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24.1 2 cbna-ex24_1.htm EX-24.1 EX-24.1

 

 

 

授权书

就Chain Bridge Bancorp, Inc.(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证券持有和交易事项,本人特此任命并指定附载的附表1中的人士,可随时修订(以下简称“代理人”),包括单独行事或签署的代理人,具有完全的代理权和代替权,担任本人真实合法的代理人,以执行以下事项:

1.
代表本人并代表本人执行,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Form ID,包括修订,以及其他必要或适当的文件,以取得和/或重新生成代表本人的代码和密码,以使本人能够根据1934年通过的证券交易法(已修改)第16条所要求的报告进行与SEC的电子申报,以及在此之下制定的规则和法规;
2.
代表委托人执行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及其修正版第16条以及相关规则和条例填报表格3、4和5。
3.
代表签署人进行和执行所有必要或理想的行动,以完成并执行任何第3、4或5表格,完成并执行任何修改,并及时向SEC和任何股票交易所或类似机构提交该表格;并
4.
在此方面,代理人认为,采取任何其他行动,可能对委托人有利、符合最佳利益,或法律上由必要的行动。明白代理人根据此授权书代表委托人所签署的文件,应符合代理人的裁量权,包括形式和条件在内。

签署人特此授予每位该等经纪人充分的权力和权限,使其可以执行和完成在此授予的权利和权力行使中所需的任何行为和事情,以及所需的一切事情,完全具有万无一失的意图和目的,就像签署人亲自在场时所能或所能做的那样,具有全权的替换和重新替换或撤销权,特此批准和确认所有由于此委托书授予的权利和权力所做或可能做的一切,以及该等经纪人或该等经纪人的替代人或替代人有权根据此委托书所产生的权力而合法地执行或引起的一切事宜。

签署人承认代理律师在应签署人要求担任该职责时,并未承担,亦无任何公司承担签署人遵守1934年修订证券交易所法第16条的责任。

本授权书将持续有效,直至签署人不再需要因持有以及交易公司发行的证券而提交3、4和5表格,除非签署人已提前以书面签署撤销并交付给代理人。


 

谨以证人,签署人特此令本授权书自2024年9月12日生效。

 

 

作者:

/s/ Michelle L. Korsmo

 

 

(签名)

 

 

 

 

 

Michelle L. Korsmo

 

 

(签署名)

 

 


 

一级管制药品

 

约翰·布鲁
大卫·埃文格
Rachel Miller