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
1
根据18 U.S.C. §1350规定的认证,
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规定所通过的。
仅仅是为了
大幅
遵守
根据18
U.S.C. §1350,
as adopted
根据
Section 906
的
Sarbanes-Oxley Act of
2002,
我们
号
请签名。
首席执行官和董事
高管
高管
和
首席执行官和董事
金融
高管
1995年。
cal-maine
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
“公司”
特此作证,基于
根据我们的了解,
致豪利季度
Form报告
公司截至2024年8月31日季度的10-Q
公司的报告
截至2024年8月31日的季度
31日,2024年(该“报告”)完全符合
“报告”完全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本节末尾
13(a)或15(d)条款
在过去的12个月内进行了提交
交易所法案
1934
并且
该信息
包含在
报告
公平呈现,
in all
物质性
respects, the
financial condition
and results
的
operations of the Company.
/s/ Sherman L. Miller
Sherman L. Miller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s/ Max P. Bowman
麦克斯·鲍曼
Gerald S. Blaskie。
日期:
2024 年 10 月 1 日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