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證券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特區,20549
表格
當前報告
根據證券法第13或15(d)條款
證券交易所法1934年
報告日期(報告中最早事件的日期):
(公司章程中指定的準確名稱)
(成立州或其他管轄區) 成立地 |
(委員會 文件編號 |
(美國國稅局僱主號碼) (主要 執行人員之地址) |
(總部地址和郵政編碼)
報告人的電話號碼,包括區號
(自上次報告以來,更名或地址更改的前名稱或前地址)
勾選下面適當的框(如適用),如果8-K表格提交旨在同時滿足註冊人根據以下任何規定的報告義務(參見A.2.一般說明書):
根據證券法規則425條(17 CFR 230.425)下的書面通訊 | ||
根據《交易所法》第14a-12條規定的招股材料(17 CFR 240.14a-12) | ||
交易所法規14d-2(b)條款(17 CFR 240.14d-2(b))項下的發起前通訊 | ||
交易所法規13e-4(c)條款(17 CFR 240.13e-4(c))項下的發起前通訊 |
根據法案第12(b)節註冊的證券:
每一類別的名稱 | 交易符號 | 在每個交易所註冊的名稱 | ||
請通過勾選標記指示註冊人是否符合1933年證券法規則405條(17 CFR §230.405)或1934年證券交易法規則120億.2條(17 CFR §2401.2億.2)。
新興成長型企業
如果是新興成長型企業,請打勾,以表明註冊人已選擇不使用遵守《證券交易法》第13(a)條所規定的任何新的或修訂後的財務會計準則的延長過渡期。 ☐
項目1.01 進入重大決定性協議。
2024年9月27日,Beyond Air, Inc.(以下簡稱「公司」)與包括其首席執行官Steven Lisi和董事Robert Carey(統稱「借方」)在內的某些借款人簽訂了一份有擔保的貸款要約書(以下簡稱「要約書」)。 要約書經公司各位獨立和無利益關聯的董事批准,之前先接受了一家獨立投資銀行的建議。要約書規定了以下預期條款:(i)主要金額爲1150萬美元;(ii)十年期限;(iii)15%的年利率,直至2026年7月以實物形式支付;(iv)從2026年7月到該貸款全部償清時每季度公司淨銷售額的8%的版稅收益權;(v)公司的義務將由公司的幾乎全部資產擔保;(vi)公司將向借方發行權證,行使價爲每股0.3793美元。公司預計將於2024年10月31日或之前簽訂貸款和擔保協議,併發行權證。
上述對條款說明並非完整,應全面參考完整的條款說明書。預計將會在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10-Q季度報告中作爲附件提交。
事項2.03 直接產生財務債務或在主體的場外安排下擔保債務。
本8-k表格中的第1.01項提供的信息已通過引用納入本2.03項。
項目3.02 不合格的股權出售。
本8-k表格的項目1.01中提供的信息已通過引用併入本項目3.02。
簽名
根據《證券交易法》的要求,該登記人已授權其代表簽署此報告。
BEYOND 空氣公司。 | ||
日期: 2024年10月2日 | 通過: | /s/ 史蒂文·A·利西。 |
名稱: | Steven A. Lisi | |
標題: | 首席執行官Chief Executive Offic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