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Exhibit)10.15
已排除特定識別資訊
來自
展品之所以被排除是因為它既 (i)不具重要性,以及 (ii)不是
公開處理或
機密事項。已經遮掩的訊息被標註為
[*****]
【*****】包容性商業健康保險 項目
合作協議
甲方(主要保險人):[...]
地址:【…】
負責人:[...]
聯絡電話:[...]
甲方b(共同保險人):[...]
地址:【…】
負責人:[...]
聯繫電話:[...]
Party C(共同保險人):[...]
地址:【…】
負責人:[...]
聯絡電話:[...]
Party D(共保人):[...]
地址:【…】
負責人:[...]
聯絡電話:[...]
Party E(共同承保人):[...]
地址:【…】
負責人:[...]
聯絡電話:[...]
F方派對(共同保險人):[...]
地址:【…】
負責人:[...]
聯絡電話:[...]
Party G(共保人):[...]
地址:【…】
負責人:[...]
聯絡電話:[...]
Party H(共同承保人):[...]
地址:【…】
負責人:[...]
聯絡電話:[...]
派對I(共同保險人):[...]
地址:【…】
負責人:[...]
聯絡電話:[...]
派對J(共同保險人):[...]
地址:【…】
負責人:[...]
聯絡電話:[...]
Party k(共同保險人):[...]
地址:【…】
負責人:[...]
聯絡電話:[...]
Party 大單(科技服務提供商):[...]
地址:【…】
負責人:[...]
聯繫電話:[...]
中單保險券商(保險經紀人): 世紀陽光保險經紀人(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靈港新區新陽路1800號3棟311室
負責人:羅曉
聯絡電話:021-58901588
簽署日期: | 2023年12月 |
簽署地點: …
2
為深入貫徹實施由[*****]省醫療保障局、省稅務局、省地方財政監督局、省教育廳、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省民政廳、省鄉村振興局、省工會聯合會和省殘聯聯合發佈的《關於推進全民商業健康保險發展進一步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2〕16號),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在[*****]加快推進[*****]全民商業健康保險項目(以下簡稱“[*****]”項目),規範項目操作,明確各方合作權利義務,經友好協商,自願就與“[*****]”項目相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共同保險群由主保險人和合格共同保險人組成,負責推廣、承保和處理與“[*****]”工程相關的索賠。甲方是該工程的主保險人。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和甲方k為該工程的合格共同保險人。
作為該項目的平台技術服務提供商,Party L提供包括:醫療保險身份驗證、個人賬戶對接服務、支付平台集成、個人賬戶對帳和結算服務、短信驗證服務、既往病情驗證服務、查詢數據庫接口集成、保險平台和後臺系統施工服務、快速理賠系統、三級安防備案服務、系統回溯部署服務,以及保險代理工具接口集成等技術服務。在獲得支付人或被保險人授權後,Party L可以代表主要承包公司作為投保人向監管機構報告。Party L不收取或支付保費,也不處理保費退款或理賠支付。
保險券商甲,向客戶提供保險券商服務,負責協助設計「[*****]」保險產品,協助組成共同保險團體,申請微信公眾賬戶註冊,制定和執行運營促銷計劃,並提供客戶諮詢服務。
第一章:共同保險協議
文章 1: 合同保險原則
1. 保險合作公司堅持“統一服務、共同風險、友好協商、共享利益”的原則。根據保險合同和本協議,他們共同承擔“[*****]”項目相關的責任和義務。
3
2. 合作保險公司集體承擔“[*****]”項目的責任。 B、C、D、E、F、G、H、I、 J和K等各方同意任命A方為主保險人,負責領導責任,與政府指導單位、科技服務供應商、保險券商服務供應商和產品增值服務供應商協商有關信息系統施工、運營推廣、保險券商服務和相關產品增值服務。A方還負責整合合作保險公司資源,並與省市政府部門協調進行推廣、承保和理賠工作。合作保險公司不得單方面退出“[*****]”合作保險組或在合同中止保險責任之前終止本協議。
所有保險公司必須遵守保護商業秘密的原則,未經[*****]省醫療安全局許可,不得向他人透露與“[*****]”項目相關的任何信息。
4. 保險公司基於任何原因都不得損害共同保險團體的整體利益。
文章2:共同保險操作機制
1. 統一的決策原則。在共同保險集團內成立了一個項目管理領導團隊,由主領保險公司擔任主席。當共同保險公司在工作事項上無法達成共識時,採取投票決定:若超過一半的保險公司同意,則通過決議;否則不通過。。
2. 統一管理原則。對於日常運營中需要與[*****]省醫療保障局及相關監督部門協商處理的事項,主保險人負責溝通。
3. 主保險人的責任。主保險人負責與被保險人解決保費並支付保險金。其他共保公司應積極配合,按照其分保比例承擔責任。
4. 非解除原則。協保公司在合約期間內,不得單方面終止其履行合約。在共同保險期間,如果任何保險公司因非不可抗力原因退出共同保險組,除依本協議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外,其份額將按比例由餘下的協保公司接管,繼續履行責任。
第三條:保險責任
1. 共保公司根據「[*****]」產品的保險責任提供保險服務。如果責任超出保險覆蓋範圍,根據《關於保險公司規範城市定制商業醫療保險業務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21〕66號),在獲得[*****]省醫療保障局、國家財務監督管理局[*****]監管局以及所有共保公司確認後,應在補充協議中規定。
4
2. 在合同有效期間內,如果保險責任的變動是由於政策調整引起的,則必須由共保公司和[*****]省醫療保險局共同協商並達成協議,並根據新政策執行。
第四條:共同保險比例和份額
1. 業務目標:在 [*****] 省醫療保障局 的指導下,"[*****]" 二期項目的整體參與率目標為"穩8,爭10",即參與率最低為8%,約256萬人,目標為 10%,約320萬人(基礎醫療保險覆蓋約3200萬人)。
2. 保險保費分配在線和線下渠道。 所有保費都分為在線保費和線下保費。 在線保費來自通過政府、平台和媒體等非合作保險機構渠道銷售的個人保單。 線下保費是通過合作保險機構成員通過其自己的渠道(包括個人和團體保單保費)的促銷活動產生的,完全被識別為線下推廣業務。 合作保險的份額根據以下方式在線上和線下之間劃分:
(1) 線下促銷保險費用歸屬於每家共保公司。
(2) 透過專案控制項平台統一促銷生成的網上獎品分配規則(公眾獎池):
a. 固定份額(A尖端:40%):主導保險機構負責核發保單和理賠,獲得公眾保險獎金池的40%。
b. 剩餘股份(Tranche B:60%):分配給所有保險公司(包括主導保險人)的比例,依據每家公司線下保費與整個共同承保機構線下總保費的比例。
3. 每家共保公司的共保比例= (線上保費 + 線下保費) / 總保費
參加未來專案的績效要求:任何共同保險公司,因為增強銷售努力,本年度的線下銷售成交量低於50,000份保單(覆蓋50,000名被保險人),將無資格參與“[*****]”計劃([*****] 2025)的下一階段。
5. 在線和離線描述的解讀: 本協議後續部分中的在線和離線活動描述將遵循本條款提供的解讀。
第五條:承銷服務
1. 推廣和保險訂閱模式: 『[*****]』產品採用線上和線下結合的推廣和訂閱模式,由主導保險公司帶領,所有共同投保公司共同進行推廣和實施。共同投保公司必須在推廣活動期間嚴格遵守合作協議中指定的協議:
(1) 使用“[*****]”微信官方賬戶和銷售工具QR碼作為保險訂閱的入口。
5
(2) 平台的技術服務提供商是唯一的技術聯絡人,使用專屬QR碼來追蹤保險參與表現。
(3) 合作保險公司必須通過平台訂閱保險,嚴禁私人承保。
(4) 合作保險公司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包括鼓勵被保險人取消保單,並通過自家渠道再投保。
(5) 合作版塊必須執行、遵守並實施所有國家保險法律法規,規範銷售行為,避免使用不正當手段競爭業務。他們必須攜手合作,維護保險業聲譽,透過相互壓力位和合作團結,穩定有序的保險市場。在推廣和業務擴張過程中,絕不能有任何不尊重、甚至貶低和誹謗其他參與實體的行為。必須嚴禁可能損害「[*****]」品牌形象的行動,迫切需要防止向被保險人、付款人和受保人提供未在保險合同規定中的任何利益。必須維護銷售渠道的正確管理,包括但不限於與具有有效資格的保險中介和銷售平臺合作。業務關係不得與未獲國家保險監督機構批准或被保險監管機構要求整改、撤銷或停業的保險中介進行。如果合作版塊違反這些協議且違法事實經核實,其銷售資格將自核實之日起被終止。
(6) 共同保險公司共同承諾,本項目的銷售費用不得超過保費的5%,任何銷售費用的增加均嚴格禁止。此外,“[*****]”產品的市場銷售保費統一設定為每人每年149萬人民幣。嚴禁使用個人業務銷售費用來為被保人或保單持有人提供額外福利。如果任何共同保險公司違反此承諾並經共同保險公司確認,平台將在“[*****]”官方微信賬戶上宣佈此行為。
2. 甲方組織共同保險公司向監管機構匯報“[*****]”的承保責任,該產品細節如下:附件 1: [*****] 全面商業健康保險保障計劃(“[*****]” 2024 版本)。
「[*****]」產品申報資訊 | ||
產品名稱 | 保險類型(條款) | 報告文件編號 |
[*****] | [...] 個人社會保障補充醫療保險條款(B類); [...] 個人社會保障補充醫療保險條款(D類); [...] 社會保障補充醫療保險B類(網路專屬)條款; [...] 社會保障補充醫療保險C類(網路專屬)條款 |
[*****]; [*****]; [*****]; [*****] |
6
3. 高級收藏
(1) 線上保險:
被保人通過統一參與識別碼選擇在線保險。所有在線保費都將轉入m方的「[*****]」保費收入專用賬戶。保險期結算完成後,m方將根據結算金額將總在線保費金額轉入A方的保費賬戶。然後A方將在結算後確定的在線保費份額分配給每個合作保險公司。
(2) 線下保險:
被保險人可以選擇在後台認識共保公司的參與標識來選擇線下保險。所有線下保費進入"Party m“【*****】"保費收入專用賬戶。在保險期對賬完成後,"Party m"將根據對賬金額把總線下保費金額轉入"Party A"的保費賬戶。然後"Party A"將按照保險人線下促銷對應的線下保費金額分發給每家共保公司。
由甲方 實際業務執行機構負責的銀行賬戶進行保費收取:
賬戶名稱:[...]
銀行:[...]
賬戶號碼:[...]
4. 保費結算和數據對帳
收到其他共同保險公司發出的保費發票後的15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相應的保費轉賬至其他共同保險公司的指定賬戶。對於在保險期間內要求取消其保單的客戶,在提交合理和完整的申請資料後,甲方將審核客戶的申請資料並計算可退還的保費。一經獲得客戶確認後,甲方將通過電子郵件將取消申請資料發送給中單並在10個工作日內將可退還的保費轉賬給中單。中單應根據甲方提供的客戶資訊,在收到甲方的取消請求後的10個工作日內支付可退還的保費。透過員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購買的“[*****]”保費是由各協調區域(不包括[*****])的醫療保險中心直接與中單統一結算並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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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的結算資訊和銀行賬戶 供共保方收取保費:
實體名稱: [...]
稅務編號:…
地址: [...]
電話:[...]
銀行:…
賬戶號碼:[...]
乙方的實際業務執行 機構的銀行賬戶用於收取保費:
賬戶名稱:[...]
銀行賬戶號碼:[...]
銀行:[...]
C公司實際業務實施 機構的銀行賬戶用於保費收取:
賬戶名稱:[...]
銀行:…
賬戶號碼:[...]
Party D的實際業務實施 機構的銀行賬戶用於收取保費:
賬戶名稱:[...]
銀行:…
賬戶號碼:[...]
Party E的實際業務實施 專款收取的機構銀行賬戶:
賬戶名稱:[...]
銀行:…
賬戶號碼:[...]
F方派對實際業務執行 機構的銀行賬戶用於收取保費:
賬戶名稱:[...]
銀行:…
賬戶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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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y G的實際業務實施 機構的銀行賬戶用於收取保費:
賬戶名稱:[...]
銀行:…
賬戶號碼:[...]
H黨的實際業務執行 保費收取的機構銀行賬戶:
賬戶名稱:[...]
銀行:…
賬戶號碼:[...]
甲方實際業務執行 保費收取機構的銀行賬戶:
賬戶名稱:[...]
銀行:…
賬戶號碼:[...]
派對J的實際業務執行 機構的銀行賬戶用於收取保險費:
賬戶名稱:[...]
銀行:[...]
賬戶號碼:[...]
Party K的實際業務執行 機構的銀行賬戶用於收取保險費:
賬戶名稱:[...]
銀行:…
賬戶號碼:[...]
5. 技術平台服務提供商(甲方 L)向合作保險單位推送承保資料的規則:
線上保險註冊:
提供客戶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 然而,根據每家公司的離線保險保費金額與整個共同保險團體的總離線保費金額的比例,將參與者分配給每家保險公司。參與者的電話號碼分配給接收參與者數據的保險公司,而保險公司之間不共享數據。
保險離線註冊:
提供所有自家公司辦理的線下保險的客戶詳細資料(包括電話號碼),而對於其他公司辦理的線下保險,僅提供姓名和身份證號碼。
線上保險客戶資料的分割和處理:
保費收取期結束後,技術平台服務提供商將根據最終確定的共保比例分配數據。客戶分配的原則如下:
根據各方的股份比例,按照一年齡分段進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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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同一個家庭的成員分配到同一家公司。
根據每個方的份額比例,預先存在或當前得到醫療治療的客戶被分配。
技術平台服務提供商的客戶分配計畫,由每個共保實體的IT人員審查。
6. 保險單的發行:
線上和線下保險:
方甲負責發行保險單 為線上和線下的被保險人開立完整的保費增值稅發票。 對於企業被保險人,方甲負責開立保險單和完整的保費發票,而個人被保險人僅提供保險證明,不提供發票。 "[*****]" 共保主體委託大單來生成電子保險證明,僅顯示"[*****]"的保險責任和特殊協議、承保責任、保單數據和友好提醒,底部還列出所有共保公司的名稱。 代表共保主體的方甲,在大單生成具體的電子證明前,確認應在電子保險證明上顯示的內容。
技術平台服務提供商(甲方)提供所有客戶(包括線上和線下保險的客戶)的姓名和身分證號給甲方,以便甲方核保。
第六條:索賠服務
甲方應積極配合所有合保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處理保險理賠。
2. 甲方應按照[*****]省醫療安防局的要求實施“快速結算”理賠。
3. 對於在指定醫療機構接受住院治療或在指定醫療機構門診部和醫療保險下的雙通道藥房負擔部分高價藥費的「[*****]」被保險人,基本醫療保險結算後,其醫療保險理賠將得到快速處理。
4. 被保險人的醫療費用將由甲方賠償,甲方將根據醫療保險部門提供的數據分配所有基金類型給被保險人。
5. 甲方將首先支付索賠費用,並且在每次索賠數據推送當天,準備“[*****]商業健康保險索賠支出報表(年月期)”。其他共保人必須在收到甲方每月索賠支出報表後的10個工作日內,按照各自的份額將索賠款轉入甲方的指定賬戶。甲方將僅提供此文件作為索賠報銷的依據,其他共保人不得因文件不完整而延遲或拒絕報銷。每位共保人應指定一名負責結算的負責人。代位求償的主要責任在於甲方,需與所有共保人合作,從代位求償所得中扣除開支後,應按照共保比例分配。未在10個工作日內支付報銷的共保人必須支付遲付金,金額為索賠款的10%,按照共同保險比率分配。未支付報銷的共保人將無資格參加下一項“[*****]”項目(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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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索賠轉賬賬戶:
賬戶名稱:[...]
銀行賬戶號碼:[...]
銀行:…
6. 每位共保人支付的理賠金額必須與甲方確認的金額一致,不得出於任何理由拒絕支付賠款。在系統錯誤或操作錯誤的情況下,共保人應首先與甲方解決理賠問題,如果甲方確認支付存在錯誤,則應在下個月理賠結算時進行調整。
7. 對於特殊索賠案例,甲方可以組織與共同投保人協商,共同協商解決問題並為索賠記錄的一部分創建書面文件。
8. 共同保險人不得因任何理由延遲或拒絕支付「*****」保險理賠款項;否則,將被視為違反合同並必須承擔對應的違約責任。此外,甲方有權提起訴訟,訴訟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法院費用和律師費,應由違約方承擔。
第七條:其他費用和成本分擔
1. 其他費用範圍:
保險券商服務費用:與協助設計保險產品方案、組建共同保險機構,以及制定和實施相關促銷和運營計劃相關的成本。
技術服務費用:用於醫療保險身份驗證、個人賬戶扣款、快速理賠結算和項目平台開發的成本支出。
專業服務費用:根據相關規定可能產生的成本,包括但不限於專案諮詢費用、專案審核費用和專案認證及評估費用。這些費用將由共同保險公司根據共同保險費的比例來分擔。
其他由共保主體同意的合理費用。
2. 技術服務費用:
技術服務費用將由共同保險公司均等分享,即每家共同保險公司在技術服務費用中的分擔 = 總技術服務費用 / 共同保險公司數量。
3. 所有板塊上述費用將根據共同保險費用比例由共同保險公司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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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合保公司的計費資訊如下:
甲方實際業務落地機構 帳單資訊:
公司名稱: [...]
稅務編號:[…]
地址: [...]
電話:[...]
銀行:[...]
賬戶號碼:[...]
Party B的實際業務落地機構 帳單資訊:
公司名稱: [...]
稅務編號:[...]
地址: [...]
電話:[...]
銀行:…
賬戶號碼:[...]
Party C的實際業務登陸機構 帳單信息:
公司名稱: [...]
稅務編號:[…]
地址: [...]
電話:[...]
銀行:…
賬戶號碼:[...]
Party D的實際業務登陸機構 帳單信息:
公司名稱: [...]
稅務編號:[…]
地址: [...]
電話:[...]
銀行:…
賬戶號碼:[...]
Party E的實際業務登陸機構 收費資訊:
公司名稱: [...]
稅務編號:[…]
地址: [...]
電話:[...]
銀行:…
賬戶號碼:[...]
Party F的實際業務登陸機構 帳單信息:
公司名稱: [...]
稅務編號:[…]
地址: [...]
電話:[...]
銀行:…
賬戶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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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y G的實際業務落地機構 帳單信息:
公司名稱: [...]
稅務編號:[…]
地址: [...]
電話:[...]
銀行:…
賬戶號碼:[...]
Party H的實際業務登陸機構 計費信息:
公司名稱: [...]
稅務編號:[...]
地址: [...]
電話:[...]
銀行:…
賬戶號碼:[...]
Party I的實際業務登陸機構 帳單信息:
公司名稱: [...]
稅務編號:[...]
地址: [...]
電話:[...]
銀行:…
賬戶號碼:[...]
Party J的實際業務著陸機構 結帳信息:
公司名稱: [...]
稅務編號:[...]
地址: [...]
電話:[...]
銀行:…
賬戶號碼:[...]
Party K的實際業務落地機構 賬單信息:
公司名稱: [...]
稅務編號:[...]
地址: [...]
電話:[...]
銀行:…
賬戶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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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條:共保的權利和義務 內容
1. 主保險人的權利和義務:
(1) 作為主要保險人,甲方負責處理所有業務事宜,包括與/承保公司以及醫療安防局、甲方L、甲方M、被保人和受益人依照合約協商。
(2) 甲方代表共同保險主體履行合同中規定的保險人責任,指定溢價收入和理賠支付的帳戶,負責統一收費、出具保單、理賠、業務處理標準和共同保險主體管理。甲方與每家共同保險公司以及醫療安防局溝通取得必要材料並提供這些材料給共同保險公司。
(3) Party A 代表所有的共同保險人在完成合同中所規定的保險人員醫療安防局的服務要求時,確保在服務過程中與此項目相關的成本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準確性。
(4) Party A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內將保險費分配給每位共保人,並向被保險人支付索賠。 Party A引導和規範商業健康保險服務流程和工作標準。
(5) A方在進行“[*****]”的促銷活動、收取保險費和理賠方面處於領先地位。
(6) 甲方負責根據項目需求細化保險產品細節,界定疾病篩查範圍,並向[*****] 醫療保險局報備。
2. 共保人的權利與義務:
(1) 共保機構(其他共保公司)應積極配合甲方根據保險產品方案、理賠處理方式和時效性、管理費用、爭議解決以及本合作協議中約定的其他相關條款承保和理賠“[*****]”。
(2) 其他合保公司應在本協議設定的時限內支付相應的賠償金給甲方。
(3) 其他共保公司應按其在共保中的份額分擔管理「[*****]」的成本。
(4) 共保人(其他共保公司)應在甲方要求時,積極配合甲方進行“[*****]”的宣傳服務、檔案管理、投訴處理、電話回撥和滿意度調查,以確保項目的順利運作。
(5) 其他共保公司(其他共保公司)應根據標準化服務流程和工作標準執行項目服務。
14
第二章 技術服務協議
第九條:合作範圍
作為保險組織,共保公司負責「[*****]」計劃的整體運作,利用他們在保險業務方面豐富的經驗。在共保組織的一致同意下,具有在多個地區類似項目經驗的科技公司「L方」被委託處理「[*****]」項目的技術和相關服務。以下為服務和工作的簡要描述,詳細內容可參見「附錄2:功能清單」。
保險系統技術服務
(1) 手機保險平台:個人 網上保險參與(包括網上保險、保險狀態驗證後的進出口,以及支付 訂單管理),集團在線公司預訂、保險通知和保險信息查詢。
(2) 個人中心功能: 賬戶資訊管理(包括賬戶解綁、個人資訊註冊和修改、反饋、隱私協議)、訂單管理(包括訂單取消、查看詳情)和優惠券查詢和下載。
(3) 個人電腦保險平台:包括保單管理,偶發的離線保險管理,團體業務處理(包括在線保險預訂、名單驗證上傳、批量導入保險訂單),相關界面整合(保險管道、驗證數據、付款界面),對賬支持,以及代理人信息管理。
(4) 資料管理功能:PC和手機上的實時資料儀表板,支付平台和對帳服務,批次訂單查詢和匯出(付款、退款),以及代理商列表和績效查詢。
(5) 與個人醫療保險整合 賬戶系統: 提供服務以整合個人醫療保險賬戶系統,驗證醫療保險信息,方便支付管道,醫療保險退款,數據收集、分析和訂單導出。
索賠技術服務
(1) 基於PC的理賠服務平台:包括使用者許可權管理(使用者和角色管理)、保單管理、基本管理(管理指定醫院、保險機構、三種目錄、指定藥房、賠償責任、保護計劃、保險產品)、理賠管理(理賠申報、初審、復審和結算編制、處理異常理賠、綜合案例查詢、理賠統計)、快速理賠案例查詢、支付管理,以及日誌管理。
(2) 手機理賠服務平台:包括用戶信息管理、移動事故報告、材料提交(包括補充提交)以及查詢理賠進展和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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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介面開發和整合:包括與保險系統的整合和同步。
黨L提供的信息平台: 保險系統必須符合網絡安全保護第3級要求並獲得相關認證。黨L為保險和理賠流程提供的可追溯系統應符合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關於規範互聯網保險銷售行為和可追溯管理的通知》中的要求。這包括在銷售頁面上記錄和保存被保險人和投保人的操作軌跡,其中應包括投保人進入和離開銷售頁面的時間點,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在銷售頁面上填寫或選擇的內容和時間。銷售頁面應包括進入保險流程的提示,顯示保險條款的解釋,履行提示和澄清義務,驗證投保人身份,允許投保人填寫保險信息,獨立確認已閱讀相關信息,提交保險申請並支付保費。可追溯材料的保留期從保險合同終止日期開始,對於保險期不足一年的情況,保留期不少於五年,對於保險期超過一年的情況,保留期不少於十年。
第10條:接受標準
大單應提供技術服務,並按照“第9條:合作範圍”中規定的內容,該內容必須包括以下功能和模塊:
保險系統技術服務
(1) 手機保險平台:個人 網上保險參與(包括網上保險、保險狀態驗證後的進出口,以及支付 訂單管理),集團在線公司預訂、保險通知和保險信息查詢。
(2) 個人中心功能: 賬戶資訊管理(包括賬戶解綁、個人資訊註冊和修改、反饋、隱私協議)、訂單管理(包括訂單取消、查看詳情)和優惠券查詢和下載。
(3) PC 保險平台:包括保單管理、零星離線保險管理、團體業務處理(包括在線保險預訂、清單驗證上傳、批量導入保險訂單)、相關介面整合(保險渠道、驗證數據、支付介面)、對賬支持和代理商信息管理。
(4) 資料管理功能:PC和手機上的實時資料儀表板,支付平台和對帳服務,批次訂單查詢和匯出(付款、退款),以及代理商列表和績效查詢。
(5) 與個人醫療保險整合 賬戶系統: 提供服務以整合個人醫療保險賬戶系統,驗證醫療保險信息,方便支付管道,醫療保險退款,數據收集、分析和訂單導出。
主張系統技術服務
(1) 基於PC的理賠服務平台:包括使用者許可權管理(使用者和角色管理)、保單管理、基本管理(管理指定醫院、保險機構、三種目錄、指定藥房、賠償責任、保護計劃、保險產品)、理賠管理(理賠申報、初審、復審和結算編制、處理異常理賠、綜合案例查詢、理賠統計)、快速理賠案例查詢、支付管理,以及日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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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手機理賠服務平台:包括用戶信息管理、移動事故報告、材料提交(包括補充提交)以及查詢理賠進展和結果。
(3) 介面開發與整合:包括與保險系統、省級醫療保險平台和保險機構平台的信息交流和同步。
第11條:服務費用和支付方式
1. 費用支付:共保公司應支付大單 L 已協商好的技術服務費,總額為 RMb [...]. 保險系統技術服務費(包括短訊通知成本)為 RMb [... ],理賠系統技術服務費(包括短訊通知成本)為 RMb [...].
2. 費用分攤: 技術服務費用將分攤給合作保險公司,每家合作保險公司支付的金額應該等於總技術服務費用除以合作保險公司的數量。
3. 其他服務: 若在項目期間內,共保公司要求甲方大單開發本合同中已同意的系統功能列表(附件 2)之外的額外功能或修改,甲方應收取服務費人民幣 […]. 實際工作量和總金額將在甲方和共保公司評估和協商後書面確認,額外功能開發或修改的成本將在共保公司之間分攤。
4. 付款方式:共同保險的各方應在公開宣布的結算期結束後的15個工作日內支付各自應支付的金額給大單,在收到大單開具的發票後。按照本條所訂的分攤規則,根據大單開具的最終發票金額計算分攤金額。共同保險公司的開票信息應按照第1章第7條的規定。
5. 銀行 賬戶 資料給 大單 :
賬戶名稱:[...]
銀行:[...]
賬戶號碼: …
6. 付款義務:共同保險公司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其應支付的技術服務費用的分擔份額,而大單應向共同保險公司發出相應金額的增值稅發票。如共同保險方中的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款項,則應支付給大單每日逾期金額的0.05%作為罰款。若延遲超過30個工作日,大單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共同保險公司支付損失賠償。
第12條:各方的權利與義務
1. 合保團體的權利和義務:
(1) 保險公司同意委任甲方為主要保險人,與科技服務提供商就有關資訊系統的施工事宜進行談判,並代表共同保險集團要求和接受甲方提供的服務和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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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根據法律要求提供必要的設施,為項目提供相關文件和信息(例如提供相應的技術接口、硬件和軟體環境,並取得客戶的個人信息書面授權以確保協議順利執行),確保準確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3) 與大單就與項目相關事項達成共識,並在執行項目相關任務中密切合作。指派專人與大單協調。
(4) 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個人信息保護和數據安防的法律法規,除非本協議第17條另有規定。
(5) 根據協議向大單支付費用。
2.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負責按照本協議第9條規定為共同保險組提供服務。
(2) 確保所提供的服務標準和系統與共同保險團體的整體方案協調一致。在服務系統開發完成後,負責在協議有效期間內對系統進行日常維護。
(3) 除了本協議中「第17條」所規定的情況外,在本協議的服務目標範圍內,若涉及共保組織客戶的個人信息的收集、保留和使用,大單必須嚴格遵守法律和監管要求,要求共保組織取得客戶必要的書面授權(本條款並不免除共保組織根據法律所需履行的義務)。
(4) 在甲方L提供技術服務期間,共同保險團體必須提供必要的合作。如果共同保險公司的實際需求超出之前指定的功能範圍,可以協商和確認額外的服務費用和延長的時間軸,並不會被視為甲方L的違約。
(5) 有權要求向共同保險公司收取費用。
第三章:保險券商服務協議
根據事實,Party m是一家領先的國內互聯網保險券商公司,具有豐富的在多個地區為類似項目提供保險券業務服務的經驗。共保集團和Party m已經同意,在本協議下,對於"[*****]"業務,Party m將提供根據其利益為保單持有人提供保險券業務服務,具體是與共保集團簽訂有關"[*****]"業務的保險合同。具體服務和工作內容如下:
第13條:合作內容
1. 對於此協議中“[*****]”業務,共保組和甲方m之間已達成協議,根據保單持有人的利益,甲方m將為保單持有人和共保組提供券商服務以簽署保險合同。甲方m將根據“[*****]”項目的實際業務需求,提供客戶諮詢服務、培訓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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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共保組織同意委託甲方根據先前與中單溝通確認的保險方案發行保險單,並根據約定費率向中單支付券商和服務費。合作保險產品的業務屬於甲方和甲方關聯的共保單位。
3. 甲方代表共同保險團體,委託中單收取保險費。中單應根據國家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設立一個專門的賬戶來收取費用,根據協議支付所有已投保單的全額保費給甲方。保險期結束後,雙方業務部門將開始進行對賬,並通知各自的財務部門對對賬結果進行確認。經財務部門核實後,中單的財務部門應在15個工作日內支付給甲方。
4. 本協議下的合作銷售地域板塊為“[*****](不包括[*****])。” 對於銷售地域的任何擴展將另行同意。甲方負責發布政策、客戶服務和成本結算。
5. 在“[*****]”的銷售和理賠期間,主要使用客戶服務熱線[*****],由首席保險人的理賠團隊和客戶服務團隊協助處理。在銷售和理賠期間,若收到客訴,需要優先處理[*****]客戶服務熱線的監管投訴;若影響首席保險人的評級,甲方可以要求中單減少佣金比率,具體調整方法由甲、中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14條:保險費的收取和結算
1. 甲方代表共同保險團體,委託中單代收保險費。中單應按照國家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設立專戶進行保費收取,並根據協議,將該項目下投保政策的所有已收取保費支付給甲方。
2. 在保險集中期結束後,“[*****]”結束後,Party 中單應該與Party A協商和結算資金,並在驗證後通知Party A。然後,Party A將根據本協議中所同意的共同保險比例和分配來將資金分配給共保小組。
甲方實際業務的銀行賬戶 用於收取保險費的收款機構為:
賬戶名稱:[...]
銀行:…
賬戶號碼: …
中單特別銀行賬戶用於收取保險費:
名稱:[...]
銀行:[...]
賬戶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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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條:委員會和解
1. 作為協助設計“[*****]”保險產品計劃的保險券商,協助形成共保小組,收取和支付保費,註冊和運營微信公眾帳戶,m方負責該項目的操作和推廣,客戶咨詢等,並為共保小組提供員工培訓和與該項目相關的促銷指導。m方有權根據本協議約定從共保小組收取券商佣金。
2. 本項目的保險產品和費用結算比例如下,共保團體必須根據協議中約定的標準向甲方支付券商費用中單:
產品名稱 | 保險類型(條款) | 註冊號碼 | 費用結算比例 |
[*****] | […] 保險補充醫療險款(B類)社會保險; […] 保險補充醫療險款(D類)社會保險; […] 安防補充醫療險款b類(網路專屬)條款; […] 安防補充醫療險款c類(網路專屬)條款 |
[*****]; [*****]; [*****]; [*****] |
10.6% |
3. 關於甲方提供的保險券商服務,券商手續費是根據每張單據實際收到的全部保險費的10.6%進行計算,涵蓋該專案所有業務(包括個人和團體保單),並在券商集團公司的核心系統中投保。
4. 合保團隊應在本項目保單生效日後15天內向第m方提供佣金結算單。雙方驗證後,第m方應向合保團隊開具專用增值稅發票(稅率6%)。合保團隊收到第m方開具的專用增值稅發票後15個工作日內,應支付對應佣金至第m方指定的賬戶,而第m方應負責支付佣金相關稅費。銷售期結束後,若第m方通過結算單確認合保團隊的所有各方佣金金額,無論是否支付及出於任何原因,合保團隊所有各方應支付確認的佣金至第m方,並不可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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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專門用於接收券商費用的黨中單銀行賬戶:
姓名:[...]
銀行:[...]
賬戶號碼: …
6. 中單需確保在收到對方書面通知後向合保集團公司開具特殊增值稅發票。合保集團公司的開票信息應按照《第1章 第7條》規定。
7. 派對中單必須嚴格遵守相關稅法和法規,並發行合法的特稅發票。
8. 如果中單發出的特種增值稅發票在交付給共保集團公司之前因中單m的原因遺失、毀壞或被盜,導致發票無法成功交付,中單m應負責根據稅法提供資訊並確保共保集團公司成功獲得扣除。
為確保所得到的發票能夠及時且成功地扣除,如果中單發出的發票在遞送並被聯保公司簽收後遺失,中單應根據稅法與相關法規協助聯保公司提供相關信息。所有因此產生的費用均由聯保公司承擔。
第16條 協議各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保險聯合團體公司有以下權利:
(1) 有權要求中單保持共保集團公司的商業秘密保密;
(2) 有權要求m方遵守誠信原則,在進行券商業務時履行揭露義務;
(3) 有權要求中單提供與此項目相關的不涉及中單商業秘密的信息或數據;
(4) 有權要求中單進行協議中規定的相關服務:客戶服務、運營推廣和其他相關事項;
(5) 審查甲方行銷材料的權利。
2. 合保集團公司應履行以下義務:
(1) 提供中單m所需的業務文件、條款和其他物品。如果共同保險集團公司需要更改相關業務規則(保險規則、產品停售等),應提前諮詢中單m並在更改前10天通知中單m;
(2) 共保集團公司應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及時支付券商費用給中單。 即使保險費未由甲方全額支付,共保集團公司也支持支付相應的券商費用給中單。 如果共保集團公司違反規定未能及時支付券商費用,中單有權按未支付的券商費用向共保集團的所有當事人每日收取0.05%的罰款,並可能終止本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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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甲中單有以下權利:
(1) 有權收取由共同保險公司提供的相關條款、文件、業務資訊,並授權查閱宣傳材料。
(2) 依照本協議所規定,有權要求券商費用支付的權利。
4. 甲方應承擔以下義務:
(1) 在進行券商業務時,Party應履行如實披露信息的義務;
(2) m方有保密的責任,不得向第三方透露通過券商活動獲得的有關共同保險公司的任何信息或數據;
(3) 承保單位m在進行保險券商業務時,應嚴格遵守共保集團公司提供的保險條款、費率、文件和作業規定,並必須妥善保管共保集團公司提供的文件和資訊,不得遺失或轉移給他人,也不得更改任何文件或資訊;
(4) 當收取券商費用時,中單應向共保集團公司提供受國家稅務機構監督的券商費用發票;
(5) 監督並指導客戶在災害預防、損失預防和安全措施方面,保護共同保險集團公司的利益;
(6) 與合作的共同保險集團公司合作,協助在券商業務中收集資訊/數據並處理索償。
第四章:其他規定
第17條 保密條款
1. 所有各方及其工作人員應對在“[*****] 保險”項目運作期間存取、使用或產生的以下資訊保密。
(1) 被保險人及其雇主的社會保險註冊信息。
(2) 保險費用支付情況,包括被保險人及其雇主支付的社會保險費用。
(3) 關於被保人的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資訊。
(4) 保險人的醫療資訊。
(5) 保險受保者享受的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福利資訊。
(6) 其他反映被保險人個人權利的信息。
未經[*****]省醫療保險局或共保團的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信息。
2. 違反保密義務並導致被保險人、共同保險公司、平台科技服務提供商、保險券商服務提供商或其雇主遭受損失的任何一方,應當在法律上對其賠償負責。
3. 所有板塊應在由所有方簽署的補充協議中規定項目信息共享的特定規則和要求。
4. 本協議不得因此合約的終止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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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條 知識產權
1. 為履行本協議而使用的當事方 L 的知識產權以及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取得的其他結果,包括版權、專利權以及其他知識產權,均應歸屬於當事方 L。
2. 根據本協議所提供之服務形成的專有技術成果的知識產權應屬於L方。
3. Party 大單保證提供給本協議服務的科技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利。如果導致第三方提出索賠,大單將承擔所有責任。
第19條 違反合同
1. 違反本協議任何一方 將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對其他一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應對這些 直接損失提供補償。
2. 若任何一方嚴重違反合同牽涉刑事活動,其他一方可向司法機關舉報或起訴違規方。
3. 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任何一方因違反本協議及其附屬協議而導致另一方蒙受損失者,得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並追究違約方的違約。
第二十條 反虛假廣告條款
1. 所有板塊應嚴格遵守中國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包括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合同法和廣告法。所有板塊有權以真實和合理的方式使用或推廣本合同中同意的事項,但不得涉及合同中指定的機密內容。為避免商標侵權和不公平廣告的風險,各方必須在使用對方的商標、品牌或公司名進行推廣前獲得品牌所有人的書面同意;否則,不得使用或推廣。
2. 所有板塊在此承諾以下事項:
(1) 積極回應任何一方提出的合理使用或促進合作事項。
(2) 任何未經授權使用商標、品牌、 和公司名稱進行商業推廣;捏造合作事項;誇大違反本協議的合作範圍、內容、效果、規模或 程度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的合作,因虛假廣告,投訴方 或受害方有權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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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條 反商業賄賂條款
1. 所有板塊都知曉並願意嚴格遵守中國人民共和國的反商業賄賂法律。雙方都了解任何形式的賄賂和腐敗都是違法的,將受到嚴厲懲罰。
2. 雙方不得要求、接受、提供或給予對方或其代理人或其他相關人員任何協議條款以外的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回扣、現金、購物卡、實物商品、證券、旅行或其他無形利益。
3. 任何一方代理人的商業賄賂均嚴格禁止。 任何一方代理人在第二條中列明的行為將受到當事人公司政策和國家法律的懲罰。
4. 任何一方的代理人在本合同目的使用於此合同之外的第三方處進行的任何在條款二中列出的行為,皆違反國家法律並將受到國家法律處罰。
5. 如果一方或其代理人違反第二、第三或第四款的規定,導致對其他方造成損失,則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6. 此條款中所指的「其他相關人員」包括除當事方代理人以外對合同具有直接或間接利益的個人,包括但不限於合同代理人的家人和朋友。
第22條 反洗錢條款
1. 共保同意委託甲方履行與「[*****] 保險」項目相關的反洗錢義務。所有方應遵守並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信息及交易記錄管理辦法》、《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關於加強反洗錢客戶身份識別工作的通知》、《受報告機構反洗錢交易監測標準建設指引》以及《保險行業反洗錢管理措施》等法律和監管要求,以履行相關反洗錢義務。
2. 若甲方發現交易過程中有任何異常情況,或符合大宗交易標準的情況,應立即通知其他各方。 所有板塊應遵守《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申報管理辦法》,申報大額和可疑交易。
3. Party m有義務與Party A合作,在建立及維護業務關係期間進行盡職調查。中單應當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文件或證據,正確完整填寫相關身份信息,並如實提供有關受益所有人的信息及文件。根據Party A的要求,中單應如實提供與建立業務關係或交易目的和性質、資金來源和用途相關的材料。如果中單不按照反洗錢規定與Party A合作進行合理的盡職調查措施,Party A有權限制或拒絕處理業務並在必要時報告可疑交易。如果中單與Party A進行現金支付相關費用且金額超過規定限額,中單應立即通知Party A有關現金支付情況並與其合作完成向中國反洗錢監察中心和其他相關機構的申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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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條 消費者權益保障
1. 保險有權監督和評估中單有關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工作。如果發現中單侵犯消費者權益,保險有權促使中單進行改正。如果中單拒絕改正或不積極改正,保險可以單方面終止合作協議,並將中單列入保險合作機構黑名單。中單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任何不良後果。
2. 中單應當適當披露產品和服務資訊,確保合作保險的消費完整、真實地介紹合作業務,確保甲方消費充分了解合作內容。中單不得誇大業務功能,收取額外費用,或違反監管機構設定的消費者權益和規定。中單應該因為自身及業務人員的違規行為導致合作保險及其客戶遭受的任何損失。
3. 在業務合作中消費者爭議案件發生時,M方應積極配合A方,妥善處理投訴並核實投訴問題。若發現M方違反本協議條款,協保可向M方追究責任;若消費者爭議起因於M方對協保客戶提供的增值服務且非本協議範圍內,M方應獨立處理。
4. 根據國家金融監管局的相關監管要求,中單在進行業務前必須提供與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的措施或系統。
5. 保險和中單應有效保護消費者的個人信息,根據消費者的授權和同意共同處理消費者的個人信息,並確保沒有數據被濫用或洩露。
6. 為有效地預防並準確處理涉及合作業務的緊急情況,中單應建立相應的應急計劃,妥善處理緊急情況,並確保服務的連續性。事件發生後,中單應及時向共保報告涉及合作業務的相關影響。
7. Party 中單應確保相關合作行動符合法律、監管規定和行業板塊規則,並妥善管理風險。
第24條 顧客資訊保護條款
如果合作涉及顧客信息的收集、使用和處理,必須遵守「民法」、「個人資訊保護法」、「數據安全法」、「網絡安全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工作的決定」、國家標準「信息安全技術個人信息安全規範」和其他相關法規,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和誠實的原則。必須清楚告知客戶信息的收集、使用和處理目的、方法和範圍,並獲得客戶授權和同意。具體要求如下:
1. 客戶個人資訊的收集、使用和處理必須基於法律義務或履行本協議所必需的行動,並且必須在滿足本協議所需範圍內收集客戶資訊。未經客戶授權和同意,客戶個人資訊不得公開披露,也不得轉移或出售給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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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一方提供另一方所處理的個人資訊,必須告知個人接收者的姓名或個人姓名、聯絡資訊、處理目的、處理方法和個人資訊類型,並獲得個人獨立同意。信息接收者必須在前述處理目的、方法和個人資訊類型的範圍內處理個人資訊。若信息接收者更改原始處理目的或方法,必須重新協商並再次獲得客戶的個人同意。
2. 客戶個人信息的保存期限應符合本協議業務處理目的所需的最短時間。完成收集和使用目的後,合作過程中獲取的客戶個人信息應及時刪除或匿名化。 如果本合約未生效、無效、終止或被撤銷,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或刪除客戶信息。
3. 處理敏感客戶信息時應該具有明確目的和必要性,並獲得客戶的單獨同意,並遵守有關個人資訊保護的相關法律和監管要求。
4. 黨m應嚴格保守客戶個人信息,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以確保客戶信息的安全。如果出現或可能出現客戶個人信息的洩漏、篡改或遺失,黨m必須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同時通知黨A以減輕對客戶和黨A的損害。
5. 甲方應確保客戶資訊的來源合法,並提供給甲方的客戶資訊屬實準確。若客戶要求存取、複製、更正、補充、刪除或其他有關資訊的行動,甲方和中單應立即配合客戶在法律和合理前提下處理這些要求。首先接獲客戶要求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
6. 甲方有權監督與乙方業務相關的事項,以及甲方客戶個人資訊的處理。甲方有權根據法律和監管規定,要求乙方合作處理與客戶資訊處理相關的事項。若乙方未依照相關個人資訊保護法律、規定和合約協議處理客戶資訊,導致對甲方和甲方客戶造成影響和損失,則乙方應承擔所有賠償責任,而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25條 爭議解決
1. 所有板塊應嚴格遵守該協議的執行。
2. 在執行本合同期間發生的所有爭議,應由各方通過協商解決。若協商未能達成共識,可請求[*****]省醫療保險局進行調解。若調解失敗,各方可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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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條 附加內容:承銷變更 服務
根據本協議《承保服務》第5條,在銷售期結束後,已線上及線下購買保險的投保人,將由主保險人根據最終確認的合作再保比例發出保險單和全額增值稅發票。然而,為滿足一些團體客戶提前要求發票的需求,有必要在銷售期間(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2月29日)由主保險人發出保單,不需要確認的合作再保比例。根據主保險人公司內部管理規定,補充以下三條規則,其他協議事項保持不變:
(1) 集團保單合作保險比率 銷售期間(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2月29日)
根據共同承保公司的要求,主要保險公司將於2024年1月1日開始為需要提前列印發票的集團客戶發行保單。由於目前無法確定最終共同保險比例,暫定比例將以[*****] 保險2023年的最終比例為基準,具體如下:
的修改主要是針對匯率調整和所得稅已付信息改進所得稅披露,以回應投資者對所得稅信息更多的透明度要求。 | 機構名稱 | 同意比率 |
1 | […] | 11.4% |
2 | […] | 18% |
3 | […] | 18% |
4 | […] | 10.6% |
5 | […] | 6% |
6 | […] | 13% |
7 | […] | 5% |
8 | […] | 2% |
9 | […] | 8% |
10 | […] | 4% |
11 | […] | 4% |
在銷售期結束後,根據本協議第4條“共同保險比例和份額”的規定,將調整每家共同保險公司的最終共同保險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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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同意集團客戶政策發行流程 在銷售期間(2023年12月28日-2024年2月29日)
L負責收集各共保公司的需求,並向主保險人和中單提供反饋。隨後,中單將轉移相應的保險費和客戶信息(姓名、ID號碼)給主保險人。每家共保公司都需要將相關的保單文件郵寄給主保險人。在核對保險材料、保險費和客戶信息後,主保險人將為相應的組進行保單核發,並在3-5個工作日內完成發票的開具。發票印刷完畢後,將寄回每家共保公司。
主要保險公司的郵寄地址:
地址:【…】
收件人:[...]
電話:[...]
(3) 同意收取保險費的規則
在銷售期間,主導保險公司應根據每家共保公司要求的政策,收集團體客戶信息和相關保費,但不會根據"同意的比率"將這些保費分配給共保公司。繼續遵守"主協議"第5條中規定的"承保服務"規則。
第27條:其他
本協議自所有當事人用官方印章或合同專用印章加蓋後生效,其有效期從2024年1月1日開始,到2024年12月31日結束。
與索賠事項和其他未解決問題有關的事宜,應繼續受本協議相關條款的管轄。
本協議未涵蓋的事項可以在另外的補充協議中約定。
這份協議共有十三份副本,每一方擁有一份。
(沒有文字以下)
28
(此頁面用於簽署協議)
甲方(主保險人):[...]
負責人/授權代表簽名:
日期:
派對參與者b(共同保險人):[...]
負責人/授權代表簽名:
日期:
C 方(共同保險公司):[...]
負責人/授權代表簽名:
日期:
第 D 方(共同保險公司):[...]
負責人/授權代表簽名:
日期:
甲方E(共同保險人):[...]
負責人/授權代表簽名:
日期:
F方派對(共保人):[...]
負責人/授權代表簽名:
日期:
甲方G(共同保險人):[...]
負責人/授權代表簽名:
日期:
H方(共同保險人):[...]
負責人/授權代表簽名:
日期:
派對I(共同保險人):[...]
負責人/授權代表簽名:
日期:
派對J(共同保險人):[...]
負責人/授權代表簽名:
日期:
Party k(共同承保人):[...]
負責人/授權代表簽名:
日期:
派對大單(科技平台服務提供商):[...]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署:
日期:
中單(Sunshine保險券商服務提供商):世紀陽光 保險經紀人(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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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 包括商業健康保險保護計劃("[*****]" 2024 版本)
[*****] [*****] 全面商業健康保險 保障計劃
一、項目名稱
[*****] [*****] 包容性商業健康保險 - “[*****]” 2024 版本
II. 承保保險公司
領導保險公司:[...]
共保人:[...]
III. 角色說明
1. 付款人:支付保險費的個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為自己、父母、配偶或子女投保。對於支付保費的企業、機構或其他組織,保險單持有人必須符合監管要求,並可代表各自的企業、機構,或組織。
2. 受保人:[*****]城鎮職工和居民 [*****] [*****],受基本醫療保險保障。
3. 受益人:保險人本人;若保險人身故,則合法繼承人成為受益人。
4. 在[*****] [*****]的各協調區域 (不包括[*****]),付款人員可以使用他們的醫療保險個人帳戶支付[*****] [*****]的保險費 包括商業健康保險的保險費,適用於他們自己、配偶、子女和父母(總計不超過7人)。
支付者與被保險人之間的關係僅限於支付者本人、其配偶、父母(不包括配偶的父母)和子女。任何虛假言論將使支付者對所有法律責任負責。
5. 如果被保險人是未成年人,支付人必須是他們的法定監護人,以確保未成年被保險人資訊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並承擔支付保費和處理索償的責任。
IV. 保險申請期限
從2023年12月28日 00:00 到2024年2月29日 24:00
V. 保險期間
1. 保險期限:一年
保險期間:從2024年1月1日00:00 至2024年12月31日24:00。
2. 發生時間的確定:
對於此產品下的所有保護責任,醫院入院時間被視為發生時間。如果入院日期在保險期間內發生,則保險人負擔賠償責任;如果入院日期在保險覆蓋期間內,但出院日期在保險覆蓋期限之後,此保險產品將繼續支付醫院醫療費用,直至保險覆蓋期限結束後90天,在確認未有處理出院的情況下。
30
VI. 責任範圍
產品名稱 | [*****] 2024 | |||
保障項目 | 保障計劃一:基本醫療保險清單內院內醫療費用,由個人支付 | 保障計劃二:基本醫療保險清單外合理院內醫療費用,由個人支付 | 保障計劃三:18歲以上被診斷為苯丙酮尿症的個人的成本保護責任 | |
保障細節 | 對於在基本醫療保險下指定的醫療機構接受醫院治療的被保險個人,在從[*****] [*****]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或員工大病醫療補助、公務員醫療補貼)、以及醫療援助賠償後,個人需支付扣除額以下及上限以上的個人部分。 | 涉及基本醫療保險下指定醫療機構因基本醫療保險清單之外合理醫療費用而產生的合理醫療費用。 | 對於被診斷患有苯丙酮尿症的18歲以上個人,其處方特殊醫療食品的費用是由保險承擔的。 | |
前額 | …人民幣 | …人民幣 | …人民幣 | |
特許經營權 | 共同免賠額…人民幣(已包含) | 無免賠額 | ||
報銷比例 | 非既往病史條件 | […]% 適用於人民幣[…]元至[…]元(含)的費用,[…]% 適用於超過[…]元的費用 | […]% | |
既往病史條件 | […]% | — | ||
非[*****]醫療 | 報銷比例減少[…]% | — | ||
醫院範圍 | 基本醫療保險下的指定醫療機構 | |||
保費 | [...]每人每年RMB | |||
既往病史 | 特定既往疾病 | |||
等待期 | 無等待期 | |||
保險報名期間 | 從2023年12月28日00:00至2024年2月29日24:00 | |||
保險時段: | 從2024年1月1日00:00到2024年12月31日24:00 | |||
對於保險範圍的報銷比率解釋 第一類和第二類保險: 在扣除基本醫療保險報銷金額後,剩餘個人支出: ● […] 人民幣(含),[…]%的報銷 ● […] 人民幣至[…] 人民幣(含),[…]%報銷 ● 以上 […] 人民幣,[…]%報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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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住院醫療費用在醫療保險政策範圍內
在保險期間內,在基本醫療保險之下的指定醫療機構,被保險人住院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或員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公務員醫療補助)和醫療救助的補償後,包括低於免賠額和高於封頂的個人部分支付。每位被保險人的年度累計最高報銷額限額為100萬人民幣。
2. 合理的醫療住院費用超出醫療保險範圍
在保險期間內,在基本醫療保險指定的醫療機構所產生的合理醫療開支,若不在基本醫療保險名單上,每位被保險人的年度累計最高報銷限額為[…]人民幣。
3. 在醫療保險範圍內和範圍外的費用報銷比率
關於住院醫療費用,不論在醫療保險範圍內還是外部,支付金額如下:在扣除年度累積免賠額後[...]萬令吉(包含在內),對於非既往病史的醫療費用,範圍為[...]至[...]萬令吉(包含在內),可退還[...]%; 超過[...]萬令吉的非既往病史醫療費用,可退還[...]%。 在保險有效期間內,醫療保險內的住院醫療費用最大累積賠償為100萬令吉,而醫療保險外部的賠償金額則為[...]令吉。對於特定的既往疾病,扣除年度累積免賠額後[...]令吉(包含在內),賠償金額為[...]%。 對於非[*****]治療,相應的負責退款比例將減少[...]%。
4. 18歲以上被診斷患有苯丙酮尿症的個人之成本保護責任
對於年滿18歲且被診斷患有苯丙酮尿症的個人,對於配備的特殊醫療食品所產生的費用,需要與零售藥房的正式收據相應核實。對於年滿18歲且被診斷患有苯丙酮尿症的個人而言,一經被保險人提供原始收據,特殊醫療食品的費用將以[...]%退款,無免賠額,而每位被保險人的年度累計最高補償金額上限為[...]令吉。
該保險合同適用賠償原則。保險人通過任何方式獲得的三項保護責任的醫療費用補償總額,限於實際發生之醫療費用金額。
七、保險費
[...] 每人每年人民幣
VIII. 可保險年齡
沒有限制。
IX. 可保險的職業類別
沒有限制。
X. 等待期
無需等待期。
XI. 指定醫療機構
基本醫療保險下的指定醫療機構。
十二、已購保單數量
每位投保人限購一份保單;超額購買無效,多餘部分恕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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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保險內容解釋
1. 在基本醫療保險名單之外,合理的住院醫療費用的覆蓋責任屬於基本醫療保險名單範圍之外的自費部分,包括基本醫療保險名單內含的但超出指定支付範圍的藥品。
2. 高價值藥物的費用將單獨由醫療保險(包括指定醫療機構的門診服務和雙通道藥房提供的高價值藥物)支付,在「覆蓋範圍一:個人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名單中的住院醫療費用」範圍內。
3. “特定既往病史” 確定規則:
1)如果被保險人在保單生效前被診斷出患有「特定 既往疾病」,無論其是否正在接受治療或已康復,均 視為被保險人的「特定既往疾病」。
2) 如果被保險人在保單生效後接受治療他們的「特定既往疾病」,將根據「特定既往疾病」理賠規則處理理賠。
3) 如果被保險人在保單生效前未被診斷出「特定既往疾病」,但在保險期間內發展出「特定既往疾病」並接受治療(一次或多次),索賠將根據非「特定既往疾病」索賠結算規則進行處理。
4) 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障期間內多次住院,且累積符合理賠標準,則用達到理賠標準的住院的主要診斷來判斷該住院是否屬於「特定既往疾病」住院。
5) 如果被保險人在2023年12月31日24:00之前患有“特定的既往疾病”,並在“[*****] 2024”之下投保,則在“[*****] 2024”的保障期間內,他們屬於“特定的既往疾病”群體。
6) 特定既往疾病清單:
(1) 惡性腫瘤(包括白血病、 淋巴瘤、微浸潤性癌症;不包括原位癌和癌前病變)
(2) 心血管和代謝性疾病: 冠心病、心瓣膜病、先天性心臟病、惡性心律失常、動脈剝離(動脈破裂)、心肌病及這些疾病引起的併發症、心力衰竭或慢性心力衰竭;腦梗塞、腦出血、中風,以及這些疾病引起的併發症;高血壓三期、伴有併發症的糖尿病。
(3) 肺部、腎臟和肝臟的慢性疾病:慢性呼吸衰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不包括慢性肺氣腫);慢性腎功能不全(包括腎衰竭階段、尿毒症)、腎症候群及由這些疾病引起的併發症;肝硬化、肝衰竭及由這些疾病引起的併發症。
(4) 其他特定疾病:癱瘓;系統性紅斑狼瘡;再生障礙性貧血;潰瘍性結腸炎;先天性和遺傳性疾病。
4. 保險受益人、法定監護人或在死亡事件發生時必須在保險期結束後兩年內向公司要求賠償或保險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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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合理且必要的醫療費用:
1)根據通常作法:指費用符合治療標準、治療方法以及收治醫療服務地點的平均醫療成本水平。費用是否符合通常作法是我們根據客觀、謹慎和合理的原則進行審核;如果被保險人不同意審核結果,他們可以將費用提交予彼此認可的權威醫療機構或醫學專家進行審核和核實。
2) 醫療必要性:指符合所有以下條件的醫療支出
(1) 用於治療意外受傷或疾病
(2) 不超過安全和足夠治療的原則
(3) 醫師處方
(4) 非實驗性,非研究性
(5) 符合治療地點通常接受的醫療專業標準。我們根據客觀、謹慎和合理的原則,審核醫療必要性;如果被保險人對審核結果持異議,可以請求由公認的權威醫療機構或專家審核成本並進行核實。
(6) 關於「[*****] 2024」的定義 出院后醫療:指被保險人接受醫院治療的醫療機構位於[*****]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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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功能清單
1. 保險系統功能清單:
主選單 | 次要菜單 | 功能描述 |
移動端 - 保險服務 | 用戶登錄 | 通過外部公共賬戶、應用程序或掃描QR碼登錄到移動H5頁面;首次登錄時需要註冊和綁定。 |
驗證已登錄用戶是否為白名單用戶(銷售代理商)。 | ||
保險驗證 | 1. 確認被保險人的保險身份,為新市民提供保險支持。2. 如果選擇個人賬戶支付,請驗證被保險人是否是醫療保險的活躍參與者。 | |
個人中心 | 用戶註冊成功後,可以進入個人中心查看訂單詳情和其他服務;只有在身份驗證通過後才允許進入各個模塊,根據用戶身份類型定制內容展示。 | |
個人信息綁定與修改 | 在移動端註冊成功後,用戶可以填寫基本個人信息(姓名、身份證號碼),以便順利進行業務操作。 | |
用戶可以修改個人信息(姓名、證件類型、身份證號碼),如果沒有有效的訂單。 | ||
線上保險 | 介紹惠民保險產品的詳細信息。 | |
填寫保險人和被保險人資訊,按照保險申請流程支付保費。 | ||
驗證付款人的資訊。 | ||
添加被保險人(可以添加多人)。 | ||
驗證保險人的購買資格和被保險人的保險資格。 | ||
使用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支付訂單成本(不包括合併付款)。 | ||
使用個人資金支付個人賬戶費用(根據項目不同的各種自付款方式,不包括合併支付)。 | ||
我的訂單 | 此頁面顯示待支付訂單(按子訂單顯示)。 | |
此頁面顯示支付訂單(按子訂單顯示)。 | ||
此頁面顯示退款訂單(按子訂單顯示)。 | ||
此頁面顯示已取消訂單(按子訂單顯示)。 | ||
保險結果 | 用戶可以在保險公司發放保單後,將其個人保險政策證書下載至移動端。 | |
企業保險預約 | 線上企業發起的保險預約申請,申請後由客戶服務跟進。 | |
企業預約查詢 | 可以查詢在線企業發起的預約申請;客戶服務將會在後續保險事宜中進行線下跟進。 | |
客戶服務 | 每日為惠民保險客戶提供7x8小時的客戶服務,需要電話溝通。 | |
短信驗證 | 登錄驗證;保險人手機號碼驗證;成功購買或取消後發送通知。 | |
保險儀表 | 保險詳細資料的實時查看(與電腦版儀表的指標一致),可在移動端配置可見權限。 | |
歷史訂單 | 查詢從前年份的訂單詳細信息。 | |
保險查詢 | 透過姓名和ID信息查詢單獨的保險記錄(數據列表 - 可在整個數據庫中進行搜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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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端 | 集團保險管理 | 點擊從外部來源導入客戶保險信息;列表經過驗證,成功驗證才能進行“取消預保險,確認保險”操作。 |
在“導入批號”欄選擇預保險批號,然後點擊“取消預保險”取消預保險記錄。 | ||
在“付款方式”欄輸入付款方法,然後點擊“確認保險”確認保險。 | ||
企業保險約定管理 | (1) 查詢在線企業發起的約定申請;客戶服務將在線下跟進後續保險事宜。 (2) 導出相關記錄。 |
|
間歇性離線保險管理 | 通過文件批量導入預保險信息。 | |
批量導出預保險信息。查詢通過個人賬戶支付的訂單,提取保險人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和總訂單費用以便導出。 | ||
為保險人、被保險人和產品添加基本信息。 | ||
移動端用戶管理 | 在移動端管理註冊用戶信息(可以暫停用戶 - 意味著進入黑名單);批量導入列表(銷售代理商清單)。 | |
編輯用戶手機號碼和個人重要因素。 | ||
白名單用戶管理 | 維護手機終端用戶(代表銷售人員)的白名單,批量導入,可編輯。 | |
保險驗證白名單 | 白名單內的人員在投保期間不需要驗證醫療保險狀態。 | |
報告管理 | 在設定的時間範圍內,按區域導出不同醫療保險類型的成交量。 | |
在設定的時間範圍內,按數量和金額導出不同付款方式的數量。 | ||
在設定的時間範圍內,按不同渠道導出保險的成交量(受保險公司權威限制)。 | ||
在設定的時間範圍內,從每個渠道每天導出保險成交量(默認導出過去七天的數據,受保險公司權威限制)。 | ||
根據保險公司的權限,導出在設定的時間範圍內每家保險公司的推廣詳情。 | ||
醫療保險註冊管理 | 維護一份醫療保險受保代表清單(可匯入,添加新)。 | |
導出任務管理 | 查看異步導出任務並下載相應報告。 | |
保險信息管理 | 查詢所有在線保險訂單信息並追蹤訂單狀態。導出每家保險公司的推廣活動。 | |
導出保險摘要表。 | ||
匯出保險資訊管理清單。 | ||
保險數據儀表板 | 即時查看各種指標的動態數據。 | |
用戶管理 | 完成用戶資訊的輸入、維護和授權,將適當的角色分配給用戶,並批量導入/匯出用戶資訊。 | |
角色管理 | 通過角色管理創建角色組,將相關人員添加到組中,並指定角色功能,將角色和權限連結到操作模塊菜單。 | |
字典管理 | 通過添加、編輯和刪除操作在系統中維護業務代碼信息。 | |
圖片配置 | 在線系統中配置圖片和標誌。 | |
過去疾病驗證 | 保險期結束後,判斷被保險人是否患有既往疾病,包括標籤和主要既往疾病。 | |
菜單管理 | 維護菜單管理,添加和編輯菜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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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介面 | 支付介面服務 | 與各種支付平台接口,完成支付和退款功能。 |
業務擴展平台介面 | 與外部業務擴展平台接口,實時同步訂單信息和業績數據。 | |
醫療保險介面服務 | 與醫療保險平台接口,驗證醫療保險身份,處理個人賬戶支付和退款。 | |
保險渠道介面服務 | 支援外部渠道訪問保險平台,進行在線保險業務操作並記錄渠道信息。 |
2. 請求系統功能清單:
主菜單 | 次級菜單 | 功能描述 |
手機端 | 用戶訪問 | 用戶在惠民保險指定理賠入口點擊“申請理賠”,導航到理賠服務平台的H5頁面。登錄後,用戶可以進行理賠申請和案件查詢。 |
被保人管理 | 用戶可以填寫被保人的三個關鍵信息來綁定保險政策,同時輸入手機號碼和銀行賬戶信息,以便在理賠過程中使用。 | |
離線理賠應用 | 第1步:填寫理賠所需的基本事故信息,例如申請人、事故中涉及的人員以及就診的醫院。 | |
第2步:用戶必須將所需的理賠文件分類並上傳為圖像,以便稽核人員後續審查。 | ||
第3步:完成文件上傳後,用戶需要提供電子簽名以授權,以確保申請的合規性。 | ||
第4步:提交理賠申請後,系統需要調用保單查詢界面來立即查詢並驗證用戶的保單信息,確保理賠行為的合理性。 | ||
在線快速理賠申請 | 用戶可以查看基於醫療保險結算數據自動生成的快速理賠案例信息,以及理賠結果的詳細信息。 | |
在查看快速理賠數據時,用戶可以申請觸發後續的快速理賠流程,需要提前維護被保險人的銀行賬戶和聯繫信息,並提供電子簽名以授權。 | ||
索賠查詢 | 用戶可以查看過往的索賠申請和索賠案例的詳細信息,有助於跟踪索賠過程。 | |
對於由於材料不足而無法繼續進行的索賠案例,用戶可以在索賠記錄詳細信息頁面上上傳額外文件(系統將顯示所需額外材料的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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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端 - 索賠管理 | 保單管理 | 查詢並匯入被保人的保單信息。 |
統計索賠情況、索賠排名簡報、索賠案例統計(按保險責任)、(按醫療類別)、(按地區)、索賠時效統計、高價藥品索賠統計。 | ||
案件立案 | 查看正在立案或退件的所有案件。單擊案件詳情後,可以輸入或編輯案件信息。 | |
在接受案件時,驗證被保人的保險狀態,並提供用戶的保單信息和保險狀態的反饋。獲取保單信息後,可以在頁面上顯示並進行驗證。 | ||
輸入案件信息後,根據用戶提交的材料的完整性和合理性,選擇適當的立案結論,然後提交案件(正常案件可以批准;不符合身份或保險責任的案件可以以原因拒絕)。 | ||
初步審查 | 查看所有處於初步審查階段的案例。單擊案例詳細信息後,進行初步審查。 | |
系統根據相符的索賠責任自動計算索賠金額。可以為同一案例計算多個責任。 | ||
審查員需要檢查案例信息,核對申報註釋,驗證材料和索賠結果,判斷醫療費用是否符合報銷規則,然後選擇適當的初步審查結論提交案例(正常案例可以直接批准;不符合責任規則的案例可以標記拒絕理由)。 | ||
審查員可以將具缺失索賠材料或不正確事故信息的案例退回至申報階段進行更正,或通知使用者重新提交索賠材料。 | ||
重新審查 | 查看所有處於重新審查階段的案例。單擊案例詳細信息後,進行重新審查。 | |
審查員在審查完案例詳細信息後,可以直接批准正常案例,或將問題案例退回至申報或初步審查階段進行重新處理。 | ||
全面查詢 | 基於案例狀況、涉案人員等查詢平台上的所有索賠案例,並查看案例詳情。 | |
根據條件查詢案例後,下載所有案例信息以Excel文件格式。 | ||
查看完整的案例信息,包括基本索賠案例信息(申請人、涉案人員、就診醫院、各類索賠材料、計算結果等),以及與案例處理流程相關的信息(從提交、初審、復核等的結果和審核備註)。 | ||
快速索賠案例管理 | 基於案例狀況、涉案人員等查詢快速索賠案例,並查看案例詳情。 | |
通過時間、就診類型等維度對快速索賠案例數據進行統計分析。 | ||
根據結算日期、被保險人等對快速索賠案例數據進行統計分析。 | ||
PC End - 保險公司付款管理 | 索賠付款 | 查詢所有待處理的付款報銷型索賠案例,包括付款人(保險機構)和受款人(涉及人員的銀行帳戶)的信息,以及相關的索賠案號。 |
根據上述查詢結果,下載所有索賠支付信息,保存為Excel文件格式,然後將文件發送給保險公司進行索賠支付。 | ||
保險公司進行索賠支付後,付款結果可以導入系統;成功導入將案例狀態更改為歸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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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管理 | 作業記錄管理 | 查詢系統中的使用者作業記錄,顯示與業務案例、處理時間和作業內容相關的記錄檔,以便後續記錄稽核。 |
基本管理 | 機構管理 | 維護承保機構、保險機構和服務機構的基本資訊,並能夠新增和編輯基本資訊,以作為保險產品維護期間的必要資訊。 |
三種目錄管理 | 維護各個城市的醫療保險三個目錄詳細信息。 | |
指定藥房管理 | 根據地區,名稱等查詢指定藥房信息,並具有添加或編輯指定藥房信息的功能。 | |
特殊藥物目錄管理 | 提供特殊藥物信息目錄查詢功能,作為基本特殊藥物目錄,用於選擇保險產品,查看特殊藥物的詳細信息(包括劑量,適應症等)。 | |
指定醫院管理 | 根據等級,評級等查詢醫療機構信息,並具有添加或編輯醫療機構信息的功能。 | |
診斷目錄管理 | 管理診斷代碼和名稱目錄,並具有新增或編輯診斷資訊的功能。 | |
材料類型管理 | 維護與行動終端索賠案例應用程式相對應的索償材料類型;行動端可以根據案件類型動態顯示要上傳的材料類型。 | |
保險產品管理 | 維護相應的保險產品,具有查詢和編輯保險產品信息的能力。 | |
保護計劃管理 | 管理保險產品的保障計劃以及保障計劃下相應的付款責任信息。 | |
支付責任維護 | 根據保險組織、產品和保障計劃的維度維護和管理付款責任。 | |
PC 端-使用者權限管理 | 資料字典 | 透過新增、編輯和刪除作業,維護系統中的商業程式碼資訊。 |
使用者管理 | 完成使用者資訊的輸入、維護和授權、指派適當的角色給使用者,以及批次匯入/匯出使用者資訊。 | |
角色管理 | 系統中的使用者操作權限是透過角色控制,這些角色可以理解為具有特定操作權限的使用者群組。透過角色管理建立角色群組、將相關人員新增至群組、指派角色功能、連結角色和權限以操作模組功能表。 | |
系統整合(醫療保險) | 快速索償申請 | 在惠民保險受保用戶在醫院接受正常的醫療保險結算後,醫療保險平台將定期將該交易結算信息推送到索賠平台,然後觸發自動個案申報、審查和計算流程。完成的索償案例可以在後端管理端和行動端頁面上查詢。 |
快速取消索償 | 在惠民保險受保用戶在醫院接受醫療保險結算取消後,醫療保險平台將識別取消記錄,並定期將此負面交易結算信息推送到索賠平台,然後觸發索賠案件的案件取消過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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