Company records operating lease expense in its consolidated statements of operations and comprehensive income (loss) on a straight-line basis over the lease term and record variable lease payments as incur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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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LEASES (cont.)
The table below presents the operating lease related assets and liabilities recorded on the unaudited condensed consolidated balance sheets.
June 30, |
December 31, |
|||
RMB |
RMB |
|||
Right of use assets |
4,327,705 |
3,340,565 |
||
Operating lease liabilities, current |
2,009,034 |
1,985,778 |
||
Operating lease liabilities, noncurrent |
2,273,154 |
1,333,518 |
||
Total operating lease liabilities |
4,282,188 |
3,319,296 |
Other information about the Company’s leases is as follows:
For the Six Months Ended |
||||||
2022 |
2023 |
|||||
RMB |
RMB |
|||||
Operating cash flows used in operating leases |
1,062,063 |
|
1,077,983 |
|
||
Weighted average remaining lease term (years) |
1.85 |
|
1.69 |
|
||
Weighted average discount rate |
4.79 |
% |
4.75 |
% |
Operating lease expenses were RMB 1,176,136 and RMB 1,121,304, respectively, for the six months ended December 31, 2022 and 2023.
The following is a schedule, by periods/years, of maturities of lease liabilities as of December 31, 2023:
December 31, |
|||
RMB |
|||
For the six months ending June 30, 2024 |
1,077,983 |
|
|
For the year ending June 30, 2025 |
1,929,707 |
|
|
For the year ending June 30, 2026 |
413,873 |
|
|
3,421,563 |
|
||
Less: imputed interest |
(102,267 |
) |
|
Total operating lease liabilities |
3,319,296 |
|
7 — SHORT-TERM BANK BORROWINGS
As of June 30, 2023 and December 31, 2023, short-term bank borrowings consisted of the following:
June 30, |
December 31, |
|||
RMB |
RMB |
|||
China Merchant Bank (“CMB”)(a) |
25,000,000 |
20,000,000 |
||
Bank of Shanghai (“BOS”)(b) |
— |
5,000,000 |
||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CCB”)(c) |
2,267,797 |
1,814,237 |
||
27,267,797 |
26,814,237 |
____________
(a) In October 2020, Zhibao China Group entered into a three-year bank credit facility with CMB under which Zhibao China Group can draw-down up to RMB 30,000,000 by October 2023. In October 2023, Zhibao China Group entered into an extended three-year bank credit facility with CMB under which Zhibao China Group can draw-down up to RMB 30,000,000 by October 2026. The borrowings bore interest rate of 3.45% per annum. For the six months ended December 31, 2022 and 2023, Zhibao China Group drew down RMB 10,200,000 and RMB 20,000,000 from CMB, and repaid RMB 9,800,000 and RMB 25,000,000, respective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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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SHORT-TERM BANK BORROWINGS (cont.)
(b) In September 2023, Zhibao China Group borrowed RMB 5,000,000 from BOS with maturity date due in September 2024. The borrowings bore interest rate of 3.65% per annum.
(c) In November 2020, Zhibao China Group borrowed RMB 3,000,000 from CCB with maturity date due on November 27, 2021. The borrowings bore interest rate of 4.25% per annum. On November 23, 2021, Zhibao China Group extended the maturity date to November 23, 2022 as agreed with CCB. For the six months ended December 31, 2022, Zhibao China Group repaid loans of RMB 2,632,203 to CCB and extended the maturity date of the remaining balance of RMB 367,797 to November 23, 2023. For the six months ended December 31, 2023, Zhibao China Group repaid the remaining balance of RMB 367,797.
In November 2022, Zhibao China Group borrowed additional RMB 1,900,000 from CCB. The borrowing bore interest rate of 3.90% per annum. For the six months ended December 31, 2022 and 2023, Zhibao China Group repaid RMB nil and RMB 85,763, respectively, to CCB.
8 — ACCRUED EXPENSES AND OTHER LIABILITIES
As of June 30, 2023 and December 31, 2023, accrued expenses and other liabilities consisted of the following:
June 30, |
December 31, |
|||
RMB |
RMB |
|||
Accrued payroll and welfare |
4,140,538 |
3,112,576 |
||
VAT and other taxes payable |
2,068,359 |
2,849,425 |
||
Deposits payable |
1,145,778 |
670,000 |
||
Due to insurer suppliers |
867,840 |
1,123,994 |
||
Other payables to suppliers |
6,492,383 |
2,063,865 |
||
14,714,898 |
9,819,860 |
9 — SUBSCRIPTION FEES ADVANCED FROM SHAREHOLDERS
Before June 30, 2020, Zhibao China issued redeemable preferred shares to one investor for its cash consideration of RMB 15 million. As of June 30, 2020, 6,521,739 Series Pre-A redeemable preferred shares of Zhibao China was issued and outstanding, which accounted for approximately 12.20% equity interest in Zhibao China, on a as-converted basis, as of June 30, 2022 and 2023.
As part of reorganization, such investor withdrew its equity interest in Zhibao China, planned to contribute the same amount of said withdrawn capital to Zhibao directly, and Zhibao planned to approve the issuance of shares to such investor for the consideration of RMB 15 million. The Company believes that it was appropriate to reflect the above transactions on a retroactive basis pursuant to ASC 260, Earnings Per Share. In addition, the proceeds received from such investor was recorded as liabilities in the account of “subscription fees advance from shareholders”.
10 — EQUITY
Ordinary shares
The Company’s authorized share capital is 500,000,000 ordinary shares, par value US$0.0001 per share, consisting of (i) 450,000,000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with a par value of US$0.0001 each; and (ii) 50,000,000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with a par value of US$0.0001 each.
On January 11, 2023, the Company issued 6,492,266 shares of ordinary shares, at par value of $0.0001, to all existing shareholders on a pro rata basis. No cash or other consideration was paid for the issuance of 6,492,266 ordinary shares.
As stated in Note 1, the Company issued an aggregate of 2,287,360 ordinary shares to the three shareholders in May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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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QUITY (cont.)
On May 24, 2023, the Company issued 1,220,374 ordinary shares to Shanghai Xinhui in exchange for cash consideration of RMB 5,820,049.
On December 12, 2023, the shareholders of the Company passed a resolution to reclassify 5,605,564 ordinary shares held by three shareholders into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with remaining ordinary shares as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All of the three shareholders are controlled by Mr. Botao Ma, the founder and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of the Company.
Each of the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and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has the right to an equal share in any dividend paid by the Company and the right to an equal share in the distribution of the surplus assets of the Company. However, each Class A ordinary share has the right to one vote on any resolution, and each Class B ordinary share has the right to vote 20 votes on any resolutions.
As stated in Note 15, on February 4, 2024, the Company’s shareholders and Board of Directors approved: (i) the reclassification of 44,394,436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to be 44,394,436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and (ii) the issuance of an aggregated 20,000,000 shares of ordinary shares, at par value of $0.0001, to all existing shareholders on a pro rata basis. No cash or other consideration was paid for the issuance of 20,000,000 ordinary shares.
The Company believed that it was appropriate to reflect the above transactions on a retroactive basis pursuant to ASC 260, Earnings Per Share. The Company has retroactively restated all shares and per share data for all periods presented.
As a result of the issuances and reclassification stated above, the Company had 450,000,000 authorized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par value of US$0.0001, of which 13,183,308 and 13,183,308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were issued and outstanding as of June 30, 2023 and December 31, 2023, respectively. The Company had 50,000,000 authorized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par value of US$0.0001, of which 16,816,692 and 16,816,692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were issued and outstanding as of June 30, 2023 and December 31, 2023, respectively.
Restricted net assets
The Company’s ability to pay dividends is primarily dependent on the Company receiving distributions of funds from its subsidiaries. Relevant PRC statutory laws and regulations permit payments of dividends by the Company’s PRC subsidiaries only out of its retained earnings, if any, as determined in accordance with PRC accounting standards and regulations and after it has met the PRC requirements for appropriation to statutory reserves. Paid in capital of the PRC subsidiaries included in the Company’s consolidated net assets are also non-distributable for dividend purposes. The results of operations reflected in the accompanying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prepared in accordance with U.S. GAAP differ from those reflected in the statutory financial statements of the PRC subsidiaries. The Company’s PRC subsidiaries are required to set aside at least 10% of their after-tax profits each year, if any, to fund certain statutory reserve funds until such reserve funds reach 50% of its registered capital. In addition, the Company’s PRC subsidiaries may allocate a portion of its after-tax profits based on PRC accounting standards to enterprise expansion fund and staff bonus and welfare fund at its discretion. The statutory reserve funds and the discretionary funds are not distributable as cash dividends.
As of June 30, 2023 and December 31, 2023, the Company’s PRC subsidiaries did not set aside statutory reserves. As of June 30, 2023 and December 31, 2023, the Company had nil restricted net assets.
11 — INCOME TAX
Cayman Islands
Under the current and applicable laws of the Cayman Islands, the Company is not subject to tax on income or capital gain. Additionally, upon payments of dividends by the Company to its shareholders, no Cayman Islands withholding tax will be imposed.
British Virgin Islands
Under the current and applicable laws of BVI, Zhibao BVI is not subject to tax on income or capital gains.
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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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TO UNAUDITED CONDENSED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11 — INCOME TAX (cont.)
Hong Kong
Zhibao HK is incorporated in Hong Kong and is subject to Hong Kong Profits Tax on the taxable income as reported in its statutory financial statements adjusted in accordance with relevant Hong Kong tax laws. The applicable tax rate for the first Hong Kong Dollar (“HKD$”) 2 million of assessable profits is 8.25% and assessable profits above HKD$2 million will continue to be subject to the rate of 16.5% for corporations in Hong Kong, effective from the year of assessment 2018/2019. Before that, the applicable tax rate was 16.5% for corporations in Hong Kong.
PRC
Zhibao China, Sunshine Insurance Brokers, Shanghai Anyi, and Zhibao Health were incorporated in the PRC and are subject to PRC Enterprise Income Tax (“EIT”) on the taxable incom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PRC income tax laws. On March 16, 2007,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enacted a new enterprise income tax law, which took effect on January 1, 2008. The law applies a uniform 25% enterprise income tax rate to both foreign invested enterprises and domestic enterprises.
The income tax benefits for the six months ended December 31, 2022 and 2023 were comprised of the following:
For the Six Months Ended |
||||
2022 |
2023 |
|||
RMB |
RMB |
|||
Current income tax expenses |
— |
— |
||
Deferred income tax benefits |
2,672,359 |
137,354 |
||
2,672,359 |
137,354 |
The components of (loss) profit before income taxes are summarized as follows:
For the Six Months Ended |
|||||
2022 |
2023 |
||||
RMB |
RMB |
||||
PRC |
6,239,429 |
(8,648,385 |
) |
||
Hong Kong and Cayman Islands |
— |
(34,969 |
) |
||
6,239,429 |
(8,683,354 |
) |
The principle components of deferred tax assets and deferred tax liabilities are as follows:
June 30, |
December 31, |
|||||
RMB |
RMB |
|||||
Deferred tax assets |
|
|
||||
Net operating loss carrying forwards |
8,204,207 |
|
9,394,575 |
|
||
Allowance against doubtful allowance |
463,204 |
|
2,997,395 |
|
||
Operating lease liabilities |
4,434,426 |
|
5,086,000 |
|
||
Total deferred tax assets |
13,101,837 |
|
17,477,970 |
|
||
|
|
|||||
Deferred tax liabilities |
|
|
||||
Operating lease right of use assets |
(4,458,020 |
) |
(5,132,366 |
) |
||
Deferred tax assets |
8,643,817 |
|
12,345,604 |
|
||
Less: Valuation allowance |
(7,046,758 |
) |
(9,338,276 |
) |
||
Deferred tax assets, net |
1,597,059 |
|
3,007,328 |
|
F-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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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TO UNAUDITED CONDENSED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11 — INCOME TAX (cont.)
The rollforward of valuation allowances of deferred tax assets were as follows:
June 30, |
December 31, |
|||||
RMB |
RMB |
|||||
Balance at beginning of the year/period |
10,561,303 |
|
7,046,758 |
|
||
Adjustment of opening balance due to adoption of ASU 2016-13 |
— |
|
932,367 |
|
||
Additions of valuation allowance |
2,809,906 |
|
1,750,605 |
|
||
Reversal of valuation allowance |
(1,163,918 |
) |
— |
|
||
Utilization of NOLs |
(4,504,510 |
) |
— |
|
||
Expiration of NOLs |
(656,023 |
) |
(391,454 |
) |
||
Balance at end of the year/period |
7,046,758 |
|
9,338,276 |
|
The Company evaluates its valuation allowance requirements at end of each reporting period by reviewing all available evidence, both positive and negative, and considering whether, based on the weight of that evidence, a valuation allowance is needed. When circumstances cause a change in management’s judgement about the realizability of deferred tax assets, the impact of the change on the valuation allowance is generally reflected in income from operations. The future realization of the tax benefit of an existing deductible temporary difference ultimately depends on the existence of sufficient taxable income of the appropriate character within the carryforward period available under applicable tax law.
As of June 30, 2023 and December 31, 2023, the Company had net operating losses of RMB 32,816,828 and RMB 37,577,305, respectively, which will be available to offset future taxable income. If not used, these carryforwards will expire from 2024 through 2028.
For the six months ended December 31, 2022 and 2023, the Company reversed valuation allowance of RMB 4,112,045 and RMB nil, respectively as the Company made taxable income in certain subsidiaries during the year and expected to further generate net income in the next few years.
As of June 30, 2023 and December 31, 2023, due to uncertainties surrounding future utilization on PRC subsidiaries, the Company had valuation allowance of RMB 7,046,758 and RMB 9,338,276, respectively, against the deferred tax assets based upon management’s assessment as to their realization.
Unrecognized tax benefits
As of June 30, 2023 and December 31, 2023, there were RMB 1,026,964 and RMB 1,026,964 of unrecognized tax benefits, respectively, which would affect the annual effective tax rate if recognized. The unrecognized tax benefit was presented as a reduction of the Deferred tax assets — Net operating loss carrying forwards in the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as of June 30, 2023 and December 31, 2023.
The Company recognizes interest and penalty charges related to uncertain tax positions as necessary in the provision for income taxes. For the six months ended December 31, 2022 and 2023, no interest expense or penalty was accrued in relation to the unrecognized tax benefit. The Company has a liability for accrued interest of nil as of June 30, 2023 and December 31, 2023, respectively.
ASC 740 states that a tax benefit from an uncertain tax position may be recognized when it is more likely than not that the position will be sustained upon examination, including resolutions of any related appeals or litigation processes, on the basis of the technical merits. The Company records unrecognized tax benefits as liabilities or a reduction of deferred tax assets in accordance with ASC 740 and adjusts these amounts when our judgment changes as a result of the evaluation of new information not previously available. However, due to the uncertain and complex application of tax regulations, it is possible that the ultimate resolution of uncertain tax positions may result in liabilities which could be materially different from these estimates. In such an event, the Company will record additional tax expense or tax benefit in the period in which such resolution occu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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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ARNINGS (LOSS) PER SHARE
The following table sets forth the computation of basic and diluted earnings (loss) per share for the six months ended December 31, 2022 and 2023:
For the Six Months Ended |
|||||
2022 |
2023 |
||||
RMB |
RMB |
||||
Numerator: |
|
||||
Net income (loss) |
8,911,788 |
(8,546,000 |
) |
||
Denominator: |
|
||||
Weighted average ordinary shares outstanding – basic and dilutive |
26,388,878 |
30,000,000 |
|
||
Earnings (loss) per share |
|
||||
Earnings (loss) per share – basic and dilutive |
0.34 |
(0.28 |
) |
Pursuant to ASC 260, Earnings Per Share, the Company has retroactively restated all shares and per share data for all periods presented.
13 — COMMITMENTS AND CONTINGENCIES
From time to time, the Company are parties to various legal actions arising in the ordinary course of business. The Company accrues costs associated with these matters when they become probable and the amount can be reasonably estimated. Legal costs incurred in connection with loss contingencies are expensed as incurred.
Legal proceedings
On June 28, 2024, Shanghai Chenxi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Shanghai Chenxi”) filed a lawsuit against Sunshine Insurance Brokers and Zhibao China at Shanghai Pudong New Area People’s Court, in connection with the breach of contract pursuant to Internet Insurance Marketing Promotion Cooperation Agreement. In this lawsuit, Shanghai Chenxi requested Sunshine Insurance Brokers and Zhibao China to be jointly liable in repaying promotion service fees of approximately RMB 14.2 million, together with a penalty of approximately RMB 10,883, litigation costs and litigation preservation fees pursuant to such Internet Insurance Marketing Promotion Cooperation Agreement. As of the date of this report, 2024, the case is still pending.
On June 28, 2024, Shanghai Chenxi filed a lawsuit against Shanghai Anyi at Shanghai Pudong New Area People’s Court, in connection with the breach of contract pursuant to Brand Promotion and Communication Service Agency Procurement Framework Agreement. In this lawsuit, Shanghai Chenxi requested Shanghai Anyi to repay promotion service fees of approximately RMB 0.9 million, together with a penalty of approximately RMB 12,764, attorney fees of RMB 40,000 and litigation costs, litigation preservation fees pursuant to such Brand Promotion and Communication Service Agency Procurement Framework Agreement. As of the date of this report, 2024, the case is still pending.
On June 28, 2024, Guangdong Zhongkang Yongdao Insurance Brokerage Co., Ltd. filed a lawsuit against Sunshine Insurance Brokers and Zhibao China at Shanghai Pudong New Area People’s Court, in connection with the breach of contract pursuant to Joint Brokerage Cooperation Agreement. In this lawsuit, Guangdong Zhongkang requested Sunshine Insurance Brokers & Zhibao China to bear joint liability in repaying joint brokerage commission fees of approximately RMB 1.4 million, together with a penalty of approximately RMB 9,690 and litigation costs, litigation preservation fees pursuant to such Joint Brokerage Cooperation Agreement.
On June 3, 2024, Beijing Tiantan Puhua International Hospital (“Tiantan Puhua”) filed a lawsuit at Shanghai Pudong New Area People’s Court against Taiping Property Insurance Co., Ltd. Shanghai Branch (“Taiping Shanghai”), Shanghai Jibeiji Enterprise Management Consulting Co., Ltd. (“Jibeiji”) & Zhibao China (Peter William Anthony Hogg as the third party), in connection with exercise of subrogation rights regarding the third party’s outstan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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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COMMITMENTS AND CONTINGENCIESE (cont.)
medical expenses to Tiantan Puhua. In this lawsuit, Tiantan Puhua requested Taiping Shanghai to repay medical expenses of approximately RMB 1.4 million, together with relevant interests and all litigation costs. Tiantan Puhua requested Jibeiji & Zhibao China to bear joint liability in repaying the aforementioned medical expenses and relevant interests. As of the date of this report, 2024, the case is still pending.
Other than the above, the Company did not have other significant commitments, long-term obligations, significant contingencies or guarantees as of June 30, 2023 and December 31, 2023.
14 —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S
1) Nature of relationships with related parties
Name |
Relationship with the Company |
|
Botao Ma |
Chairman of the Board,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
|
Yuanwen Xia |
Chief Financial Officer |
|
Shanghai Xinhui Investment Consulting Co., Ltd. (“Shanghai Xinhui”) |
Controlled by Botao Ma |
|
Shanghai GBG Enterprise Management Consulting Co., Ltd. (“Shanghai GBG”) |
Mr. Botao Ma is legal representative of Shanghai GBG |
|
Shanghai Shenbao |
Controlled by Botao Ma |
|
Ningbo Shen’an Enterprise Management Center LLP (“Ningbo Shen’an) |
Controlled by Botao Ma |
2) Transactions with related parties
During the six months ended December 31, 2022 and 2023, the transactions with related parties were as follows:
Purchases of services from related parties
For the Six Months Ended |
||||
2022 |
2023 |
|||
RMB |
RMB |
|||
Shanghai GBG |
8,934,062 |
5,645,885 |
Borrowings from (Repayment of Borrowings to) related parties
For the Six Months Ended December 31, |
||||||||||
2022 |
2023 |
|||||||||
Borrowings |
Repayments |
Borrowings |
Repayments |
|||||||
RMB |
RMB |
RMB |
RMB |
|||||||
Shanghai Xinhui |
— |
— |
|
26,500,000 |
(15,000,000 |
) |
||||
Yuanwen Xia |
— |
(200,000 |
) |
— |
— |
|
||||
— |
(200,000 |
) |
26,500,000 |
(15,0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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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S (cont.)
(Loans made to) Repayment of loans from related parties
For the Six Months ended December 31, |
|||||||||
2022 |
2023 |
||||||||
Loans |
Repayments of |
Loans |
Repayments of |
||||||
RMB |
RMB |
RMB |
RMB |
||||||
Shanghai Shenbao |
— |
|
700,000 |
— |
— |
||||
Ningbo Shen’an |
(15,500 |
) |
— |
— |
— |
||||
(15,500 |
) |
700,000 |
— |
— |
Collection of payments on behalf of a related party
For the six months ended December 31, 2022, Zhibao China Group made payments of RMB 0.2 million to Mr. Botao Ma. For the six months ended December 31, 2022, Botao Ma made repayments of RMB 15.0 million to Zhibao China Group, and settled payable of RMB 0.8 million with receivables. In addition, Xinhui settled payable of RMB 0.5 million with receivables due from Botao Ma. As of December 31, 2022, all outstanding balance due from Botao Ma was fully settled.
3) Balances with related parties
As of June 30, 2023 and December 31, 2023, the balances with related parties were as follows:
June 30, |
December 31, |
|||
RMB |
RMB |
|||
Due from related parties |
||||
Shanghai GBG(a) |
8,526,012 |
9,358,971 |
||
Due to related parties |
||||
Shanghai Xinhui(b) |
290,200 |
11,790,200 |
____________
(a) As of June 30, 2023 and December 31, 2023, the balances due from Shanghai GBG represented advances to the related party as prepayments for future services. The related party would settle the outstanding balances by providing MGU services to the Company.
(b) As of June 30, 2023 and December 31, 2023, the balances due to Xinhui represented borrowings from related parties. The borrowings were interest free and payable on demand.
15 — SUBSEQUENT EVENTS
On February 4, 2024, the Company’s shareholders and Board of Directors approved: (i) the reclassification of 44,394,436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to be 44,394,436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and amendment of its authorised share capital to reflect 450,000,000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with a par value of US$0.0001 each; and 50,000,000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with a par value of US$0.0001 each, and (ii) the issuance of an aggregated 20,000,000 shares of ordinary shares, at par value of $0.0001, to all existing shareholders on a pro rata basis. No cash or other consideration was paid for the issuance of 20,000,000 ordinary shares. All the existing shareholders and directors of the Company consider this reclassification of Class A and B ordinary shares, as well as the stock issuance was part of the Company’s reorganization to result in 30,000,000 ordinary shares issued and outstanding prior to completion of its initial public offering and similar to stock split. The Company has retroactively restated all shares and per share data for all periods presented. The Company had 450,000,000 authorized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par value of US$0.0001, of which 13,183,308 and 13,183,308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were issued and outstanding as of June 30, 2022 and 2023, respectively. The Company had 50,000,000 authorized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par value of US$0.0001, of which 13,155,570 and 16,816,692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were issued and outstanding as of June 30, 2022 and 2023, respective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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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SUBSEQUENT EVENTS (cont.)
On April 3, 2024, the Company closed its IPO of 1,500,000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at a public offering price of $4.00 per Class A ordinary share for aggregate gross proceeds of $6,000,000, before deducting underwriting discounts and offering expenses. The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began trading on the Nasdaq Capital Market on April 2, 2024 under the symbol “ZBAO”.
On May 14, 2024, the Company issued an additional 23,765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of the Company pursuant to the partial exercise of the underwriters’ over-allotment option in connection with the Company’s initial public offering at $4.00 per share, resulting in additional gross proceeds of $95,060.
On June 11, 2024, the Company entered into an acquisition agreement with Sports Insurance (Shenzhen) Technology Co., Ltd (“Sports Insurance”), pursuant to which the Company would acquire 6% equity interest in Sports Insurance from the sole shareholder of Sports Insurance at cash consideration of RMB 3.0 million. The cash consideration is payable in three instalments. The first instalment of RMB 900,000 is payable when Sports Insurance commenced brokerage cooperation with the Zhibao China, the second instalment of RMB 900,000 is payable when Sports Insurance accomplished 30% of committed performance target of year 2024, and the last instalment of RMB 1,200,000 is payable when Sports Insurance accomplished 100% of committed performance target of year 2024.
On September 23, 2024, the Company entered into the Securities Purchase Agreement with L1 Capital Global Opportunities Master Fund (“the Investor”). The Securities Purchase Agreement provides for loans in an aggregate principal amount of up to $8.0 million under three tranches. On September 23, 2024, upon the First Closing of First Tranche, the investor funded approximately $675,000 (net of original issue discount of 10.0%) in a private placement offering, pursuant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he Securities Purchase Agreement (the “Private Placement”), and the Investor also agreed to fund (i) in a subsequent closing of the First Tranche, an additional $675,000 (net of original issue discount of 10%), subject to the satisfaction of the Equity Conditions (as defined in the Securities Purchase Agreement), after the Company provides written confirmation to the Investor that a resale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n Form F-1 has been filed with the SEC for the registration of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issuable upon conversion of the Note and the exercise of the Common Warrants, and, (ii) in a subsequent closing of the First Tranche, another $900,000 upon the execution of duly executed deposit account control agreement (“DACA”) and establishment of a DACA account, subject to the satisfaction of the Equity Conditions (as defined in the Securities Purchase Agreement). The Company and Investor have agreed to consummate an additional financing of $2,500,000 in the Second Tranche after 120 days following effectiveness of the resale registration statement, subject to certain conditions contemplated under the Securities Purchase Agreement. The Securities Purchase Agreement also contemplates a Third Tranche financing of aggregate of up to $3,000,000, upon the mutual consent of the Investor and Company, after 180 days following the closing date of the Second Tranche.
In consideration for the Investor’s funding of the First Closing of First Tranche, on September 23, 2024, the Company issued and sold to the Investor, in a private placement, (i) a Note in the aggregate principal amount of up to $2,500,000, (ii) Common Warrants to purchase up to 74,451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at an initial exercise price of $4.71 per share, subject to certain adjustments, and (iii) a Prefunded Warrant to purchase up to 191,522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based on $750,000 divided by the 10-day VWAP for the 10 trading day period immediately prior to the First Closing of First Tranche) at a nominal exercise price of $0.0001 per share, subject to certain adjustments. Pre-Funded Warrants may only be exercised upon occurrence of an Event of Default (as defined in the Note). The Note is initially convertible into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at conversion price of $4.71, subject to certain adjustments, the Conversion Price, provided that the Conversion Price shall not be reduced below $0.7616, the Floor Price. The Note does not bear any interest and matures on September 2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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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SUBSEQUENT EVENTS (cont.)
In connection with the Securities Purchase Agreement, on September 23, 2024, the Company entered into a registration rights agreement with the Investor pursuant to which the registrable securities held by the Investor, subject to certain conditions, are entitled to registration under the Securities Act. Pursuant to the registration rights agreement, the Company is required to, within 15 days from September 23, 2024, file with the SEC (at the Company’s sole cost and expense) a registration statement to register the registrable securities and to cause such resale registration statement to be effective within 45 days after the filing date of the resale registration statement if SEC indicates to the Company that such resale registration statement will be subject to a “limited” review, or within 65 after the filing date of the resale registration statement if the SEC indicates to the Company that such registration statement will be subject to a “full” review.
To secure the obligations of the Company to repay the Note, on the same date, the Company and its subsidiaries entered into a security agreement with the Investor, which granted the Investor a lien and security interest in and to all of the Company’s DACA account to be established following the First Closing of First Tranche and any assets of the Company that are or become located in the United States. To guarantee the obligations under the security agreement, on the same day, the Company and its subsidiaries as guarantors also entered into a guarantee agreement. Each guarantor, jointly and severally, hereby unconditionally and irrevocably guarantees the full and prompt payment and performance to the Investor, as primary obligor and not as surety, when due, whether at maturity or by reason of acceleration or otherwise, of any and all of the obligations under the security agreement.
Under the terms of the Securities Purchase Agreement, the Registration Rights Agreement and the Note, the Company is required to reserve and register an aggregate of 4,341,783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in the resale registration statement, which represents 100% of the total number of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issuable upon conversion of the Note at an exercise price equal to the Floor Price of $0.7616 per share set forth in the Note and 100% of the total number of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issuable upon exercise of the Warrants.
In connection with the consummation of the First Closing of First Tranche, the Company paid $47,250 (representing 7% of gross proceeds) to EF Hutton LLC, the sole placement agent in the Private Placement and $6,750 expenses pursuant to an engagement letter.
The Company evaluated the subsequent events through September 30, 2024, and concluded that there are no other material reportable subsequent events except disclosed above that would have required adjustment or disclosure in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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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II
INFORMATION NOT REQUIRED IN PROSPECTUS
ITEM 6. INDEMNIFICATION OF DIRECTORS AND OFFICERS.
Cayman Islands law does not limit the extent to which a company’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may provide for indemnification of officers and directors, except to the extent any such provision may be held by the Cayman Islands courts to be contrary to public policy, such as to provide indemnification against fraud or the consequences of committing a crime. Our amended and restate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which will become effective upon or before completion of this offering, provide that, to the extent permitted by law, we shall indemnify each existing or former secretary, director (including alternate director’s), and any of our other officers (including an investment adviser or an administrator or liquidator) and their personal representatives against:
(a) all actions, proceedings, costs, charges, expenses, losses, damages or liabilities incurred or sustained by the existing or former director (including alternate director), secretary or officer in or about the conduct of our business or affairs or in the execution or discharge of the existing or former director’s (including alternate director), secretary’s or officer’s duties, powers, authorities or discretions; and
(b) without limitation to paragraph (a) above, all costs, expenses, losses or liabilities incurred by the existing or former director (including alternate director), secretary or officer in defending (whether successfully or otherwise) any civil, criminal, administrative or investigative proceedings (whether threatened, pending or completed) concerning us or our affairs in any court or tribunal, whether in the Cayman Islands or elsewhere.
No such existing or former director (including alternate director), secretary or officer, however, shall be indemnified in respect of any matter arising out of their own dishonesty.
To the extent permitted by law, we may make a payment, or agree to make a payment, whether by way of advance, loan or otherwise, for any legal costs incurred by an existing or former director (including alternate director), secretary or any of our officers in respect of any matter identified in the above on condition that the director (including alternate director), secretary or officer must repay the amount paid by us to the extent that it is ultimately found not liable to indemnify the director (including alternate director), the secretary or that officer for those legal costs.
Pursuant to our offer letters to directors and employment agreements with executive officers, we will agree to indemnify our directors and executive officers against certain liabilities and expenses incurred by such persons in connection with claims made by reason of their being such a director or executive officer.
The form of underwriting agreement to be filed as Exhibit 1.1 to this registration statement will also provide for indemnification of us and our officers and directors.
Insofar as indemnification for liabilities arising under the Securities Act may be permitted to directors, officers or persons controlling us under the foregoing provisions, we have been informed that in the opinion of the SEC such indemnification is against public policy as expressed in the Securities Act and is therefore unenforceable.
ITEM 7. RECENT SALES OF UNREGISTERED SECURITIES.
During the past three years, we have issued the following unregistered securities. We believe that each of the following issuances was exempt from registration under the Securities Act pursuant to Section 4(a)(2) of the Securities Act regarding transactions not involving a public offering, or in reliance on Regulation S under the Securities Act regarding sales by an issuer in offshore transactions. No underwriters were involved in these issuances of ordinary shares.
The Company’s previous authorized share capital was 500,000,000 ordinary shares of a nominal or par value of US$0.0001. On January 11, 2023, the Company issued 6,492,266 ordinary shares, at par value of $0.0001, to all then existing shareholders. All shareholders were BVI incorporated entities.
II-1
Initially one ordinary share was issued to Sertus Nominees (Cayman) Limited, and then transferred to Mavy Holdings Limited on January 11, 2023. At that time Mavy Holdings Limited held 3,277,537 ordinary shares which comprised of 32.7754% of the shareholding of the Company. On June 26, 2023, Mavy Holdings Limited transferred 300,000 ordinary shares to Mangosteen International Consulting PTE. Ltd. As a result Mavy Holdings Limited currently holds 2,977,537 ordinary shares (29.7754% shareholding) and Mangosteen International Consulting PTE. Ltd holds 300,000 ordinary shares which is a 3% shareholding.
Carp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holds 81,770 ordinary shares (0.8177% shareholding), Talent Fuhwa Holdings Limited holds 148,673 ordinary shares (1.4867% shareholding). Liji Holdings Limited, Tecool Holdings Limited and Tomy Holdings Limited each hold 44,602 ordinary shares (0.4460% shareholding each). Feix Holdings Limited holds 178,408 ordinary shares (1.7841% shareholding) and HMcQ Holdings Limited holds 22,301 ordinary shares (0.2230% shareholding).
ElecJoys Holdings Limited holds 14,867 ordinary shares (0.1487% shareholding), Black Tid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holds 85,472 ordinary shares (0.8547% shareholding), Fanyi Holdings Limited holds 56,981 ordinary shares (0.5698% shareholding), Sam Stone Holdings Limited holds 187,125 ordinary shares (1.8713% shareholding) and Boran Holdings Limited holds 81,359 ordinary shares (0.8136% shareholding). Changjiang Ming Holdings Limited holds 374,249 ordinary shares (3.7425% shareholding) and Shenbao Limited Partnership holds 1,407,653 ordinary shares (14.0765% shareholding).
On May 24, 2023, the Company issued 1,220,380 ordinary shares to Beijing Koala Kunlu Internet Industry Investment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 (12.2038% shareholding), 1,220,374 ordinary shares to Shanghai Xinhui Investment Consulting Co., Ltd. (12.2037% shareholding), 369,810 ordinary shares to Beijing 1898 Youchuang Investment Center (Limited Partnership) (3.6981% shareholding) and 697,170 ordinary shares to Ningbo Pangu Chuangfu Hefu Equity Investment Partnership (Limited Partnership) (6.9717% shareholding).
On December 12, 2023, our shareholders approved, among other things, to adjust our authorized share capital and to adopt a dual-class share structure through reclassification of our ordinary shares, consisting of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and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Each Class A ordinary share is entitled to one vote per share on all matters subject to vote at general meetings of our company. Each Class B ordinary share is entitled to twenty (20) votes per share on all matters subject to vote at general meetings of our company. As a result of the share reclassification, the Company’s authorized share capital consisting of 500,000,000 ordinary shares, par value $0.0001 per share, was thus reclassified into (i) 494,394,436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with a par value of $0.0001 per share; and (ii) 5,605,564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with a par value of $0.0001 per share, with details as below:
(i) 2,977,537 ordinary shares in the Company held by Mavy Holdings Limited were reclassified as 2,977,537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ii) 1,407,653 ordinary shares in the Company held by Shenbao Limited Partnership were reclassified as 1,407, 653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iii) 1,220,374 ordinary shares in the Company held by Shanghai Xinhui Investment Consulting Co., Ltd. were reclassified as 1,220,374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and
(iv) the remaining ordinary shares held by the other shareholders of the Company were reclassified as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On February 4, 2024, our shareholders approved, among other things, to adjust our authorized share capital whereby we reclassified 44,394,436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as 44,394,436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and amended our authorized share capital to reflect (i) 450,000,000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with a par value of US$0.0001 each and 50,000,000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with a par value of US$0.0001 each, and (ii) the issuance of an aggregate of 20,000,000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at par value of $0.0001, to all existing shareholders on a pro rata basis.
On September 23, 2024, the Company issued and sold to the Investor, in the Private Placement, (i) a Note in the aggregate principal amount of up to $2,500,000, convertible into up to 3,282,563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at conversion price of $4.71, subject to certain adjustments; (ii) Common Warrants to purchase up to 74,451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at an initial exercise price of $4.71 per share, subject to certain adjustments, and (iii) a
II-2
Pre-Funded Warrant to purchase up to 191,522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based on $750,000 divided by the 10-day VWAP for the 10 trading day period immediately prior to the First Closing of First Tranche) at a nominal exercise price of $0.0001 per share, subject to certain adjustments.
As of the date of this prospectus, 31,523,765 ordinary shares were issued and outstanding, of which 16,816,692 were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and 14,707,073 were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ITEM 8. EXHIBITS AND FINANCIAL STATEMENT SCHEDULES.
a) Exhibits
See Exhibit Index beginning on page II-7 of this registration statement.
The agreements included as exhibits to this registration statement contain representations and warranties by each of the parties to the applicable agreement. These representations and warranties were made solely for the benefit of the other parties to the applicable agreement and (i) were not intended to be treated as categorical statements of fact, but rather as a way of allocating the risk to one of the parties if those statements prove to be inaccurate; (ii) may have been qualified in such agreement by disclosure that was made to the other party in connection with the negotiation of the applicable agreement; (iii) may apply contract standards of “materiality” that are different from “materiality” under the applicable securities laws; and (iv) were made only as of the date of the applicable agreement or such other date or dates as may be specified in the agreement.
We acknowledge that, notwithstanding the inclusion of the foregoing cautionary statements, we are responsible for considering whether additional specific disclosure of material information regarding material contractual provisions is required to make the statements in this registration statement not misleading.
b) Financial Statement Schedules
Schedules have been omitted because the information required to be set forth therein is not applicable or is shown in our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or the notes thereto.
ITEM 9. UNDERTAKINGS.
The undersigned registrant hereby undertakes to provide to the underwriter at the closing specified in the underwriting agreements, certificates in such denominations and registered in such names as required by the underwriter to permit prompt delivery to each purchaser.
Insofar as indemnification for liabilities arising under the Securities Act may be permitted to directors, officers and controlling persons of the registrant pursuant to the provisions described in Item 6, or otherwise, the registrant has been advised that in the opinion of the SEC such indemnification is against public policy as expressed in the Securities Act and is, therefore, unenforceable. In the event that a claim for indemnification against such liabilities (other than the payment by the registrant of expenses incurred or paid by a director, officer or controlling person of the registrant in the successful defense of any action, suit or proceeding) is asserted by such director, officer or controlling person in connection with the securities being registered, the registrant will, unless in the opinion of its counsel the matter has been settled by controlling precedent, submit to a court of appropriate jurisdiction the question whether such indemnification by it is against public policy as expressed in the Securities Act and will be governed by the final adjudication of such issue.
The undersigned registrant hereby undertakes that:
(1) For purposes of determining any liability under the Securities Act, the information omitted from the form of prospectus filed as part of this registration statement in reliance upon Rule 430A and contained in a form of prospectus filed by the registrant pursuant to Rule 424(b)(1) or (4) or 497(h) under the Securities Act shall be deemed to be part of this registration statement as of the time it was declared effective.
(2) For the purpose of determining any liability under the Securities Act, each post-effective amendment that contains a form of prospectus shall be deemed to be a new registration statement relating to the securities offered therein, and the offering of such securities at that time shall be deemed to be the initial bona fide offering thereof.
II-3
(3) For the purpose of determining liability under the Securities Act to any purchaser, each prospectus filed pursuant to Rule 424(b) as part of a registration statement relating to an offering, other than registration statements relying on Rule 430B or other than prospectuses filed in reliance on Rule 430A, shall be deemed to be part of and included in the registration statement as of the date it is first used after effectiveness; provided, however, that no statement made in a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r prospectus that is part of the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r made in a document incorporated or deemed incorporated by reference into the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r prospectus that is part of the registration statement will, as to a purchaser with a time of contract of sale prior to such first use, supersede or modify any statement that was made in the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r prospectus that was part of the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r made in any such document immediately prior to such date of first use.
(4) For the purpose of determining any liability of the registrant under the Securities Act to any purchaser in the initial distribution of the securities, the undersigned registrant undertakes that in a primary offering of securities of the undersigned registrant pursuant to this registration statement, regardless of the underwriting method used to sell the securities to the purchaser, if the securities are offered or sold to such purchaser by means of any of the following communications, the undersigned registrant will be a seller to the purchaser and will be considered to offer or sell such securities to such purchaser:
(i) Any preliminary prospectus or prospectus of the undersigned registrant relating to the offering required to be filed pursuant to Rule 424;
(ii) Any free writing prospectus relating to the offering prepared by or on behalf of the undersigned registrant or used or referred to by the undersigned registrant;
(iii) The portion of any other free writing prospectus relating to the offering containing material information about the undersigned registrant or its securities provided by or on behalf of the undersigned registrant; and
(iv) Any other communication that is an offer in the offering made by the undersigned registrant to the purchaser.
II-4
Pursuant to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Securities Act of 1933, as amended, the registrant certifies that it has reasonable grounds to believe that it meets all of the requirements for filing on Form F-1 and has duly caused this registration statement to be signed on its behalf by the undersigned, thereunto duly authorized, in Shanghai, China, on September 30, 2024.
Zhibao Technology Inc. |
||||||
By: |
/s/ Botao Ma |
|||||
Name: |
Botao Ma |
|||||
Title: |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
POWER OF ATTORNEY
KNOW ALL MEN BY THESE PRESENTS, that each of the undersigned constitutes and appoints each of Botao Ma and Yuanwen Xia and each acting alone, his true and lawful attorneys-in-fact and agents, with full power of substitution and resubstitution, for such person and in his name, place and stead, in any and all capacities, to sign this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n Form F-1 (including all pre-effective and post-effective amendments and registration statements filed pursuant to Rule 462 under the Securities Act of 1933), and to file the same, with all exhibits thereto, and other documents in connection therewith, with the 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granting unto said attorneys-in-fact and agents, each acting alone, full power and authority to do and perform each and every act and thing requisite and necessary to be done in and about the premises, as fully to all intents and purposes as he or she might or could do in person, hereby ratifying and confirming that any such attorney-in-fact and agent, or his substitute or substitutes, may lawfully do or cause to be done by virtue hereof.
Pursuant to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Securities Act, this registration statement has been signed by the following persons in the capacities and on the dates indicated.
Signature |
Title |
Date |
||
/s/ Botao Ma |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and Chairman of Board |
September 30, 2024 |
||
Botao Ma |
of Directors (principal executive officer) |
|||
/s/ Yuanwen Xia |
Chief Financial Officer and Director |
September 30, 2024 |
||
Yuanwen Xia |
(principal financial and accounting officer) |
|||
/s/ Xiao Luo |
Chief Operating Officer |
September 30, 2024 |
||
Xiao Luo |
||||
/s/ Yugang Wang |
Chief Technology Officer |
September 30, 2024 |
||
Yugang Wang |
||||
/s/ Michael A. Lucki |
Director |
September 30, 2024 |
||
Michael A. Lucki |
||||
/s/ Armando Baez |
Director |
September 30, 2024 |
||
Armando Baez |
II-5
SIGNATURE OF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 IN THE UNITED STATES
Pursuant to the Securities Act of 1933, the undersigned, the duly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 in the United States of Zhibao Technology Inc., has signed this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r amendment thereto in Newark, Delaware on September 30, 2024.
Puglisi & Associates |
||||||
By: |
/s/ Donald J. Puglisi |
|||||
Name: |
Donald J. Puglisi |
|||||
Title: |
Managing Director |
II-6
ZHIBAO TECHNOLOGY INC.
EXHIBIT INDEX
Exhib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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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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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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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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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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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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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Opinion of Ogier (Cayman) LLP regarding the validity of the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being registered |
|
8.1* |
Opinion of Ogier (Cayman) LLP regarding certain Cayman Islands tax matters (included in Exhibit 5.1) |
|
8.2* |
Opinion of Ellenoff Grossman & Schole LLP regarding certain U.S. tax matters |
|
10.1 |
||
10.2 |
||
10.3 |
||
10.4 |
||
10.5 |
||
10.6 |
||
10.7 |
||
10.8 |
||
10.9 |
||
10.10 |
||
10.11 |
||
10.12 |
||
10.13 |
II-7
Exhibit |
|
|
10.14 |
||
10.15*+^ |
||
21.1 |
||
23.1* |
||
23.2* |
||
23.3* |
||
23.4* |
Consent of Ellenoff Grossman & Schole LLP (included in Exhibit 8.2) |
|
24.1* |
Powers of Attorney (included on signature page to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n Form F-1) |
|
99.1 |
||
99.2* |
||
99.3* |
||
99.4* |
||
99.5* |
||
99.6* |
Opinion of Jinghe Law Firm regarding certain PRC law matters |
|
107* |
____________
* Filed herewith
+ Certain portions of this exhibit are omitted pursuant to Item 601(b)(10)(iv) of Regulations S-K because they are not material and are the type that the registrant treats as private or confidential. The Registrant hereby agrees to furnish a copy of any omitted portion to the SEC upon request.
^ Certain portions of this exhibit have been omitted pursuant to Item 601(a)(6) of Regulations S-K. The Company hereby agrees to furnish a copy of any omitted portion to the SEC upon request.
II-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