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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1。

表格编号2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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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慕大

1981年《公司法》

有限公司继续存在备忘录

第132C(2)节

继续存续备忘录

teekay tankers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1.

公司成员的责任仅限于各自持有的股份所欠的金额(如果有的话)。

 

2.

公司属于《1981年公司法》定义的豁免公司。

 

3.

公司的授权股本为6,850,000美元,分为每股面值为0.01美元的485,000,000股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为0.01美元的100,000,000股B类普通股,以及每股面值为0.01美元的100,000,000优先股。

 

4.

经财政部长同意,公司有权拥有不超过___的百慕大土地,包括以下地块:-

 

5.

注册详情:

该公司于2007年10月17日依据马绍尔群岛共和国的法律成立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6.

公司自续存之日起的目的不受限制。


7.

以下是关于公司权力的规定 –

在第4段规定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一切与实现其目标有关的事务,并具备自然人的能力、权利、权力和特权,

 

  (i)

根据法案第42条,公司有权发行优先股,持有人可选择将其赎回;

 

  (ii)

根据法案第42A条,公司有权购买自己的股份;并

 

  (iii)

根据法案第420亿条,公司有权收购自己的股份用作库藏股。


经合法授权人在至少一名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见证其签名:-

 

/s/ Frans Lotz

   

/s/ N. Angelique Burgess

Frans Lotz,秘书     N. Angelique Burgess,助理秘书
(授权人)     (证人)

日期为1日21世纪医疗改革法案 2024年10月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