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 Form 4
表格4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特區20549

持權益變更聲明書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6(a)條或1940年投資公司法第30(h)條進行申報
或根據1940年投資公司法第30(h)條或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6(a)條進行申報
OMB認可
OMB編號: 3235-0287
回應的平均時間負擔:
每個回應的平均時間負擔: 0.5
  
如果不再受第16條的限制,請勾選此框。表格4或表格5的申報事項可能仍需繼續。 請參閱 說明1(b)。
  
勾選此方塊以表示已根據發行人股權證券的購買或出售的合約、指示或書面計劃進行交易,旨在滿足10b5-1(c)條規的積極辯護條件。參閱第10條指示。
1. 報告人姓名及地址 *
甘德拉克 安德魯

(姓氏) (名字) (中間名)
4500 DORR STREET

(街道)
托萊多 俄亥俄州 43615

(城市) (州) (郵政編碼)
2. 發行人名稱 逐筆明細或交易代碼
welltower 公司 [ welltower ]
5. 報告人與發行人之關係
(勾選適用者)
X 董事 10%持有人
職員(在下面給出職稱) 其他(在下面指定)
3. 最早交易日期 (月/日/年)
09/30/2024
4. 如為修訂,原始註冊日期 (月/日/年)
6. 個人或合併/群體申報(選擇適用的行)
X 單一報告人填報的表格
由多人報告人填報的表格
表I - 取得、出售或享有之非衍生證券
1. 證券名稱(第3項指示) 2. 交易日期(月/日/年) 2A. 如有,視同執行日期(月/日/年) 3. 交易代碼(第8項指示) 4. 取得的證券(A)或出售的證券(D)(第3、4和5項指示) 5. 報告交易後擁有的受益證券數量(第3和4項指示) 6. 持有形式:直接(D)或間接(I)(第4項指示) 7. 間接受益所有權的性質(第4項指示)
編碼 V 金額 (A)或(D) 價錢
表二-已經收購、出售或持有的衍生證券
(例如:puts、calls、warrants、期權、轉換證券)
1. 衍生證券標題(出售人辦法第3步) 2. 衍生證券轉換或行使價格 3. 交易日期(月/日/年) 3A. 如有,視同執行日期(月/日/年) 4. 交易編碼(出售人辦法第8步) 5. 取得的(A)或出售的(D)衍生證券數量(出售人辦法第3、4和5步) 6. 轉換日期和到期日期(月/日/年) 7. 衍生證券底層證券的標題和數量(出售人辦法第3和4步) 8. 衍生證券價格(出售人辦法第5步) 9. 舉報交易後持有的衍生證券數量(出售人辦法第4步) 10. 持有形式:直接(D)或間接(I)(出售人辦法第4步) 11. 間接受益所有權的性質(出售人辦法第4步)
編碼 V (A) (D) 轉換日期 到期日 標題 股份的數量或數量
LTIP單位 (1) 09/30/2024 (1) A 164 (1) (1) Common 164 (1) 164(1) D
其他股票單位 (2) 09/30/2024 (2) A 164 (2) (2) Common 164 (2) 164(2) D
回覆的說明:
1. 代表發放給Welltower Inc.("發行人")子公司Welltower OP LLC("Welltower OP")的會員權益獎,不涉及現金,被標記為LTIP Units("LTIP Units"),這些LTIP Units預期符合美國聯邦所得稅法的利潤權益。LTIP Units預定在2025年9月30日無條件授予,取決於報告人在授予日期繼續任職。LTIP Units(如果且當它們獲得授予)可以依據最低分配到LTIP Units的資本帳戶以符合聯邦所得稅目的轉換為Welltower OP的A類普通單位("OP Units")。由此產生的OP Units可以被報告人換成發行人每股面值1.00美元的普通股("Common Shares")或由發行人確定的等值現金價值的Common Shares。
2. 僅為了儲備Common Shares以滿足可能在將來發生的OP Units交換,報告人還根據Welltower Inc. 2022長期激勵計劃("2022計劃")獲得了Other Stock Units。Other Stock Units的獎勵僅通過OP Units交換進行來提供報告人在2022計劃下取得Common Shares的權利,並且不得以其他方式進行。在OP Units換成Common Shares後,報告人將放棄對已交換的OP Units的所有權。在所有OP Units被交換後可能剩餘的任何Other Stock Units將立即以無償方式取消。
馬修·麥昆,代理律師,代理人:安德魯·岡德拉赫 10/01/2024
** 報告人簽名 日期
提示: 每一類在直接或間接上所擁有的證券需分開報告。
* 如果本表格由超過一個報告人提交,請詳見指引4(b)(v)。 請參見第4條指引(b)(v)。
** 故意虛假陳述或遺漏事實構成聯邦刑事違規行為,請參考 請參閱18 U.S.C. 1001和15 U.S.C. 78ff(a)。
注意:請提交三份表格副本,其中一份必須手動簽名。如果空間不足,請另提交附件頁面,以便提供額外信息。 請參見第6條指引。
回應本表格所包含的信息收集不需要回覆,除非該表格顯示了一個當前有效的OMB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